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安全“首遇负责制度”(2020年5月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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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规定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规定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规定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房山区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区教委的规定,制定我校的“一岗双责”制规定。

第二条安全工作坚持属地管理、时段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区教委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

同时,学校要接受上级和同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业务职能部门的指导监督。

教师负责其上课时间所在班级的安全工作以及分配至班级协助班主任工作期间的安全工作,班主任负责所在班的安全工作,各种值班人员(领导、保卫、值班老师)负责值日时段的学校安全工作。

第三条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教育行政管理、教学、教研、后勤、基建、保卫、体育、卫生、学生管理及团队组织等所有机构,对其主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所有教职员工、行政工作人员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四条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全面掌握学校的安全情况;2、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与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3、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有关人员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对安全工作重大事项、措施进行决策;4、为学校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等保障;5、确定逐级安全责任,批准实施安全制度和有关安全工作规定。

学校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直接负责,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全面掌握学校的安全情况;2、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与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3、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小组会议,听取有关人员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对安全工作事项、措施进行决策、实施。

学校其它领导要按照工作分工,对其主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一、背景。

学校是孩子们学习、成长的地方,安全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

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是指学校作为安全工作的主体,对学校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负有责任,并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责任分工。

1. 学校领导责任,学校领导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制定学校安全工作方案,明确安全工作的责任分工,落实安全工作的具体措施。

2. 教师责任,教师是学生的引路人,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应急演练,确保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3. 学生责任,学生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参与者,应当遵守学校的安全规章制度,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积极参与学校的安全活动,配合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4. 后勤保障责任,学校后勤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学校的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等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5. 安全管理责任,学校应当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三、具体措施。

1. 加强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包括火灾逃生、地震避险、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2. 安全演练,学校应当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安全演练,包括火灾疏散演练、地震避险演练等,让学生掌握应急处理的技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安全设施维护,学校后勤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等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 安全巡查,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巡查和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总结。

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实施方案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后勤保障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等各方应当共同努力,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安全管理,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二、学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第三条学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分为五个层次:学校层面、职能部门层面、教学单位层面、班级层面和教职工个人层面。

第四条学校层面: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学校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学校的安全生产日常工作。

第五条职能部门层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日常工作。

第六条教学单位层面:教学单位负责人是教学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教学单位的安全生产日常工作。

第七条班级层面:班级负责人是班级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班级的安全生产日常工作。

第八条教职工个人层面:全体教职工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人人负责。

三、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第九条学校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生产隐患。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安全生产事故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四、考核与奖惩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未履行职责,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应当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五、附则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导言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场所,因此安全问题牵动着每位学生和家长的心。

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包括其目的、主体、程序、权益保障等方面。

一、目的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过将责任追究贯穿于整个安全管理过程,可以推动学校建立和完善安全体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主体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主体主要包括学校、教职工和学生。

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教职工应加强安全意识,确保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工作。

学生要自觉遵守规定,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三、程序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程序包括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和处罚决定。

首先,在事故发生后,学校要及时成立调查组展开事故调查,搜集相关证据和资料。

其次,根据调查结果,明确责任方并进行责任认定。

最后,根据责任认定结果,对相关责任方给予相应处罚决定。

四、责任追究标准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应明确责任追究的标准。

一般来说,责任可以分为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两种类型。

直接责任是指因主观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直接发生的责任。

间接责任则是指对安全管理不力、检查不严等原因造成事故发生的责任。

五、权益保障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应保障相关当事人的权益。

在责任追究过程中,要确保听证程序的公正性,让各方有机会陈述自己的意见和辩解。

同时,对于相关责任方,应根据个人的工作表现和为事故应付的积极程度予以适当考量,避免不公平的处罚。

六、教育意义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具有明确的教育意义。

通过责任追究,可以引导各方对待安全问题的认识和态度发生积极转变。

学校和教职工会更加重视安全管理,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学生会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远离危险行为。

七、法律法规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需要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和执行。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有《基本教育法》、《中小学安全教育规划》等。

学校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制度

学校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实施学校安全双重预防机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制度内容(一)安全风险分级管控1.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对校园内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分级。

