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通用奖惩条例

合集下载

公司管理制度奖罚细则

公司管理制度奖罚细则

公司管理制度奖罚细则第一条:奖励制度1.1 员工奖励:公司将根据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和贡献,设立不同等级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月度最佳表现奖、员工年度优秀员工奖等。

1.2 绩效奖金:公司将按照员工的绩效表现,设立不同等级的绩效奖金,以鼓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和贡献。

1.3 工龄奖励:公司将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间长短,设立不同等级的工龄奖励,以激励员工长期在公司发展。

1.4 勤工奖励:公司将设立勤工奖励制度,对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勤奋努力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

1.5 其他奖励: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设立其他奖励制度,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二条:惩罚制度2.1 违纪处罚: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或解雇等。

2.2 怠工处罚:对在工作中懒散敷衍、不认真投入的员工,公司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扣发绩效奖金、降职等。

2.3 违规违约:对违反公司合同和承诺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降职或解雇等。

2.4 严重失误: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过失或失误的员工,公司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或解雇等。

2.5 其他违规行为:对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第三条:奖罚决定机构3.1 公司将设立由公司高层领导和人力资源部组成的奖罚决定机构,负责审核、决定员工的奖罚事宜。

3.2 员工可以提出奖罚申诉,奖罚决定机构将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并做出最终决定。

第四条:奖罚执行办法4.1 公司将建立奖罚执行办法,明确员工奖罚的执行流程和方法,并保障员工权益。

4.2 公司将建立奖罚记录档案,对员工的奖罚情况进行记录并存档,以备日后查证和参考。

4.3 公司将定期评估奖罚制度的执行效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集团公司员工奖励与惩罚条例

集团公司员工奖励与惩罚条例

集团公司员工奖励与惩罚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三条奖励范围。

对有以下表现者之一的员工均给予奖励: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在技术、产品、专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

3、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4、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

6、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7、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8、全年出满勤的;。

9、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10、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第四条奖励种类。

公司可以设立如下奖励项目。

1、精神奖励。

(1)记大功;。

(2)记小功;。

(3)嘉奖(奖状、奖品);。

(4)授予荣誉称号。

— 1/3 —— 1/3 —2、物质奖励。

(1)一次性奖金;。

(2)加薪;。

(3)晋级;。

(4)其他(旅游、培训机会、住房)。

第五条奖励规则。

1、记大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重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卓越者;。

(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事件事先举报或阻止,避免重大损失者;。

(4)对天灾、人祸、犯罪等现象,不顾安危,见义勇为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利润、营业额)骄人者;。

(6)获得社会重大荣誉者。

2、记小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较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较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者;。

(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的事件,及时制止,避免较大损失者;。

(4)见义勇为,获得好评、称赞者;。

(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优良者;。

(6)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

(7)本职岗位工作表现优异者。

3、嘉奖对象。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

集团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着力于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三条奖励的种类:为更好地激励员工,促进良好企业文化的形成,集团奖励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通报表彰;(二)杰出贡献奖;(三)评优评先;第四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给予“通报表彰”奖励:(一)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二)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三)品行端正,恪尽职守,为广大员工津津乐道者;(四)发现职责外一般性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五)领导有方,使主管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六)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七)敢于举报损害集团利益和声誉的各种违纪行为的;(八)有显著善行佳话(拾金不昧、尊老爱幼等),为集团赢得荣誉者;(九)其他对集团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杰出贡献奖”奖励,并视具体情况给予在集团年终(中)会议上给予奖励:(一)在营销、质量、管理等领域中做出显著成绩;(二)遇有重大灾变或意外事故,承担巨大风险,极力抢救集团及社会损失;(三)完成集团重要专项任务,做出突出贡献被集团认定者;(四)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在应用中取得卓越效果,给集团节约资金或带来经济效益显著者;(五)检举揭发侵害集团利益的行为,为集团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六)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七)集团认定的其他表现。

(八)荣获市级“劳动模范”以上称号者;第六条根据员工的表现,集团每年末根据考核结果,评选优秀员工;对于贡献突出,符合劳模评选条件者,集团将向区市。

第七条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可作为集体奖励,其中主要贡献者可以获得个人奖励。

集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整体绩效,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奖惩管理应公平、公正、透明,根据员工表现和贡献程度进行评定。

