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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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生态文明建设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并制定了评价考核办法,以监督和推动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履行生态文明建设责任。

首先,评价考核办法要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指标体系和责任主体。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涉及到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生态保育和生态修复等多个方面,因此,评价考核办法应明确不同指标的权重和考核方法,以确保科学公正。

同时,评价考核办法还应明确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并建立相应的问责机制。

其次,评价考核办法要注重激励和约束相结合。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仅靠单纯的激励可能难以实现全面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因此,评价考核办法应采取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方式,既给予表现出色的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一定的奖励和荣誉,激发其积极性,又对不履行职责的加强监督和问责。

再次,评价考核办法要注重实时动态监测和评估。

生态环境的变化是一个动态过程,生态文明建设的评价与考核应当及时反映环境变化和生态修复的效果。

因此,评价考核办法应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采集与生态环境相关的数据,及时分析评估生态文明建设的进展情况,提供科学依据,为决策提供参考。

最后,评价考核办法要注重公开透明和舆论监督。

生态文明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评价考核办法应当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让社会各界和公众了解生态文明建设的进展情况,提高社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知和支持,同时,舆论监督也是评价考核办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媒体和社会各方的监督,促使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更加重视生态文明建设。

综上所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应当明确指标体系和责任主体,注重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实时动态监测和评估,以及公开透明和舆论监督。

只有这样,才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同时,评价考核办法也应与时俱进,随着生态环境变化和社会需求的变化进行不断完善和调整,以适应新的形势和挑战。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2.02•【文号】•【施行日期】2016.12.02•【效力等级】办法•【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考评正文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12月2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快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范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评价考核。

第三条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行党政同责,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按照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奖惩并举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在资源环境生态领域有关专项考核的基础上综合开展,采取评价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年度评价、五年考核。

评价重点评估各地区上一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总体情况,引导各地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每年开展1次。

考核主要考查各地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强化省级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督促各地区自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每个五年规划期结束后开展1次。

第二章评价第五条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以下简称年度评价)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条年度评价按照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实施,主要评估各地区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和动态进展,生成各地区绿色发展指数。

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由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可以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情况作相应调整。

第七条年度评价应当在每年8月底前完成。

第八条年度评价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并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

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及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

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及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

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及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随着人们对资源环境问题的日益关注,绿色发展成为了全球共同的发展方向。

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的建立,是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

一、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是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绿色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资源利用效率:衡量国家或地区资源的利用效率,包括能源、水资源和土地等。

衡量方法包括能源消耗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比例、水资源利用效率等指标。

2.环境质量:评估国家或地区的环境质量,包括大气、水、土地等环境的质量状况;评判方法包括颗粒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量、环境管理措施的质量等。

3.生态保护程度:评估国家或地区的生态保护程度,包括生态系统的完好性、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自然保护区的数量等。

衡量方法主要包括森林覆盖率、自然保护区面积、野生动物种群数量等。

4.绿色经济发展水平:评估国家或地区绿色经济的发展水平,包括清洁能源的发展情况、可持续发展的实现状况、环境友好型产业的发展状况等。

衡量方法包括可再生能源消耗比例、环境友好型企业数量等。

5.绿色创新水平:评估国家或地区的绿色创新水平,包括科技创新、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创新状况。

衡量方法包括科技成果转化及其应用。

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是用来评估国家或地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评估国家或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包括文化、政策、法律等方面的支持程度。

衡量方法包括政策文件的制定及其实施情况、法律法规的完备性等。

2.生态系统的健康性:评估国家或地区生态系统的健康性,包括土地、水、大气、生物、景观等方面的满足程度。

衡量方法包括耕地面积保持及其转化情况、采矿等资源开发的状况、城市空气质量等。

3.资源的节约利用:评估国家或地区资源的节约利用情况,包括资源的循环利用和节约利用。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生态文明建设是指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优化社会结构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过程中,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考核评价办法的设计十分重要,以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环境保护方面的评价指标:1. 空气质量:考核各地区空气质量是否达到国家环保标准,并对超标的地区进行惩罚性措施。

