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水水质标准
城市生活用水标准
城市生活用水标准
城市生活用水标准
城市生活用水标准是指在城市中,居民使用的水应该符合的一系列标准。
这些标准包括水的质量、安全、卫生等方面。
以下是常见的标准:
1. 水源标准:城市供水应使用地表水或地下水等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源。
2. 水质标准:城市供水水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如不含重金属、细菌、氟化物等。
3. 水量标准:应根据当地人口、工业和农业用水需求,提供适宜的供水量。
4. 消毒标准:城市供水应配备消毒设备,并对水进行消毒处理,以确保供水卫生安全。
5. 管道标准:城市供水管道应符合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修复。
6. 垃圾标准:应加强垃圾清理、分类、处理,避免影响供水质量和环境卫生。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T 1721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SL 308 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卫生计生委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生活饮用水drinking water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
3.2 供水方式type of water supply3.2.1 集中式供水central water supply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
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3.2.2 二次供水secondary water supply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3.2.3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 small central water supply for rural areas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农村集中式供水。
中国国家水质tds标准
中国国家水质tds标准水质是指水中溶解的各种化学物质的含量和性质,它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生活环境。
为了保护和提高水质,中国制定了一系列水质标准,其中包括水质的总溶解固体(TDS)标准。
TDS是指水中的溶解物质的总含量,包括无机盐、有机物、悬浮物等。
它通常用毫克/升(mg/L)或以电导率(EC)来衡量。
水质的TDS 标准是通过合理设定TDS的允许范围来保证水的安全和卫生。
根据国家标准《供水水质标准》,中国对不同用途的水质TDS标准有所不同。
以下是中国国家标准中一些常见用途的水质TDS标准:1.饮用水:中国规定饮用水的TDS标准为250mg/L以下,以保证人们饮用水的安全和健康。
高于该标准的水源可能含有较高的盐分和矿物质,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2.生活用水:对于一般的生活用水,中国的标准要求TDS应控制在500mg/L以下。
这是为了保证水的口感和使用体验,并减少水垢和腐蚀对管道和设备的影响。
3.农业用水:农业用水的TDS标准可以根据具体作物和土壤条件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但一般应控制在2000mg/L以下,以防止土壤中的盐分累积导致土壤盐化。
4.工业用水:对于一些大型工业企业来说,水质标准要求较高。
根据不同行业的需要,中国工业用水的TDS标准通常在1000mg/L以上,以满足生产用水的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水质标准只是对TDS进行了一个大致的范围限制,而实际上,水质的好坏还需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水中的微生物污染、重金属和有机物的含量等。
因此,仅仅关注水质的TDS标准是不全面的。
此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人们对水质要求的提高,中国的水质标准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各地政府和环保部门也加大了对水质的监测和治理力度,以确保公众的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水质的TDS标准是保障水的安全和卫生的重要参考依据。
合理控制和监测水质的TDS含量,对于人们的健康和环境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制定的水质标准对不同用途的水质TDS进行了规定,以确保公众的饮用水、生活用水、农业用水和工业用水的安全和稳定供应。
国家饮用水标准
国家饮用水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饮用水标准是衡量我国居民综合饮用水的质量的主要标准,由国务院颁布,是国家最高和最严格的食品安全和卫生法规,规定饮用水和细菌指标的最高、最低和警戒限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饮用水标准(GB5749-2006)主要包括水质颜色、浊度、氯离子、硫酸盐、氰离子、硼酸根离子、氟离子、氨氮、挥发性共价离子、有机物、固体颗粒物、灰尘等定量指标,以及细菌指标,病原体指标以及电导率等质量指标。
一、水质质量指标(一)颜色指标颜色指标是衡量饮用水中色素等有机物的指标。
饮用水颜色以亮度值(L)、饱和度值(S)表示,其标准为:应不大于 5大米,S值应不大于 1;或者现场用彩色盒色阶法、Hazen法或其他一致的色度技术测定,均不大于15Hazen单位(英度)。
(二)浊度浊度是衡量水中悬浮物含量的一种量度指标,表示比标准纯水多多少悬浮物,其标准为:饮用水体系中不大于 5 NTU(浊度单位)。
(三)氯离子氯离子是一种腐蚀性的化学物质,它可以除去水中的微生物,从而防止水中滋生病毒和细菌,其标准为,饮用水的氯离子的总和不得大于 0.2毫克/升,而体外饮用水的氯离子的总和也不得大于 0.3毫克/升。
(四)硫酸盐硫酸盐指的是硫酸盐根离子,其标准为:自来水一般不大于 50 mg/L,而体外饮用水更不得超过150 mg/L。
(六)硼酸根离子硼酸根离子是硼酸根离子,可以杀死细菌,其标准为:不得超过 0.3毫克/升,体外饮用水不得大于0.5毫克/升。
(八)氨氮氨氮是水中存在的一种污染物,它可以破坏水环境,影响自然生态,还可能引起人体不良反应,其标准为:不大于 0.5毫克/升;体外饮用水不得大于1.0毫克/升。