第四条奖惩管理应遵循激励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第五条奖惩管理应与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相结合,以实现员工的绩效考评和奖惩制度的有机结合。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执行。

第七条公司奖惩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

第八条公司奖惩管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利用奖惩管理进行欺诈、利用等行为。

第二章奖惩管理的原则第九条奖惩管理应当根据员工的表现、工作成绩和公司的绩效目标进行评定。

第十条对于优秀员工,应当根据其工作表现和贡献给予适当的奖励,以激励其继续努力。

第十一条对于表现差的员工,应当根据其表现给予相应的惩罚,以促使其改进。

第十二条对于员工之间的竞争行为,应当通过奖励来激励员工的竞争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三条奖惩管理应当公开透明,让员工了解奖惩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第十四条奖惩管理应当有明确的标准和程序,不得随意变动。

第十五条奖惩管理应当重视员工的感受和意见,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第十六条奖惩管理应当倡导正面激励,以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

第十七条奖惩管理应当鼓励员工的创新和进取精神。

第三章奖励管理的具体内容第十八条公司奖励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月度优秀员工奖: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包括奖金、证书、表彰等。

(二)年度优秀员工奖:对年度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包括奖金、晋升机会、旅游奖励等。

(三)创新奖:对提出创新方案、改善工作流程的员工进行奖励,包括奖金、专利奖励等。

(四)团队奖:对团队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包括团队旅游、团队建设等。

第十九条公司奖励管理应当根据员工的表现和贡献进行评定,不得随意进行奖励。

第二十条公司奖励管理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进行发放,不得私自发放奖励。

集团奖惩管理制度

集团奖惩管理制度

集团奖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约束集团旗下公司员工的行为,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集团特制定本奖惩管理制度。

二、奖励对象本奖励制度适用于集团旗下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1. 工作绩效奖励根据员工在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绩,集团将给予相应的奖励,一般分为单项奖励和年度绩效工资奖励。

单项奖励包括奖金、升职加薪等形式,年度绩效工资奖励将根据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出来。

2. 专项奖励集团每年将设立若干专项奖励计划,如优秀员工奖、团队协作奖、创新奖等,鼓励员工在不同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3. 表彰奖励集团将定期举行员工表彰活动,表彰取得显著成绩的员工,包括优秀员工表彰、先进工作者表彰等等。

四、奖励流程员工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后,应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请,说明具体情况和获得的成果。

上级将根据员工的实际表现和成绩,进行评定,确定奖励方式和金额。

最后,奖励将由集团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发放。

五、奖励标准1. 工作绩效奖励标准工作绩效奖励将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绩效进行评定,评定标准包括工作成果、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

2. 专项奖励标准专项奖励标准将根据专项奖励计划的设定,根据不同的奖励项目设定相应的评定标准。

3. 表彰奖励标准表彰奖励将根据员工的实际成绩和对集团的贡献进行评定,集团将根据员工不同成绩和贡献情况设定相应的评定标准。

六、奖励管理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将对奖励流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奖励标准的公平公正,避免出现不当奖惩情况。

七、惩罚对象本奖惩制度适用于集团旗下所有员工。

八、惩罚方式1. 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罚对于员工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集团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降职、停职、解雇等。

2. 工作不满意的处理方式对于工作不力、表现不佳的员工,集团将给予适当的处理,包括调整岗位、降低薪资、停止晋升等。

3. 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理方式对于违反集团规章制度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扣减绩效奖金等。

公司奖罚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奖罚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奖罚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奖罚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奖罚管理制度,不得违反规定。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应根据本制度具体制定相应的奖罚细则,确保奖罚管理制度的实施。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公司对员工的奖励可分为个人奖励和团队奖励。

第五条个人奖励主要包括绩效奖金、荣誉称号、晋升机会等。

第六条团队奖励主要包括团队奖金、团队旅游以及其他团队活动。

第七条员工可以通过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突出等方式获得公司的奖励。

第八条公司设立奖励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员工的奖励资格和奖励金额。

第九条员工获得奖励后,可自由支配,但需遵守公司相关规定。

第十条员工获得奖励后,公司将在内部通报,表彰员工的优秀表现。

第三章惩罚第十一条公司对员工的惩罚可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拒发奖金或者辞退等方式。

