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知识产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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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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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有性 、
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权利,他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 特点。 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占有,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得到严格的保 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 产品;(主要是指仿制、假冒或剽窃)。 对同一项知识产权,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 存。
知识产权法
3、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 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 第一,权利的对象或标的不同。 第一,权利的对象或标的不同。 物权的对象是动产和不动产以及其他实在存在的物理上的“ 物权的对象是动产和不动产以及其他实在存在的物理上的 “物”。 知识产权的对象则是不含物质实体的思想或情感的表现形式是客观 存在,却是非物理的虚拟的“ 存在,却是非物理的虚拟的“物”。 第二,物权与知识产权虽然同为绝对权利,但是在独占性、 第二,物权与知识产权虽然同为绝对权利,但是在独占性 、专有性 和排他性上,知识产权显然要弱于物权,物权人对物的占有、使用、 和排他性上,知识产权显然要弱于物权,物权人对物的占有、使用 、 收益和处分,只要不侵害他人的利益, 收益和处分,只要不侵害他人的利益,不危及社会公众和国家的利 不违反公认的社会公序良俗, 益 ,不违反公认的社会公序良俗, 其为这些行为的权利是绝对的和 排他的。 排他的。 但是知识产权人,对其智力成果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行为, 但是知识产权人,对其智力成果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行为, 除了要考虑和遵循与物权人行使物权的相同约束条件之外, 除了要考虑和遵循与物权人行使物权的相同约束条件之外,法律还 明确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的限制制度。 明确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的限制制度。
(二)知识产权的范围: 知识产权的范围在《世界知 知识产权的范围在《 识产权组织公约》 识产权组织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对知识产权范围的界定最有代表性:

知识产权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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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知识产权保护法本章结构第一节知识产权保护法概论❖个人或组织对其在科学、技术与文学、艺术等领域里创造的精神财富,即对其智力创造性活动成果所享有的一种专有权。

第一节知识产权保护法概论❖根据《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第8款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以下八项权利: (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与广播的权利;(3)关于人们努力在一切活动领域中的发明的权利;(4)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5)关于工业品式样的权利;(6)关于商标、服务商标、厂商名称与标记的权利;(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8)关于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

第一节知识产权保护法概论第二节商标法特点:1、客体的无形性2、合法性、专有、地域和时间»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用以识别其所生产或出售的商品的一种标志。

第二节商标法»作为产品识别的标志»作为宣传广告的标志»作为产品来源的标志第二节商标法❖案例1:“花果山”市出产的鸭梨营养丰富,口感独特,远近闻名,当地有关单位对其采取的下列保护措施,是否合法?❖将鸭梨的形状申请为立体商标,使用于鸭梨上❖将“香梨”申请注册为文字商标,使用于鸭梨上第二节商标法▪商标使用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定程序、原则和程序,向商标管理机关注册申请,经商标管理机关审查核准,在商标注册簿登记,并发经商标注册证,予以公告,授予申请人以商标专用权的法律制度。

第二节商标法▪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申请在先原则申请在先;禁止恶意抢注▪优先权原则第一次注册的商标,在巴黎公约成员国内享有6个月的优先权。

●在注册办法上,采取自愿注册原则●对于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第二节商标法❖案例2:甲于1999年3月1日开始使用“建华”牌商标,乙于同年4月1日开始使用相同商标。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引言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已成为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知识产权法是规范和保护创造性智力成果的法律规范总称,它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

本文旨在概述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理与实践应用,以增强公众对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认识和尊重。

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1. 法定主义原则知识产权的产生必须依法进行,其内容和行使亦须符合法律规定。

任何个人或组织不能自行创设知识产权类型。

2. 平等保护原则法律对国内外知识产权权利人给予平等的保护,确保所有权利人在法律面前享有同等的地位和权利。

3. 公平原则在知识产权的授予、使用及转让过程中,应保证各方权益的平衡,避免权力滥用和不公平竞争行为。

4. 诚信原则知识产权的申请、使用和维权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禁止欺诈和不正当竞争。

