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合订本1
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清晰补充版)

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二O一一年三月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取样方法:1、从贮油罐中取样:贮藏无搅拌设备时,用取样器按液面上、中、下位置各取规定数量样品,亦可在流出口按不同流出深度分3次取样,将取出的3 个样品充分混合后取规定量作为试样;贮藏有搅拌设备时,经充分搅拌后用取样器在中部取样。
2、从槽车、罐车、沥青洒布车中取样;旋开取样阀,便流出至少4kg或4L后再取样;仅有放料阀时,待放出全部沥青的一半时再取样;从顶盖处取样,用取样器从中部取样。
3、在装料或卸料过程中取样:按时间间隔均匀地3次取样,经充分混合后取规定数量作为试样。
4、从沥青储存池中取样:在沥青加热端分间隔至取3个样品,经充分混合后取规定数量作为试样.5、从沥青桶中取:可加热后按罐车的取样方法取样;当不便加热时,亦可在桶高的中部将桶凿开取样。
6、固体沥青取样:应在表面以下及容器侧面以内至少5cm处采取,或打碎后取中间部分试样.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取样方法:1、沥青混合料应随机取样,并且有充分的代表性。
在检查拌合质量(如油石化、矿料级配)时,应一次取样;在评定混合料质量时,必须分几次取样,拌合均匀后作为代表性试样.2、在拌合厂取样:宜用专用容器在拌合机卸料斗下方,每放一次料取一次样,连续三次,混合均匀后四分法取适当数量。
3、在运料车上取样:装料一半时从料堆不同方向的三个不同高度取适量试样,在三辆上各取一分,混合均匀后四分法取适当数量.4、从施工现场取样:摊铺后碾压前在摊铺宽度1/2~1/3位置处全层取样,每辅一车取一次,连取三次,混合均匀后四分法取适当数量。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上海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第一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制度1、取样:是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抽取试样样品的过程。
2、送样: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全过程。
3、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所有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4、见证取样送样的程式:①、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受监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检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②、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③、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④、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上签名。
⑤、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工程受监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5、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①、必须具备见证人员资格:a、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
b、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
c、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
②、必须具有建设单位见证人书面授权书。
③、必须向质监站或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书面授权书。
④、见证人员的基本情况由(自治区、直辖市)检测中心备案,每隔五年换一次证。
6、见证人员的职责:①、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②、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
③、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④、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
⑤、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见证人员证书”。
⑥、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常用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第二章混凝土一、普通混凝土试样标准1、普通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抗冻性和劈裂抗拉强度试件均为正立方体。
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清晰补充版)精编版

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二O一一年三月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取样方法:1、从贮油罐中取样:贮藏无搅拌设备时,用取样器按液面上、中、下位置各取规定数量样品,亦可在流出口按不同流出深度分3次取样,将取出的3 个样品充分混合后取规定量作为试样;贮藏有搅拌设备时,经充分搅拌后用取样器在中部取样。
2、从槽车、罐车、沥青洒布车中取样;旋开取样阀,便流出至少4kg或4L后再取样;仅有放料阀时,待放出全部沥青的一半时再取样;从顶盖处取样,用取样器从中部取样。
3、在装料或卸料过程中取样:按时间间隔均匀地3次取样,经充分混合后取规定数量作为试样。
4、从沥青储存池中取样:在沥青加热端分间隔至取3个样品,经充分混合后取规定数量作为试样。
5、从沥青桶中取:可加热后按罐车的取样方法取样;当不便加热时,亦可在桶高的中部将桶凿开取样。
6、固体沥青取样:应在表面以下及容器侧面以内至少5cm处采取,或打碎后取中间部分试样。
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取样方法:1、沥青混合料应随机取样,并且有充分的代表性。
在检查拌合质量(如油石化、矿料级配)时,应一次取样;在评定混合料质量时,必须分几次取样,拌合均匀后作为代表性试样。
2、在拌合厂取样:宜用专用容器在拌合机卸料斗下方,每放一次料取一次样,连续三次,混合均匀后四分法取适当数量。
3、在运料车上取样:装料一半时从料堆不同方向的三个不同高度取适量试样,在三辆上各取一分,混合均匀后四分法取适当数量。
4、从施工现场取样:摊铺后碾压前在摊铺宽度1/2~1/3位置处全层取样,每辅一车取一次,连取三次,混合均匀后四分法取适当数量。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

目录第一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2)常用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 (3)第二章混凝土 (3)第三章混凝土外加剂 (7)第四章建筑砂浆 (9)第五章水泥 (10)第六章骨料 (12)第七章钢材机械性能 (14)第八章钢材化学分析 (19)第九章墙体材料 (20)第十章基础回填材料 (21)第十一章防水材料 (24)第十二建筑幕墙 (26)第十三建筑门窗 (28)第十四章室内环境污染 (29)建设工程结构质量检测 (31)第十五章工程桩 (31)第十六结构混凝土 (33)第十七章现场砌筑砂浆(筒压法) (34)第十八章预制构件 (34)第十九章钢结构无损检测 (35)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第一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制度1、取样:是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抽取试样样品的过程。
