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证券公司营业网点渠道营销管理规定
证券公司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营销行为,保障证券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从事证券营销业务的部门、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证券公司营销管理的原则、职责、流程和监督,确保营销活动合规、高效、稳健。
第二章原则与职责第四条证券公司营销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营销活动合法合规。
(二)客户至上: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
(三)诚实守信:恪守诚信原则,不得欺诈、误导投资者。
(四)创新发展:积极探索营销模式创新,提高营销效率。
第五条证券公司营销管理职责:(一)市场部:负责制定营销策略、策划营销活动、协调各部门资源,确保营销目标实现。
(二)业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营销计划,拓展业务渠道,提升客户满意度。
(三)合规部门:负责监督营销活动合规性,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三章营销流程第六条营销计划制定:(一)市场部根据公司年度营销目标,结合市场调研和客户需求,制定营销计划。
(二)营销计划应包括市场定位、产品策略、营销活动、预算安排等内容。
第七条营销活动实施:(一)业务部门根据营销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实施过程中,业务部门应定期向市场部汇报进展情况。
第八条营销活动评估:(一)市场部对营销活动进行评估,分析活动效果,总结经验教训。
(二)业务部门根据评估结果,调整营销策略,优化营销活动。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九条合规部门对营销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合规性。
第十条对营销人员的考核:(一)考核内容包括业绩、合规性、客户满意度等方面。
(二)考核结果作为薪酬、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市场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公司规章制度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公司规章制度为准。
营销渠道管理规定
第13条客户提出的任何意见或建议,业务人员必须当面记录,自己职权范围能予解决的当即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公司主管,必须在三日内答复客户。
第14条 业务员必须非常熟悉辖区内每家商店的经理、会计、出纳、仓管、业务采购、柜台组长及营业员的情况,其中包括姓名、家庭住址、电话、爱好、生日及个别家属的情况。
第6条销售费用支出原则上不允许超过预算费用。
第7条销售人员费用支出和报销
(1)业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通讯费、银行手续费、市内交通费按标准执行。
(2)差旅费的使用采取先申请后花费的制度。
(3)业务员的差旅费报销,由市场营销部经理审批。
(4)销售部经理的差旅费,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由总经理审批。
第4章附则
第3章直销
第8条所有直销店必须执行统一的市场零售价,若查出直销店面的零售价不统一,则追究该区域业务员的责任。
第9条直销商店根据营业额可采用给扣制。
第10条商店货物摆放必须处于最醒目的位置,商店货架上货物规格必须齐全、摆放整齐。
第11条要求商店的货物必须先进先出,业务员随时清点对方库存及出厂日期,以便出现问题能及时解决,并以书面形式将公司的要求传达至客户,如对方库存过大时,需协商,请求主管调回公司仓库。
第7条 代理商资格的定
①代理商资格评定主要参考指标为代理预交款、月均销售额等。
②代理商资格评定标准如下表所示。
代理商资格评定表
代理商等级
首单订货款
月均销售额
备注
省级代理商
不少于20万元
不少于5万元
首单款与月均销售额指标满意一项即可
地级代理商
不少于10万元
不少于3万元
经纪字[2009]第9号-关于下发东莞证券渠道营销人员相关管理制度的通知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经纪字[2009]第9号
关于下发东莞证券渠道营销人员相关管理
制度的通知
各营业网点:
为加快经纪业务发展,规范我司对渠道营销人员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我部根据09年公司对经纪业务的发展规划,结合当前证券行业对营销人员管理与考核的发展趋势,制定了营业网点渠道营销人员团队建设的管理制度(见附件)。
渠道营销人员管理制度的出发点是鼓励网点在规范的基础上,通过大力发展渠道营销团队来做大做强营业网点。
在新的制度下,发展渠道营销人员与营业网点利益将更加趋于一致。
营业网点无论大小均具备做大做强的条件。
各网点在收到通知后,须组织渠道营销人员及相关部门认真学习制度内容,理解和遵守制度中的相关规定与操作流程,规范发展渠道营销团队。
另外,通知下发后,各营业网点招聘小组要经过总部近期
组织的招聘培训后才能自主进行招聘新的渠道人员。
特此通知。
二00九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1:《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网点渠道营销人员管理办法》
附件2:《东莞证券渠道营销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附件3:《东莞证券渠道营销人员合规考核指引》
附件4:《东莞证券渠道营销人员客户登记、考核统计与薪酬发放流程》附件5:《东莞证券渠道营销人员招聘、培训、聘用、解聘工作指引》
分送:公司领导,各部(室),存档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管理部2009年1月14日印发打字:张建平核对:赵淦鸿(共印21份)。
Qrjslu国信证券营销管理制度
Qrjslu国信证券营销管理制度简介随着证券市场的日益发展,营销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证券公司的管理中也日益凸显。
营销管理制度是一种行为规范和管理制度,可以帮助证券公司更好地进行营销活动和管理业务。
本文将介绍Qrjslu国信证券营销管理制度。
一、营销管理的目的和原则目的:1. 提升公司营销效率,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2. 规范管理各个营销业务流程,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3. 加强公司对营销人员的监管,提高整个营销队伍素质;4. 更好地利用新兴技术,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原则:1. 客户至上,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理念;2. 诚信经营,树立起公司优良的形象;3. 积极创新,不断创新营销方式和产品推广方式;4. 合规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规则;5. 全员参与,营销工作需要全员动员参与。
