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纽诗顿幼儿园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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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纽诗顿幼儿园有限公司章程

成都市纽诗顿幼儿园有限公司章程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宗旨: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成都市纽诗顿幼儿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成都市成华区双庆路号栋。公司住所发生变更的,需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第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文礼。

第五条公司办学宗旨:全能素质,快乐成长。

第六条公司由一个自然人举办者投资设立,举办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举办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七条办学规模:个班

第八条办学层次:学前教育

第九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经营范围:学龄前儿童

第十一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营业期限:永久。

第二章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举办者姓名或者名称、交付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举办者和公司各持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董事长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六条公司应设置举办者名册,记载举办者的姓名名称、住址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举办者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七条举办者作为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资产受益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八条举办者的权利:

一、查阅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帐簿。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三、分取公司利润;

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九条举办者的义务:

一、依法履行出资义务;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

三、不得抽逃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

第二十条出资的转让:

举办者可以决定其他法人或自然人受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举办者依法转让其股份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举办者名册。

第四章公司的机构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为保障公司教学、经营活动的顺利、正常开展,公司

设董事会、校长和监事,负责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预测、决策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校长室、业务部、财务部等具体办理机构,分别负责处理公司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日常具体事务。

第二十三条董事、校长、监事应遵守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二十五条公司研究决定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校长、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未满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者;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者;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未逾三年者;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者。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所选举的董事、监事或者聘任校长的,该选举或者聘任无效。

第二十七条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校长。

第二十八条董事、监事、校长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

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董事、监事、校长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二十九条董事、校长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给任何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董事、校长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亦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向外单位投资。

董事、校长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举办者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三十条董事、校长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经营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五章董事会、校长和监事会(或监事)

第三十一条本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公司董事会由五名(注:五名以上单数,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党组织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董事组成。除校长外,举办者董事由举办者自行出任或指派,共名,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代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民主选举,共名。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報。

第三十二条董事长由公司持有股权最多的大股东担任。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校长;

二、决定校长的报酬事项,并根据校长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校长、财务

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三、修改公司章程;

四、制定公司的规章制度;

五、制定发展规划;

六、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七、筹集办学经费;

八、审核公司预算、决算;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十、决定公司的分立、合并、终止;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以及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作出上述第一、三、五、八、十项决定时,应当经过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第三十四条公司首届董事会由举办者指派产生,每届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若需改选,由举办者按出资比例投票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决议,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五条校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校长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董事会的决定

二、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

三、向董事会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学校副校长、财务负责人人选;

四、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

度;

五、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六、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七、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六条公司设置一名监事,由举办者指派。监事任期为每届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的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和校长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校长予以纠正;

(四)向董事会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履职情况;(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章财务、会计

第三十七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八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制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表,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交审计报告,报送财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并送交董事会及举办者审查。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财务情况;(五)说明书;(六)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九条公司分配每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时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上一年度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第四十条举办者可分配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

第四十一条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除法定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公司的会计帐册、报表及各种凭证应按财政部有关规定装订成册归档,作为重要的档案资料妥善保管。

第七章公司合并、分立与变更注册资本

第四十二条公司合并、分立,由公司的董事会作出决定,在进行财务清算后,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十三条公司减少或增加注册资本由举办者作出决定;按《公司法》的要求签订协议,清算资产、编制资产负债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十四条公司合并、分立或减少注册资本时,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分立决定之日起内通知债权人,并于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合并、分立前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第四十五条公司因合并分立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章破产、解散、终止和清算

第四十六条公司因《公司法》第条所列()()()()项规定而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交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后,才能向举办者分配。

公司清算结束后,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第九章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和党组织

第四十七条公司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公司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依靠教职工民主监督管理公司的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其中主要职权包括:

一、听取公司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公司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公司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公司提出的与广大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通过公司提出的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办法、奖罚规定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

有关的规章制度,由公司颁布施行;

六、通过多种方式对公司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七、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公司与公司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八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设立工会。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公司应支持工会的工作。公司劳动用工制度严格按照《劳动法》执行。

第四十九条公司依法建立党组织,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强化党组织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在事关公司办学方向、师生重大利益的重要决策中发挥指导、保障和监督作用。

