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教师培训团队的通知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组建兰州市市级基础教育教师培训专家团队的通知-兰教发〔2018〕189号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组建兰州市市级基础教育教师培训专家团队的通知正文:---------------------------------------------------------------------------------------------------------------------------------------------------- 关于组建兰州市市级基础教育教师培训专家团队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兰州新区教文体局、兰州高新区社农局、市属各学校、各事业单位中小学、市管民办学校:按照省教育厅《关于遴选组建省市县三级基础教育教师培训专家团队的通知》( 甘教师函〔2018〕20 号) 文件要求,经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区县教育局及联校研训片区遴选、公示等程序,确定兰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马秉禄等109名教师为兰州市市级基础教育教师培训专家团队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入选市级基础教育教师培训专家团队成员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认真研究我市教育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积极承担国家、省、市级有关教师教育教学、管理等培训任务,传播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传授精湛的教育艺术,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做兰州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研究者、促进者,做教师专业发展的引导者、教育者。
市教育局将根据全市教师培训需求,组织培训专家团队成员分批分学科承担教师培训任务。
同时,对培训效果进行跟踪评测。
根据评价反馈,对市级教师培训团队成员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补充。
各区县、各学校要积极支持培训专家做好相关培训工作,并将承担培训任务计入教学工作量,在评优选先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附件:兰州市市级基础教育教师培训专家团队名单兰州市教育局2018年11月21日附件兰州市市级基础教育教师培训专家团队名单序号姓名工作单位类别1马秉禄兰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教研2高国君兰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教研3朱武兰兰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教研4王富军兰州市教育局教研5牛筱琼兰州市小学师资培训中心6胡爱萍兰州市成人(职业)教育中心教研7火常三永登县教育局教研室教研8黄涛兰州市电教中心教研9孙志刚兰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教研10李有枝红古区教育局教研室教研11魏友松兰州市电教中心教研12马良彪榆中县教学研究室教研13兰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教研14毕生贵永登县第二中学高中15石岱宏永登县第一中学高中16李爱军皋兰县第一中学高中17侯一农兰州市第二中学高中18王志祥兰州市第六十中学高中19杨正仁榆中县第一中学高中20白军志榆中县恩玲中学21王得祥永登县第六中学高中22刘照涌兰州新区舟曲中学高中23赵生武永登县第一中学高中24李秀明兰州市第五十八中学高中25黄庆兰州市第三十三中学高中26王贵兰州六十一中新区分校高中27黄忠武永登县第一中学高中28兰州市第二十七中学高中29王德贤兰州西北中学高中30吴小兰兰州市六十一中学高中31施泽玉永登县第一中学高中32陈治国兰州新区永登五中高中33马鸿兰州市第五十一中学高中34吕晓燕兰州市第二中学高中35郭斌兰州市第二十八中学36王兆东榆中县第一中学高中37王向晖城关区华侨实验学校初中38张雪霞兰州市第四十三中学初中39隋子厚兰州市第十六中学初中40王在东榆中县第六中学初中41罗筱玲皋兰县第三中学初中42魏政刚兰州市第三十六中学初中43兰州市第十一中学初中44王沛兰州市第六十四中学初中45刘芳兰州市第二十一中学初中46魏秀娟皋兰县第四中学初中47车蕾兰州市第七中学初中48赵新佐兰州市第四十九中学初中49吕爱军兰州市第八十二中学初中50白云兰州市第八十一中学51武天华兰化一校初中52蔡斌兰州市第五十五中学初中53张胜利兰州市第六十六中学初中54李红西北师大第二附属中学初中55王瑞岭兰州市第六十三中学初中56赵希军榆中县第九中学初中57蒋中云兰州民族中学初中58中科院兰州分院中学初中59王艳军兰大附校小学60颜鲁红城关区金城关回民小学小学61崔承惠城关区静宁路小学小学62郝玲城关区红山根小学小学63张文城关区酒泉路小学小学64李翠琴安宁区培黎小学小学65闫永平兰州市第十八中学66孙宏兰州市第七十一中学小学67高国宴榆中县文成小学小学68王小彦榆中县一悟小学小学69李瑛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小学70元莉莉城关区团结新村小学小学71朱雪松兰化一校小学72郑振鸿永登县幼儿园小学73七里河区西湖小学小学74王伟福七里河区教研室小学75王建萍西固区福利一小小学76滕铭娟西固区教育局小学77李霞安宁区万里小学小学78赵小芳永登县新城区小学小学79郎美茵永登县龙岗小学小学80张志华皋兰县彬草沟小学81张晓芹兰州新区实验小学小学82黄英西固城第二小学小学83王俊莉七里河区七里河小学小学84田兰莉七里河区安西路小学小学85彭彩云华中师范大学安宁附属实验学校小学86甘红元永登县城关小学小学87王君海皋兰县石洞小学小学88七里河区王家堡小学小学89金晶七里河区硷沟沿小学小学90杨东升城关区南河小学小学91岳小芳榆中县文成小学小学92朱文龙兰州市东郊学校小学93马元顺兰炼一小小学94蔡永强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小学95郭彤城关区东岗小学96马艳萍城关区兰园小学小学97马忠林兰州市第十八中学小学98宋姿远榆中县博雅小学小学99田春雷兰州新区实验小学小学100于丽红七里河区民族幼儿园学前101刘文平榆中县幼儿园学前102成采霞兰州市实验幼儿园学前103城关区铁路西村幼儿园学前104邓红燕城关区保育院学前105李军兰州理工中等专业学校中职106王延学兰州女子中等专业学校中职107郑复铭兰州理工中等专业学校中职108王毅兰州市盲聋哑学校特教109阎莹莹城关区辅读学校特教——结束——。
关于遴选吉水县2020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2020)
关于遴选吉水县2020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2020)各乡镇中心小学、初级中学,局直属学校:根据《吉水县2018—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三年规划》(吉水教字〔2018〕213号)文件精神,我县将继续运用“训研一体化”培训方式,对骨干教师进行“精准训研、系统培养”。
根据安排,决定在2020年开展小学英语、初中化学、初中政治、初中历史、初中地理、初中生物学科骨干教师的选拔培训培养,现就这六个学科的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对象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小学英语、初中化学、初中政治、初中历史、初中地理、初中生物的一线教师。
二、遴选人数小学英语6人、初中化学6人、初中政治6人、初中历史6人、初中地理6人、初中生物6人。
(坚持宁缺毋滥原则,如果符合条件人员数量未达到,相应核减指标。