二、营销人员的要求1. 具备国家规定的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经验和专业素质;2.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从客户角度出发,为客户提供最好的服务;3. 具备良好的市场分析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可以适应市场动态变化,掌握趋势,主动应变;4. 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主动承担工作,协调处理各种问题。
三、销售制度1. 客户管理:建立健全客户管理体系,通过客户分级管理和定期回访等方式,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2. 营销计划:通过制定月度、季度、年度等营销计划,实现销售目标,提高团队士气。
3. 营销渠道:发挥公司各个渠道的优势,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实现全面营销。
4. 营销方式:通过成功案例的分享,打造营销成功的士气,同时不断创新营销方式和产品推广方式。
4. 营销管理:建立健全营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深入培训和考核,全员参与。
五、风险控制1. 营销人员必须了解商品的风险和潜在风险,并向客户全面介绍和说明,让客户有充分的了解和决策。
2. 营销人员操作必须符合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大额交易、复杂交易、异常交易等风险提示程序,减少潜在风险。
证券公司银行渠道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证券公司银行渠道的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客户利益,维护证券公司和银行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证券公司在银行渠道开展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1. 证券公司负责制定银行渠道日常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证券公司银行渠道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银行渠道的日常管理工作。
3. 银行渠道业务人员负责具体执行银行渠道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日常管理内容1. 客户关系管理(1)建立客户档案,详细记录客户信息。
(2)定期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
(3)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确保业务合规。
2. 业务操作管理(1)严格执行证券公司业务操作流程,确保业务合规。
(2)规范业务记录,确保业务数据真实、准确。
(3)及时处理客户投诉,维护客户权益。
3. 风险管理(1)定期对银行渠道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2)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3)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
4. 信息安全管理(1)加强信息安全意识教育,提高业务人员安全防范能力。
(2)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客户信息保密。
(3)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修复漏洞。
5. 财务管理(1)规范财务收支,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2)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合规。
(3)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监督检查1. 证券公司定期对银行渠道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银行渠道负责人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接受监督。
3. 业务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如实反映问题。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证券公司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证券市场的市场营销渠道管理
证券市场的市场营销渠道管理市场营销渠道管理在证券市场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市场营销渠道管理对于证券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以及证券产品的销售和推广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本文将从市场营销渠道的定义、证券市场营销渠道的特点、市场营销渠道管理的重要性及其实施策略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市场营销渠道的定义及特点市场营销渠道是指生产商与最终消费者之间通过一系列的中间环节实现产品的流通和销售的过程。
在证券市场中,市场营销渠道是指证券公司通过各种渠道向投资者推广和销售证券产品的过程。
市场营销渠道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多元化:证券市场的市场营销渠道非常多元化,包括线上渠道、线下渠道、全球渠道等,投资者可以通过券商营业部、互联网、手机APP等多种方式进行交易。
2. 高度专业化:证券市场的市场营销渠道需要具备专业的证券知识和技能,以便能够向投资者提供准确、全面的证券咨询和服务。
3. 交易效率:证券市场的市场营销渠道需要具备高效的交易系统和技术支持,以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进行交易。
4. 风险管理:证券市场的市场营销渠道需要具备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以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损害。
二、市场营销渠道管理的重要性市场营销渠道管理对于证券市场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首先,市场营销渠道管理可以帮助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其次,市场营销渠道管理可以帮助证券公司实现销售目标,提高市场份额和竞争力。
此外,市场营销渠道管理还可以提高证券公司的品牌形象和知名度,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三、市场营销渠道管理的实施策略在实施市场营销渠道管理时,证券公司需要采取一系列的策略和方法,以实现良好的管理效果。
下面列举几种常见的市场营销渠道管理的实施策略:1. 渠道选择策略:证券公司需要根据自身的资源和实际需求,选择适合的市场营销渠道,包括线上渠道和线下渠道等。
2. 渠道发展策略:证券公司可以通过与合作伙伴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推广和销售证券产品,开拓新的市场。
