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地2016WG23号地块项目噪声振动影响评价专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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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地2016-WG-23号地块项目噪声振动影响评价专章
1 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和物料运输的车辆噪声,在上述施工噪声中,对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机械噪声。
工程机械噪声主要属于中低频噪声,仅考虑距离衰减值、场界围墙屏障等因素,预测模式如下:
L 2=L 1-20lgr 2/r 1 -△L
式中:L 2——距声源r2处声源值[dB(A)];
L 1——距声源r1处声源值[dB(A)];
r 2、r 1——与声源的距离(m);
△L ——场界围墙引起的衰减量。
由上式预测单个噪声源在评价点的贡献值,再将不同声源在该点的贡献值用对数法叠加,得出多个噪声源对该点噪声的贡献值,采用的模式如下:
L Li i n ==∑101010
1lg /
式中:L ——叠加后总声压级[dB(A)];
Li ——各声源的噪声值[dB(A)];
n ——声源个数。
施工期噪声预测结果见表1。
表1 施工期噪声预测结果表 dB (A )
200m 范围内造成影响。
为了尽量减轻施工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拟采取通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施工工地中部;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使用商品混凝土,并在浇铸前做好噪声防护工作;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杜绝夜间(22:
00-6:00)施工噪声扰民;加强管理,尽量减少人为噪声等措施来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 营运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进出车辆交通及商业活动等方面。
噪声主要防治措施如下:
(1)根据主要噪声源的位置进行合理布局,如有冷却塔等应当尽量远离周边居民住宅,减少其影响。
(2)本项目风机、水泵、冷冻机组安装在地下车库设备间内,冷却塔布置在楼顶,且均采取了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尽量减轻项目设备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3)对于商业营运噪声,本项目对商业店铺经营位置进行合理布局,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强化其内部隔声;严格管理,规定营业时间,尽量降低商业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对进出车辆交通噪声,本项目采取了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尽量减少机动车频繁启运和怠速,规范停车场的停车秩序等措施,尽量降低对周边住户的影响。
在此基础上,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 营运期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
3.1道路噪声影响
由于本项目为商场项目,商场21:00后不进行营业,因此,夜间道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无影响。
本次评价主要预测项目北侧新市路,东侧人民路对本项目昼间噪声的影响。
(1)预测因子:等效A 声级
(2)预测方法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中有关噪声模型和算法进行预测。
第i 类车等效声级的预测模式:
1207.5()()10lg()10lg()10lg()16i eq i E i i N L h L L VT r ψψπ+=++++∆-
式中:
()eq i L h ——第i 类车的小时等效声级,dB (A );
0()E i L ——第i 类车速度为Vi ,km/h ;水平距离为7.5米处的能量平均A 声级,dB (A );
Ni ——昼间,夜间通过某个预测点的第i 类车平均小时车流量,辆/h ;
r ——从车道中心线到预测点的距离,m ;(A12)适用于r>7.5m 预测点的噪声预测;
Vi ——第i 类车的平均车速,km/h ;
T ——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1h ;
12,ψψ——预测点到有线长路段两端的张角,弧度。
L ∆——由其他因素引起的修正量,dB (A ),可按下式计算:
123L L L L ∆=∆-∆+∆
1L L L ∆=∆+∆路面坡度
2atm gr bar misc