)三、遴选条件1.小学英语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初中学科女教师42周岁以下,男教师45周岁以下;2.师德高尚,有强烈的自身专业发展需求,有成为名师的强烈愿望;3.任教本学科5年以上,能够胜任本学科该学段各年级的教学,教学成绩突出。
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刊物发表一定论文、举办的教学技能大赛中获得一定奖项,初显一定的教学风格和教学特色。
四、遴选程序培养对象的遴选工作由县教体局组织领导开展,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牵头实施。
基本程序:1.个人自荐。
教师根据自身意愿,实事求是地填写好遴选申报表和复印所有获奖证书、论文、课题证书等材料,上交学校汇总;2.学校推荐。
学校收集申报材料后,根据申报教师的教学成绩和教学业绩,综合考核、适当筛选后,校长签字、学校盖章报县教师进修学校;3.比较审核。
县教体局组织县教师进修学校、局人事股、县教研室人员,先征求教学区域联盟意见后,对推荐人进行评审,按1:1.2的比例筛选出候选名单,再上报教体局班子会研究,确定最终培养人选。
五、材料要求申报教师的基础材料和附件材料统一装在一个文件袋内,袋子上注明教师姓名、任教学校、任教学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教师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教师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0.07.15•【文号】教师厅函[2010]14号•【施行日期】2010.07.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教师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0]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规范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管理,保证培训质量,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要求,现就做好“国培计划”教师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采取招投标方式,遴选具备条件的高校、具有资质的公办和民办教师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教师培训机构的遴选要遵循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原则。
“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应优先遴选部属或省属院校,同时须包括省域外具备条件的高校。
二、遴选条件(一)承担“国培计划”集中面授培训项目的教师培训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承担国家级教师培训,或3年以上省级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经验,培训效果良好,社会信誉度高的高等师范院校和综合性大学。
2.根据项目要求组建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其中,中小学教育教学一线的优秀骨干教师不低于40%。
专家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学科首席专家要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培训方案符合项目要求,针对性强、科学可行、内容新颖、模式和方法有所创新。
4.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教师培训项目,充分调动整合各方优质资源,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良好教学和后勤保障条件。
5.与中小学联系密切,具备符合项目要求的中小学观摩实践基地,能够有效满足教师进行教学观摩和实践的需求。
6.设有远程培训服务网络平台,集中研修后能够通过网络交流、课题研究等方式对学员进行跟踪指导。
郑州教育局关于选拔推荐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育对象通知
郑州教育局关于选拔推荐中⼩学⾻⼲教师培育对象通知郑州市教育局关于选拔推荐中⼩学⾻⼲教师培育对象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市属事业及社会⼒量办各学校,省实验中学,省实验⼆中:为贯彻落实党的⼗七⼤精神,全⾯推进我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根据“教师培训年”活动的统⼀安排,市教育局决定开展中⼩学⾻⼲教师培育对象遴选⼯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总体⽬标以党的⼗七⼤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更新教育理念、增长专业知识、强化教学技能为培训重点,⽤ 5 年时间,在加强农村⾻⼲教师培育⼯作的基础上,再培育省、市、县 3 级⾻⼲教师3000 名。
其中省级246 名、市级1500 名、县(区)级1254名。
到2013 年,努⼒建设⼀⽀数量适当、品德⾼尚、素质优良、具有持续发展能⼒和辐射⽰范、引领作⽤的⾻⼲教师队伍,从⽽促使全市中⼩学教师队伍的师德修养和专业素质显著提⾼,为我市教育事业⼜好⼜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实施原则(⼀)分级负责,逐年落实。
省级⾻⼲教师由省教育厅负责培训,并从中择优选定河南省中⼩学名师。
市教育局负责市级⾻⼲教师培训,今后的市级名教师将逐步过渡到从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师、学科带头⼈等中间产⽣。
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县(市)、区级⾻⼲教师培训。
省、市、县(区)三级⾻⼲教师采取⼀次性选拔推荐,培训任务按 5 年分解,分期分批逐年落实。
(⼆)统筹兼顾,适当倾斜。
遴选培训对象时,兼顾⽰范性中⼩学和⾮⽰范性中⼩学,不得过度集中在个别中⼩学;兼顾公办中⼩学和民办中⼩学,做到⼀视同仁;兼顾不同学科、学段,⼀般应以专任教师数量为基础、按⼀定⽐例安排培训对象;兼顾城市中⼩学和农村中⼩学,适当向农村中⼩学倾斜。
(三)阳光操作,公平公正。
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操作,遴选结果和培训结果均需公⽰,接受社会监督。
三、遴选条件中⼩学⾻⼲教师各类培训对象的选拔范围是在全市从事教育教学⼯作的专任教师。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原名师工作室省级名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原名师工作室省级名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29•【字号】教办师〔2024〕127号•【施行日期】2024.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原名师工作室省级名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4〕127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有关中小学校,河南师范大学: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时代中小学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教师〔2020〕107号)精神,为做好2024年度中原名师工作室省级名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名额分配2024年,依托省教育厅2013-2020年认定的101个中原名师工作室,培育505名省级名师培育对象。