证券公司的销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公司的销售行为,提高销售服务质量,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从事证券销售业务的员工。
第三条证券公司的销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确保销售行为的合法合规。
(二)客户至上: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出发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风险控制:加强风险识别、评估和防范,确保销售业务安全稳健运行。
(四)持续改进:不断完善销售管理制度,提高销售业务水平。
第二章销售人员管理第四条证券公司应建立销售人员管理制度,明确销售人员职责、权限和考核标准。
第五条销售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熟悉证券业务知识;(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三)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四)具备较强的风险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六条证券公司应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销售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销售业务管理第七条证券公司应建立销售业务管理制度,明确销售流程、业务规范和风险控制措施。
第八条销售流程:(一)客户开发:通过多种渠道开发客户,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合适的产品和服务;(二)产品销售:向客户介绍证券产品,根据客户需求推荐合适的产品;(三)客户服务:为客户提供持续、专业的服务,解决客户问题,维护客户关系;(四)售后服务:关注客户投资情况,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和风险管理。
第九条销售规范:(一)不得虚假宣传、误导客户;(二)不得擅自改变产品性质和收益;(三)不得泄露客户信息;(四)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
第十条风险控制:(一)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控制措施;(二)加强对客户的风险评估,确保产品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三)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识别、评估和处置风险;(四)加强对销售人员的风险教育和培训。
证 券营销渠道管理和促销管理
(二)应选择的渠道组合规划与策略
通过多元化互为补充的渠道组合,构建坚实
的销售渠道体系。
渠道组合体系
核心合作渠道
自主销售渠道
补充销售渠道
完善自主销售渠道
通过自主销售渠道的建设,逐步完 善自身主动营销能力,完善的自主销售 渠道,应该包括完整的天网、地网和人 网的立体营销体系。缺了哪一项都不是 一个完整的系统。
三、金融产品的促销案例
手续费折扣战
红利积分
金融合作
实物赠品 或折价券
通讯业 策略合作
猜奖活动
金融产品的促销案例(续)
1、手续费折扣战 采用手续费直接折让回馈投资者。 效益评估 :削价竞争会直接影响本身服务功能 的提升,长期来看对投资者与券商都有负面影响。 2、实物赠品或折价券:阶段性举办活动或与有关公 司合作,赠送股票机、掌上电脑、手机、宽带入网 费、上网卡、家庭大户室、分析软件等。即有条件 的向投资者提供实物赠品或折价券。 效益评估 :需要不断的寻求新产品并压低合作 成本,以维持赠奖活动的新鲜度与成本效益。
2、服务促销组合
促销能够帮助服务企业进行顾客的定位,
沟通企业与顾客之间的联系。如何进行 促销努力?由于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差异, 内在含义是不同的。本节将对服务业的 促销活动提出一般性指导原则,这些原 则对改进服务企业的促销组合,增强促 销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企业的促销活动是由一系列具体的活动所 构成的,服务促销组合包括多种元素。即:
PART4
证券营销渠道管理和促销 管理
一、证券营销渠道管理
渠道策略就是券商为目标客户提供服务 时对所使用的位置和渠道所做的决策,它包 括如何把服务交付给客户和应该在什么地方 进行。 在服务营销中,企业为了获得竞争优势、 应该寻找并制定适宜的交付服务方法和地点 的渠道策略,方便顾客对服务产品的购买、 享用和受益。
证券公司渠道开户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渠道开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渠道开户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证券公司渠道开户业务,包括线上渠道开户和线下渠道开户,旨在明确渠道开户的程序、要求、管理职责等,以提高证券公司的渠道开户管理水平,促进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第三条证券公司渠道开户业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合规开展业务,任何证券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从事证券渠道开户业务。
第四条证券公司渠道开户业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明确渠道开户的全过程监控、风险防范、违规处罚等内容,确保渠道开户业务稳健有序开展。
第五条证券公司渠道开户业务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并纠正渠道开户业务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业务风险可控。
第六条证券公司渠道开户业务应当注重信息披露,依法向客户公示有关开户流程、费用标准、权利义务等,确保客户充分知情并自愿进行渠道开户。
第七条证券公司渠道开户业务应当遵循便利、高效的原则,优化开户流程,提高办理效率,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
第八条证券公司应当加强渠道开户业务的培训教育,提高从事渠道开户业务的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法规遵从意识,确保业务规范运作。
第九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渠道开户业务的信息管理和安全防护制度,加强信息保密工作,保障客户个人信息安全。
第二章渠道开户程序第十条渠道开户程序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客户信息采集:证券公司开展渠道开户业务时,应当认真核对客户的有效证件及主要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二)风险评估:证券公司应当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根据客户的风险偏好,推荐相应的投资产品。
(三)签署协议:客户应当根据自己的意愿签署相关的协议,明确投资的产品和合同条款。
