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店招标牌设置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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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门头招牌广告设计标准

商铺门头招牌广告设计标准

商铺门头招牌广告设计标准商铺门头招牌广告设计标准商铺门头招牌广告设计标准1、门头店招设计编制说明⑴为满足商铺对自身品牌文化的推广和对商业氛围的需求,同时为保证购物中心的商业定位和品质、商业文化等整体形象得以提升,特制定此标准;⑵通过创意设计,各商铺可做出具有其独特个性的店面形象,既容易辨认又能满足标准要求,与购物中心整体相协调;⑶商铺的门头尺寸严格按照购物中心设计要求设计及制作,保证当层和购物中心整体形象的统一、标准化;2、租户店铺门面设计标准2.1 门头⑴门头尺寸严格按照购物中心设计要求设计及制作(参考店面设计标准图中的数据);⑵门头材质可选用不锈钢、亚克力板、细木工板、铝单板等材质设计制作,门头厚度不可超出租赁线范围,应与租赁线边缘持平;2.2logo⑴店铺logo应在门头中间位置,logo字体长度应控制在门头长度的1/3不超过2/3的长度取中间位置,logo字体厚度保持在15cm 以内;⑵租户logo不得用霓虹灯、射灯、彩灯、反光灯等来加强效果,或用彩带、旗帜、鲜花等来衬托;⑶商铺logo字体设计由商铺自行设计,购物中心无统一要求,店铺logo要与店面形象一致且突显整体美观化;2.3门面⑴商铺标准的店面玻璃厚钢化玻璃;⑵标准店面玻璃板为1500mm宽,最小宽度为900mm;⑶店面玻璃玻璃包边需镶嵌不锈钢材质,宽度一般为100mm,如有特殊需求需向购物中心提出申请;⑷租户门面玻璃朝向内通道的里面须有三分之二的立面宽度,必须保持通透禁止任何形式的遮盖(如喷涂、贴膜等);2.4橱窗⑴租户可在橱窗内设置展台,展示橱窗部分原则上应占租赁线的一半长度不包括入口处;⑵展示橱窗应平均分布在店面区域,包括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⑶展台距离应位于店面线后100mm的位置,展台应距门边200mm,以不影响门的开启为宜;⑷展台的地板建议使用钢制材料,漆成一种颜色(颜色由租户自定);2.5门宽5m及5m以下的店面,入口最大不超过其店面宽度的1/2,5m至12m宽的店面,入口不得超过2m或其店面宽度的1/3,取两者中的较大值;宽12m以上的店面,除非购物中心另外批准,入口最大宽度不超过4.5m;2.6收口⑴商铺间玻璃需采用隔条收口,隔条材料为不锈钢或铝合金,隔条需与玻璃持平不可超出租赁线,遵循后装修收口的原则;⑵商铺店招、门头色严禁出现大面积纯色(红、黄、蓝、绿)、对比色、互补色和紫色。

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规定

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规定

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2013年8月28日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3年8月31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69号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招牌的设置管理,美化环境,根据《》、国务院《》、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户外广告、招牌的设置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载体直接或者间接介绍商品、服务的下列广告:(一)利用建(构)筑物外部、道路、户外场地、设施及其空间,以展示牌、、电子显示牌(屏)、电子翻板装置、灯箱、实物实体造型等方式设置的广告;(二)利用建(构)筑物、水上漂浮物、升空器具、充气物、模型表面绘制、张贴、悬挂的广告;(三)利用机动车等交通工具外部设置的广告;(四)以其他形式在户外设置的广告。

本办法所称招牌,是指在经营(办公)地建(构)筑物或者其设施上设置的用于表示名称等识别标志的标牌、标志、灯箱、霓虹灯、字体符号。

第三条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技术规范,遵循安全、美观的原则,与功能相适应,与建(构)筑物风格和周边环境相协调。

第四条市户外广告规划设置(以下简称市广管委)负责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拍卖方案的审定,研究决定户外广告设置中的重大事项。

市城市管理(以下简称市城管部门)是本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规划、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

区城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本区域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开发区城管机构受市城管部门委托负责本区域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规划、建设、公安、交通、公路、林业和园林、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发布的经营资格审核、内容的审查和监督管理。

市招牌设置管理规定

市招牌设置管理规定

市招牌设置管理规定发文单位:市工商行XX 市城市市市容环境XX发布日期:2000-1—1执行日期:2000—1—1生效日期:1900-1-1第一条为招牌管理,规范招牌设置,维护市容整洁、美观,依照《人民法》、国家《户外登记管理规定》、《市户外管理办法》、《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招牌,是指企、**和个体工商户在其经营或办公场所或建筑物控制范围内,设置与其企业登记名称相符的标牌、匾额、指示牌.第三条凡在市行区域内设置招牌的企、**和个体工商户,均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市工商行XX是本市招牌的主管机关。

区、县级市工商分局具体负责本辖内招牌的登记管理。

第五条未经工商行管理机关登记,任何企**和个体工商户不得随意设置招牌.第六条招牌的设置应当安全、整齐、美观、规范,与环境相协调,要有利于美化市容景观、城市文明建设和方便人民生活。