2.学校应定期对安全风险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进行分类,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3.学校应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纳入日常管理,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二)隐患排查治理1.学校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对校园内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2.学校应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制定整改措施。

3.学校应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日常管理,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三)安全教育培训1.学校应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学校应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安全责任追究1.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学校应定期对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

四、实施与监督(一)学校应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双重预防机制的实施与监督。

(二)学校应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档案,记录安全双重预防机制的实施情况。

五、附则(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制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为准。

值班制度新版

值班制度新版

24小时值班制度1.每日值日员负责24小时值班制, 值班人员应准时到岗, 尽职尽责。

2.值班人员要准时开关大门, 认真如实作好来客登记。

3.学校建立值班记载, 交班时履行交接手续, 学校领导审查签字后方可移交。

4.值日员负责当天接班后至次日交班前, 这一时间段内夜间巡逻和门卫值班,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及时上报。

5.值班人员要严格盘查外来人员, 严格社会闲杂人员、商贩、精神不正常以及车辆进校园。

6、早、午、晚休息时间校外人进校必须予以登记, 家长送学生必须在晚上7:30前离校。

7、值班人员要坚决制止家长驾机动车辆(特别是摩托车)进校园, 违者每次罚款5---10元。

对于玩忽职守或知情不报者, 按有关规定解决。

安全检查制度1.学校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对学校各各岗位的安全工作实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 并记入安全台帐, 定期公布, 实行奖罚。

2.学校各班选出安全员与班干部一起, 协同各班主任对班级及学生安全进行随时检查。

班主任天天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检查。

3.学校后勤、总务人员要对学校校舍、围墙及所有设施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发现渗漏、倾斜、木质虫蛀、腐蚀损毁的要及时进行修补、加固或重换, 定期不定期做好安全排查, 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情况特殊立即上报。

4.学校炊管人员要定期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 并将检查的结果交学校备查。

对炉灶、餐炊用品经常性检查, 坚持清洗和消毒。

5、学校各管理人员依照《安全岗位协议》, 时刻对各岗位的工作进行对照检查, 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漏洞的, 要及时排查、堵塞。

6、各宿舍管理员天天晚自习后至学生熄灯睡觉前对以宿舍的安全检查不少于3次, 且又详实的记载。

7、对安全检查贯彻不到位或知情不报导致安全隐患及事故的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

食品卫生安全制度1.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由总务后勤人员专职负责。

负责平常工作的贯彻, 各班主任做好对本班学生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2.炊管人员与炊事员签订食品、灶房、灶具卫生责任书。

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

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

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学校安全是一项涉及学生、教职工和家长安全的重要事务,是学校工作的基础和保障。

为了更好地维护学校师生的安全,建立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是指在学校中设立安全责任人,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监督和推动学校安全工作的落实。

他们是学校安全工作的核心力量,必须具备较高的责任心、执行力和管理能力。

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主要包括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和学生代表等。

首先,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主持、组织和推动学校安全工作的全面落实。

学校安全工作涉及到诸多方面,如校园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等等,责任人要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推进。

此外,责任人还应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此外,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评估。

责任人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检查标准和评估指标,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和解决,确保学校安全工作不出现漏洞和疏漏。

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档案,记录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效果,为今后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最后,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

责任人要不断学习和研究安全管理的理论和方法,了解新的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提高自身的判断和处理能力。

同时,还要加强自身的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地协调和指导身边的工作人员,共同促进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

总之,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的实施能够更好地保障学校的安全。

该制度要求责任人具备较高的责任心、执行力和管理能力,能够主持、组织和推动学校安全工作的全面落实。

责任人要牵头协调学校各个部门和相关人员,定期开展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评估,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

通过建立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能够使学校的安全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为师生的平安提供有力保障。

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制度

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教职工及校内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三、安全责任主体
1.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 教职工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3. 学生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参与者和监督者,应自觉遵守学校安全规章制度,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四、安全管理制度
1. 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安全责任,确保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 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规划,明确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3. 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校园治安、实验室安全、网络安全等,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4.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

5. 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 建立安全档案,记录安全工作情况,为安全工作提供依据。

五、安全责任追究
1. 对因安全责任不落实,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学校安全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
1.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校园安全五级责任制落实情况