(四)资金划转:客户在开户后,应当将资金划转至证券公司指定的账户。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管理办法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管理有序、经营高效、运行安全的证券交易营业部运行机制,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实行一级法人办法,各营业部是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地位。
第三条营业部在公司授权和规定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经营和管理活动。
营业部对所属服务部、技术服务站实行全面管理。
第四条公司对营业部实现统一领导和授权管理,营销管理部负责营业部的日常管理,公司综合、财务、电脑、人力资源、稽核等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分别对营业部进行指导和管理。
营业部对所属服务部、技术服务站实行全面管理。
第二章营业部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撤消第五条营业部的设立营业部的设立根据《##营业部筹建管理办法》执行第六条营业部的变更1已经批准设立并颁发《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的营业部,不得擅自迁址、更名。
凡需迁址、更名的,须报公司审批,经公司批准后按主管机关的要求办理变更手续。
第七条营业部的转让与撤消须报公司,审批后按主管机关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营业部根据所在地区的市场状况要求在某地设立证券服务部等交易网点的,营业部应向公司营销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及可行性报告。
并参照营业部筹建程序审批,获准后由营业部负责筹建与管理。
服务部的转让与撤消由其所属营业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公司审批。
第九条营业部(含所属服务部)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合资、合作方式设立,不得承包经营。
第三章授权经营第十条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管理办法的规定向所属营业部授予经营管理业务的权限,其授权的范围由有关的授权文件规定。
第十一条营业部的经纪业务要遵守公司下发的各项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并接受公司营销管理部及各职能部门对其交易、清算业务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本办法授权营业部开展以下业务:2(一)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B股、基金、国债回购等交易品种的代理买卖业务;(二)公司承销的股票、债券、基金和其他证券品种的分销业务;(三)有价证券的代保管、鉴证和过户;(四)国债、企业债券的兑付;(五)公司授权的其他业务。
【政策法规】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证券营业网点监管,提升证券公司服务水平,增强证券行业竞争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作如下规定:一、证券营业部设立(一)证券公司申请在住所地证监局辖区内设立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区域内设点),应当符合下列审慎性要求:1、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已按规定实施第三方存管。
2、账户开立、管理规范,客户资料完整、真实;账户规范工作按期完成,符合有关监管要求;最近两年无新开不合格账户等违规行为,或发生新开不合格账户等违规行为,但公司及时发现、及时自纠并已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未造成重大后果,且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自报告之日起已超过半年。
3、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合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指标监控体系符合监管要求。
4、信息技术系统符合有关规范和监管要求;系统运行安全、稳定、可靠,最近两年未多次出现技术故障,未发生重大技术事故。
5、具有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制定了明确的业务规则和清晰的操作流程。
6、建立了有效的投资者教育工作机制,并着手建立以“了解自己的客户”和“适当性服务”为核心的客户管理和服务体系。
7、最近两年净资本及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
8、最近三年公司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公司不存在证券账户开户代理业务、增设和收购营业性分支机构、营业性分支机构的迁移和转让等受到限制且尚未解除或者重大重组整改事项尚未完成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事项正在受到立案调查。
9、上一年度证券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不低于公司所在辖区内证券公司的平均水平。
10、最近一次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类别在C类以上(含C类)。
1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证券公司申请在全国范围内设立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全国设点),除符合上述第一款第1至8项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具备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上一年度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位于行业前20名,且证券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者证券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位于行业前3名。
证券营销管理制度
证券营销管理制度一、证券营销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市场导向:证券营销管理制度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针对客户需求,设计合理的营销策略和推广方案,以实现公司的营销目标。
2.服务至上:证券公司应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产品,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赢得客户的信任和支持。
3.风险控制:证券公司在开展营销活动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确保业务的合规性和风险的可控性。
4.创新驱动:证券公司要不断创新营销方式和手段,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的发展和壮大。
二、证券营销管理制度的内容1.市场分析:证券公司应每季度进行市场调研,分析市场需求和竞争格局,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和方案。
