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第九条员工岗位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二)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三)营业结束后是否切断场所内非必要用电设备、器具电源;(四)有无违章燃放烟花爆竹现象;(五)有无遗留火种。
第十条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第十一条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第十二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三章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第十三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
第十四条员工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在1 分钟内形成有在场员工组成的第一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一)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员工立即摁下按钮或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二)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员工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三)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附近的员工引导人员疏散。
第十五条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3 分钟内形成由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组成的第二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一)通讯联络组通知员工赶赴火场,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二)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消防设施、器材扑救火灾;(三)疏散引导组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确认房间内无人后应关闭房门,在房门上做记号;(四)安全救护组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五)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明白人职责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明白人职责
按照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确定同志为我单位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明白人,负责促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建设工作,必须掌握以下内容:
一、四个能力建设内容: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三)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二、一般单位一懂三会内容:
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
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危险性:
可燃物多、人员密集、流动量大、电器设备多。
四、如何报告火警:
向公安消防部队报火警时必须讲清以下内容:一是发生火灾单位的详细地址;二是起火物;三是火势情况;四是人员伤亡和被困情况;五是报警人姓名及所用电话号码等。
利用“119”电话报告火警后,应立即安排人员到单位附近主要路口迎接并引导消防车快捷到达火灾现场。
五、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将灭火器提到距火源适当位置,先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的干粉松动,然后撕掉铅封拔去保险销,让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压下压把。
六、消火栓的使用方法:
当发生火灾时,找到离火场距离最近的消火栓,打开消火栓箱门,取出水带,将水带的一端接在消火栓出水口上,另一端接好水枪,拉到起火点附近后打开消火栓阀门,对准起火部位进行喷射。
七、《一、三分钟预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协助消防安全管理人做好消防工作,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四个能力明白人(签字):
年月日。
人员密集场所四个能力建设培训要点
人员密集场所四个能力建设培训要点一、什么是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二、单位发生火灾后该如何报警?发生火灾后,马上拨打“119”报警,报警时需向消防队讲清以下要点;1、发生火灾的单位名称及准确地址;2、发生火灾的场所、起火物质及部位;3、火势蔓延情况及有无人员被困;4、有无爆炸和毒气泄漏;5、报警人的姓名、电话号码;6、起火单位附近有无明显标志,报警后还需派人到主要路口迎候消防车。
三、如何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发生火灾后,利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广播系统明确告知客人起火部位、可供疏散的安全出口位置及疏散线路,在疏散紧要位置设置疏散引导员,用醒目的旗帜或者灯光引导客人进行疏散,对于行动不便、老弱病残人员采取协助疏散方式,告知各客人应用弯腰、低姿等方式,利用自救式呼吸器、湿毛巾等物品减少烟气侵害,确保安全。
四、灭火器的种类和用途1、泡沫灭火器,适用于固体、液体火灾;2、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液体、气体和金属火灾;3、干粉灭火器,分ABC和BC两种类型,分别适用于固体、液体、气体火灾和液体、气体火灾;4、水基型灭火器,适用于A类火灾。
五、如何使用干粉灭火器?提起灭火器,拔掉开启把上的保险销,然后握住喷射软管前端喷嘴部,另一手将开启压把压下,打开灭火器进行灭火。
六、如何使用消火栓?发生火灾后,打开消火栓箱,按动远距离启动消火栓的按钮,取下挂架上的水带和水枪,将水带一头接在消火栓栓口上,一头和水枪相接,将水枪对准起火部位,用力拧开消火栓阀门,打开消火栓进行灭火。
七、单位各个岗位员工要熟练背诵各自的职责八、单位各个岗位员工要掌握各自处置火情的程序九、单位开展防火巡查、每月防火检查的频次、内容。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拔掉灭火器上的销子
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主要适用范围:
主要用于扑救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的
初起火灾。
本灭火器移动方便,操作简单,灭火效果好。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
火灾的应急逃生知识(7)
三、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火灾的应急逃生知识(8)
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 要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消防安全教育应使员工达到“四懂三会”
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消防安全教育 “四懂”
懂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
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
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 懂得逃生的方法;
四、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 的上下层;
• 6、疏散引导组要保持与指挥中心保持联系,
随时根据火场现状调整疏散路线。
三、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 7、疏散引导组应扶助弱势人员,协助抢救、
护送受伤人员。 • 8、火灾火势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应及 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
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 防管理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 其他管理人员(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 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由单位人事、教育部门组织实施。 • 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 (1)国家消防工作方针及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 • (2)单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及职责; • (3)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 法等知识; • (4)有关火灾事故案例及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等。。
四个能力建设的内容及要求
一、为什么要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为深入推进《消防法》的贯彻实施,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全国火灾形势稳定,公安部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国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内容是: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总体目标是: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
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有哪些内容?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
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