设置招牌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损害市容市貌;(二)妨碍他人生产经营或者影响居民生活;(三)利用公共设施,占用公共场所、人行道、公共绿地;(四)妨碍、影响安全;(五)造成环境污染;(六)粗制滥造、形象丑陋;(七)有不良文化内容。

第七条招牌内容应与工商登记的内容相符.经批准,名称可以简化,并可以标示标志、经营项目等.楼宇招牌的名称应与地名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名称相符。

第八条经营专营商品的商店可利用招牌部分版面发布专营商品,其面积不得超过整个版面的1/2,但不得发布非专营商品的.第九条招牌使用文字、商标、汉语拼音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书写规范准确。

招牌名称不得单独使用外国语言文字。

第十条重要地区和重要路段招牌的设置应统一规划,由城市规划部门**工商、市容环卫等部门XX出规划后,由工商行管理部门监督实施.第十一条每个单位原则上只准在其经营场所的自身范围内设置一个招牌。

多个单位共用一个场所或一个建筑物内有多个单位的,设置招牌应先整体规划,按统一规格设计制作,不准个别单位在整幢建筑物墙面、楼顶设置。

合肥市瑶海区店招标牌技术规范审核表

合肥市瑶海区店招标牌技术规范审核表
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占地单位
意见
XXX
X年X月X日(盖章)
店招标牌
设置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安全承诺
我单位申请在合肥市瑶海区XX路XX号(具体地点需写清楚)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如发生安全事故,我察人:负责人:年月日(盖章)
备注
1、设置店招标牌必须符合有关质量技术标准,设置单位(个人)对
申请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经办人电话
(姓名、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
申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
拟设置店招
标牌名称
XX(与工商营业执照相符)
拟设置地点
合肥市瑶海区XX路XX号(具体地址需写清楚)
拟设置规格
长×宽(米)
长X米,宽X米,面积XX平方米
申请设置
原因
XX
施工时间
瑶海区店招标牌技术规范审核表
申请单位(盖章)
经办人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
申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
拟设置店招
标牌名称
拟设置地点
拟设置规格
长×宽(米)
申请设置
原因
施工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占地单位
意见
年月日(盖章)
店招标牌
设置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安全承诺
我单位申请在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如发生安全事故,我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其结构安全负责。
2、申请人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建筑物所有权证或经产权人许可的书面证明材料、店招标牌效果图、注册登记资料等。
注:此表一式二份瑶海区城管局监制

商铺店牌店招设置规定

商铺店牌店招设置规定

商铺店牌店招设置管理规定为规范某某底层商铺店招店牌设置行为,美化城市街景容貌,提升商铺商业品位,根据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及市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标准及要求,特制定某某底层商铺业主在自营或出租经营过程中,其店招店牌设置的管理规定:1.设置店招店牌应符合(参照)所在区域的户外广告规范设置要求。

2.设置店招店牌应当符合(参照)市户外广告的设置安全技术标准。

3.设置店招店牌应当符合所在区域市容标准要求,其设计风格、造型、色调、位置、体量、数量、高度、材质应与附着的建筑物及周围环境相协调,兼顾街市美化、亮化的视觉效果。

4.店牌店招设置定位、原则及要求:⑴店牌店招位置一律统一附设在底层外檐外立面上,做到尺寸统一、造型协调、上下沿和外立面相平齐。

⑵原则上为一店一招,以商铺产权人楼体为单元。

⑶店牌店招设置长度以楼体单元隔墙中心位置为分隔线,不得超越。

⑷相邻店牌原则上留0.10—0.15米的间隔,其间隔连接形式由店牌所有人双方协商制作安装。

⑸店牌店招厚度一律为0.20米,高度一律不得超越一层外檐下限。

⑹店牌店招用字应符合国家文字规范,并与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⑺店牌版面及造型应当与自身店(门)面相协调,版面设计美观,色彩搭配合理,体现行业特点。

⑻店牌店招制作应根据某市有关规定选择坚固耐用、形体美观、不易褪色的材料,应选用新颖、新型、优质、环保的材料。

5. 店牌店招的审批及施工要求⑴业主或商铺租赁户在设置设计店招店牌方案前,须提前向物业服务中心申报,填写登记表,经物业接待人员告知相关事宜后,将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区域市政管理部门送审。

⑵在业主或商铺租赁户设置设计店招店牌送审材料未经所管区域主管部门批准前,不得擅自施工。

⑶经所属区域主管部门要求修改的部分或全部设计方案,业主或商铺租赁户应遵照执行,并向物业书面告知备案,若出现擅自施工行为,物业有义务要求停止施工,并向所属区域主管部门报告。