2.目标设定:证券公司应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营销目标和计划,确保实现公司的销售和盈利目标。
3.营销策略:证券公司应根据市场需求,确定营销策略和推广方案,包括产品定位、定价策略、促销活动等,以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
4.团队建设:证券公司应加强员工培训和团队建设,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团队协作能力,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5.绩效考核:证券公司应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对员工的销售业绩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6.客户管理:证券公司应建立客户管理系统,建立客户档案,跟踪客户需求和反馈,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7.风险控制:证券公司应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市场风险和业务风险的监控和控制,确保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8.信息披露:证券公司应加强对市场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及时向客户和投资者披露公司的业务情况和财务状况,保持透明度和公开性。
三、证券营销管理制度的实施1.领导重视:证券公司的领导层应高度重视证券营销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确保各项政策和措施得以有效执行。
2.员工培训:证券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监督检查: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员工和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营销政策和措施的贯彻执行。
证券公司营销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营销管理制度我们需要明确营销管理制度的核心目标。
在证券行业,这通常包括提高市场份额、增强客户满意度、优化产品和服务结构以及提升品牌形象等。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制度中应当包含对市场研究、产品开发、推广策略、销售渠道、客户服务等方面的详细规定。
我们来看制度的具体框架。
一个典型的营销管理制度范本会从组织结构出发,明确营销部门的职能和责任。
这包括市场调研团队、产品研发团队、销售团队和客户服务团队等的设置及其相互之间的协作机制。
每个团队的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都应当清晰具体,以确保整个营销流程的高效运转。
在市场研究方面,制度应当规定定期进行的行业分析和竞争对手分析,以便及时调整公司的市场策略。
同时,对于客户的反馈和需求也应当有系统的收集和分析机制,确保产品和服务能够紧跟市场的步伐。
产品开发环节是证券公司创新能力的体现。
制度中应当鼓励创新思维,同时对新产品的研发流程、风险评估和上市推广等方面做出规范。
这不仅能够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合规性,还能够加快产品上市的速度,抢占市场先机。
在推广策略上,制度应当包含对不同市场环境、不同客户群体的定制化推广方案。
这涉及到广告投放、线上线下活动、公关事件等多种手段的综合运用。
同时,对于推广效果的评估也是不可忽视的一环,它能够帮助公司不断优化推广策略,提高投入产出比。
销售渠道的建设和管理也是营销管理制度中的关键部分。
无论是线上平台还是线下网点,制度都应当明确渠道的建设标准、管理流程和服务质量要求。
对于新兴渠道如社交媒体、移动应用等的发展也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
客户服务是维系客户关系和提升客户忠诚度的重要环节。
制度中应当包含对客户服务人员的培训、服务流程的规范、客户投诉处理机制等内容。
通过提供专业、及时、贴心的服务,不仅能够解决客户问题,还能够增强客户对公司的信任和依赖。
证券公司营销中心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证券公司营销中心(以下简称“营销中心”)的运作,提高营销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营销中心设主任一名,负责营销中心的全面工作;设副主任一名,协助主任工作。
2. 营销中心下设市场部、销售部、客户服务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各部门负责人直接向主任汇报工作。
三、职责分工1. 主任职责:(1)制定营销中心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2)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3)对营销中心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4)对外协调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合作伙伴等关系。
2. 副主任职责:(1)协助主任制定营销中心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2)协助主任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3)负责营销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4)协助主任处理突发事件。
3. 各部门职责:(1)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竞争对手分析、营销策略制定等;(2)销售部:负责客户开发、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等;(3)客户服务部:负责客户关系维护、客户投诉处理、客户满意度调查等;(4)风险管理部:负责营销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预警。
四、工作制度1. 营销计划制定:(1)营销中心每年制定年度营销计划,各部门根据年度计划制定月度、季度营销计划;(2)营销计划应明确目标客户、产品、市场、渠道、策略、预算等。
2. 营销活动管理:(1)营销中心各部门应严格按照营销计划执行营销活动;(2)营销活动应注重创新、实效,提高客户满意度;(3)营销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后续营销活动提供参考。
3. 客户关系管理:(1)营销中心应建立完善的客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客户信息准确、完整;(2)加强客户关系维护,提高客户满意度;(3)定期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客户需求,改进服务质量。
4. 风险管理:(1)营销中心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对营销活动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控制和预警;(2)各部门应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确保营销活动安全、合规。
