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学院校大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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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大门管理制度

校大门管理制度

校大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校内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校区的大门管理。

第三条学校大门管理应当遵循“便利出入、安全有序、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大门管理应当依法、合法、公平、公正。

第五条大门管理应该做到立规矩、守纪律、负责任、公正公开。

第六条大门管理应当注重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维护校园治安的主体责任意识。

第七条学校大门管理应当遵循科学管理、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以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第八条学校门卫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大门管理规定,维护校园秩序,确保校园安全。

第九条学校大门管理应当加强与公安机关、社区居委会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第十条学校大门管理应当重视技术手段的应用,提高大门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第二章大门管理的内容第十一条校园大门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出入证件核验:对校外人员进行出入证件的核验;(二)安全检查:对携带危险物品或违禁物品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三)校园卫生:保持校园门前环境整洁,保持校园门前的卫生环境,卫生保障。

(四)交通安全:维护校园门前交通秩序,做好交通安全工作。

(五)其他管理事项:对其他可能影响校园安全的因素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大门管理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校园安全。

第三章大门管理流程第十三条师生员工出入校门,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第十四条校外人员进入学校校园,应当携带有效证件,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核验。

第十五条门卫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应当礼貌待人,不得采取粗暴行为,保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校园大门禁止吸烟、乱扔杂物等行为,门卫人员应当及时劝阻,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第十七条对于有严重违规行为的人员,门卫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并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校园大门应当配备安全防护设施,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

第十九条学校大门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门卫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学校校门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学校校门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学校校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秩序,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加强校园的管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校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校门及其周边区域的管理。

第三条校门开放时间:1. 学校正常上课日:早晨6:30至晚上19:30;2. 寒暑假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第四条校门进入和离开的人员范围:1. 全校师生;2. 访客需持有效证件方可进入。

第五条本制度的实施机构为学校保卫处。

第六条学校保卫处负责对校门进行巡查,处理校门管理问题,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力。

第二章校门的开放与关闭第七条学校的各校门的开放和关闭时间,由学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并及时公布。

第八条校门关闭期间,除了学校师生外,任何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或离开校园。

第九条校门的开启、关闭由校门值班人员负责,必须按时开关门,不得延误或提前开关。

第十条校门值班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能熟练操作安全防范设备。

第三章学生校门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必须佩戴校徽或校牌才能进出校门。

第十二条学生进出校门必须在监护人的陪同下进行。

第十三条学生必须服从校门值班人员的管理,不得违反学校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学生离校时必须主动出示学生证和离校证明。

第十五条学生进入校门时应配合校门值班人员的安全检查工作,接受检查。

第十六条学生在校门周边区域不得聚众闲逛、打闹,不得在校门口成堆站立。

第十七条学生离校时应按指定出口离开校门,默认出口有限,必须遵守秩序排队有序离校。

第十八条学生在进入和离开校门时要注意交通安全,不得逆行、横穿马路。

第四章教职工校门管理第十九条教职工进出校门必须携带本人工作证或教师证,并佩戴工作证件。

第二十条教职工车辆进出校门需凭个人车辆行车证和教师工作证,按规定车辆出入。

第二十一条教职工应听从校门值班人员的管理,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进入校门时应主动接受安全检查,未经许可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器具等物品进出校门。

学校门管理规定(3篇)

学校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师生员工、来访人员及车辆。

第三条学校门卫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严格管理、文明礼貌”的原则。

第二章门卫职责第四条门卫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第五条门卫人员负责学校大门的出入管理,包括人员、车辆、物品的进出。

第六条门卫人员应熟悉校园布局,掌握学校安全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七条门卫人员应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登记来访人员的基本信息。

第八条门卫人员应负责对校园内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九条门卫人员应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人员出入管理第十条学校师生员工凭本人有效证件进出校门。

第十一条学生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进出校门。

特殊情况需请假,由班主任批准后,凭请假条进出校门。

第十二条教职工进出校门应出示工作证或身份证。

第十三条来访人员需出示有效证件,并接受门卫人员询问,登记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学生家长、亲友等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需经班主任或相关部门同意,并出示有效证件。