2. 水质状况:考核各地区水体质量是否达到国家环保标准,包括河流、湖泊、地下水等,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3. 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考核各地区生态保护区的建设情况,包括保护区面积、植被恢复情况、保护物种数量等指标。

4. 固体废物处理:考核各地区固体废物的集中处理情况、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等指标。

二、生态经济发展方面的评价指标:1. 节能减排情况:考核企业和地方政府的节能减排情况,包括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等指标。

2. 绿色产业发展:考核各地区绿色产业的发展情况,包括绿色能源、环保科技等方面的投入和创新,以及绿色产业在地方经济中的比重。

3. 农业可持续发展:考核农业生产中的化学农药使用量、化肥使用量等指标,推动农业生产向有机农业和生态农业转变。

三、社会结构和人民生活水平方面的评价指标:1. 城市规划和建设:考核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可持续性,包括绿化率、城市公园建设情况、交通拥堵程度等指标。

2. 教育和科技创新:考核教育机构和科研机构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和贡献,包括科研项目的数量和质量等指标。

3. 公众参与度:考核社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情况,包括公众的环保意识、参与环保行动的数量和质量等指标。

4. 居民生活水平:考核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情况,包括居民收入增长、居民健康水平等指标。

四、考核评价机制方面的内容:1. 考核指标权重分配:将各个评价指标的重要性进行权重分配,以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1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评价考核
随着我国社会发展的不断深入,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国以
保护生态环境为本,全面启动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性考核办法,目
的是全面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推进地球村的建设。

2 评价考核的内容
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性考核,主要围绕环境污染治理、节能减排、资源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保护、生态文明促进及生态文明教育活动等
六大项目进行,并采取合理的考核细则和要求,通过考核办法来评估
地球上各国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贡献。

3 评价考核的准则
为了有效地管理和控制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严格执行多角度评价
体系,确保各国按照相应的评价标准进行考核,力争达到最佳结果。

评价考核的准则主要有以下几项要求:
(1)根据不同国家的经济发展特点和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执行
相应的评价准则;
(2)评价过程要以公正、客观、真实为原则,在制定考核规则
和考核流程中应充分考虑影响国家能力、资源等因素;
(3)加强对评价考核结果的信息披露,向社会公开其有关信息,促进各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4 评价考核的作用
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性考核不仅是加强环境污染治理的有效办法,也是评估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贡献的有效途径。

通过评估考核,可观察和分析不同国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取得的成绩,从而为国家制定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提供参考。

促进中外生态文明建设,为构建生态友好的真实的社会提供了绿色的发展方式。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2016 年12 月22 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快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范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评价考核。

第三条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行党政同责,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按照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奖惩并举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在资源环境生态领域有关专项考核的基础上综合开展,采取评价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年度评价、五年考核。

评价重点评估各地区上一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总体情况,引导各地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每年开展 1 次。

考核主要考查各地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强化省级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督促各地区自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每个五年规划期结束后开展 1 次。

第二章评价第五条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以下简称年度评价)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条年度评价按照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实施,主要评估各地区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和动态进展,生成各地区绿色发展指数。

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由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可以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情况作相应调整。

第七条年度评价应当在每年8 月底前完成。

第八条年度评价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并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

第三章考核第九条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以下简称目标考核)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牵头,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等部门组织实施。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一、考核范围本考核办法所涉及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范围为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单位为地级行政区域。

二、考核对象本考核办法所涉及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

三、考核内容本考核办法所涉及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包括大气、水、土壤等方面的质量指标。

具体包括空气质量、水质、土壤质量、固体废物、噪声污染等指标。

考核以环境保护部门的监测数据为依据。

(二)生态系统保护方面主要包括保护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野生动物、植物等自然生态要素、推动生态修复和生态保护等指标。

