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伯克段于鄢“中的春秋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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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伯克段亏鄢"中的春秋笔法
宜宾学院中文系钟发远
摘要:“郑伯克段于鄢”一语所包含的春秋笔法历来为习<春秋》者重视,《春秋三传》及其注疏各有阐发。
笔者认为,此语确实体现了孔子在《春秋》中对人物的褒贬.但对郑庄公贬责轻于对共叔段.在语言的褒贬意义揭示上。
《春秋三传》及其注疏皆有可疑之处。
关键词:春秋笔法;《春秋公羊传>;《春秋谷粱传》;(春秋左传正义>
一、春秋笔法
《春秋》本是东周时期各国史书的通称。
现在的《春秋》是孔子依据鲁国史官所编的《春秋》加以整理修订而成的。
《春秋》在记事上表现出独特的春秋笔法,这种笔法中隐含着历来倍受《春秋》研究者重视的所谓春秋大义。
何谓春秋笔法?概括地说,就是《春秋》一书所贯彻的遣词谨严、筒略干净的记事方法和以一字褒贬来进行人物评价来达到惩恶劝善目的的叙史原则。
【u刘向论此书“正天下之位,征阴阳之失。
直责逆者,不避其难”,【习司马迁说此书“约其文辞而指博”。
[37韩愈评此书“谨严”.【4】都正提示了这种笔法。
通过历史事件尤其是人事的记载,达到“劝”与“惩”的目的,自古以来就有这个传统,《春秋》中的“书法”。
在孔子以前的史官中已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惯例,只是到了孔子依鲁史记修《春秋》,才把这种手法加以系统化和模式化。
形成了所谓的春秋笔法.惩恶劝善也成为中国古代史学以至传统文化精神中的一个重要原则。
阁
二、“郑伯克段于鄢”中的春秋笔法分析
“郑伯克段于鄢”是《春秋.隐公元年》中的一句话,全语是:“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
”[6】为什么说这句话体现了《春秋》笔法?简单地说,《春秋》此语包含了对郑庄公兄弟二人的评价。
《春秋三传》对此处的春秋笔法有不同的阐释,主要集在对郑庄公和共叔段二人的态度上。
《春秋公羊传.隐公元年》:“克之者何?杀之也,杀之,则曷为谓之克?大郑伯之恶也。
”(2198页)《公羊传》认为“克”的意思就是“杀”。
用成“克”是强调郑庄公的罪恶。
《春秋谷梁传.隐公元年》:“段弟也,而弗谓弟,公子也,丽弗谓公子。
贬之也。
段失子弟之道矣,贱段而甚郑伯也。
何甚乎郑伯?甚郑伯之处心积虑,成于杀也。
”(2365页)联系前后可知.《谷梁传》将“克”释为“能杀”。
认为《春秋》不称段为“弟”,亦不称为“公子”,表明有贬斥其“失子弟之道”的意思。
而贬责郑伯就更甚一格了.因为郑伯处心积虑,存心要除掉弟弟,还穷追猛打,如同从母亲怀中夺杀共叔段。
《谷梁传》认为郑伯应该“缓追逸贼”,(2366页)方符合“亲亲之道”。
(2366页)范宁的《谷梁传集解》还进一步指出,按一般的《春秋》例,君杀大夫是不书地名的,此处书“鄢”,表明郑伯杀的不是大夫,而是自己的弟弟.有强调此事的作用。
【,】《左传》注疏有对春秋笔法的提示。
杜预注:“不称国讨而言郑伯,讥失教也。
段不弟,故不言弟,明郑伯虽失教而段亦凶逆。
”(1714页)杜注显然认为《春秋》经文有将庄公兄弟二人各打五十大板的态度。
孔颖达的疏解发挥了杜注:
国讨者,谓称国若人。
称国称人。
则明其为贼,言一国之人所欲讨也。
今称郑伯,指言君自杀弟,若弟无罪然。
讥其失兄之教,不肯早为之所。
乃是养成其恶,及其作乱,则必欲杀之,故称“郑伯”。
所以罪郑伯也。
传例母弟称弟。
段实母弟。
以其不为弟行,故去弟以罪段也。
两罪之者.明兄虽失教,而段亦凶逆也。
《释例》日:“兄而害弟者,称弟以章兄罪,弟又害兄,则去弟以罪弟身。
统论其义,兄弟二人交相杀害,各有曲直。
存弟则示兄曲也。
郑伯既失教,若依例存弟,则嫌善段。
故特去弟。
”(1714页)
按杜预之意。
“郑伯克段于鄢”。
若无贬责郑庄公和共叔段的话,就似乎当说成“郑国讨弟段于鄢”。
或者“郑庄公讨弟段于鄢”,即不言“郑伯”,又不去“弟”。
笔者的看法是:
第一,“郑伯克段于鄢”确实显示了孔子在修《春秋》时对人物的褒贬态度(当然这里是贬责)。
孔子修《春秋》,有着强烈的救世目的,《孟子·滕文公下》说:“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
孔子惧,作《春秋》。
”(2714页)孔子思想中,非常重视“和”。
《论语·学而》:“有子日:‘礼之用,和为贵。
”’(2458页)这种“和”表现为多个层次。
就是修身。
齐家,治国,平天下。
个人和家庭的和谐是基础,尤其是男人,更应担负更多的责任。