第五十条公司推进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公司董事会和行政机构,党员校长、副校长等行政机构成员可按照党的有关规定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第五十二条公司章程经举办者及董事签字盖章生效。

第五十三条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章程须经董事会以上的组成人员同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及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五十四条因本章程产生的或与本章程有关的争议,选择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五条公司章程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有抵触,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为准。

举办者签字(盖章):

董事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制定民办幼儿园章程的指引

制定民办幼儿园章程的指引

制定民办幼儿园章程的指引 民办幼儿园的章程是民办幼儿园的举办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教育规章制定的有关民办幼儿园组织与活动基本规则的法律文件。根据《教育法》的规定,章程是设立幼儿园的基本条件之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是幼儿园的一项重要权利。因此,订立章程是设立民办幼儿园的必备条件和必经程序。一般来说,章程记载事项分为必须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必须记载事项是依照法律法规和教育规章的规定必须记入章程的事项,是各类民办幼儿园共同具有的内容。任意记载的事项是在必须记载事项之外,举办者认为需要在章程中载明的其他事项。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对民办幼儿园章程必须记载的事项及要求如下: 第一,幼儿园的名称、地址。幼儿园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幼儿园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并且不能与在登记机关辖区内已登记的其他幼儿园名称相同或近似。依法登记使用的幼儿园名称,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禁止他人擅自使用。幼儿园的地址应当清楚、准确,标明幼儿园所在的行政区域及具体地点。 第二,办园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办园宗旨是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办学目的、所实施教育的性质和培养目标的体现。办园宗旨应当符合《教育法》规定的国家教育方针,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性

质、任务、培养目标和教育的基本原则。办园规模是根据办学投入所形成的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条件,确定招生数量。办园形式,涉及到是全托、日托、小时制等形式。 第三,幼儿园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具备与拟办民办幼儿园相适应的资产是设立民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条例规定,民办幼儿园的举办者可以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财产作为办园出资。民办幼儿园成立后及存续期间,举办者不得抽逃出资。在章程中应当明确幼儿园经费来源、使用、管理,明确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监管制度等内容,以便于幼儿园依法自主管理,便于审批机关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四,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办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是民办幼儿园内部管理制度最重要的组成,是民办幼儿园的决策机构。至于幼儿园决策机构采用董事会、理事会还是其他形式,可以由举办者选择。理事会一般适用于举办者不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幼儿园,董事会一般适用于举办者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幼儿园管理委员会等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基于决策机构对于民办幼儿园发展的重要性,章程必须明确规定理事会、董事会的相关事项。一是关于理事、董事以及理事长、董事长的产生方法。首届理事会、董事会,理事长、董事长通常由举办者推选产生,以后,理事会、董事会以及理事长、董事长的产生是推选产生还是通过其他方式产生,需要在章程中明确。二是关于理事会、

创成都市二级幼儿园汇报材料

创成都市二级幼儿园汇报材料 为了迎接·····教育主管部门对幼儿园的评估验收,进一步提高我园的办园 质量,改善办园条件,我园对照《·····等级评定细则》,结合实际,认真了开 展的自查,并着力提高幼儿园软硬件建设,现将创建工作汇报如下: ·····幼儿园建于2019年6月,开园以来,一直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和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园,以安全工作为主线,积极探索幼儿教育的新路子,使幼儿园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轨道,社会信誉不断提高,生源上升趋势较好。 随着社会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幼儿教育自身的迅速发展,幼儿园日益面临生存 与发展的挑战,前进魄在眉睫。面对严峻的新形势,重新审视并明确了我园的办 园宗旨:创设优质环境、追求优质教育、促进快乐成长。同时拟定了争创成都市 二级幼儿园的目标。争创的目的是通过创建二级园,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提高 办园质量,锤炼教师队伍,打造一所现代化的品牌园所。提出争创目标只是基于 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第一,幼儿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面临历史的变革,特别是 在《规程》和《纲要》的实施和贯彻中我们深感现有状况与《纲要》要求的距离。 只有走改革和竞争之路才能使我园增强凝聚力,激发活力,始终站在改革和竞争 的最前列。 第二,我园只有通过创建等级园,上等级来不断提高办园质量,才能更加规范 有效的提升教师的业务素质,促进幼儿的发展得到家长和社会的认同。 第三,幼儿教育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优胜劣汰势在必行,只有通过创建等级园,借助外部因素来推动我园各项工作的不断改进,才能不断增强教师和管理人员的 竞争意识,使之在行业中立于不败之地。 创建过程中的成长与收获