同时,依据各市县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我厅对名额进行了分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遴选条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遴选标准和动态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教师〔2021〕220号)中规定的相关条件遴选。
三、培育形式中原名师工作室省级名师培育对象采取“集中通识研修+学科联盟理论研修+中原名师工作室跟岗实践”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集中研修5天,由河南师范大学负责;学科联盟研修和跟岗实践为期1年,分学段学科由相应中原名师工作室学科联盟负责。
四、有关要求(一)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遴选培训对象,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程序进行,并于2024年5月20日前通过河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系统完成培育对象遴选工作。
(二)河南师范大学负责项目的整体统筹实施,要指导各中原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组建学科联盟并开展相关工作,协调安排2021-2023年度中原名师加入学科联盟(没有相应学科的按照就近原则进行安排)、跟岗学习中原名师工作室培育省级名师培育对象工作,做好省级名师培育对象培育工作的全过程质量管理。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培计划”培训课程资源征集、遴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培计划”培训课程资源征集、遴选、推荐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9.16•【字号】闽教人〔2010〕96号•【施行日期】2010.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培计划”培训课程资源征集、遴选、推荐活动的通知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校、省属学校(单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培计划”培训课程资源征集、遴选、推荐活动的通知》(教师厅函〔2010〕17号)精神,为做好“国培计划”实施工作,促进教师培训优质资源的共建共享,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决定组织开展“国培计划”培训课程资源征集、遴选、推荐活动。
现将我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培计划”培训课程资源的征集、遴选和推荐是促进各地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反映各地培训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标志。
各地要按照教育部(教师厅函〔2010〕17号)通知(附件1)和全国教师教育课程资源专家委会(专家委员会函〔2010〕1号)通知(附件2)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国培计划”培训课程资源征集、遴选和推荐活动。
二、请各地于2010年9月27日前将《“国培计划”培训课程资源送审材料清单》和《“国培计划”培训课程资源评审申请表》(含电子文档),以及课程资源实物报我厅人事处。
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成员单位和教育部推荐的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机构可直接向全国教师教育课程资源专家委会秘书处申报。
三、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培训课程资源进行初审,并择优向全国教师教育课程资源专家委会申报。
同时,我厅也将遴选一批优质培训课程资源,建立省级培训课程资源库,并本着共建共享、互利共赢的原则用好课程资源。
联系人:严必锋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培计划”培训课程资源征集、遴选、推荐活动的通知(教师厅函〔2010〕17号)2.关于“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培计划’培训课程资源征集、遴选、推荐活动的通知”的补充通知(专家委员会函〔2010〕1号)福建省教育厅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六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教师发展中心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教师发展中心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字号】黔教办函〔2015〕118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教师发展中心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函〔2015〕118号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教师教育改革发展,提升各级教师教育服务水平和能力,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分学段、学科遴选建设若干个省级区域性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发展中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充分整合高等院校、各级教师进修学校(学习与资源中心)、教研室、电教馆的职能和资源,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和满足教师持续发展需要为目标,以服务教师发展为主题,坚持政府主导、逐步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改革创新,优化资源配置,发挥集成优势,实现区域内教科研训一体化,形成定位准确、层次分明、特色明显、资源共享、可持续发展的中小学教师发展新体系,为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提供保障。
二、职责要求各教师发展中心在省教育厅统筹指导下,协助开展区域内教师发展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承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培训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校本研修、课程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开展教师教育质量监测、分析与评估工作。
承担区域内教师教育改革发展重大课题研究和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完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一)设立有专门负责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机构,具有稳定的人员队伍、比较完备的基础设施和教师教育教学资源以及相关工作制度,能保障日常运转所需工作经费。
