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确定保障房建设的三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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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要点:住建部确定保障房建设的三种模式】

在保障房任务基本确定的情况下,采用什么样的模式建设就成为下一个问题。9日,住建部给出了一个系统性的思路。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第一种模式是,我们有融资平台,我们要列入财政预算,我们要提取土地出让净收益。今年中央代地方发行的2000亿元的国债当中,地方要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第二种模式,政府可以划拨土地,吸引社会机构来参与建设,就形成了政府出地,企业出钱,通过这样一种模式,来建设一大批公共租赁住房。特别是在一些用工比较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以及一些用工比较集中的大企业,用了成千上万的职工。“我们想,这些企业可以采用我刚才说的第二种方式,由政府划拨土地,由企业出资建设,首先满足自己企业职工公租房的需求,同时也要不断向社会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第三种模式,有些地方正在准备做这方面的尝试,当然这是一种探索,就是政府拿出一部分土地,这部分土地是定了性的土地,它的用途就是建公共租赁住房。让各类企业,无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是从事其他行业但是用工比较集中的企业,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由他们通过市场方式取得这些土地,然后自己去建设公租房,并拥有这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但是不论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是由政府来核定以后,给予许可。齐骥强调,不论是哪

一种投资方式建成的公共租赁住房,政府都要干预或者说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制定。

但现实情况却是近来许多地方表态不再推经适房,稍作探究便不难发现其根源,除了容易造成寻租和腐败之外,更为重要的是经适房属于一次性出售产权,这让把土地视为稀缺资源的地方政府颇为心疼。而上海市一直以来在推出经济适用房方面可谓游刃有余,无不得益于其在产权方面的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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