第十五条校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校园。

第四章车辆出入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内部车辆进出校门需遵守以下规定:(一)车辆驾驶员应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和车辆出入证。

(二)车辆进出校门时,应减速慢行,注意安全。

(三)车辆停放应按照规定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通道等。

第十七条校外车辆进入校园,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并办理临时车辆出入证。

第十八条车辆进出校门时,应服从门卫人员指挥,不得强行闯入。

第五章物品出入管理第十九条凡进入校园的物品,应接受门卫人员检查。

第二十条学校师生员工携带物品进出校门,应主动接受门卫人员检查。

学校校门管理制度(5篇)

学校校门管理制度(5篇)

学校校门管理制度1、校外人员进入学校必须主动到门卫值班处登记,并经门卫值班人员同意后方能进校,学校校门管理制度。

否则,门卫工作人员有权加以阻拦。

2、骑自行车出入校门,一律下车。

自行车入校必须在指定地点停放。

非本校教职工的自行车应停放在车棚内。

任何人的自行车不得驶入教学区。

3、非机动车辆入校必须经门卫同意。

所有车辆进校后均需慢行,不得鸣笛,不得驶入教学区。

4、各类商贩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校园或在学校门口摆摊叫卖,管理制度《学校校门管理制度》。

5、携带物品出校必须主动到门卫值班处登记,并说明情况。

属学校财产必须持有学校发放的证明。

否则,门卫有权追问并扣留。

6、上课期间,学生不准外出(如需外出,必须由老师或家长陪伴)。

家长接送小孩,车辆不要进入校园(学生有病除外)。

7、在校园内进行大型活动,需学校领导批准方可使用,但必须服从教师的指挥。

8、任何人进入校园,都要遵守上述规定。

对拒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情节严重者,学校保卫人员将采取必要的强制手段维护学校治安。

学校校门管理制度(二)为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项保卫任务,切实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学校校门出入管理制度如下:一、学生、教师进出校门规定1、学生在校上课期间,一律不准私自出校门。

2、上课期间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学校,必须持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门卫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假条存档备查。

3、工作期间,本校教师一律不得随意出入校门,如有事需外出办理,必须持请假条方可出校门,无假条随意出入校门者按旷职处理。

二、外来人员进出校门规定1、外来人员来访,要在收发室填好来客登记表,经与有关成员电话联系后方可进入,并实行领入制。

外访人员进入学校,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2、对拒不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3、学校教师在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却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须由教师本人到收发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学院校门管理制度

学院校门管理制度

学院校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门卫管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确保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校门是学院人员出入的主要通道,是学院安全的重要门户,全院师生员工应积极配合管理部门,自觉遵守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院师生员工进出校门应佩戴校徽,必要时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自觉接受门卫的查验。

第三条各类培训班、非学历班学员凭在校培训(学习)的相关证件出入。

第四条校外人员到校园内联系业务或探亲访友须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或工作证,在征得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校园。

教师学生会客应在课余时间进行,上课期间原则上不会客。

来访客人原则上应在22时前离校。

第五条学院及各单位邀请中外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出席会议,外单位来校参观、访问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应事先通知保卫处,必要时接待单位应派人到校门迎接。

第六条国内外新闻记者、外国人、港、澳、台人员(本校外国专家除外)进入校园必须经过学院党委宣传部、国际交流合作处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校园,并报保卫处备案.第七条禁止商贩、产品推销人员、拾荒、乞讨等社会闲散人员及衣冠不整者进入校园。

未经允许,不得在校内张贴广告、散发宣传品。

第八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拆毁或爬越学院围墙和校门,不准破坏防护设施,未经学院同意不得随意设立便门。

第九条学院车辆和教职工自备车,凭学院核发的"机动车辆出入证"进出,并自觉接受门卫检查。

外来的各类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确因工作、生活需要进入校园的,应停车登记并自觉遵守学院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上级机关和领导来校检查工作,有关部门应事先通知保卫处,所乘坐车辆免于登记。

