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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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

人民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

人民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尊敬的___________(被送达人姓名):您好!根据我院接受的___________(案件名称),我院需要将法律文书送达于您。

为了确保送达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特向您发出此确认书。

一、我院地址确认:根据我院记载,您的送达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

请您核实上述地址是否准确无误。

如发现任何错误或变更,请及时通知我院变更配送地址。

如未及时通知或未提供正确地址,法律文书将按照上述地址进行送达,由此可能导致送达延误或失效,责任将由您承担。

二、送达方式:针对本案件,我院将采取___________的方式进行送达。

请您确认并接受这种送达方式。

如对送达方式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及时与我院联系,以便协商并确认最合适的送达方式。

三、送达回执确认:为了提高送达的可信度和追溯能力,我院将在送达时要求您签收送达回执。

请您签收回执后将其返还给我院,作为送达的证明和记录。

在接到送达回执之前,您应当妥善保管送达文件,并配合配送人员进行相应身份核实。

四、送达时限:根据法律规定,我院在合理时间内将完成送达程序,确保您及时了解和参与案件进展。

若因地址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送达延迟或无法完成送达的,我院将及时通知您,并与您协商解决办法。

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您不得拒收或阻碍送达人员进行送达。

五、法律后果:作为被送达人,您应当积极履行接收法律文书的义务。

在法律文书送达后,相关的法律后果将产生。

如果您在收到法律文书后未及时履行相应义务或提出申诉,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并可能影响您的合法权益。

请您阅读以上内容,如无异议,请予以签署确认。

您的认可与合作对于案件的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如对送达或其他事项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解释,请及时与我院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咨询和协助。

祝愿您一切顺利!此致XX人民法院日期:_________。

人民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

人民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

人民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我系某某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法官,依法对第三人甲某某进行送达工作。

鉴于甲某某所在住址及工作单位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为了确保送达的顺利进行,特向甲某某发出送达地址确认书。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有责任确保法律文书能够有效送达给当事人,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经过对甲某某各种可能的住址及工作单位进行调查核实,我们初步确定了甲某某的住所和工作单位地址如下:住址:XXXXX街道XX号XX单元XX楼XX室工作单位:XXXXX公司(位于XXXXX街道XX号)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确认收到送达地址确认书,并对确认书的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改。

为了尽快确定甲某某的真实居住地和工作地,确保法律文书能够顺利送达,特向甲某某发出本地址确认书。

甲某某在收到本确认书后,请务必认真阅读并仔细核对确认书上的地址信息。

如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地址发生变更,请及时提供准确的新地址信息,并在确认书上填写,以便我院能够及时完成送达工作。

若确认书上的地址信息无误,请在确认书上签字并加盖个人公章,并将确认书及相关附件于3日内寄回我院。

附件一:送达地址确认书附件二:甲某某身份证复印件请甲某某在签署确认书时务必注意以下事项:1.确认书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必须填写甲某某的全名。

2.如住所或工作单位地址发生变更,请务必填写新的地址信息并注明变更事由。

3.确认书需由甲某某本人亲笔签署,并加盖个人公章。

4.如确认书涉及到其他合法授权代为办理的情况,需提供相应的授权文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请甲某某务必于收到本确认书的7日内寄回确认书及相关附件至我院。

逾期未寄回的,本确认书即视为甲某某对我院所确定的住所和工作单位地址予以确认,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确认!(人民法院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地址确认书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特向您确认您的住所地址的准确性,以便我进行送达。

省高院诉讼文书送递地址确认书

省高院诉讼文书送递地址确认书

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为了保证法院的诉讼文书及时、准确地送达。

被送达人确认:
————————————————————————————————————————————————
邮编:
上述地址为被送达人的诉讼文书送达地址。

若遇送达地址变更,被送达人将重新确认变更后的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并主动、及时地书面告知你院。

你院将诉讼文书送达至经被送达人确认的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即为送达。

联系人:电话:
被送达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注:本《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填妥后应与其送达回证同时交至本院。