《孟子·粱惠王上》:“《诗》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
’言举斯心加诸彼而已。
”(2670页)按这个标准来衡量,庄公兄弟二人都没有做到.以致于让一场家庭矛盾演变成了一出政治风波和战争,给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带来了灾难。
在这场矛盾中,庄公、母亲、共叔段,都有不可推委的责任,《春秋》经中虽然只一句话,但孔子批评之态度或明或暗,尽寓其中。
第二,对郑伯贬责轻于对共叔段。
这跟孔子一贯的忠君和正名思想有关系。
《论语·颜渊》:“齐景公问政于孔子。
孔子对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2503页)在孔子看来,忠君思想可以是从孝道延伸出来的。
《论语·学而》:“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
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
孝弟也者。
其为人之本与!”(2457页)(学而)但在君权和家权发生矛盾的时候.君权胜于家权。
这种思想可以说影响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皇权制度。
郑庄公因为逆生而一直受到母亲姜氏的的歧视和厌恶.姜氏极力为小儿子争位争地.甚至作为共叔段叛乱的内应.作为郑国国家利益代表.郑庄公在一忍再忍的情况下对姜氏和共叔段采取断然行为是可以理解的。
而共叔段在母亲的偏爱下。
越来越无自知之明。
在“京”这个地方不断扩大势力.最后公然挑战哥哥的国家政权,落得于兄不敬于君不忠的地步。
共叔段众叛亲离,糊口四方的结局,很大程度上是咎由自取。
虽然郑伯惩罚了母亲。
并发誓“不及黄泉,勿相见”.但在孔子眼里一,也许并未到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地步。
所以从孔子的君权思想看来.他对郑庄公和共叔段二人的态度应该是有差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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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从整个《春秋》来说,郑庄公其实是一个复杂的
人,他有作为政治家老谋深算的一厩,甚至有时有奸雄之嫌,如在“君臣交质”(隐公三年)与“射王中肩”(桓公五年)两件事上,算是开了诸侯不尊周王的恶例,之后类似
事件接踵而至。
不过这都发生在克段事之后。
另一方面,《春秋左传》中有多处对郑庄公的誉美之辞。
如:
君子谓:“郑庄公于是乎可谓正矣。
以王命讨不庭,不
贪其土以劳王爵,正之体也。
”(隐公十年,1735页)
君子谓:“郑庄公于是乎有礼。
礼,经国家,定社稷,序
民人,利后嗣者也。
许无刑而伐之,服而舍之,度德而处
之,量力而行之,相时而动,无累后人,可谓知礼矣。
”(隐
公十一年.1736页)
郑伯使卒(100人)出碾,行(25人)出犬鸡,以诅射颍
考叔者。
(隐公十一年。
1736页)
从这些材料看来。
郑庄公合于正道。
讲究礼制,恩怨
分明,在《左传》中是一个多面形象。
相反。
对于不尊重君主的臣子。
孔子是很愤怒的。
这
种将乱臣贼子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的做法,使《春秋》在
历史上产生了强大的威慑力量。
所以《盂子·滕文公》说:“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
周公兼夷狄、驱猛兽而百姓宁,
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
”(2715页)但有时难免过头.这种情感的过分偏向。
甚至影响到人理智的视线,难
免出现是非不分的情况,把下杀上者一律看作乱臣贼子。
如在对待陈恒弑君问题上就是如此。
陈恒作为陈国移民,
在齐国本有贤名.相反齐简公却在内乱爆发之时与妇人饮于檀台。
陈恒于是杀简公另立,身在鲁国的孔子却认为
陈大逆不道,竭力劝说鲁哀公和三桓讨伐。
遭拒绝后还耿
耿于怀。
所以.用以上阐述的忠君观念和正名原则来审视。
不
难得出薄责于庄公而厚于共叔段的结论。
第三,在语言的褒贬意义揭示上,《春秋三传》及其注
疏皆有可疑之处。
如前所述,《公羊传》认为用“克”是强调
郑庄公的罪过;《谷梁传》认为不称段为“弟”乃责段更责
郑伯;杜预《左传》注认为称郑庄公为“郑伯”是指责郑庄公.不称段为“弟”是指责共叔段,合之则各打五十大板。
三家认识都有偏颇,下面着重分析杜注孔疏。
我们来调查一下称“郑伯”是否有特别的指责意味。
为此.我们拟定郑国与其他诸侯国之间的争斗所用的语