考核以生态环保部门的监测数据和相关政策文件和工作报告为依据。

(三)资源能源消耗与节约方面主要包括节能减排、优化能源结构、推动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指标。

考核以能源和资源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四、考核标准本考核办法所涉及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标准分为五个等级,具体如下:(一)优秀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总分达到90分以上。

(二)良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总分在80分至89分之间。

(三)合格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总分在70分至79分之间。

(四)需要改进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总分在60分至69分之间。

(五)较差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总分低于60分。

五、考核办法本考核办法采取定期审核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定期审核考核对象每年向上一级政府或审计机关提交自身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报告,上级政府或审计机关按照本考核办法的标准和范围对报告进行审核,给予相应的考核等级。

(二)不定期抽查考核对象依据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指标制定的具体任务完成情况,上级政府或审计机关将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考核对象进行抽查。

抽查结果将作为考核等级的参考依据。

六、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分别通报承评单位和上级政府,考核结果将作为考核对象相关单位绩效考评、奖惩和财政资金分配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与评价细则

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与评价细则

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根据年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点和临沂市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镇街,县直责任单位。

二、考核原则坚持面上推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实行量化考核、评议考核、综合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对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考核。

三、考核重点考核重点为村庄硬化改厕、城乡环卫一体化、美丽村庄连片整治、沂蒙美丽乡村创建、农村汪塘整治、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镇街驻地综合整治和新型农村社区“五项”配套、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文体广场建设、面源污染整治、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镇村绿化、“五小”场所规范、秸秆规范堆放、乡村文明行动、“美在农家”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等工作。

四、考核方式(一)对镇街考核实行重点工作量化考核、日常工作部门考核、综合整治工作集中检查考核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重点工作量化考核。

对于村庄硬化改厕、沂蒙美丽乡村创建、农村汪塘整治、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文体广场建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等能够量化考核的工作,全部按照完成任务比例和总量等进行量化考核。

由各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牵头单位每月认定一次,月底向农工办提报整治任务进展完成情况。

2.日常工作部门考核。

城乡环卫一体化、面源污染整治、镇街驻地综合整治和新型农村社区“五项”配套、镇村绿化、“五小”场所规范、秸秆规范堆放、乡村文明行动、“美在农家”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日常工作考核,由各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牵头单位组织实施,每月月底按赋分权重向农工办提报各镇街相关工作考核成绩。

各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牵头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镇街目标任务,制定考核细则,组织相关配合单位对各镇街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进行帮扶督导考核,推进全县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综合整治工作集中检查考核。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和不同时段重点工作,统筹组织综合检查、专项工作检查,由农工办牵头组织县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实施。

生态文明考核体系建设

生态文明考核体系建设

生态文明考核体系建设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生态文明在发展中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各地纷纷开展生态文明考核体系建设。

本文将就生态文明考核体系建设的背景、目标、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

背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时代,为了全面建设美丽中国,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各地区必须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考核和评价。

生态文明考核体系建设已成为实现经济与生态协同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手段。

目标生态文明考核体系建设的目标在于:一、创建生态优美的自然环境,保护生态和谐的生态系统;二、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打造经济与生态的双赢局面;三、提升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和环境素质,推动全民参与绿色发展。

方法1. 设立指标体系生态文明考核体系的建设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应该综合考虑地方自然生态资源的基础条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生态保护和治理的实践经验。

同时指标体系还应该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技术经济等多个领域的知识,以确保指标的全面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和比较性。

2. 确定考核标准根据指标体系,制定适应地方和行业发展的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应该能够准确描述当地和行业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情况,强调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并对环保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3. 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完整、科学、规范的考核管理机制,强化考核结果的监督管理。

考核机制应该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客观,激励地方和行业切实出实绩,保障环境质量与健康发展。

4. 推动普及鼓励地方和行业开展生态文明知识普及宣传。

通过各种媒体和途径,普及生态文明知识,提高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推动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结论生态文明考核体系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