L ∆=A +A +A +A 式中:
1L ∆——线路因素引起的修正量,dB (A );
L ∆坡度
——公路纵坡修正量,dB (A ); L ∆路面——公路路面材料引起的修正量,dB (A );
2L ∆——声波传播途径中引起的衰减量,dB (A )
3L ∆——由反射等引起的修正量,dB (A )。
总车流等效声级为:
0.1L e q h 0.1L e q h 0.1L e q T 10l g 101010⎡⎤=++⎣⎦()大()中()小()
式中:Leq (h )大、Leq (h )中、Leq (h )小---分别为大、中、小型车辆昼间或夜间,预测点接到的交通噪声值,dB (A );
(3)预测参数
本评价预测参数见表2。
在不考虑绿化降噪和建筑物阻挡的前提下,预测交通噪声影响结果见图1、表3。
表3 昼间建筑不同高度的小时等效A计权声级LeqA
本项目
图1人民路、新市路对项目噪声影响值(昼间)单位:dB(A)
预测结果表明:道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值昼间达标。
运营期将采取以下措施改善周围道路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①项目北临路、东临街侧外窗使用通风隔声窗,外墙采用达到国家A级标准的外墙保温材料(双层外墙,中空,类似双层隔声玻璃),外墙采用隔声效果好的纳米多层结构隔音涂料(降噪效果约15dB(A);②将对声环境功能要求低的建筑设置于临路一侧;
③在区域边界尽可能利用空地,有组织地进行绿化,所选用的树种、株、行距等应考虑吸声、降噪的要求,这样既美化环境,又可产生一定的隔声、吸声效果。
项目绿地率不小于10%,绿化带均选用四季常绿且枝叶茂密植物(噪声降噪效果约5dB(A))。
3.2轨道交通影响分析
轨道交通5号线(在建)位于本项目北侧新市路下,线路全长44.1 公里,其中地下线长43.5公里,地上线长0.6公里。
设站34座,其中地下站33座,地面站1座。
总工期计划4年6个月,预计2019年建成通车;轨道交通4号线(在建)位于项目东侧人民路下,线路全长42.03公里,均为地下线,设地下车站31组,车辆段及综合基地1处。
总工期计划5年,预计2016年年底建成通车。
本项目预计2020年建成。
轨道交通4号线、5号线营运期可能会对本项目造成一定的环境影响,《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及支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东段、5号线西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相关环保审批,故本项目引用《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及支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东段、5号线西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及类比《苏州国展商业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报告中振动数据,分析轨道交通4号线、5号线可能对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以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3.2.1轨道交通噪声影响分析
1、轨道交通噪声影响
引用《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及支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地下车站环控系统噪声:非空调期(不开启冷却塔)风亭区周围4、2、1类区噪声达标防护距离分别为20m、38m、71m;空调期如采用常规冷却塔,风亭区周围4、2、1类区的噪声防护距离分别为49m、90m、170m;如采用低噪声冷却塔风亭区周围4、2、1类区的噪声防护距离分别为25m、45m、85m。
车辆段与停车场厂界噪声:天鹅荡停车场受污水处理站和运用库、元和停车场受出入段线、松陵车辆段受试
车线噪声影响,夜间超标1.2至5.2分贝,昼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天鹅荡停车场旁敏感点木里村北昼间可满足标准要求,夜间实际运营时间内受出入段线影响,超标4.9至6.8分贝。
木里村南昼夜间均可达标。
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调整7处车站的风亭位置,确保满足15米最小控制距离要求;对北寺塔3、4号风亭和江陵西路站北侧风亭共计13处房屋进行搬迁;对噪声预测不达标的10个车站的15处风亭采取加强消声等处理措施。
确保各声环境敏感点运营期噪声可达到相应《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或维持现状。
”
引用《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东段、5号线西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在风亭、冷却塔噪声中,冷却塔噪声占有主导地位,因此非空调期(不开启冷却塔)风亭区周围4a、3、2、1类区噪声达标防护距离分别为22.5m、22.5m、42.6m、80.8m;空调期如采用常规冷却塔,风亭区周围4a、3、2、1类区的噪声防护距离分别为38.1m、38.1m、72.2m、136.9m;如采用低噪声冷却塔风亭区周围4a、3、2、1 类区的噪声防护距离分别为24.6m、24.6m、46.6m、88.3m。
