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工程主要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规定(4篇)
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基本建设程序的管理,规范基本建设活动,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基本建设项目。
第三条基本建设程序指基本建设项目从立项到验收的各个阶段的规范、程序和要求。
第四条基本建设程序的管理原则是科学、公正、公开、高效。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包括政府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第七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内容、技术要求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二章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第八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提出审核意见,并依法做出批准决定。
第九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材料应当包括项目的主要内容、计划投资、经济效益、环境影响评价等。
第十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决策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三章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设计第十一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十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公共利益和环境保护,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规划和设计工作。
第十四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设计应当经过评审,评审专家组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背景和经验。
第十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设计文件应当及时提交相关审批部门进行审查。
第四章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和施工第十六条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应当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工程标准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第十八条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应当进行现场监督,确保质量和安全。
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规定
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规定
是指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规定的内容:
1. 项目立项程序:对于计划进行基本建设的项目,需要经过相应的立项程序,包括项目申报、初步论证、审查、批准等步骤。
2. 工程设计程序:项目立项后,需要进行详细的工程设计,包括勘察、设计、比选等环节。
3. 招标程序:工程设计完成后,需要进行招标程序,包括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投标、评审投标等步骤。
4. 合同签订程序:招标程序完成后,需要签订施工、供货等合同,并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关款项。
5. 施工管理程序: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施工管理,包括进度控制、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6. 竣工验收程序:工程施工完成后,需要进行竣工验收程序,包括验收申请、验收报告、验收监督等流程。
7. 投运程序: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可以进行投运程序,包括设备调试、试运行、正式运行等步骤。
8. 后期管理程序:项目投运后需要进行后期管理,包括运行维护、保养检修、设备更新等工作。
这些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规定可以根据具体的项目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第 1 页共 1 页。
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规定
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基本建设程序的管理,规范基本建设活动,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基本建设项目。
第三条基本建设程序指基本建设项目从立项到验收的各个阶段的规范、程序和要求。
第四条基本建设程序的管理原则是科学、公正、公开、高效。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包括政府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第七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内容、技术要求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二章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第八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提出审核意见,并依法做出批准决定。
第九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材料应当包括项目的主要内容、计划投资、经济效益、环境影响评价等。
第十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决策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三章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设计第十一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十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公共利益和环境保护,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规划和设计工作。
第十四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设计应当经过评审,评审专家组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背景和经验。
第十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设计文件应当及时提交相关审批部门进行审查。
第四章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和施工第十六条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应当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工程标准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第十八条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应当进行现场监督,确保质量和安全。
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是对基本建设工程进行组织、管理和监督的一套规范性制度,旨在确保基本建设工程能够按照质量要求、进度要求、安全要求和经济效益要求进行有序进行。
以下是对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的详细叙述,超过1200字:一、总则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基本建设工程的组织管理,确保基本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和经济效益等各项要求得到满足而制定的。
该制度适用于各类基本建设工程的建设过程,并且所有工程参建方、相关人员都必须遵守和执行。
二、管理机构1.基本建设工程管理机构的组织设置应符合工程规模的大小,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包括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和工程项目管理人员。
2.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工程的整体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定期向上级机构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3.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对基本建设工程的工艺流程、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安全措施了解明确,确保工程按照要求进行。