学习并应用先进的生态文明考核思想和方法,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通过不断完善和优化生态文明考核体系,我们能够从根本上实现生态文明的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重要贡献。

什么是生态文明考核如何开展生态文明考核

什么是生态文明考核如何开展生态文明考核

什么是生态文明考核如何开展生态文明考核生态文明建设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而生态文明考核则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

那么,究竟什么是生态文明考核?又该如何开展生态文明考核呢?生态文明考核,简单来说,就是对一个地区、部门或单位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估和衡量。

它旨在通过设定一系列的指标和标准,来评判其在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绿色发展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生态文明考核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它有助于引导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再仅仅追求经济增长的数字,而是更加注重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协调统一。

其次,能够及时发现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再者,通过考核结果的运用,可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良好的工作导向,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那么,生态文明考核具体包括哪些方面呢?一般来说,主要涵盖以下几个关键领域:资源节约方面,考核对象在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等的利用效率上的表现。

例如,单位 GDP 能耗的降低程度、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等都是重要的考核指标。

环境保护方面,重点考察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的改善情况。

包括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主要河流湖泊的水质达标率、土壤污染治理的成效等。

生态修复方面,关注森林、湿地、草原等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工作。

比如森林覆盖率的增加情况、湿地面积的保护程度、草原生态的恢复状况等。

绿色发展方面,衡量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循环经济的发展水平以及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等。

像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在经济中的比重、资源回收再利用产业的发展规模、可再生能源的占比等指标都能反映绿色发展的水平。

明确了生态文明考核的内容,接下来探讨如何开展生态文明考核。

首先,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

指标的设定应当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

既要充分考虑当地的生态环境特点和发展阶段,又要与国家的生态文明建设总体目标相衔接。

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是指对于一个地区或者一个国家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进行评价的一套指标体系。

生态文明建设是指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地进行评估和调整,以保证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生态环境保护指标。

这个指标主要是评价一个地区或者一个国家的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包括空气质量、水质量、土壤质量等方面的指标。

这些指标可以通过监测数据来进行评价。

二、资源利用效率指标。

这个指标主要是评价一个地区或者一个国家的资源利用效率,包括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利用效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指标。

这些指标可以通过统计数据来进行评价。

三、生态经济发展指标。

这个指标主要是评价一个地区或者一个国家的生态经济发展情况,包括生态产业的发展情况、生态旅游的发展情况等方面的指标。

这些指标可以通过经济数据来进行评价。

四、生态文明教育指标。

这个指标主要是评价一个地区或者一个国家的生态文明教育情况,包括生态文明教育的普及率、生态文明教育的质量等方面的指标。

这些指标可以通过教育数据来进行评价。

五、生态文明法制指标。

这个指标主要是评价一个地区或者一个国家的生态文明法制建设情况,包括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环境执法的力度等方面的指标。

这些指标可以通过法律数据来进行评价。

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是一个综合性的指标体系,可以全面评价一个地区或者一个国家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

通过对这些指标的评价,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12月印发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制定了《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以下简称《目标体系》),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供了方向和依据。

一、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体系及其主要特点评价考核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指挥棒和指南针。

总体来看,《办法》及其依据的《指标体系》和《目标体系》,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体系。

主要有以下3个特点。

一是坚持年度评价与五年考核相结合。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长期坚持不懈的任务,绿色发展是其主要实现途径。

绿色发展年度评价主要体现年度任务完成总体情况,考核主要体现终期生态文明建设绩效和目标实现度。

“年度评价、五年考核”这一机制也克服了中央对省委省政府的“频繁交叉”考核的缺陷。

二是体现部门考核和综合考核相协调。

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考核是我国公共管理和行政运行中的一项独特制度。

《办法》规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在有关部门牵头的专项考核基础上综合开展,但不替代这些专项考核,做到与专项考核相协调。