对现有风亭、冷却塔等周边的环境敏感目标,达不到以上防护距离要求的,本次评价均提出了相应的环保措施要求,项目建成后,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质量不劣于现状或达到相应的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
通过与轨道交通公司沟通,4号线竹辉路站现有1号出入口为临时出入口,将来该出入口与本地块建筑合建,4号线竹辉路站现有的1号风亭组为临时风亭组,将来与地块建筑合建后,通风设施外机与冷却塔移至建筑屋顶。
5号线竹辉路站6号出入口、7号出入口和8号出入口,均接入地块建筑内。
5号线竹辉路站6号风亭组、7号风亭组均接入地块建筑内,全部顶出或侧出,冷却塔与通风外机均设置在地块建筑屋顶。
由上可知,噪声较大的冷却塔与通风外机设置在本地块构筑物屋顶,且设有相应防护措施,因此,受该噪声影响较小。
2、噪声防治措施
《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及支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东段、5号线西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到的具体噪声防治措施如下:4号线及支线:
(1)合理选择设备与类型
在满足工程通风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声学性能优良的风机;
选择低噪声或超低噪声型冷却塔;根据噪声防护距离尽量远离噪声敏感点,并使风口背向敏感点。
充分利用车站设备、出入口及管理用房等非噪声敏感建筑的屏障作用,将其设置在敏感建筑物与风亭或冷却塔之间。
(2)城市规划与建筑物合理布局
对于新开发区,规划部门应根据噪声防护距离,限制在轨道交通噪声影响范围内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点,否则应按《噪声法》规定其提高建筑隔声要求,使室内环境满足使用使用功能要求;科学规划建筑物的布局,临噪声源的第一排建筑宜规划为商业、办公用房等非噪声敏感建筑。
(3)敏感点噪声治理工程
针对不符合《地铁设计规范》环保控制距离要求的金民西路站1号风亭、苏锦村站2号风亭、观前街站北侧风亭、乐桥站6号风亭、红庄站4号风亭、花港路站南侧风亭、溪秀路站西段南侧风亭、十全街站冷却塔等8个车站的7处风亭、1处冷却塔调整位置满足距敏感目标15米最小控制距离要求;对北寺塔站3、4号风亭、江陵西路站北侧风亭共计13处房屋进行搬迁;对噪声预测不达标的苏锦村站、北寺塔站、观前街站等10个车站15处风亭区采取加强消声处理的降噪措施。
车辆段及停车场设置3米高实体围墙,并对天鹅荡停车场出入段线南侧设置150米长3米高声屏障;顾家荡变电站厂界噪声不能满足2类区标准要求,采取设置隔声门窗,并在内墙贴吸声材料的措施。
通过以上噪声治理措施,各声环境敏感点运营期噪声均可达到相应标准要求或维持现状水平。
3号线东段、5号线西段工程:
(1)工程措施:
①在满足工程通风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采用低噪声、声学性能优良的风机。
②选择低噪声或超低噪声型冷却塔。
③使风口背向敏感点。
充分利用车站设备、出入口及管理用房等非噪声敏感建筑的屏障作用,将其设置在敏感建筑物与风亭或冷却塔之间。
④尽量选用低噪、自冷型变压器以及低噪声风机。
(2)城市规划及建筑物合理布局为了对沿线用地进行合理规划,预防轨道交通运营期的噪声污染,并根据《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建议在噪声达标防护距离内不宜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如必须修建噪声敏感建筑时,开发商必须考虑敏感建筑自身的隔声性能,应使建筑物内部声环境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
②科学规划建筑物的布局,临近噪声源的第一
排建筑宜规划为商业、办公用房等非噪声敏感建筑。
③结合城区改造,应优先拆除靠声源较近的居民房屋,结合绿化设计和建筑物布局的重新配置,为新开发的房屋留出噪声防护距离或利用非敏感建筑物的遮挡、隔声作用,使之对敏感建筑物的影响控制在标准允许范围内。
(3)敏感点措施
①地下车站环控系统噪声治理措施对塔园路站的2号风亭选址位置进行调整,以满足15m最小控制距离要求。
对花墩村站(1号风亭)、藏胥公路站(1号风亭)、上供路站(2号风亭)、木渎南站(1号、2处风亭)、金山路站(2号风亭)、港务路站(3号风亭)、盘胥路站(2号风亭)、竹辉路站(5号风亭)、莫邪路站(1、2号风亭)、星港街站(2、3号风亭)、方湾街站(1号风亭)、汇隆街站(1号、3号风亭)、戈巷街站(1号风亭)、夷亭路站(1、3号风亭),共14个车站19处风亭采取加强消声处理的措施,汇隆街站的2号风亭、盘胥路站的2号风亭风口背对敏感建筑物。
建议对木渎南站、盘胥路站、莫邪路站和汇隆街站4处冷却塔采用超低噪声横流式冷却塔。
对盘胥路站冷却塔另设导向消声器。
②车场噪声治理措施
