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地方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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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地区国资委监视管理组织事项权力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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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资委监管事项权力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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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必须作为、出资企业必须上报的具体事项,每一事项列一条;“监管事项内容”是对每项监管事项的具体化;“实施依据”是实施该项监管事项权力的法律法规依据,按照级次递减顺序填列;“监管方式”包括审批、审核、事前备案、事后备案、报告等。

市国资委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市国资委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1年第 7号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0号)的规定,现将北京市国资委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告如下:2003年1.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破产工作的意见(京国资发…2003‟4号)2.关于建立健全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的意见(京国资党发…2003‟5号)3. 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03‟8号)4.市国资委纪委关于建立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廉政谈话制度的意见(京国资纪发…2003‟4号)5.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04年度地方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京国资统发…2003‟9号)2004年1.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程序的通知(京国资发…2004‟3号)2.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国资发…2004‟5号)3.关于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网络的意见(京国资党发…2004‟6号)4.关于加强企(事)业单位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京国资党发…2004‟9号)5.关于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04‟10号)6.关于印发•关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规范和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04‟16号)7.关于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加强工会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几点意见(京国资党发…2004‟18号)8.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京国资改发字…2004‟23号)9.关于印发•关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京国资改发字…2004‟25号)10.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国资改发字…2004‟27号)11.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考核字…2004‟3号)12.关于印发•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的通知(京国资评价字…2004‟29号)13.关于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的通知(京国资评价字…2004‟30号)14.关于印发•企业资产减值准备参考标准‣的通知(京国资评价字…2004‟31号)15.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国资评价字…2004‟32号)16.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04年度地方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京国资评价字…2004‟41号)17.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兼职监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监督字…2004‟1号)18.关于印发•外派监事会监督检查成果运用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监督字…2004‟5号)19.关于市国资委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出差出访履行请假报告制度的通知(京国资办发…2004‟4号)20.关于进一步规范各企(事)业单位外事工作的通知(京国资办发…2004‟5号)21.关于加强市国资委信息化建设的意见(京国资办发…2004‟12号)22.关于严格事故上报制度的通知(京国资办发…2004‟25号)2005年1.关于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严格执行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通知(京国资发…2005‟3号)2.关于及时办理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到龄免职退休手续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05‟2号)3.关于印发•市国资委企(事)业单位党委换届条件和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05‟3号)4.关于印发•市国资委企(事)业单位党委(常委)会职数设置与组成原则‣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05‟4号)5.关于规范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05‟9号)6.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国资委企事业单位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京国资党发…2005‟10号)7.关于严格执行用公款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05‟12号)8.关于印发•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京国资法规字…2005‟2号)9.关于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法制建设的意见(京国资法规字…2005‟3号)10.关于加快推进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清理整合所属企业减少管理层级的指导意见(京国资改革字…2005‟10号)11.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的通知(京国资产权字…2005‟78号)12. 关于印发•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考核字…2005‟79号)13.关于修订印发•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试点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考核字…2005‟147号)14.关于贯彻•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国资评价字…2005‟110号)15.关于印发•统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评价字…2005‟114号)16.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账务核销工作规则‣的通知(京国资评价字…2005‟129号)17.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规则‣的通知(京国资评价字…2005‟130号)18、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稽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国资监督字…2005‟8号)19.关于在基本建设中实施“阳光工程”的意见(京国资监察字…2005‟1号)20.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国资委企(事)业单位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京国资监察字…2005‟2号)21.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京国资综合字…2005‟1号)22.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责任制(试行)‡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国资纪发…2005‟6号)23.关于加强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京国资办发…2005‟8号)2006年1.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国资发…2006‟3号)2.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京国资党发…2006‟9号)3.关于进一步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京国资党发…2006‟16号)4.关于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京国资党发…2006‟18号)5.关于印发•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06‟19号)6.关于北京市国有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京国资考核字…2006‟77号)7.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国资评价字…2006‟81号)8.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监督字…2006‟7号)2007年1.关于加快劣势国有企业退出工作的意见(京国资发…2007‟4号)2.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党委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07‟2号)3.关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京国资党发…2007‟2号)4.关于积极探索国有企业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指导意见(京国资党发…2007‟2号)5.关于印发•劣势国有企业调整退出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国资改组字…2007‟14号)6.关于印发•企业法律审核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京国资法规字…2007‟29号)7.