三是突出生态环境保护评价考核内容。

生态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战场和主阵地。

无论是《办法》还是《目标体系》和《指标体系》,都强调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既强调了生态环境质量绩效约束性指标,也强调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指标。

二、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为抓手,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自“十一五”以来,环境保护评价考核逐步走向约束性考核,成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一个重要“指南针”。

发布的《指标体系》中七个一级指标就包含了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三个指标。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各“水十条”考核断面均达到年度目标的得满分。地表水考核断面部分月份水质不达标的,每月次扣0.3分,其中,水质反弹为劣V类的,每月次扣0.5分,扣完为止;“水十条”考核断面年均值达到年度目标的,该断面月度扣分按50%计算。“水十条”考核断面年均水质类别与年度目标相比,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断面升类和V类升为IV类的,每个断面加1分。该项总得分不超过20分。
县经信局
(商务局)
完成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年度目标任务(10分)
完成盘活存量建设用地443亩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106亩的年度任务。完成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年度目标任务的得5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比例得分;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年度目标任务的得5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比例得分。
县国土资源局
10
完成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目标任务(10分)
(3)年度PM2.5年均浓度高于29微克/立方米(低于等于35微克/立方米),并较上年度保持不变或下降的得满分;较上年度上升的,每上升1微克/立方米扣10分。
(4)PM2.5年均浓度超过国家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的,扣80分。
县环保局
完成优良率天数比例年度目标(30分)
完成优良率天数比例到达(98.1%)。
县发改局
省静脉产业基地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情况(5分)
完成xx省静脉产业示范城市(基地)申报工作得满分。
完成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年度目标任务(10分)
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得5分;组织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得5分;出现一家重点用能单位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扣0.5分,扣完为止。
75
总分75分,根据xx年度xx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考核有关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折算,被上级部门通报的,每次扣0.2分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生态文明建设是国家长远发展的重要战略,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为了评价和考核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达成情况,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考核办法。

以下是一种可能的考虑因素及评价指标:一、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考核指标1. 大气环境质量:评价各地空气质量指数和PM2.5浓度数据,考核是否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2. 水质和水环境:评价各地水体质量指数和水体污染情况,考核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3. 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评价各地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项目的效果,如湿地保护、森林覆盖率等。

4. 生物多样性保护:评估各地物种多样性和濒危物种保护情况,推动建立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等。

二、资源合理利用方面的考核指标1. 资源消耗和生产效率:评估各地资源消耗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推动资源减量化和循环利用。

2. 能源结构调整:评价各地能源消费结构是否优化,推动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

3. 土地利用和规划:评估各地土地利用的科学性和规划的合理性,推动生态用地和农田保护。

三、环境管理和治理方面的考核指标1. 环境监测和检测能力:评价各地环境监测和检测体系的建设情况,推动环境检测技术和设备的更新。

2. 环境执法和监管力度:评估各地环境执法和监管措施的有效性,推动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和监管能力。

3. 环境教育和宣传:评价各地环境教育和宣传的力度和效果,推动加强公众环境意识。

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考核指标1. 绿色经济发展:评估各地绿色产业的发展情况,推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2. 城市可持续发展:评价城市化进程中的环保和生态建设情况,推动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绿色化和可持续化。

3. 农村生态建设:评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田保护等环保措施的实施情况,推动农村生态建设。

以上是一些可能的考核指标,当然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更新。

评价和考核办法需要科学、客观、公正、可行、可操作,因此还需要建立相应的数据统计和监测体系。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引言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未来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

为了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科学评价和有效考核,制定了相应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办法的内容和规定。

一、评价考核的背景和目的1.1 背景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人类追求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解决环境问题,我国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

为了科学评价和监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情况,需要制定相应的评价考核办法。

1.2 目的•评价考核办法的制定旨在科学、客观地评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情况;•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促进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经验交流和合作,共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二、评价指标和方法2.1 评价指标体系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要求,评价考核办法制定了一套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生态环境的污染状况、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等。