主要知识产权类型著作权著作权保护的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如小说、音乐、软件等。

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无需登记。

专利权专利权保护的是发明创造,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权需通过申请并经审查合格后才能获得。

商标权商标权涉及商品和服务的标志,用以区分不同生产者或服务提供者的同类商品或服务。

商标需要注册后才能获得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实施行政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等行政机关负责知识产权的确权、管理和监督工作,处理侵权纠纷。

司法保护法院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知识产权争议,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自我保护权利人可通过技术措施、合同约束等方式,主动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被侵犯。

结语知识产权法不仅保障了创作者和发明者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社会文化和科技的进步。

公众应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尊重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知识产权环境。

---本文为普及性介绍,如需深入了解知识产权法相关内容,请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查阅相关法律法规。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指调整因知识产品创造、使用、保护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它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旨在保护创作者的权益,促进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一、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1. 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要求对知识产权给予充分的尊重和保护,确保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2. 公平合理使用:知识产权法鼓励在不损害创作者权益的前提下,公平、合理地使用他人的知识产品,以促进知识的交流和传播。

3. 鼓励创新和创造:知识产权法通过保护创作者的权益,激发人们进行创新和创造的积极性,推动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

4. 保护公共利益:知识产权法在保护个人权益的同时,也要考虑到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避免过度保护导致知识垄断和阻碍社会发展。

二、知识产权法的主要类型1. 著作权法:著作权法主要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作品,如小说、诗歌、音乐、电影等。

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不得擅自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行为。

2. 专利法:专利法保护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法规定了专利申请、审查、授权、实施和保护的程序和条件,以及对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的法律责任。

3. 商标法:商标法保护商品和服务的标志,如企业名称、商品名称、服务标志等。

商标法规定了商标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的程序和条件,以及对侵犯商标权的行为的法律责任。

4. 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针对商业秘密、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商业标识的保护。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了商业秘密的定义、保护范围和侵权责任等内容。

三、知识产权法的发展趋势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推进,知识产权法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和机遇。

一方面,知识产权法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以适应新技术和新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法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跨国知识产权侵权等问题。

第八章 知识产权法

第八章      知识产权法

问题是,“地铁瀑布”照片是否受著作权
法保护的客体?关于“地铁瀑布”照片的 属性存在三种不同见解:第一,将该照片 当作实景照片,是可版权客体,应当依法 自动产生著作权,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 未经著作权人杨某许可擅自刊载,侵犯了 杨某的著作权。[2]第二,将该照片当作时 事新闻,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任 何报刊媒体都可以自由使用,不必经照片 拍摄者许可,也不必向其支付报酬,不构 成侵权;[3]第三,该实景照片虽然属于时 事新闻,是著作权法明确规定的不可版权 客体,但报刊媒体刊发时应当注明出处以
1995年9月2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宣判吴冠中胜诉。庭上,吴冠中的律师 向法院提供了公安部关于伪作落款署名不是 吴冠中亲笔所写的鉴定书,这份刑事科学技 术鉴定书的出具日期是1994年6月5日。对方 则出示了证明此画确为吴冠中所作的专家鉴 定书,令人发笑的是,“专家”无一例外竟 然都是上海朵云轩自己的职工。更令人忍俊 不禁的是,这些专家在应对原告方律师的例 行询问过程中,不仅对他们所鉴定过的吴冠 中绘画风格一无所知,甚至连专业书画鉴定 的基本常识都不具备。
(四)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第十四条
汇编 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 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 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 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 原作品的著作权。 (五)视听作品的著作权:第十五条 电影 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 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 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 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 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 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
又称属地原则,指按照一个国家或地区法律产生的知识 产权,只在该权利产生的区域有效,在该国家或地区以外 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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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知识产权的性质及在民法中的地位
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对于知识产权的性质,各国 主要有下列观点: (一)无形财产权说
此理论依据自然法学说建立,认为知识产权是一种财产 权,因此根据“天赋人权”的思想,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二)智慧财产权说
各国专利局对申请的行政监督大体上可以分为 两种:登记制与审查制。
专利权有一定的有效期间。最通用的办法为规 定自申请之日起多少年之后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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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利权的保护
(一)保护范围的确定 专利的权利要求是确定专利保护范围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但是在确
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各国有不同的解释原则。 1.周边限定原则。 2.中心限定原则。
专利侵权的救济各国基本一致,即为申请禁令、损害赔偿、交出利 润、交出或销毁侵犯专利权的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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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商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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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标法概述
商标是用来区别某一特定的制造商或商人的货物与其 他制造商或商人的货物的标记和符号。
在美国、英联邦国家和地区以及某些大陆法系国家, 商标法是不公平竞争法的一部分。而在绝大多数大陆法系 国家,保护商标、对付他人未经授权使用商标的办法是遵 照法律规定申请商标注册。
对新的技术产生的权利的保护上面,大陆法系通过司 法解释完成对新的权利的保护,而英美法系则通过扩大权 利保护的目录完成,即直接通过立法完成。
表现在具体立法上,大陆法系的每一次立法可以保持 很长的时间,因为通过法律解释足以实现对新权利的保护。 而英美法系的立法对于新技术的挑战,更多的通过修订法 律或新的立法实现。
是指该权利是由创造性思维活动所产生的权利。 (三)顾客权利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六条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七条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

