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8版)课程标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8年版)课程标准一、课程简介与课程性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8年版)课(简称《基础》课)是一门以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为依托的崭新课程,是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改革的要求,由原来的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两门课程整合而成的一门新课。
是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基础课,也是是教育部规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必修的课程,是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核心课程。
二、课程教学目标本课程的基本内容和课程教学的主要目标是: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从当代大学生面临和关心的实际问题出发,对大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是提高大学生修养和素质、落实高校德育目标不可或缺的必修课程,是大学生确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的主要渠道,进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引导大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高尚的理想情操,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本课程既具有较强的理论性、系统的知识性,又具有突出的实践性和教育性,更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和思想性,在当今高职人才培养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学科地位置。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承担着做人做事的基本素质,如理想信念、创新精神、敬业精神、人格品质、心理素质、法律素质等培养的任务,在课程体系中起主导地位。
从课程的地位和作用来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建设,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职业素质的养成,对实现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和终身发展都具有重大价值和意义。
三、课程适用的专业与年级本课程适用于全校大一年级学生。
四、课程的学时和学分本课程为3学分,每周4学时,共54学时,其中理论教学36学时,实践教学18学时。
开设一学期。
五、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联系本课程为全校学生必修的公共基础课。
六、教学方法1、课堂教学。
2、课外自学。
3、课堂讨论。
4、课外作业。
5、实践活动。
6、期末考查。
七、教学重点与难点绪论1、我们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2、时代新人要以民族复兴为己任学习要求: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大学生活的特点,适应人生的新阶段,珍惜历史机遇,胸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肩负接续奋斗的光荣使命,坚定理想,增强本领,勇于担当,提升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立志为新时代贡献青春力量。
《思修与法基》课程标准

《思修与法基》课程标准《思修与法基》课程标准课程编码:090349课程性质:公共课学分:3.0计划学时:48(理论课学时数:32,实践课时数:16)适用专业:全院高职各专业1.前言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创新课程体系和改革教学内容,结合我院教学教改要求,促进各专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如下课程标准。
1.1课程定位《思修与法基》(全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2005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05方案)确定的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之一。
根据学院《关于制定2015级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试行)》的规定,将本课程设定为高职各专业的公共课。
课程设置的目的:帮助学生解决面对大学新生活而出现的思想困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养,为实现学院各专业培养具有较强社会适应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服务。
课程在专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思修与法基》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对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提高,职业素养的养成和高职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起着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支持的作用。
本课程开设在第一学期,后续课程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以下简称“概论”)和《形势与政策》。
《思修与法基》培养大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法律素质和职业素养;《概论》课培养大学生能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形势与政策》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国内外形势。
三门课共同构成了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它们分工不同,但又相互衔接和配合,共同完成高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课程代码: 0117001课程名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类型: 公共课适用专业:普通高职各专业总学时:48 讲课学时:32 社会实践学时:16学分:3先修课程:第一部分课程概述一、课程性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基础必修课程。
它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为主线,以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为主要目的,以增强大学生进行修养的自觉性为着力点,为更好地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及能力适应社会生活、自我发展及幸福人生奠定深厚的基石。
二、课程定位在遵循中宣传部、教育部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有关精神的前提下,根据高职教育的特点,课程以面向社会的职业人、社会人的培养以及高职各专业学生所应共同具备的职业能力与素质要求为目标,确立以知识、能力、素质为一体的、以“基本理论传授与职业素质培养相结合、基本理论传授与职业人生指导相结合、基本理论传授与实践体验参与相结合”为基本理念,指导课程改革和建设,促使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从传统的学科型向职业型转变,逐步实现理论传授、能力培养、素质养成的一体化。