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要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
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
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
单位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
全面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全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全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全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四个能力的内容: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能力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治本之策。
一、检查和自查火灾隐患能力1、社会单位应实行逐级防火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
2、社会单位应当定期非政府积极开展防雷检查、防雷巡查,及时发现并消解火灾隐患。
3、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对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社会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员工每天班前、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4、社会单位及其内设部门非政府积极开展防雷检查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2)消防设施运转、记录情况;(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4)安全出口、撤离地下通道与否通畅,存有无堵塞、自动门情况;(5)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6)有没有违章采用易燃易燃材料翻新情况;(7)电气线路是否破损、老化、连接松动,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等违章用电情况;(8)有没有违章用火情况;(9)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10)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场所的工艺装置、应急事故处置设施与否较完整有效率,防雷、安全检查、防火、防静电措施全面落实情况;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夜间防火巡查应不少于两次。
人员密集场所四个能力应知应会内容
⼈员密集场所四个能⼒应知应会内容⼈员密集场所四个能⼒应知应会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期:2010-11-12 16:53:02 访问量:16⼀、四个能⼒内容检查消除⽕灾隐患能⼒组织扑救初起⽕灾能⼒组织⼈员疏散逃⽣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四查四禁查⽤⽕⽤电,禁违章操作;查通道出⼝,禁堵塞封闭;查设施器材,禁损坏挪⽤;查重点部位,禁失控漏管;三、“四懂四会”内容“四懂”是指:懂本岗位的⽕灾危险性,懂预防⽕灾的措施,懂扑救⽕灾的⽅法,懂逃⽣的⽅法。
“四会”是指:会使⽤消防器材,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灾,会组织疏散逃⽣。
四、⼯作⼈员发现着⽕后如何进⾏处置⼯作⼈员发现着⽕后,要⽴即通过报警按钮、楼层电话、⽆线对讲系统或⼿机⽴即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并通过呼喊等⽅式,通知现场其他员⼯按照职责分⼯实施灭⽕、引导⼈员疏散等职责。
本⼈还可以通过使⽤灭⽕器、室内消⽕栓等消防器材设施,进⾏初期⽕灾扑救。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收到⽕警信息后如何进⾏处置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接到⽕灾⾃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灾报警信号时,要通过⽆线对讲系统或单位内部电话⽴即通知巡查⼈员或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作⼈员迅速赶往现场实地查看。
消防控制室接到查看⼈员确认的⽕情报告后要同时做到:(1)⽴即启动事故⼴播,发出⽕警处置指令,通知第⼆梯队⼈员,并告知顾客不要惊慌,在单位员⼯的引导下迅速安全疏散、撤离;(2)设有正压送风、排烟系统和消防⽔泵等设施的,要⽴即启动,确保⼈员安全疏散和有效扑救初起⽕灾;(3)拨打“119”电话报警。
所有报警信号⽆论真假,均以真⽕警处理。
上⾯仅是简要的答案;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必须牢记《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和《⽕警处置程序》,熟练掌握消防设施的操作,持证上岗。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标志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标志引言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是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
为了促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能力的提升,相关部门制定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并提出了相应的标志,以便单位进行自查和自评,确保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达到相关标准并持续提升。
“四个能力”建设标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包括四个方面的能力要求,即:预防能力、应急能力、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
1. 预防能力预防能力是指单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培养和掌握的预防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的能力。
单位在预防能力方面应具备以下要求: - 了解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贯彻消防安全制度; - 完善单位内部的火灾防控机制,包括消防设施的配置、消防器材的维护等; - 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员工的火灾防控意识。
2. 应急能力应急能力是指单位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应对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单位在应急能力方面应具备以下要求: - 制定并完善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责任和任务; - 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器材,维护应急通讯设备的畅通; - 组织定期的火灾演练,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提升应急能力。
3. 组织能力组织能力是指单位建立一套完善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组织和个人的职责和权限,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单位在组织能力方面应具备以下要求: - 成立独立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和协调消防安全工作; - 制定并贯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和督促落实; -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联络与合作,形成合力推动消防安全工作。
4. 管理能力管理能力是指单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运用有效的管理手段,确保消防安全的全面推进和持续改进。
单位在管理能力方面应具备以下要求: - 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消防安全纳入单位的全面管理体系; - 定期评估和控制火灾风险,制定消防安全目标和计划; - 建立健全的统计和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
四个能力 四懂三会两查
四个能力四懂三会两查“四个能力”建设“四懂三会两查”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四懂”一懂“四个能力”具体内容: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二懂“三支队伍”:第一支是防火检查巡查队伍,保证火灾隐患早发现、早整改;第二支是单位灭火第一力量队伍,由失火现场各岗位人员1分钟内组成;第三支是单位灭火增援队伍,由非失火现场的单位负责人、工作人员、保安员、义务消防队等3分钟内组成。
三懂本单位场所的火灾危险性:本单位场所为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危险性包括:人员密集,且对本场所不熟悉,疏散困难;空间大(楼层高),易造成火势蔓延;可燃材料多,易产生大量有毒烟气;(用火)用电量大,各种致灾因素多。
四懂自己在灭火疏散中的责任:灭火、疏散、报警、救助伤员等。
按照“四近”开展灭火、疏散:灭火器材、设施附近的员工利用现场灭火器、消火栓等器材、设施灭火;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员工打“119”电话报警、报告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安全出口或通道附近的员工负责引导人员疏散;伤员附近的员工负责救助伤员。
失火现场的员工或第一发现人为灭火力量组织者,负责报警并组织第一战斗力量队伍进行灭火、疏散、救人。
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三会”一会报火警: 向119报火警时,应说清起火单位的具体地址或是周围的标志建筑,说清着火部位、什么东西着了、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等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辆;向控制室报火警时直接按下手报即可或通过电话、对讲机报告着火部位、什么东西着了、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等;本单位控制室电话为:XXXX。
