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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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0号文件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55号)和《青岛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青政办发…2016‟27号)要求,扎实做好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加快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的“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的战略核心要求,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遵循医学规律,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为突破口,引入“互联网+”信息化创新思维模式,进一步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建立符合黄岛区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逐步形成科学合理有序的就医秩序。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引导。充分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发挥医保、物价调控和提升转诊服务水平等综合手段,引导患者有序就医。
(二)合理分流。根据不同疾病及所患疾病的程度,指导患者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就诊、转诊,合理分流患者,努力缓解大医院“看病难”问题。
(三)资源共享。以协同服务为核心,以医疗技术为支撑,以利益共享为纽带,规范医联体建设,探索集团化运行,推进区镇村一体化管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基层诊疗服务能力,实现卫生资源有效利用。
(四)连续便捷。建立规范、便捷、畅通的转诊程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系统性、连续性医疗服务,逐步建立完善防、治、康一体化、无缝隙医疗服务模式。
(五)专病专治。充分考虑医院专科、专病特点,提高转诊患者疾病诊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稳步推进。注重宣传引导,试点先行,不断完善,适时推开,转变群众传统就医观念,逐步形成符合我区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体系。
三、工作目标
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分工协作机制和科学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构建以协同服务为导向的医疗服务体系。
2017年,选择至少30种常见病、慢性病作为突破口实施分级诊疗试点。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和体制机制初步形成,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机构比例达到70%以上。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四、主要任务
(一)畅通双向转诊渠道
1.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参考《青岛市分级诊疗管理规范(试行)》(见附件2)和《县域内住院诊疗病种参考目录》(见附件3)要求,进一步明确分级诊疗的转诊原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疾病转诊指征,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对于超出基层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逐步形成分级诊疗的就医新格局。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局、区人社局(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规范双向转诊管理流程。一是建立稳定转诊渠道。各级医疗机构在尊重病人就医习惯和就近便捷的前提下,以畅通向下转诊为重点,逐级选择定点转诊医疗机构,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形成相对稳定、紧密衔接、高效有序的双向转诊渠道;急危重、疑难复杂病例可直接转二、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就诊。每所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自身情况和地理位置至少与2家以上二级以上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推进二级以上综合、中医医院与康复、护理等接续性服务机构和专科医院建立横向转诊关系,充分发挥不同举办主体的医疗机构在分工协作机制中的作用。二是严格双向转诊程序。各级医疗机构要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双向转诊管理工作,加强医疗、医保工作衔接,建立有
效、畅通的转诊程序,制订合理的转诊流程和管理制度,实行转出医疗机构负责制。建立双向转诊沟通机制。转诊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充分尊重自主选择权,按照就近转诊的原则,落实转诊制度,履行转诊程序。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人数年增长率在10%以上。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局、区人社局
3.优化双向转诊服务工作。建立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为基层转诊患者提供优先就诊、检查、住院等便利。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专家门诊号源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实施基层转诊预约优先。试行大型仪器检查预约向基层医疗机构开放绿色便民预约与缴费,方便基层首诊病人预约挂号、检查。鼓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签约,探索建立“互联网+医生团队”联合门诊病房。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要探索成立入院准备中心、检查预约中心、远程会诊中心等内设机构,负责向上转诊需住院患者的住院预约、床位协调和特殊检查预约等。对向下转诊患者,上级医院要提供患者在院期间的诊治信息和后续治疗方案,要充分利用远程医疗、跟踪回访等形式做好对转出患者后续治疗、康复的指导。建立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用药衔接机制,逐步使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在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用药与二级及以上医院衔接和同步。允许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配备山东省基本药物增补品种及青岛市市级补充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品种。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局、区人社局
(二)大力推进签约服务
4.深入实施基层签约服务制度。以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规范化诊疗和健康管理为切入点,组建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师、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师和健康管理师工作团队,建立责任医生团队与居民之间良好的契约服务关系。签约服务内容不拘泥于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界限,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融合起来综合提供,使城乡居民获得连续、综合、便捷、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探索执行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签约居民付费等多渠道签约支付方式,并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和病种范围,鼓励探索提供差异化服务、分类签约、有偿签约等多种签约服务形式。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5.推广基层签约服务随访系统。利用青岛市慢病一体化管理平台,积极总结并推广区第三人民医院的“慢病知己管理”试点经验,实现对全区签约服务重点人群的规范化、系统化、全程化跟踪管理。逐步建立常见病、多发病病种的预警工作机制,在明确转诊原则的基础上,实现疾病转诊的实时提示,督促和引导双向转诊工作顺利实施。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三)发挥医保支付杠杆作用
6.完善医保待遇政策。按照保基本、促公平、兜底线的原则,完善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补偿政策,重点保障大病和较大疾病,适度控制一般性疾病补偿费用,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90%以上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