关于北京市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指导意见(京国资考核字…2007‟140号)8.关于北京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的指导意见(京国资考核字…2007‟141号)9.关于北京市国有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国资考核字…2007‟144号)10.关于做好新会计准则过渡期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京国资评价字…2007‟9号)11.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意见(京国资监督字…2007‟3号)12.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监督字…2007‟12号)13.关于印发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京国资综合字[2007]10号14.市国资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京国资综合字…2007‟14号)15.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企(事)业单位信访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国资办发…2007‟7号)2008年1.关于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改革中土地使用权处置的意见(京国资发…2008‟2号)2.关于规范外部董事薪酬有关问题的意见(京国资发…2008‟3号)3.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发…2008‟5号)4.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土地资产管理的意见(京国资发…2008‟6号)5.关于印发•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发…2008‟8号)6.关于印发•关于建立重点骨干企业董事会工作报告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京国资发…2008‟9号)7.关于印发•国有独资公司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发…2008‟10号)8.关于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国资发…2008‟11号)9.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行使职权暂行规定‣的通知(京国资发…2008‟16号)10.关于以“四好”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京国资党发…2008‟3号)11.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京国资党发…2008‟8号)12.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08‟13号)13.关于印发•市国资委纪委关于对涉嫌违犯党纪政纪有关重要案件线索统一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京国资纪发…2008‟5号)14.关于印发•关于党纪案件审理工作实行“三审一检查”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纪发…2008‟8号)2009年1.关于做好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意见(京国资发…2009‟4号)2.关于印发•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发…2009‟6号)3.关于加强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反映企业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京国资发…2009‟7号)4.关于印发•北京市境外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发…2009‟11号)5.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北京市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国资发…2009‟17号)6.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独资公司职工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发…2009‟18号)7.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公用类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发…2009‟19号)8.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京国资党发…2009‟2号)9.关于推进国有企业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的意见(京国资党发…2009‟7号)10.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京国资党发…2009‟9号)11.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工会工作的意见(京国资党发…2009‟10号)12.关于印发•市国资委企(事)业单位党委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09‟13号)13.关于印发•市国资委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督查督办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国资纪发…2009‟3号)2010年1.关于建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运行情况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京国资发…2010‟8号)2.关于完善监管企业业绩考核体系强化薪酬管理的通知(京国资发…2010‟10号)3.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年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国资发…2010‟11号)4.关于印发•市国资委重要子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发…2010‟12号)5.关于印发•企业配合监事会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京国资发…2010‟13号)6.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腐败工作的意见(京国资发…2010‟16号)7.关于修订印发•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发…2010‟17号)8.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自主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国资发…2010‟18号)9.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国资发…2010‟19号)10.关于规范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国资发…2010‟20号)11.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国资发…2010‟22号)12.关于建立企业重大投资项目月报制度的通知(京国资发…2010‟26号)13.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法制建设工作的意见(京国资发…2010‟29号)14.关于印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报告制度的通知(京国资发…2010‟31号)15.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发…2010‟32号)16.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国资发…2010‟34号)17.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委派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10‟3号)18.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国资委系统劳动模范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京国资党发…2010‟4号)19.关于推进企(事)业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京国资党发…2010‟5号)2011年1.关于加强市国资委所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国资发…2011‟3号)2. 关于严格执行收入分配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京国资发…2011‟4号)3. 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编报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发…2011‟6号)4. 关于修订印发•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特别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发…2011‟12号)5.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市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国资发…2011‟13号)6. 关于印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付市国资委委派董事长和财务总监薪酬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发…2011‟14号)7. 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发…2011‟15号)8.关于印发•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任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11‟4号)9.关于印发•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交流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11‟5号)10.关于印发•委派市属国有企业董事长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11‟6号)11.关于印发•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重要子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11‟7号)12.关于印发•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选拔任用领导人员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11‟8号)13.关于印发•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党委报告选拔任用领导人员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国资党发…2011‟9号)14.关于印发•北京市国有企业重大事项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京国资党发…2011‟15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国资委快报浮动汇总