二会使用消防器材:使用灭火器:将灭火器提至起火点后拉出保险销,握住喷头,按下压把后将喷头对准火焰根部扫射。
使用消火栓(水喉):打开消火栓门,连接好水带后打开阀门(使用水喉时不用连接,直接打开水喉阀门即可),压力不足时按下启泵按钮。
三会组织疏散:采取呼喊、敲门等方式组织顾客用手或湿毛巾捂住口鼻采用弯腰、匍匐等较低的姿势向最近的、不受火势威胁的安全出口疏散。
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四个能力”建设及验收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单位火灾防控水平,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治理规定》等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开展检查排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建设及达标验收工作。
第三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要紧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单位应当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治理职能部门、消防治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治理,并明确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及各岗位职员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治理制度,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巡查,定期爱护保养消防设施,及时排除火灾隐患,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加强对职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第二章检查排除火灾隐患能力建设第六条单位应当建立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确定防火检查、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频次,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程序和防范措施。
第七条单位应当按以下要求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一)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治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全面防火检查;(二)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应开展一次部门内防火检查;(三)职员每日应进行岗位防火检查;(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五)公众集合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终止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排除遗留火种;(六)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单位能够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单位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八条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形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形;(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形;(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形;(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形;(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形;(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职员消防知识的把握情形;(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治理情形;(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形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形;(九)消防(操纵室)值班情形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形;(十)防火巡查情形;(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形和完好、有效情形;(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消防安全4能力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单位应建立防火安全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单位应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监督整改火灾隐患。
单位应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单位应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单位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演练。
单位应明确火灾报警程序,发现火警及时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单位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要求,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定期维护保养。
单位应加强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三、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员工的逃生意识和技能。
单位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单位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使其了解基本的逃生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疏散顺序和集合地点,确保员工能够快速有序地撤离现场。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单位应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
单位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如张贴宣传画、播放视频等,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单位应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其了解相关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共同维护消防安全。
人员密集场所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增强和规范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提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即检查除去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分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修建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保证国都火灾局势稳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集体、公司、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例,拟订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合用于北京市行政地区内的商场、商场、家具城、建材城、灯具城、汽配城和其余旅馆、饭馆,歌舞厅、影剧院(礼堂)、休闲健身、沐浴、演艺等公共娱乐场所,餐饮场所,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等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课楼、图书室、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室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现厅,劳动密集型公司的生产加工车间和职工集体宿舍,旅行、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第三条人员密集场所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人员密集场所应确立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检查除去火灾隐患能力第四条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个月应起码组织参加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应组织参加一次防火检查。
第五条人员密集场所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展开防火检查应包含以下内容:(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二)新建、改建、扩建及装饰工程有无违章;(三)分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能否通畅;(四)安全分散指示标记、应急照明设置及完满状况;(五)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能否切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六)消防(控制室)值班状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转状况及有关记录;(七)职工本岗位消防知识掌握状况;(八)防火巡逻、火灾隐患整顿及防备举措落真相况;(九消防水源状况,灭火器械配置及完满状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破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状况;(十)有无违章设置职工集体宿舍;(十一)其余消防安全状况。
四个能力建设
