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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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2.10.18•【字号】鲁人社规〔2022〕4号•【施行日期】2022.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4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技工院校: 现将《山东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10月18日山东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符合技工院校教师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畅通技工院校教师职业发展通道,更加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人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工作实践,制定本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全省技工院校中从事技工教育教学教研工作,并与学校依法签订了聘用或劳动合同的专职兼职教师。

第三条根据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政策,我省被聘用到技工院校专职从事教学教研工作,以及在企业专职从事员工技能提升培训工作(以下统称从事技工教育与培训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参加技工院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适用本标准。

高技能人才根据贯通政策取得相应职称后,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应按照职称晋级的标准条件进行申报。

第四条全省采用统一的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

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只设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

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三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云南】2020年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云南】2020年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云南】2020年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敏试教师资格带大家直击2020年云南省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一)申请对象1.户籍在云南省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2.持有云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3.云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4.持有云南省公安机构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云南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省申请人相同;5.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6.以上人员年龄均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六)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烟台市教育局文件

烟台市教育局文件

烟台市教育局文件烟教〔2005〕54号烟台市教育局关于公布烟台市2005年取得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文、体)局,开发区教育局:在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的基础上,经烟台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崔胜利等625名同志分别取得所申请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其资格取得时间从2005年7月1日算起。