(九)挥发性共价离子挥发性共价离子是指水的旧的化学物质,它们能够吸引水分子,影响其结晶时的形状,增加水的折射率、将水中的游离离子结合,产生沉淀。
其标准为:不大于300μS/cm。
(十)有机物有机物是指有机化合物,它们是污染水体的主要来源,它们有毒、有害,而且很难从水体中分离出来,其标准为:BOD5不大于 3.0毫克/升,COD量不大于 6.0毫克/升。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硫酸盐
氯化物
溶解性总固体
色度不超过15度并
不得呈现其他异色
不超过3度,特殊
情况不超过5度
不得有异臭、异味
不得含有
6.5~8.5
450mg/L
0.3 mg/L
0.1 mg/L
1.0 mg/L
1.0 mg/L
规定;以地下水为水源时,水井周围30M的范围内,不得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堆和废渣堆等污染源,并建立卫生检查制度。
4.4集中式给水水源卫生防护地带的范围和具体规定,由供水单位提出,并与卫生、环境保护、公安等部门商议后,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书面通知有关单位遵守执行,并在防护地带设置固定的告示牌。
4.2.2地下水
4.2.2.1取水构筑物的防护范围,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取水构筑物的形式和附近地区的卫生状况进行确定,其防护措施与地面水的水厂生产区要求相同。
4.2.2.2在单井或井群的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持久性货剧毒的农药,不得修剪渗水厕所、渗水坑、堆放废渣或铺设污水渠道,并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如取水层在水井影响半径内不露出地面货取水层与地面水没有互相补充关系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较小的防护范围。
有关蓄水、配水和输水等设备必须严密。且不得与排水设施直接相连,防止倒虹吸。
用水单位自建的各类贮水设备要加以防护,定期清洗和消毒,防止污染。
2.3凡与水接触的给水设备所用原材料及净水剂,均不得污染水质。新材料和净水剂均需经过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审批,并报卫生部备案。
2.4各单位自备的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严禁与城、镇供水系统连接。否则,责任由连接管道的用水单位承担。
生活用水标准
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向居民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生活饮用水,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
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规范和卫生要求以及对水源选择、水源卫生防护、水质监测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引用标准GB 5750-85《标准检验法》。
GB 17051-1997《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 1993。
3定义本规范采用下列定义:3.1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用和生活的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
3.2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3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3.4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
3.5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加压、贮存、再处理(如过滤、软化、矿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4生活饮用水水质规范和卫生要求4.1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4.1.1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2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供水单位的出厂水和管网水4.2.1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1。
表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注:①表中NTU为散射浊度单位。
②特殊情况包括水源限制等情况。
③CFU为菌落形成单位。
④放射性指标规定数值不是限值,而是参考水平。
放射性指标超过表1中所规定的数值时,必须进行核素分析和评价,以决定能否饮用。
4.2.2生活饮用水水质非常规检验项目生活饮用水水质非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T 1721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SL 308 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卫生计生委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生活饮用水drinking water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
3.2 供水方式type of water supply精选3.2.1 集中式供水central water supply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
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3.2.2 二次供水secondary water supply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3.2.3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 small central water supply for rural areas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农村集中式供水。
居民饮用水标准
居民饮用水标准
为了确保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和健康,以下标准应满足:
