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煤矿建设方项目部管理制度

煤矿建设方项目部管理制度

煤矿建设方项目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煤矿建设方项目部的管理行为,保障煤矿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1. 项目部设立及职责分工项目部设立由煤矿建设方委派,负责项目的前期调研、规划、设计、施工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项目部负责人为项目总经理,直接下设技术部、工程部、财务部、采购部、安全环保部等具体岗位。

2. 人员配备项目部人员按照项目规模、工作需要进行合理配置,包括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安全员等。

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由项目总经理审核确定。

3. 部门职责(1)技术部:负责项目的设计、工程技术支持等工作;(2)工程部:负责项目的施工管理、工程进度控制等工作;(3)财务部:负责项目的财务预算、资金管理等工作;(4)采购部:负责项目的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等工作;(5)安全环保部:负责项目的安全监管、环保治理等工作。

三、管理制度1. 项目立项项目立项需经过严格审核,并与煤矿建设方签订项目合同,明确项目的目标、范围、时间及预算。

2. 项目管理项目总经理负责项目的全面管理,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费用等进行监督和调度。

并设立项目组织机构,制定项目管理计划,包括项目组织结构、沟通计划、风险管理计划等。

3. 项目实施项目实施要按照项目管理计划进行,制定每日工作计划,确保项目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并建立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等考核指标,进行绩效考核。

4. 成本控制财务部门负责项目的成本控制,每月进行项目成本核算并分析各项费用的支出情况。

及时调整预算安排,确保项目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

5. 安全管理安全环保部门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事故隐患,确保项目施工安全。

6. 资源配置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按照项目管理计划进行资源配置,包括人力资源、物资资源、技术资源等,确保项目所需资源的到位和合理利用。

7. 沟通协调项目部各部门及时进行沟通协调,做好项目相关事宜的沟通工作,减少信息的失误和误解,提高工作效率。

煤矿基建期工程煤管理制度范文(2篇)

煤矿基建期工程煤管理制度范文(2篇)

煤矿基建期工程煤管理制度范文为加强中心基建工程的规范化管理,保证基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制订本制度。

一、总则(一)基建工程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项目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廉洁责任制。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有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修等基建项目。

二、工程管理部门及职责(一)____领导所有立项通过的项目工程,成立项目工程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

领导小组由中心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财务部、相关职能部门或使用部门领导任成员。

实施小组由项目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或使用部门成员组成。

(二)管理部门所有需外包的工程项目均由中心统一____实施。

中心基建工程管理由区划部和相关使用业务部门负责。

(三)职责1、负责中心总体布局规划及基建的相关事宜;负责中心整体绿化的规划与实施。

2、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预算及____实施(包括招投标、____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

3、负责图纸审核;跟进工程进度;监督工程质量;沟通与协调基建相关工作。

4、负责收集中心所有房屋及场地的图纸、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房屋产权、图纸等资料并按要求交中心档案室存档。

5、监督中心各部门使用水、电、房屋及工程技术维修操作的合理性及安全性。

三、____实施流程(一)立项由中心统一部署,各使用业务部门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立项。

(二)制订实施计划通过立项的工程项目,由相关工程管理部门根据预算安排,向中心提交年度基建项目实施计划、设计图纸及资金使用计划,经中心领导班子批准后按有关法律法规____实施。

(三)一般工程、较大工程决定与重大工程招投标1、一般工程。

结合每年实施施工项目单价,定出基准价,报中心领导审批后备案。

对____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工程,若无特殊要求,可由____家施工队报预算,报中心领导批准,参照基准价确定施工队施工。

煤矿建设项目管理

煤矿建设项目管理

煤矿建设项目管理第一章建设项目基本概念及建设程序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建设项目可划分为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其划分主要考虑以下几种因素:1.以工程建设的内容、主要目的来划分。

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建设内容和目的的作为基本建设项目;把以节约、提高质量、降低能源消耗、治理“三废、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为主要目的作为技术改造项目。

2.以投资来源划分,基本建设项目是指利用国家财政预算内投资、地方财政预算内投资、银行贷款、外资、自筹资金和各种专项资金安排的新建、扩建、迁建、复建项目和扩大再生产性质的改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是指利用中央、地方政府补助的更新改造资金、企业的折旧基金和生产发展基金、银行贷款和外资安排的企业设备更新或技术改造的项目。