2、送样: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全过程。
3、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所有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4、见证取样送样的程式:①、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受监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检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②、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③、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④、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上签名。
⑤、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工程受监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5、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①、必须具备见证人员资格:a、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
b、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
c、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
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

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一、引言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关键角色之一。
其职责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检测、见证以及取样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本手册将详细介绍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的相关知识和操作要点。
二、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的职责作为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你将承担以下职责:1.实施工程质量检测: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测,包括材料的验收、施工工序的检测等。
2.见证工程施工过程:参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个关键节点,对施工质量进行见证,包括混凝土浇筑、钢筋绑扎等。
3.进行取样工作:按照规定要求,对施工现场的材料进行取样,送往实验室进行检测。
4.编写检测报告:根据检测结果,编写详细的检测报告,对施工质量进行评估。
三、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的技能要求作为一名合格的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需要具备以下技能:1.熟悉标准和规范:熟悉建设工程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了解各种材料和工艺的检测方法。
2.掌握检测工具:熟练掌握各类检测工具的使用方法,包括测量仪器、试验设备等。
3.具备实践经验:具备一定的工程实践经验,熟悉常见的施工工艺和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法。
4.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工作要细致认真,准确记录检测数据,确保数据的可靠性。
5.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与施工方、设计方等进行有效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问题。
四、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的操作步骤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的操作步骤如下:1.核对工程资料:对施工图纸、标准规范等进行核对,确保了解建设工程的要求。
2.制定检测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制定检测计划,明确需要见证取样的工序和时间节点。
3.准备工具和设备:准备需要使用的检测工具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4.实施检测见证:按照计划进行检测见证工作,记录关键节点的施工情况,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5.进行取样测试:根据需要,对施工现场的材料进行取样,并送往实验室进行测试。
6.分析检测结果:根据实验室测试结果,分析施工质量的合格情况,编写检测报告。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之见证取样员手册目录第一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5)第二章混凝土 (6)一、普通混凝土试样标准 (6)二、普通混凝土试样的取样 (6)㈠现场搅拌混凝土 (6)㈡预拌(商品)混凝土 (7)㈢防水混凝土 (7)㈣建筑地面工程水泥混凝土 (7)㈤粉煤灰混凝土 (7)㈥试件制作要求 (8)㈦混凝土试件的见证送样 (8)三、处理程序 (8)第三章混凝土外加剂 (9)一、混凝土外加剂 (9)二、混凝土泵送剂 (9)三、混凝土膨胀剂 (9)四、砂浆、混凝土防水剂 (9)五、混凝土防冻剂 (9)六、混凝土速凝剂 (9)七、复验 (10)八、处理程序 (10)第四章建筑砂浆 (10)一、砌体工程砂浆 (10)二、建筑地面工程水泥沙浆 (10)三、预拌砂浆 (11)四、试制作要求 (11)第五章水泥 (11)一、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 (11)二、砌体工程用水泥 (11)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 (11)四、取样送样规则 (12)五、处量程序 (12)第六章骨料 (13)一、砂石的验收 (13)二、取样规定 (13)三、样品缩分方法 (13)第七章钢材机械性能 (14)一、原材料 (14)㈠钢筋 (14)㈡型钢 (14)二、钢筋焊接件 (15)㈠闪光对焊 (15)㈡电阻点焊 (15)㈢电弧焊 (16)㈣电渣压力 (16)㈤预埋件T型接头埋弧压力焊 (16)㈥钢筋气压焊 (16)四、机械连接件 (16)㈠机械连接的种类 (16)㈡机械连接的取样 (16)五、处理程序 (16)㈠一般规定 (16)㈡原材料 (17)㈢焊接件 (17)㈣机械连接件 (17)第八章钢材化学分析 (17)一、取样总则 (18)二、成品分析取样方法 (18)三、处理程序 (18)第九章墙体材料 (19)一、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 (19)二、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19)三、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19)四、处理意见 (19)第十章基础回填材料 (19)一、取样数量 (19)二、取样须知 (20)三、土样存放及运送 (20)四、送样要求 (20)五、一般处理技术措施 (21)六、换填法用砂(或砂石)垫层分层回填时 (21)第十一章防水材料 (21)一、防水卷材 (21)二、防水涂料 (22)三、建筑密封材料 (22)四、进口防水材料 (22)五、处理程序 (22)第十二建筑幕墙 (23)一、幕墙材料 (23)㈠石材的弯曲强度 (23)㈡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 (23)㈢室内用花石的放射性 (23)㈣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硬度 (23)㈤玻璃幕墙用结构胶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无取样标准,可按上海市建成筑科学研究院取样要求取样)。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第一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制度1、取样:是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抽取试样样品的过程。