第十二条员工违反公司制度、规定或者工作纪律,应受到相应的惩罚。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纪律委员会,负责对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员工有权提出申诉,由公司适当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对员工的惩罚应当公平、公正,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公司对员工的惩罚应当依法依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奖罚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其他补充规定,以公司相关文件为准。

第十八条本奖罚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十九条员工对于本奖罚管理制度的执行有任何疑问,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咨询。

第二十条公司将定期对本奖罚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保证其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

第二十一条本奖罚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公司名称:公司章程:颁布单位:公司董事会Date:制度生效日期: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签字人:公司董事长签字以上就是公司奖罚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各位员工认真遵守,积极主动,做出更大的贡献,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

公司规章制度 奖惩条例

公司规章制度 奖惩条例

公司规章制度奖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转,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形象,提高公司的业务水平和竞争力。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的行为进行奖惩管理,奖励表扬优秀员工,处罚违规员工。

第二章奖惩条例第五条公司设立奖励制度,对表现突出、工作出色的员工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称号、工作岗位提升等。

第六条奖励对象为表现优秀的员工,具体评选标准为:工作业绩、工作态度、专业技能等。

第七条员工的奖励经公司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后颁发。

第八条公司设立处罚制度,对违反规定、工作不力的员工给予惩罚,具体惩罚包括但不限于:扣减工资、记过、调整工作岗位等。

第九条处罚对象为违规员工,具体处罚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和岗位要求进行裁决。

第十条公司建立员工档案系统,纪录员工的奖惩记录,奖罚分明。

第十一条公司对员工的奖惩管理严格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员工表现进行公正、公开和合理的奖惩处理。

第三章公司规定第十二条公司规定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第十三条公司规定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四条公司规定员工之间要互相协作、团结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五条公司规定员工在工作中禁止违规操作、违规竞争,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六条公司规定员工要维护公司的办公环境和设备,不得私自使用公司资源。

第十七条公司规定员工要保守公司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公司内部机密。

第四章审核和评定第十八条公司设立奖罚委员会,对员工的奖惩事宜进行审核和评定。

第十九条员工的奖惩决定由公司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执行。

第二十条员工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诉,公司将严格审查并处理申诉事宜。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修改,由公司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审批。

企业集团奖惩规定

企业集团奖惩规定

奖惩规定目的:通过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强化员工讲政策、听招呼、守纪律的意识,严格贯彻落实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员工自我约束力。

13.1奖惩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公开、公平。

13.2惩罚13.2.1惩罚的项目分为甲类过失、乙类过失、丙类过失。

13.2.2甲类过失:员工触犯甲类过失将受到行政开除处分和扣罚当月全部奖金的经济处罚,责任重大者追究法律责任。

13.2.3乙类过失:员工触犯乙类过失将受到行政严重警告处分和扣罚当月奖金130元的经济处罚。

13.2.4丙类过失:员工触犯丙类过失将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和扣罚当月奖金20元的经济处罚。

13.2.5处罚的执行:处罚的执行由各部门负责人、集团公司办公室及集团公司主管副总经理集体决定。

重大处罚须上报集团公司总裁决定。

13.2.6员工申诉:员工不服所受处罚,可直接或书面向其主管领导,直至集团公司总裁申诉。

13.3甲类过失的种类(开除处分)13.3.1严重泄露公司机密(各类文件、技术资料、档案等)。

13.3.2对公司管理有意见到处传播、煽动。

13.3.3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吃、拿、卡、要或收客户礼品。

13.3.4工作严重失职,给公司经济、声誉造成重大损失。

13.3.5无故旷工二天以上。

13.3.6在集团公司以外从事兼职工作。

13.3.7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13.3.8故意不遵守集团公司发出的合法指令。

13.3.9打仗斗殴、威胁同事,对上司出言不逊。

13.3.10严重影响公司形象。

13.3.11私自携带软件进入公司网络系统。

13.3.12代替别人打卡,打卡者与被打卡者各扣罚当月奖金的50%,情节严重者按甲类过失处理。

13.3.13政令不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发现一次扣罚半月奖金,情节严重者按甲类过失处理。