三、工程建设前的准备1.工程立项前,应进行前期评估和论证,确定工程的可行性和经济效益,并编制项目计划书。
2.工程项目计划书包括项目概况、建设任务、工期安排、招标方式和工程造价等内容,必须经过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
3.工程项目计划书还包括质量目标、安全管理措施和风险评估等内容,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四、工程进展管理1.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按照项目计划书的要求,组织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方案应明确工程的施工流程、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要求,以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并确保质量和安全。
3.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工程的施工流程和施工方法,分解出详细的工作任务和工期,定期向上级机构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4.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人员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杜绝违规操作。
五、工程质量管理1.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质量检验组织,负责对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
基建处建设工程管理制度与程序
基建处建设工程管理制度与程序引言基建处作为一个负责建设工程的管理部门,应该建立一套科学完备的管理制度与程序。
本文将介绍基建处建设工程管理制度与程序的内容和要点。
一、管理制度1.1 项目立项管理制度项目立项是建设工程的起点,对于项目立项的管理,可以保证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项目立项管理制度应包含以下内容:•项目立项的流程与程序•项目立项的条件和要求•项目立项的评审与决策程序1.2 投标管理制度建设工程的投标是选择承建单位的过程,对于投标管理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投标文件的准备和提交要求•投标评审的程序与标准•投标结果的公示和确认程序1.3 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是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关键。
合同管理制度应包含以下内容:•合同订立的程序与要求•合同履约的监督和管理要求•合同变更和索赔的管理程序二、工程管理程序2.1 项目前期准备程序项目前期准备是建设工程的重要环节,项目前期准备程序应包含以下内容:•各项必要的勘察和调研工作•项目设计的编制要求和审查程序•项目预算和计划的编制要求和审查程序2.2 施工管理程序施工管理是建设工程的核心环节,施工管理程序应包含以下内容:•施工图纸的审查与批准程序•施工现场的组织与协调要求•施工质量和安全的监督与检查要求2.3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工程竣工验收是工程质量的最终评估和确认过程,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应包含以下内容:•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准备要求•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和流程•工程竣工验收的评审和结论程序三、监督与检查3.1 日常监督与检查基建处应定期进行对建设工程的日常监督与检查工作,以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达标。
日常监督与检查内容应包含以下内容:•工程施工质量的检查与评估•施工进度的监督与控制•现场安全和环境的检查与监测3.2 抽查和专项检查除了日常监督与检查外,基建处还应抽查和实施专项检查,以确保建设工程的全面质量和合规性。
抽查和专项检查的内容应包含以下内容:•关键节点的抽查和检查要求•重点问题和隐患的专项检查要求•抽查和专项检查的程序和流程四、评估与改进基建处应定期对建设工程的管理制度与程序进行评估和改进,以适应实际情况和提高管理水平。
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制度
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基本建设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效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和竣工环节。
第三条工程建设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一管理、安全施工、质量保障的原则。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
第五条工程项目应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编制工程建设管理计划,并在施工前报请审批。
第二章设计阶段管理第六条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需求,编制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设计方案,并在设计文件中明确工程负责人。
第七条设计文件应经甲方审查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图纸、规范等内容。
第八条设计方案应考虑工程施工、材料选用、环境保护等因素,提出合理的设计方案。
第九条设计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设计方案,并及时报告甲方。
第十条设计变更应经甲方批准,变更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三章施工阶段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安全措施、施工方法等。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选用符合标准的材料和设备,并保证施工质量。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法规,保证施工场所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并及时报告设计变更。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计划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及时进行施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
第四章监理阶段管理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根据施工情况编制监理文件,包括监理计划、监理记录等。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并提出处理建议。
第二十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抽查,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督,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第五章验收阶段管理第二十二条甲方应根据设计文件和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组织进行工程验收。
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规定
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规定一、总则基本建设是指国家、区域或企事业单位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而进行的一系列投资和建设活动。
为了规范基本建设程序,提高建设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二、项目立项1. 项目立项应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目标,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方可进行。
2. 项目立项需要提供充分的项目理由和可行性分析,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投资规模和建设周期等关键信息。
3. 在项目立项时,应充分考虑社会、环境和资源等因素,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性。
三、项目筹备1. 项目筹备包括项目的设计、论证和资金筹集等工作。
2. 项目设计要充分考虑工程技术方案、施工工艺和材料选用等因素,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3. 项目论证要进行全面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估,确保项目的经济合理性和社会效益。
4. 资金筹集要遵循财政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项目资金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四、项目审批1. 项目审批分为初步设计审批和施工图设计审批两个阶段。