校园安全五级责任制落实情况

校园安全五级责任制落实情况【原创实用版】目录1.校园安全五级责任制的定义和重要性2.校园安全五级责任制的具体内容3.校园安全五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4.校园安全五级责任制在保障校园安全方面的作用5.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正文一、校园安全五级责任制的定义和重要性校园安全五级责任制是指在校园安全工作中,按照“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负直责、部门负责人负具体责任、教师负岗位责任、学生负自我保护责任”的五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责任,确保校园安全。

这一制度对于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校园安全五级责任制的具体内容1.校长负总责:校长是学校的最高行政负责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要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事故处理。

2.分管校长负直责:分管校长是校长在安全方面的具体负责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要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3.部门负责人负具体责任: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具体责任,要按照学校的安全工作要求,做好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4.教师负岗位责任:教师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实施者,要对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负安全责任,要按照学校的安全工作要求,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

5.学生负自我保护责任:学生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参与者,要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负自我保护责任,要遵守学校的安全规定,做好自我保护。

三、校园安全五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我国已经明确规定了校园安全五级责任制,并且在各级各类学校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责任界定不清、责任追究不力等。

四、校园安全五级责任制在保障校园安全方面的作用校园安全五级责任制的实施,对于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秩序,预防和减少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的作用。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虽然校园安全五级责任制在保障校园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责任界定不清、责任追究不力等。

学校安全首遇责任制度

学校安全首遇责任制度

学校安全首遇责任制度学校安全首遇责任制是指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每一位教职工都要承担起安全监管的责任,做到人人有责、人人负责。

这是一种预防为主、全面参与的安全管理模式,旨在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一、学校安全首遇责任制的意义1. 提高安全意识。

学校安全首遇责任制要求全体教职工都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时刻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将安全观念融入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

2. 明确安全责任。

通过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教职工的安全职责,使每位教职工都清楚自己在安全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

3. 落实安全措施。

学校安全首遇责任制强调实际行动,要求教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4. 强化安全培训。

学校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教职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加强安全监督。

学校安全首遇责任制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制,对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效。

二、学校安全首遇责任制的实施1. 成立安全管理组织。

学校应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各级领导的职责,统一协调、指挥学校安全工作。

2.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教职工的安全职责和任务。

3. 落实安全责任。

学校应与每位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4. 加强安全教育。

学校应将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5. 整改安全隐患。

学校应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校园安全。

6.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

学校应针对不同类型的安全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和措施。

7. 开展安全演练。

学校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8. 加强安全培训。

学校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教职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学校安全首遇负责制度

学校安全首遇负责制度

学校安全首遇负责制度学校安全首遇负责制度为了落实“人人参与,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要求,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全员抓安全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校园安全,使我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决定在全校推行安全工作“首遇责任制”。

制度规定,所有教职员工都是首遇责任人,首遇人负有教育和帮助学生、维护学校形象、及时制止不良事件发生、引导和帮助解决问题、及时上报和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等责任,并能够负责到底。

碰到危害校园安全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或及时上报,将追究相关的安全责任。

为此学校作出如下要求,希望全体教职员工自觉遵守。

1 、学校要求所有教职员工在校内外遇到学生权益受侵犯需要帮助或学生违纪需要制止教育时,不管是不是这名学生的班主任或科任老师,也不管有没有教过这名学生,都负有保护、教育学生的责任。

2 、凡我校教职员工,第一个遇到学生有危险、学生违反校纪校规或有其它不文明的言行时,应立即制止,主动消除安全隐患;如没主动制止,出现问题将追究其责任,并将这一责任制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部份。

3 、学校规定学校教职工在校内外首先遇到危害本校学生安全、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学校稳定、损害学校形象的突发事件时,首遇人负有及时制止不良事件发生,并热情接待、引导和帮助解决问题的责任。

同时用自己的行为,影响身边的同学也加入到安全管理的行列中来。

4 、当发现学生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突发性疾病和人身安全受到侵害时,首遇责任人应立刻采取相应措施,尽最大限度予以迅速施救、迅速报告或报警。

5 、当发现学生违反学校纪律和礼仪常规要求(如翻越围墙,打架斗殴、赌博、寻衅滋事、下河游泳、上课期间进入网吧或游戏厅、破坏公物等)时,首遇责任人应当场劝阻、教育并通报相关人员或部门。