13.3.14故意对同事打击报复,扣罚当事人半月奖金,情节严重者按甲类过失处理。

13.4乙类过失的种类(严重警告处分)13.4.1驾驶员出私车、办私事、干私活。

集团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集团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内部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确保集团各项业务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在职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施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形式。

第五条精神奖励包括但不限于:1. 表彰优秀员工,颁发荣誉证书;2. 表扬先进事迹,在集团内部进行宣传;3. 评选年度先进工作者,给予一定的荣誉称号。

第六条物质奖励包括但不限于:1. 提供年终奖金、季度奖金等;2. 获得晋升机会,提升职位;3. 提供国内外旅游、培训等福利。

第七条奖励的评选标准:1. 工作业绩:根据员工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率等方面进行评估;2. 工作态度:考察员工的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创新意识等;3. 考勤纪律:按照集团考勤制度执行,无迟到、早退、旷工等违纪行为;4. 团队贡献:对团队建设、业务拓展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员工。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八条惩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九条警告适用于轻微违纪行为,如迟到、早退等。

第十条记过适用于较严重的违纪行为,如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等。

第十一条降职适用于严重违纪行为,如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等。

第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1.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2. 情节恶劣,影响公司声誉;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惩罚的实施需按照以下程序:1. 调查核实:对员工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2. 通报批评:对违纪员工进行通报批评,指出其错误;3. 实施惩罚:根据违纪程度,按照本制度规定实施相应的惩罚;4. 教育转化:对受惩罚的员工进行教育转化,帮助其改正错误。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激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员工,规范员工日常行为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有关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由集团公司管理的中层及以下在职人员。

第三条奖惩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奖惩分明;(二)统筹兼顾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三)以思想教育为主,惩戒为辅。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集团公司对于有以下表现或贡献的员工,将给予奖励:(一)在完成绩效目标过程中,明显超出预期结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二)在集团发展战略与年度事业计划实施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三)在经营管理创新、企业文化建设、维稳、安全事故防范等专线工作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四)在思想品德、职业操守、廉洁奉公等方面发挥模范作用的;(五)由集团公司认定可给予奖励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集团公司实行分层互补型的奖励机制,具体包括绩效奖励、专项奖励和评先表彰等。

其中:(一)绩效奖励按照《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集团有限公司绩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施。

(二)专项奖励包括总经理专项奖及其他专项奖励,按照《集团专项奖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实施。

(三)评先表彰类奖励按照奖励性质及类别的不同,由相关部门根据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拟订方案,按有关程序审批后组织落实。

第三章惩戒第六条集团公司对于有以下违规行为的员工,将给予惩戒:(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脱岗、旷工、消极怠工等,对正常工作造成影响的;(二)对本职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未依照规定履行自己的职务,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失的;(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四)由集团公司认定应给予惩戒的其他违规行为的。

第七条集团公司的惩戒包括书面警告、记过、降级或解除职位四类,根据员工行为主观恶劣程度和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分别对应轻微、一般、较重和严重违规四种情况。

X集团股份公司奖惩制度完整版

X集团股份公司奖惩制度完整版

X集团股份公司奖惩制度完整版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确保公司业务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旨在通过奖励优秀员工、惩罚违规行为,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二、奖励制度1. 奖励方式(1)物质奖励:包括奖金、奖品、旅游等;(2)精神奖励:包括表扬、晋升、颁发荣誉证书等;(3)培训奖励:提供培训、进修机会,提高员工专业技能;(4)岗位奖励:根据员工表现,调整岗位,给予更多发展空间。

(1)工作表现突出,完成任务指标;(2)提出有效建议,被公司采纳;(3)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创造价值;(4)积极参与公司活动,展现团队精神;(5)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三、惩罚制度1. 惩罚方式(1)口头警告:提醒员工注意行为规范;(2)书面警告:正式告知员工存在问题,要求整改;(3)罚款:根据违规行为,处以一定数额罚款;(4)降级:调整员工岗位,降低职级;(5)辞退: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多次警告无效者,予以辞退。