五、考核与奖惩1. 营销中心对各部门和员工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2. 对考核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罚。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销渠道管理办法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销渠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营销渠道的管理,加大营销渠道的开发力度,充分发挥现有营销渠道的作用,避免无序竞争,特制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销渠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营销渠道包括银行渠道和非银行渠道两部分。
银行渠道指所有银行的营业网点。
非银行渠道指利用公司资源开发的非银行营销渠道(不含互联网渠道),例如:中国网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
第二章营销渠道管理原则第三条同一地区的一个营销渠道原则上只由一家营业部或营销中心负责开发。
第四条营业部、营销中心开发营销渠道需以OA工作流或E-mail形式报零售客户部批准后,方可开发。
第五条营业部和营销中心开发的营销渠道,享有两个月的保护期,必须按照规定期限完成,如果两个月内不能开发成功,其他营业部、营销中心可以重新申请。
第六条同一地区营销渠道开发的佣金标准和优惠措施要统一。
营业部、营销中心在营销渠道开发客户的佣金标准和营销方案均需报零售客户部审批,经零售客户部批准后方可施行。
第七条公司营销渠道的品牌推广、宣传策略和运营管理由零售客户部统一负责。
第八条银行渠道分配原则1、有营销中心的地区,营销中心已经拓展的银行渠道和四大商业银行,原则上归营销中心独家开发,四大商业银行以外的银行渠道,营业部和营销中心经零售客户部批准开发。
2、营业部、营销中心和银行当地分行签订《全面合作协议》,作为确定银行渠道开发成功的标志。
第九条非银行渠道分配原则1、总部开发的非银行渠道,由零售客户部统筹安排,定期进行业绩考核,根据业绩考核结果进行重新分配。
2、营业部、营销中心开发的非银行渠道主要由具体开发的营业部或营销中心安排,零售客户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指派其它营业部、营销中心协助。
第三章营销渠道开发流程第十条银行渠道开发流程营业部、营销中心向零售客户部申请银行渠道,在零售客户部批准并统一公布之后,相关营业部、营销中心方可对所分配的银行渠道进行开发。
兴业证券营销管理制度
兴业证券营销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为规范和加强证券营销管理工作,保障兴业证券的合法权益,保护客户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证券营销的作用,提高证券营销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兴业证券各级机构的所有从事证券营销工作的人员。
三、证券营销行为概述1、证券营销行为是指兴业证券的从业人员通过电话、面谈、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客户介绍证券产品并辅以投资咨询与建议,以供客户进行投资决策的行为。
2、证券营销行为包括证券投资顾问、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证券回购等。
3、证券营销工作人员应知晓、遵守《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证券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争取客户的信任和尊重。
四、证券营销管理制度要求1、信息收集管理(1)证券营销工作人员应认真了解客户的投资需要、风险偏好、财务情况等信息,并将其记录在客户档案中,同时进行分类管理。
(2)在进行证券营销活动时,应及时核对记录的客户信息。
如有客户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更正。
(3)证券营销工作人员应严禁利用客户信息从事不良的证券交易活动,保护客户隐私。
2、证券产品选择与介绍(1)证券营销工作人员应精通各类证券产品的基本特征、风险收益和适用范围,并针对不同客户做出明确的产品推荐和介绍。
(2)对于不适合客户的证券产品应及时说明原因并提供其他适合客户的产品选择。
(3)在向客户介绍证券产品时,应按照相关制度要求,明确说明产品的风险特征和风险提示,并留有书面记录。
3、证券投资咨询与建议(1)证券营销工作人员应根据客户投资需求,提供专业的投资咨询和建议,并根据客户的详细情况为其量身定制投资方案,并尽可能提供全面的决策支持。
(2)证券营销工作人员应重视客户反馈和建议,及时改进和完善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3)证券营销工作人员应避免对客户作出不实的投资建议和误导性的宣传,不得利用客户对证券的不正确认识或信息不对称等进行不道德或者违法的证券营销活动。
营业网点营销工作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营业网点营销工作,提高营销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所有营业网点营销工作。
第三条营业网点营销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优质服务;2. 创新营销策略,提高市场占有率;3. 强化团队协作,提升营销执行力;4. 严守法律法规,维护我行形象。
第二章营销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营销组织架构:1. 营销部:负责制定营销策略、方案及组织实施;2. 营业网点:负责具体营销工作的执行;3. 市场调研部:负责市场调研、客户需求分析等工作。
第五条营销职责:1. 营销部:(1)制定年度、季度营销计划,并组织实施;(2)组织开展营销活动,提高客户满意度;(3)监督、指导营业网点营销工作;(4)定期对营销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2. 营业网点:(1)执行营销计划,完成营销任务;(2)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了解客户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3)开展各类营销活动,提升客户黏性;(4)定期向营销部汇报营销工作情况。
3. 市场调研部:(1)开展市场调研,了解市场动态、客户需求;(2)分析竞争对手,为营销部提供决策依据;(3)协助营销部制定营销策略。
第三章营销策略与执行第六条营销策略:1. 产品策略: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竞争力;2. 价格策略:根据市场状况,制定合理的价格策略,提高市场占有率;3. 渠道策略:拓展线上线下渠道,提高客户覆盖面;4. 推广策略:开展多样化营销活动,提高品牌知名度。
