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代理收费标准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9
8
6
4
3.5
3
效益收费
过程造价
核减
4%
驻场收费
送审建安
工程造价
5.8
5.4
4.3
3
2.5
2
11
竣工结算阶段
工程结算编制
建安工程
造价
1.8
1.4
1.1
0.9
0.7
0.5
12
工程结算审核
基本收费
送审建安
工程造价
1.8
1.4
1.1
0.9
0.7
0.5
效益收费
核增额
加核减额
6%
13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
委托标的额
10
8
7
6
5
4
14
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另算)
按实际钢筋使用量1
0.8
0.6
0.5
0.4
0.3
8
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编制
建安工程
造价
3.8
3.4
3
2.4
2
1.6
9
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含工程量清单审核)审核
送审建安
工程造价
2.7
2.4
2.1
1.7
1.4
1.1
10
施工
阶段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基本收费
送审建安
附件1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序号
造价管理阶段
咨询项目
收费基数
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收费
≤500万元
≤1000万元
苏价服2014-383号-江苏省造价咨询新收费标准
费率:‰
序号
造价管理阶段
咨询项目
收费基数
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收费
≤500万元
≤1000万元
≤5000万元
≤1亿
≤5亿
>5亿
1
投资决策阶段
投资估算编制或审核
总投资
1
0.8
0.6
0.4
0.3
0.2
2
设计
阶段
编制设计概算
概算价
1.5
1.3
1
0.9
0.8
0.7
3
审核设计概算
概算价
送审建安工程造价
1
0.8
0.6
0.5
0.4
0.3
8
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编制
建安工程造价
3.8
3.4
3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2.4
2
1.6
9
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含工程量清单审核)审核
送审建安工程造价
2.7
2.4
2.1
1.7
1.4
1.1
10
施工
阶段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基本收费
送审建安工程造价
1
0.8
0.7
0.6
0.5
0.4
4
招标
阶段
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
中标价或合同价
2.7
2.5
2.1
1.9
1.7
1.5
5
单独审核工程量清单
中标价或合同价
1.9
1.8
1.5
1.3
1.2
1.1
江苏省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25号)规定,结合我省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国家建设部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以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项目等.第四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正、公平、合理、诚信和自愿委托、服务有偿的原则,委托人有权自主选择造价咨询企业,咨询企业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重要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式计算(详见附表),价格浮动幅度不超过30%。
委托方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根据建设工程咨询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确定收费标准。
第六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收费,由基本费和追加费两部分组成。
基本费以“送审工程项目造价”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算;追加费以“项目核减(增)额”为基数按5%的费率计算.第七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其经营场所、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
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开展咨询服务时,应与委托方依法签订咨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履约期限、收费标准等事项。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工程造价
1
0.8
0.6
0.5
0.4
0.3
8
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编制
建安工程
造价
3.8
3.4
3
2.4
2
1.6
9
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含工程量清单审核)审核
送审建安
工程造价
2.7
2.4
2.1
1.7
1.4
1.1
10
施工
阶段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基本收费
送审建安
1
0.8
0.7
0.6
0.5
0.4
4
招标
阶段
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
中标价
或合同价
2.7
2.5
2.1
1.9
1.7
1.5
5
单独审核工程量清单
中标价
或合同价
1.9
1.8
1.5
1.3
1.2
1.1
6
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不含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
建安工程
造价
1.5
1.2
1
0.8
0.6
0.4
7
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不含审核工程量清单)审核
工程造价
9
8
6
4
3.5
3
效益收费
过程造价
核减
4%
驻场收费
送审建安
工程造价
5.8
5.4
4.3
3
2.5
2
11
竣工结算阶段
工程结算编制
建安工程
造价
(完整版)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完整版)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
准
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完整版)
1. 前言
为了规范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保障咨询机构和用户
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实践,制定本收费标准。
2. 收费项目及标准
2.1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标准收费:每项工程项目收取总投资的2%作为咨询服务费用。
- 优惠收费: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项目,可以适当调整收费标准,具体优惠幅度由咨询机构与用户协商确定。
2.2 其他费用
- 差旅费:按照实际发生的差旅费用结算,需提供相关凭证。
- 材料费:根据实际需要购买的材料收取费用,费用包括购买
金额及咨询机构合理的服务费。
3. 付费方式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应在咨询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具体付费方式由咨询机构与用户协商确定。
4. 服务质量保障
- 咨询机构在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应保证服务质量,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 用户如对咨询服务存在质量问题,可以向咨询机构提出书面投诉,并要求退还相应的费用。
5. 法律责任
- 对于恶意收取高额收费、虚报咨询项目等违法行为的咨询机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 其他事项