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如消防车、救护车、警车或其他抢险救灾车辆不受本规定的限制。

门卫应主动疏导通道,同时向保卫处报告。

第十一条出租车原则上不准进校。

接送病人、携带大量物品或遇到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乘车人应向门卫出示证件、说明情况。

学校校门管理制度(4篇)

学校校门管理制度(4篇)

学校校门管理制度一、引言学校校门作为学校的重要入口和管理节点,对学校的安全管理、学校文化的传承、学生管理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管理学校校门,建立健全的校门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校门管理的重要性、校门管理的内容、校门管理的要求和校门管理的措施等方面进行介绍,以期对学校校门管理制度的建立提供参考。

二、校门管理的重要性校门是学校的门面,是外界了解学校的窗口。

校门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形象和声誉。

而对学生来说,校门是离开学校和进入学校的重要场所,学校校门的管理对学生的安全、纪律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

因此,校门管理不仅关系到学校的外部形象,也关系到内部管理和学生安全。

三、校门管理的内容1. 校门安保制度学校校门安保制度是校门管理的核心内容。

主要包括校门的开启控制、人员进出登记、安保力量的配置等。

校门的开启控制是指学校通过技术手段和人员管理,控制校门的开启时间和方式,确保校门的安全开启。

人员进出登记是指学校在校门口设置登记点,要求用户出示有效证件登记,以确保进出校门的人员身份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安保力量的配置是指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配置安保人员在校门附近进行巡逻和管理,维护学校的安全秩序。

2. 校门宣传文化学校校门除了作为学校的门面,也是向外界传递学校文化的一个重要载体。

因此,在校门管理中,要注重校门的宣传文化功能。

可以通过在校门上张贴学校的宣传画、标语等,展示学校的特色文化,引领师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精神风貌。

3. 校门承载的社会责任校门不仅仅是学校的校门,也是学校对社会的门户。

学校在校门管理中,要承担起社会责任,对外开展各种社会活动和服务,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加强学校与社会的联系和互动。

四、校门管理的要求1.精确、高效校门管理要求准确记录进出校门的人员信息,确保每一位进出校门的人员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同时,要做好校门开启控制,精确掌握校门的开启时间和方式,确保学校的安全性和学生的出入安全。

2.公正、公平校门管理要求对每一位进出校门的人员一视同仁,不论身份背景都要按照统一的管理程序进行处理。

学院校大门管理制度

学院校大门管理制度

学院校大门管理制度
一、校大门管理目的
1、防止未经许可的人进入学校,增强校园的安全感,保证校园安全。

2、确保校园秩序,使校园生活更加有序,降低校园内部的安全隐患。

二、大门开闭管理
1、校大门每天早上6:00-晚上10:00开门,每晚10:00-次日6:
00关门。

2、毕业季特殊时期,校大门从凌晨5:00至晚上12:00开门,延长
校大门开闭时间,以方便学生准备毕业与回家。

3、突发状况,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大门开闭的时间,以便
管理秩序。

三、入校登记
2、学校及其管理单位来访人员,须出示工作牌或来访证办理相关手续,经校门口监管人员确认后方可通行。

四、进校检查
1、严禁进校携带违禁物品。

2、进校人员的车辆和行李均须经过学校大门口监管人员的检查,包
括但不限于:携带违禁物品、外来噪音和污染等。

3、任何危害健康和校园安全的物品一旦被发现,将受到严厉惩罚。

五、通行规定
1、学校大门口严禁任何非学校人员进入学校。

2、进出学校人员必须接受身份验证,校园护卫随后把他们送入学校。

3、除学校本部外。

学校校大门管理制度

学校校大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校大门管理,保障学校安全稳定,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校大门的出入管理,包括人员、车辆、物品的进出。

第三条学校校大门管理应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校大门管理办公室,负责校大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校大门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完善校大门管理制度;2. 负责校大门的出入登记、审核、放行工作;3. 监督校大门安全保卫工作;4. 处理校大门相关突发事件;5. 定期对校大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校大门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熟悉校大门管理制度;3. 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4. 身体健康,能适应倒班工作。