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烟台市2005年取得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名单芝罘区(共135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109人):崔胜利张韶慧姜俊艳刘平曲玮玮王慧敏王国华王艳艳徐晓庆杨青云刘芳廷裴蓓张建武李海峰张智超蔡亚丽于剑虹钱英丽王涛陈平祁妮娜杜辉范淑云谭秀丽刘昱君王伟张杨丛颖徐一刘宪营林海锋郭文杰隋龙军宋军华李端霞房静静林晓伟胡文彬景霞杨文卿鲁芸刘宁宁姜亚男蔡杰王文洁王琳瑶张丽张华艳王永恒栾卿刘香华巩亚杰穆若蕊孙中强李志龙马晓玲隋玉洪崔洁赵志丽谢元翠王春王娟张娜李明臧传真吕晨晓郭帅华秦艳陈杰单丽丽孙芳明于慎洁李廷坤张瑞娥辛晶刘京霞李红燕赵坤朱少芸祝瑜瑜张丽夏荣清李希菊梁祖杰刘丽蔡亚丽孙颖邹蕴婧徐铭谦厉力刘华张小方贾宁宁王洪青张海珍于静李承芝于萌张晶晶陈常香张军辉单芳孔颖于虹孟香云王守杰迟萍孙海霞徐仙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24人):张英姿赵晶孙琳刘建晓林爱英赵庆霞刁丽红任竹妮史新鹏李萍刘丽孙义东唐功举张君桃张茜姜辉潘桂立李安稳王锡珊姜楠张丽洁武慧敏秦建慧邵慧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2人 ):孙寿贤隋志远开发区(共25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21人):于珊珊林兆生张桂花宋德鹏焦立媛于晓燕张丽王海宏孙小东赵迎超张美琴徐珊珊严红花房承山杨杰石萍吕冠俊于飞宋承良苗春青高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4人):衣绍丽沙丽香张焕美刘艳锋莱山区(共22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21人):冯震刘昆孙英超孙兆亮王巧英张杰冯传伟黄承洋张云陈彩燕孙莉初伟华孙政坤辛月姜海清刘俊艳李丽英姜晓晨魏凤潘维运刘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1人):孙爱英福山区(共29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24人):姜蓬勃张作翠林忠伟杨志新吴伟伟姜卫东孙茜吕廷爱杨晶史崇冬李增兴郑丽娟滕晓萍曲德衍王君平林浩妍杜佶洋高伟朱艳艳解小爽骆建宝王娓赵娟慕翠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4人):修黎明栾芳赵淑宁王晓鹏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1人):徐明明牟平区(共33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32人):解广卿于冰矫香宇张洪保孙萍蒋松亭林峻屹曾颜杜春红陈博慧王朝纲王金科王春晓柳瑜徐平平蔡强殷西伟丁常英连加璐谢富玮王世会王囡于霞王媛曲绍环贺业华贺红霞曲恒范于新玲于守华吕述杰王洪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1人):张丽蓬莱市(共10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10人):朱晓华刘晓玲孙洪文吴艳萍衣玉梅梁萍刘莉李庆峰吕娟娟王燕龙口市(共77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64人):宗金东田晓艳栾晓艳尹建志王恩来范仲秋刘毅郑伟伟王蕾戚晓妮张新美宋玲艳刘明娜于洁王晓津杜祖岩雷健史兰辉刘承钢孙大伟李艳丽梁忠林孙海东孙波丁莉刘声琪姜焕马骏胡永超刘宗丽史爱萍李艳华姜华迟莹邱颖田凤王一宋玉福石鹤良王建龙李喃张阳孙振兴耿俊峰赵建军宋传基段旭峰王萍王君吕怀娜赵婧王恩茂逄书波崔妍宗清广薛麟时广杰王桦庭吕杰周秉林谭玮玮韩本龙吴晓磊孙鹏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13人):王克娟马苗苗刘艳萍杨建芳娄殿文吕雪丽杨明波赵竹萍曲岩邢书玲崔杰美王莹赵常青招远市(共7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7人):王绍刚杨卫国李玉波刘芹杰赵娜杨明莉时莉莉莱州市(共91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85人):丁建松刘英涛刘丽叶天玉赵学晖翟丽霞李燕苹张灵灵施如尹爱玉赵玉庆吕静李伟强王丽吕晓风慕富美史红霞王宁纪朝彬王永娟韩旭王晶杨琳徐雪松刘颖任姿臻尹雪玲王初霞宿丽朱俐璇孙延凤刘方信薛俊川赵丽娜龙宏幼孙芳涛邱萌萌王伟丽张红艳冯巧波张晓梅潘旭燕董明光袁春东刘波徐丽丽王莉杨京华纪正霞原祖合徐晓蕾王绍波邹波张延平杨丽华梁晓燕赵云华于泽茂葛洪福吕雪莲周颖慧宋磊邓立凤赵志军王岩峰谢芳杨希东杨锡松张元魏鹏冷春峰战颖秀侯方杰韩燕春于秀玲张美丽桂占江柳英王俊义王向华张建梅卢平邱晓玲张晓艳王炳娟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6人):王春晓陈艳花高林王伟华张野曲娟莱阳市(共101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83人):李建刘新荣李斌李志欣于君鹏张惠新祁晓锐姜建坤刘彩霞姜雪洁臧学光宋飞贾培林吕明艳董丽飞杨春明李晓昕孙艺杰姜丽霞隋振东谢晓涛谢香宁薛巧英薛艳梅王珍蔚逄美玲李吉照郑柏超王朋飞于洞辉徐炳辉荆春晓李稳高盖妍秀韩秋香高荣光步红梅尉晓华赵凤艳赵学强尹一青边春明江志伟高维娜周梅厉梅李光华梁晓芳李申红李梧桐王菲谭波于成芬王国玺赵静孟庆凤孟兆玲杨静杨晓盖永宁盖松鹏尉涛李言伟隋娟娟张静清张青文张云洋徐升国战秋香左海涛吕春杰姜小霞孙小燕王旭明季正山姜新帅韩红李宁赵炳环修慧善郭月焕王丹梅董美娜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18人):王艳王凯王淼王凯举鲁珊杉陈玲玲郑传勤刘伟伟刘晓芳李韦姜艳华姚梦梦韩凤毅于志华初雪燕高洪勋刘仲强王晓玲栖霞市(共46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46人):栾杰斐孙海燕赵志亮刘国山李文波马纪成张婧婧马为青林建超徐明刚李泓静慕琳琳周海霞付培武郝红凤冯少娜蔡美凤刘爱红李处林曹丽丽牟海娜王红娟赵芙英乔艳梅朱燕超李倩林晓红苗银芹邴庆玲栾文文林永萍衣胜霞魏玉孙华林雪霞周立萍刘晓云佟建丽张香玉刘红荣潘光霞林雪梅柳欢春刘江艳史雪梅朱红艳海阳市(共44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44人):于瑞娟王静静程穆香刘风华王贵寿孙迎红崔春艳纪春霞王胜文孙晓红荆琳吕明霞谭云霞孙向玲姜静邵光超孙雪梅李春勇荆君霞王福清祁浩然邓晓东孙海峰王忠霞张辉侯少梅孙丽娜刘晓艳黄璐艳孙明星王月云王宁姜绍宁廉成敏于向春王丽丽于瀛海周琴黄强马磊纪永艳徐红霞孙立波姜永华长岛县(共5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5人):李梅金妮王艳丽曲振亮叶丹主题词:教师资格认定名单通知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2005年7月28日印发(共印18份)。