1.水质安全:饮用水应无色、无味、无毒、无害,不含有任何有害物质,如细菌、病毒、重金属、有机化合物等。
水质的检测应由专业机构进行,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评估。
2.水量充足:居民每天的饮水量应充足,以满足人体正常的生理需求。
根据国家卫生部门推荐,每天饮水量应为1.5-2升。
3.水压稳定:家庭自来水的水压应稳定,以确保家庭用水器的正常使用。
水压通常为0.1-0.3兆帕,且应保持恒定。
4.水源可靠:饮用水的水源应可靠,具有可持续性,不受到污染和破坏。
同时,水源地应定期进行监测和维护,以确保水质的稳定。
5.水质检测:水质检测应由专业机构进行,检测项目包括色度、浊度、总硬度、pH值、氯化物、氟化物、硝酸盐等指标。
水质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6.水处理设备:家庭自来水应经过合格的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以去除水中的杂质和有害物质。
水处理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换,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7.水管维护:家庭水管应保持清洁和畅通,防止水垢、锈蚀等问题的出现。
水管应定期进行清洗和维护,以确保水质的稳定。
8.水表校准:水表是测量家庭用水量的重要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以上是居民饮用水的基本标准,为了保障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和健
康,建议每个家庭都应按照这些标准进行自查和监测。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最新)前言本标准全文强制.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574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水质指标由GB 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增加了附录A。
--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为准备水质净化和水质检验条件,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三卤甲烷、微囊藻毒素—LR等4项指标延至2008年7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浙江省卫生监督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标准研究所。
一至五类水质标准表山东省
一至五类水质标准表山东省
一类水质标准:
一类水质适用于饮用水及高档用水,要求其水质达到极高的质量要求。
它的主要指标有:
总溶解固体:≤300mg/L;
氨氮:≤0.2mg/L;
硫化物:≤0.05mg/L;
酸碱度:6.5~9.0;
铁:≤0.2mg/L;
锰:≤0.2mg/L;
氰化物:≤0.05mg/L;
碘:≤2.0μg/L;
铜:≤0.5mg/L;
锌:≤1.0mg/L;
铅:≤0.05mg/L;
汞:≤0.001mg/L。
二类水质标准:
二类水质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及其他普通用水,其综合性指标要求能
满足下列标准:
总溶解固体:≤500mg/L;
氨氮:≤1.0mg/L;
硫化物:≤0.3mg/L;
酸碱度:6.5~9.0;
铁:≤1.0mg/L;
锰:≤1.0mg/L;
氰化物:≤0.2mg/L;
碘:≤3.0μg/L;
铜:≤2.0mg/L;
锌:≤2.0mg/L;
铅:≤0.1mg/L;
汞:≤0.002mg/L。
三类水质标准:
三类水质适用于入河排水及其他一般用水,其综合性指标要求能满足下列标准:
总溶解固体:≤1000mg/L;
氨氮:≤3.0mg/L;
硫化物:≤0.5mg/L;
酸碱度:6.5~9.0;
铁:≤2.0mg/L;锰:≤3.0mg/L;
氰化物:≤0.5mg/L;碘:≤5.0μg/L;铜:≤3.0mg/L;锌:≤3.0mg/L;。
自来水水质标准参数
自来水水质标准参数自来水是指通过工业用途或家庭生活用途来供应给居民的水。
由于自来水是供应给大量人口使用的重要资源,其水质标准的制定和监测变得极为重要。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自来水水质标准参数。
1.pH值:自来水的pH值应介于6.5到8.5之间。
pH值是水体酸碱性的一个指标,对于自来水来说,过低或过高的pH值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2.悬浮物:自来水中悬浮物的浓度应小于0.1毫克/升。
悬浮物是指在水中悬浮的非溶解性物质,如泥土、铁锈、藻类等。
高浓度的悬浮物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危害。
3.浊度:自来水的浊度应小于5石,用来衡量水中悬浮颗粒的数量。
浊度高的水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并且会影响水的透明度。
4.溶解氧:自来水中的溶解氧含量应大于5毫克/升。
溶解氧是水体中溶解的氧气分子数量,适量的溶解氧对于水中生物的生存和水体质量维护非常重要。
5.总大肠菌群:自来水每升中总大肠菌群的数量应小于100个。
总大肠菌群是常见的水体指示菌,高浓度的大肠菌群可能意味着水中存在细菌污染。
6.铜:自来水中铜的浓度应小于2毫克/升。
过高的铜浓度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7.铅:自来水中铅的浓度应小于0.01毫克/升。
铅是一种有毒物质,对于人体健康具有慢性积累的风险。
8.氨氮:自来水中氨氮含量应小于0.5毫克/升。
氨氮是水体中的一种氮素污染物,高浓度的氨氮可能对水生生物产生负面影响。
9.氯化物:自来水中氯化物含量应小于250毫克/升。
氯化物是自来水中常见的无机污染物,高浓度的氯化物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10.氟化物:自来水中氟化物含量应小于1.0毫克/升。
适量的氟化物可以预防龋齿,但过量的氟化物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自来水水质标准参数。
不同地区和国家可能有不同的标准要求,因此,在确定自来水的质量时,应参考相应地区的标准。