(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迟到、早退、无故缺勤等;(2)工作态度不端正,影响团队氛围;(3)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4)泄露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5)涉及违法行为,如贪污、受贿、盗窃等。

四、奖惩程序1. 奖励程序(1)员工自荐或同事推荐;(2)部门主管审核;(3)人力资源部复核;(4)总经理审批;(5)公示奖励结果。

2. 惩罚程序(1)发现违规行为;(2)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3)整改期内未见改善;(4)部门主管提出惩罚建议;(5)人力资源部复核;(6)总经理审批;(7)公示惩罚结果。

五、奖惩实施1.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奖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奖惩实施;2.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整体奖惩工作的组织实施;3. 奖惩结果公示后,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4. 奖惩记录将作为员工年度考核、晋升、调薪的重要依据。

六、奖惩制度修订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需修订,由人力资源部提出修订草案,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与规定,员工奖励与处罚标准执行细则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与规定,员工奖励与处罚标准执行细则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员工的日常治理,贯彻公司规章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的主动性和制造性,增强员工的职业道德,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应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励第三条员工奖励分为下列四种:(一)嘉奖:每次给予200-500元奖金。

(二)记功:每次给予500-1000元的奖金。

(三)大功:每次给予1000-3000元的奖金(四)非凡奖励:一次性给予若干元奖金。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一)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非凡任务者;(二)拾金不昧(价值三百元以上)者;(三)服务热情,有突出成绩者;(四)为公司争得荣誉者;(五)从事艰苦工作成绩突出者。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一)对技术或治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充分有效利用有突出业绩者;(三)遇有事故灾难,勇于负责,不畏艰险者;(四)检举损害公司利益者;(五)发现职责外事故,予以报告或妥当处理者。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一)遇有意外事故或灾难,奋不顾身,不避危难,使公司减少或降低损失者。

(二)为维护其他公司财物或员工人身安全,不畏艰险,确有功绩者;(三)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开重大损失者。

(四)有其他突出业绩或贡献者。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非凡奖励或晋级:(一)研究发明成果对公司确有贡献,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二)对公司有非凡贡献者。

(三)一年内记大功二次者。

第三章处罚第八条员工惩罚分为五种:(一)警告:每次扣发100-200元的工资。

(二)记过:每次扣发200-500元的工资。

(三)记大过:每次扣发500-1000元的工资。

(四)降级:相应核减薪金待遇。

(五)辞退:予以解雇。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警告:(一)未经许可,擅安闲公司内推销商品者;(二)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情节稍微者;(三)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稍微者;(四)不服从主管人员工作安排,情节稍微者;(五)不遵守着装或工作证佩戴规定者。

集团公司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安全标准和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以下奖励:1. 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险情并及时报告,有效避免事故发生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5000元。

2. 对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有效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500-2000元。

3. 对在事故抢险救援、保护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500-10000元。

4. 对长期保持安全生产无事故的部门或单位,给予季度性奖励,奖励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 对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三章惩罚第五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给予以下处罚:1. 轻微违章行为,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2. 严重违章行为,给予罚款100-1000元,并要求参加安全培训。

3. 重大违章行为,给予罚款1000-5000元,并要求停工学习或调离原岗位。

4. 因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视事故严重程度,给予降级、撤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5. 对事故责任人,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集团公司旨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机制,激发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集团公司整体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企业(集团企业)奖惩管理条例

企业(集团企业)奖惩管理条例

企业(集团企业)奖惩管理条例企业(集团公司)奖惩管理条例第一部分、奖励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宣传和表彰员工或团队在完成组织目标中所作出的贡献和卓越表现,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所有奖励在全集团公司公布,并记入个人档案。

第三条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或团队,根据表现程度给予各种奖励:一、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节约成本或资财,工程进度提前等方面做出显着成绩。

二、在规划设计、施工生产、销售、管理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取得显着成绩。

三、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利润、营业额)骄人者。

四、领导有方、所承担管理工作进展有相当成效。

五、培养人才方面卓有成效。

六、保护企业财产,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使企业或员工利益免受损失。

七、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八、有优良事迹,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望。