第三章出入管理第七条人员出入管理1. 学生、教职工凭学生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进出校门;2. 客人来访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由接待部门登记后放行;3. 禁止携带危险品、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入校园;4. 校园内禁止吸烟、饮酒。

第八条车辆出入管理1. 车辆进出校门需遵守交通规则,服从管理;2. 教职工车辆凭驾驶证、行驶证等有效证件进出校门;3. 校车、校巴等学校专用车辆凭校车通行证进出校门;4. 社会车辆需办理临时通行证后方可进入校园;5. 禁止无关车辆进入校园。

第九条物品出入管理1. 凡进出校园的物品,需经过校大门管理人员的检查;2.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3. 禁止非法出版物、违禁物品等进入校园。

第四章罚则第十条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校大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学院校大门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

学院校大门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

学院校大门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学院校大门管理制度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学院正常教学、科研、工作、生活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校师生员工进入大门应主动出示工作证或学生证。

校内临时工人、暂住人员需持保卫处签发的出入证,自觉接受值勤门卫的检查。

第二条来校联系工作或探亲访友的人员,须凭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经值勤门卫验证、登记后,经允许方可进入校园。

第三条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准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第四条禁止流动商贩、携带宠物者、衣冠不整者进入校园。

第五条禁止在校门前和校门两侧摆摊设点经商。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进入校园内设摊经商。

第六条携带或运载贵重器材、大件物品出校门,必须主动出示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的出门单,自觉接受值勤门卫的检查、登记;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门卫查询,对手续不齐或来路不明物品,值勤门卫有权查询、挡获、查处。

第七条校内机动车辆一律凭学院保卫处办理的《车辆通行证》出入校园,外来机动车辆必须经值勤门卫登记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禁止无牌照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车辆进入校园应限速行驶,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不得妨碍校内交通秩序。

自行车进出校门必须下车推行。

第八条来校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如消防、抢险、邮电、急救、运钞、军队、新闻单位等车辆,学院相关部门应提前告知门卫,经值勤门卫验明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九条校园内举行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等,学院执行特别的临时门卫管理制度。

门卫值班室内不得寄存或堆放私人物品,保持室内整洁。

第十条门卫值勤时须坚守岗位、统一着装、仪容整洁,做到文明执勤、礼貌服务;值班期间不准饮酒,不准脱岗、漏岗、打盹。

第十一条校内外人员出入本校校园都必须自觉遵守门卫管理制度,服从值勤人员管理。

对违反本规定、无理取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或处理。

第十二条国内外新闻媒体、记者进入校园采访,须持有记者证和上级证明或经学院党政办、宣传部的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采访。

学校门口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学校门口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学校门口管理制度学校门口管理制度(通用12篇)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门口管理制度(通用12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门口管理制度1为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加强门卫管理,特对学生出入校门作出如下规定:一、学生进入学校必须服装整齐,不准穿背心、短裤和露透衣服进出校门。

二、学生上学、放学一律从校门进入。

严禁翻越围墙、大门进出学校,一经发现与学生处商量后给予相应处分。

三、骑自行车、电动车到校的学生,必须在学院保卫处指定位置将车辆整齐停放。

不得将自行车、电动车停放在指定位置以外的地方,违者将给予相应处理。

四、上课时间,学生不得中途离校,如遇特殊情况进出校门的,须由班主任签字或学生工作处批准后、领取出入证,由门卫检查及登记、方可允许离校。

凡不听从门卫安排、顶撞、冲撞门卫者将与学生处商量后给予相应处分。

五、中午、下午放学后大专班和走读生的学生可以凭胸证、走读证按学校作息时间出入校们,中专和高职学生必须凭请假条、胸证方可出入校们。

六、走读生和大专班的学生不得将证件转接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对借用双方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七、学生凡携带大件物品或公物出入校门,必须凭学生工作处或班主任签发的证明,并接受门卫人员检查。