知识产权法全文版

知识产权法全文版

知识产权法全文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维护公共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知识产权是指依法享有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发明权、秘密技术及其他技术秘密、植物新品种权等权利。

第三条国家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和支持创造、开发、应用科技和其他知识、促进科技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

第四条国家采取法律、行政和经济等措施,促进发明创造和科技进步。

国家鼓励创新型企业的发展。

第五条弘扬创造精神,倡导创造文化,推动全社会关注、尊重知识,培养创新人才,为知识创造、传播、利用和保护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六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其他有关权力机关登记申请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取得保护。

第七条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转让,应当遵循自愿、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专利第八条专利是指对新的技术、新的产品或者对现有技术、产品的改进,以及对新的应用的创造性的技术方案的保护。

第九条发明是指在技术领域中,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作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第十条实用新型是指在现有技术基础上,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组合作出的,对于实用有新的技术方案。

第十一条外观设计是指产品外形、图案或者其结合所形成的富有美感和富有美术审美特征的新设计。

第十二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可以分别申请专利。

第十三条发明具有创造性和实用性、实用新型具有实用性、外观设计具有审美价值,可以依法授予专利权。

第十四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申请,应当符合国家的技术政策,不得有违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第十五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权在申请日享有保护。

第十六条专利权人对专利享有:制作、使用、许诺销售出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的权利。

第十七条专利申请人对申请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权利获得之日起6个月内向其他国家申请专利,并在1年内向该国申请进入国际阶段的专利合作条约。

……(依次书写知识产权法条文)第十六章附则第七十一条本法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含考研真题)(第八章 著作权限制)【圣才出品】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含考研真题)(第八章 著作权限制)【圣才出品】

第八章 著作权限制8.1 复习笔记【知识框架】【重点难点归纳】一、合理使用1.概念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

2.合理使用的情形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在这里作为合理使用主体的“个人”可以扩充解释为“家庭”,超出家庭范围的使用即合理使用的概念和情形 法定许可概述 关于报刊转载的法定许可 法定许可 关于录音制品制作的法定许可 关于播放作品的法定许可 法定许可使用的种类 关于播放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 关于编写出版教科书的法定许可 关于制作课件的法定许可 强制许可的含义 功能 强制许可 强制许可与合理使用的区别 强制许可与法定许可的区别 著作权限制属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符合这一情况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引用的作品必须是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②引用的目的仅限于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③不得损害被引用作品著作权人的利益;④所引用的部分不能构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符合这一情况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必须符合报道时事新闻的目的;②不允许为制作广播电视节目而大量使用他人的作品;③不允许将他人作品无休止地在新闻节目中播放等规避法律的行为。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是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第8章 著作权限制 《知识产权法》PPT课件