成都市幼儿园管理办法

成都市幼儿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规范幼儿园管理,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务院《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幼儿园的设立、保育教育、监督管理等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办园体制) 本市遵循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第四条(发展要求)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把学前教育纳入教育优先发展范畴,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扩大公益性学前教育覆盖率,构建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以公办和公益性幼儿园为主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 第五条(部门职责)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幼儿园的管理工作。 发改(价格)、财政、建设、卫生、民政、食药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幼儿园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规划布局)

市和区(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幼儿园空间布局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设立与退出 第七条(设置要求) 举办幼儿园应当符合本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符合规定的教师、保育、卫生保健、保安、财会等人员; (三)有符合规定的保育教育场所以及设施、设备;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资金来源;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筹设幼儿园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理筹设手续。 第八条(人员要求) 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园长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有五年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历,并取得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二)专任教师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三)卫生保健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的规定; (四)保育员应当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五)财会人员与食堂从业人员应当按规定持证上岗;

成都维格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X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立本公司的法律地位,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法定名称: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其英文名称为:. 英文缩写为: 第三条公司法定地址: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公司是XXX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设立,依法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增值保值为目的。 第七条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八条公司坚持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九条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条公司的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十一条公司的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 第十二条公司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采用多种形式,加强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十三条公司职工依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四条公司中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活动,依照公共共产党章程办理。 第十五条公司承认已登记的股东为股权的绝对持有者,拒绝其他一切争议。 第十六条公司为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七条公司宗旨:积极发挥股份制企业的优势,立足成都,面向国内、国际,

幼儿园章程及制度

幼儿园章程及制度

幼儿园章程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创立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面向21世纪的现代示范幼儿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相应有关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个人投资5余万元兴办了军星医院幼儿园。幼儿园集食宿、教学、娱乐为一体。幼儿园以“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服务于家长,服务于本系统,回报大社会”为宗旨,以“为培养具有完善的人格,扎实的学力,富有实践应用能力,个性得以健康发展的一代完美新人打下坚实的基础。即从小学做人。”为目标,以“洁·静·雅,真·信·实”为园风,以“献身·求真·创新”为教风,以“动手·动脑·乐学”为学风,以“自律·民主·开拓”为管理者工作作风。 第三条每年的9月1日为幼儿园纪念日。 第四条幼儿园是一所对3-6岁幼儿进行学龄前教育的事业机构。幼儿园实行全日制,办园规模为5个教学班,教学班班额按教育部门要求,大班35人,中班30人,小班25人。 第五条幼儿园三年发展目标和工作规划:

一、抓好管理班子建设,做到清正廉洁,秉公办事,吃苦在前,为人表率,善于团结、奉献,为群众、为幼儿多办事、办实事。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教师政治素质。 三、重视园务建设,不断积累,沿着美化、净化、儿童化、教育化、安全化的目标创县二流的园所环镜。 四、强化科学管理,探索一套符合我园现状的管理制度,争创县二流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益。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狠抓教师业务素质的提高,争取到,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教师达100%,在完成正常的保教工作同时,大练基本功,每位教师逐步实现自己教有所长的特色。 六、建立一套富有特色的园本课程,力争经过县级规范幼儿园评估。 七、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增加卫生保健设备,办好幼儿食堂,实现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化,创我县一流的卫生保健工作和幼儿食堂。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六条幼儿园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经济上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业务上接受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人员编制由经营者根据国家规定及幼儿园办学规模核定,幼

成都有限公司章程样本

成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公司宗旨: 经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 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 建立新的经营机制, 为发展市场经济作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XXXXXXX 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 成都市XXXXXXX 第四条: 公司由个股东出资设立, 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 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承担民事责任,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 经营范围: XXXXXXXXX 第六条: 营业期限: 永久。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 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单位: 万元