八、放学时,学生有序出入校门,不得拥挤,以免引发安全事故和阻塞交通。

九、学生家长来访学生,时间为中饭和晚饭时间。

其余时间一般不准学生会见,特殊情况需经保卫处批准。

十、学生离校须按时返校,凡超过就寝时间返校的应在门卫室登记并说明原因。

十一、放寒暑假期间未经允许,学生不得留校或私自回校。

所有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离校,当天来不及时回家的学生必须按规定办理留校申请手续,批准后才可留校,留校期间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十二、学生带校外人员进校须在门卫室登记,校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学校。

学校大门出入门管理制度

学校大门出入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大门的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学校安保部门负责学校大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学校保卫科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大门的管理工作,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3. 学校各部门、各班级要积极配合安保部门做好学校大门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制度1. 学生出入校门规定(1)学生凭学生证出入校门,出入校门时需主动接受门卫的检查。

(2)学生请假离校,需由班主任批准,并办理请假手续。

(3)学生因病、因事需要离校,需凭医生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办理请假手续。

(4)学生不得擅自将校门钥匙借给他人使用。

2. 教职工出入校门规定(1)教职工凭工作证出入校门,出入校门时需主动接受门卫的检查。

(2)教职工请假离校,需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办理请假手续。

(3)教职工因病、因事需要离校,需凭医生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办理请假手续。

3. 校门开放时间(1)上学、放学时间,校门开放,允许学生、教职工进出。

(2)夜间,校门关闭,禁止学生、教职工进出。

4. 校门安全检查(1)门卫负责对进出校门的人员进行检查,确保校园安全。

(2)严禁携带危险品、违禁品进入校园。

(3)禁止校外人员随意进入校园。

四、奖惩措施1.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为校园安全作出贡献的教职工和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教职工和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安保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大学校门管理制度

大学校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校园大门管理,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大门及其周边区域的管理。

第三条校园大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校园保卫处负责全校大门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并实施校园大门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大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3. 负责大门的日常巡逻、检查、监控;4. 处理校园大门相关突发事件;5. 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大门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保卫处做好大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学院、部门应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教育,提高安全意识;2. 各部门应做好本部门师生员工的进出登记工作;3. 各部门应定期向保卫处报告大门管理情况。

第三章出入管理第六条校园大门实行凭证出入制度,学生、教职工、外来人员均需遵守。

第七条学生凭学生证、教职工凭工作证、外来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出入校园。

第八条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入校园。

第九条校园大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做好记录。

第十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通行的人员,需经保卫处批准,方可通行。

第四章监控与巡查第十一条校园大门安装监控设备,对出入人员进行实时监控。

第十二条保卫处定期对校园大门进行巡查,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保卫处定期对校园大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罚则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卫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扣分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 擅自进入校园的;2. 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身份证件进入校园的;3. 拒不接受检查、登记的;4. 未经批准,擅自通行校园大门的;5. 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校园保卫处负责解释。

学校大门进出管理规定(3篇)

学校大门进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师生员工、外来人员以及临时来访人员。

第三条学校大门是学校的门户,进出管理是学校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大门进出管理应当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大门进出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大门进出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大门进出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大门进出管理工作。

第六条大门进出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学校大门进出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校大门进出人员的登记、验证、放行工作。

(三)负责学校大门安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四)负责对违反学校大门进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五)定期对大门进出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进出人员管理第七条师生员工进出学校大门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师生员工凭本人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工作证等)进出学校大门。

(二)师生员工进出学校大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人员的询问和检查。

(三)师生员工因特殊情况需离开学校时,应向所在单位或班主任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师生员工不得将外来人员带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门卫人员核实后放行。

第八条外来人员进出学校大门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外来人员进出学校大门,应当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等。

(二)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需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并由门卫人员核实身份。

(三)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需有邀请人或接待单位人员的陪同。

(四)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教学区、宿舍区等敏感区域。

第九条临时来访人员进出学校大门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临时来访人员进出学校大门,需出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等。

(二)临时来访人员进入校园,需填写《临时来访人员登记表》,并由门卫人员核实身份。

学校出入大门管理规定(3篇)