言表达式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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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国伐O郑人伐8剃蛾9郑戊2郑龇O 删0郑人讨l粼臼讨1瓶,-j-O郑蜊0僦O舭0关阱皖2航0郑蚣克0黼0撇O涮白f受2郑陵0郑蝴:0黼0撇O郑f鲰O郑暇0郑庄公取.0黼0郑人夺O郑f将O郑夺0郑蛸0掷国举0郑人举0蜊胖10郑举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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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以发现.凡涉及郑国与其他诸侯国之间的武力争斗。
《春秋左传》中采用的语言方式很有限,用“郑伯”“郑人”代指诸侯国名是最普遍的形式.尤其是“郑伯”。
占了这类指称的14/25,合56%。
“郑国”“郑庄公”未被采用。
由此可见.“鄣伯克段于鄢”中的“郑伯”并未包含特别的讥讽。
况且“郑伯”并不单指“郑庄公”。
郑国国君大都可称为“郑伯”.难道孔子对所有的郑国国君成施影射之辞?显然不大可能。
说到这里,需要引用《左传.隐公元年》中有段解释《春秋》经文的话:
书日:“郑伯克段于鄢。
”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151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
不言出奔,难之也。
(1716页)
这段话中比较难理解的是最后一句“不言出奔,难之也”。
按一般的说法是。
共叔段败后逃亡到共地,《春秋》经文不写“出奔”。
是因为郑庄公也有罪,史家又难以下笔,为尊者讳.所以不说“出奔”。
我基本认同这种理解。
值得注意的是.既然难以下笔.为什么又要在前面以“郑伯”之语来加讥剌呢?我认为在短短的一句话中,《左传》作者的说话立场是矛盾的,其实,并不是《春秋》经文有矛盾,而是《左传》作者不应把“郑伯”之语看作是褒贬之辞。
相反,对于共叔段来说,就不一样了。
一个“克”字,表明了对共叔段的斥责。
孔颖达疏:“克者,战胜获贼之名。
”(1716页)贼的本义是毁坏。
《左传·文公十八年》:“毁则为贼。
”(1861页)引申为“作乱、生祸、侵略等危害国家和人民的人”。
孔子称这类人为“贼子”.贬义远远重今义。
虽然庄公并未俘获公叔段.但是这里的“言过其实”正表现了孔子对共叔段颇有微词,在孔子的思想中,“悌”是仅次于“孝”的德目,孔子说:“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
”(论语·子路,2508页)说明无论在家庭和乡里,“孝弟”都是人人称道的好名声。
子日:“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
”(论语·宪问,2514页)共叔段得寸进尺,步步紧逼.把母亲的小肚肌肠当作政治消化器,把兄长的手足容忍视为政治迟钝.最后发展到妄图颠覆郑国政权的地步,这就远远超出了家庭范围,无论从家庭或是从国家利益。
庄公都没有不作为的理由。
不言“弟”,《谷梁传》和杜预都认为有指责共叔段之意。
这是正确的。
注释:
[1]对“春秋笔法”的理解,可参阅:(1)白玉林、党怀兴主编.十三经导读[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266-267页;(2)郑杰文、傅永军主编.经学十二讲[M].北京:中华书局,2007.205页.
[2]刘向.《说苑·辨物》.转引白戴维《春秋学史>[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4.53页.
[3]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简体本)[M].北京:中华书局.2005.1563页.
[4]韩愈.《进学解》.见《古文观止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597页.
[5]郭丹.《左传国策研究》[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10页.
[6]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0.2198页.文中多处引自此书,以下凡引自此书之原文仅标明页码。
不一一用番号详注.
[7]戴维.《春秋学史》[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4.2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