3.以土建工作量划分。

项目土建工作量投资占整个项目投资30%以上的均可作为基本建设项目。

平时工作中,我们称建设项目多指基本建设项目,下面重点探讨基本建设项目的概念和分类。

一、概念建设项目是固定资产再生产的基本单位,一般是指经批准包括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进行建设,建成后具有完整的系统,可以独立地形成生产能力或者使用价值的建设工程。

建设项目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组织上实行统一管理,通常以一个企业、事业行政单位或独立的工程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属于一个总体设计中的主体工程及相应的附属、配套工程、综合利用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供水、供电工程等,只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凡是不属于一个总体设计,经济上分别核算、工艺流程上没有直接关联的几个独立工程,应分别作为几个建设项目,不能捆在一起作为一个建设项目;现有企业、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用固定资产投资单纯购置设备、工具、器具,不作为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的基本特征如下:1.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若干个互相有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所组成,建设中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2.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以形成固定资产为特定目标。

如时间约束:建设工期;规模约束:建设规模;资金约束:投资额;资源约束:资源储量;技术水平约束等。

煤矿基建期工程煤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基建期工程煤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基建期工程煤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基建期工程煤管理,确保煤矿基建期工程煤的合理采购、储存、使用和监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基建期工程煤的采购、储存、使用和监管。

第三条煤矿基建期工程煤是指用于基建工程施工、供电、供热等方面的原煤、煤矸石和其他煤炭产品。

第四条煤矿基建期工程煤的管理应遵循合理安全、稳定供应、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五条煤矿基建期工程煤的采购、储存、使用和监管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进行,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六条煤矿基建期工程煤的采购应符合煤炭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确保工程施工和供应过程的安全性和质量。

第七条煤矿基建期工程煤的采购应通过正规的煤炭交易市场或合法的煤矿企业进行。

第八条煤矿基建期工程煤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价格和付款方式进行,不得私自变更。

第九条煤矿基建期工程煤的采购过程中,应进行充分的合同履行和质量监管,确保合同执行和产品质量。

第十条煤矿基建期工程煤的采购应建立相应的档案和台账,记录采购的煤炭品种、数量、价格等信息,做到科学管理。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十一条煤矿基建期工程煤的储存应选择合适的场所和设备,有规范的堆放方式和工艺。

第十二条煤矿基建期工程煤的储存应按照不同品种、质量和用途进行分类、堆放和管理,避免混淆和交叉使用。

第十三条煤矿基建期工程煤的储存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煤堆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煤矿基建期工程煤的储存应建立相应的台账和档案,记录煤炭的储存量、品种、质量等信息,做到科学管理。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五条煤矿基建期工程煤的使用应按照工程需求和安全要求进行,不得超出使用范围和规定。

第十六条煤矿基建期工程煤的使用应进行充分的质量监管和安全管理,避免购用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七条煤矿基建期工程煤的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合理调配和节约使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十八条煤矿基建期工程煤的使用应建立相应的记录和台账,记录使用的煤炭品种、数量、用途等信息,做到科学管理。

煤矿基建期工程煤管理制度

煤矿基建期工程煤管理制度

煤矿基建期工程煤管理制度
是指在煤矿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期间,对工程所产生的煤炭资源进行管理的规定。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煤矿基建期工程煤管理制度的内容:
1. 煤矿基建期工程煤的生产计划:制定合理的煤炭生产计划,确保工程所需的煤炭资源能够及时供应。

2. 储存和运输:建立临时煤炭储存区和煤炭运输方案,确保煤炭及时储存和运输到工程现场。

3. 煤炭质量管理:建立煤炭质量监控机制,严格把关采煤过程中的煤炭质量,确保煤炭符合工程需求。

4. 煤炭采购和供应管理:确定合适的煤炭供应商,建立供应合同和供应质量监督体系,确保煤炭供应的稳定和质量。

5. 煤炭库存管理:建立煤炭库存管理制度,控制煤炭库存量和库存周转速度,避免过多的库存积压和过期。

6. 煤炭安全生产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包括煤炭运输安全、储存安全等,确保工程煤炭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7. 煤炭消耗监测和记录:对煤炭的消耗进行监测和记录,及时掌握煤炭消耗情况,为后续煤炭供应提供参考。