学校出入大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师生员工、外来人员及校内其他人员。

第三条学校出入大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设立专门的门卫室,负责学校出入大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出入大门时间第五条学校出入大门开放时间如下:(一)师生员工出入大门时间:1. 上课时间:上午7: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2. 非上课时间:全天24小时。

(二)外来人员出入大门时间:1. 工作时间: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2. 非工作时间:全天24小时。

第三章出入大门规定第六条出入大门的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师生员工:1. 佩戴校徽或学生证、工作证;2. 服从门卫人员的管理,接受检查;3. 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4. 不得擅自翻越校门或损坏校门设施。

(二)外来人员:1. 主动出示有效证件;2. 服从门卫人员的管理,接受检查;3. 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4. 不得在校园内从事非法活动。

第七条以下情况,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可持相关证明材料进入校园:(一)师生员工:1. 因病、事、假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入校园的;2. 家长、亲属探望学生的;3. 学校组织的外出活动。

(二)外来人员:1. 学校邀请的专家、学者、嘉宾等;2. 学校开展合作交流、学术研讨等活动的外来人员;3. 学校安排的其他特殊情况。

第八条学校大门关闭期间,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确有紧急情况需要出入校园的,可向门卫室说明情况,由门卫室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入。

第九条学校大门关闭期间,严禁任何车辆进入校园。

第四章门卫人员职责第十条门卫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学校出入大门的管理,维护校园安全秩序;(二)对出入校园的人员进行检查,防止危险品进入校园;(三)做好校园内外的巡逻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四)做好门卫室的管理工作,保持环境整洁;(五)做好与学校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学校大门的管理制度

学校大门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大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大门及其周边区域,包括学校大门、校门口、大门通道、门卫室等。

三、管理职责1. 学校保卫处负责学校大门的全面管理工作。

2. 门卫人员负责大门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值班、登记、巡查、应急处理等。

3. 学校其他部门及教职工应积极配合门卫人员的工作,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四、管理制度1. 人员出入管理(1)学生:学生凭学生证出入校门,外来人员需登记个人信息后方可进入校园。

(2)教职工:教职工凭工作证出入校门,外来人员需登记个人信息后方可进入校园。

(3)访客:访客需提前预约,凭有效证件登记个人信息后方可进入校园。

2. 车辆出入管理(1)校内车辆:校内车辆凭车牌号登记后,经门卫人员确认后方可进入校园。

(2)校外车辆:校外车辆需提前预约,凭有效证件登记个人信息及车牌号后方可进入校园。

3. 安全巡查(1)门卫人员应定期对校园大门及其周边区域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2)学校保卫处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校园大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4. 应急处理(1)门卫人员应熟悉应急处理流程,遇有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2)学校保卫处负责组织应急演练,提高门卫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表现突出的门卫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处理。

3. 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大门的管理是保障校园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的重要环节。

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提高学校大门管理水平,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全校师生员工应共同努力,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

学校大门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大门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大门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学校大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1)组长:校长(2)副组长:分管副校长(3)成员:保卫科、后勤处、教务处、学生处等相关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大门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制定、修订学校大门安全管理制度,协调解决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 保卫科(1)负责学校大门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包括门卫人员的管理、来访登记、巡逻等工作。

(2)负责学校大门安全设施的维护、更新工作。

(3)负责学校大门安全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3. 后勤处(1)负责学校大门硬件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2)负责门卫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等工作。

4. 教务处、学生处(1)负责组织师生学习学校大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2)负责对违反学校大门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理。

三、大门管理制度1. 门卫人员管理制度(1)门卫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门卫人员应熟悉学校大门安全管理制度,掌握应急处置程序。

(3)门卫人员应保持高度警惕,严密防范各类安全隐患。

(4)门卫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来访登记、巡逻等工作。

2. 来访登记制度(1)来访人员必须主动出示身份证件,登记姓名、单位、来访事由、联系电话等信息。

(2)门卫人员应仔细核对来访人员身份,对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保卫科。

(3)来访人员离开时,门卫人员应核实其已离开校园。

3. 巡逻制度(1)门卫人员应定期进行巡逻,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安全检查。

(2)巡逻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保卫科。

(3)巡逻过程中,门卫人员应保持警惕,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处理。

4. 应急处置制度(1)门卫人员应熟悉应急处置程序,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2)发生火灾、盗窃、打架斗殴等突发事件,门卫人员应立即报告保卫科,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