国资委快报浮动汇总

国资委快报浮动汇总摘要:一、国资委企业财务快报软件概述二、快报浮动汇总的步骤三、快报浮动汇总的方法四、注意事项正文:一、国资委企业财务快报软件概述国资委企业财务快报软件是一款专为企业财务人员设计的快报汇总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帮助企业财务人员快速、准确地完成国资委要求的财务快报汇总工作。

该软件可以实现财务数据的自动提取、汇总和核对,大大提高了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

二、快报浮动汇总的步骤快报浮动汇总是指在快报汇总过程中,根据不同的时间节点,对财务数据进行分组和汇总。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选择月份:首先,在快报软件中选择需要汇总的月份,例如6 月。

2.录入上年数据:在快报软件中录入上年同期的财务数据,以便进行对比分析。

3.选择单位:根据需要,选择需要汇总的单位,如有多家单位,则选择其中几家。

4.提取数据:在快报软件中提取所选月份的财务数据,包括资产、负债、利润等各项指标。

5.数据录入:将提取到的财务数据录入快报软件,生成财务快报。

6.汇总浮动:根据不同的时间节点,对财务数据进行分组和汇总,生成浮动汇总表。

三、快报浮动汇总的方法快报浮动汇总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现汇总报表,挤出差额表;第二种是用基础表和差额表计算出汇总报表。

具体操作如下:1.现汇总报表,挤出差额表:首先,生成现汇总报表,然后通过调整报表中的各项数据,挤出差额表。

这种方法操作简单,但可能会导致数据不准确。

2.用基础表和差额表计算出汇总报表:首先,生成基础表和差额表,然后通过计算基础表和差额表的数据,生成汇总报表。

这种方法操作较为复杂,但可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四、注意事项在进行快报浮动汇总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在进行快报浮动汇总之前,应认真核对财务数据的准确性,以确保汇总结果的准确性。

2.选择合适的时间节点:在选择时间节点时,应综合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财务报告的需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节点进行汇总。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国有企业改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国有企业改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国有企业改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5.10.14•【文号】国资厅改革[2005]288号•【施行日期】2005.10.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国有企业改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资厅改革[2005]2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资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继续规范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针对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每年应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做好国有企业改制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现通知如下:一、监督检查的范围是2004年1月1日后经批准进行改制的各级国资委所监管企业,以及尚未成立国资委的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督检查工作,按国资委等有关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二、监督检查工作要以《通知》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和实际执行情况为重点,认真做好相关重点环节的审核及暴露问题的处理。

主要内容为:(一)推进企业改制的指导思想是否明确;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大型企业改制是否保持国有资本控股。

(二)企业改制程序是否符合《通知》的要求,改制方案的制订和批准、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是否规范,相关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三)企业改制方案是否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是否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职工劳动关系的处理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企业改制后职工安置等事项是否落实到位。

(四)企业改制引入投资者是否充分考虑其搞好企业的能力;改制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否规范、内部机制是否转换。

(五)是否按照《通知》的要求建立企业改制重要事项通报制度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对暴露的问题是否及时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1号——关于公布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1号——关于公布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1号——关于公布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6.30•【文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1号•【施行日期】2016.06.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1号关于公布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要求,国务院国资委对截至2015年底现行有效的国务院国资委及承继原国家经贸委部分职能的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第87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现予公告。

