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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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标准1. 概述生活饮用水是指供人们直接饮用的水源。

为确保生活饮用水的质量,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标准制定的水质检测标准。

2. 外观(1)颜色:饮用水应为无色透明的状态,不能有明显的颜色变异。

(2)浑浊度:饮用水的浑浊度应该小于或等于5 NTU(浊度单位)。

(3)气味:饮用水应该没有任何异味。

3. pH值饮用水的pH值应在6.5至8.5之间。

4. 可溶性物质(1)总溶解固体(TDS):饮用水的总溶解固体浓度应低于500 mg/L。

(2)氯离子(Cl-):饮用水中的氯离子浓度应低于250 mg/L。

5. 微生物污染物(1)大肠杆菌(E.coli):在饮用水中不得检测出大肠杆菌或其他致病细菌。

(2)菌落总数(CFU/mL):饮用水中的菌落总数应小于或等于100 CFU/mL。

6. 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1)铅(Pb):饮用水中的铅含量应低于或等于0.01 mg/L。

(2)汞(Hg):饮用水中的汞含量应低于或等于0.001 mg/L。

(3)苯(C6H6):饮用水中的苯含量应低于或等于0.005 mg/L。

7. 放射性物质饮用水中放射性核素的含量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标准。

8. 其他参数(1)溶解氧(DO):饮用水中溶解氧的浓度应大于或等于6 mg/L。

(2)碱度:饮用水的碱度应在50-200 mg/L之间。

(3)氨氮(NH3-N):饮用水中氨氮的浓度应低于或等于0.5 mg/L。

以上是生活饮用水的基本水质检测标准,以确保饮用水的卫生安全和品质。

请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测,并采取必要的水质处理措施,保障健康饮水。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T 1721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SL 308 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卫生计生委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生活饮用水drinking water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

3.2 供水方式type of water supply3.2.1 集中式供水central water supply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

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3.2.2 二次供水secondary water supply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3.2.3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 small central water supply for rural areas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农村集中式供水。

生活饮用水源水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源水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源水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源水质标准是指为保障人类健康而规定的水源水质
的相关标准。

根据中国国家标准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源水质标准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外观:水应清澈透明,无异物、悬浮物和沉淀物。

2. 气味和味道:水应无臭味、异味和异味。

3. pH 值:水的 pH 值应在 6.5-8.5 范围内。

4. 总大肠菌群:每升水中不应检出大肠杆菌。

5.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水中 BOD5 不应超过 6 毫克/升。

6. 悬浮物:水中悬浮物应保持在 0.5 毫克/升以下。

7. 氨氮:水中氨氮应在 0.15 毫克/升以下。

8. 铜、锌、铅、镉、砷、汞等有害物质:水中这些有害物质的浓度应符合国家标准。

以上标准是为了保证生活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保障人类健康而规定的。

任何一个标准的超过都可能对人类健康造成威胁,所以在饮用水中,应该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水源,保证人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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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摘要:
一、地表水水源水质标准概述
二、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具体要求
1.色度
2.浑浊度
3.臭和味
4.微生物指标
三、我国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应用与监督
四、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分级及标准限值
正文:
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是保障人民生活健康的重要基础。

在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于地表水体分类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些水体可以作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水体分类是按照物理、化学、生物、放射性指标划分的,每一类水体均有规定的最低功能。

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具体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色度:水源受工业废水污染后,可能会使水呈现其他颜色,标准规定水不得呈现其他异色。

2.浑浊度:降低浑浊度对于去除某些有害物质,提高饮水消毒效果有积极作用。

3.臭和味:异臭和异味会使人产生厌恶感,标准规定水源不得有异臭和
异味。

4.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是衡量水质卫生状况的重要参数,其中包括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等。

在我国,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应用与监督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为依据。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分为二级,一级标准为色度不超过15度,二级标准则无具体色度要求。

综上,地表水水源水质标准和饮用水水质标准是我国保障人民生活健康的重要措施。

通过对水质的严格把控,确保了人民喝上安全、健康的饮用水。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是指供人们日常生活、饮用和烹饪等用途的水的质量。