高校校门管理规定(3篇)

高校校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校园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校门,包括正门、侧门、后门、临时通道等。

第三条校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全天候监控、分类管理、责任到人。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校园保卫处是校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校门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校园保卫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校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校门的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三)负责校门的安全巡查和值班;(四)负责校门出入人员的登记、核查和放行;(五)负责校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六)负责校门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

第六条学校其他部门应当配合校园保卫处做好校门管理工作,包括:(一)教务处、学生处等负责组织学生遵守校门管理规定;(二)后勤保障处负责校门安全设施的维护;(三)宣传部负责校门管理工作的宣传报道。

第三章出入管理第七条校门出入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师生员工凭校园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出入校门;(二)校外人员需凭有效证件和邀请函进入校园;(三)临时来访人员需登记个人信息,并由接待单位负责人陪同;(四)快递、外卖等配送人员需在指定区域交接,不得进入教学区、宿舍区等封闭区域;(五)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校园。

第八条校门出入时间:(一)正常工作时间:上午7:00至晚上22:00;(二)周末及节假日:根据学校安排执行。

第九条校门出入流程:(一)师生员工持有效证件在自动门禁系统或人工查验处验证身份;(二)校外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和邀请函,由值班人员核实后放行;(三)临时来访人员登记个人信息,并由接待单位负责人陪同进入;(四)快递、外卖等配送人员按规定区域交接。

第四章安全检查第十条校门安全检查应当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严禁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刀具等进入校园;(二)严禁携带违禁品、毒品等进入校园;(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进入校园;(四)严禁携带动物进入校园。

学校大门口安全制度

学校大门口安全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人员出入管理(1)师生员工出入学校必须刷卡或出示有效证件,外来人员需登记身份信息,并接受门卫的询问和审查。

(2)学校大门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工作时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3)学生放学、放假期间,大门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下午5:30,周六、周日全天。

2. 车辆进出管理(1)校园内禁止无关车辆通行,特殊情况需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批。

(2)校园内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逆行、超速、乱停乱放。

(3)外来车辆进入校园,需遵守学校规定,服从门卫管理。

3. 保卫巡逻(1)学校设立保卫巡逻队,负责校园内的安全巡逻工作。

(2)巡逻人员应按时巡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3)巡逻人员应加强与门卫的沟通,确保校园安全。

4. 安全防范措施(1)学校大门设置监控摄像头,对校园门口进行实时监控。

(2)学校定期对校园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校园设施安全。

(3)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4)学校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5. 应急处理(1)学校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2)遇有紧急情况,门卫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3)学校组织师生员工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责任与奖惩1. 学校领导对本制度实施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罚款、停职等处分。

3.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保卫处。

3. 本制度由学校保卫处负责修订和解释。

关于学校大门的管理制度

关于学校大门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工作人员及来访人员。

三、大门管理职责1. 校园大门是学校的门户,负责对进出校园的人员进行登记、审查、放行。

2. 校园大门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校园安全。

3. 校园大门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热情接待师生及来访人员。

四、大门管理制度1. 人员进出(1)师生及工作人员凭校园卡、学生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进出校园。

(2)外来人员需持身份证、邀请函等相关证件,由邀请人陪同进出校园。

(3)校园大门工作人员对进出校园的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确保人员信息准确无误。

2. 车辆进出(1)校园内车辆实行通行证制度,车辆需办理通行证后方可进入校园。

(2)校园大门工作人员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符合规定。

(3)外来车辆需在校园大门登记,由专人引导至指定区域停放。

3. 物品进出(1)师生及工作人员携带物品进出校园,需接受校园大门工作人员的检查。

(2)严禁携带危险品、违禁品进入校园。

(3)校园大门工作人员对物品进行检查,确保校园安全。

4. 特殊情况处理(1)遇有突发事件,校园大门工作人员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2)对有违法行为、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校园大门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积极维护校园安全的师生及工作人员给予表扬。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师生及工作人员,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对校园大门工作人员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其他1.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部门规定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2.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学校管理-校门安全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精选篇)