城市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技术标准

城市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技术标准

在城市进行户外广告时,要考虑的是一大批技术标准。

我们说的是确
保那些广告和商店前兆真正流行,无论时间和天气。

这意味着使用吸引你注意力的颜色,选择易在眼睛上的字体,把它们放在正确的位置。

我们不要忘记耐久性——这些东西必须面对各种疯狂的天气,甚至
可能有些麻烦。

我们谈论的是硬材料,比如铝或乙烯,甚至一些特殊的涂层来保持它们看起来新鲜。

现在有这么多关于生态友好的话题,
所以我们在考虑使用不会伤害地球的材料,节能照明,并真正聪明地管理任何废物。

对,户外广告比扔个牌子还要多!
当它去户外广告和存储标志时,它不仅仅是被看到和持续很长一段时间。

我们还得确保他们安全遵守所有规则对于大型的告示牌和标志,我们需要确保它们建得坚固,能够抗风而行,以免它们飞去造成任何
意外。

我们不能随便去任何我们想去的地方设置标志,我们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确保一切看起来都很好,并让城市看起来很好。

规则应该涵盖诸如标志可以有多大,它们可以到哪里去,如果它们可
以拥有花哨的灯光或数字显示。

制定城市户外广告和商店前门标志的技术标准,需要城市规划人员、
广告专业人员、建筑师和管理机构的协作。

必须考虑到诸如能见度、
耐久性、环境影响、安全和监管等因素,以便制定综合标准,指导城
市中心的户外广告和商店前标的设计、生产和安装。

这些标准不仅确
保户外广告的有效性和寿命,而且有助于城市环境的总体吸引力和可
持续性。

作为我们建立管理良好和美学取悦城市空间的努力的一部分,必须遵守这些标准,以维护我们的秩序和环境责任价值。

安徽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安徽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2013年8月28日合肥市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8月31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69号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管理,美化城市景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户外广告、招牌的设置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载体直接或者间接介绍商品、服务的下列广告:(一)利用建(构)筑物外部、道路、户外场地、设施及其空间,以展示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电子翻板装置、灯箱、实物实体造型等方式设置的广告;(二)利用建(构)筑物、水上漂浮物、升空器具、充气物、模型表面绘制、张贴、悬挂的广告;(三)利用机动车等交通工具外部设置的广告;(四)以其他形式在户外设置的广告。

本办法所称招牌,是指在经营(办公)地建(构)筑物或者其设施上设置的用于表示名称等识别标志的标牌、标志、灯箱、霓虹灯、字体符号。

第三条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技术规范,遵循安全、美观的原则,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与建(构)筑物风格和周边环境相协调。

第四条市户外广告规划设置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广管委)负责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拍卖方案的审定,研究决定户外广告设置中的重大事项。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城管部门)是本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规划、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

区城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本区域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开发区城管机构受市城管部门委托负责本区域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规划、建设、公安、交通、公路、林业和园林、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发布的经营资格审核、户外广告登记内容的审查和监督管理。

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

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

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随着商业市场的发展,店招标牌在商业街区和商场中变得越来越常见。

它们是展示商店名称、品牌标志、产品信息和促销活动等的重要方式。

但是,随意设置店招标牌可能会造成视觉污染和交通安全问题。

因此,需要制定有效的管理办法来规范店招标牌的设置。

一、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在市区范围内经营的商业门店。

二、店招标牌设置管理要求2.1 店招标牌的种类店招标牌应包括以下种类:•商店招牌:用于展示商店名称、品牌标志等。

•产品标识牌:用于标识特定产品或服务,并展示其性质和特点。

•促销广告牌:用于宣传特定促销活动,但不得与交通信号灯等设施冲突。

2.2 店招标牌的位置和尺寸商店的店招标牌应当设置在门店正面或上面的窗户上,不得超出门面线范畴。

标牌的大小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调整,并不得超出以下范围:•商店招牌:高度不应超过 1 米,长度不应超过门宽的三分之一。

•产品标识牌:大小应适当,通常不应超过 50x50 厘米。

•促销广告牌:大小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调整,但不得超出公安机关规定的尺寸范围。

2.3 店招标牌的颜色和字体店招标牌应使用统一的字体和颜色,以展示商业门店的品牌特色。

同时,字体大小应适宜,不得过小或过大,以确保清晰可见。

2.4 店招标牌的维护和更新商业门店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店招标牌,并根据需要进行更新和更换。

标牌损坏或失效时,应及时更换或修复,以确保其系统地、准确地对外展示。

三、店招标牌管理流程3.1 前置条件商业门店需要符合以下前置条件:•获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获得店招标牌设置的许可证。

•符合公安机关关于店招标牌设置的要求。

3.2 店招标牌设置审核商业门店应提供营业执照、门面照片、店招标牌效果图等信息以进行店招标牌设置审核。

审核结果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公布,审核结果可以是许可、拒绝、限期改正等。

3.3 店招标牌维护和更新门店需要定期检查店招标牌,并及时修复和更新标牌。

更新标牌时,应重新进行审核。

合肥围挡广告管理规定(3篇)

合肥围挡广告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肥市围挡广告的管理,规范广告市场秩序,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围挡广告的设置、发布、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围挡广告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规划引导、审批管理、日常监督和行政处罚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围挡广告的监督管理。