第七条营销执行:1. 营销部根据营销策略,制定具体营销方案,并组织实施;2. 营业网点按照营销方案,开展具体营销工作,确保营销任务完成;3. 营业网点定期向营销部汇报营销工作情况,营销部对营销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四章营销考核与激励第八条营销考核:1. 营销部对营业网点进行季度、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营销任务完成情况、客户满意度、团队协作等方面;2. 营业网点对营销人员进行月度、季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绩、客户满意度、工作态度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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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网点渠道营销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经纪业务发展和转型的需要,规范和提升营业网点营销人员的营销水平和客户开发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营业网点渠道营销人员”是指在营业网点的有效管理下,为营业网点开发证券交易客户或销售金融产品而发展的营销人员。
渠道营销人员属于营业网点非定编员工,营业网点不得安排渠道营销人员在网点定编员工的岗位上工作。
第三条营业网点渠道营销人员的营销活动的开展,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第二章营销组织架构第四条各营业网点可根据本网点或地区的实际情况,组建适合业务发展需要的渠道营销团队,各营业网点市场营销部负责营销团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营业网点渠道营销人员主要由理财经理、片区理财经理、区域理财经理组成,其中,理财经理根据其名下客户资产及业绩情况,细分为见习理财经理、理财经理、高级理财经理、明星理财经理、金牌理财经理,五个级别。
第六条营业网点根据合作银行的网点分布、区域市场潜力以及其它渠道等实际情况,划定若干营销区域,每个营销区域设区域理财经理一名。
第七条原则上,每个营业网点营销区域数量应控制在3个以内(东莞以外的营业网点可适当增加)。
每名区域理财经理管辖的理财经理人数不少于20名,并负责维护不少以15个银行网点或其他渠道的营销工作。
第八条当营销区域发展规模达到:属下的理财经理20人以上,维护的银行网点或其他渠道达15个以上的,区域理财经理可以委派其名下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理财经理,出任营销区域内的片区理财经理,协助区域理财经理管理营销团队。
第九条原则上,每个网点营销区域内片区数量应控制在三个以内。
每名片区理财经理管辖的理财经理人数不少于10名(东莞以外的营业网点可适当增加),并负责维护不少于10个银行网点或其他渠道的营销工作。
第十条见习理财经理由各营业网点招聘小组(营业网点第一负责人任小组长)自主组织招聘,原则上不设编制限制。
理财经理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属营销区域的区域理财经理负责,并由营业网点市场营销部审核。
具体招聘条件与要求,请根据本办法第三章相关条例执行。
第十一条区域理财经理直接对所属营业网点负责,由各营业网点负责人提名,经总部经纪业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考核通过后,任命为区域理财经理。
区域理财经理日常业务管理由各营业部市场营销部负责。
第三章渠道营销人员的聘用第一节理财经理的聘用第十二条各营业网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确定适当的理财经理人员规模,以保障营销团队的健康发展。
渠道营销人员的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各营业网点应建立招聘小组,由网点总经理担任小组组长,组员由营销总监、市场部和综合保障部文秘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渠道营销部理财经理的招聘、区域理财经理的考核提名工作。
招聘小组工作直接对人力资源部负责。
公司授权营业网点开展渠道人员招聘录用工作。
招聘小组必须按照《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录用管理制度》开展招聘、转正、录用等工作,对招聘、考核、解聘、晋升等流程把关,并按照人力资源部及时报备相关资料。
如果招聘小组招聘的见习理财经理达不到聘用的条件,或违规招聘,则对网点负责人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理财经理聘用的基本条件:(一)大专及以上学历(条件特别优秀的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二)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优先;(三)热爱证券经纪事业,具备从事证券营销工作所必需的证券基础知识、客户服务和营销拓展技能;(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五)遵纪守法,正直诚信,勤勉尽责。
无违法犯罪及因违法违规而受处罚记录。
拟试用人员若符合上述聘用条件的,各营业网点须填写并保存《营业网点理财经理试用审批表》(附件1),并在其入职前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五条理财经理应聘须提供以下材料:(一)个人简历表。
填写公司规定格式的个人简历表格,粘贴一张近期(指最近三个月内)1寸彩色证件照。
(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由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开出的学历鉴定原件及复印件。
如属国外留学的,必须提交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各类资格证书。
1、证券执业资格证书或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单;2、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3、个人简历中提及的各类证书。
例如各类技术等级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奖状等。
(四)个人证件。
1、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2、婚育证明:未婚者提交未婚证、计划生育证;已婚者提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子女出生证等。
(五)公司或营业网点认为必需的其它材料。
1、前任职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2、工作鉴定意见(包括思想品德和工作表现);3、工资支付及社保、公积金办理情况。
第十六条试用人员在见习试用期间职称定位为“见习理财经理”,试用期内的人事管理,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见习理财经理拟正式聘用为理财经理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服从营业网点渠道营销管理人员的管理;(二)见习期间能完成岗位工作;(三)符合公司及营业网点对渠道营销人员的基础知识与业务技能要求;(四)已考取通过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或具备申请从业资格的条件;(五)完成营业网点举行的入职培训并通过培训考试;(六)试用期间业绩达到考核要求;(七)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
第十八条见习理财经理试用期满后,由其本人向营业网点招聘小组提出正式聘用申请。
经招聘小组考核合格者(考核条件见东莞证券渠道营销人员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由各营业网点办理正式转正手续。