送达地址确认书(法院版)

送达地址确认书(法院版)
4.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 审、一审、再审审查、执行程序。如果送达地 址有变更,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变更后的送达地址。
5.有关送达的法律规定,见本确认书后页。
指定签收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确认送达地址送达是否接受Fra bibliotek□是 □否
地址
□手机号码:
及方式
电子送达
□传真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
手机号码
邮编
其他联系方式
送达地址确认书
案号
案由
告知
事项
1.为便于当事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诉讼文书,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当事 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2.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诉讼文书无法 送达或未及时送达,当事人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3.为提高送达效率,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以发送方设备显示发送成功视为送达。
我已阅读(听明白)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提供了上栏送达地址,确认 了上栏送达方式,并保证所提供的送达地址各项内容是正确的、有效的。 如在诉讼过程中送达地址发生变化,将及时通知法院。
受送
达人
确认
受送达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法院工作
人员签名
收到后请于一周内填妥寄回人民法院

送达地址确认书(法院最新版)

送达地址确认书(法院最新版)
3.为提高送达效率,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以发送方设备显示发送成功视为送达。
4.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一审、二审、再审审查、执行程序。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变更后的送达地址。
5.有关送达的法律规定,见本确认书后页。
送达
地址
及方式
指定签收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确认送达地址
是否接受
电子送达
□是 □否
□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
手机号码
邮编
其他联系方式
受送
达人
确认
我已阅读(听明白)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提供了上栏送达地址,确认了上栏送达方式,并保证所提供的送达地址各项内容是正确的、有效的。如在诉讼过程中送达地址发生变化,将及时通知法院。
受送达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法院工作
人员签名
收到后请于一周内填妥寄回人民法院
手机号码邮编其他联系方式达人确认我已阅读听明白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提供了上栏送达地址确认了上栏送达方式并保证所提供的送达地址各项内容是正确的有效的
送达地址确认书
案号
案由
告知
诉讼文书,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2.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诉讼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当事人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法院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三篇

法院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三篇

法院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三篇篇一:人民法院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节选)第一条法院专递的范围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下简称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受送达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同意在指定的期间内到人民法院接受送达的;(二)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三)法律规定或者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约定有特别送达方式的。

第三条送达地址的提供或者确认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当事人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不利后果,并记入笔录。

第五条送达地址的推定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经人民法院告知后仍不提供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第十一条法律后果及除外条件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受送达人能够证明自己在诉讼文书送达的过程中没有过错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篇二:送达地址确认书2、立案阶段:原告、申请人、申请执行人、申请再审人等填写本人或代收人的送达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3、审判、执行阶段:被告、被申请人、第三人、被执行人等填写本人或代收人的送达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篇三:送达地址确认书编号:部门:职位:。

确认诉讼文书送达地址承诺书

确认诉讼文书送达地址承诺书

确认诉讼文书送达地址承诺书确认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为、收件人为,手机号码为,其他电子送达地址为,前述地址(含电子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用于接收登记部门的通知,亦作为发生纠纷时法院送达诉讼文书(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各类通知书、裁判文书等)的有效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在案件的一审、二审、再审(含申请再审、申诉审查)及破产、执行等所有司法程序中持续有效。

如确认的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发生变更,应及时通过广州市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广州商登易微信小程序进行在线变更或向注册登记窗口申请变更。

诉讼发生后,企业向人民法院确认了其他地址的,该地址将作为诉讼文书优先送达地址。

诉讼程序中,人民法院向承诺企业确认的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发送文书,如因提供的地址不准确、地址变更后未及时完成变更程序,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文书未获接收的,视为送达。

直接送达的,以依法记录送达过程并将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视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邮政机构依法投递未能送达,文书被退回法院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电子送达的,电子诉讼文书到达企业确认的电子邮箱系统、微信小程序、手机号码或其他即时通讯账户之日为送达之日。