九、员工一贯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工作成绩显着。

十、部门在工作中以公司利益为重,团队精神突出,协同完成任务表现优秀。

十一、员工长期在公司服务,忠于职守,堪为表率。

十二、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四条奖励种类根据员工表现和所做贡献的具体情况,给予以下奖励:一、通报表扬。

二、记功。

三、记大功。

四、明星员工奖(年度评比)。

五、最佳团队奖(年度评比)。

六、特殊贡献奖(年度评比)。

七、长期服务奖(年度评比)。

八、晋级。

九、晋职。

十、物质奖励。

第五条奖励权限一、集团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负责人对授予奖项具有推荐权,员工对奖励有自我推荐权,但要经过部门领导批准。

二、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对奖励实施过程行使建议权和审核监督权。

三、公司总裁行使授予最终决策权。

第二部分惩罚管理条例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惩罚管理,坚持思想教育和惩罚相结合原则,使惩罚有效发挥其对所有员工应有的警诫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部门,各公司、部门另行制定的惩罚标准必须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准后方为有效。

集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双赢集团奖惩管理制度<p class="MsoNormal" align="center"style="margin-top:7.8pt;margin-right:0cm;margin-bottom:7.8pt;margin-left:0cm;mso-para-margin-top :.5gd;mso-para-margin-right:0cm;mso-para-margin-bottom:.5gd;mso-para-margin-left:0 cm;text-align:center;line-height:26.0pt;mso-line-height-rule:exactly">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利益,保障各项工作执行到位,提高员工达成工作目标的能力,激发敬业精神,矫正偏差行为,做到奖惩分明,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下属企业全体员工。

<pclass="MsoNormal" align="center"style="margin-top:7.8pt;margin-right:0cm;margin-bottom:7.8pt;margin-left:0cm;mso-para-margin-top :.5gd;mso-para-margin-right:0cm;mso-para-margin-bottom:.5gd;mso-para-margin-left:0 cm;text-align:center;line-height:26.0pt;mso-line-height-rule:exactly">第二章奖惩权限与流程第三条集团总部奖惩权限(一)集团总裁对集团顾问、副总裁、总裁助理、部门负责人、下属企业负责人行使奖惩权;(二)除总裁以外的其他集团领导对分管的部门负责人、分管板块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行使奖惩权;(三)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所有人员行使奖惩权(各部门副总监/副主任、总监助理/主任助理、主管、副主管行使奖惩提案权,报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集团公司员工奖励与惩罚条例

集团公司员工奖励与惩罚条例

集团公司员工奖励与惩罚条例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励第三条奖励范围。

对有以下表现者之一的员工均给予奖励: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2.在技术、产品、专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3.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4.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5.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6.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7.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8.全年出满勤的;9.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10.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第四条奖励种类。

公司可以设立如下奖励项目。

1.精神奖励(1)记大功;(2)记小功;(3)嘉奖(奖状、奖品);(4)授予荣誉称号。

2.物质奖励(1)一次性奖金;(2)加薪;(3)晋级;(4)其他(旅游、培训机会、住房)。

第五条奖励规则。

1.记大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重大贡献者;(2)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发明思想汇报专题、革新,成效卓越者;(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事件事先举报或阻止,避免重大损失者;(4)对天灾、人祸、犯罪等现象,不顾安危,见义勇为者;(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利润、营业额)骄人者;(6)获得社会重大荣誉者。

2.记小功对象。

(1)对公司或国家有较大贡献者;(2)对公司业务有较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者;(3)对危害公司和国家的事件,及时制止,避免较大损失者;(4)见义勇为,获得好评、称赞者;(5)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优良者;(6)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7)本职岗位工作表现优异者。

3.嘉奖对象。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4)遵规守纪范文写作,服从领导,公司之敬业楷模;(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6)拾金(物)不昧者。

集团公司奖惩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奖惩管理规定

第六节奖惩管理与监督奖惩管理规定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建立良好的奖罚机制,对工作突出、有特别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对损害公司利益及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的行为给予处罚,使奖罚分明,以达到正确引导员工工作方式及行为的目的,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奖惩包括行政奖励、行政处罚、物质奖励及经济处罚等内容。