附件:废止失效的政策性文件目录(截至2015年12月31日)国务院国资委2016年6月30日附件废止失效的政策性文件目录(截至2015年12月31日)1.关于在国有重点企业加快推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通知(国资发法规〔2004〕225号)2.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国资发法规〔2006〕82号)3.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国资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计划》的通知(国资发法规〔2006〕154号)4.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形势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厅发法规〔2009〕50号)5.关于印发《“十二五”时期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保障中央企业做强做优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的通知(国资发法规〔2011〕161号)6.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国资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国资发法规〔2011〕84号)7.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国资发法规〔2011〕85号)8.关于印发加快东北地区中央企业调整改造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资发规划﹝2004﹞172号)9.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指引)的通知(国资发规划﹝2006﹞305号)10.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投资管理的通知(国资发规划﹝2007﹞114号)11.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投资管理的通知(国资发规划﹝2008﹞143号)12.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十二五”科技创新战略实施纲要》的通知(国资发规划﹝2011﹞153号)13.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十二五”转型升级战略实施纲要》的通知(国资发规划﹝2011﹞163号)14.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煤化工项目投资管理的通知(国资发规划﹝2012﹞95号)15.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58号)16.关于印发企业清产核资报表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87号)17.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5﹞304号)18.关于做好新会计准则过渡期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7﹞12号)19.关于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7﹞38号)20.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8﹞4号)21.关于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国资厅发评价﹝2007﹞60号)22.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评价﹝2008﹞63号)23.关于改进和加强地方财务快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评价﹝2011﹞3号)24.关于国资委监管企业编报月度企业财务快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评价﹝2003﹞23号)25.关于印发中央军工企业所属事业单位清产核资报表的通知(国资厅评价﹝2003﹞66号)26.关于做好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核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评价﹝2007﹞25号)27.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财务快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评价﹝2011﹞444号)28.关于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9号)29.关于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176号)30.关于做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统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189号)31.关于做好贯彻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195号)32.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315号)33.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国资发产权〔2005〕78号)34.关于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精神暂停电力系统职工投资电力企业的紧急通知(国资改革﹝2003﹞37号)35.关于印发《“十二五”时期深化中央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总体思路与具体措施》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1﹞160号)36.关于2015年中央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14﹞59号)37.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中央企业任期节能减排管理目标》的通知(国资发考核﹝2007﹞194号)38.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补充规定》的通知(国资发考核﹝2007﹞224号)39.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补充规定》的通知(国资发考核﹝2008﹞36号)40.关于积极发挥国有企业表率作用全力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国资发综合﹝2010﹞99号)41.关于加强中央建筑施工和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资厅发综合﹝2014﹞14号)42.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资厅发综合﹝2014﹞38号)43.关于做好当前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综合﹝2014﹞58号)44.关于做好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收益〔2009〕22号)45.关于印发《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成果运用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厅监督﹝2003﹞62号)46.关于支持配合监事会依法开展当期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监督﹝2007﹞45号)47.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管理办法(国经贸政法﹝1999﹞188号)48.印发<关于企业加强应收应付帐款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经贸综合﹝2000﹞130号)49.关于印发《关于监督机构对国有企业派出的监事会工作规范意见》的通知(国经贸企﹝1995﹞154号)50.印发《国家经贸委监事委派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企﹝1995﹞342号)51.关于公布1993年度全国大型工业企业名单的通知(国经贸企﹝1994﹞743号)52.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经贸企﹝1994﹞485号)53.关于开展“转机制、抓管理、练内功、增效益”活动的通知(国经贸企﹝1994﹞249号)54.关于印发《关于国务院确定的百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经贸企﹝1995﹞56号)55.关于印发《关于国务院确定的百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实施方案〉论证、审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经贸企﹝1995﹞242号)56.关于印发《关于国务院确定的百户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操作实施阶段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经贸企﹝1995﹞706号)57.关于印发《国务院确定的百户现代企业制度工作试点阶段目标要求(试行)的通知(国经贸企﹝1996﹞378号)58.关于印发《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选报的30户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有关政策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经贸企﹝1995﹞649号)59.关于公布1994年度全国大型工业企业名单的通知(国经贸企﹝1995﹞851号)60.关于印发《关于1995年深化企业改革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经贸企﹝1995﹞190号)61.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原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规范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企﹝1995﹞895号)62.关于当前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企﹝1995﹞375号)63.关于1995年度全国新增大型工业企业名单的通知(国经贸企﹝1996﹞922号)64.关于认真贯彻全国学习推广邯钢经验暨企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国经贸企﹝1996﹞202号)65.关于当前学习推广邯钢经验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国经贸企﹝1996﹞345号)66.关于国家经贸委有关司局分工联系50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企﹝1996﹞60号)67.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关于1996年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国经贸企﹝1996﹞159号)68.关于印发《“九五”企业管理纲要》的通知(国经贸企﹝1997﹞458号)69.关于印发《关于1997年加强企业管理深入推广邯钢经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经贸企﹝1997﹞141号)70.印发《关于围绕三年两大目标切实加强和改进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经贸企改﹝1999﹞116号)71.关于贯彻执行《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企改﹝1999﹞308号)72.关于贯彻落实《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国经贸企改﹝2000﹞1017号)73.关于非中央管理企业办理香港主板及境外上市有关工作程序的通知(国经贸厅企改﹝2002﹞43号)74.关于大力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的指导意见(国经贸企改﹝2002﹞123号)。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2011年度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2011年度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2011年度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3.31•【文号】国资厅发法规[2011]27号•【施行日期】2011.03.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2011年度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的通知(国资厅发法规[2011]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局),委指导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以及全国国资委系统指导监督工作座谈会的统一部署,为加强对地方国资工作的指导监督,提高指导监督工作的规范性、预见性和可操作性,我们制定了《国务院国资委2011年度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