同时采用多种方式送达的,以最后一次送达日期为准。

拟担任法定代表人或申请人:年月日确认诉讼文书送达地址承诺书(样式)〔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名称〕确认送达地址为〔住所/经营地址〕,联系电话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联系电话〕、收件人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者〕,手机号码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者手机号码〕,其他电子送达地址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者电子邮箱〕,前述地址(含电子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用于接收登记部门的通知,亦作为发生纠纷时法院送达诉讼文书(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各类通知书、裁判文书等)的有效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在案件的一审、二审、再审(含申请再审、申诉审查)及破产、执行等所有司法程序中持续有效。

广州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

广州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
广州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
案号
案由
告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为方便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即使接收人民法语诉讼文书,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应当如实填写本确认书的有关事项。
2.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的,自然人依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5.送达地址已经确认为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即可用于案件一审、二审、再审(含申诉、申请再审)以及执行程序送达诉讼文书,无须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再次确认。
当事人
诉讼代理人
证件号码
(身份证号/代码证号)
电话号码
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及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我已经阅读了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并保证上述送达地址准确、有效,在案件一审、二审、再审(含申诉、申请再审)以及执行期间变更送达地址的,保证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法院。
(签章)
年 月 日
我已经阅读了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并保证上述送达地址准确、有效,在案件一审、二审、再审(含申诉、申请再审)以及执行期间变更送达地址的,保证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法院。
(签章)
年 月 日
法院工作人员签名:
3.因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起视为送达之日。
4.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或者委托代理人需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签字确认。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的,其效力及于当事人,当事人书面变更送达地址除外。

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送达地址确认书
附:有关送达的法律规定
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节选)
第一条法院专递的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下简称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受送达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同意在指定的期间内到人民法院接受送达的;
(二)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
(三)法律规定或者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约定有特别送达方式的。

第二条法院专递的法律效力
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送达地址的提供或者确认
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当事人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不利后果,并记入笔录。

第五条送达地址的推定
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经人民法院告知后仍不提供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第十一条法律后果及其除外条件
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受送达人能够证明自己在诉讼文书送达的过程中没有过错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请原告根据实际情况在□勾选选项。

①、□我方能提供的被告的送达地址与起诉状所述一致。

签名及日期:
②、□如原告方能提供的被告送达地址与起诉状所述不一致,请具体填写于下列空白处。

被告的送达地址:
签名及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当事人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不利后果,并记入笔录。

第十一条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受送达人能够证明自己在诉讼文书送达的过程中没有过错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执行案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执行案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 5、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已送达地址的,或者当事人要求对《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中的内容保密,应当在备考栏内注明。

1、本样式供执行案件使用。

2、当事人填写本表前,应当仔细阅读表中第一栏内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书面告知;当事人阅读有困难的,法院工作人员应当向其口头告知。

3、本表中当事人的送达地址应当由当事人自己或当事人的代理人填写;当事人因文化水平限制不能书写,又没有代理人的,可以口述后由法院工作人民代为填写,并经两名以上法院工作人员宣读无误后由当事人签名或捺印确认。

4、当事人的电话号码应当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和移动电话。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执行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完整版)广州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

(完整版)广州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
(签章)
年 月 日
我已经阅读了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并保证上述送达地址准确、有效,在案件一审、二审、再审(含申诉、申请再审)以及执行期间变更送达地址的,保证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法院。
(签章)
年 月 日
法院工作人员签名:
5.送达地址已经确认为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即可用于案件一审、二审、再审(含申诉、申请再审)以及执行程序送达诉讼文书,无须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再次确认。
当事人
诉讼代理人
证件号码
(身份证号/代码证号)
电话号码
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及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我已经阅读了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并保证上述送达地址准确、有效,在案件一审、二审、再审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含申诉、申请再审)以及执行期间变更送达地址的,保证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法院。
广州法院送达地址确认书
案号
案由




1.为方便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即使接收人民法语诉讼文书,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应当如实填写本确认书的有关事项。
2.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的,自然人依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3.因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起视为送达之日。
4.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或者委托代理人需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签字确认。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的,其效力及于当事人,当事人书面变更送达地址除外。