第8章  著作权限制  《知识产权法》PPT课件
适用法定许可使用时,若权利人声明不许使用 的则不得使用,而合理使用无此条件的限制
8.3强制许可
强制许可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由著作权主管机关根据情况,将 对已发表作品进行特殊使用的权利授予申请获得此项权利的使用人的制 度
强制许可使用制度采用之初,仅适用于对音乐作品录制唱片之情形,即 唱片制作人经主管部门的批准,以支付使用费为对价,得以录制他人的 音乐作品而该著作权人不得拒绝,以后才渐次延及其他领域
将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 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 版发行
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将任何一种文字改 成盲文,都是一种翻译行为
8.2法定许可
法定许可使用,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以 特定的方式使用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 权人的许可,但应向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并 尊重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的制度
美国《版权法》第107条规定了判断某一行为 是否构成合理使用的四条标准
使用的目的和性质,包括这种使用是具有商业性质 或者是为了非营利的教育目的
版权作品的性质 同整个版权作品相比所使用的部分的数量和内容的
实质性 这种使用对有著作权作品的潜在市场或价值所产生
的影响。这一标准对其他国家的合理使用立法产生 了相当大的影响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 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必征得权利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 定向其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 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为实施9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 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 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 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按照规定 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 人依照本法所享有的其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全文标准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全文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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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本法旨在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和发展。

* 第二条国家保护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享有这些权益,自然人也可以依法享有这
些权益。

* 第三条国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创造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章著作权
* 第四条著作权是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

* 第五条著作权受法律保护,包括对作品的署名权、发表权、
修改权、保护本人作品完整权、使用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 ...
第三章专利权
* ...
第四章商标权
* ...
第五章商业秘密权
* ...
第六章法律责任
* ...
第七章附则
* ...
以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的全文标准版。

该法旨在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和发展。

法律保护的范围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权。

此法规定了各项权利的保护内容和法律责任。

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注意:以上全文内容可供参考,请国家相关部门出具正式有效的法律文本。

*。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文化繁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开发、运用和保护活动。

第二章:专利法第一节:专利申请第二节:专利权第三节:保护范围及划分第四节:专利权的取得、变更和终止第五节:专利申请的审查第六节:专利的复审和无效宣告第七节:专利的运用和保护第三章:商标法第一节:商标的保护第二节:商标的申请和注册第三节:商标的使用和许可第四节:商标的异议和无效第五节:商标的转让和变更第六节:商标的使用期限和续展第七节:商标的限制和禁止第八节:商标的侵权和损害赔偿第四章:著作权法第一节:著作权的保护对象和范围第二节:著作权的取得第三节:著作权的制度第四节:著作权的限制第五节:著作权的维护第六节:邻接权和合同管理第五章: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一节:计算机软件的保护原则第二节:计算机软件保护的范围和方法第三节: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行为的处理第四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处理程序第五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损害责任的承担第六章: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一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原则第二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范围和特定规定第三节: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行为的处理第四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纠纷的处理程序第五节: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之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第七章: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一节:植物新品种保护原则第二节:植物新品种保护范围和方法第三节: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核准、登记和变更第四节: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权利及设施第五节:植物新品种保护的限制与禁止第六节:植物新品种保护纠纷的解决第八章:秘密技术保护条例第一节:秘密技术的保护原则和范围第二节:秘密技术的获得、传播和保护第三节:秘密技术的法律责任第九章: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节:反不正当竞争的一般规定第二节:反不正当竞争的禁止行为第三节: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责任第十章:临床试验管理法第一节:临床试验的一般规定第二节:临床试验的程序和要求第三节:临床试验的备案和监督第四节:临床试验的法律责任第十一章:网络安全法第一节: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原则第二节:网络安全的保护措施第三节:网络安全的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二章:海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暂行规定第十三章:涉外法律适用的若干规定第十四章: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的若干规定第十五章:知识产权代理的若干规定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 知识产权:指人们在进行科学、技术、文化创造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权益。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第三章专利的申请第四章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第五章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第六章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第七章专利权的保护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七条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第八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第八章知识产权法教学电子课件