第二节奖励规定行政奖励第三条行政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记小功、记大功。

第四条获三次通报表扬者予以一次嘉奖,嘉奖三次予以记一小功,记三次小功予以记一大功,记二次大功给予特别加薪(工资上浮30%。

第五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给予通报表扬的奖励:1、在本部门或本项目月度绩效考核连续三次或年度累计五次获第一名者;2、严格控制费用,节省开支10%^上的部门/项目;3、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并积极反馈执行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的;4、发现预算管理执行过程中存在不足,避免可能给我司造成损失;5、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提高公司知名度,综合部认定应予表扬者。

第六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给予嘉奖的奖励:1、在本单位组织或参与的各类竞赛中名列前三名者;2、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优异业绩者;3、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取得一定效果者;4、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者;5、努力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在市级以上新闻报刊、电视、电台宣传本集团的人和事的报道经采用者;6、各职能部门会同本级综合部认定应予嘉奖者。

第七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给予记小功的奖励:1、在社会活动中,积极维护或提高公司形象,为公司赢得声誉者;2、在本部门或本项目公司当年年度考核分数为第一名者;3、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后年增加收入或减少支出1 万元以上者;4、为保护集团、公司财产和顾客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较大事故发生者;6、管理中心或筹建处领导认定应予以记小功者。

第八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给予记大功的奖励:1、在社会活动中,为公司赢得重大荣誉的主要人员;2、见义勇为,抢救国家财产和集团、公司财产,为市级公安机关表彰者;3、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后年增加收入或减少支出10 万元以上者;4、及时发现并向管理层提出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者;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6、管理中心领导认定应予记大功者。

集团员工奖惩办法

集团员工奖惩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员工管理,建立制度科学、程序规范的工作秩序和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奖惩制度应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奖励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惩处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

实施奖惩应按照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三条员工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遵守企业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安全高效,创新进取,促进企业稳定持续科学发展。

第四条对员工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对违法违纪违规、损害企业利益的,依据本办法给予惩处。

员工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集团机关、各分公司、事业部,以下简称单位)的全体员工。

集团下属公司可参照执行,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办法,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章奖励第六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根据其实际表现和业绩,给予相应的奖励:(一)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在企业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二)超额完成生产、经营、工作任务,业绩优秀的;(三)在工程施工、多种经营等方面提高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取得显著成绩的;(四)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和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重大创新、重大贡献,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在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六)严格执行财务纪律,主动保护公共财产,使单位和员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七)在争取和维护企业权益方面,得到单位广大员工好评,事迹突出的;(八)保护或抢救国家或单位财产,防止或消除事故的发生,见义勇为、保护人民生命安全,避免或者减少损失有功的;(九)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敢于抵制不良风气,抵制违法乱纪行为,有显著成绩的;(十)维护社会、企业及员工队伍的稳定,有显著成绩的;(十一)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情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集团公司通用奖惩条例
奖励
惩罚
操作程序
附则
监督检查制度
奖励
集团每年将评选一次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

对于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公司将酌情给予奖励,奖励分为精神奖励(通报表扬、记功)、物质奖励(奖品、奖金)以及晋职和晋级四种。

一、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并酌情嘉奖。

1、工作表现优秀,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者。

2、爱惜公物、厉行节约,成绩显著者。

4、对外服务创造良好声誉者。

5、关心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6、为保护公司财产及人民的生命安全,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

二、根据实际考核情况,每年年终举行评选优秀员工活动(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发放奖励金的标准及优秀管理者(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发放奖励金的标准由集团总裁办公会确定。

三、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功、嘉奖并申报晋职、晋级,。

1、积极开拓经营范围,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

2、解决重大经营难题,使工程项目得以顺利实施。

3、对项目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为公司节省大量资金。

4、保护国家和公司财产利益不受侵害,并做出突出贡献。

5、对改革公司管理、扩大公司信誉、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

7、在减少浪费,降低成本方面的措施效果显著。

8、对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水平有突出贡献者。

惩罚
惩罚分为通报批评、严重警告、记大过、辞退、除名五种。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1、无故迟到、早退。