2. 初步设计审批需要提交详细的项目方案和初步设计图纸,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3. 施工图设计审批需要提交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等详细设计文件,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4. 项目审批时,要充分考虑项目的技术性、经济性和社会可行性,确保项目的合规性和可行性。
五、项目实施1. 项目实施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2. 项目管理要实行科学、规范和有效的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的进度和质量控制。
3.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人和居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4. 项目实施要做好与相关方的沟通和协调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六、项目验收1. 项目竣工后必须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2. 验收过程要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
3. 验收结果要充分记录和归档,作为项目的重要依据。
4. 拟开展基本建设的单位、相关部门和专业机构应共同参与项目验收工作,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2023年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规定
2023年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程序管理,规范项目审批流程,推动基本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评审、验收和监管工作。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的程序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和便民的原则,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审批程序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包括前期可行性研究、项目初步设计、项目详细设计、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和项目验收等环节。
第五条前期可行性研究的内容包括项目需求分析、投资估算、社会经济效益评估等。
项目申请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申请项目立项。
第六条项目初步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预算等内容。
申请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并申请项目审批。
第七条项目详细设计包括图纸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单位选择等内容。
申请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交详细设计报告并申请项目审批。
第八条项目招投标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进行。
项目申请单位应当组织公开招标,并按照规定选择中标单位。
第九条合同签订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进行。
中标单位与项目申请单位应当签订项目实施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
第十条项目验收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项目申请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交项目验收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验收。
第三章评审程序第十一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评审程序包括项目可行性评审、项目设计评审和项目环境评价等环节。
第十二条项目可行性评审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项目申请单位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交可行性评审报告,并接受评审组的评审。
第十三条项目设计评审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项目申请单位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交设计评审报告,并接受评审组的评审。
第十四条项目环境评价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项目申请单位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交环境评价报告,并接受评审组的评审。
第四章监管程序第十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管程序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监督、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等环节。
第十六条项目建设监督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制度
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制度
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1. 项目立项:这是工程建设的起点,需要对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取得相关部门的
批准。
项目立项阶段要明确工程的建设目的、规模、投资估算、建设地点等基本信息。
2. 设计阶段:项目立项后,进入设计阶段。
设计工作是工程建设的灵魂,它涉及到工程的
整体规划、结构设计、设备选型等。
设计文件需要经过专业评审,确保其科学合理,符合
相关标准和规范。
3. 施工准备:设计完成后,施工单位需进行施工准备工作,包括施工现场的勘察、施工方
案的制定、施工队伍的组织以及施工设备的准备等。
4. 施工实施:在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正式进入施工实施阶段。
这一阶段是工程建设的核心,需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5. 监理与质量控制:为了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理单位将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监
理工程师会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并对不合格的部分提出整改要求。
6. 竣工验收:工程施工完成后,将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各方参与,确保工程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7. 交付使用:通过竣工验收后,工程即可交付使用。
此时,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相关的资料、图纸等移交给使用单位,并对使用单位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在整个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制度中,每个步骤都有严格的法规和标准来规范操作,确保工程
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安全性。
工程建设过程中还应注重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以实
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工程主要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工程主要管理制度引言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基本建设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城市发展的重要引擎。
为了保证基本建设的高质量和科学性,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工程主要管理制度,并分析其重要性和应用。
一、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在进行基本建设项目时所经过的一系列流程和程序。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基本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1. 需求评估在进行基本建设之前,需要对项目的需求进行评估。
需求评估包括市场需求分析、经济效益评估、社会影响评估等,以便确定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 规划设计基本建设项目需要经过规划和设计阶段。
在这个阶段,需要制定详细的建设方案,包括项目的规模、布局、设计参数等。
规划和设计需要充分考虑经济、环境、社会等因素,以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3. 批准许可在项目规划和设计完成后,需要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批准许可申请。