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围挡广告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设计第五条围挡广告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要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第六条围挡广告的规划布局应当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根据城市功能分区、道路状况、公共空间等因素,合理规划围挡广告的设置区域和数量。

第七条围挡广告的设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内容健康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设计美观大方,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三)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四)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第八条围挡广告的尺寸、颜色、字体、图案等设计要素,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三章设置与发布第九条围挡广告的设置应当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围挡广告设置申请表;(二)围挡广告设计图;(三)围挡广告设置地点的相关证明材料;(四)围挡广告设置单位或者个人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围挡广告设置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核发围挡广告设置许可证。

第十一条围挡广告的发布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围挡广告发布前,应当将广告内容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二)围挡广告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三)围挡广告发布期限不得超过批准期限;(四)围挡广告发布期满后,应当及时拆除。

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

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

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一、概述店招标牌是商家在门面上悬挂的标识,可以显示商家的门店名称、品牌等信息,起到宣传、引导顾客的作用。

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是指商家在设置店招标牌时需遵守的相关规定和管理要求。

二、设置要求1. 设置位置商家在设置店招标牌时,应根据当地的城市规划和管理要求,选择合适的位置设置店招标牌。

一般情况下,店招标牌应该设置在门面上方,尽量保持整洁、美观。

2. 标牌内容商家在设置店招标牌时,应遵循如下内容要求:•显示门店名称和经营内容,不得使用虚假的宣传词句;•显示商家的统一品牌标识,不得擅自更改;•文字、图案应该清晰、易读、不错位、不重叠。

3. 规格要求商家在设置店招标牌时,应根据当地规定的标牌大小和标准,选择合适的规格尺寸,不得超过规定范围。

此外,商家应保证店招标牌的耐用性,避免随意更换。

4. 图案内容商家在设置店招标牌时,应选择合适、醒目、明显的设计,以吸引顾客,并与商家的主要经营内容和品牌形象相符。

三、管理要求1. 遵守法律法规商家在设置店招标牌时,应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不得违反当地的规定和标准。

2. 提交申请商家在设置店招标牌时,应提前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

若未获得批准,在经营中使用标牌,将会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违规行为。

3. 检查保养商家在使用店招标牌时,应定期检查保养,避免标牌褪色、老化、破损等情况,及时更换。

4. 经常清洗商家应定期对店招标牌进行清洗和保养,在保证标牌干净和整洁的同时,也能够增强商家的形象。

四、结论以上为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商家在当地城市规划和管理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合适的标牌设置方案,遵守相关规定和管理要求,能够提高商家形象,增加商家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实现商家品牌的宣传和推广。

(改格式)商铺店招设计导则

(改格式)商铺店招设计导则

商铺门头店招设计导则一、编制目的为满足个别租户对自身品牌文化的推广和对商业氛围的特殊需求,同时为保证肥西新都会商业定位和商业文化等整体形象得以提升,特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围挡、门头、店招。

二、围挡设计导则(一)平面设计:1.除品牌LOGO以外,英文(其他任何语言)不能单独出现,须配合相应的中文翻译(英文每个单词的首字母大写,其余小写)。

2.除已注册的繁体字商标外,凡出现中文字体均需使用“简体中文”。

3.围挡仅可作为开业提示,为不能当作广告位来使用。

因此,不得出现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人员招聘等信息,也不得出现介绍性文字内容。