8. 煤炭结算和费用管理:建立煤炭结算和费用管理制度,确保煤炭结算准确、及时,并管理好相关的费用。

以上是一个可能的煤矿基建期工程煤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制度还需要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 1 页共 1 页。

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一、引言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煤矿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安全高效运营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本文档旨在明确煤矿建设项目管理的职责、权限、流程和要求,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障安全生产和合规运营。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建设项目各个阶段的管理工作,包括项目前期准备、设计阶段、采购与施工阶段、验收与运营阶段等。

三、项目管理组织机构1. 项目管理委员会:由项目业主代表、技术顾问、监理单位等组成的决策机构,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决策和监督。

2. 项目经理办公室:负责项目具体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为项目管理委员会提供信息和决策支持。

四、项目管理职责和权限1. 项目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 确定项目的总体规划和目标,制定项目的管理方案和计划;- 负责项目的预算编制和管理,监督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绩效评估;- 配置项目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 确定项目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评选标准;- 监督项目的实施进度、质量和安全,并进行评估;- 召开项目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决策重大问题;- 向项目投资人、政府部门和其他相关方提供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2. 项目经理办公室的职责和权限:- 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项目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 编制并执行项目进度计划和工作方案;- 组织各方的资源调配和协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监督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及时处理项目风险和问题;- 进行项目成本控制和预算管理,提供项目经费使用报告;- 协助项目管理委员会准备会议材料,组织会议并记录会议纪要;- 向项目管理委员会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和问题报告;- 撰写项目总结和评估报告。

五、项目管理流程1. 项目前期准备阶段:- 确定项目背景和目标;- 进行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 编制项目章程和管理计划;- 确定项目团队和组织结构。

2. 设计阶段:- 进行勘探和测量;- 制定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 确认设计变更和优化。

煤矿基建期工程煤管理制度

煤矿基建期工程煤管理制度

煤矿基建期工程煤管理制度1. 制度目的:煤矿基建期工程煤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煤矿基建期间的煤炭运输和使用,确保工程煤的安全、高效和合理利用。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基建期间的煤炭管理,包括工程煤的采购、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

3. 管理责任:(1)煤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工程煤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项目部门负责具体的工程煤采购、运输、储存和使用等工作,并落实煤矿管理部门的要求。

4. 采购管理:(1)根据项目需要,煤矿管理部门和项目部门共同确定工程煤的采购计划。

(2)采购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煤矿管理部门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确保供应商的资质和煤炭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3)采购合同必须明确煤矿管理部门和供应商的权责义务,包括煤炭数量、质量、价格、运输方式等。

5. 运输管理:(1)煤矿管理部门和项目部门共同按照运输计划进行工程煤的调度和运输工作。

(2)运输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和安全标准操作,确保煤炭的安全运输和无破损。

(3)运输车辆必须具备相关的许可证和运输工具,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和技能。

6. 储存管理:(1)煤矿管理部门和项目部门共同负责工程煤的储存管理,包括储存设备和场地的选择、布局和维护等。

(2)储存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煤矿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确保煤炭的防潮、防尘和防火等安全措施。

7. 使用管理:(1)项目部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程煤的使用计划和用量,并报煤矿管理部门备案。

(2)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煤矿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包括燃烧设备的调整、运行控制和煤炭消耗的监测等。

8. 安全保障:(1)煤矿管理部门和项目部门共同负责加强工程煤的安全管理,包括煤炭质量的把控、运输安全的监督和储存设施的维护等。

(2)煤矿管理部门和项目部门要加强对工程煤使用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以上就是煤矿基建期工程煤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执行该制度,可以确保煤矿基建期间的工程煤管理安全、高效和合理利用。

黑龙江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权限内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权限内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权限内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权限内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开工备案、联合试运转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19〕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内新建、改扩建和资源整合等煤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煤矿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开工备案、联合试运转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第二章初步设计审批第三条煤矿建设项目核准后,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批准的煤矿建设规模,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同一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与安全设施设计应由同一设计单位编制。

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应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修改完善并报批。

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负责省内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第四条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应具备技术上可行、安全上可靠、经济上合理,并满足以下要求:(一)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规程和政策标准等规定;(二)必须实施机械化开采,实现连续化运输;(三)资源整合煤矿必须形成1套生产系统(运煤系统);(四)应简化生产系统,优化生产布局,实现合理集中生产,以一个开采水平保证矿井设计生产能力,采煤工作面不得超过2个,条件适宜时应采用一矿一区一面;(五)应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提高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程度,防止低水平煤矿重复建设。