6 、当发现学生中出现重大事故苗头或危险倾向时,首遇责任人应当场制止并及时将情况向学校或相关部门反映,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7 、当发现个别学生存在精神或心理障碍,神情和行为出现明显异常时,首遇责任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反映。

校园安全五级责任制落实情况

校园安全五级责任制落实情况

校园安全五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实用版)目录1.校园安全五级责任制的概念和内容2.校园安全五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3.校园安全五级责任制落实的重要性4.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5.总结正文一、校园安全五级责任制的概念和内容校园安全五级责任制是指学校、家庭、社会、政府和学生个体在校园安全工作中所应承担的五种不同层级的责任。

具体来说,这五个层面的责任分别为:1.学校层面:主要包括学校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和安全应急等。

2.家庭层面:主要包括家长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安全监管和安全防范等。

3.社会层面:主要包括社会对校园安全的关注、支持和监督等。

4.政府层面:主要包括政府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指导等。

5.学生个体层面:主要包括学生自身的安全意识、安全行为和自我保护等。

二、校园安全五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在我国,校园安全五级责任制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宣传和落实。

学校、家庭、社会、政府和学生个体对校园安全的重视程度和责任意识都有了明显的提高。

然而,在具体的落实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三、校园安全五级责任制落实的重要性校园安全五级责任制的落实对于保障校园安全、维护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在五级责任制的共同保障下,才能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为学生提供一个健康、和谐的学习环境。

四、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1.校园安全意识不够普及。

一些地区和学校对校园安全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安全意识。

应对措施: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

2.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

部分学校在安全管理、安全设施和安全防范等方面存在不足。

应对措施:加大投入,完善学校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

3.学生个体安全意识薄弱。

一些学生对自身安全缺乏足够的重视,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应对措施: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4.家庭和社会对校园安全的关注度不够。

一些家长和社会人士对校园安全的关注度不够,缺乏必要的监督和支持。

应对措施:加强宣传,提高家庭和社会对校园安全的关注度。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4篇)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4篇)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主要是指在学校中建立一套完善的责任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义务,以便能够有效地防范和应对学校安全事故,并对事故发生时的责任进行追究。

下面将详细介绍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学生、教职员工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安全,建立一套明确的责任分工和工作制度,明确各个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以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的有效推进。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校长负总责:校长作为学校的最高行政负责人,应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要注重学校安全工作的规划与组织,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学校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学校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并由专人负责,贯彻执行学校的安全工作政策和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协调处理各类学校安全事故。

3. 班主任和教师责任:班主任和教师是学生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他们应对学生的安全负责,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认真履行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及时了解学生的安全情况并及时报告。

4. 学生和家长责任:学生和家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参与者和保障者,他们应遵守学校安全规章制度,注意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意识培养,积极与学校合作,共同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5. 各个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学校的行政管理部门、后勤部门、保卫部门等各个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都应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配合做好安全检查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

通过建立和实施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能够明确各个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形成安全工作的合力,减少和防范学校的安全事故。

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学校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在学校中建立一套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便警示和教育相关人员,从而引起重视和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

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1]

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1]

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1. 背景和目的学校作为一个涉及学生和教职工安全的特殊场所,安全工作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学校的安全和稳定运营,建立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是必要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学校安全的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确保学校安全责任能够得到有效履行。

2. 定义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指负有最高安全管理责任的主要负责人,通常包括校长、校长助理、安全办公室主任等。

3. 责任与义务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与义务如下:3.1. 提供资源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所需资源的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财力、物力等。

3.2.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学校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安全管理分级责任制度、工作流程和各类安全规章制度。

3.3. 制定安全标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的安全管理标准和措施,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符合规范。

3.4. 开展安全培训组织和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学校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3.5. 监督安全工作监督学校安全工作的实施情况,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地执行。

3.6. 发起应急响应在突发事件或安全事故发生时,及时组织应急响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

4. 管理标准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管理标准如下:4.1. 安全目标根据学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安全目标和工作计划,确保学校安全达到预期目标。

4.2. 安全风险评估定期组织安全风险评估,发现和分析学校的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进行风险管控。