学校管理-校门安全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精选篇)

学校管理-校门安全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精选篇)学校管理-校门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师生的安全,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规范校门出入的管理和安全流程,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所有校门入口及周边区域。

第二章校门安全管理制度第三条学校设立主校门、分校门和特定出入口等几个出入口。

第四条学校主校门每天工作时间开放,其他时间关闭。

分校门和特定出入口根据需要进行开放和关闭,具体时间由校门管理部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并及时通知师生。

第五条校门管理部门负责对校门出入的管理和安全进行监督和处置,并协调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六条学校应建立校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校门的开闭、监控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等工作。

第七条校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校门管理制度,确保校门出入的安全和顺畅,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第三章校门开闭管理第八条校门开闭时间应合理安排,保证师生的正常出入,确保学校的安全。

第九条校门管理部门应制定开闭时间表,并及时公布给全校师生。

第十条校门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校门在规定时间内开闭,严禁个人擅自更改开闭时间表。

第十一条校门开闭时,校门管理人员应核对师生的校门通行证件,确保进入校园的人员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对于没有校门通行证的人员,校门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验证和审查。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校门通行证件使用规定及其他相关校门管理规定的人员,校门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其进入并及时上报。

第四章校门监控系统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应配置视频监控设备,对校门进出人员进行监控,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五条校门监控设备应运行正常,能够保证视频的清晰可见及数据的稳定保存。

第十六条校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及时修复设备故障。

第十七条校门管理部门在监控系统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知保安人员、联系相关部门等,确保校门安全。

第十八条涉及学生个人隐私的监控视频数据,校门管理部门应严格保密,并及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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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校大门管理制度
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学院正常教学、科研、工作、生活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校师生员工进入大门应主动出示工作证或学生证。

校内临时工人、暂住人员需持保卫处签发的出入证,自觉接受值勤门卫的检查。

第二条来校联系工作或探亲访友的人员,须凭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经值勤门卫验证、登记后,经允许方可进入校园。

第三条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准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第四条禁止流动商贩、携带宠物者、衣冠不整者进入校园。

第五条禁止在校门前和校门两侧摆摊设点经商。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进入校园内设摊经商。

第六条携带或运载贵重器材、大件物品出校门,必须主动出示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的出门单,自觉接受值勤门卫的检查、登记;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门卫查询,对手续不齐或来路不明物品,值勤门卫有权查询、挡获、查处。

第七条校内机动车辆一律凭学院保卫处办理的《车辆通行证》出入校园,外来机动车辆必须经值勤门卫登记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禁止无牌照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车辆进入校园应限速行驶,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不得妨碍校内交通秩序。

自行车进出校门必须下车推行。

第八条来校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如消防、抢险、邮电、急救、运钞、军队、新闻单位等车辆,学院相关部门应提前告知门卫,经值勤门卫验明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九条校园内举行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等,学院执行特别的临时门卫管理制度。

门卫值班室内不得寄存或堆放私人物品,保持室内整洁。

第十条门卫值勤时须坚守岗位、统一着装、仪容整洁,做到文明执勤、礼貌服务;值班期间不准饮酒,不准脱岗、漏岗、打盹。

第十一条校内外人员出入本校校园都必须自觉遵守门卫管理制度,服从值勤人员管理。

对违反本规定、无理取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或处理。

第十二条国内外新闻媒体、记者进入校园采访,须持有记者证和上级证明或经学院党政办、宣传部的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采访。

第十三条校大门24小时执行定时开关制度。

开放时间:07:00――23:00
关闭时间:23:00――07:00
校大门关闭后,校外人员一般禁止进校,学生凭学生证经值勤门卫登记后方可进入;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出入校门的,应由其所在分院(班级)事前告知,经值勤门卫验明、登记后方可出入;门卫不可侵犯,任何人不得干扰门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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