第九条: 各股东认缴、实缴的公司注册资本金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十条: 公司登记注册后, 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 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 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 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 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 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股权的条件 第十二条: 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的权利: ( 一) 出席股东会, 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 二) 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 三) 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 四) 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 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幼儿园章程(示范文本)

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园的名称是。 第二条本园的性质是举办者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自愿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教育教学活动的民办简易幼儿园。 第三条本园的办学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依法开展保育、教育活动,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本园办学规模(填在园幼儿人数)。 本园办学层次:学前教育。 本园办学形式:日托或全托 第四条本园的审批机关是延津县教育局。本园的登记机关是延津县民政局。 第五条本园的地址是。 第六条本章程各项条款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资产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园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或者其代表作为本园理事会成员,依据本章程规定的权限与程序参与对本园的办学和管理活动。 第八条本园资产数额万元,固定自查评估万元(以审计师事务所评估的结果为准)。 本园资产的出资人是,出资性质是投资办学(多人出资的应分别载明出资人及其出资金额、出资性质)。 本园的业务范围:学前教育 第三章组织与活动 第十条本园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本园的决策机构。 理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园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须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教职工代表由全体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由五人组成,设理事长一人。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理事会理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本园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聘任和解聘校长; 修改园章程和制定园的规章制度; 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决定园的分立、合并、终止;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2020成都市幼儿园建设技术导则(最终稿)

成都市幼儿园建设技术导则 (2020) 2020.10

目次 1.总则 (3) 2.术语 (4) 3.场地和总平面 (5) 3.1场地 (5) 3.2总平面 (5) 4.建筑 (6) 4.1基本规定 (6) 4.2幼儿活动用房 (6) 4.3服务管理用房 (7) 4.4附属供应用房 (7) 4.5室外活动场地 (7) 4.6无障碍设计 (7) 5.结构和设备 (9) 5.1结构 (9) 5.2电气 (9) 5.3给排水 (9) 5.4暖通空调 (9) 6.装修标准 (12) 7.景观 (13) 附表1 (14)

1总则 1.0.1为规范成都市幼儿园建设工程的建设及交付,促进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特制定本建设技术导则。 1.0.2园区规划和建设必须满足安全、适用、经济、卫生、美观以及节能环保的基本要求。 1.0.3本技术导则适用于成都市中心城区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规划建设,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除中心城区外,成都市其他地区可参照本规定,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要求。 1.0.4成都市幼儿园的建设及交付,除执行本技术导则外,同时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1.0.5幼儿园建设工程的建设内容应包括建筑工程、室内装修、设施设备、环境景观、导识系统等方面内容,除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不得以清水房标准交付使用。 1.0.6新建幼儿园工程项目应全面执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现行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及相应绿色建筑的建设要求。 1.0.7本技术导则由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1.0.8本技术导则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

成都市纽诗顿幼儿园有限公司章程

成都市纽诗顿幼儿园有限公司章程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宗旨: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成都市纽诗顿幼儿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成都市成华区双庆路号栋。公司住所发生变更的,需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第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文礼。 第五条公司办学宗旨:全能素质,快乐成长。 第六条公司由一个自然人举办者投资设立,举办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举办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七条办学规模:个班 第八条办学层次:学前教育 第九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经营范围:学龄前儿童 第十一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营业期限:永久。 第二章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举办者姓名或者名称、交付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举办者和公司各持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董事长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六条公司应设置举办者名册,记载举办者的姓名名称、住址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举办者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七条举办者作为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资产受益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八条举办者的权利: 一、查阅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帐簿。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三、分取公司利润; 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幼儿园章程样本

陆良县三岔河镇小太阳幼儿园《办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 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幼儿园管理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 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三岔河镇小太阳幼儿园是一所合法的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幼儿园的”三风”建设宗旨: 园风: ”学礼、健体、开智”。 教风: ”敬业、奉献、爱生、乐教”。 学风: ”活泼、守纪、好学、求真”。 第四条幼儿园办学宗旨: 一切为了孩子, 为了孩子的一切。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为幼儿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为社会的全面进步提供服务。 第五条幼儿园近期目标: 以教学科研为先导, 以教师队伍建设为基础, 以提高课堂效益为突破口,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 着力落实新课程改革, 努力使幼儿园成为农村特色幼儿园。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六条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幼儿园行政负责人, 全面负责幼儿园行政工作。 第七条幼儿园按照”分级管理, 分工负责”的原则, 在园长