教师证

教师证

烟教〔2011〕58号烟台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1年获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 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开发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由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初审呈报,经烟台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姜蕾等349名同志分别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予以公布。

其资格确定时间从2011年7月10日算起。

附件:烟台市2011年获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名单二○一一年七月七日主题词:教师 资格认定 名单 通知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7月7日印发附件烟台市2011年获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名单芝罘区(87人)姜 蕾王玲玉宋 婕刘 琳黄灿灿李明娟张 华赵臻臻李颖慧李 征曹良钰郝春红李文茜张慧慧于茜茜臧 玮牟晓峰杜海波杨 鹏孙铭璐韩 艳张 欣焦 阳张英伟王一茹李 莉曲 华孙爱霞王 飞李 赟郭洪涛田利霞宇文磊王 璐刘荣旭肖荣霞荆 杰高淑丽王 微崔 乐王天琴于海潮唐雪艳张润林任海秋房 敏祁 静王明慧王婷婷姜晓彤陈贵霞范皎洁隋 华郭 信张 燕梁婷婷孙甜甜王 宁林 婧房耀华左玉霞王春红范钦利刘 瑜苏 琳黄晓静高同忠王 星赵美国孙冰冰高 亢孙燕玲张 茜周玲玲苗 苑王萌萌刘艳红房俊静孙 珍梁玉汝翟东方雷水莲王 真崔丽文秦亚梅张娆娆孙泳丽福山区(9人)王 磊张 全朱红霞邵典基鹿 璐高秀亭胡海青胡 成卫红日莱山区(62人)孙浩宇刘明明高相云朱 楠陈淑庆董海松段嗣妍姜德高祁丽娜杨建新孙小芳黄玉姣李英伟苏师玉李琳琳李晓路崔轶杰王艳蕾朱理强王大伟戴朋朋王 静杜美华田 腾赵真真董 婷杨 倩王菲菲于 林李 霞张云胜宇 珊孙 媛曲华莹王晓倩周 纯王丽芳王 彦张志芳王保俊王心东孙学芝王 娜武岩冰王晓阳路少杰徐兴娜李高佳赵伟鸿姚 剑范思梅贾 婷孙 敏刘建华朱方强田会芬邴树英王庆芝闫丙苹张美丽刘丽玲刘晓晨牟平区(14人)李积赟于 超王双双滕 波刘洪松梁晓燕邹晓静陈萍萍孙轶群祝 超徐晓丹孙榕贤葛 成杨宜森开发区(8人)姜丽娜张以馨崔丹丹孙丽华沈丰春张 蕊郭 晓宋振宇高新区(3人)张 翰张 良吕 蒙海阳市(18人)张作臣赵圆圆付彦翠孙智豹刘文娟江红军于庆春冷雪冰赵宁宁王旭健张庆梓冯维沫王 媛陈 雷邵鲁琳张新英潘晓华陆春光莱阳市(22人)李文建韩奕萍宋吉欣宋丽艳李俊波姜卫东于秋艳郭蕾王凤姣宫顺庆刘文秀冯建坤王晓棠于学美孙晓静高 玲王玉美董 芳由 伟姜丽蕾刘 华于海娇栖霞市(11人)丁倩杰吴艳梅杜丽丽曲洪海刘建梅柳玉晓王春菊林明利王丽萍韩剑英潘少红蓬莱市(8人)石艳君李 丽郭丽杰陈 慧许文红宋 鸽马 良张邦松长岛县(4人)杨 静袁雪梅李 波王洪杰龙口市(52人)赵 艳王志芳孙颖材遇广斌焦尊怡高 洁姜 波刘灿国段秀红王 艳孟少萍王丽丽赵媛媛杨兆国孙克秋薛洪涛王文杰范 杰徐学红张 毅栾 静索 静胡金红路庆美韩玉凤仲波惟潘德平姜艳华邢书玲胡 艳史 芳马世臻赵 娜曲秀岩李敬华李红玲赵 烽陈丽霞刁晓艳高 鹏李莉芳邹 妮孙爱荣梁中献高小淞刁晓丽宋媛媛程秀丽郭遇幸殷德磊于菲菲邵先秀招远市(32人)李梦丽孙少娜张晓燕孙光杰温 君杜洪利董 波姜 萍姜永青李绍燕张玉彬杨军贤李美凤迟小娟刘京明臧 英程 强王福玲原好敏郇世新王炳涛刘冬梅邢常青陈守宁李进潭王华妮孙洪英姜德芳王少燕王艳霞刘雪娜单少飞莱州市(19人)任宁宁李 荣翟赞松徐晓丽王媛媛宋伟超卢昕昕赵晶晶戎培培侯彦义滕琳晶王 燕耿 娟邓殿栩张云贞所冬瑛王翠波冯雪莉栾小鹏。