2011年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的重点是:指导推进面上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指导地方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指导推进地方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

各地国资委可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实施本地区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

请你们将本通知传达到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各个处(室)。

本通知贯彻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二0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国务院国资委2011年度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为加强对地方国资工作的指导监督,提高指导监督工作的规范性、预见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明确的工作重点,现将国务院国资委2011年度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和具体分工通知如下:一、指导推进面上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一)组织召开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国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国资委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财评〔2021〕97号

国资委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财评〔2021〕97号

国资委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正文:----------------------------------------------------------------------------------------------------------------------------------------------------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财评〔2021〕97号各中央企业:为做好2021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与报表编制工作,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更好服务中央企业发展改革监管党建工作,根据《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5号)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2021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执行新修订会计准则按照财政部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4个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等6个会计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各中央企业要严格执行新修订会计准则,规范会计核算,做好科目转换等工作,认真核定2021年财务决算报表期初数,有关核定调整情况应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中予以披露。

2020年末,财政部、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号),明确了三种可推迟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情形。

各中央企业如存在推迟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情况,应在财务决算备案报告中说明原因,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详细披露。

二、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各中央企业要严格遵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严格规范各类经济业务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关于做好地方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地方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地方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财务不仅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在物质资料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资金运动及资金运动过程中所体现的经济关系,更主要的是财产和债务,即资产和负债等。

关于做好地方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近年来,各地国资委高度重视财务快报工作,不断完善工作体系,夯实管理基础,深化成果应用,在推动改革发展、促进提质增效、管控经营风险、提升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做好财务快报工作,我们对企业财务快报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企业财务快报修订情况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国务院国资委对企业财务快报的相关指标和填报口径进行了修订;并结合国企国资改革工作需要,增加了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指标。

二、关于企业财务快报工作要求(一)各地国资委应当将本地区监管企业及所属各级子企业纳入财务快报编制范围,鼓励将非监管企业一并纳入汇总范围,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本地区企业财务动态监测工作体系,保持月度间户数稳定,努力实现财务快报全级次报送。

(二)各地国资委要进一步加强对财务快报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规范,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数据审核,切实提高财务快报的时效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三)各地国资委应当加强对本地区监管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运行质量、经营风险、预算执行等方面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企业运行中的问题,充分提示企业经营风险,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企业实现提质增效升级做好决策支持。

各地国资委应于每月12日前将本地区上月企业财务快报和分析报告报送国资委财务监管局。

从2017年3月快报开始,请各地国资委按照新的企业财务快报格式进行编制和报送。

企业财务快报软件及参数请在国资委网站财务监管局栏目下载。

快报填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国资委财务监管局联系。

附件:1.企业财务快报2.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3.企业财务快报软件及参数国资委财务监管局2017年3月8日附件1:附件2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一、填报范围本表为中央企业向国资委报送的月度财务快报格式,填报范围为中央企业及所属各级全资及控股企业,以及独立核算的重要区域性分公司、事业单位和基建项目。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2023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通知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2023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通知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2023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12.01•【文号】国资发财评〔2023〕86号•【施行日期】2023.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关于印发2023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通知国资发财评〔2023〕86号各中央企业:为做好2023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与报表编制工作,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根据《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5号)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我委研究制定了《2023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2023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工作各中央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巩固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确保会计核算结果准确规范,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

一是强化财务决算工作组织,进一步提升对财务决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加注重上下联动、业财协同,认真制订年度财务决算方案,抓实制度执行落地;及时开展财务决算布置,认真组织决算备案,提前梳理财务重大事项,充分运用信息化、智能化工具,重点关注境外子企业、基础薄弱子企业等,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财务决算工作。