郑州教育局关于选拔推荐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育对象通知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选拔推荐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育对象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市属事业及社会力量办各学校,省实验中学,省实验二中: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进我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根据“教师培训年”活动的统一安排,市教育局决定开展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育对象遴选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更新教育理念、增长专业知识、强化教学技能为培训重点,用 5 年时间,在加强农村骨干教师培育工作的基础上,再培育省、市、县 3 级骨干教师3000 名。
其中省级246 名、市级1500 名、县(区)级1254名。
到2013 年,努力建设一支数量适当、品德高尚、素质优良、具有持续发展能力和辐射示范、引领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从而促使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师德修养和专业素质显著提高,为我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实施原则(一)分级负责,逐年落实。
省级骨干教师由省教育厅负责培训,并从中择优选定河南省中小学名师。
市教育局负责市级骨干教师培训,今后的市级名教师将逐步过渡到从获得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中间产生。
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县(市)、区级骨干教师培训。
省、市、县(区)三级骨干教师采取一次性选拔推荐,培训任务按 5 年分解,分期分批逐年落实。
(二)统筹兼顾,适当倾斜。
遴选培训对象时,兼顾示范性中小学和非示范性中小学,不得过度集中在个别中小学;兼顾公办中小学和民办中小学,做到一视同仁;兼顾不同学科、学段,一般应以专任教师数量为基础、按一定比例安排培训对象;兼顾城市中小学和农村中小学,适当向农村中小学倾斜。
(三)阳光操作,公平公正。
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操作,遴选结果和培训结果均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遴选条件中小学骨干教师各类培训对象的选拔范围是在全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
(一)市级骨干教师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良好师德。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自治区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自治区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03.07.07•【字号】•【施行日期】2003.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自治区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通知各市、县(区)教育局、有关厅局教育处:为加快我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定数量的中小学教学骨干和学科带头人,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与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自治区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决定遴选推荐第二批自治区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全区各市、县(区)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中学(文化课)、特殊教育学校、县教师进修学校的在职教师以及各级教研部门的教科研人员。
二、评选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关爱学生,具有创新精神和改革意识,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自觉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学习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和基础教育新课程理念,具有正确的世界观、教育观和人才观;具有坚实深厚的专业知识、师德修养和人文素养;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精湛的教学技艺,教育教学成效显著。
3、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调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理论思维能力、教育科研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在本地区、本学科教育教学中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4、自治区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对象必须从市、县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中遴选产生。
5、自治区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对象应具备国家规定学历,具有中小学教师中高级教师职务,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教育中级以上,年龄在45周岁(1958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中小学教师。
6、“九五”以来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和自治区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教学评优一等奖的中小学教师和取得高一层次学历的中小学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市第六批中小学骨干教师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二)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 幼儿园、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择优遴选、逐级推荐、市级认定的方 式选拔。
(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遵守遴选条件和工作程序,严 格执行公示制度,确保遴选结果公正公平公开。
学校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市级骨干教师认定 建议名单。