第八章知识产权法教学电子课件
第八章知识产权法教学电子 课件
contents
目录
• 知识产权法概述 • 著作权法律制度 • 专利权法律制度 • 商标权法律制度 • 其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01 知识产权法概述
知识产权的定义与特点
01
02
03
04
定义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创 造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专有性
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
专利权的内容
独占实施权: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享有独占实施的权利,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实施其专 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 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
植物新品种权的取得 需向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机构申请,经审查批准 后授予品种权。
3
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 保护育种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植物新品种的培育 和推广。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法律制度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定义
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享有的专有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取得
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登记,经审查批准后授予专有权。
商标权的客体与主体
商标权的客体
商标权的客体是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商标权的主体
商标权的主体是商标注册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商标权的内容与限制
商标权的内容
商标权的内容包括商标专用权、商标转让权和商标许可使 用权。
商标权的限制
商标权的行使受到一定限制,如合理使用、先用权等。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保护
保护布图设计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的繁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依法保护发明家、创作者、发现者等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知识产权,是指法律规定的对下列客体的专有权:(一)对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等客体的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地理标志专用权等权利;(二)对培育的新品种、畜禽种属的育种权;(三)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权;(四)对植物新品种和农作物品种保护的权利。

第三条本法所称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是指国务院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部门。

第四条国家鼓励科学研究、技术创造、文化创作和推广应用;鼓励企业和个人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投入;扶持和鼓励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机构,提供知识产权咨询、评估、转让、许可、侵权纠纷解决等服务。

第二章对作品的保护第五条作品是指以文字、口述、音乐、戏剧、舞蹈、绘画、雕塑、摄影、电影、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表现方式,表达创造性思想的智力成果。

第六条作品无论是否发表,不受审批、登记或其他类似程序的限制,依法享有著作权。

第七条作者享有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及其他与作品有关的权利。

作者可以放弃部分或全部这些权利。

第八条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作品的著作权有效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后五十年,战争期间、自然灾害等下无法计算的原因暂停计算。

作品是合作创作的,著作权有效期为最后一位作者生前及其死后五十年。

第九条依法享有著作权的法人或者组织作品,著作权有效期为五十年;战争期间、自然灾害等下无法计算的原因暂停计算。

第十条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作品的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死后五十年仍然有效。

