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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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养护标准:
1、绿地全覆盖,整洁、无垃圾杂物;园林设施完好,外观整洁,无乱刻、乱画、乱贴现象。
2、植物生长健壮,树冠完整美观;无枯死树,无枯死枝,无明显病虫危害症状,无缺株断条;树体无杂物缠绕、悬挂;绿篱、整型植株枝叶茂密;修剪及时、整齐美观。
树养护标准:
1、按养护管理操作规程及时进行树木灌水、修剪、施肥等养护工作;
2、树木生长健壮,主侧枝分布均匀,树冠完整;
3、枯死树、枯死枝、倒伏树木处理及时;
4、树体无杂物缠绕、无悬挂物;
5、及时进行病虫害的预防和防治,无明显病虫害危害症状。
三、考核机构
成立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监督检查考核领导小组,由市城管局园林处处长卢兆敏任组长,市植保中心主任徐志钊、市园林绿化监管中心主任陆庆轩任副组长,各区城管(建)局、市属各绿化管理单位为成员单位。市城管局园林处负责组织协调、核定考评结果,市园林绿化监管中心、市植保中心承担监督检查考核的具体工作。各区也要相应成立本区的园林绿化监督检查考核领导机构,负责本区的园林绿化检查考核工作。
为保证检查考核的公正、公平和公开,考评小组由市绿化监管中心与各区的绿化监管人员共同组成,在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各区及市直单位绿化管护情况进行监管和考评。
四、考核评比办法
(一)检查考核方式
实行市、区两级考核、每日检查每月考评制度,由市考评小组根据考核标准对各区、各市直单位的绿化管养质量进行监管和考核,各区城管(建)局、各市直单位负责对本区、本单位所管辖的绿地的管养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考核。采取每日巡线检查与定期综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考评队每周对每个区考核一次,市考评小组每月组织1次全市联合检查考评。市考评小组对全市每月的考核、评比结果进行通报。
(二)考核评比等级划分
实行百分制月考核评比方式。月考核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合格,60—80分(不含80分)为基本合格,80—90分(不含90分)为达标,90分以上为优秀。
(三)考核评分细则
1、绿地、行道树养护管理水平考核(满分60分)
月考核扣分值满60分后不再继续扣分,评分细则见附表。
2、管护人员的配置、上岗及尽责情况考核(满分10分)
管护人员着装上岗率不足80%扣1分,不足70%扣2分,不足60%扣3分,不足50%扣4分, 不足40%扣5分,扣分值满5分后,不再继续扣分;管护人员漏岗或不尽职尽责,每次扣0.5分,扣分值满5分后,不再继续扣分。
3、公园、游园绿地的管理秩序、服务质量、安全工作考核(满分10分)
公园、游园内从事非法活动,造成秩序混乱,每次扣1分。管护人员不文明服务,与游人发生冲突,每次扣1分。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每次扣1分;发生严重安全事故,每次扣2分。扣分值满10分后,不再继续扣分。
4、绿化林政管理情况考核(满分10分)
违法砍伐少量、小规格(5株以下、胸径小于10cm)树木,每次扣2分;发生重大的违法砍伐树木、侵占绿地的事件每次扣10分。扣分值满10分后,不再继续扣分。
5、新闻媒体报道及市民各种举报情况考核(满分10分)
有关领导检查发现养护管理质量问题,每次扣2分;新闻媒体报道养护管理质量问题,每次扣1分;市民举报养护管理质量问题,每次扣0.5分。扣分值满10分后,不再继续扣分。
五、奖罚措施
市财政拨付维护费预留10%作为保证金,年底由市城管局根据考核情况予以拨付。经考核1次不合格的,扣罚当月的保证金;月考核成绩60—70分(不含70分)的,扣罚当月保证金的50%;月考核成绩70—80分(不含80分)的,扣罚当月保证金的30%;2次考核不合格的,扣罚全年的保证金,对社会中标的养护作业公司取消养护作业权,由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另行招标承包。
对于全年考核均达到优秀标准,或全年考核总分值超过1090分,并且每月考核成绩均在达标以上的区,根据全市全年扣罚保证金的总额度及全年考核均达到优秀标准的区全年考核总分值的分布情况,按比例进行奖励。
行道树、绿地养护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绿
地类型
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
备
注
行
道
(1)枯死树、枯死枝处理:每株枯死树扣0.5分;每一株
树木有枯死枝和枯黄枝条(松针),扣0.3分。
如
整
树(2)树木倒伏:每株倒伏树木(超过150),扣0.3分。
(3)树木补植:树木补植不及时,每发现一株扣0.3分。
(4)保护架:每株胸径5cm以上新植树木未设保护架或保护架不牢固,扣0.3分。
(5)树木修剪:冬季或早春不进行树木修剪,每发现10株扣0.5分。
(6)树池清理:树池内杂草丛生,不及时修剪,每发现10株扣0.3分,树池内没有集水空间(种植土过多),每发现10株扣0.1分。
(7)病虫害:树木病虫害危害株率超过5%扣0.5分;食叶害虫和蛀干害虫单株虫口密度超过5头,每10株扣0.3分;刺吸式害虫每cm22头,每10株扣0.3分。
(8)树木卫生:树木上有朔料袋等垃圾,每10株扣0.5分。
(9)积雪清理:大雪后针叶树上的积雪未及时清理,造成树木折枝,每100株扣0.2分。
改
通
知
单
通
报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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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
质
量
问
题
不
能
在
限
期
内
整
改
,
扣
分值
加倍
。
绿地(1)树木:每株枯死树木,扣0.5分;每一株树木有枯死
枝和枯黄枝条(松针),扣0.3分;每株倒伏树木(超过150),扣0.3分;每株胸径5cm以上新植树木未设保护架或保护架不牢固,扣0.3分;冬季或早春不进行树木修剪,每10株扣0.3分;整形树木和绿篱不及时修剪,每10株或10延长米扣0.3分。
(2)花卉:花坛内花卉不及时栽摆,每100 m2扣0.3分;花坛内死亡花卉不及时更换,每10 m2扣0.3分;花坛内杂草不及时拔出,每100 m2扣0.3分。
(3)草坪:人工草坪有裸落地面,每10m2扣0.3分;草坪枯黄,每10m2扣0.3分;人工草坪高度春秋季超过15cm、夏季超过20 cm,每1000 m2扣0.3分;自然草地高度超过30 cm,每1000 m2扣0.3分;人工草坪纯度低于85%,每1000 m2扣0.3分。(4)病虫害:树木病虫害危害株率超过5%扣0.5分,食叶害虫和蛀干害虫单株虫口密度超过5头,每10株扣0.5分;刺吸式害虫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