我局研究确定广州市第六批市级中小学骨干教师正式名单,经 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认定,颁发市级骨干教师认定电子证书,并分 批组织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要完成全区教师总人数 7%的区级骨干教师认定 和培养工作,各中小学校、各区教育局要认真做好本校、本区教 师队伍的建设规划,做好校级、区级骨干教师培养工作和市级骨 干教师的推荐工作,在区域建立一支有一定教学风格、在教育教 学岗位上起示范带头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 (二)各区教育局,市、区属学校和申报者要严格按照文件 要求的时间完成审核、提交或材料申报工作。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 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在推荐、审核过程中严格执行“师德 一票否决制”,申报者需在“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以 下简称“平台”)上传个人手写签名的《中小学教师职业准则承诺 书》(电子版在平台申报页面下载);
(二)教龄 6 年以上,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1974 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身心健康;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必须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 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 历,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以上职称;
附件 1
广州市第六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名额分配表
关于选派骨干教师参加“国培计划(2011)”—中小学教师示范性集中培训的通知
榆林市教育局关于选派骨干教师参加“国培计划(2011)”—中小学教师示范性集中培训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局属有关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1)”—中小学教师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1‟1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遴选优秀骨干教师参加“国培计划(2011)”—中小学教师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通知》(陕教师函[2011]17号)精神,共分配我市培训名额23人。
市教育局已从各县区上报的省级名师人选、省骨干教师人选、参加省级教学能手公示名单以及市教学能手和优秀班主任中确定了培训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中小学骨干教师研修项目(一)培训目标提高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使他们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和教师培训中发挥带头辐射作用,推动全国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开展。
(二)培训对象及条件全市12名50周岁以下、具备高级教师以上职务的省级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
(三)培训内容围绕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深入研讨和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探索教育教学规律。
重点包括:学科教学最新动态与发展趋势、课堂教学问题与对策、学生学习发展与评价、修订后的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与有效教学(小学和初中)、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专业发展、校本研修设计实施等。
(四)名额分配表一:小学骨干教师研修项目表二:初中骨干教师研修项目表三:高中骨干教师研修项目二、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一)培训目标提高幼儿园骨干教师教育能力,推动全国幼儿园教师培训的开展。
(二)培训对象及条件全市3名幼儿园骨干教师。
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能够承担本地区幼儿师资培训工作,发挥骨干作用。
(三)培训内容围绕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了解国内外学前教育发展的趋势和特点,针对幼儿教育中的班级环境创设,幼儿教育活动的设计与方法,儿童学习与发展的观测与评估、幼儿教育实践的反思与行动研究等问题进行针对性培训。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2024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和省级培训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2024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和省级培训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1.03•【字号】陕教职办〔2023〕46号•【施行日期】2023.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2024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和省级培训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有关高等学校,省教科院: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精神,组织开展我省2024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和省级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国(省)培项目)承担单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设置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职办〔2022〕38号)要求,结合国家和我省职业教育年度重点工作、全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需求调研情况,2024年拟设置国(省)培项目76个,其中:高职41个(附件1)、中职35个(附件2)。
二、申报资格与原则(一)申报资格申报承担2024年国(省)培项目的单位应符合《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须是教育部相关文件公布的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等国家级、优质省级培训基地和陕西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公布的省级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基地。
(二)申报原则具备申报资格的省内省级(含)以上培训基地均可申报国(省)培项目,每基地申报数量最多不超过7个。
省内教科研单位可与省内国家级、优质省级培训基地联合申报国(省)培项目,联合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3个。
具备申报资格的省外单位须与省内国家级、优质省级培训基地联合方可申报国(省)培项目,联合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个。
鼓励省内培训基地与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形成共同体联合申报。