三、课程设计思路1.课堂教学:遵循“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辅以现代教育技术,形成发挥学生的主体性的立体教学模式。
课程教学中体现“三贴近”原则,使教学内容、方式、选材进一步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使用专题教学、案例教学、实践教学、网络教学和多媒体教学等多种教学模式。
在具体教学环节中,教师们更加注重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吸引学生,通过案例分析、小组讨论、辩论、演讲、社会调查、模拟法庭等多种方法形式,彻底改变传统的灌输,借鉴使用西方德育的渗透和价值澄清理论,遵循认识规律,启发学生思考,有助于学生内化为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心理素质。
41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1课程定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学院各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必修课程,是培养高职学生“职业道德与法律基本素质”的主干课程,也是学院培养学生职业核心能力的课程之一。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把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科学的理想信念落实到职业岗位中去,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职业精神和法律观念,使学生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和法律素质,增强诚实守信品质、敬业精神、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创新精神。
同时为学生学会适应社会、学会交流沟通和团队协作及可持续发展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使之成为思想政治素质合格、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技能型人才,以适应未来工作岗位的需要。
通过本课程学习,要求学生参加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职业道德与法律基本素质”认证考核,获取相应的证书。
2课程目标根据课程的学习任务和职业能力要求,本课程的教学目标为:(1)知识目标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弘扬爱国主义与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了解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熟悉职业道德精神和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及要求,了解我国基本法律规范与法律程序。
(2)能力目标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和爱国主义情感,提高分辨、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能力;增强诚信、敬业、奉献的职业精神和责任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武器自我保护的能力,提高依据法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素质目标激发大学生的爱国热情、确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观念;学会适应社会,学会自我心理调节,学会交流沟通,学会与人合作,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具备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素质。
3教学组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具有鲜明的特色,在具体的教学组织中要体现学习内容的综合性,学习过程的技能性和教学方法的灵活性相结合的特点。
根据学习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为使学生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本课程设计了7个学习项目,在项目的教学实施中,进一步分解成20个学习型工作任务。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第一部分前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9)实施方案,于2006年实施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新的课程。
一、背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根据“05”方按,将“98”方案中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程有机地融为一体,成为一门以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为依托的崭新课程,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在完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和学科建设方面所采取的一项新举措,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重大而又深远的意义。
二、课程性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普通高校开设的“两课”之一,是高职大学生的必修课程。
是高等职业院校进行素质教育的核心课程。
是为各专业实现其人才培养目标,达到未来工作岗位素质要求而起到支撑作用、在整个课程体ZYB-B型可调式渣油泵系中不可替代的重要课程。
做为对大学生系统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
本门课程以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为主线,综合运用法律及其相关科学知识,依据高职生成长的基本规律,在教育引导学生加强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和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学生爱岗、敬业、诚信等职业道德素质ZYB系列渣油泵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基本理念本课程的基本理念主要突出高职教育教学特点,按照高职学院确定的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以及课程设置要求,依据“必须”“够用”的原则,把工学结合的思想贯穿在课程的教学过程当中。
借鉴专业课模块化教学经验,打破传统的以课堂教学为中心,以专职教师为中心,以理论教学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把理论教学、自学和社会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树立了“重点讲授,自学辅助,德技互溶,强化实践”的教学理念。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程标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课程代码:59020103课程性质:必修课课程类别:B类(一)课程定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高职学生的公共必修课课,是对大学生系统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是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核心课程。