4.围挡画面为品牌的宣传图片,围挡右下角应有“绿地新都会”LOGO。

5.背胶喷绘画面需要覆哑膜,打印精度不低于360dpi(改成60)。

(二)结构及材质:1.如利用店铺现有玻璃门,玻璃隔墙,橱窗做围挡画面支撑结构,围挡画面需使用可移背胶进行制作(车身贴:见图A)限未开业广场。

2.如在店铺外部加围板材做围挡换面支撑结构,装修围挡材料主架用轻钢龙骨(间距不得大于40CM),封面用石膏板且不得有过大的缝隙,喷绘需清晰、干净、平整。

轻钢龙骨、石膏板作骨架,转角用有型木线条包边,木线条规格:5*50mm,颜色可根据画面颜色进行搭配,抛光刷亮漆。

地面垫石膏板、地毯保护地砖、防滑,装置球型手锁。

围挡内地面先铺设地毯,后铺设石膏板保护地面石材。

(见图B)(三)画面设计:1.一个店铺围档画面只允许设计一个LOGO,LOGO单体字高500mm(去掉)。

2.设计需要考虑左右各600mm侧板,画面依据实际张贴位置作布局。

3.文字需与画面整体设计,突出主题,不允许出现招聘广告语及大段文字描述。

4.开门位置不允许破坏画面主体和LOGO,画面整体必须到顶。

5.背胶喷绘画面需要覆哑膜,打印精度不低于360dpi(建议60)。

(四)围挡施工:1.石膏板应竖向错缝排列,接缝处贴穿孔胶带,腻子刮平,刷白色乳胶漆。

标牌标识制作的技术要求行业规范标准

标牌标识制作的技术要求行业规范标准

标牌标识制作的技术要求行业规范标准本文介绍了标牌和标识的技术要求。

首先,要求标牌与产品装配时,标牌上的紧固孔直径与紧固钉直径的关系。

标牌的尺寸公差和形位公差也要符合规定。

标牌上的内容、文字和符号应按有关规定,没有规定的由标牌的设计者根据相关原则确定。

标牌的材料应根据主机产品的要求和工作条件选取,推荐使用工业纯铝、不锈钢、铸钢、轧制薄钢板等材料。

粘贴标牌应选用在不采用活化如使用溶剂或加热的条件下能将标牌牢固地粘贴在平整、光洁、无油污的金属或非金属表面上的黏结材料。

其次,标牌的外观要求包括标牌周边应平直,不应有明显的毛刺和齿形及波形。

文字、符号的大小和线条粗细应整齐醒目,排列匀称,不应断缺和模糊不清。

表面不应有裂纹和明显的擦伤丝纹以及有影响其清晰的锈迹、斑点、暗影。

涂镀层不应有气孔、气泡、雾状、污迹、皱纹、剥落迹象和明显的颗粒杂质。

粘贴标牌不应出现折痕、皱纹、自卷、撕裂和粘结剂渗出等现象。

标牌的颜色应清晰醒目、色泽均匀,不应有泛色。

两种及两种以上颜色套印的标牌,色彩间边缘应整齐、清晰,两色相接处不应有间隙。

根据产品需要对表面可进行消光处理,制成无光或哑光。

最后,标牌的性能要求包括涂层附着力不得低于规定,颜色的耐晒牢度应符合规定,铝阳极氧化标牌,深颜色的正面氧化膜厚度不得小于规定,着浅颜色的不得小于规定,耐盐雾性能应符合规定,耐湿热性能也应符合规定。

标牌的性能应符合相关规定,需要进行严格的检验。

尺寸、平面度、外观质量、涂层附着力、颜色耐晒牢度、耐盐雾性、耐湿热性、耐霉菌性等方面都需要进行检验。

检验方法包括使用通用量具和极限量规、直尺或塞尺等工具进行检验,同时需要注意不施加外力造成标牌变形。

标牌的性能质量检验需要在制造工艺定型、制造工艺或材料改变、用户提出要求、定期考核等情况下进行。

标牌的检验规范需要经过制造单位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

二、相关标准为了加强质量管理,相关标准也需要遵守。

这些标准涉及到包装储运图示标志、耐光和耐气候色牢度、漆膜附着力测定法、漆膜柔韧性测定法、漆膜耐冲击测定法、漆膜耐水性测定法、色漆和清漆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色漆和清漆耐冲性盐雾性能的测定、日用搪瓷制品检验方法、安全色、物体色的测量方法等多个方面。

《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调查问卷

《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调查问卷

《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调查问卷合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安徽大学法学院立法后评估课题组2018年4月2013年8月28日合肥市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通过《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

为了解《办法》实施以来的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法规完善奠定基础,合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决定启动对《办法》的立法后评估工作,并成立课题组。

现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广泛征求公众对《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调查由合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安徽大学法学院立法后评估课题组合作进行,承诺本次调查所获得的数据仅由课题组和委托方内部掌握并用于课题研究目的,研究报告将不涉及对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具体信息披露。

感谢您对本次调查的支持!请认真阅读以下问卷题目,在您认为合适的选项上打“√”,在横线处填写问答内容。

1、您认为《办法》的实施效果如何?A、实施效果较好,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起到很好的规范作用B、实施效果一般,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起到基本的规范作用C、实施效果很差2、您认为《办法》是否需要修订?A、需要B、不需要3、您认为《办法》修订应当采取下列哪种形式?A、继续采取政府规章形式B、采取地方性法规形式4、您认为下列哪些形式属于《办法》中的户外广告?(可多选)A、利用建(构)筑物外部、道路、户外场地、设施及空间,以展示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灯箱等方式设置的广告B、利用机动车等交通工具外部设置的广告C、透明玻璃墙的内置广告(设置于室内朝向户外公共空间)、内置电子屏等D、无实物载体下广告投影灯投射的广告等新生广告技术形式E、人体彩绘F、其他5、您认为《办法》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规划和管理等规定,各部门职责划分是否清晰?A、清晰B、不清晰6、您认为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的管理部门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况如何?A、很好B、一般C、较差7、您认为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划与设置管理职责的规定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如何改进?8、您认为合肥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包括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是否科学合理?A、科学合理B、不科学但合理C、不科学、不合理9、您认为合肥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是否得到严格的执行?A、执行情况很好B、执行情况一般C、执行情况较差10、您认为合肥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草案是否需要通过网站或其他途径予以公开并征求行政相对人或行政相关人的意见?A、需要B、不需要11、您认为合肥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制定,应如何有效保障其与合肥发展保持协调性和一致性?12、关于合肥市户外广告申请许可、招牌的设置技术要求申请,管理部门的审批效率如何?A、效率高B、效率一般C、效率低13、您认为在《办法》中,关于申请的程序、提交的材料等规定是否明确清晰?A、明确清晰B、部分规定模糊不具体C、不明确、不清晰14、对户外广告和招牌申请的审批流程,您认为是否需要在《办法》中明确规定?A、需要B、不需要15、《办法》规定“户外广告设施每年连续发布公益广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或者广告设置总量的百分之十”。