2.资源利用效率:评价资源利用的效率和可持续性。

3.生态保护与恢复:评价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的成效。

4.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评价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效果。

5.生态文明意识和行为:评价公众对生态文明的认知和行为情况。

2.2 评价方法评价考核办法采用综合评价的方法,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个方面:1.定性评价:通过对生态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和恢复、环境管理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评价其整体情况。

2.定量评价:通过采集大量的数据统计,计算出各个评价指标的具体数值,从而进行定量评价。

三、评价考核的程序和程序3.1 评价考核程序评价考核办法制定了一套科学的评价考核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数据采集:由各地区、各部门按照统一的数据采集标准进行数据采集。

2.数据整理和分析:将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计算出各个评价指标的具体数值。

3.综合评价:将各个评价指标的数值进行加权综合,得出总体评价结果。

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1. 引言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为了更好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评估和评价生态文明的现状和发展状况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和应用。

2. 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指标的意义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可以更好地反映生态文明建设的现状和问题,为相关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和措施提供依据。

指标体系可以量化和定量评估生态文明的各个方面,帮助决策者做出科学决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高质量发展。

3. 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全面性:指标体系应该覆盖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包括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可持续发展等多个维度。

•可操作性:指标体系的指标应该易于测量和观测,可以通过实际数据进行量化和评估。

•可比性:指标体系应该具有一定的可比性,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之间的数据可以进行比较和对比,从而找出问题和改进措施。

4. 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分类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不同维度和特点,将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分为以下几个方面:4.1 资源利用•能源消耗:衡量社会发展所消耗的能源资源数量和比例。

•水资源利用:衡量社会对水资源的消耗和管理效率。

•土地资源利用:评估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4.2 环境保护•大气环境污染:衡量大气中污染物的浓度和排放情况。

•水环境污染:评估水质和水环境的保护状况。

•土壤环境污染:衡量土壤中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含量和分布情况。

4.3 生态修复•植物覆盖率:评估植被覆盖的情况,表征生态环境的恢复程度。

•生物多样性:衡量生物资源的数量和种类的多样性。

•生态系统功能:评估生态系统所能提供的各项服务功能和效益。

4.4 可持续发展•经济发展:评估经济增长的速度、质量和效益。

•社会进步:衡量社会发展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政府治理:评估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和推动力度。

5. 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应用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在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中的应用可以帮助相关部门制定适应当前形势的生态文明建设政策和措施。

生态文明建设评价管理制度

生态文明建设评价管理制度

生态文明建设评价管理制度随着国内外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人们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为了推动和规范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建立一个科学、高效的评价管理制度迫在眉睫。

本文将以生态文明建设评价管理制度为主题,探讨其内容和操作流程,旨在为相关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一、背景和意义生态文明建设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

评价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对于能否达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目标至关重要。

因此,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评价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二、评价指标体系(一)生态环境保护指标生态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评价管理制度应明确相关的指标和考核标准。

包括水资源利用效率、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生态保护区覆盖率等。

(二)资源利用效率指标合理有效地利用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评价管理制度需规定相应的资源利用效率指标。

例如,能源消耗强度、水资源利用率、土地利用率等。

(三)环境意识和公众参与指标加强环境意识和公众参与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评价管理制度应反映相关指标。

比如环保意识普及率、社会团体参与保护行动的活跃度等。

三、操作流程(一)评价目标确定评价管理制度的第一步是明确评价目标,制定出具体的评价内容和范围。

可以通过调研和专家论证等方式,确定评价目标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二)数据收集和处理评价所需数据的收集和处理是评价工作的关键环节。

相关部门应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通过统计分析和数据挖掘等手段对数据进行处理,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三)评价结果分析和报告在评价结果分析和报告阶段,评价者需要综合各项指标的数据和分析结果,形成详实的评价报告。

报告内容应客观、准确,充分反映生态文明建设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改善措施和建议。