旨在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职业素质与法律素质,为高职学生成长成才和终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课程总体目标是从学生的专业、行业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要求出发,旨在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职业素质与法律素质;着重培养学生具有明确的职业理想、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的职业价值观和较完善的职业法律素质,为高职学生成长成才和终生发展积淀人文素质和思想观念。
(二)课程目标1.基本任务本课程以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为主要内容,从培养面向生产、经营、管理一线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具体要求出发,结合专业教育,着重帮助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职业素质与法律素质,使大学生具有明确的职业理想、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态度,较完善的职业法律素质,为高职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以及学生的终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基本目标(1)能力目标:1)能用正确的学习方法进行大学阶段的学习;2)能用人际交往的原则和艺术正确处理人际关系,更好地融入集体。
3)能用正确的恋爱观、爱情观指导大学阶段的恋爱实践。
4)能用心理健康标准判断和分析自己与他人的心理状态,用心理调适方法调节自己的心态。
5)能用正确的是非观和良好的道德标准判断、约束自己和他人的言行;6)能用基本职业道德规范提炼本专业岗位的职业道德规范,做好在校期间的训练和准备;7)能用正确的人生观指导和设计自己的人生,并做好三年大学规划,努力实践;8)通过对热点法律问题的讨论,初步具备以案说法的分析能力和评判能力;9)通过观摩或参与模拟法庭,能基本了解司法程序。
(2)知识目标1)认识大学生活特点,明确高职学生成才目标。
2)了解理想信念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领会实现理想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曲折性,使学生懂得勇于实践和艰苦奋斗是实现理想的根本途径3)了解爱国主义的基本要求,认清弘扬爱国主义的必要性,掌握新时期爱国主义的主要内容,懂得如何做一个真正的爱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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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一、课程简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9)实施方案,于2006年实施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新的课程。
是一门以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为依托的崭新课程,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在完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和学科建设方面所采取的一项新举措,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重大而又深远的意义。
二、课程性质与定位课程性质:公共必修课。
课程定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为人文素养课程。
本课程是普通高校开设的思想政治课之一,是高职大学生的必修课程,是高等职业院校进行素质教育的核心课程。
是为各专业实现其人才培养目标,达到未来工作岗位素质要求而起到支撑作用、在整个课程体系中不可替代的重要课程。
做为对大学生系统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
本门课程以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为主线,综合运用法律及其相关科学知识,依据高职生成长的基本规律,在教育引导学生加强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和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学生爱岗、敬业、诚信等职业道德素质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课程设计思路依据中宣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办学理念与目标,结合本课程严谨理论性、鲜明实践性、具体针对性的特点,按照时代对高职学生应具备的道德和法律素质的要求,着眼于学生职业素质和能力的提高,配合专业教育,服务学生未来的人生发展。
(一)把教材体系转化为教学体系——以教材为纲又体现高职教育特色:以教材为纲,就是不失全国通用教材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所谓体现高职特色,就是针对高职的培养目标、教学规律和学生的特点对教材进行优化组合和拓展。
教材为纲和高职特色相结合,是通过以“必须”、“够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为原则选择和扩充教学内容。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课程代码:B0000011课程类别:公共基础课程授课学院:药品与环境工程学院学分学时:48学时一、课程定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马克思主义工程建设一个重要课程,经国家教育部、宣传部审定的,根据教育部、中宣部的“关于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关精神,指定从2006年秋季开始在全国高校统一使用的一门重要基础课程,具有极强的科学性、权威性、严肃性,该课程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
本课程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对学生全面进行理想、道德、人生观、价值观、法制观教育,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接班人为宗旨,依据大学生成长的基本规律,教育引导大学生加强自身思想道德修养、增强法制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肩负新时代历史使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本课程标准的编写依据是根据教育部统编教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8版新教材。
该课程标准适用全院所有专业学生。
二、课程基本目标该课程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线,以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为核心来展开教学内容。
引导大学生增强“四个认识”——认识社会、认识自己、认识环境、认识职业。
树立“五大观点”——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爱情婚姻家庭观、择业创业观、法制观。
学会“五大能力”——学习生活能力、社会适应能力、人际交往能力、择业创业能力、开拓创新能力、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
提升“五大素质”——健康的心理素质、合格的政治素质、科学的思想素质、良好的道德素质和全面的个人修养素质。
最终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知识目标1、认识新时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和成才目标、责任担当。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课程名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编码:课程类型:理论开课部门:社会科学教研部适用专业及参考学时:专业名称专业方向参考学分参考学时全院所有专业所有专业方向一、前言.课程性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江苏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要求,开设的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核心课程,属于高校公共必修课。