主管部门将对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作出批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只有获得批准许可后,项目才能正式启动。
4. 施工建设在获得批准许可后,基本建设项目可以进入施工阶段。
施工建设包括材料采购、土地征用及破坏补偿、工程施工等。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施工标准进行操作,以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5. 竣工验收施工完成后,需要进行竣工验收。
主管部门将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证项目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评估。
只有在通过竣工验收后,项目才能正式交付使用。
二、建设工程主要管理制度建设工程主要管理制度是针对建设工程项目制定的管理规定和制度。
这些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建设工程的合规性和管理效率。
1.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划分、项目管理流程和程序等方面。
这些制度旨在规范项目的组织和管理,确保项目按照预定的目标和计划进行。
2.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是规定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一系列制度。
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制度一、引言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基本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进行规范和管控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旨在通过明确工程管理的流程、责任和规范,保障基本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的达标。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基本建设工程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道路交通、水利工程等项目。
三、管理职责1.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基本建设工程管理的核心责任人,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审查项目合同和相关文件,确保项目目标的达成;•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并监控项目的执行情况;•确保项目的质量控制和工程安全;•协调各个参与方的工作,解决项目中的问题;•汇报项目进展情况给上级领导。
2. 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是对基本建设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专业人员。
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监督施工单位的工作,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检查工程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过程中的问题;•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和质量问题给项目经理;•参与工程验收和竣工审批过程。
3.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是基本建设工程的主要承担方,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管理工地安全,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负责调配施工人员和材料,确保施工进度;•保障工程质量,按要求进行验收。
四、工程管理流程1. 前期准备工作•确定项目目标和范围;•编制项目计划,包括工期和预算;•确定项目组成员和各方责任。
2. 设计阶段•深化设计方案,编制施工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材料单,并进行成本核算;•将设计方案和成本预算报告进行审核。
3. 招标阶段•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合同模板;•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并确定中标单位。
4. 施工阶段•履行合同,按照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安排生产进度,确保工期的完成;•进行工程质量监控和安全管理;•编制工程变更和索赔处理。
5. 竣工阶段•进行验收和竣工备案;•编制竣工图和交付手续;•进行项目的结算和收尾工作。
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本建设工程的管理,规范建设行为,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工程。
第三条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效益、环保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和工程质量。
二、前期工作制度第五条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应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筑设计审查等内容。
第六条项目可行性研究应充分论证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社会影响,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
第七条项目建议书应明确工程建设的目标、规模、内容、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等。
第八条环境影响评价应确保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第九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应保障工程建设用地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节约性。
第十条建筑设计审查应符合城乡规划、消防、抗震等要求,确保建筑安全、美观、实用。
三、招投标制度第十一条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应依法进行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
第十二条招投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格、工程量清单等内容。
第十三条招标投标过程应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第十四条中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履行合同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四、工程建设制度第十五条工程建设应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施工过程管理。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大质量问题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与管理
第三章 工程报建审批阶段
第二十二条 工程施工许可审批 工程项目报建审批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由建设局审批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四章 工程项目建设阶段
第二十三条 工程项目建设阶段主要包括工程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等。
第二章 建设用地及规划阶段
第十条 消防审批 业主单位持相关资料到消防局申请办理消防审批。
第二章 建设用地及规划阶段
第十一条 人防审批 业主单位持相关资料到人防办申请办理人防审批。人防审批程序分为两种,一种是修建人防地下室审批,另一种是不修建人防地下室审批。
第二章 建设用地及规划阶段
第五章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
第二十八条 业主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消防、环保部门验收批准文件等全部竣工资料进行整理,报档案馆存档。
附件1 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须提交资料一、以划拨方式用地的项目建设单位办理程序1.申请用地,须提供以划拨方式供地的依据;2.签订供地协议,缴纳土地价款;
第二章 建设用地及规划阶段
第六条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办理程序,由国土资源局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 建设用地及规划阶段
第七条 业主单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建设工程总平面规划方案设计,并向建设(规划)局申请办理规划选址和规划设计条件审批。
第二章 建设用地及规划阶段
2、工程项目规划总平面图;