第三章对发明的保护第十一条发明是指能够解决技术问题并具有实用性的新的技术方案。

第十二条发明创造者在申请专利前,无论是否公开发明内容,均享有发明权。

第十三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新颖性:在申请日前,该发明在全世界范围内没有被他人提出并公开;(二)创造性:与现有技术有显著差异,并能够产生可观察的技术效果;(三)实用性:能够被制造或者使用,并能够产生实际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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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 一、商标法概述
❖ (一)商标的概念
❖ 商标是区别不同企业商品或服务项目专用 的标记,通常由具有显著特征的文字、图 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及其组 合构成。
❖ (二)商标的分类 ❖ 1.按构成要素分类
❖ 可将商标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数字 商标、三维商标以及组合商标。
❖ 2.按用途分类 ❖ 可将商标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第八章:知识产权法
主讲:吉文丽
本章纲要
❖ 知识产权法概述 ❖ 商标法 ❖ 专利法 ❖ 著作权法
第一节 知识产权法概述
❖ 20世纪80年代,ABC文具制造厂生产的“英雄—100型” 钢笔,深受日本用户的喜爱,在日本市场上非常畅销。 然而,事隔不久,突然接到日本政府有关部门的通知, 告知:ABC厂生产的“英雄—100型”铅笔的商标,侵 犯了日本一家公司的商标权,要求我国立即将出口的铅 笔撤回。ABC厂领导十分纳闷:“英雄—100型”钢笔 商标是我们5年前在我国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专用权是我 们,为什么会变成侵犯他人的商标权?试分析:
❖ 商标权的客体是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 的商标,即注册商标。未注册的商标不受 商标法保护,但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受到特 殊的保护。
❖ 三、商标注册
❖ (一)商标注册的原则
❖ 1.一种商品一件商标的原则
❖ 甲公司3年前获准在其生产的水泥上使用 “屯河牌”注册商标。2003年5月10日, 同市的乙化肥厂向省商标局申请在其生产 的化肥上使用“屯河牌”商标。商标局发 出公告后,甲认为该商标与自己的注册商 标相同提出异议,试分析异议成立否?为 什么?
❖ 狭义的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商标权、专利 权、著作权三个部分,其中,专利权与商 标权又称为工业产权。
❖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
❖ 1.无形性
❖ 2.法定性
❖ 3.专有性
❖ 4.时间性
❖ 【思考8-1】甲和乙先后发明了同一种保暖 型外墙用建筑材料,并在同一天分别向专 利管理机关申请专利,专利管理机关应分 别授予他们专利权。请分析这种观点正确 吗?
第二节 商 标 法
❖ 案情导入: ❖ 甲、乙两厂均为日用化妆品厂,1992年7月12日,
就其生产的香皂和洗涤用肥皂,分别申请洁丽和 洁力注册商标。甲第一次使用时间为90年7月, 乙第一次使用时间为89年5月。试分析: ❖ (1)两厂能否同时获得洁丽、洁力商标?为什 么? ❖ (2)商标注册的条件及原则是什么?如何进行 商标注册? ❖ (3)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如何保护注册商标 专用权?
❖ 3.按作
商标和联合商标。
❖ 4.按知名度分类 ❖ 可将商标分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
商标。
❖ 二、商标权
❖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商标所享 有的专有使用权。商标权的取得实行的是 注册原则,即商标所有人只有依法将自己 的商标注册后,才能取得商标权。
❖ 二、知识产权法的概念
❖ 知识产权法是指调整在创造、利用智力成 果和商业标记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权利义 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我国没有专门针对知识产权制定统一的法 律,而是在《民法通则》规定的总的指导 原则下,根据知识产权的不同类型制定了 不同的单项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如《著 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共同构成了我国知 识产权的法律体系。
❖ 4.优先权原则
❖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 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 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的,则以其在国外第一次申请商标注册的 时间作为在中国的申请日,可享有优先权。
❖ A市甲眼镜厂使用“OIS”牌商标,于2004 年5月18日申请注册,B市乙眼镜厂也使用 该商标,于2004年4月27日申请注册,日 本丙工厂已于2003年12月23日在本国申请 并获准商标注册,于2004年5月20日向中
❖ 2.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
❖ 一般情况下,由商标使用人自行决定是否 注册。但对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有例外规 定,即实行强制注册原则。
❖ 根据我国商标法,下列商品中必须使用注 册商标的有( )。
❖ A.核磁共振治疗仪 B.墙壁涂料 C.无糖饮料 D.烟丝制品
❖ 3.申请在先原则
❖ 甲电机厂生产的电风扇,使用“信鸽”牌 商标,商标没有注册。2005年4月该地另 一电机厂(简称乙电机厂)成立,主要生 产电风扇,也拟使用“信鸽”牌商标,并 于2005年5月10日向商标局递交了商标注 册申请书。甲电机厂得知这一消息后,便 匆忙办理商标注册的申请手续,与同年5月 25日也向商标局递交了商标注册申请书。 (1)谁能获准商标注册?(2)若甲、乙 同日申请,如何处理?
国申请商标注册,并提出书面优先权声明 和相关文件。问该“OIS”商标权归谁?为 什么?
❖ (二)商标注册的条件 ❖ 1.显著性 ❖ 2.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 ❖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
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 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 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 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 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受权的除外; ❖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 近似的;
❖ (1)ABC厂是否侵犯了日本厂商的商标权?商标权有 什么特点?
❖ (2)什么是知识权?知识产权有什么特点?、商标权三 个部分。
❖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与特征
❖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 由于我国于1980年6月加入了世界知识产 权组织,因此,理论上普遍认为,我国认 可该组织确定的知识产权范围。同时,我 国也于2001年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这也 表明,我国也认可WTO规则对知识产权范 围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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