的领导下履行规定职责。幼儿园园长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八条幼儿园实行内部管理体制为核心的五制改革: 园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结构工资制、考核奖惩制。园长有下列权力: ( 一) 重大事务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 园长对幼儿园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决定权。 ( 二) 人事任免决定权。园长有权提名任免副园长; 有权按规定程序任免校中层干部; 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 ( 三) 财务基建审批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 决定幼儿园规划和建设, 决定幼儿园一般建设项目的列项实施及幼儿园事务性的开支审核, 幼儿园财务在园长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 四) 奖惩权: 对在教育教学和其它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 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第九条园长履行下列义务: ( 一) 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 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认真组织开展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 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 二) 按照教育规律办学, 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 三)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 坚持民主集中制, 充分发挥领

成都市幼儿园管理办法

成都市幼儿园管理办法 第1 页共4 页

成都市幼儿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幼儿园管理,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务院《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幼儿园的设立、保育教育、监督管理等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本市遵循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第四条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把学前教育纳入教育优先发展范畴,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扩大公益性学前教育覆盖率,构建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以公办和公益性幼儿园为主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 第五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幼儿园的管理工作。发改、财政、建设、卫生、民政、食药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幼儿园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市和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幼儿园空间布局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二章设立与退出第七条举办幼儿园应当符合本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具备下列条件: 有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和章程有符合规定的教师、保育、卫生保健、保安、财会等人员有符合规定的保育教育场所以及设施、设备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资金来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 2 页共 4 页

申请筹设幼儿园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理筹设手续。第八条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园长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有五年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历,并取得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专任教师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卫生保健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的规定;保育员应当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财会人员与 食堂从业人员应当按规定持证上岗;安保人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并通过相关业务技能考核。各类工作人员应当依法按规定参加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持有相应的健康合格证明,并定期进行体检,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慢性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第九条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办园申请后,应当将幼儿园食堂设置情况抄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民办幼儿园取得办园许可证后,应当依法到民政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公办幼儿园和国有资产参与举办从事公益服务的幼儿园,可以依据有关规定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幼儿园增设分园的,应当依照新设立幼儿园的规定办理许可手续。幼儿园办园许可实行年检制度,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布。未取得办园许可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第十条幼儿园变更举办者、名称、地址等事项或者幼儿园终止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申请幼儿园终止的,举办者应当妥善安置在园幼儿,并依法进行债务清算。 第 3 页共 4 页

成都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模板

成都XXXX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发展成都经济作为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XXX 第三条公司住所:XXXX 第四条公司由两个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XXXXX 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营业期限:永久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20万元,分两期缴足。第一期出资20万元,第二期认缴出资80万元。其中:XXX认缴出资8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XXX认缴出资12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全体股东一致承诺于两年内(即XX年X月X日前)缴足。如果到期未足额缴纳,按规定办理注销。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50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认缴情况首期实缴情况第二期认缴情况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认缴时间 实 缴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出资时间 认 缴 出 资 额 出 资 方 式 出资 比例 认缴 出资时 间 XXX 60 60% xxx 12 12% XXXX 0 XXX 40 40% xxxx 8 8% XXXX 0 第九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公司注册资本金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

民办幼儿园章程

武汉市东西湖区快乐宝贝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快乐宝贝幼儿园。 第三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综合村214-216号。 第四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武汉市东西湖区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审批机关是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 第六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在身心和谐发展。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张桃英。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22万元。出资人张桃英,出资金额22万,占全部出资额的100%。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专业范围:教育; (二)办学层次:幼儿园; (三)学制:3年; (四)办学形式:全日制; (五)办学规模:5个班共120人。 (六)招生区域: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 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 第九条本单位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成员为 5 人。 第十条本单位首届理事会的理事由举办者推选。每届任期1年,届满可连选连任。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本单位园长由理事会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后聘任。园长负责本单位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本单位规章制度;