二是提升财务决算信息质量,严格遵守会计、统计各项法律法规规定,准确界定合并范围,合理计提各类减值准备,规范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三是夯实财务决算闭环管理,充分发挥财务决算“体检”功能,针对各类检查发现的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管理问题,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结果分级检查、复核和销号制度,建立完善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是加强财务决算成果应用,在全面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对各类专项工作落实情况、风险管控情况等进行梳理、检查、总结和反馈,发挥好财务决算的决策支撑和监督作用。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6.29•【文号】国办发〔2024〕34号•【施行日期】2024.06.29•【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监督正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4〕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国证监会、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6月29日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作用,财务造假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动摇投资者信心。

近年来,各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一批财务造假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市场生态有效净化。

但是,财务造假花样翻新,案件查处难度大,有效打击系统性、隐蔽性、复杂性财务造假的任务十分艰巨,必须坚持综合施策,强化标本兼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增强工作合力。

为从严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维护良好市场生态,现就进一步做好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进一步加大对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完善监管协同机制,构建防治财务造假长效机制,加大制度供给,强化激励约束,为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问题导向。

依法从严打击财务造假,强化穿透式监管,提升执法司法工作质效。

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优化中央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优化中央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优化中央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1.30•【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优化中央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为推动中央企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更好适应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新形势,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了《关于优化中央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4〕8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在现行制度的原则和框架下,集中解决了一批中央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加强重大资产评估项目管理。

《通知》首次提出中央企业应当对资产评估项目实施分类管理,要求中央企业确定重大资产评估项目划分标准,对重大资产评估项目管理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管控要求。

明确中央企业备案重大资产评估项目过程中如遇到难点问题,可以书面向国务院国资委申请推荐专家参与论证,必要时国务院国资委将加强对项目的业务指导。

该规定借鉴《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中资产评估核准项目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推动中央企业解决备案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提高中央企业评估项目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是明确8类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

《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对散落在现行制度文件中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做了统一归拢,便于企业查阅执行。

针对企业反映比较集中的无法正常履行资产评估程序的参股股权退出,处置成本较高、账面原值较低(低于500万元)的资产处置,以及能够通过公开市场获取市场价格的房产出售或租赁等情形,《通知》以推动企业改革发展、解决企业实际问题为出发点,明确上述情形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同时要求必须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借助公开市场发现买方、实现价值,既有效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又合理降低企业改革重组成本。

三是确定5类可以进行估值的情形。

企业国资快报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企业国资快报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企业国资快报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以下是 8 条关于企业国资快报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1. 你得清楚报表都有哪些种类啊,就像衣服有不同款式一样!比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可别搞混了呀!例子:“小李,你可千万别把资产负债表填成利润表了哟!那可就闹大笑话啦!”
2. 数据一定要准确呀,这可不是能随便糊弄的!一个小错误可能引发大问题呢!就像建房子,基础不牢可不行。

例子:“小王啊,你昨天报的那个数再核对核对,可不能有差错啊!”
3. 填写的时候可别着急,得慢慢来,稳稳当当的!就跟走路一样,一步一个脚印。

例子:“哎呀,别毛毛躁躁的,慢点填写,不然错了又得重来!”
4. 注意那些必填项啊,都填上了才完整,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嘛!就像拼图,少一块都不行。

例子:“老张,你看看这个必填项是不是漏了,赶紧补上!”
5. 审核这关很重要哇,得仔细再仔细!好比挑水果,要把坏的挑出来。

例子:“大家互相检查检查,审核可不能走过场呀!”
6. 报送时间千万别错过,晚了可就麻烦啦!就像坐火车,错过了就赶不上啦!例子:“你们都记住报送时间哈,别错过了火车哟!”
7. 对流程得熟悉呀,不然就像在迷宫里转圈圈出不来!这很关键的哟!例子:“老孙,你都在这干这么久了,还能不熟悉流程?那可不行哦!”
8. 有疑问及时问呀,别憋着,大家一起解决!这又不是啥丢人的事。