河北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1 总则1.1为切实规范社会单位的消防管理,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员工消防安全素质,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火灾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境内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
1.3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指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1.4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的原则。
1.5“四个能力”建设应纳入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内容和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内容。
1.6依照本标准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应当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2 建设标准2.1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2.1.1员工熟悉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火灾防范措施,能够发现工作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
2.1.2员工能够遵守岗位检查制度,针对工作环境和岗位特点,开展班前、班后防火检查,能及时发现本岗位的火灾隐患。
2.1.3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单位主管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当组织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填写巡查、检查记录,记录清楚、交接严格。
2.1.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单位根据需要进行防火巡查。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至少每二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后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巡查,消除遗留火种。
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两次。
2.1.5防火巡查的内容:2.1.5.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1.5.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2.1.5.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好有效,标志是否完好清晰;2.1.5.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2.1.5.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2.1.5.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标准
员工是否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3分)
随机提问不少于5名员工扑救初起火灾常识及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
1.不能正确回答扑救初起火灾常识或不能正确使用消防设施、器材的每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
消防设施是否有效;是否制定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计划,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维护保养,并有记录。(6分)
1.未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专栏、展板扣1分;
2.未悬挂或张贴消防标语扣1分。
是否建立单位消防手册、安全提示卡(6分)
查阅、实地检查
1.未建立手册的扣3分,未做安全提示卡扣3分。
是否设置“三提示”(提示性、警示性、禁止性)标志。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在主要出入口设置固定的“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5分)
2.重点部位未设置防火标志、未严格管理各扣1分。
是否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2分)
查阅档案、资料
1.未提供消防安全工作必要经费保障扣2分。
检
查
消
除
火
灾
隐
患
能
力
(30分)
落实逐级检查巡查制度(10分)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每月组织检查一次
查阅档案、资料及检查现场资料,随机提问不少于3-5名员工其岗位防火安全职责,要求其演示班前、班后防火检查过程。
8.随机提问员工其岗位防火安全职责,要求其演示班前、班后防火检查过程,一个员工不熟悉扣0.5分。
9.员工未按规定进行班前、班后防火检查扣1分;
10.营业场所人员未按规定开展巡查扣1分。
消防管理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每周组织检查一次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日进行防火巡查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对消防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消防安全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它直接关系着工人的人身安全、企业的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的稳定。
因此,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需要具备一定的能力来确保消防安全。
本文将就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四个能力进行详细介绍。
第一个能力是火灾防控能力。
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火灾是一种常见的事故,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火灾防控的能力。
这种能力包括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通道的畅通、灭火器材的齐全等。
同时,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还应该制定相应的火灾预防和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工人的火灾防控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个能力是消防设施的维护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所涉及到的消防设施如消防水源、喷淋系统、疏散通道等需要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验。
只有保持消防设施的良好状态,才能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和疏散。
第三个能力是安全培训与管理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需要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火灾防控知识、消防设施操作方法等。
通过培训,可以提高工人的消防安全意识,让他们能够及时正确地应对火灾事故。
同时,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该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实行横向和纵向的安全监督。
第四个能力是应急救援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作为一个人员密集的场所,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需要组建专业的消防救援队伍,并配备相应的救援设备和器材。
这些救援队伍应具备灭火、疏散、救护等基本技能,能够在火灾发生时及时展开救援行动,保护被困人员的生命安全。
总结起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涉及到火灾防控能力、消防设施的维护能力、安全培训与管理能力以及应急救援能力四个方面。
只有通过不断提升这些能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才能更加可靠。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各个参与方应共同努力,合理分工,共同建设一个消防安全的工作环境,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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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确保首都火灾形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商场、超市、家具城、建材城、灯具城、汽配城和其他宾馆、饭店,歌舞厅、影剧院(礼堂)、休闲健身、洗浴、演艺等公共娱乐场所,餐饮场所,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等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第三条人员密集场所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人员密集场所应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第四条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参加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应组织参加一次防火检查。