2、送样: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全过程。
3、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所有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4、见证取样送样的程式:①、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受监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检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②、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③、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④、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上签名。
⑤、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工程受监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5、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①、必须具备见证人员资格:a、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
b、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
c、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
②、必须具有建设单位见证人书面授权书。
③、必须向质监站或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书面授权书。
④、见证人员的基本情况由(自治区、直辖市)检测中心备案,每隔五年换一次证。
6、见证人员的职责:①、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②、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
③、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④、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
⑤、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见证人员证书”。
⑥、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常用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第二章混凝土一、普通混凝土试样标准1、普通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抗冻性和劈裂抗拉强度试件均为正立方体。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第一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制度1、取样:是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抽取试样样品的过程。
2、送样: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全过程。
3、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所有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4、见证取样送样的程式:①、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受监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检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②、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③、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④、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上签名。
⑤、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工程受监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5、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①、必须具备见证人员资格:a、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
b、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
c、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
②、必须具有建设单位见证人书面授权书。
③、必须向质监站或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书面授权书。
④、见证人员的基本情况由(自治区、直辖市)检测中心备案,每隔五年换一次证。
6、见证人员的职责:①、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②、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
③、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④、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
⑤、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见证人员证书”。
⑥、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人员手册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人员手册第一章常用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取样方法第一节水泥取样方法一、主要水泥品种、标号代号1、硅酸盐水泥分为42.5、42.5R、52.5、52.5R、62.5、62.5R六个强度等级,分两种类型,不掺混合材料的称I型硅酸盐水泥,代号P*I;掺混合材料的称II型硅酸盐水泥,代号P*II。
2、普通硅酸盐水泥分32.5、32.5R、42.5、42.5R、52.5、52.5R六个强度等级,代号P*O。
3、矿渣、火山灰、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分为32.5、32.5R、42.5、42.5R、52.5、52.5R六个强度等级,代号分为P*S、P*P、P*F。