4.3. 安全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4.4. 指导安全检查指导学校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内容全面、细致,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5. 学校安全文件管理负责学校安全文件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规章制度、事故报告等的制定、审批、归档和更新。

4.6. 定期安全评估定期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及事故责任追究制暂行规定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及事故责任追究制暂行规定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及事故责任追究制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十堰市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及事故责任追究制暂行规定》,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首遇有责”的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管理好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

民办幼儿园由办园主体负责,乡镇中心学校负责监管,同时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指导。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安全事故责任追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学校安全教育第四条学校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先、明确责任、教管结合”的方针,做好教育、预防、管理工作。

按照国家课程设置要求,开设安全教育课,做到“有教材、有教师、有教案、有作业、有考试”,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第五条各学校应结合“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最后一周星期一)、“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制定年度和学期安全教育计划,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以上应急演练,使学生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及自我保护技能。

并将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放假前最后一周作为“安全教育周”,集中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六条加强法制教育。

学校要聘请法制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每学期对师生进行至少一次法制教育,协助学校检查落实安全制度和安全事故处理。

第七条学校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计划,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

第三章安全工作责任第八条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直学校校长是本辖区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各级各类学校校长为本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主要包括: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学校安全双重机制制度

学校安全双重机制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稳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双重预防机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 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培养师生安全行为习惯。

3. 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

4. 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学校安全工作。

2. 学校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协调各部门安全工作。

3. 各部门、各班级:负责本部门、本班级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内容1. 风险分级管控(1)对学校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清单。

(2)对安全隐患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实施分级管控。

(3)针对不同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 隐患排查治理(1)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范围、内容和要求。

(2)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隐患排查全面、深入。

(3)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4)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隐患整改效果。

五、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教育培训(1)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2)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安全知识竞赛、演练等活动。

2.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1)定期检查、维护校园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2)加强校园消防、电气、安防等设施设备的管理。

3. 校园周边环境治理(1)与相关部门配合,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2)定期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确保校园周边安全。

4. 交通安全管理(1)加强校园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

(2)加强校园内部交通秩序管理,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六、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追责。

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主体责任1. 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是指学校在安全管理中应承担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措施。

(2)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组织师生参加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做好安全信息的收集、报告和处置工作。

2. 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由以下部门或人员承担:(1)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措施,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分管安全副校长:协助校长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各部门和班级的安全工作。

(3)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演练等工作。

(4)班主任:负责班级安全管理,组织学生参加安全教育和演练,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关注学生安全,及时发现和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校园安全管理职责,规范校园安全管理行为。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职责,规范消防安全行为。

(3)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交通安全职责,规范交通安全行为。

(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职责,规范食品安全行为。

(5)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处置流程。

2. 定期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新生入学教育:对新生进行校园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2)定期开展安全教育讲座:邀请专家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学校安全首遇负责制度

学校安全首遇负责制度

一、制度背景学校是青少年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校园安全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首遇负责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2. 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3. 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三、制度内容1. 职责分工(1)学校领导: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负总责。

负责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工作。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宣传教育、应急演练等工作。

(3)班主任:负责班级学生的日常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报告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班级安全教育活动。

(4)任课教师:负责课堂安全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有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5)宿管人员:负责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宿舍环境安全、卫生,加强对学生的夜间巡查。

(6)食堂、保卫、后勤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自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2. 首遇负责制度(1)首遇原则:在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时,最先发现或接到报告的人员为“首遇责任人”。

(2)首遇责任人职责:①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②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同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③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④做好事故现场保护,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⑤做好学生安抚工作,稳定学生情绪。

3. 应急处置流程(1)接到事故报告后,首遇责任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应急措施。

(2)向上级领导报告事故情况,请求指示。

(3)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安全工作首遇负责制

安全工作首遇负责制

安全工作首遇负责制为增强我校全体教职工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提高安全意识,维护好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进一步推动我校全员育人工作, 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全面推行实施“首遇负责制”。