(四)评价结果运用和反馈评价结果的运用和反馈是评价管理制度的最终环节。

评价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单位,以供他们参考和改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构建统一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

构建统一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

构建统一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涉及政府、企业、社会和个人等多方面力量的系统工程,涉及的范围广泛、目标理想。

构建统一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可以促进各方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参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1.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

建立统一的评价考核体系,可以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和指标,激励各方更加积极地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

2. 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水平。

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考核体系,可以更好地检验生态环境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水平,引导各方关注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促进环境质量的提升和可持续发展水平的提高。

3. 保障民众的健康和幸福。

生态文明建设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建立统一的评价考核体系可以更好地保障民众的生态环境健康和生活幸福感,使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好的生态环境和更高的生活质量。

二、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挑战1. 发展不平衡、不充分。

当前我国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存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情况,一些地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水平仍然较低,需要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

2. 建设成效不理想。

虽然我国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与我国的环境状况和可持续发展需求相比,建设成效还不够理想,需要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3. 评价考核标准不统一。

当前我国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评价考核标准方面存在不统一的情况,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评价考核标准不一致,缺乏统一的评价考核体系。

4. 参与主体分散。

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参与主体分散,政府、企业、社会各界都在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努力,但是缺乏统一的目标和指标,导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不够合理、有效。

1. 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制定明确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和指标,将生态环境质量、资源利用效率、社会参与度、制度保障等多个方面的要素纳入考核范围,形成科学合理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生态文明建设读本考试(带答案)

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生态文明建设读本考试(带答案)

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生态文明建设读本考试(带答案)一、单选题1.()的和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1.0分)A.人与自然B.人与人C.人与社会D.人与人工自然2.2017年6月1日,()宣布退出《巴黎协定》。

(1.0分)A.英国B.美国C.德国D.日本3.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第五次评估报告表明,未来人类还有约()二氧化碳的排放空间。

(1.0分)A.5000亿吨B.6000亿吨C.7000亿吨D.8000亿吨4.()通过了推动世界和平与繁荣、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新议程——《改变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1.0分)A.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B.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C.第一届联合国环境大会D.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峰会5.“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表述体现了其关于人与()关系的思想。

(1.0分)A.人B.社会C.自然D.自我6.生态工业园区是我国第()代产业园。

(1.0分)A.一B.二C.三D.四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施行的时间是()。

(1.0分)A.2015年1月1日B.2016年1月1日C.2017年1月1日D.2018年1月1日8.从改变经济发展的能源结构角度,发展绿色经济是要()。

(1.0分)A.发展低碳经济B.推进清洁生产,实行节能减排C.大力发展循环经济D.发展共享经济9.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包括()。

(1.0分)A.公平性原则B.持续性原则C.共同性原则D.特殊性原则10.全球每年1260万死亡人数中,有()是由于环境因素造成的。

(1.0分)A.10%B.23%C.32%D.35%11.党的()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

(1.0分)A.十六大B.十七大C.十八大D.十九大12.2016年3月,正式发布的()将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具体化、规则化、操作化。

(1.0分)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B.《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C.《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D.《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13.2018年10月,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发布的《全球升温1.5℃特别报告》指出,如果气候变暖以目前的速度持续下去,预计全球气温增幅最早可能会在()达到1.5℃。

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制度

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制度

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制度一、资源消耗指标1.1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比例该指标用于衡量一个地区或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对能源的利用效率。

数值越低,表明该地区的能源利用效率越高,对资源的消耗越少。

1.2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水资源消耗下降比例该指标用于衡量一个地区或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对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数值越低,表明该地区的水资源利用效率越高,对水资源的消耗越少。

二、资源保护指标2.1 森林覆盖率该指标用于衡量一个地区或国家的森林覆盖情况。

数值越高,表明该地区的森林覆盖率越高,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越好。

2.2 自然保护区面积比例该指标用于衡量一个地区或国家对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情况。