例子:“哎呀,有不懂的就赶紧问呀,大家一起探讨探讨嘛!”
我觉得企业国资快报就得重视这些方面,认真做好每一步,才能确保准确和有效呀!。

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2.17•【文号】财会〔2021〕32号•【施行日期】2021.12.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资委、银保监局、证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资委,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企业,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全面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加大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环节的管理和指导力度,扎实推动相关企业做好2021年年报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会计审计工作,近年来就加强会计审计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提高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质量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企业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真实、完整反映其有关交易和事项,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是引导资源有效配置、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调节作用的基本保障;是提高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的必然要求;是服务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

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动会计准则有效实施,取得积极成效,但同时也存在部分企业执行会计准则不严格、部分企业会计信息失真、会计师事务所“看门人”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

企业年报通过综合反映企业一年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在真实、完整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作用。

2021年是收入、租赁等新准则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中全面实施的第一年,年报信息将直接反映新会计准则的全面实施效果;2021年是落实退市制度改革的第二个会计年度,上市公司年报信息将直接影响退市制度改革的落实落地成效。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2.28•【文号】国资发财评规〔2021〕18号•【施行日期】2021.02.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1〕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近期,个别地方国有企业发生债券违约,引发金融市场波动和媒体关注。

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要求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处置和防范应对工作。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求地方政府和地方国有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债务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并要求国务院国资委督促指导地方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

为此,国务院国资委结合中央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实践,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地方国有企业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国资委2021年2月28日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工作要求,指导地方国资委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企业重大债务风险,坚决守住不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的重要性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地区经济平稳运行的客观需要;是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各地方国资委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的重要性、紧迫性,督促指导地方国有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依法合规开展债务融资和风险处置,严格遵守资本市场规则和监管要求,按期做好债务资金兑付,不得恶意逃废债,努力维护国有企业良好市场信誉和金融市场稳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工作规则》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工作规则》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工作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11.09•【文号】国资发[2006]197号•【施行日期】2006.11.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发[2006]197号)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国务院国资委工作规则》已经国务院国资委第44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九日国务院国资委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成立中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发[200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28号)和《国务院工作规则》、《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则。

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企业服务。

三、国资委坚持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坚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发展壮大国有经济。

四、国资委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需要,制定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规定,及时修订和废止不相适应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规定,不断提高依法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国资委)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

(国资委)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

附件1企业财务快报本企业代码□□□□□□□□目1•营业收入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营业成本其中:主营业务成本3•营业税金及附加4•销售费用5•管理费用6•财务费用其中:利息支出净额7•资产减值损失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投资收益10.营业利润11.营业外收入12.营业外支出13•利润总额14.净利润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职工薪酬其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福利及社会保险费用16.在岗职工人数(人)17.资产总额其中:流动资产其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净额存货其中: 产成品18•负债总额其中:流动负债银行借款其中:短期借款19.所有者权益总额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20•应交税费总额21.已交税费总额22.固定资产投资额23.增加值24.工业总产值25.工业销售产值26.出口产品销售收入27.新产品产值28.计提折旧额29.坏账准备30•利润总额预算数31.净利润预算数行次年月本月数金额单位:万元上年同期本年累计附件2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一、填报范围本表为企业向国资委报送的2008年度财务快报格式,填报范围为企业及所属各级子企业(含境外子企业),以及各类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事业单位和基建项目。

二、主要指标表”编制说明(一)编制方法。

1.本表各项指标口径以新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企业应依据本编制说明要求填列表中各项指标。

2.表内本月数”根据企业本月发生额填列。

3.表内本年累计”根据企业至本期末当年累计发生额或账面余额填列。

4.表内上年同期”根据企业至上年同期末累计发生额或账面余额填列。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营业收入: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

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主营业务收入: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总额。

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发生额填列。

粮食企业以及有国家特准储备物资的企业,应以主营业务收入扣减抵减销售收入的应交款”和转出差价收入(转出差价支出以匚”号计算)”后的余额填列。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05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05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05年度地方企业
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统计
【发文字号】国资发评价[2005]285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5.11.05
【实施日期】2005.1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2005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通知
(国资发评价[2005]2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为做好2005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了解掌握各地区企业国有资产增减变动、分布结构与营运效益等情况,国务院国资委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国资委令第4号)及国家有关制度规定,制定了2005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套报表为各地区占用国有资产的企业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2005年度国有
资产统计报表的统一格式,适用于各地区国有全资及控股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填报,其中:《2005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适用于境内国有全资及控股企业填报,《2005年度境外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适用于境外国有全资及控股企业和各类分支机构填报。