第五条项目建设单位办理初步设计审批手续,应提供具有真实性、合法性的以下材料:(一)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见附件1);(二)煤矿建设项目核准批复文件;(三)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批复文件;(四)采矿许可证;(五)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本说明书、概算书、主要机电设备和器材清册、图纸、附件等。

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初步设计申请材料由所在市(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龙煤集团)报送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煤矿建设项目管理,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三、项目立项1. 项目立项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产业政策和城乡规划,并经过相关政府部门批准。

2. 项目立项应当明确建设规模、投资额、建设周期、生产规模等基本情况,以及项目建设的技术方案、环保方案和安全预案。

3. 项目立项应当规范地落实本单位的职责,并经本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审批。

四、项目规划1. 项目规划应当以科学的思路和方法,充分考虑资源的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和社会效益。

2. 项目规划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专业的规划编制。

3. 项目规划应当明确项目的定位、发展目标、规划条件、改造方式等内容,并经主管部门审批。

五、项目设计1. 项目设计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由专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2. 项目设计应当依据项目规划和技术方案进行设计,保证设计目标的实现和工程质量。

3. 项目设计应当根据勘察、勘探和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设计方案,并经专业审核机构审定。

六、项目施工1. 项目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施工许可和施工资质,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 项目施工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范和施工规程进行,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质量。

3. 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建立科学的施工管理制度和监控机制,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七、项目监理1. 项目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监理资质,对项目的施工过程和质量进行监管。

2. 项目监理应当以监督、检查、指导、协调为主要职责,保证项目的合法合规、质量合格。

3. 项目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监理管理制度和监控机制,保证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八、安全生产管理1. 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制定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预案,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2. 项目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和处理,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煤矿项目管理方案

煤矿项目管理方案
(4)技术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5)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监督安全措施落实;
(6)质量员:负责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7)材料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材料供应和管理;
(8)设备管理员:负责施工现场设备的使用、维修和保养。
3. 岗位职责
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制定详细的岗位职责,确保各岗位人员各司其职,协同推进项目进展。
(4)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5)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6)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3. 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
(1)制定环境保护措施,降低施工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定期清理垃圾、废料;
(4)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5)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五、文明环保施工与风险应急管理
为确保煤矿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文明环保和有效应对各类风险,以下为文明环保施工与风险应急管理的相关措施。
1. 文明环保施工
(1)施工现场管理:实行施工现场封闭管理,设置围挡、冲洗设施,防止扬尘污染;合理规划施工场地,确保施工通道畅通;
(1)风险评估:开展项目风险评估,识别潜在风险因素,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2)应急预案:针对重大风险源,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人员;
(3)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4)监测预警:建立监测预警系统,对施工现场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5)应急资源保障:配置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煤矿基本建设管理规定.doc

煤矿基本建设管理规定.doc

煤矿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煤矿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加快工程进度和确保工程质量,提高项目建设水平,促进煤炭工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及陕西省煤炭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项目前期工作第一条煤矿基本建设项目,依上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立项。

第二条资源整合矿井,经省煤炭资源整合领导组批准后视同立项。

第三条新建、改扩建矿井地质报告,县、市煤炭工业局初审后上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资源整合矿井地质报告,建设规模在30万吨/年以上的县、市煤炭工业局初审后上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建设规模在30万吨/年及以下的矿井,县煤炭工业局初审后报市煤炭工业局审批。

第四条基本建设矿井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县、市煤炭工业局初审后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省局文件另有特别规定以省局文件为准)。

第五条项目单位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报相关部门。

第六条项目单位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规模在45万吨/年及以上的项目报省煤炭工业局初审后报省环保局批复。

规模在45万吨/年以下的报相关部门。

第七条项目单位根据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环境保护专篇。

规模在45万吨/年及以上项目县、市煤炭工业局初审后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规模在45万吨/年以下项目县煤炭工业局初审后报市煤炭工业局审批。

第八条项目单位依据批准的地质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

规模在30万吨/年以上的矿井初步设计县、市煤炭工业局初审,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规模在30万吨/年及以下的矿井初步设计县煤炭工业局初审后,报市煤炭工业局审批省煤炭工业局备案。