.课程定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公共必修课,面向高职一年级学生开设。
它以珍惜和适应大学生活、开拓人生新境界为切入点,紧扣高职生成长成才中遇到的基本问题,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通过模块教学,有针对性的开展理想信念、人生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培养高职生分辨是非、善恶、美丑和加强自我修养的能力,帮助高职生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升职业核心竞争力。
前导课程:(没有的,此项可删去)后续课程:《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课程设计思路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中提出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主要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帮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围绕该课程标准中的课程目标及课程内容进行本课程的整体教学设计。
本课程整体教学设面向高职大学一年级开设。
这些学生刚刚离开中学,习惯于应试教育,缺乏社会阅历和独立生活经历。
他们刚进入大学,对大学的校园环境、学习方式方法、生活环境、人际交往等方面均需要尽快熟悉和适应。
与本科院校相比,高职学生在基础知识、学习能力、学习愿望、行为方式等方面有自身的特点,整体教学设计着眼于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公民品格的培育、职业素养的提升的,按照“一体两翼”的教学模式,通过理论教学的单元化和实践环节的项目化,使学生理论学习“坐得住、听得进、想得通”,实践活动“德法兼修、情理并重、教养同程”,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听而难笃,受而不信,学而未修”的思政课教学窘境。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开设学期:第1-2学期总学时:42(3学分)编制人:审核人:一、课程定位(一)课程性质本课程是我院各专业开设的一门公共基础课,是一门以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为依托的崭新课程,是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改革的要求,由原来的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两门课程整合而成的一门新课。
是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基础课,也是教育部规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必修的课程,是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核心课程。
(二)课程作用本课程对当代大学生的道德意识形成、发展和成熟以及三观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
学习思修有利于大学生实现从中学到大学的转折,更好地适应大学的学习,更好地完成大学期间各项任务;有利于大学生积极探讨人生的具体问题,从生活实际出发,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困惑、困难,不断提升大学生的道德素质和处理各种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利于促进大学生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
二、课程理念与设计思路(一)课程理念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领悟人生真谛,创造有价值的人生;加强自身道德建设,锻炼道德品质修养,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
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着巨大的辅助作用,能促进一个国家的文明进程。
(二)设计思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从大学生的成长过程出发,直面他们在新时代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解答他们的困惑。
课程突出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去思考问题,结合现实来理解书中观点,从而实现书本与生活的对接。
三、课程目标(一)素质目标通过对正确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的学习,引导大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高尚的理想情操,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并且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职业素质的养成,对实现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和终身发展都具有重大价值和意义。
(二)知识目标该课程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从当代大学生面临和关心的实际问题出发,对大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是提高大学生确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的主要渠道。
200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课程名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编号: 91012003课程类型:基本素质与能力领域适用专业:全校所有专业负责人:编制单位:一、课程性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思想品德课程,主要包括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课程教学的根本任务是:贯彻落实“以德治国”、“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帮助大学生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确立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念,继承和弘扬爱国主义传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人生价值观,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培育各种道德素质,提高法律素养、自觉遵纪守法,促使他们树立马克思主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培养目标1、专业能力目标:通过教学,让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
2、方法能力目标:让学生广泛参与实践教学活动的策划、准备和组织,能够锻炼学生的组织能力、协作能力和创新能力;通过调查研究,能够培养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社会能力目标:使学生在实践中知荣明耻,明辨是非善恶,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完善自我,从而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实现学生在思想道德和法律规范上的知、信、行的统一,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与前后课程的联系1、本课程的先修课与后续课本课程的先修课为《形势与政策》。