国家店招设置标准

国家店招设置标准

国家店招设置标准国家对于店面招牌的设置有一系列的标准,具体如下:1. 店面招牌的设置不应破坏建筑结构、不应影响采光、通风等建筑使用功能要求。

2. 店面招牌的设置不应影响交通安全及消防安全。

3. 店面招牌的设置、设计应与所处区域的风貌特点相协调。

4. 店面招牌的设置,不得改变建筑外立面的构图关系,不得遮挡建筑原有特色的立面细部,不得破坏原有建筑的分隔立面效果。

5. 店面招牌的设置位置应符合规定,如店面招牌仅限设置于一层门店经营范围之内,其上端不应高于二层窗户下沿;骑楼建筑或有挑檐且挑檐突出墙面距离大于米的建筑,店面招牌仅允许设置于檐下门店经营范围之内;骑楼外柱及外柱间不应设置店面招牌。

6. 店面招牌的设置应牢固、安全,不得影响建筑立面形象和交通安全,并与城市市容、景观相协调,适应街区文化特点,遵循合理布局。

7. 同一建筑立面上设置的店面招牌,其设置位置、高度、设计风格应保持协调。

8. 店面招牌禁止包含动态展示内容。

9. 展示牌(背板)式的店面招牌,背板色彩应与其所依附建筑物墙面色彩保持统一协调,禁止大面积使用高光合金材料。

10. 同一建筑物墙体上设置的招牌,其高度、大小规格、材质等应当统一有序;相邻门面的招牌底线、高度和厚度必须整齐统一。

同幢建筑的户外招牌字号必须统一设计,要求与建筑的外立面协调。

11. 在同一道路或同一街区相邻建筑物墙上设置的招牌,其形式、体量、色彩、灯光效果等整体协调。

12. 户外招牌设置应制作精良,固定支架不得裸露。

灯光设施尽量隐蔽,兼顾白天景观效果。

13. 建成区内城市重要道路的户外招牌应采用现代化的广告媒体,如灯箱、橱窗、霓虹灯、透空立体字、电子显示、光纤显示、翻版装置、光投射装置等新材料、新技术。

这些标准是为了确保店面招牌的设置既美观又符合规定,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

在实际操作中,商家需要遵循这些标准,以确保其店面招牌的设置合法且符合城市管理的要求。

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2019年)

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2019年)

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2019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2.31•【字号】•【施行日期】2020.03.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广告管理正文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2013年8月31日合肥市政府令第169号发布根据2019年12月31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合肥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管理,美化城市景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及其管理活动。

户外广告发布内容和公益广告的监督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设置,是指利用下列载体,以安装、悬挂、张贴、放送、投映等方式设置文字、图像、电子光影显示装置、实物实体造型等向户外空间发布广告的行为:(一)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二)道路、广场、公交站牌、候车亭等市政设施;(三)绿地、水域等公共空间;(四)车辆、船舶等交通工具或者飞艇、气球等升空器具;(五)其他载体形式。

本办法所称招牌设置,是指在经营(办公)地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上,设置用于表示名称、标识、字号的标牌、标志、灯箱、霓虹灯、字体符号等的行为。

第三条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应当符合有关规划和技术规范,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与建(构)筑物风格和周边环境相协调。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应当牢固、安全,不得影响建(构)筑物本身的功能及相邻建(构)筑物的通风、采光,不得妨碍交通和消防安全。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应当符合节能和环保要求。

鼓励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第四条市户外广告规划设置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广管委)负责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拍卖方案的审定,研究决定户外广告设置中的重大事项。

合肥市店招标牌设置技术标准

合肥市店招标牌设置技术标准

合肥市店招标牌设置技术标准一、指导原则(一)店招标牌设臵应当统一设计、一店一招。

同一建筑物的店招牌设臵要统一规格,上下一条线,前后一个面。

高度原则上不超过 1.2米,上沿距第二层窗口下沿不少于0.3米,吸附墙体设臵,如建筑物墙面不整齐,外挑距离不得超过0.5至0.8米。

店招标牌设计风格应与建筑物原设计风貌相一致,与街景业态相协调,特殊地段可随建筑物走向特殊设计。

(二)建筑物内有多家单位的,由建筑物产权单位负责整体设计,按照统一规格制作。

(三)严禁在二楼以上建筑物立面上设臵各类有碍市容观瞻、影响建筑物景观的店招标牌。

(四)严禁在危房、违章建筑上审批设臵店招标牌,严禁审批妨碍他人和生产经营、影响居民生活或者危及建筑安全的店招标牌。

(五)店招标牌的设臵要充分考虑白天和夜晚的视觉效果,体现美化亮化。

二、技术标准(一)文字标准1、店招标牌使用的文字、标识、汉语拼音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标牌用字应与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单位名称一致。