胥口车辆段远期开发方案为上盖方案,试车线南侧厂界会采取实心围墙,因此不再单独提声屏障措施,围墙建成后对上述幼儿园的影响较小。
唯亭南停车场在出入场线爬出地面后出入场线北侧(ZHRAK1+247~ZHRAK1+554),设置高4.5m长307m的声屏障措施。
建议停车场及车辆基地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和使用电机变频调节技术;设备安装隔振机座或减振垫,管道采用弹性连接,通风排气设备安装消音器等。
3.2.2轨道交通振动影响分析
1、轨道交通振动影响
轨道交通5号线(在建)位于本项目北侧新市路下、4号线(在建)位于项目东侧人民路下,轨道交通4、5号线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振动,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如下:
轨道交通主要来源于机车车辆动力系统的振动,通过车轮与轨道结构的动态相互作用,引起轨道结构的振动。
这些振动通过地基又传给周围的建筑物。
车轮和钢轨长期相互作用都会产生磨耗,轮子可能失圆或产生扁疤,钢轨可能会产生波浪形磨耗。
状态不良的轮轨相互作用会使振动加剧。
引用《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及支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沿线132处环境振动敏感点VLz10预测值昼间为59.3至74.6分贝,较现状增加2.7至23.2分贝,夜间为58.9至74.5分贝,较现状增加4.2至28.1分贝。
昼间均达标,夜间有13处敏感点超标,超标量为0.2至2.5分贝。
列车振动VL zmax预测值为60.2至77.5分贝,昼间有14处敏感点超标,超标量分别为0.1和2.5分贝,夜间有41个敏感目标超标,超标量分别为0.1和5.5分贝。
距外轨中心线10米范围内有24处敏感建筑物,其室内二次结构噪声的预测值为33.0至49.1分贝, 昼间有11处敏感点超标,超标量为1.8至8.1分贝;夜间有12处敏感点超标,超标量为0.1至11.1分贝。
工程沿线16处文物保护单位及优秀历史建筑结构最大速度响应值为0.29至3.03毫米/秒。
对照GB/T50452-2008《古建筑防工业振动技术规范》相应标准,除过云楼达标外,其余15处文物保护单位及优秀历史建筑预测振动速度均超过标准要求,超标量为0.11至2.58毫米/秒。
”
引用《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东段、5号线西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全线112处敏感目标,振动值VLz10的预测值昼间为61.6~78.4dB,较现状增加2.0~25.6dB;夜间为61.4~78.4dB,较现状增加1.7~35.5dB。
全线59处敏感目标,环境振动超过标准要求,超标量昼间、夜间分别为0.5~7.6dB、0.2~10.5dB,预测点超标率为54.6%。
工程地下段正上方至外轨中心线10m范围内的34处敏感建筑物室内二次结构噪声范围为35.4~46.2dB 范围内,参照《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JGJ/T170-2009)标准限值,25处敏感建筑受到轨道交通振动引起的二次结构噪声超标,昼间超标量为0.3~5.2dB,夜间为0.2~8.2dB。
以上超标敏感点在采取不同等级的减振措施后,均能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
为预防轨道交通振动的影响,根据《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的规定及本工程实际情况,本项目地下线埋深在14m以上,因此沿线地下线路区段,“混合区、商业中心区”、“工业集中区”、“交通干线道路两侧”需布置于距外轨中心线22m以外区域;“居民、文教区”需布置于地铁外轨中心线39m以外区域;“特殊住宅区”需布置于地铁外轨中心线47m以外区域。
结合城市规划确定的土地使用功能,控制距离内不宜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和医院等振动敏感建筑。
”
本项目距轨交4号线、5号线距离情况见表4。
因4号线、5号线尚未运营,其对本项目的振动影响采用类比调查分析: 室外振动:
根据《苏州国展商业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内容,项目通过现场监测和预测分析相结合,分析和评价地跌2号线对拟建建筑的振动影响。
结果见下表。
表5 室外测点处振动值
本项目与4号线、5号线的最近距离,本评价根据距离衰减及介质吸收(C D )计算公式计算计算距离衰减后反推其它点振动值。
本工程振动评价距离衰减及介质吸收C D 按下式计算: a 、隧道两侧地面(当L≥5m 时)
20lg 12
D C R =-+
式中:R ——预测点至隧道底部外轨中心的直线距离,R =m ;
L ——预测点至外轨中心线水平距离,m ;
H——隧道轨面距地面的距离(m),本评价取值14m。
经计算和引用表5数据得出本项目建筑距外轨中心线处各距离处噪声值,见表6。
表6室外各点振动值
室内振动和二次结构噪声:
由于构筑物尚未建成,室内振动数值参考表6振动值,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JGJ/T170-2009),各点处室内振动达标情况见表7。