此外,定期监测自来水的水质也是确保供水安全的重要措施。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新标准推动供水高质量发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解读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镇水务与工程研究分院副院长张志果《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是我国开展饮用水水质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以下简称“原标准”)自2007年7月1日实施以来,已近15年,对提升我国饮用水水质、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面对我国发展形势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和原标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有关部门适时对原标准进行了修订,并于2022年3月5日发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以下简称“新标准”),将于2023年4月1日正式实施。
一、落实标准化改革有关要求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2015年3月,国务院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提出了标准化改革的总体要求、改革措施、组织实施等。
2018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正式实施,并明确规定,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对外通报。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修订是在我国深化标准化改革的背景下进行的,落实了标准化改革的有关要求。
从涉及范畴看,饮用水事关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新标准延续原标准属性,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从发布主体看,原标准的发布主体是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新标准的发布主体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从标准的内容看,新标准删除了原标准第9章中关于各级卫生部门职责、供水单位开展水质检测等有关工作层面的要求,弱化了部门色彩,使新标准更加聚焦在技术要求层面。
我国饮用水水质标准
我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我国《生活坎用水卫生标准(6B5749—85)》共规定了35项水质标准,并将它们分成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指标、细菌学指标、以及放射性指标四组。
其中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主要是为了保证水的感官性状良好毒理学指标和放射性指标是为了保证水质对人体健康不产生毒性和潜在危害,细菌学指标是为了保证水质在流行病学上安全而制订的。
各项标准制订的主要依据如下。
(一)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水色水色大于15度时,多数人用杯子喝水时即可察觉;色度较深的地下水,经净化后一般可降至15度以下。
故规定,水色不超过15度。
但水源受工业废水污染后,可使水呈现其他颜色,故标准同时规定,不得呈现其他异色。
2.浑浊度 10度时居民普遍反映水质浑浊。
据调查,源水经水厂处理后出厂水一般均不超过5度,多数能达3度以下。
降低浑浊度对于去除某些有害物质(如多氯联苯、苯并(a)芘等),减少细菌、病毒含量,提高饮水消毒效果,都有积极作用,因而规定浑浊度不超过3度,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度;条件较好的水厂,应力求供给浑浊度更低的水。
3.臭和味异臭和异味会使人产生厌恶感,同时还能提示原水受污染或水质处理不充分,故规定:不得有异臭和异味。
4.肉眼可见物指不得含有肉眼可见的沉淀物、水生生物等令人厌恶的物质。
5.pH值 pH在6.5-9.5范围内,并不影响饮用和健康。
但过低可腐蚀管道,影响水质;过高可使溶解盐类析出,并降低氯消毒效果。
根据各地供水情况,其上限很少超过8.5,故规定pH值为6.5-8.5.6.总硬度硬度过高可引起胃肠道功能的暂时性紊乱。
国内报道,饮用总硬度为707-935mg /L(以CaCO3计)的水,次日即出观腹胀、腹泻和腹痛等症状,持续一周左右开始好转,20天恢复正常。
硬水对日常生活影响较人,可形成水垢,影响茶味,消耗肥皂等。
我国饮用水的硬度,大都不超过450mg/L,且人们对此反应不大。
故规定硬度不超过450mg/L。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1985年8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1986年10月1日实施)1总则1.1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向居民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生活饮用水,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
1.2本标准由供水单位和规划设计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
各级卫生防疫站、环境卫生监测站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在新建、扩建、改建集中式给水时,供水单位的主管部门必须会同卫生、环境保护、规划、城建和水利等单位共同研究用水规划,确定水源选择、水源防护和工程设计方案,认真审查、设计,做好竣工验收,经卫生防疫站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分散式给水的水源选择、水质鉴定、卫生防护和经常管理,由供水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委派当地有关单位研究决定。
各级公安、规划、卫生、环境保护等单位必须协同供水单位,按标准规定的防护地带要求,做好水源保护工作、防止污染。
1.3本标准适用于城乡供生活饮用的集中式给水(包括各单位自备的生活饮用水)和分散式给水。
2水质标准和卫生要求2.1生活饮用水水质,不应超过下表所规定的限量。
2.2集中式给水,除应根据需要具备必要的净化处理设备外,不论其水源是地面水或地下水,均应有消毒设施。
取地下水直接供入管网的一次配水井,必要时,还应有除砂、防浑浊设施。
有关蓄水、配水和输水等设备必须严密。
且不得与排水设施直接相连,防止倒虹吸。
用水单位自建的各类贮水设备要加以防护,定期清洗和消毒,防止污染。
2.3凡与水接触的给水设备所用原材料及净水剂,均不得污染水质。
新材料和净水剂均需经过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审批,并报卫生部备案。