4、复合硅酸盐水泥分32.5、32.5R、42.5、42.5R、52.5、52.5R六个强度等级,代号P*C。
二、引用标准GB12573—90《水泥取样方法》GB1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344—1999《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2958—1999《复合硅酸盐水泥》三、标志水泥袋上应清楚标明:工厂名称、生产许可编号、口种名称、代号、强度等级、包装年月日和编号,包装两侧应印有水泥名称和强度等级,硅酸盐水泥和普通水泥的印刷采用红色,矿渣水泥采用绿色,火山灰和粉煤灰水泥采用黑色。
四、验收批以同一生产厂的同一出厂编号水泥为一个单位(即验收批)。
五、取样方法和取样数量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水泥的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
取得的水泥样经充分混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千克。
六、一般试验项目安定性、细度、强度(抗压、抗折)、标准稠度用水量。
七、填写取样单内容包括:委托单位、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样品名称、代表数量、生产厂家、品种标号、出厂编号、进场日期、要求检测顶目、取样人、见证人、见证号等。
第二节粉煤灰的取样方法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水泥和混凝土用粉煤灰的取样。
二、引用标准GB1596—91《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及附录。
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

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一、引言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派驻工地监督检测工作的重要环节。
本手册为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提供操作指南和参考内容,旨在提高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效率,并保障工程质量的达标。
二、工作职责1. 了解工程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熟悉相关检测设备的使用和维护;2. 根据建设工程的检测计划,及时准确地进行样品取样和见证;3. 保证取样过程的公正、公平,确保取样的真实性;4. 遵守工地安全、环保和职业道德要求,确保工作过程中无事故发生;5. 做好样品的保存和标识工作,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6. 及时将取样结果和见证记录报告上报到监督部门。
三、操作流程1. 确认检测任务和取样点:根据工地的检测计划,确认需要检测的项目和取样点;2. 准备取样工具和容器:根据具体材料或样品的特点,准备合适的取样工具和容器;3. 操作前准备:戴上防护装备,确保操作环境的安全和卫生;4. 取样操作:按照标准要求,采取正确的取样方法,保证取样的代表性和准确性;5. 见证操作:保证取样过程中有合格见证人在场,并及时记录见证人的证件信息和见证过程;6. 标识和保存:对取样样品进行标识和记录,将样品置于合适的容器中,并妥善保存;7. 填写取样记录:在取样记录表中填写相关信息,包括工程名称、日期、取样人员、见证人员等;8. 样品交接:将取样样品送到检测实验室,并及时填写样品交接记录;9. 上报监督部门:将取样结果和见证记录报告上报到监督部门,并保存报告副本。
四、注意事项1. 操作前先了解材料或样品的特性和取样方法,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取样工具和容器;2. 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取样操作,保证取样的代表性和准确性;3. 保证取样过程中见证人的合格性和公正性,及时记录见证人的证件信息和见证过程;4. 对取样样品进行标识和记录,保证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5. 在取样记录中详细填写相关信息,如工程名称、取样点、日期、取样人员、见证人员等;6. 样品交接时确保交接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存交接记录副本;7. 取样结束后,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和整洁,妥善保管取样工具和容器;8. 遵守工地安全、环保和职业道德要求,确保工作过程中无事故发生。
建设工程见证取样手册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第一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制度1、取样:是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抽取试样样品的过程。
2、送样: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全过程。
3、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所有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4、见证取样送样的程式:①、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受监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检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②、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③、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④、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上签名。
⑤、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工程受监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5、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①、必须具备见证人员资格:a、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
b、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
c、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
②、必须具有建设单位见证人书面授权书。
③、必须向质监站或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书面授权书。
④、见证人员的基本情况由(自治区、直辖市)检测中心备案,每隔五年换一次证。
6、见证人员的职责:①、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②、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
③、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④、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
⑤、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见证人员证书”。