后续课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
2、与前后课程的关系学习先修《形势与政策》课,使学生初步了解国内外形势。
再通过学习本课程,掌握我国核心价值体系内容,做到学做一体,为后续课程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内容的学习打下基础。
四、教学内容与学时分配本课程包括具体分为8个学习情境,各情境详细内容见下表。
1、学习情境设计(共45学时)2、具体教学内容及要求(1)学习情境(单元 1):专业能力主要体现在理解接受高职教育的学习目标和人生规划;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核心体系;社会能力主要体现在学习与新同学交流、沟通、辩论的方法和技巧;方法能力主要体现为对学生的归纳能力、表达能力、分析能力。
2019年《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标准(20210128174509)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标准课程代码:130900103课程类型:理论课课程性质:必修课适用专业:各专业总学时:44一、课程性质与作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简称“中央16 号文件”),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由过去“两课”中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整合而来,是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的重要课程之一。
该课程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以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为基本内容,综合运用相关学科知识,依据大学生成长的基本规律,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大学生陶冶道德情操,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帮助学生明白自己的历史使命和成才目标,沿着正确的方向和道路健康成长。
b5E2RGbCAP二、课程目标设计课程目标的依据是基于人的全面发展要求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
1、知识目标: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继承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弘扬新时期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自觉践行公民道德基本规范,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创业观,培养高尚的职业精神与职业道德,了解我国的基本法律规范与法律程序,掌握劳动法、合同法、婚姻家庭法、民法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
p1EanqFDPw2、能力目标:在了解高职生活的特点、发展的现状和趋势的基础上,深刻认识高职大学生的历史使命,初步培养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设计能力;提高学习、交往及自我心理调节的能力;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将道德理论内化为自觉意识、自身习惯、自主行动,提高辨别、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能力,提高守法护法的自觉意识和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
DXDiTa9E3d3、素质目标:激发学生爱国热情,学会适应社会、学会自我调节、学会沟通,学会与人1 / 6交往,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道德素质、职业素质和法律素质,具备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好地促进高职学生成长成材和终身发展。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建议课时数:36 适用专业:学前教育专业一、课程性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高等院校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道德教育的主要渠道和基本环节,要求大学生认识到:只有努力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把个人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树立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决心和信心,勇做走在时代前面的奋进者才能最终成就一番事业。
课程主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针对大学生成长过程中面对的思想道德和法律问题,有效地开展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教育,综合运用相关学科知识,依据大学生成长的基本规律,教育引导大学生加强自身思想道德修养、强化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
二、课程目标(一)知识教学目标认识大学生活和高职生活的特点,了解高职教育的内涵、特征、发展趋势,明确“基础”课性质和目的。
确立和坚定理想信念、将远大理想与对祖国的高度责任感、使命感结合起来,做新时期坚定的爱国者。
系统学习人生观、价值观理论,引导学生深入思考有关人生是什么、人生意义是什么等基本问题,领悟人生真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积极投身人生实践,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掌握社会主义道德基本理论、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社会主义荣辱观、公共生活、恋爱、婚姻家庭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掌握社会主义法律在公共生活、职业生活等主要社会生活领域中的具体规定,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明确社会主义法律规范。
掌握职业道德的涵义及养成、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掌握择业与创业的方法,明确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和维权的途径。
(二)能力培养目标能够在了解大学生活和高职生活的特点、高职在我国发展的现状和趋势的基础上,深刻认识高职大学生的历史使命,初步培养学习生涯和职业生涯的规划设计能力。
能够在明确个体对自然、社会、他人和自身应该承担责任的基础上,提高学习、交往及自我心理调节的能力,培养合理生存和职业岗位的适应能力。
思修课程标准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1、课程定位和课程设计1.1课程性质与作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高等学校开设的一门重要基础课,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制观念教育的必修课。
1.2课程的基本理念和思路本课程以理论联系实际为基本理念,针对现实,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增强针对性,对他们着重进行以“有志、有德、守法”为内容的“现代道德人格”教育。