3、工程建筑图(建筑、结构); 4、人防地下室设计方案及施工图。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审批所需资料
1、工程项目规划总平面图;
2、发改委下达的立项批复; 3、按工事性质到人防部门签署意见;
基建程序及管理
基建程序及建设单位基建管理第一部分基本建设程序综述: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秩序。
投资建设一个工程项目都要经过投资决策和建设实施两个发展时期。
这两个时期又可分为若干个阶段,它们之间存在着严格的先后次序,可以进行合理的交叉,但不能任意颠倒次序。
按照我国现行规定,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程序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编制报批项目建议书。
2、编制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3、根据咨询评估情况,对工程项目进行决策。
4、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文件。
5、初步设计经批准后,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6、组织施工,并根据施工进度,做好生产或动用前的准备工作。
7、项目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正式交付使用。
8、生产运营一段时间后,进行项目后评价。
一、工程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工作内容1、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是拟建项目单位向国家提出的要求建设某一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轮廓设想。
项目建设书的主要作用是推荐一个拟建项目,论述其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利的可能性,供国家选择并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以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工作,但并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
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对工程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
3、项目投资决策审批制度对于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政府需要从投资决策的角度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还要严格审批其初步设计和概算。
政府投资项目一般都要经过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中介机构的评估论证,特别重大的项目还要实行专家评议制度。
二、工程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工作内容1、工程设计工程项目设计一般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重大项目和技术复杂项目,可根据需要增加技术设计阶段。
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工程主要管理制度
坚持工程管理制度推进工程规范建设简单介绍一下我国建设工程的基本建设程序和主要管理制度。
一、我国基本建设程序(一)建设程序的概念所谓建设程序是指一项建设工程从设想、提出到决策,经过设计、施工,直至投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内在规律。
按照建设工程的内在规律,投资建设一项工程应当经过投资决策、建设实施和交付使用三个发展时期。
每个发展时期又可分为若干个阶段,各阶段以及每个阶段内的各项工作之间存在着不能随意颠倒的严格的先后顺序关系。
科学的建设程序应当在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基础上,突出优化决策、竞争择优、委托监理的原则。
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的建设程序经过了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目前我国的建设程序与计划经济时期相比较,已经发生了重要变化。
其中,关键性的变化一是在投资决策阶段实行了项目决策咨询评估制度,二是实行了工程招标投标制度,三是实行了建设过程监理制度,四是实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度。
(二)建设程序各阶段工作内容:1、项目建议书阶段项目建议书是向国家提出建设某一项目的建议性文件,是建设程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投资决策前对拟建项目的轮廓设想。
其主要作用是通过论述拟建项目的建设必要性、可行性、以及获利、获益的可能性,向国家推荐建设项目、供国家选择并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项目建议书根据拟建项目规模报送有关部门审批。
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即可列入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计划,可以进行下一步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2、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是指在项目决策之前,通过调查、研究、分析与项目有关的工程、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条件和情况,对可能的多种方案进行比较论证,同时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进行预测和评价的一种投资决策分析方法和科学分析活动。
其主要作用是为建设项目投资决策提供依据,同时也为建设项目设计、银行贷款、申请开工建设、建设项目实施、项目评估、科学实验、设备制造等提供依据。
可行性研究主要解决项目建设是否必要,技术方案是否可行,生产建设条件是否具备,项目建设是否经济合理等问题。
「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工程主要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工程主要管理制度」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工程主要管理制度是指在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和运营阶段中所需要遵循的一系列管理程序和制度。
这些程序和制度旨在确保基本建设项目的高质量完成,提高资源利用率,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保护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工程主要管理制度。
第一,规划阶段的程序和制度。
在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阶段,必须进行全面的可行性研究和环境评估,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环境友好。
这一阶段需要遵循一系列的程序和制度,比如项目概念的确定、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编制等等。
第二,设计阶段的程序和制度。
在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阶段,必须进行合理、安全和经济的设计。
这一阶段需要遵循一系列的程序和制度,比如进行详细的工程勘察和设计、编制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审查和评审等等。
第三,招投标和合同管理阶段的程序和制度。
在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和合同管理阶段,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招标,选择合适的承包商,签订合理的合同。
这一阶段需要遵循一系列的程序和制度,比如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选、合同的签订和执行等等。
第四,施工阶段的程序和制度。
在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项目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这一阶段需要遵循一系列的程序和制度,比如进行项目的组织和安排、进行施工现场管理和监督、进行施工质量检验和验收等等。
第五,运营和维护阶段的程序和制度。
在基本建设项目的运营和维护阶段,必须进行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这一阶段需要遵循一系列的程序和制度,比如进行设备的保养和检修、进行工程的巡查和维护、进行设施的更新和升级等等。
除了以上阶段性的程序和制度,还有一些跨阶段的管理制度需要注意,比如项目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环境管理制度和社会责任管理制度等等。
这些制度需要建立健全,确保基本建设项目的全面管理。
严格基本建设程序-推进工程规范建设
严格基本建设程序推进工程规范建设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一直以来,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是加强建设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做好项目建设的原则和标准。