⑥、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常用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第二章混凝土一、普通混凝土试样标准1、普通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抗冻性和劈裂抗拉强度试件均为正立方体。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第一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制度1、取样:是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抽取试样样品的过程。
2、送样: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全过程。
3、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所有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4、见证取样送样的程式:①、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受监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检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②、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③、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④、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上签名。
⑤、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工程受监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5、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①、必须具备见证人员资格:a、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
b、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
c、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
②、必须具有建设单位见证人书面授权书。
③、必须向质监站或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书面授权书。
④、见证人员的基本情况由(自治区、直辖市)检测中心备案,每隔五年换一次证。
6、见证人员的职责:①、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②、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
③、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④、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
⑤、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见证人员证书”。
⑥、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常用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第二章混凝土一、普通混凝土试样标准1、普通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抗冻性和劈裂抗拉强度试件均为正立方体。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人员实用手册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人员实用手册目录1.说明 (3)2.建筑材料检测 (3)2.1 水泥 (3)2.2 建筑用砂 (5)2.3 建筑用石 (9)2.4 混凝土 (13)2.5 建筑砂浆 (20)2.6 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钢 (24)2.7 钢筋焊接件 (28)2.8 钢筋机械连接件 (34)2.9 砌墙砖和砌块 (36)2.10 道路和基础回填材料 (43)2.11 防水材料 (47)2.12 混凝土外加剂 (58)2.13 陶瓷砖 (63)2.14 建筑给排水用塑料管材和管件 (70)2.15 电线电缆 (77)2.16 阀门 (79)3. 建筑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检测 (82)4.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91)5. 主体结构工程检测 (94)6. 钢结构工程检测 (103)7. 建筑幕墙和门窗工程检测 (111)8. 建筑节能工程检测 (121)9. 通风与空调工程检测 (134)10.室内环境污染检测 (141)11.市政道路工程检测 (146)12.建筑物和构筑物沉降监测 (151)13.砌体工程现场检测 (152)14.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15.综合布线检测 (158)1.说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是质量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检测报告中的检测数据及结论应能真实反映建设工程的质量,这就必须保证检测样品的代表性和检测过程的科学公正性。
根据建设部、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组织技术人员编写了见证取样送检人员实用手册。
2.建筑材料检测2.1水泥2.1.1概述水泥是一种水硬性无机胶凝材料,水泥加水后拌合城塑性浆体,能胶结砂石等适当材料并能在空气和水中硬化。
它是建筑工程中重要的建筑材料之一,对工程建设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水泥不但大量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中,而且广泛用于交通、水利、海港、矿山等工程。
水泥的品种繁多,按用途及性能分为通用水泥、专用水泥和特性水泥:(1)通用水泥:一般土木建筑工程经常采用的水泥,主要是指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等通用硅酸盐水泥。
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清晰补充版)精编版

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二O一一年三月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取样方法:1、从贮油罐中取样:贮藏无搅拌设备时,用取样器按液面上、中、下位置各取规定数量样品,亦可在流出口按不同流出深度分3次取样,将取出的3 个样品充分混合后取规定量作为试样;贮藏有搅拌设备时,经充分搅拌后用取样器在中部取样。
2、从槽车、罐车、沥青洒布车中取样;旋开取样阀,便流出至少4kg或4L后再取样;仅有放料阀时,待放出全部沥青的一半时再取样;从顶盖处取样,用取样器从中部取样。
3、在装料或卸料过程中取样:按时间间隔均匀地3次取样,经充分混合后取规定数量作为试样。
4、从沥青储存池中取样:在沥青加热端分间隔至取3个样品,经充分混合后取规定数量作为试样。
5、从沥青桶中取:可加热后按罐车的取样方法取样;当不便加热时,亦可在桶高的中部将桶凿开取样。
6、固体沥青取样:应在表面以下及容器侧面以内至少5cm处采取,或打碎后取中间部分试样。
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取样方法:1、沥青混合料应随机取样,并且有充分的代表性。
在检查拌合质量(如油石化、矿料级配)时,应一次取样;在评定混合料质量时,必须分几次取样,拌合均匀后作为代表性试样。
2、在拌合厂取样:宜用专用容器在拌合机卸料斗下方,每放一次料取一次样,连续三次,混合均匀后四分法取适当数量。
3、在运料车上取样:装料一半时从料堆不同方向的三个不同高度取适量试样,在三辆上各取一分,混合均匀后四分法取适当数量。
4、从施工现场取样:摊铺后碾压前在摊铺宽度1/2~1/3位置处全层取样,每辅一车取一次,连取三次,混合均匀后四分法取适当数量。