教师资格条例完整版

教师资格条例完整版

教师资格条例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

第三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师资格工作。

【章名】第二章教师资格分类与适用第四条?教师资格分为:(一)幼儿园教师资格;(二)小学教师资格;(三)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五)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款规定确定类别。

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章名】第三章教师资格条件第六条?教师资格条件依照教师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其中“有教育教学能力”应当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第七条?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依照教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章名】第四章教师资格考试第八条?不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得教师资格,应当通过国家举办的或者认可的教师资格考试。

2023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要求

2023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要求

2023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要求(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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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条例

教师资格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第三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师资格工作;章名第二章教师资格分类与适用第四条教师资格分为:一幼儿园教师资格;二小学教师资格;三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五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款规定确定类别;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章名第三章教师资格条件第六条教师资格条件依照教师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其中“有教育教学能力”应当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第七条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依照教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章名第四章教师资格考试第八条不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得教师资格,应当通过国家举办的或者认可的教师资格考试;第九条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标准和考试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教师资格考试试卷的编制、考务工作和考试成绩证明的发放,属于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属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组织实施;第十条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每年进行一次;参加前款所列教师资格考试,考试科目全部及格的,发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当年考试不及格的科目,可以在下一年度补考;经补考仍有一门或者一门以上科目不及格的,应当重新参加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第十一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根据需要举行;申请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学有专长,并有两名相关专业的教授或者副教授推荐;。

关于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关于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为保证2023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种类1.幼儿园教师资格;2.小学教师资格;3.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6.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7.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申请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大专生和研究生)应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当是在湖南省高等学校从事专职教学工作或受聘的教学人员和辅导员(含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的考试和测试,并达到相应的要求。

(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下教师资格,除本条第(二)项规定的人员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山东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鲁教人字[2001]22号

山东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鲁教人字[2001]22号

山东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鲁教人字[2001]22号第一条为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山东省内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教师资格。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省教师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监督、指导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权限,负责本地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省、市、县(市、区)三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行文正式委托本省行政区域内经过国家批准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认定本校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要在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下,认定本校拟聘人员的教师资格,并经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六条依据本细则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于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放宽至高中毕业。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其它中专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5.06.10•【字号】•【施行日期】2015.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市职业技术教育教研室: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5〕403号)要求,现将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是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成长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按照《2015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1),认真做好“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不断加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二、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市中职师资发展中心负责具体相关工作。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设置市级管理员、县(市)级管理员、校级管理员三级管理员。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好“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组织、管理、审核、公示等工作内容,切实把“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做实做好。

三、为加强“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工作,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填报《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管理员信息表》(附件2),请将电子稿于6月15日前报市中职师资发展中心,并电话确认。

四、在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中,如有问题和意见可咨询市教育局职成教处或市中职师资发展中心。

附件:1.2015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细则.doc2.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管理员信息表.doc(联系人:王建中电话:66968543,于晓龙电话:86103209,电子邮箱:****************)2015年6月10日附件12015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细则为更好地开展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特制订《2015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请各单位参照执行。

12《教师资格条例》及有关复习题

12《教师资格条例》及有关复习题

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第三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师资格工作。

第二章教师资格分类与适用第四条教师资格分为:(一)幼儿园教师资格;(二)小学教师资格;(三)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五)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款规定确定类别。

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第三章教师资格条件第六条教师资格条件依照教师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其中“有教育教学能力”应当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第七条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依照教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第四章教师资格考试第八条不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得教师资格,应当通过国家举办的或者认可的教师资格考试。