3、少数民族文字、汉语拼音、外文与汉字配用时应当书写规范正确。

同一店招标牌原则上不使用两种以上外文,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与外文不得同时使用。

(二)版面标准1、店招标牌应及时清洗、更换、维护,无歪斜、破损、缺字现象,做到整洁完好,悬挂规范。

对锈蚀、脱色、字不完整、灯不亮的霓虹灯要及时加固维修。

2、版面文字要疏密得当,字体尺寸比例协调,主题突出、标识适当、无广告内容。

3、版面造型应当与自身店(门)面相协调,设计美观大方、色彩搭配合理,体现行业特点。

(三)材质标准1、应选用坚固耐用、防腐美观,不易褪色的材料,建议在主次干道上使用发光吸塑及亚克力透光板、点阵字等较好材质进行制作。

做到视觉效果新颖,牢固安全。

2、主干道、主要景点周边、商业繁华地段店招标牌设臵严禁使用喷绘、泡沫、扣板和反光性强的材料。

店招店牌技术标

店招店牌技术标

目录第一章技术标编制综合说明..................................................................... - 1 -第一节工程概况 ........................................................................................................ - 1 - 第二节技术标编制原则............................................................................................ - 1 - 第三节技术标编制依据............................................................................................ - 1 - 第四节施工目标及承诺............................................................................................ - 2 - 第二章主要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 5 -一、协调...................................................................................................................... - 28 -二、施工准备.............................................................................................................. - 28 -三、工艺流程.............................................................................................................. - 28 -四、施工方案.............................................................................................................. - 28 -第三章质量保证措施以及预防工程质量通病的措施 ........................... - 9 -第一节保证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 - 10 -第二节质量保证技术措施..................................................................................... - 11 -第四章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 13 - 第五章安全施工措施计划....................................................................... - 15 -第一节保证安全生产的组织措施........................................................................ - 15 -第二节保证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 - 18 -第六章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 21 - 第七章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 - 23 - 第八章施工环保措施计划....................................................................... - 24 -第九章其它施工措施计划....................................................................... - 26 -第一节渣土垃圾整治措施..................................................................................... - 26 -第二节特殊季节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 27 -第十章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 - 28 -一、布置原则.............................................................................................................. - 28 -二、布置设想及要求................................................................................................. - 28 -第十一章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 29 -第十二章紧急情况处理措施、预案及抵抗风险的措施..................... - 30 - 第十三章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 - 30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 37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 38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 39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表附图:临时设施总平面布置图第一章技术标编制综合说明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规定和地方标准。

店招招牌设置技术标准

店招招牌设置技术标准

店招招牌设置技术标准(总2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店招招牌设置技术标准每种标识牌的技术要求都不一样,现在城市当中需求量非常大的店招招牌,其技术设置参数就让标牌制作。

小编给大家说说,本标准所称的店招牌匾是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在市区依附于建筑物设置的店招牌匾应符合以下技术标准:一、店招招牌的设置,不得超出修建物外轮廓线规模,与城市市容、景观相和谐,整体契合“一楼一线,一店一招”的需求,同一幢修建物店招牌子设置的标准尺度应相对一致。

二、店招牌子的设置应结实、安全,不得影响修建物的运用功用、构造安全及消防安全。

三、店招招牌设置支架不得暴露、不得运用喷绘布等简便资料、不得运用外打灯。

宜选用铝塑板、压克力板、霓虹灯、发光字或其他新式发光资料设置。

四、店招牌子版面图画、颜色及外型应与本身店(门)面、楼体相和谐,版面设计漂亮,颜色调配合理,表现行业特征。

用字契合国家相关规定,书写标准精确,文字与画面比例应和谐。

五、店招招牌分别在一楼门楣、修建物墙体上设置,具体需求如下:1、一楼门楣店招牌子的设置:(1)店招牌子的高度需求控制在米之间,宽度不得超越该店面的沿街产权宽度。

(2)店招牌子的临街外侧与墙体距离不得超越米,设置于修建外挑屋檐的不得超出修建屋檐笔直投影线。

相邻门面的店招牌子底线、高度必须规整一致。

(3)建筑物底层立柱面、一层通透玻璃等不得设置粘贴式店招牌匾。

2、二层与三层之间窗间墙店招牌匾的设置:(1)部分建筑二层有临街商业场所,可以在二层与三层之间窗间墙设置店招牌匾。

(2)店招招牌的高度要求控制在米之间,且不得超出窗间墙的高度。

店招牌匾应紧贴墙面,厚度不得超过米3、其他墙体店招牌匾的设置:(1)除重要商贸街区及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商业综合体外,不得在建筑物三层以上的层与层之间的窗间墙上设置。