数值越高,表明该地区自然保护区面积所占比例越高,对自然生态的保护越好。

三、生态治理指标3.1 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比例该指标用于衡量一个地区或国家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投入力度。

数值越高,表明该地区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投入越多,对生态环境的治理越好。

3.2 生态修复工程比例该指标用于衡量一个地区或国家在生态修复方面的工程实施力度。

数值越高,表明该地区在生态修复方面的工程实施越多,对生态环境的修复越好。

四、环境保护指标4.1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该指标用于衡量一个地区或国家的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数值越高,表明该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越好。

4.2 水质达标率该指标用于衡量一个地区或国家的水质情况。

数值越高,表明该地区的水质越好。

五、生态文化指标5.1 生态文明知识普及率该指标用于衡量一个地区或国家在生态文明知识普及方面的力度。

数值越高,表明该地区在生态文明知识普及方面的工作越到位,公众对生态文明的认知程度越高。

5.2 生态旅游发展水平该指标用于衡量一个地区或国家的生态旅游发展情况。

数值越高,表明该地区的生态旅游发展越好,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利用越合理。

六、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指标6.1 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法规制定和执行情况该指标用于衡量一个地区或国家在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法规制定和执行方面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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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快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范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评价考核。

第三条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行党政同责,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按照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奖惩并举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在资源环境生态领域有关专项考核的基础上综合开展,采取评价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年度评价、五年考核。

评价重点评估各地区上一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总体情况,引导各地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每年开展1次。

考核主要考查各地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强化省级党委和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督促各地区自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每个五年规划期结束后开展1次。

第二章评价
第五条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以下简称年度评价)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条年度评价按照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实施,主要评估各地区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和动态进展,生成各地区绿色发展指数。

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由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可以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情况作相应调整。

第七条年度评价应当在每年8月底前完成。

第八条年度评价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并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

第三章考核
第九条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以下简称目标考核)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牵头,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等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条目标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确定的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突出公众的获得感。

考核目标体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可以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情况作相应调整。

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禀赋等因素,将考核目标科学合理分解落实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十一条目标考核在五年规划期结束后的次年开展,并于9月底前完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应当对照考核目标体系开展自查,在五年规划期结束次年的6月底前,向党中央、国务院报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并抄送考核牵头部门。

资源环境
生态领域有关专项考核的实施部门应当在五年规划期结束次年的6月
底前,将五年专项考核结果送考核牵头部门。

第十二条目标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和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等相
结合的方法,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牵头部门汇总各地区考核实际得分以及有关情况,提出考核等级划分、考核结果处理等建议,并结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责任离任审计、环境保护督察等结果,形成考核报告。

考核等级划分规则由考核牵头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考核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审定后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作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对考核等级为优秀、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其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生态环境损害明显、责任事件多发地区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含已经调离、提拔、退休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章实施
第十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会同国家统计局等部门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部际协作机制,研究评价考核工作重大问题,提出考核等级划分、考核结果处理等建议,讨论形成考核报告,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审定。

第十五条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采用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
项考核认定的数据、相关统计和监测数据,以及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数据成果,必要时评价考核牵头部门可以对专项考核等数据作进一步核实。

因重大自然灾害等非人为因素导致有关考核目标未完成的,经主管部门核实后,对有关地区相关考核指标得分进行综合判定。

第十六条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应当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统
计和监测的人员、设备、科研、信息平台等基础能力建设,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增加指标调查频率,提高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一致性。

第五章监督
第十七条参与评价考核工作的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工
作纪律,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确保评价考核工作客观公正、依规有序开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得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相关统计和监测数据,对于存在上述问题并被查实的地区,考核等级确定为不合格。

对徇私舞弊、瞒报谎报、篡改数据、伪造资料等造成评价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有关地区对考核结果和责任追究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考核结果和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和部门提出书面申诉,有关机关和部门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受理并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可以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针对下一级党委和政府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国家统计局商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6年12月2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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