联系学生的专业实际,着眼学生的职业生涯发展,与学生的专业实践结合,将道德、法制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2、课程目标通过该课程的理论学习和实践体验,帮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理想信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使之成为品学兼优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3、课程内容与教学要求绪论珍惜大学生活开拓新的境界一、能力要求通过教学,帮助学生了解大学生活特点,尽快适应大学生活,自觉培养优良学风;认清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明确成才目标,立志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认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意义,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内涵,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认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特点和作用,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相关知识(一)大学生活特点。
(二)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及成长目标。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科学内涵。
(四)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意义和方法。
三、教学重点、难点(一)引导新生认识大学生活的特点,尽快适应大学生活。
(二)依据时代大背景和社会大舞台,确立自己新的成长与发展目标,把个人立业成才的追求与复兴中华民族的伟大事业结合起来,尽快进入新的人生阶段。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和理论品质。
四、实践教学内容(一)现场调查:采用现场调查等方式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特别是他们进入大学以后的感受、对大学生活的憧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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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了解职业生涯规划的步骤和主要内容,明了依法治国的概念和意义以 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A5:通过本次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人生观的科学内涵,确定其包括人生 目的、人生态度,用科学高尚的人生观指引人生。
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针对大学生成长过程中面临的思想道德和法律问题,
有效地开展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的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
高尚的理想情操,养成良好的道德素质,树立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时代精神的价值标准
和行为规范,使大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
公民素质 恪守职业道德,培育 8
职业素质
教学内容(编号)
知识目标
技能目标
素质目标
A1、A2
B1、B2
C1
A3、A4
B3、B4
C2
A5、A6
B5
C3
A7
B6
C4A8B7C5A9B8
C6
A10、A11
B9、B10
C7
A12
B11
C8
理论 实践 学时 学时
4
4 6
4
4
2
4
6
4
4
4
9
结束语
2
合计
48
1.5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设计方案
2、能力目标: B1:能够进行良好的角色转换,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学会学习和与人交往,能根据大 学生成才应具备的素质制定大学目标和计划; B2: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水平,增强法律意识。 B3:使学生能够树立科学、积极向上的理想来指引其度过充实的大学生活,而不再是“动 力真空带”、“理想间歇期”。 B4: 能够正确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培养法治思维方式,拥有法律风险防 控意识。 B5:能够追求高尚的人生目的、确立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能够树立积极向上的价值 观 B6:能够理解爱国主义的时代价值和它对我们大学生的作用。能够理解增强国家安全 意识的重要性。 B7:能够理解身心健康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性 B8:能够理解恪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性。能够理解个人品德 培养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性。 B9:在实践中增强公德意识,践行社会公德规范,自觉遵守公共生活中的相关法律。 B10:能够正确处理好爱情和学业的关系,学会承担责任,能够运用相关法律维护自身
1.3 课程目标
设计课程目标的依据是高职生身心发展特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和依据 时代对大学生的道德、心理、法律和职业素质要求。
1.3.1 知识目标:
A1:了解高职教育的特点和意义,明了大学生活的特点,懂得如何适应大 学生活并树立新的学习理念;
A2:了解我国道德建设现状及道德的主要功能,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 律体系的内容及作用,明了法制与法治、道德与法律的区别。
护公共生活和公共秩序的基本手段,即道德和法律;教育学生认真学习社会公德 的内容,了解公共生活中的法律规范。
A11:了解恋爱道德、家庭美德内容,了解有关家庭和婚姻的法律知识。 A12:掌握职业生涯中法律规范的意义及对职业道德的要求;了解各方面的 基本法律知识;了解创业政策法规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A7:明确爱国主义的基本内涵。明确国家安全的基本内涵 A8:明确如何保持身心健康的基本方法。 A9:明确中华民族传统优良道德的基本内容。明确大学生诚信品质和诚信意识培养的 基本内容。 A10:使学生充分认识公共生活的基本特点和公共秩序的重要作用,明确维护公共生活 和公共秩序的基本手段,即道德和法律;教育学生认真学习社会公德的内容,了解公共生活 中的法律规范。 A11:了解恋爱道德、家庭美德内容,了解有关家庭和婚姻的法律知识。 A12:掌握职业生涯中法律规范的意义及对职业道德的要求;了解各方面的基本法律知 识;了解创业政策法规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合法权益。 B11:用社会公德要求自己,养成良好的职业素质;用法律要求和规范自身的行为;学
A6:通过本课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价值、价值观、人生价值观的内涵, 人的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人生价值的标准、人生价值的评价、人生价值实现的 条件,并学会科学对待人生环境。
A7:明确爱国主义的基本内涵。明确国家安全的基本内涵 A8:明确如何保持身心健康的基本方法。 A9:明确中华民族传统优良道德的基本内容。明确大学生诚信品质和诚信 意识培养的基本内容。 A10:使学生充分认识公共生活的基本特点和公共秩序的重要作用,明确维
C4:培养正确的爱国主义情操和理性爱国的问题。培养正确的防范国家安 全机密泄露的意识问题。
C5:培养正确的心理调节和与人相处的素质 C6:培养大学生恪守基本道德规范的意识,培养大学生恪守基本道德规范 的意识。 C7: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积极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做一个讲道德、 懂法律、文明恋爱的大学生,拥有责任意识。 C8:能够增强自身道德修养,用社会公德要求自己,养成良好的职业素质; 能够用法律要求和规范自身的行为。