第九条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标准和考试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教师资格考试试卷的编制、考务工作和考试成绩证明的发放,属于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属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组织实施。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学科、专业目录.doc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学科、专业目录.doc

天津市2016年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学科、专业目录一、天津市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学科目录二、天津市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选定专业(学科)目录根据教育部2010年下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及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开设专业对专业技能课教师的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选定下列29个专业(学科)为我市今年面向社会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专业(学科)名称范围:专业名称考试主要内容(学科)考试须带文具1.建筑工程施工土木工程识图土木工程力学基础制图工具(040100)建材试验与检测建筑结构建筑施工2.机械加工技术机械制图机械基础制图工具(051200)钳工工艺普通机床加工技术极限配合与技术测量3.数控技术应用机械制图机械基础制图工具(051400)设备控制技术数控加工技术计算器(有函数 CAD∕CAM软件应用计算功能)4.模具制造技术机械制图机械基础制图工具(051500)极限配合与技术测量冷冲压模具制造模具制造工艺与加工技术5.电气运行与控制电工技术基础与技能电子技术基础与技能计算器(有函数(053000)自动检测与转换技术单片机技术与应用计算功能)电气控制与PLC技术直尺、三角板6.电气技术应用电工技术基础与技能电子技术基础与技能计算器(有函数(053100)机械常识与钳工电机与拖动计算功能)企业供电7.食品生物工艺有机化学食品生物化学(071100)食品微生物食品分析与检测食品加工技术8.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结构与拆装汽车维修(082500) 汽车故障诊断与排除汽车使用性能检测汽车电控系统检修9.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硬件基础计算机编程基础(090100)计算机网络基础网页制作图形图像处理10.计算机动漫与动漫手绘与上色技术图形图像处理绘图工具游戏制作平面设计软件应用三维设计软件应用(090400)动漫作品制作11.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基础网络设备安装与调试(090500)图形图像处理网页设计与制作网络信息安全12.电子与信息技术电子技术基础与技能计算机网络基础计算器(有函数(091200)电子测量仪器及应用单片机技术及应用计算功能)传感器技术及应用13.电子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基础与技能电子测量仪器及应用计算器(有函数(091300)单片机技术与应用电子产品结构与工艺计算功能)电子产品维修14.护理基础护理健康评估(100100)护理管理基础临床医学概论临床护理(含母婴、儿童、成人、老年、急危重症、精神等护理内容)15.会计会计基础企业财务会计计算器(120100)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企业涉税业务办理16.统计事务统计基础统计实务(120300)国民经济统计17.金融事务金融基础银行信贷计算器(120400)保险基础证券实务金融法规与职业道德18.市场营销市场营销基础电子商务基础(121000)销售心理学基础市场调查与预测商品知识19.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基础市场营销基础(121100)会计基础网络营销物流与配送20.国际商务国际贸易基础进出口贸易实务计算器(121200)国际汇兑与结算外贸单证实务市场营销基础21.物流服务与管理物流基础商品知识(121900)仓储作业物流营销配送与流通加工作业22.旅游服务与管理旅游地理导游基础知识(130200)旅游概论旅游心理旅行社业务和管理23.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烹饪概论烹饪原料知识(原中餐烹饪)中餐烹调技术食品营养与卫生(130700)餐饮成本核算24.舞蹈表演舞蹈简史舞蹈基础理论(140900)音乐基础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创编知识与技法基础25.美术设计与制作美术基础造型设计色彩表现绘图工具(142200)装饰图案形态构成平面广告设计与制作26.学前教育幼儿卫生保健幼儿心理学(160100)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健康、科学、语言、社会、艺术)幼儿教育学27.法律事务法学基础理论宪法(170100)民法诉讼法实务法律文书与应用文写作28.人力资源管理事务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劳动人才市场知识(180600)职业心理学基础人力资源调查方法职业咨询实务29.德育职业生涯规划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心理健康班主任是班级学生品德量化考核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班级学生的日常考核工作。