成都市城区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

成都市城区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区(指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及高新区,下同)幼儿园管理工作,严格准入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城区幼儿园办园水平,大力发展公益性幼儿园,满足广大城区居民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成都市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基本标准(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我市学前教育实际,特制定本要求。 (二)本要求是我市城区幼儿园应具备的基本要求,是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幼儿园的重要依据。教育行政部门按本要求对现有幼儿园进行审核,未达到本要求的幼儿园,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办法达到相应要求。新规划、建设幼儿园,仍按照《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执行。 (三)其他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参照本要求,按乡镇(街道)、村(社区)分别制定标准,并报 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园舍及设施设备 (一)幼儿园设点布局,应符合建设总体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的要求。 (二)幼儿园应独立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危险区、噪音大以及影响采光的区域内或附近设置幼儿园。幼儿园应创设美化、儿童化、教育化、生态化的活动环境。 (三)幼儿园园舍必须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要求,符合安全、卫生、消防要求,无危房、危墙,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有围墙、大门,独门独院,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幼儿园总体规划应因地制宜,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方便使用管理,避免相互干扰,有利 于人流疏散。

幼儿园章程

幼儿园章程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为上海市青浦三原色幼儿园,园址青赵公路912号。 第三条:幼儿园适龄幼儿为二周岁至六周岁,为公办全日制幼儿园,一般为四年制,分托班、小班、中班、大班,有开办8个班的规模。 第四条:幼儿园宗旨:坚持保教结合,面向全体幼儿,开发幼儿智能、因材施教,培养思想品德,身体素质,个性品质全面发展的儿童。 第五条: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 习提供便利条件。 园风:团结、敬业、奋进、创新 第二章幼儿园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本园在青浦区教育局直属领导下实行园长负责制,建立以此为核心的园所行政决策机制。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工作,同时发挥园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第七条:幼儿园设园长一名,副园长一名,行政助理一名,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教职工考聘制,岗位责任制、园内结构工资制和奖惩制。 第八条:园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重大事务决策:园长对幼儿园的重大行政事务作最后决定。 (二)人事任免决定:提议任免助理,按规定决定任免园中层干部,在考核后决定对 教职工的聘用、辞退。 (三)财务审批:幼儿园财务经行政班子讨论决定后由园长负责审批,决定日常开支 项目。 (四)招生收费:按教育局的有关招生规定招生,严格按区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收取费 用。 (五)保育、教育和教学工作的指挥,积极实施“三个面向”的办园方针。 第九条:园长履行下列义务:

公司章程范本word

成都贝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成都贝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成都市天府新区梓州大道3060号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长期 第五条执行董事阳家海为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1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0.1万元。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缴纳。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 第十五条股东名称如下: 第十六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幼儿园章程(模板)

幼儿园章程(模板)

幼儿园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名称: 第三条幼儿园地址: 第四条幼儿园的性质。幼儿园的性质:本园为自愿举办,对学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从事(非)盈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第五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六条幼儿园自愿接受上杭县教育局、上杭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结构 第八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董(理)事(以下简称董、理事)(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以下简称董、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万元;出资者:,金额:万。 第十条本单位的办学结构: (一)办学规模:(1)本园占地面积平方米;(2)建筑面积 平方米;(3)幼儿园户外活动面积平方米;(4)审批部门核准在园生人数为个班,人。 (二)办学层次:幼儿园学制:三年 (三)办学形式:本园招生对象为3-6岁的幼儿,提供小、中、大班全日制学前教育。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幼儿园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幼儿园的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幼儿园董事会人员五人以上,主要由三部分人组成,即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三条董事会成员必须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四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通过。

成都市幼儿园膳食管理办法

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卫生局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成都市幼儿园膳食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教办〔2012〕33号 各区(市)县教育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为加强成都市幼儿园(含托儿所、学前班等托幼机构,以下同)的食堂、食品管理,保障婴幼儿膳食安全、卫生、营养、均衡,特制定《成都市幼儿园膳食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幼儿园膳食管理办法 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卫生局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9月17日