2、不按规定着装或着装不整洁。

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4、不按规定佩戴胸牌。

5、公共区域大声喧哗。

6、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

7、上班带小孩。

8、语言不文明。

9、工作时间吃零食。

10、工作作风拖拉散漫。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予以罚款(标准为月浮动工资的10%-100%,浮动工资为薪酬的10%)。

1、通报批评两次以上者。

2、工作时间同事之间或与外人发生争吵。

3、不按规定打考勤卡。

4、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

5、工作时间看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6、在非吸烟区吸烟。

7、多次不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工作进度不及时汇报。

8、工作中脱岗办私事。

9、未经许可私自打长途电话不登记交费。

10、被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出工作问题。

11、因服务不周被客人投诉到员工所在部门。

12、超越职权范围,擅自作出决定或对无关本职事宜随便作答,造成影响和损失的。

13、违反规定经常在办公区存放个人物品及现金。

14、擅自开启或使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仪器或设施等。

15、发现公司物品被偷或设备被破坏,不及时上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罚款(标准为年浮动工资的10%-100%)
1、受过一次严重警告以上者。

2、不服从领导管理造成不良影响。

3、拨弄是非,挑拨离间,影响员工团结。

4、因工作服务质量差,被客人投诉到公司。

5、随意用、拿公司物品。

6、私自挪用公款。

7、不爱惜公物及设备,损失金额较大。

8、工作时间在公司打麻将、下棋、打扑克。

9、利用职权报复他人。

10、工作疏忽大意,造成公司财产和名誉损失。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并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1、经常完不成工作任务,不胜任担当的工作。

2、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七天。

3、工作时间饮酒滋事、打架斗殴。

4、受二次以上严重警告处分者。

5、煽动或参与怠工、罢工。

6、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经劝说无效。

7、蓄意破坏公司设备。

8、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或不遵守操作规程,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9、利用工作之便索取他人财产或任何形式的贿赂。

10、有贪污、盗窃、诈骗等不良行为者。

11、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12、因自身原因被新闻单位曝光,影响较坏,造成公司声誉损失较大者。

13、传播散布黄色刊物、录相等。

14、受国家治安条例处罚,被罚款2000元以上,拘留7天以上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1、背叛公司,向外界泄露公司机密材料。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事故。

3、违法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4、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有关条款。

5、严重贪污行为,在开除同时被追究法律责任者。

6、严重违反公司其它规定造成严重后果。

7、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给公司名誉带来极坏影响。

8、被判刑、劳教者。

操作程序
一、公司所有员工均有互相监督,向上级汇报或检举揭发的权利和义务。

二、各级管理人员具有如下相应的监督检查和处理权限。

1、主管、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员工签发工作过失记录,并将情况报部门经理。

2、部门经理:有权对本部门内的员工签发工作过失记录,提出通
报批评的意见,并向部门或主管领导反映情况。

3、总经理级管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公司所有员工的言行,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奖励申报程序。

1、通报表扬由各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态度和业绩进行评选。

2、记功嘉奖每年进行一次,由各公司提名附事迹材料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报集团主管领导和总裁审批。

3、晋级晋职每年进行一次,程序同上。

4、各项奖励情况均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公布,并记入员工档案留存。

四、惩处申报程序。

1、各公司主管以上管理干部采用口头方式直接进行批评,并将当时情节记录于当日《工作日记》上。

2、通报批评:由各公司人事业务专干完成报批手续并执行。

3、严重警告:由当事人的所在部门提出,各公司综合实际情况提出书面材料和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同时送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记入该员工档案。

4、辞退、除名:由当事人所在公司和集团人力资源部作出书面材
料和处理意见,报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记入该员工档案。

五、关于奖励金和罚款。

1、嘉奖员工资金,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及各公司办公室人事专干根据集团或各公司的决定制作明细,经集团主管领导或各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发放。

2、罚款:通报批评所涉及的罚款数额,集团人力资源部及各公司人事专干制出明细交财务部在工资中扣除。

3、奖励及罚款金的标准:各公司应本着适度激励、纪律严明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附则
1、本细则如与《劳动法》相抵触,按《劳动法》执行。

2、未尽事宜由集团办公室负责解释。

3、本奖惩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有关规定即行废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