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清晰补充版)

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二O一一年三月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取样方法:1、从贮油罐中取样:贮藏无搅拌设备时,用取样器按液面上、中、下位置各取规定数量样品,亦可在流出口按不同流出深度分3次取样,将取出的3 个样品充分混合后取规定量作为试样;贮藏有搅拌设备时,经充分搅拌后用取样器在中部取样。
2、从槽车、罐车、沥青洒布车中取样;旋开取样阀,便流出至少4kg或4L后再取样;仅有放料阀时,待放出全部沥青的一半时再取样;从顶盖处取样,用取样器从中部取样。
3、在装料或卸料过程中取样:按时间间隔均匀地3次取样,经充分混合后取规定数量作为试样。
4、从沥青储存池中取样:在沥青加热端分间隔至取3个样品,经充分混合后取规定数量作为试样。
5、从沥青桶中取:可加热后按罐车的取样方法取样;当不便加热时,亦可在桶高的中部将桶凿开取样。
6、固体沥青取样:应在表面以下及容器侧面以内至少5cm处采取,或打碎后取中间部分试样。
第一部分常用建材取样依据及方法取样方法:1、沥青混合料应随机取样,并且有充分的代表性.在检查拌合质量(如油石化、矿料级配)时,应一次取样;在评定混合料质量时,必须分几次取样,拌合均匀后作为代表性试样。
2、在拌合厂取样:宜用专用容器在拌合机卸料斗下方,每放一次料取一次样,连续三次,混合均匀后四分法取适当数量。
3、在运料车上取样:装料一半时从料堆不同方向的三个不同高度取适量试样,在三辆上各取一分,混合均匀后四分法取适当数量。
4、从施工现场取样:摊铺后碾压前在摊铺宽度1/2~1/3位置处全层取样,每辅一车取一次,连取三次,混合均匀后四分法取适当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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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第一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制度1、取样:是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抽取试样样品的过程。
2、送样: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全过程。
3、见证取样送样的范围:所有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4、见证取样送样的程式:①、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受监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检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
②、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③、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④、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须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上签名。
⑤、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工程受监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5、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①、必须具备见证人员资格:a、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
b、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
c、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证书”。
②、必须具有建设单位见证人书面授权书。
③、必须向质监站或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书面授权书。
④、见证人员的基本情况由(自治区、直辖市)检测中心备案,每隔五年换一次证。
6、见证人员的职责:①、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②、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
③、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④、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
⑤、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见证人员证书”。
⑥、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常用建筑材料的质量检验第二章混凝土一、普通混凝土试样标准1、普通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抗冻性和劈裂抗拉强度试件均为正立方体。
2、普通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试验和静力受压弹性模量试验,采用150mm×150mm×300mm的棱柱体作为标准试件,前者每组3块,后者每组6块。
3、普通混凝土抗折(即弯曲抗拉)强度试验,采用150mm×150mm×600mm 小梁作为标准试件,每组3块。
4、普通混凝土抗渗性能试验试件采用顶面直径为175mm,底面直径为185mm,高度为150mm的圆台或直径与高度均为150mm的圆柱体试件,每组6块。
试件在移入标准养护室以前,应用钢丝将顶面的水泥膜刷去。
5、普通混凝土与钢筋的粘结力(握裹力)为长方体棱柱体,尺寸为100mm ×100mm×200mm,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得超过30mm;棱柱体中心⊙16光圆钢筋,表面光滑程度一致,粗细均匀,钢筋一端露出混凝土棱柱体端面10~20mm,钢筋另一端露出混凝土棱柱体端面50~60mm,每组6块。
6、普通混凝土收缩试验尺寸为100mm×100mm×515mm,(两端面)预留埋设不锈钢的凹槽。
装上钢珠后,两钢珠顶端间距离(亦即试块总长)约为540mm。
每组3块。
7、普通混凝土钢筋蚀试验,采用100mm×100mm×300mm的棱柱体试件,埋入的钢筋直径为6mm,长299mm的普通低碳钢,每组3块。
二、普通混凝土试样的取样㈠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002)规定,混凝土试样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频率应符合列规定:1、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2、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6、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3个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符合下列要求:①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有监理(建设)、施工各方共同选定;②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③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多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④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采取同样的养护方法。