一、首遇负责制的内容首遇负责制是指当学校教职工最先遇到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发现校内外各种安全隐患、学生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学生被敲诈勒索、殴打或其他人身受到伤害的事件时,负有以下责任:1、首先制止,帮助服务处理;2、关系学生事件及时通报给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年级组长,必要时向德育处或学校领导报告;3、关系校舍、设备设施、饮食卫生、水、电、消防安全问题及时向总务处报告;4、必要时求助公安机关“110”;5、对偶发病患或伤者立即送到校医室或医院就诊。

我校全体教职工都是首遇责任人。

二、首遇负责制的要求1、首遇责任人处理首遇事件,态度要积极认真,责任要负责落实,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拖办或置之不理。

2、对涉及本人岗位职责的事宜,首遇责任人要做到依章按程序办理,尽可能一次性处理完毕。

3、学校教职工遇到以下具体事宜,必须尽到首遇责任人的责任。

(1)遇到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的闹校事件,首遇责任人应及时劝止,并立即向学校德育处报告,必要时拨打“110” 报警。

(2)遇到学校发生被盗事件,首遇责任人要及时向相关处室报告,并在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上前制止,做好保护现场工作,必要时拨打“110”报警。

(3)遇到学生在校内外打架或被敲诈勒索、殴打或其他人身受到伤害事件时,应立即劝止,并向学校德育处及时报告。

如发现有学生受伤,应首先将受伤学生送往校医室或医院救治,不得耽搁,并及时通知家长、班主任和德育处。

(4)遇到学生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迅速将伤者送往校医室或医院救治,并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德育处。

(5)遇到学生在校内追逐打闹、乱涂乱画、乱丢乱扔、损坏公物等不文明或不安全行为时,首遇者应立即制止,进行批评教育,并通报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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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安全“首遇负责制度”
为了落实“人人参与,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要求,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热爱学校、关心和爱护学生的积极性,
树立教育安全的工作意识和规则意识,确保学校师生安全,使我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决定在全校推行安全工作“首遇责任制”。

为此学校作出如下要求,希望全体教职
员工自觉遵守。

1、所有教职员工在校内校外遇到学生权益受侵犯需要帮助或学生违纪需要制止教育时,不管是不是这名学生的
班主任或科任老师,也不管有没有教过这名学生,都负有
保护、教育学生的责任。

2、凡我校教职员工,第一个遇到学生报告情况、学生有危险、学生违反校纪校规或有其它不文明的言行时,应
立即制止、作应急处置,主动消除安全隐患。

如没主动制止、作应急处置,出现问题将追究其责任,并将这一责任
制纳入教职工安全考核。

3、学校教职工在校内校外首先遇到危害本校学生安全、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学校稳定、损害学校形象的突发事件时,首遇人负有及时制止不良事件发生,并热情接待、引
导和帮助解决问题的责任。

4、当发现学生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突发性疾病和人身安全受到侵害时,首遇责任人应立刻采取相应措施,尽最
大限度予以迅速施救、迅速报告。

5、当发现学生违反学校纪律和礼仪常规要求时(如翻越围墙,打架斗殴、赌博、寻衅滋事、下河游泳、上课期间进入网吧或游戏厅、破坏公物、违规玩耍手机、抽烟、不文明行为等),首遇责任人应当场劝阻、教育并报告相关人员或部门。

6、当发现学生中出现重大事故苗头或危险倾向时,首遇责任人应当场制止并及时将情况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7、当发现个别学生存在精神或心理障碍,神情和行为出现明显异常时,首遇责任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反映。

8、当发现学校财产(教育教学设施、花木草坪、建筑构件等)受到不法侵害时,首遇责任人应立即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9、当发现教学设施因其他原因出现损毁、故障而形成安全隐患时,首遇责任人应立即作应急处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10、校内首遇处理程序为:对于一般的行为,先问明缘由,再讲清道理,进行示范启发,以督促其改正;对于比较严重行为,先问明缘由,作应急处置,并派人报告学校领导,协助解决,帮助教育学生。

校外首遇处理程序为:对于一般的不文明行为等,首遇人应善意加以提醒或劝阻,督促学生改正;如遇打架斗殴等严重行为,首遇人应马上加以制止,保护我校学生的
安全,并电告学校相关部门或向110报警,并协助处理所发事件。

11、教职工在安全“首遇责任制”中的表现,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决议:表彰或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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