三、申报与遴选(一)项目申报拟申报承担2024年国(省)培项目的单位,按照各拟设置项目培训对象、内容要求,填报《陕西省2024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省)级培训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附件3),并附相应佐证材料。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省级培训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省级培训专家库人选的通知【法规类别】中等教育【发文字号】黔教办师[2012]238号【发布部门】贵州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2.05.22【实施日期】2012.05.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省级培训专家库人选的通知(黔教办师〔2012〕238号)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各职业技术学校,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打造一支专业化的省级培训者队伍,经研究,决定建立贵州省级培训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专家库的性质与作用专家库是由省教育厅领导、师范教育处直接联系的非常设性专家组织。
建立省级培训专家库,旨在充分发挥我省教育专家和教学名师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专业引领、指导和研究作用,促进我省教师培训工作的不断完善与发展。
省教育厅拟从专家库中分学段、分学科组建省级专家组。
专家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
专家组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需要,安排开展工作。
二、专家库的工作任务专家库成员职责是参与全省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研究、规划、咨询、培训、服务等。
主要任务是:(一)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专家咨询。
(二)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教师培训工作。
(三)对涉及教师继续教育的项目、课题或工作方案进行专题研究与论证,提供科学依据和可行性方案。
(四)开展教师继续教育方面的研究,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五)对各级教师培训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综合评估等。
(六)省教育厅委托的其它工作。
三、专家库的入选范围和条件(一)入选范围:1.各高等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培训机构的从事教师培训或相关研究工作的教师,特别是对教育有深入研究并取得突出成果的专家、学者,并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具有丰富的培训经验。
2.各级教育科研机构从事教师培训研究的人员,特别是承担过国家和省级教师培训课题并取得突出成果的人员。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选派教师参加国家级项目培训的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选派教师参加国家级项目培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9.11.11•【字号】•【施行日期】2009.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西安市教育局关于选派教师参加国家级项目培训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市小教中心: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国培计划-培训者研修项目”的通知》(教师司[2009]3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中西部地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09]6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培训专家团队建设,提高中小学教师培训的质量和水平,市教育局决定选派教师参加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分别组织实施的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目标1.培训者研修项目:通过项目研修,增强培训专家和管理者从事教师培训教学和组织管理能力,提升教师培训专业化水平,促进教师培训质量的提高。
2.中西部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提高中西部地区中小学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使他们在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大规模教师培训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二、培训对象(一)培训者研修项目分配我市3名。
具体安排为:管理者培训1人,由市小教中心落实;初中数学1人,由碑林进校落实;小学科学1人,由灞桥进校落实。
(二)中西部地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分配我市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骨干教师56名,义务教育阶段县以下骨干教师不少于70%,高中骨干教师县以下不少于50%。
具体学段、学科名额分配见附件1.遴选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修养;(二)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及教研能力;(三)具备合格学历,原则上具有一级以上教师职务;(四)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五)在本市、县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师培训中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6.17•【字号】陕教师办〔2019〕17号•【施行日期】2019.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各有关高职院校: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职业院校数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19〕4号)以及《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3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的部署安排,现就2019年我省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一、范围数量面向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人工智能技术与应用、航空装备技术与应用、云计算与大数据运用、汽车运用与维修(含新能源汽车)、物联网技术、建筑信息模型制作与应用、新能源与环保技术、化工与制药技术、现代物流管理、电子商务、Web前端开发、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幼儿保育与学前教育等重点产业领域和民生紧缺领域专业(详见附件专业方向说明),分专业遴选选首批10个团队建设立项单位。