本收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调整,将提前公告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以上为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完整版,相关咨询机构和用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以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苏价服【2014】383号-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文各省辖市、省管县(市)物价局、住建局(委):为适应当前工程造价领域新要求,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中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现就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活动所收取的费用。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编制、审核;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控制价(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的编制、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以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项目。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方依法签订咨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履约期限、收费标准、支付方式等事项,并严格按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收费标准见附件1。
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政府委托服务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按不高于此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除此以外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委托双方可依据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参照执行,合同约定。
四、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1年。
以前与本通知相抵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在本通知执行日期之前已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按合同执行,未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件:1.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说明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11月25日江苏省物价局办公室2014年11月28日印发附件1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附件2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说明一、本表收费实行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费,当单项工程咨询服务收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江苏省文件
江苏省物价局文件江苏省建设厅苏价服(2004))483号江苏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建设局(建委)、物价局: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25号)规定,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2005年1月20日起施行.原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管理办法》(苏价工[1997]60号、苏建定[1997]49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抄送: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定额站).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25号)规定,结合我省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国家建设部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以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项目等。
第四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正、公平、合理、诚信和自愿委托、服务有偿的原则,委托人有权自主选择造价咨询企业,咨询企业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
江苏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建设局(建委)、物价局:。
.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25号)规定,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2005年1月20日起施行.原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管理办法》(苏价工[1997]60号、苏建定[1997]49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抄送: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定额站)。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抄送: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定额站)。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25号)规定,结合我省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国家建设部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以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项目等。
第四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正、公平、合理、诚信和自愿委托、服务有偿的原则,委托人有权自主选择造价咨询企业,咨询企业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苏高新财经[2010]12号_1新代理收费标准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苏高新财经…2010‟12号━━━━━━━━━★━━━━━━━━━关于明确我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的通知苏州高新区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委托的高新区政府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其相关收费标准明确如下:一、工程招标代理收费: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苏价费字…2009‟119号”文规定,标准如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收费标准表原则上应选择经高新区财政局备案并有合同关系的招标代理单位服务。
招标代理合同由建设单位与招标代理单位直接签订,工程类项目不得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费用。
设备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相关规定的70%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二、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执行“苏价服…2004‟483号”及“苏价费字…2009‟119号”文件规定,通过与咨询单位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附加协议”予以约定,标准如下:(一)标底编制1、按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苏价服…2004‟483号”文件规定的70%计费,收费基数以标底价为准,应扣除预留金和暂定价;2、如编制标底时,有两幢以上设计相同的项目,编标时只需编制一幢标准建筑,但造价汇总时为若干幢的总价,则咨询费用以一幢建筑的造价为标准收取A,其它按A*30%合计收取。
同时以若干栋的总价为收费基数计算的收费为最高限价;3、工程量清单或标底经审核误差率超过±3%,在5%以内的,编制费按规定收费的50%计取;误差超过±5%的,不支付编制费;4、编制施工图预算、标底及投标报价的费率不包含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如需计算钢筋及预埋件则按12元/吨*70%另行计算。
(二)预算审核预算审核参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苏价服…2004‟483号”文件规定中的编制预算的70%收费。
(三)结算审核1、按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苏价服…2004‟483号”文件规定的70%收取,采用“基本收费+追加费用”方式;2、如乙方审核后的工程决算经国家审计,国家审计核减率超3%时,则扣审计费的20%;国家审计核减率超5%时,则扣审计费的50%,同时给于审计事务所及审计负责人书面警告,国家审计核减率超10%时,则扣审计费的100%,同时该项目审计人员不得再进行甲方的审计业务,对审计事务所会进行严肃处理,并报市造价管理部门备案。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工程造价
1
0.8
0.6
0.5
0.4