第九条县煤炭工业局初审上报可研、设计文件时要将矿井设计各系统能力及审查意见一同上报。

第十条资源整合矿井,依据批准的资源整合矿井地质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可研与初设合并),审批权限同第八条。

第十一条项目单位依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编制安全、消防、卫生等专篇,报有关部门审批。

煤矿企业矿建工程进度管理办法

煤矿企业矿建工程进度管理办法

土建工程进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控制集团公司各矿山土建工程进度,使工程建设全面、有序、均衡地开展,确保优质按期完成任务,根据公司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工程进度依据和职责第二条工程进度管理是指对工程项目各阶段的工作顺序及持续时间进行过程规划、实施、检查、督促协调及信息反馈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其最终目的是确保工程交付使用时按既定目标实现,其基本任务是编制进度计划并采取措施控制其执行。

第三条工程进度管理的主要依据是: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中管理部门对进度的检查及对进度的要求,工程总进度、工程季进度、工程月进度.第四条进度管理职责一、生产建设部在“服务、指导、管理”的原则下,部长负责各矿建设项目进度管理的全面工作,土建主管负责进度管理和实施工作。

总工办负责催交工程所需的图纸资料,组织施工图审查,确保工程施工图纸及时到位.二、生产建设部土建组具体负责进度管理和实施,负责向部门负责人上报总进度计划和年、季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按集团公司要求完成年度、季、月进度计划的编制,对各矿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考评.负责分析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异以及节点工程与实际完成情况的差异,组织采取补救措施,按横道图或会议纪要对施工进度进行调整。

三、财务部按生产建设部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合理安排资金计划并做好概预算工作,以便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主管领导批准审核的各矿山工程进度报表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

四、矿山生产矿长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进行控制,以尽量减少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对各工程项目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矿级单位无法协调处理时应及时报集团公司生产建设部处理。

五、矿山土建组施工员负责参加工程质量的监督和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尽可能减少因质量问题返工而延误工期。

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在安全的环境中进行。

第三章进度计划编制和审批第五条工程进度计划包括:总进度计划、年度进度计划、季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重要节点进度计划等。

煤矿基建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基建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基建项目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基建项目的管理行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保障项目进度,保护环境和安全,维护企业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基建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竣工、投运及后期运营管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煤矿基建项目是指煤矿企业进行的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

第三条煤矿基建项目应当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安全高效,资源合理利用。

第四条煤矿基建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且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五条煤矿基建项目的立项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明确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额、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工程、建设周期和效益分析等内容。

第六条项目立项阶段需进行专项论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环保评估报告、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土地和资源开发利用审批等。

第七条项目立项报告须经企业审定,审定意见为国家有关审批部门审批立项提供参考意见。

第三章项目设计第八条项目设计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设计单位,设计单位须认真负责、认真审慎、切实依法依规。

第九条项目设计文件应当经过设计审定和专家审查批准,进行初步验收,确保各项设计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和标准。

第十条项目设计文件的审批和签章程序,必须严格按照企业规定程序,经规定的程序和部门审批后,设计文件始具法律效力。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十一条项目的施工必须遵循国家及行业的施工规范,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进行,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合理、高效。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项目施工过程中须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

第十四条施工过程中应当注重与环保部门沟通配合,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操作,严格控制污染。

山煤集团煤矿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山煤集团煤矿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煤矿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1、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基本建设管理水平,规范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煤矿工程项目管理,保证质量,节约资金,有效发挥资金效能,实现集团公司总体发展战略,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条例和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发展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煤矿基本建设管理是从项目立项到竣工投产发挥效益的全过程管理,其核心是严格执行基建程序,通过计划、预算、招标程序,加强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强化建设单位责权,对工程“造价、质量、工期”进行全方位控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煤矿基本建设管理包括立项、设计、招标、合同、预算、结算与决算、施工管理、监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安全管理等方面专项管理。

3、凡列入集团公司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维简费使用项目以及安全生产费使用项目的所有煤矿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简等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条例、规定和集团公司下达的相关制度。

二、工程管理机构1、组织机构集团公司成立煤矿基本建设管理领导组,负责工程项目基本建设全过程的领导工作。

组长:杜建华马进常务副组长:宫来喜副组长:赵戌林乔春光郭永兴高成春李苏龙王雁琳王松涛杨培雄康真如武鉴学李建平张永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设在基建环保处。