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

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

: 5、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已送达地址的,或者当事人要求对《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中的内容保密,应当在备考栏内注明。

1、本样式供所有民事案件使用。

4、当事人的电话号码应当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和移动电话。

2、当事人填写本表前,应当仔细阅读表中第一栏内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书面告知;当事人阅读有困难的,法院工作人员应当向其口头告知。

3、本表中当事人的送达地址应当由当事人自己或当事人的代理人填写;当事人因文化水平限制不能书写,又没有代理人的,可以口述后由法院工作人民代为填写,并经两名以上法院工作人员宣读无误后由当事人签名或捺印确认。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送达地址确认书(法院最新版)

送达地址确认书(法院最新版)
送达地址确认书
案号
案由
告知
事项
1.为便于当事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诉讼文书,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2.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诉讼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当事人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3.为提高送达效率,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以发送方设备显示发送成功视为送达。
受送
达人
确认
我已阅读(听明白)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提供了上栏送达地址,确认了上栏送达方式,并保证所提供的送达地址各项内容是正确的、有效的。如在诉讼过程中送达地址发生变化,将及时通知法院。
受送达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Hale Waihona Puke 法院工作人员签名收到后请于一周内填妥寄回人民法院
4.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一审、二审、再审审查、执行程序。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变更后的送达地址。
5.有关送达的法律规定,见本确认书后页。
送达
地址
及方式
指定签收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确认送达地址
是否接受
电子送达
□是 □否
□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
手机号码
邮编
其他联系方式

送达地址确认书(法院最新版)

送达地址确认书(法院最新版)

送达地址确认书案号
案由
告知事项1.为便于当事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诉讼文书,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2.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诉讼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当事人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3.为提高送达效率,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以发送方设备显示发送成功视为送达。

4.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一审、二审、再审审查、执行程序。

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变更后的送达地址。

5.有关送达的法律规定,见本确认书后页。

送达地址及方式指定签收人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确认送达地址
是否接受
电子送达
□是□否
□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
手机号码邮编其他联系方式
受送达人确认
我已阅读(听明白)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提供了上栏送达地址,确认了上栏送达方式,并保证所提供的送达地址各项内容是正确的、有效的。

如在诉讼过程中送达地址发生变化,将及时通知法院。

受送达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备注
法院工作
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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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人民法院

广州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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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注:1.本样式供所有民事案件使用。

2,当事人填写本表前,应当仔细阅读表中第一栏内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书面告知;当事人阅读有困难的,法院工作人员应当向其口头告知。

3.本表中当事人的送达地址应当由当事人自己或当事人的代理人填写:当事人因文化水平限制不能书写,又没有代理人的,可以口述后由法院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并经两名以上法院工作人员宣读无误后由当事人签名或捺印确认。

4.当事人的电话号码应当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和移动电话。

5.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送达地址的,或者当事人要求对《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中的内容保密的,应当在备考栏内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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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起视为送达之日。
4.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或者委托代理人需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签字确认。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的,其效力及于当事人,当事人书面变更送达地址除外。
广州法院送达地址事

1.为方便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即使接收人民法语诉讼文书,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应当如实填写本确认书的有关事项。
2.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的,自然人依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签章)
年 月 日
我已经阅读了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并保证上述送达地址准确、有效,在案件一审、二审、再审(含申诉、申请再审)以及执行期间变更送达地址的,保证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法院。
(签章)
年 月 日
法院工作人员签名:
5.送达地址已经确认为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即可用于案件一审、二审、再审(含申诉、申请再审)以及执行程序送达诉讼文书,无须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再次确认。
当事人
诉讼代理人
证件号码
(身份证号/代码证号)
电话号码
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及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我已经阅读了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并保证上述送达地址准确、有效,在案件一审、二审、再审(含申诉、申请再审)以及执行期间变更送达地址的,保证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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