2.4各单位自备的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严禁与城、镇供水系统连接。
否则,责任由连接管道的用水单位承担。
2.5集中式给水单位,应不断加强对取水、净化、蓄水、配水和输水等设备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等制度及操作规程,以保证供水质量。
新设备、新管网投产前或旧设备、旧管网修复后,必须严格进行冲洗、消毒,经检验浑浊度、细菌、肉眼可见物等指标合格后方可正式通水。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解读
3、水质监测
• 2022版标准删除了“9水质监测”的内容,(包括9.1供水单位的水质检测) 9.1.1~9.1.5和9.2卫生监督的水质监测9.2.1~9.2.3。原因是,作为技术标 准, 不宜涉及行政管理的内容。但是,水质监测工作不会缺失。 • 3.1 卫生行政部门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1705 等规范规定了卫生监督监测的水质指标和监测频次。 • 3.2住建行政部门 •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 206)规定了供水单位水质采样点设置、检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会
1、适用于各类生活饮用水。 2、删除了水质监测的内容。
设计日供水量在1000m³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 下的渠中式供水。
水质卫生要求
4.1.7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因条件限制,水质部分指标可暂按表4执行,…… 4.1.8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感官指标和一般 化学指标可适当放宽。
1985年首次发布,2006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 2022)替代《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于
2022年3月15日发布;2023年4月1日起实施。
★ 供水水质和卫生安全评判的技术标准
★ 各级政府卫生执法、市场监管和行业管理行政部门对饮用水卫生与质量监督
• 在实际操作中,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供水单位须注意——谁来作风险评估? 谁 批准?是卫生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还是人民政府? 例如,当发生原水水质突发性污染时,经水质应急处理技术和措施处置后, 嗅和味仍然不能符合标准规定。嗅和味虽然对人体健康不存在严重的直接 危害,但对广大用户、媒体舆论、社会稳定及城市形象均有较大的负面影 响。这个责任和担当不是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供水单位能够独立承担的。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GB5749-2006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T 1721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SL 308 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生活饮用水drinking water 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
3.2 供水方式type of water supply 3.2.1集中式供水central water supply 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
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3.2.2 二次供水secondary water supply 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3.2.3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small central water supply for rural areas 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农村集中式供水。
生活饮用水和生产用水的水质标准
水是生命之源,饮用水和生产用水的水质标准是人们关注的重点之一。
水质标准不仅仅影响着人类的健康,更关乎着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在本文中,我们将深入探讨生活饮用水和生产用水的水质标准,并分别进行全面评估和讨论。
一、生活饮用水的水质标准(一)水质标准的定义和相关标准生活饮用水的水质标准是指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健康和水质安全,国家和地方对供水企业提出的一系列要求和标准。
生活饮用水的水质标准主要涉及到水源地水质、净水厂出厂水水质、管网输配水水质和用户自来水水质等。
例如国家标准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明确规定了生活饮用水的主要指标和标准要求,如色度、浑浊度、ph值、细菌总数、大肠杆菌等指标。
(二)水质标准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生活饮用水的水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人们的生活健康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
高水质的生活饮用水可以有效预防水源污染、水源地病原微生物、矿化度异常、有机物及化学物质等问题对人体的危害,保障民众的生活和健康。
合理的水质标准也能有效降低供水企业的运营成本和环境污染,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我对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个人观点在我看来,生活饮用水的水质标准应该不仅仅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更应该考虑到地方特色和环境因素。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饮水安全的需求也愈发迫切,因此应该不断完善和提高标准,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二、生产用水的水质标准(一)水质标准的定义和相关标准生产用水的水质标准是指国家和地方根据不同生产行业的特点和需求,对用水的水质进行限定和规定,以保障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和产品质量的稳定。