办公室主任:任铁宝办公室副主任:翟雁冰张光文高翔宋增锁袁双喜办公室成员由投资管理处、企管处、纪委、审计处、财务处、会计处、法律处、计划处、生产技术处、机电装备处、基建环保处等有关人员组成。

2、管理体制集团公司煤矿基本建设管理为两级管理体制,对列入计划管理的所有工程项目实施煤矿基本建设管理。

集团公司成立煤矿基本建设管理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煤管局基建环保处,成员包括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为集团公司煤矿基本建设贯彻执行的具体职能管理部门,代表集团公司对工程的整体推进情况进行宏观管理,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控制,包括设计方案审核、项目概算控制、工程质量管理、项目推进时间计划管理等,主要根据各单位和部门的不同职责完成对口业务管理工作。

煤矿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煤矿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煤矿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维护生产秩序,确保项目安全、质量和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工程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包括前期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营管理。

第三条煤矿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

第四条煤矿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重、效率为上的原则,确保项目安全、顺利完成。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煤矿工程项目建设应建立项目管理组织,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各项任务。

第六条项目管理组织应包括项目经理、工程师、安全员、质量员等岗位,各岗位职责明确、制度完善。

第七条项目管理组织应设立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第八条项目管理组织应定期召开会议,对项目进展情况、安全质量问题等进行总结、分析,提出解决措施。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九条煤矿工程项目建设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项目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一条煤矿工程项目建设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加强工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第十二条项目安全员应及时报告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安全顺利进行。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三条煤矿工程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项目管理组织应配备专职质量员,负责现场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五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定期开展工程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项目建成后,应进行全面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达到验收标准,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章运营管理第十七条煤矿工程项目建成后,应配备专业运营团队,负责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

第十八条运营团队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生产,合理利用资源,提高产量,确保生产效益。

煤业项目管理方案

煤业项目管理方案

煤业项目管理方案1. 项目概况本项目将建立一座煤矿,生产高质量的煤炭。

该项目将包括勘探、设计、建设和运营四个阶段。

在整个项目周期中,我们需要充分利用项目管理的理念和技巧,确保项目能够按照规划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2. 项目管理框架2.1. 项目目标本项目的主要目标是建造一座能够稳定生产高质量煤炭的煤矿。

我们的目标是在规定的时间和预算内完成勘探、设计、建设和运营等各个阶段,并且保证项目能够满足所有相关法规和标准。

2.2. 项目管理流程2.2.1. 阶段一:勘探在勘探阶段,我们将完成以下任务:1.选定煤矿地点;2.进行地质勘探;3.进行资源评估和技术经济评价。

2.2.2. 阶段二:设计在设计阶段,我们将完成以下任务:1.制定矿井安全方案;2.建立矿山生产管理系统;3.制定煤炭生产流程。

2.2.3. 阶段三:建设在建设阶段,我们将完成以下任务:1.建立矿山基础设施;2.安装矿山生产设备;3.进行生产线调试和试生产。

2.2.4. 阶段四:运营在运营阶段,我们将完成以下任务:1.实现矿山正式投产;2.渐进式实现最大化生产;3.发展并维护客户关系。

2.3. 项目团队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我们将设立一个专门的项目团队。

该团队将由以下人员组成:1.项目经理;2.副项目经理;3.财务专员;4.工程师;5.生产经理;6.安全专家;7.营销专家。

3. 项目管理计划3.1. 时间计划阶段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勘探2019/052019/07设计2019/082019/11建设2020/012021/06运营2021/062023/063.2. 预算计划阶段预算勘探100 万元设计500 万元建设1000 万元运营2000 万元4. 项目风险4.1. 环境风险由于煤矿建设存在环境污染的可能性,所以我们将会在项目计划中考虑到环保风险。

我们将掌握相关法规和标准,并在煤矿建设中进行科学规划和设计,以减少环境污染的可能性。

4.2. 技术风险由于煤炭生产具有一定的技术性,所以我们需要拥有足够的技术支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煤矿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煤矿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加快工程进度和确保工程质量,提高项目建设水平,促进煤炭工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及陕西省煤炭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项目前期工作第一条煤矿基本建设项目,依上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立项。