0.3
8
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编制
建安工程
造价
3.8
3.4
3
2.4
2
1.6
9
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含工程量清单审核)审核
送审建安
工程造价
2.7
2.4
2.1
1.7
1.4
1.1
10
施工
阶段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基本收费
送审建安
概算价
1
0.8
0.7
0.6
0.5
0.4
4
招标
阶段
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
中标价
或合同价
2.7
2.5
2.1
1.9
1.7
1.5
5
单独审核工程量清单
中标价
或合同价
1.9
1.8
1.5
1.3
1.2
1.1
6
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不含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
建安工程
造价
1.5
1.2
1
0.8
0.6
0.4
7
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不含审核工程量清单)审核
工程造价
9
8
6
4
3.5
3
效益收费
过程造价
核减
4%
驻场收费
送审建安
工程造价
5.8
5.4
4.3
3
2.5
2
11
竣工结算阶段
工程结算编制
建安工程
江苏省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江苏省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各市建设局(建委)、物价局:....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爱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中介服务业健康进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治理方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25号)规定,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治理方法》,现印发给你们,自2005年1月20日起施行。
原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治理方法》(苏价工[1997]60号、苏建定[1997]49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治理方法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抄送:各市工程造价治理处(定额站)。
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抄送:各市工程造价治理处(定额站)。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治理方法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爱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中介服务业健康进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治理方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25号)规定,结合我省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际情形,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国家建设部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并在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同意托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操纵提供专业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动。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要紧内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判,工程概算、预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与审核;施工时期全过程造价操纵;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以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项目等。
第四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平、公平、合理、诚信和自愿托付、服务有偿的原则,托付人有权自主选择造价咨询企业,咨询企业自主决定是否同意托付。
详尽版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水平
详尽版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水平一、工程咨询服务收费项目1.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前期咨询:根据项目类型和规模,收费标准在人民币5000元至元之间。
- 工程造价咨询:根据项目类型和规模,收费标准在人民币0.1%至0.5%之间。
2. 工程咨询服务辅助工作- 工程项目资料整理:根据项目规模和资料复杂程度,收费标准在人民币2000元至元之间。
- 工程项目资料归档:根据项目规模和归档工作量,收费标准在人民币1000元至元之间。
3. 工程咨询服务补充费用- 工程咨询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根据实际情况报销,需提供相关和凭证。
二、工程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确定原则1. 项目类型和规模:根据工程项目的类型和规模确定收费标准,规模越大、复杂度越高的项目收费标准越高。
2. 咨询服务内容和工作量:根据工程咨询服务的具体内容和工作量确定收费标准,工作量越大、难度越大的项目收费标准越高。
3. 咨询服务经验和专业水平:根据咨询服务机构的经验和专业水平确定收费标准,经验丰富、专业水平高的机构收费标准较高。
三、工程咨询服务收费支付方式1. 工程咨询服务收费一般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工程前期咨询服务:项目启动时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剩余费用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最后一期支付在工程竣工验收后。
2. 支付方式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支票等方式,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工程咨询服务收费争议解决1. 工程咨询服务收费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可自行协商或通过相关行业协会调解。
2. 若协商或调解无法解决争议,可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
以上为详尽版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水平,具体收费标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市场变化可能有调整,具体收费应以实际协商为准。
参考文献:- 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相关行业协会规定。
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代理收费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
(江苏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服〔2004〕483号文件发布)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布、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服〔2003〕4号文件转发
新招标代理服务费计价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号)
附件一:调整后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11)534
注: 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word完整版)苏价服-383号 江苏省造价咨询新收费
8
6
4
3。5
3
效益收费
过程造价核减
4%
驻场收费
送审建安工程造价
5.8
5。4
4.3
3
2.5
2
11
竣工结算阶段
工程结算编制
建安工程造价
1.8
1。4
1.1
0。9
0.7
0。5
12
工程结算审核
基本收费
送审建安工程造价
1。8
1。4
1.1
0.9
0.7
0。5
效益收费
核增额加核减额
6%
13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委托标的额
1
0.8
0.7
0。
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
中标价或合同价
2.7
2。5
2。1
1。9
1.7
1。5
5
单独审核工程量清单
中标价或合同价
1。9
1.8
1.5
1。3
1.2
1。1
6
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不含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