今天,我就建设工程的基本建设程序、主要管理制度等方面与大家共同学习,以期对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规范建设有所帮助。
一、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一)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建设程序是指一项建设工程从设想、提出到决策,经过设计、施工,直至投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内在规律。
基本建设程序的主要阶段是:项目决策阶段,设计工作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
基本建设程序流程图我县基本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按基本建设程序将项目分阶段报经县、州级发改部门同意后,逐级上报省发改委审批。
二、建设工程主要管理制度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工程建设中,应当实行项目决策咨询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主要制度。
这些制度共同构成了建设工程管理制度体系。
(一)项目决策咨询制项目决策阶段各项技术经济决策,对项目的工程造价有重大影响,特别是建设标准的确定、建设地点的选择、工艺的评选、设备选用等,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
因此项目决策阶段一定要坚持项目决策咨询制,在详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进行详细的项目技术、经济方案论证,确保项目决策的正确性,避免决策失误。
(二)项目法人责任制为了建立投资约束机制,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建设工程应当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即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的制度.(三)工程招标投标制为了在工程建设领域引入竞争机制,择优选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实行工程招标投标制.1999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于2000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基本上是针对建设工程发包活动而言的,其中大量采用了国际惯例或通用做法,带来了招投标体制的巨大变革。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法规制度—建设程序和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一)建设程序:
建设程序是指一项建设工程从设想、提出到决策, 经过设计、施工,直至投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中, 应当遵循的内在规律。
单元2
(二)建设工程各阶段工作内容
1、项目建议书阶段 2、可行性研究阶段 3、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
单元2
(二)建设工程各阶段工作内容
4、建设准备阶段 5、施工安装阶段 6、生产准备阶段 7、竣工验收阶段
单元2
(三)建设工程主要管理制度
1、项目法人责任制 2、工程招标投标制 3、建设工程监理制 4、合同管理制
单元2
小结:
建设工程监理作为专业化、社会化的项目管理委托服务, 具有其特定的概念、特有的性质和特殊的作用。现阶段我国的 建设工程监理有自己的特点。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作为一个完整 的体系,它是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建设程序是指一项建设工 程从设想、提出到决策,经过设计、施工,直至投产或交付使 用的整个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内在规律。严格执行建设程序是 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的重要职责。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投 标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主要制度相互关联、相 互支持,共同构成了建设工程管理制度体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坚持工程管理制度推进工程规范建设简单介绍一下我国建设工程的基本建设程序和主要管理制度。
一、我国基本建设程序(一)建设程序的概念所谓建设程序是指一项建设工程从设想、提出到决策,经过设计、施工,直至投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内在规律。
按照建设工程的内在规律,投资建设一项工程应当经过投资决策、建设实施和交付使用三个发展时期。
每个发展时期又可分为若干个阶段,各阶段以及每个阶段内的各项工作之间存在着不能随意颠倒的严格的先后顺序关系。
科学的建设程序应当在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基础上,突出优化决策、竞争择优、委托监理的原则。
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的建设程序经过了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目前我国的建设程序与计划经济时期相比较,已经发生了重要变化。
其中,关键性的变化一是在投资决策阶段实行了项目决策咨询评估制度,二是实行了工程招标投标制度,三是实行了建设过程监理制度,四是实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度。
(二)建设程序各阶段工作内容:1、项目建议书阶段项目建议书是向国家提出建设某一项目的建议性文件,是建设程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投资决策前对拟建项目的轮廓设想。
其主要作用是通过论述拟建项目的建设必要性、可行性、以及获利、获益的可能性,向国家推荐建设项目、供国家选择并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项目建议书根据拟建项目规模报送有关部门审批。
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即可列入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计划,可以进行下一步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2、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是指在项目决策之前,通过调查、研究、分析与项目有关的工程、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条件和情况,对可能的多种方案进行比较论证,同时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进行预测和评价的一种投资决策分析方法和科学分析活动。
其主要作用是为建设项目投资决策提供依据,同时也为建设项目设计、银行贷款、申请开工建设、建设项目实施、项目评估、科学实验、设备制造等提供依据。
可行性研究主要解决项目建设是否必要,技术方案是否可行,生产建设条件是否具备,项目建设是否经济合理等问题。
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最终决策文件,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拟建项目正式立项。
3、设计阶段设计是对拟建工程的实施在技术上和经济上所进行的全面而详细的安排,是项目建设计划的具体化,是组织施工的依据。
设计质量直接关系到建设工程的质量,是建设工程的决定性环节。
一般项目进行两阶段设计,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技术上复杂而又缺乏设计经验的项目,在初步设计后加技术设计。
4、建设准备阶段在工程开工建设之前,应当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其中包括:组建项目法人;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做到水通、电通、路通;组织设备、材料订货;建设工程报建;委托工程监理;组织施工招标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
5、施工安装阶段建设工程具备了开工条件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才能开工。
这是项目决策的实施、建成投产发挥效益的关键环节。
新开工建设的时间,是指项目计划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日期。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按设计进行施工安装,建成工程实体。
在施工安装阶段,施工承包单位应当认真做好图纸会审工作,参加设计交底,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选择合适的材料供应商;做好人员培训;合理组织施工;建立并落实技术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把好中间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环节。
6、生产准备阶段生产准备的内容很多,不同类型的项目对生产准备的要求也各不相同,但从总的方面看,生产准备的主要内容有:招收和培训人员;生产组织准备;生产技术准备;生产物资准备。