第二条资源整合矿井,经省煤炭资源整合领导组批准后视同立项。

第三条新建、改扩建矿井地质报告,县、市煤炭工业局初审后上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资源整合矿井地质报告,建设规模在30万吨/年以上的县、市煤炭工业局初审后上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建设规模在30万吨/年及以下的矿井,县煤炭工业局初审后报市煤炭工业局审批。

第四条基本建设矿井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县、市煤炭工业局初审后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省局文件另有特别规定以省局文件为准)。

第五条项目单位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报相关部门。

第六条项目单位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规模在45万吨/年及以上的项目报省煤炭工业局初审后报省环保局批复。

规模在45万吨/年以下的报相关部门。

第七条项目单位根据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环境保护2014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临床执业医师口腔执业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专篇。

规模在45万吨/年及以上项目县、市煤炭工业局初审后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规模在45万吨/年以下项目县煤炭工业局初审后报市煤炭工业局审批。

第八条项目单位依据批准的地质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

规模在30万吨/年以上的矿井初步设计县、市煤炭工业局初审,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规模在30万吨/年及以下的矿井初步设计县煤炭工业局初审后,报市煤炭工业局审批省煤炭工业局备案。

第九条县煤炭工业局初审上报可研、设计文件时要将矿井设计各系统能力及审查意见一同上报。

第十条资源整合矿井,依据批准的资源整合矿井地质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可研与初设合并),审批权限同第八条。

第十一条项目单位依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编制安全、消防、卫生等专篇,报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项目单位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省煤炭工业局《关于煤炭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实行招投标制的通知》(晋煤办基发〔2003〕47号)文件执行,任何项目单位不得规避招标。

第十三条各施工、监理单位在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基建局备案登记后,方可参加煤炭建设项目的招投标。

经录用后在县煤炭工业局备案。

第十四条项目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县煤炭工业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会审批准。

第十五条项目单位依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设计,建设单位组织有关设计、监理、施工、质监等单位以及专业人员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以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会审,审查报告及图纸由审查人员签字。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开工前须具备以下批准文件或证件。

(1)立项批文;(2)采矿许可证;(3)批准的环评文件;(4)批准的地质报告;
(5)可研报告批文;(6)初设批文;(7)安全、环保等专篇设计批文;(8)验资证明;(9)安全施工措施及其它有关文件。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开工前,须完成以下相关手续。

1、项目单位办理征地手续。

2、“四通一平”基本完成。

3、依法进行了招标。

4、监理委托、质监注册。

5、施工图设计进行了会审,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了审查。

6、建立了项目法人负责制,组建了工程项目管理机构。

第十八条项目单位在完成了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后,逐级上报开工申请,办理开工审批卡,经批准后方可正式开工,转入基建。

开工审批权限同初步设计。

二、项目建设管理第十九条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即建设单位)。

项目法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以及其它规定,必须遵照法定建设程序,严格执行立项、可研、初设、开工、竣工验收等审批制度,全面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督制、承包合同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项目法人必须接受煤炭工业局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重点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和村民、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之间的矛盾和问题;特别要加强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工程管理的具体工
作应充分发挥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作用;正确理解和处理投资和工期的关系,以实现建设项目的最大投资效益。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必须依法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合理安排作业程序,在批准的工期内完成工程建设。

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内容和设备选择,严禁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主运输、主提升和回采工作面的设备选型或建设能力。

第二十二条在施工过程中因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技术上外力无法抗拒以及产业政策调整等原因,确需调整设计的,建设单位申请,县煤炭工业局现场核查,确认合理后,由原设计单位编制变更设计方案,县煤炭工业局初审后,按规定报市、省煤炭煤炭工业局审批。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在批准工期内完成工程的,要重新核实工期,提出申请,视同变更设计对待。

第二十四条施工图设计要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

施工图设计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涉及审查主要内容的修改时,必须重新报请审查后再批准实施。

第二十五条凡应当审查而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设计一律不得交付施工。

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要以标准化矿井建设为起点,竣工后要达到标准化矿井二级以上标准。

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要做好各类原始资料、图纸的收集、整理,做好建档工作。

每月2日前向县煤炭工业局报送主要工程进度和工程投资完成情况表。

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要强化安全意识,建立安全施工责任制,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作业措施,加强职工安全素质教育,强化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要加强现场管理,文明施工,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做好消防工作。

第三十条监理单位要认真负责承担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发现擅自变更设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