二、本套报表由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报表和相关附表组成,为分户与汇总的统一格式。

地方境内企业报送级次为:大型企业报送集团所属三级以上(含三级)子企业报表,三级以下。

国务院国资委指导和监督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年度工作计划

国务院国资委指导和监督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年度工作计划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导和监督地方国有资产监管2021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导和监督地方国有资产监管2021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资厅发综合[2021]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方案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局〕:按照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2021年指导和监督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重点是,围绕正确把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根本原那么和方向,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标准有序地推进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

现将?国务院国资委指导和监督地方国有资产监管2021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各级国资委要高度重视上级国资委对下级国资委的指导监督工作,健全组织机构,落实相关责任;完善有关制度,建立沟通机制;注意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式,及时反映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热点、难点问题,上下形成合力,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开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附件:国务院国资委指导和监督地方国有资产监管2021年工作方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二○一○年二月一日附件国务院国资委指导和监督地方国有资产监管2021年工作方案为做好国务院国资委对地方国有资产监管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水平,按照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明确的工作重点,现将2021年国务院国资委指导和监督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方案和具体分工通知如下: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方面〔一〕召开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全国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办公厅,时间初定为年底〕〔二〕召开地方国资委负责人研讨会,研讨国有资产监管的重点问题。

〔办公厅,时间初定为年中〕〔三〕召开地方国资委办公室主任会议,加强地方国资委办公室工作的沟通与交流,提高地方国资委办公室工作水平。

〔办公厅,时间初定为年中〕〔四〕召开全国国资监管信息化工作会议,进行“十一五〞信息化工作总结和国资监管一期工程建设情况通报,布置“十二五〞信息化工作。

企业国资快报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企业国资快报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企业国资快报的流程和注意事项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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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级次填报久其系统快报的通知

关于全级次填报久其系统快报的通知

关于全级次填报久其系统快报的通知关于全级次填报久其系统国资、财政快报的通知各单位:近来,国家宏观经济决策与中央企业运行的相关性日益紧密,对中央企业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充分性的需求日渐提高,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财务快报时效性和充分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国资委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财务快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评价〔2011〕444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要求各中央企业加强和改进财务快报工作,提高时效性,实行全级次报送。

2011年7月11日,中化集团财务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务快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自2011年7月份起实行全级次填报久其系统财务快报。

为此,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财务快报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切实加强财务快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严格工作规范,严把数据质量关,充分利用中化集团财务快报网报系统,确保财务快报及时报送、数据准确完整、分析全面深入,不断完善本单位财务动态监测工作体系。

根据中化集团财务信息系统规划,2011年下半年为合并报表网报系统实施期,至2011年决算时,各单位要达到熟练、高效运用网报系统。

据此,中化集团计划7月和8月为各单位推进网报系统全级次试运行期间,9月之后为各单位网报系统成熟期。

在实施期内,在网报快报主表方面,逢季度末月份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补充资料表,其他月份报送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全级次范围暂按2010年决算备案表为基础,发生的新设、关闭子公司等事项在向中化蓝天集团财务部备案后可以据实增删。

全级次报送实行逐级负责制,各下级单位向上级单位负责。

据此,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合并报表网报全级次试报工作,主动布置、认真做好关联交易填报工作,尽快摸索、固化本单位常规合并调整类型,有的放矢地做好合并难点的攻坚工作,努力探索使用网报提供的自动化功能,争取尽早实现集团一盘棋下的各层级的高效、快捷的报表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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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地方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司企业财务管理
【发文字号】国资评价[2015]52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1.22
【实施日期】2015.0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地方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
(国资评价〔2015〕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近年来,各地国资委积极加强财务快报管理工作,不断理顺工作关系,完善财务快报工作组织体系,积极推进财务快报信息系统建设,强化财务快报信息分析与应用,为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推动企业实现提质增效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适应新形势要求,进一步做好企业财务快报工作,我们结合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需要和《企业会计准则》变化,修订了地方企业财务快报,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快报是企业月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综合反映,是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手段。

各地国资委要高度重视财务快报工作,做
好监管企业财务快报的工作组织,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本地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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