③使他们能够自觉端正人生态度,追求高尚的人生目的,而使其立志在实践 中创造有价值的人生,为国家、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④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坚持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和拥护祖国的统 一,做忠诚的爱国者;
⑤培养健康的身心素质,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大学生; ⑥培养其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集体主义的作风,使大学生们认识到诚信的价 值,并提高道德修养的自觉性; ⑦使学生在实践中增强公德意识,践行社会公德规范,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 习惯,积极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⑧使学生能够用社会公德要求自己,养成良好的职业素质。也能用法律要求 和规范自身的行为。
⑥了解伦理道德方面的基本知识并具备基本的理论基础,提高其继承和弘扬 优良道德传统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培养其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集体主义的作风;
⑦使学生充分认识公共生活和公共秩序的基本特点,明确维护公共生活和公 共秩序的基本手段,即道德和法律;教育学生认真学习社会公德的内容,在实践 中增强公德意识;
⑧掌握职业生涯中法律规范的意义及对职业道德的要求、增强自身道德修 养, 了解各方面的基本法律知识,用法律要求和规范自身的行为。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教学设计方案见表 1-3。
表 1-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教学设计总表
课程名称(学习领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程编号 00GB0111 总学时 48 编制时间 课程目标
2015.8
编制人 訾婷婷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的重要课程之一, 是一门面向所有专业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公共理论必修课。该课程以马克思主义
③帮助学生理解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内涵,充分认识人生态度在人生 中的重要意义,并使学生逐步认识到实现人生价值的意义;
④使大学生在正确理解爱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精神内涵的基础上,继承和发扬 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
⑤掌握健康素质的含义及对高职学生成才的意义、增进身心健康的途径和方 法,掌握人际交往及其意义、原则和艺术;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标准
1.1 课程基本信息(表 1-1)
表 1-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 开课单位
律基础
适用专业 课程总学时/学期总学时
所有专业 48/48
先修课程
思想品德
课程编号
00GB0111
课 程总 学 分 /学 期总 学 3/3 分
后续课程
A4:了解职业生涯规划的步骤和主要内容,明了依法治国的概念和意义以及社会主义 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A5:通过本次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人生观的科学内涵,确定其包括人生目的、人生 态度,用科学高尚的人生观指引人生。
A6:通过本课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价值、价值观、人生价值观的内涵,人的自我价
值与社会价值、人生价值的标准、人生价值的评价、人生价值实现的条件,并学会科学对待 人生环境。
靠接班人。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将掌握下述知识、具备以下能力及素质。
1、知识目标: A1:了解高职教育的特点和意义,明了大学生活的特点,懂得如何适应大学生活并树 立新的学习理念;
A2:了解我国道德建设现状及道德的主要功能,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内 容及作用,明了法制与法治、道德与法律的区别。
A3:使大学生了解理想信念的含义、类别及其重要作用,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懂得 人生理想信念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体系概论
编制人 制定/修订日期
审定人 审定日期
1.2 课程性质与任务
1.2.1 课程性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的重要
课程之一,是一门面向所有专业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公共理论必修 课。 1.2.2 课程任务
本课程与《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密切配合,共同 承担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建设合格接班人的任务。该课程 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针对大学生成长过程中面 临的思想道德和法律问题,有效地开展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 德观和法制观的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高尚的理想情操,养成良好的道德素质, 树立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时代精神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使大学生成长为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1.3.2 能力目标:
B1:能够进行良好的角色转换,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学会学习和与人交往, 能根据大学生成才应具备的素质制定大学目标和计划;
B2: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水平,增强法律意识。 B3: 使学生能够树立科学、积极向上的理想来指引其度过充实的大学生活, 而不再是“动力真空带”、“理想间歇期”。 B4: 能够正确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培养法治思维方式,拥有 法律风险防控意识。 B5:能够追求高尚的人生目的、确立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能够树立积极 向上的价值观 B6:能够理解爱国主义的时代价值和它对我们大学生的作用。能够理解增 强国家安全意识的重要性。 B7:能够理解身心健康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性 B8:能够理解恪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性。能够理 解个人品德培养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性。 B9:在实践中增强公德意识,践行社会公德规范,自觉遵守公共生活中的 相关法律。: B10:能够正确处理好爱情和学业的关系,学会承担责任,能够运用相关法 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B11:用社会公德要求自己,养成良好的职业素质;用法律要求和规范自身 的行为;学会正确处理劳动关系,维护自身劳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