合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doc

合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doc

合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户外广告设置的监督管理,保护城市景观风貌,维护广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市区、开发区范围内从事户外广告设置活动实施对户外广告设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设置是指利用建构筑物外侧、市政公用设施及其他户外场所的城市空间设置广告牌或者具有广告内容的霓虹灯、灯箱、电子显示屏、电子翻转牌、标牌、招牌、条(横)幅、橱窗、升空器具、实物造型设施。

第三条户外广告设置活动应当遵循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美化亮化、布局合理、总量控制、设施安全、文字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广告设置主管机关是本市户外广告设置的综合管理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申请的受理、统一审批和监督管理。

市城市建设、城市规划、工商行政、公安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协助做好户外广告设置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置一般规定第五条广告设置主管机关应当会同市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公安、工商行政等部门根据统一规划、总量控制的原则编制本市重要区域、主要道路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编制本市重要区域、主要道路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明确允许或者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街道和建筑物,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与城市景观、周围环境和建筑物的体量、造型、色彩相协调,保持城市街道通视效果。

第六条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制作和施工应当符合安全要求,并应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容貌技术标准见附件。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或场所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消防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使用的;(三)影响市容市貌、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安全的;(四)县级以上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优秀近现代建筑、纪念性建筑物与古建筑、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五)利用违章建筑、危险房屋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安全的建筑物和设施;(六)市人民政府或者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店招标牌设置申请表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店招标牌设置申请表
申请人名称单位名称工商核名经办人招牌上所含内容设置地点底板底板材质底板色彩字体字体材质字体色彩字体样式以上内容申请人填写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店招标牌设置申请表店招标牌路小区门牌号底板规格店招标牌设置时间日盖章负责人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店招标牌设置申请表
编号: 申请人名称 单位名称(工商核名) 经办人 店招标牌 名 称 设置地点 ××× 联系电话 ×××
城市管理局 审批意见 经办: 审核: 批准: 年 月 日


联系人:
1、申请人应当按照城市管理局批准的期限和标准设置,超过批准的期限和标准,审批决定自 动失效,申请人应当在3日内自行拆除。设置期满前申请人可持复印件办理延期手续。 2、设置店招标牌必须符合有关质量技术标准,设置单位(个人)对其安全负责。 3、设置期间如因城市建设、立面统一改造及其他特殊情况需拆除或改造的,申请人在接通知 后应当无条件自行拆除或按有关标准进行改造。 4、如申请人未能按上述期限拆除,而被另行组织强制拆除的,其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 5、申请人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建筑物所有权或经产权人许可的书面证明材料、店招标 牌效果图、结构图、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复印件等。
中队 电话:
地址:

招牌上所含内容 ××路××小区××门牌号
底板规格 长*宽*外挑(米) 底板色彩 字体规格 长*宽*厚(米) 字体色彩 底板材质 上下边缘 位 置 字体材质 字体样式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底板
字体 店招标牌 设置时间
以上内容由申请人填写
占用阵地产 权单位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执法中队 初审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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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店招标牌设置技术标准
一、指导原则
(一)店招标牌设臵应当统一设计、一店一招。

同一建筑物的店招牌设臵要统一规格,上下一条线,前后一个面。

高度原则上不超过 1.2米,上沿距第二层窗口下沿不少于0.3米,吸附墙体设臵,如建筑物墙面不整齐,外挑距离不得超过0.5至0.8米。

店招标牌设计风格应与建筑物原设计风貌相一致,与街景业态相协调,特殊地段可随建筑物走向特殊设计。

(二)建筑物内有多家单位的,由建筑物产权单位负责整体设计,按照统一规格制作。

(三)严禁在二楼以上建筑物立面上设臵各类有碍市容观瞻、影响建筑物景观的店招标牌。

(四)严禁在危房、违章建筑上审批设臵店招标牌,严禁审批妨碍他人和生产经营、影响居民生活或者危及建筑安全的店招标牌。

(五)店招标牌的设臵要充分考虑白天和夜晚的视觉效果,体现美化亮化。

二、技术标准
(一)文字标准
1、店招标牌使用的文字、标识、汉语拼音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标牌用字应与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单位名称一致。

3、少数民族文字、汉语拼音、外文与汉字配用时应当书写规范正确。

同一店招标牌原则上不使用两种以上外文,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与外文不得同时使用。

(二)版面标准
1、店招标牌应及时清洗、更换、维护,无歪斜、破损、缺字现象,做到整洁完好,悬挂规范。

对锈蚀、脱色、字不完整、灯不亮的霓虹灯要及时加固维修。

2、版面文字要疏密得当,字体尺寸比例协调,主题突出、标识适当、无广告内容。

3、版面造型应当与自身店(门)面相协调,设计美观大方、色彩搭配合理,体现行业特点。

(三)材质标准
1、应选用坚固耐用、防腐美观,不易褪色的材料,建议在主次干道上使用发光吸塑及亚克力透光板、点阵字等较好材质进行制作。

做到视觉效果新颖,牢固安全。

2、主干道、主要景点周边、商业繁华地段店招标牌设臵严禁使用喷绘、泡沫、扣板和反光性强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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