二次结构噪声预测模型如下:
式中:Lp——建筑物内的A计权声压级,dB(A);
L p(f)——未计权的建筑物内的声压级,dB;
VL——与频率相对应的建筑物内的振动加速度级,dB;
f ——1/3倍频带中心频率,Hz;
根据预测结果,各点室内振动二次结构噪声达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JGJ/T170-2009)中相应标准要求。
2、振动防治措施
4号线及支线:
(1)在本工程车辆选型中,除考虑车辆的动力和机械性能外,还应重点考虑其振动防护措施及振动指标,优先选择噪声、振动值低、结构优良的车辆。
(2)工程设计采用60kg/m钢轨无缝线路,对预防振动污染具有积极作用。
(3)运营单位要加强轮轨的维护、保养,定期旋轮和打磨钢轨,对小半径曲线段涂油防护,以保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附加振动。
(4)本工程共需对57处敏感点设置GJ-Ⅲ型轨道减振器扣件双线2250m、单线200m,弹性支承块双线600米,中档钢弹簧浮置板道床(固态阻尼)双线3880m,高档钢弹簧浮置板道床(液态阻尼)双线4310m,共需投资15919万元。
(5)为预防地铁振动的影响,根据《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03)的
规定及本报告书的振动防护距离,位于GB10070-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居民、文教区”区域,地面及地下段振动防护距离分别为44m和35m;位于GB10070-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混合区、商业中心区”“工业集中区”及“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地面段及地下段振动防护距离均为25m。
3号线东段、5号线西段工程:
(1)对于超标的国家级文物盘门城墙,采取特殊减振措施,共计200延米(折成单线)。
采取钢弹簧浮置板道床(特殊减振措施)的有:东欣新村、灵岩花园别墅、天灵村、花苑二/三村、陶家村、苏香名园、明基医院、叶家庄路60号、华银花园、胥江新村、胥江路36号、苏纶新村(新市路300号)、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乌鹊桥路10号、苏州市红十字会、苏州市粮食局、里河新村、杨枝新村、塘南北区、古娄二村、友达厂区宿舍、规划住宅1、南门新村、竹辉新村等24处敏感目标,全线使用特殊减振措施8010延米。
(2)采取中量级钢弹簧浮置板道床(高等级减振措施)的有:竹辉路570号、工商局胥口分局、南园新村、苏州市人民武装委员会、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桂花新村等6处敏感目标,全线使用高等级减振措施1140延米。
(3)采取轨道减振器(中等级减振措施)的有:锦湖家园、工商局胥口分局、太湖樱花园、胥口镇司法所、新华村彭家村、名馨花园、苏州新区第一中学初中部/实验小学、中海凤凰熙岸、胥江路136号、苏州市人民武装委员会、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竹苑新村、水云居(西区)、青苑新村4区、香榭度假村、太湖莲花园(水云天)、吴中区税务局四所、太湖疗养院、许家桥、香港花园、陶家村、新华村彭家村、合景睿峰、金桥新村、胥馨家园、苏州市工商管理局、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竹辉路570号、苏州市红十字会、苏州市粮食局、苏州平直实验小学、高家村、润发公寓、建联宿舍、张泾新村、畅园新村(1、2区)等36个敏感目标,全线使用中等级减振措施8175延米。
在采取减振措施后,沿线敏感点振动环境质量能够达标,工程振动环境影响可得到消除。
本项目:
本案将采取地下结构减振设计,包括考虑采用屏障式隔振即在振源与本案之间设置垂直于地表的隔离带,包括考虑设置隔音隔振墙,布置隔振沟、渠,采用水平隔板屏障与阻尼弹簧并联,重点对在复杂振动环境部位进行隔振处理,采用
橡胶衬垫、板桩墙及排桩等各种基础屏障来截断、散射和绕射各种应力波,在设置连续屏障时考虑主要采用空沟、膨胀土泥墙、混凝土芯墙、粉煤灰和气垫等,在设置费连续屏障时考虑主要采用单排或多排薄壁衬砌圆柱形孔作为屏障,同时考虑结合上部结构设置变形缝进行断缝处理。
3、总结轮
本项目构筑物外廓线和4号轨道交通外轨中心线最近距离为11.5m,和5号轨道交通外轨中心线最近距离为12.3m,距离较近。
类比《苏州国展商业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报告中振动数据,苏州轨道交通4号线、5号线对本项目拟建建筑的振动影响均能满足相应规范标准要求。
在本项目建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该项目地下室基坑设计应考虑对轨道交通的影响,并报轨道公司审查,经轨道公司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②轨道交通施工可能对该项目造成影响,请苏州金苏置业有限公司充分考虑此影响,并在设计时对基础采取加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