生产用水的水质标准涉及到工业水质标准、农业灌溉水质标准等,比如对于电力、石油、化工、冶金等行业的用水,国家规定了一系列的水质指标和要求。
(二)水质标准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生产用水的水质标准对于保障工业生产和产品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合理的水质标准可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品质,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促进工业的可持续发展。
人类直接接触用水的水质允许标准
人类直接接触用水的水质允许标准
水质允许标准是一个复杂的话题,涉及许多因素,包括水的类型(如饮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等),接触水的目的(如饮用、洗澡、游泳等),以及地理位置和当地的水处理设施。
对于人类直接接触的饮用水,各国都有严格的标准和规定,以确保水质的卫生和安全。
这些标准通常由政府机构制定,并考虑到人类健康、环境因素以及经济和技术可行性。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标准,饮用水的水质应该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 无异味、无异色、无肉眼可见的杂质。
2. 无有害微生物和细菌。
3. 无有毒化学物质,如重金属、农药残留、硝酸盐等。
4. 水的pH值应在适当的范围内,以保持水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具体标准可能会因国家而异,但上述基本要求是通用的。
另外,对于洗澡、洗衣等非饮用水用途,一般没有特定的水质标准,但应该避免使用可能含有有害物质或异物的水。
如果对水质有疑虑,可以联系当地的卫生部门或专业的水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同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使用干净的饮用水等,也有助于保持身体健康。
生活用水水质标准
生活用水水质标准生活用水是人类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而水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因此,对于生活用水的水质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就生活用水的水质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先,生活用水的水质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色度、浊度、气味、味道、PH值、细菌总数、重金属含量等。
其中,色度和浊度是衡量水清澈度的重要指标,一般来说,色度越低、浊度越小的水质越好。
气味和味道则是判断水是否受到污染的重要依据,如果水有难闻的气味或味道,那么很可能含有有害物质。
PH值是衡量水的酸碱度的指标,一般来说,PH值在6.5-8.5之间的水质是比较理想的。
细菌总数和重金属含量则是反映水是否卫生和安全的重要参数,细菌总数过高或者重金属含量超标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其次,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生活用水的水质标准也有相应的规定。
国家对于生活用水的水质标准制定了严格的标准,包括了各种指标的限量要求,确保了人们日常生活用水的安全和卫生。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避免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水源,以免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最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可以通过一些简单的方法来检测生活用水的水质。
比如可以通过观察水的色度和浊度来初步判断水质的好坏,也可以使用PH试纸来测试水的酸碱度,以及使用水质测试仪器来检测水中细菌总数和重金属含量。
通过这些方法,我们可以及时了解生活用水的水质情况,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总之,生活用水的水质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我们应该关注生活用水的水质情况,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同时也要学会简单的水质检测方法,以便及时了解生活用水的水质情况。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大家能够更加关注生活用水的水质标准,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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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水水质标准
居民用水水质标准是指用于饮用、生活和日常用水的水质标准。
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居民用水水质标准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外观:无色、透明,无浑浊、沉淀、悬浮物等异物。
2. 气味和味道:无异味、异味、臭味等异常气味和味道。
3. pH值:饮用水的pH值应在6.5-8.5之间。
4. 总硬度:硬度在80-550mg/L之间,适合人体饮用。
5. 余氯:在用水管网中,应保持余氯在0.3-0.5mg/L范围内。
6. 五项指标:五项指标包括总大肠菌群、菌群总数、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等,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
7. 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的限制要求。
综上所述,居民用水水质标准对于居民健康和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需要得到严格的监测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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