二、申报条件申报团队须符合《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所列的立项条件。
同时,学校及专业(团队)在以下9项成果中不少于5项:1.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双高计划”)省级推荐高职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确定的省级优质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或者国家(省)级优质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2. 教学改革项目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3.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国家(省)级特色专业、“双高计划”省级推荐专业群或承担国家级教师培训任务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4. 牵头建有省级以上“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合、技能大师工作室;5. 承担集团化办学、现代学徒制试点或订单培养专业;6. 承担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国家在线开放课程(含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等)开发且应用效果好;7. 近五年学生在国家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含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8. 校企合作基础良好,有长期稳定的合作企业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近五年承接国家或地方、企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研究课题2项及以上;9. 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奖励(含“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奖等)。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遴选推荐省基础教育教师培训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遴选推荐省基础教育教师培训专家库人选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2.03.02•【字号】青教办字[2012]25号•【施行日期】2012.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遴选推荐省基础教育教师培训专家库人选的通知(青教办字〔2012〕25号)各区、市教育(体)局,局属各普通中学,机关各有关处室:为完善山东省及我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资源库,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教师培训的效率,促进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基础教育教师培训专家库人选的通知》(鲁教师函[2012]1号),现将遴选推荐省基础教育教师培训专家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专家人选遴选条件推荐培训专家人选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奉献精神,教学业务精,教学质量好,受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普遍认可。
一般应为全国优秀教师、省或地市级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齐鲁名师(含名师建设工程人选)、市优秀班主任或具备相应的荣誉称号。
2.课堂教学效率高,有特色,经常在区(市)级乃至更高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中上观摩课、示范课;或曾在市级以上公开教学评比中获一等奖;3.教科研能力强,曾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文章有思想性,所阐释的观点和措施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4.有较强的活动设计、策划和组织能力,有较高人文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强。
二、推荐方式和程序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遴选相结合的方式推荐专家人选。
根据省文件要求,专家人选名额有限,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专家人选范围和条件,结合2010年建立的青岛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资源库择优推荐,各区市每学段每学科推荐1-3人,局属各单位每学科推荐1-2人。
市教育局将严格筛选,最后择优推荐每学科3人报省,其余人员择优入选我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资源库。
三、推荐学段与学科领域幼儿园:学前教育;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体育、艺术(或音乐、美术)、科学、外语、综合实践活动;初中: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科学(或物理、化学、生物)、历史与社会(或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高中: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公共基础学科:教育基本理论与实践、教育心理学、课程论、教师教育理论与实践、教师培训理论与实践、网络远程教育、班主任工作、师德教育、心理教育与学生指导、学校管理、安全教育等。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遴选2016年国培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的通告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遴选2016年国培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6.03.21•【字号】教师〔2016〕168号•【施行日期】2016.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遴选2016年国培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的通告教师〔2016〕168号各有关单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2号)及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6年“国培计划”项目承担单位遴选事宜通告如下:一、总体思路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聚焦乡村教师的专业成长,重点突出,重心下移,创新模式,深化改革,通过“国培计划”的实施,建立起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形成区域教师培训与校本研修常态化运行机制,全面提升乡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推动乡村教师教育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