7、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㈡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混凝土(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规定留置试块外,(商品)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994)规定取样: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的采取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后按《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BG/T50080—2002)规定在20min完成,强度试件的制作应在40min内完成。
2、一般在同一盘或同一车混凝土中的约1/4处、1/2处和3/4处之间分别取样,从第一次取样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15min。
3、每个试样量应满足混凝土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的 1.5倍,且不于少0.02M3。
4、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强度试样,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3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M3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每200M3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对于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3时也不得少于一次。
㈢防水混凝土根据《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混凝土抗渗试块取样即试块留置按下列规定:1、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制作。
2、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标准养护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
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3、混凝土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每工作班至少检查两次。
㈣建筑地面工程水泥混凝土根据《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水泥混凝土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1、检验水泥混凝土强度试块的组数,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小于1组。
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M2时,每增加1000M2应增做一组试块;小于1000M2按1000M2计算。
2、当改变配合比时,应相应的制作试块组数。
㈤粉煤灰混凝土粉煤灰混凝土的质量,应以坍落度、抗压强度进行检验。
现场施工粉煤灰混凝土的坍落度的检验,每班至少应测定两次,其测定值允许偏差应为±20mm。
对非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100M3,至少成型一组试块,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500M3,至少成型一组试块。
不足上列规定数量时,每班至少成型一组试块。
㈥试件制作要求试模应符合《混凝土试模》(JG3019)中技术要求的规定。
应定期对试模进行自检,自检周期宜为三个月。
1、在制作试件前应将试模清擦干净,并在其内壁涂以脱模剂。
2、试件用振动台成型时,混凝土拌合物应一次装入试模,装料应用抹刀沿试模内壁略加插捣并使混凝土拌合物高出试模上口,振动时应防止试模在振动台上自由跳动。
振动应持续到混凝土表面出浆为止,刮除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
3、振动台应符合《混凝土试验室用振动台》(JG/T3020)中技术要求的规定。
4、试件用人工插捣时,混凝土拌合物应分两层装入试模,每层装料厚度应大致相等。
插捣用的钢制捣棒应为:长600mm,直径16mm,端部磨圆。
插捣按螺旋方向从边缘向中心均匀进行。
插捣底层时,捣捧应达到试模底面;插捣上层时,捣棒应穿入下层深度约为20~30mm。
插捣时振捣棒应保时垂直,不得倾斜,并用抹刀沿试模内壁插入数次。
每层的插捣次数应根据试件的截面而定,一般为每100cm2截面积不应少于12次。
插捣完后,刮除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
5、采用标准养护的试件,应在温度为20±5度环境中静一昼夜至二昼,然后编号,拆模。
拆模后的试件应立即放在温度为(20±2)度、湿度为95%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或在温度为20±2度的不流动的Ca(OH)2饱和溶液中养护。
标准养护室内,试件应放在架上,彼此间距应为10~20mm,并应避免用水直接淋刷试件。
采用与构筑物或构件同条件养护的试件,成型后即应覆盖表面,试件的拆模时间可与实际构件的拆模时间相同,拆模后,试件仍需保持同条件养护。
㈦混凝土试件的见证送样混凝土试件必须由施工单位送样人会同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见证人(有见证人员证书)一起陪同送样。
委托时,应认真填写好“委托单”上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如工程名称、使用部位、设计强度等级、捣制日期、配合比、坍落度等。
三、处理程序根据《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1987)规定:1、对不合格批混凝土制成的结构或构件,应进行鉴定,并及时处理。
2、对混凝土试件强度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可采用从结构或构件中钻取试件的方法或采用非破损检验方法,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或构件中混凝土的强度进行推定。
3、结构或构件拆模、出池、出厂、吊装,预应力筋张拉或放张,以及施工期间需短暂负荷时的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或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混凝土外加剂取样方法:一、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外加剂按《混凝土外加剂》(GB8076—1997)标准适用于普通减水剂、高效减水剂、早强减水剂、缓凝减水剂、缓凝高效减水剂、引气减水剂、早强剂、缓凝气和引气剂共9种混凝土外加剂。
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掺量大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100t,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50t,不足100t 或50t的也可按一个批量计,同一编号的产品必须是混合均匀的。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5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GB8076—1997标准规定方法与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封密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二、混凝土泵送剂年产量不小于500t,每50t泵送剂为一批,年产量500t以下的,30t为一批,每批不足50t或30t也作为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