附件 成都市幼儿园膳食管理办法 一、健全机构 (一)管理机构 幼儿园食堂应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封闭运营,不得对外承包。各园应建立、健全以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幼儿园膳食管理领导小组,强化责任,细化分工,狠抓落实;应把膳食工作纳入教职工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每年签订安全责任书,提高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技能水平。 (二)监督机构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对食堂经费开支情况享有知情权、参与决策权、评价权、质询权和监督权,每月不定期抽查采购、库存和饭菜质量,定期听取幼儿园膳食管理工作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向家长通报幼儿园膳食管理的重要举措或计划,听取并转达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二、营养配餐 (一)膳食达标。幼儿园应针对各年龄段制定营养充足、比例合理的带量食谱,保证每日营养素、维生素、矿物质等摄入量达标。不得以含乳饮料代替奶类;不得提供含食品添加剂的饮料和含转基因的食品;不得以包、饺、糕、团、饼、酥、卷、条、饭、粥、馒头、粽子、烧卖、蔬果冻等糕点外的食品代替点心;不得提供糖果和油炸食品,尽量减少甜食。至少每季度进行1 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至少每年开展 1 次营养监测,指导家长科学喂养。 (二)种类丰富。幼儿园应根据本地区、本季节市场食品供应情况,结合伙食费标准等,合理地选择食品种类和数量,尽量减少采购

成都市公益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

成都市教育局文件 成教发〔2011〕8号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成都市公益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10〕47号),规范和指导我市公益性幼儿园管理工作,促进全市公益性幼儿园发展,我局制定了《成都市公益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公益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成都市公益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公益性幼儿园管理,促进我市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10〕47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所有公益性幼儿园。 第三条 公益性幼儿园是满足具备成都市户籍的城乡3—5周岁幼儿接受基本学前教育的机构,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并享受政府补助。 第四条 发展公益性幼儿园应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原则,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原则,体现学前教育的公平和公正。 第二章 管理主体 第五条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公益性幼儿园的宏观管理、指导和督查工作。 第六条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是属地公益性幼儿园的主

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公益性幼儿园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统筹发展。 (一)协调发改、财政、规划、国土、卫生、民政、工商、计生、公安、妇联等相关部门,积极争取更多的优惠和扶持政策,共同制定公益性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及推进措施,到2015年全面普及公益性学前教育。 (二)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公益性幼儿园的发展计划,落实发展目标,创新公益性幼儿园发展和运行机制,及时总结和推广有效做法。 (三)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小区配套园、农村标准化中心幼儿园以及布局调整的富余教育资源办园、优质公办幼儿园办分园、街道办园、农村集体办园等多种途径拓展公益性幼儿园的规模和数量。 (四)配合财政等部门,按照《成都市公益性幼儿园政府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落实公益性幼儿园的财政补助。 第三章 申报与认定 第七条 申报条件 (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了登记注册的幼儿园。民办幼儿园还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二)达到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五城区和高新区的幼儿园

成都有限公司章程样本

成都有限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宗旨:经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发展市场经济作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XXXXXXX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成都市XXXXXXX 第四条:公司由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XXXXXXXXX 第六条:营业期限:永久。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单位:万元

第九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公司注册资本金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合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童。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股权的条件 第十二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的权利: (-)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合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四)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幼儿园章程范本「通用版」

幼儿园章程范本「通用版」 下面是给大家收集的幼儿园章程范本【通用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幼儿园章程范本【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 * 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 * 教育法》、《 * 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xx幼儿园。 第三条本单位所在地:xx。 第四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审批机关是xx教育局。

第六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 * 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育和教育相结合,促进幼儿在身心和谐发展。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xx。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xx万元。出资人xx,出资金额xx万,占全部出资额的100%。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 专业范围:教育;

(二) 办学层次:幼儿园; (三) 学制:3年; (四)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五) 办学规模:xx个班共xx人。 (六) 招生区域:xxx 。 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 第十条本单位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成员为xx人。 第十一条本单位首届理事会的理事由举办者推选。每届任期1年,届满可连选连任。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本单位园长由理事会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后聘任。园长负责本单位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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