建安工程造价
1。5
1。2
1
0。8
0.6
0.4
7
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不含审核工程量清单)审核
送审建安工程造价
1
0.8
0。6
0.5
0。4
0.3
8
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编制
建安工程造价
3。8
3。4
3
2。4
2
1。6
9
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含工程量清单审核)审核
江苏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江苏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说明:
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金额。
各社会代理机构不另外收取采购文件制作售卖费用。
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 * 费率(%)
4.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
5.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如低于5千元,按5千元收取;如高于10万元,按10万元收取。
超出5万元的,超出部分按8折计算收取。
(PPP项目按10万元)
6.定点类等无金额或事先不能计算出价格总额,采购预算为1元的项目,中标(成交)金额按100万元计算。
7.多标段项目按总项目收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
8.以上价格为协会指导价,双方也可以协商定价。
苏价服【2014】383号-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文各省辖市、省管县(市)物价局、住建局(委):为适应当前工程造价领域新要求,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中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现就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活动所收取的费用。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编制、审核;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控制价(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的编制、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以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项目。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方依法签订咨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履约期限、收费标准、支付方式等事项,并严格按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收费标准见附件1。
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政府委托服务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按不高于此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除此以外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委托双方可依据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参照执行,合同约定。
四、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1年。
以前与本通知相抵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在本通知执行日期之前已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按合同执行,未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件:1.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说明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11月25日江苏省物价局办公室2014年11月28日印发附件1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附件2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说明一、本表收费实行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费,当单项工程咨询服务收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
苏高新财经[2010]12号_1新代理收费标准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苏高新财经…2010‟12号━━━━━━━━━★━━━━━━━━━关于明确我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的通知苏州高新区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委托的高新区政府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其相关收费标准明确如下:一、工程招标代理收费: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苏价费字…2009‟119号”文规定,标准如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收费标准表原则上应选择经高新区财政局备案并有合同关系的招标代理单位服务。
招标代理合同由建设单位与招标代理单位直接签订,工程类项目不得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费用。
设备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相关规定的70%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二、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执行“苏价服…2004‟483号”及“苏价费字…2009‟119号”文件规定,通过与咨询单位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附加协议”予以约定,标准如下:(一)标底编制1、按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苏价服…2004‟483号”文件规定的70%计费,收费基数以标底价为准,应扣除预留金和暂定价;2、如编制标底时,有两幢以上设计相同的项目,编标时只需编制一幢标准建筑,但造价汇总时为若干幢的总价,则咨询费用以一幢建筑的造价为标准收取A,其它按A*30%合计收取。
同时以若干栋的总价为收费基数计算的收费为最高限价;3、工程量清单或标底经审核误差率超过±3%,在5%以内的,编制费按规定收费的50%计取;误差超过±5%的,不支付编制费;4、编制施工图预算、标底及投标报价的费率不包含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如需计算钢筋及预埋件则按12元/吨*70%另行计算。
(二)预算审核预算审核参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苏价服…2004‟483号”文件规定中的编制预算的70%收费。
(三)结算审核1、按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苏价服…2004‟483号”文件规定的70%收取,采用“基本收费+追加费用”方式;2、如乙方审核后的工程决算经国家审计,国家审计核减率超3%时,则扣审计费的20%;国家审计核减率超5%时,则扣审计费的50%,同时给于审计事务所及审计负责人书面警告,国家审计核减率超10%时,则扣审计费的100%,同时该项目审计人员不得再进行甲方的审计业务,对审计事务所会进行严肃处理,并报市造价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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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代理收费标准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
(江苏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服〔2004〕483号文件发布)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布、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服〔2003〕4号文件转发
新招标代理服务费计价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号)
附件一:调整后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11)534
注: 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万元
(500-100)万元×%=万元
(1000-500)×%=万元
(5000-1000)×%=14万元(6000-5000)×%=2万元
合计收费=1+++1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