7、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工程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全部完成,并按规定将工程内外全部清理完毕后,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建设单位即可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是考核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关键步骤,是由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
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工程方可交付使用。
(1)竣工验收程序:A、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整个项目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
规模较大、较为复杂的建设项目,应先进行初验,然后进行全部项目的竣工验收。
规模较小、较简单的项目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的竣工验收。
B、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之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及使用等单位进行初验。
初验前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报告。
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初验。
C、建设项目全部完成,经过各单项工程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工图表、竣工决算、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竣工验收的组织:竣工验收时要重点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听取各有关单位的工作报告,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并实地察验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情况,并对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的评价。
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对遗留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意见,限期落实完成。
(三)坚持建设程序的意义建设程序反映了工程建设过程的客观规律。
坚持建设程序在以下几方面有重要意义:1、依法管理工程建设,保证正常建设秩序;2、科学决策,保证投资效果;3、顺利实施建设工程,保证工程质量;4、顺利开展建设工程监理。
二、建设工程主要管理制度按照我国有关规定,在工程建设中,应当实行项目决策咨询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主要制度。
这些制度共同构成了建设工程管理制度体系。
(一)项目决策咨询制项目决策阶段各项技术经济决策,对项目的工程造价有重大影响,特别是建设标准的确定、建设地点的选择、工艺的评选、设备选用等,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
据有关资料统计,在项目建设各阶段中,投资决策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最高,达到70%—90%。
因此项目决策阶段一定要坚持项目决策咨询制,在详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进行详细的项目技术、经济方案论证,确保项目决策的正确性,避免决策失误。
(二)项目法人责任制为了建立投资约束机制,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组建项目法人,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即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的制度。
国有单位经营性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在建设阶段组建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
新上项目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组,具体负责项目法人的筹建工作。
筹备组主要由项目投资方派代表组成。
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需同时提出项目法人组建方案。
否则,其可行性研究报告不予审批。
项目可行性报告经批准后,正式成立项目法人,并按有关规定确保资金按时到位。
(三)工程招标投标制为了在工程建设领域引入竞争机制,择优选定勘察单位、涉及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需要实行工程招标投标制。
1999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于2000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基本上是针对建设工程发包活动而言的,其中大量采用了国际惯例或通用做法,带来了招投标体制的巨大变革。
《招标投标法》规定: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同时《招标投标法》对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招标方式和程序、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等内容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明确规定招标方式包含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不再包括议标方式,这是个重大的转变,它标志着我国的招标投标的发展进入了全新的历史阶段。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完善和细化,招标程序不断规范,必须招标和必须公开招标范围得到了明确,招标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和延伸,工程招标已从单一的土建安装延伸到道桥、装潢、建筑设备和工程监理等。
公开招标的全面实施在节约国有资金,保障国有资金有效使用以及从源头防止腐败滋生,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目前我们的市场还存在着政企不分,行政干预多,部门和地方保护,市场和招标操作程序不统一规范,市场主体的守法意识较差,过度竞争,中介组织不健全等现象。
《招标投标法》正是国家通过法律手段来推行招标投标制度,以达到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和公共利益,提高公共采购效益和质量的目的。
建设项目招标的程序是:1、招标活动的准备工作(确定招标方式、标段的划分两个内容);2、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编制与发布;3、资格审查:包括基本资格审查和专业资格审查两部分。
主要是对潜在投标人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专业技术资格、资金、设备、管理经验、信誉等条件的审查。
4、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5、踏勘现场与召开投标预备会;6、建设项目投标;7、开标、评标和定标。
目前,全国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八万人左右,其中我省有2000人左右。
(四)建设工程监理制建设工程监理制于1988年开始试点,5年后逐步推开,1997年《建筑法》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做出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从而使建设工程监理在全国范围内进入全面推行阶段。
所谓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委托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管理。
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目的在于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方法是规划、控制、协调,主要任务是控制建设工程的投资、进度和质量,最终应当达到的基本目的是协助建设单位在计划的目标内将建设工程建成投入使用。
坚持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有利于促使承建单位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
下列工程必须实行工程监理: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指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
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指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交通运输、水利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信息产业、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项目监理机构的组成人员主要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