第十九条各营业网点经审核决定正式聘用为理财经理的,应填写《营业网点理财经理正式聘用审批表》(附件2),并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条各营业网点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开展人员招聘工作。
对于个别特别优秀但又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拟聘人员,营业网点招聘小组须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请示文件,进行申报特批。
第二十一条若出现个别绩效优异的见习理财经理,在入职半年内未能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的,营业网点可酌情向总部人力资源部申请,给予其不超过半年的宽限期,宽限期间仍为见习理财经理。
第二十二条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营业网点可在试用期内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节区域理财经理的聘用第二十三条各营业网点可根据市场拓展业务、营销渠道管理等工作需要,提名合适的明星及明星以上级别的理财经理担任渠道区域理财经理,经人力资源部及经纪业务管理部审核、面试合格后方能聘用。
第二十四条区域理财经理聘用的基本条件:(一)符合理财经理的岗位要求;(二)熟悉业务流程,勤奋敬业,工作认真负责;(三)具有较强的渠道拓展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四)须具备明星理财经理或以上资格。
(五)通过证券从业考试具备证券从业资格。
(六)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若符合上述聘用条件的明星及明星以上级别的理财经理,可由本人向营业网点营销总监提出申请,或由营业网点营销总监提名,填写《营业网点区域理财经理聘用审批表》(附件3),报总部经纪业务管理部及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二十五条明星及明星以上级别的理财经理,可以向营业网点填写申请书组建新的营销团队。
自提出申请之日起新营销团队进入半年组建期。
组建期间,新营销团队仍由原营销团队代管,原营销团队有义务给予辅导与协助;组建期间新营销团队的业绩仍纳入原营销团队中,新营销团队设立成功后,则不再纳入原营销团队业绩中。
从新营销团队组建之日起半年内,申请人必须亲自发展5名(含)以上新的理财经理,当组建成的营销团队理财经理人数达到15名及以上时,则该营销团队算正式组建成功。
组建成功后,申请人可按照区域理财经理的模式进行团队管理、考核及业绩提成。
新团队组建成功后再增加新成员必须亲自发展。
第二十六条营销团队达到一定规模(各级别理财经理人数不少于20人或管辖银行网点数不少于15个),区域理财经理可根据所管辖区域的实际情况,对区域进行片区划分,并有权提名名下理财经理出任片区理财经理,协助其更好地管理该营销团队、落实营销工作。
第二十七条片区理财经理的聘用由区域理财经理提名,填写《营销区域片区理财经理审批表》(附件4),经营业网点营销总监、网点负责人审批。
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报人力资源部。
渠道人员提出辞职的,必须提交书面辞职申请,营业网点总经理审核后,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完成解除劳动合同后方可离职。
渠道人员辞职的,必须在总经理审批同意之日立即报备人力资源部。
第四章劳动合同第二十八条公司授权营业网点总经理聘用渠道营销人员,并授权总经理与渠道人员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劳动合同书统一采用当地劳动部门文本。
劳动合同书内容不得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章制度以及当地劳动部门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相抵触。
第三十条签订合同时需同时签订补充条款和作特别规定的,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准并经当地劳动部门审核。
第三十一条渠道营销人员应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方可入职,与我司下属各营业网点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劳动合同经当地劳动合同管理部门鉴证后,由人力资源部、各营业网点和渠道营销人员各持一份。
第三十三条网点与渠道营销人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需要发放经济补偿金的,由营业网点按《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和公司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同时,渠道营销人员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要根据公司的规定或劳动合同的规定进行赔偿。
第三十四条营业部辞退渠道营销人员的,必须上报公司,听取公司工会意见,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办理工作交接和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并由营业网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自然终止的,由营业网点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六条对提供假学历、假身份证明、隐瞒或伪造个人简历者,一经发现,一律予以解除合同,如果给经营机构造成损失的,要按损失金额进行赔偿。
第三十七条因违反公司理财经理道德规范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理财经理一律不得重新聘用。
有两次(含)以上离职记录的理财经理不得重新聘用。
第五章培训第三十八条经纪业务管理部、营业网点应设立专门的培训岗,负责按公司有关规定策划和组织落实各营业网点的整体培训工作。
第三十九条经纪业务管理部部、营业网点应持续开展证券基础知识、证券交易、职业操守、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与技能、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的培训,以不断提高证券渠道营销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四十条渠道营销人员的培训根据不同对象分为入职培训、日常改进培训和晋阶培训三个层次。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企业文化与管理制度、证券基础知识、各类金融产品介绍、营销技能、礼仪规范、客户服务和综合技能等内容。
渠道人员的入职培训由营业网点和公司分别组织实施。
第四十一条营业网点具体操作可以参见《东莞证券渠道人员培训管理办法》第六章考核与薪酬第四十二条各营业网点渠道营销人员的工资按考核计酬,总收入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构成,分配办法按《东莞证券渠道人员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由各营业网点根据该办法制订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