第五条人员密集场所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二)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四)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五)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七)员工本岗位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九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十)有无违章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十一)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六条人员密集场所每日应进行防火巡查。
属于营业性场所的,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每2 小时至少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值班人员夜间防火巡查不应少于两次。
第七条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三)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四)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五)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六)营业期间有无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情况;
(七)营业期间有无超过额定人数现象。
第八条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
第九条员工岗位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二)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三)营业结束后是否切断场所内非必要用电设备、器具电源;
(四)有无违章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五)有无遗留火种。
第十条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第十一条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第十二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三章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第十三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
第十四条员工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员工应在1 分钟内形成有在场员工组成的第一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一)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员工立即摁下按钮或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
(二)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员工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
(三)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附近的员工引导人员疏散。
第十五条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应立
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3 分钟内形成由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组成的第二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一)通讯联络组通知员工赶赴火场,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
(二)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消防设施、器材扑救火灾;
(三)疏散引导组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确认房间内无人后应关闭房门,在房门上做记号;
(四)安全救护组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五)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第十六条人员密集场所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等。
第四章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第十七条人员密集场所员工应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及引导人员疏散程序,掌握避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具备火场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
第十八条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
第十九条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一)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二)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三)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四)多个防火分区的,首先通知着火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第二十条火灾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
第二十一条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
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易于从内部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紧急出口”标志和使用提示。
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用以下方法:
(一)设置报警延迟时间不超过15s的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
(二)设置能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且具备远程控制和现场手动开启装置的电磁门锁装置;
(三)设置推闩式外开门。
第五章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第二十二条人员密集场所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是消防安全明白人,熟知以下内容:
(一)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
(二)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人员密集场所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能力。
第二十四条人员密集场所应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专栏、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卡拉OK厅应利用点歌间隙通过影像资料宣传消防知识。
第二十五条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十六条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熟悉消防法律法规;
(二)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四)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五)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第二十七条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出入口应设置“消防安全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
在每个楼层、每个房间设置“严禁
燃放焰火、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严禁乱扔烟头、严禁堵塞占用消防通道、严禁锁闭安全出口、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消防安全提示牌。
第二十八条在场所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六章达标验收
第二十九条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按照本标准组织自查验收;单位自查验收合格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申请验收。
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应当按分级管理的要求组织验收。
第三十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按以下方式进行:(一)组织验收人员对单位进行检查;
(二)查看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及火灾隐患整改记录;
(三)随机设定起火点,检查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及扑救初起火灾的情况;
(四)随机抽查员工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抽查比率不少于10人;
(五)检查单位防火档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记录等档案资料;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达标:
(一)未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三)没有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或发现火灾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
(四)没有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或没有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的;
(五)没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或随机抽查员工回答准确率低
于80%的;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标准自发布之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