二、项目设置及要求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要求,2016年河南省“国培计划”分“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两大类实施,具体培训项目分别按照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送教下乡培训、教师网络研修、乡村教师访名校和校(园)长培训五类设计(见附件1,个别项目任务将根据经费结构、项目县需求汇总情况、单位申报情况及其与项目县对接情况再行调整)。
同时,按照全省教师培训规划和项目实施类型共设定91个项目县,分A、B两类(见附件2)。
培训主要项目设置及要求如下:(一)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项目:1.通过对项目县域内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教研员和县级教师培训机构专职培训者实施跨年度、递进式培训,着力提升他们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培训指导能力,为项目县打造一支“用得上、干得好”和能够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的教师培训团队。
关于遴选“高桥名师”工作室成员的通知
关于遴选“高桥名师〞工作室成员的通知各完职中、镇中心学校:根据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李斌等5位同志〔简介见附件1〕被评为“高桥名师〞。
为充分发挥名师的引导带动作用,培养一批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根据高桥县委组织部的部署,拟成立“高桥名师〞工作室。
为做好工作室成员的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1.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扎实的业务根底、突出的教育教学成绩、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和较好的开展潜质。
2.具有开展本学科教学研究的热情,积极钻研的精神,团结协作和务实的工作作风。
3.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岁以下。
4.具有过硬的课堂教学能力并熟练掌握信息技术者优先。
二、成员权利1.获得挂牌名师在课堂教学、教科研论撰写等方面指导的权利。
2.优先参与“名师工作室〞立项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的权利。
3.教学能力突出者具有优先获取参加县、市教学大赛等的资格。
4.所获成果荣誉记入所在工作单位,享受相应的教育教学成果奖励。
5.业绩显著者,有优先评优、晋级和评选各类业务职称或荣誉等权利。
三、成员职责1.制定方案。
遵守名师工作室管理条例,制定个人三年开展规划。
2.特色展示。
每学年进行2次以上教学展示,提交2份以上优秀教学设计或优质课例实录;每学年参加一次县级及以上示范展示课等。
3.能力提升。
每学年完成1篇教育教学论文并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三年内至少有2-3篇论文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教育部门组织评比中获奖。
三年内参与完成一项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积极参加市级以上各类教学竞赛,努力取得好成绩。
4.结对帮扶。
指导和帮扶青年教师,实行师徒结对制。
每名工作室成员必须结对指导1—3名青年教师,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5.网络互动。
参与教师继续教育和校本课程的开发和授课,协助名师做好全县教师培训工作。
帮助名师维护运行工作室网页,以便促进教学成果的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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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教师培训团队的通知
区属各校(园):
接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文件通知,需在全区范围内推荐省教师培训专家团队和区级教师培训团队人选。
请各校(园)认真抓好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教师培训团队人选范围:熟悉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的县级教研、培训和电教等机构的专业人员和中小学、幼儿园一线优秀骨干以上教师,优先吸收本地学科教研员、特级教师、名师及学科带头人以及优秀骨干教师。
二、入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良好,具有为一线教师专业发展奉献的精神。
2.有5年以上从教经历,熟悉中小学教学业务,在教育教学中有一定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3.具有一定的研训经验和实施能力,组织或参与过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和培训工作,能独立开发培训课程(专题),并实施培训;掌握中小学、幼儿园教研方法和技
术,能组织开展备课评课议课及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研究,总结提炼成果,加工生成性资源,加以有效应用。
4.具有较强的专业发展动力,愿意全程参加区级教师培训团队培训活动,自觉完成各项目实践活动。
5.认真履行培训团队职责,积极参与一线教师专业发展指导与培训活动,发挥“种子”教师作用。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三、推荐方式
1.个人申请。
凡认为具备教师培训团队条件的有关人员均可向区教科体局申报。
2.区教科体局组织人员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和遴选,并填写《省教师培训团队推荐人选汇总表》。
四、推荐类别
1.幼儿园:幼儿园管理,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
2.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活动。
3.初中: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
4.学校管理(校长)、教师教育理论与实践、班主任工作、师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书法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以及教材建设专家等。
五、其它事项
1.教师培训专家库是加强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质量,培育和强化培训者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
各校园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切实做好遴选推荐工作。
2.各校园在遴选推荐专家库人员时,尽量兼顾各个学段不同学科。
3.各校园请于11月10日前,将《省教师培训专家团队申报表》和《省教师培训专家团队推荐人选汇总表》(请用Excel制作),纸质版报送至区教研中心章明老师,联系电话:86735230,电子版发至邮箱:
dhqjyzx@。
附件1
省教师教育专家团队申报表
申报学段/学科: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注:此表须双面打印。
附件2
省教师培训专家团队推荐人选汇总表学校、园(公章):
注:此表用excel制作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