国家教委关于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的规定的通知

国家教委关于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的规定的通知

国家教委关于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
当具备的学历的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
•【公布日期】1996.05.17
•【文号】教职[1996]9号
•【施行日期】1996.05.1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国家教委关于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
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的规定的通知(1996年7月11日教职〔1996〕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授权,考虑到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简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岗位职责以及现阶段实习指导教师来源的实际情况,现规定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但对于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其学历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特此通知。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07.04•【字号】•【施行日期】2018.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单位: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专项目标,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始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武政〔2015〕30号)精神,有效实施《武汉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武教职成〔2016〕1号),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湖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建设水平,加快建成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推进中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认定对象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在职在编的从事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学的专任教师。

三、认定条件“双师型”教师须同时具备教育教学和专业技能条件。

(一)教育教学条件在教育教学方面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掌握教育教学规律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经验和实际动手能力,在中等职业学校担任教学工作,近5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3.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及以上教师资格;4.具有教师系列初级(助理讲师、中教二级或二级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5.具备一定信息化教学能力,在武汉市职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通个人学习空间并上传优质教学资料,加盟相应专业教学资源基地。

教师资格证取得执业资格证范围填

教师资格证取得执业资格证范围填

教师资格证取得执业资格证范围填
1.地域适用范围
教师资格证适用范围是全国范围内通用。

2.学段适用范围
教师资格分为: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五)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款规定确定类别。

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
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2020最新教师资格条例

2020最新教师资格条例

2020最新教师资格条例2020最新教师资格条例发布时间:2020-03-02为人师表,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修养,下面我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2X最新教师资格条例”,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第三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师资格工作。

第二章教师资格分类与适用第四条教师资格分为:(一)幼儿园教师资格;(二)小学教师资格;(三)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五)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款规定确定类别。

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第三章教师资格条件第六条教师资格条件依照教师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其中“有教育教学能力”应当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第七条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依照教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第四章教师资格考试第八条不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得教师资格,应当通过国家举办的或者认可的教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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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学教师、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中等职
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阜阳市教育局
2013年8月31日
申报材料:
1、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后由系统自动生成打印 的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附 表1),《申请人 员思想鉴定表》1份(附 表2),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 心网站下载 《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1份(附 表3);
2、身份证、学历证、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以及普 通话证书;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 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4、照片4张,规格大小20K以内,像素114宽、156高, 扩展名只能为JPG。(注:以上所有证件交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认定要求:
五、“现从事职业栏”按国家规范要求填写(如公务员、医生、 工人、农民、军人等) 。
六、申请人有下列情况,认定机关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1、取得过某种教师资格
2、被撤销过教师资格
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七、本表一式二份,封面及表格第一页由申请人填写,第二 面由资格认定评议委员会和认定机构填写。
姓名
性别
2寸近期
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 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学历条件:①申请认定 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 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②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 习指导教师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并具有相 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具备 相当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特殊 技艺者,通过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其教育教 学能力考察后,报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可适当放宽; 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①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 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② 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 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其中申报语文 学科教师资格者, 普通话水平要达到二甲; ③承担教育教学工作 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 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 ④申请人的知识水平和运用教 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要求: 非师范类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认 定教师资格,并须取得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
在乡镇(街道)填写(其中第8栏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示范文本:
附表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姓名
工和国教育部监制
填表说明
一、“本人简历”栏目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起。
二、“所学专业”名称按毕业证书专业填写。
三、“申请任教学科”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或者省 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的教学计划规定填写。
四、“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
6
遵守社会 公德情况
7
有无行政 处分记录
8
有无犯罪 记录
9
其他需要 说明的情 况
10
鉴定单位
(全称)
11
鉴定单位 地址




(单位)填写人(签名):填写日期: 年 月日
(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本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附:认定机关联系电话:
说明:1、表中第1-3栏由申请人填写;第4-11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
正面免冠
照片
民族
政治面貌
出生日期
出生地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最高学位
最咼学历
现从事职业
专业技术职务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申请任教学科(课程)
身份证号码
本人简历
时间
单位
职务
证明人
思想品德鉴定意见
身体和健康状况
修学教育学(高等教育
学)、教育心理学(高等
教育心理学)课程情况
普通话水平
教育教学力
测试结果


组长(签名)


组长(签名)
教师资格认定
专家评议委员
会评议意见
(公
章)



教师资格认
疋机构意见
(公
章)



教师资格证号码
备注
附表2:
教师资格证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编号:
1
申请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
2
常住地址:
邮编:电话:
3
身份证号码:
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
4
工作、政治 思想表现
5
热心社会 公益事业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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