在中国,国家标准将生活饮用水水质分为一至五类,不同类别的水质标准略有差异。

一类生活饮用水是玩游离氯不应大于0.05毫克/升,总大肠菌群不应检出,附属寄生虫卵应检出率为100%。

二类生活饮用水是游离氯不应大于0.05毫克/升,总大肠菌群不应大于100个/升,附属寄生虫卵检出率不应低于90%。

三类生活饮用水是游离氯不应大于0.05毫克/升,总大肠菌群不应大于1000个/升,附属寄生虫卵检出率不应低于80%。

四类生活饮用水是游离氯不应大于0.5毫克/升,总大肠菌群不应大于10000个/升,附属寄生虫卵检出率不应低于70%。

五类生活饮用水是游离氯不应大于1毫克/升,总大肠菌群不应大于100000个/升,附属寄生虫卵检出率不应低于50%。

除了以上指标,生活饮用水水质还需要符合国家标准中对色度、浑浊度、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重金属等参数的要求。

色度指标用于评估水的透明度,一般不应大于5度。

浑浊度是评估水中悬浮物质的含量,一类至三类生活饮用水不应大于1度,四类至五类生活饮用水不应大于3度。

氨氮、亚硝酸盐和硝酸盐是指评估水中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一类至三类生活饮用水要求较严格,不应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值。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仅为国家标准的一部分,实际水质标准还有其他细节要求。

此外,不同地区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也可能有所不同,因为不同地区的水源水质和供水条件也不同。

总的来说,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相关部门和水务公司应加强监管,确保水质稳定符合标准。

同时,公众也应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水质的了解和监测,如果发现水质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我国饮用水水质标准

我国饮用水水质标准

我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我国《生活坎用水卫生标准(6B5749—85)》共规定了35项水质标准,并将它们分成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指标、细菌学指标、以及放射性指标四组。

其中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主要是为了保证水的感官性状良好毒理学指标和放射性指标是为了保证水质对人体健康不产生毒性和潜在危害,细菌学指标是为了保证水质在流行病学上安全而制订的。

各项标准制订的主要依据如下。

(一)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水色水色大于15度时,多数人用杯子喝水时即可察觉;色度较深的地下水,经净化后一般可降至15度以下。

故规定,水色不超过15度。

但水源受工业废水污染后,可使水呈现其他颜色,故标准同时规定,不得呈现其他异色。

2.浑浊度 10度时居民普遍反映水质浑浊。

据调查,源水经水厂处理后出厂水一般均不超过5度,多数能达3度以下。

降低浑浊度对于去除某些有害物质(如多氯联苯、苯并(a)芘等),减少细菌、病毒含量,提高饮水消毒效果,都有积极作用,因而规定浑浊度不超过3度,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度;条件较好的水厂,应力求供给浑浊度更低的水。

3.臭和味异臭和异味会使人产生厌恶感,同时还能提示原水受污染或水质处理不充分,故规定:不得有异臭和异味。

4.肉眼可见物指不得含有肉眼可见的沉淀物、水生生物等令人厌恶的物质。

5.pH值 pH在6.5-9.5范围内,并不影响饮用和健康。

但过低可腐蚀管道,影响水质;过高可使溶解盐类析出,并降低氯消毒效果。

根据各地供水情况,其上限很少超过8.5,故规定pH值为6.5-8.5.6.总硬度硬度过高可引起胃肠道功能的暂时性紊乱。

国内报道,饮用总硬度为707-935mg /L(以CaCO3计)的水,次日即出观腹胀、腹泻和腹痛等症状,持续一周左右开始好转,20天恢复正常。

硬水对日常生活影响较人,可形成水垢,影响茶味,消耗肥皂等。

我国饮用水的硬度,大都不超过450mg/L,且人们对此反应不大。

故规定硬度不超过450mg/L。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1985年8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1986年10月1日实施)1总则1.1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向居民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生活饮用水,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

1.2本标准由供水单位和规划设计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

各级卫生防疫站、环境卫生监测站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在新建、扩建、改建集中式给水时,供水单位的主管部门必须会同卫生、环境保护、规划、城建和水利等单位共同研究用水规划,确定水源选择、水源防护和工程设计方案,认真审查、设计,做好竣工验收,经卫生防疫站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分散式给水的水源选择、水质鉴定、卫生防护和经常管理,由供水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委派当地有关单位研究决定。

各级公安、规划、卫生、环境保护等单位必须协同供水单位,按标准规定的防护地带要求,做好水源保护工作、防止污染。

1.3本标准适用于城乡供生活饮用的集中式给水(包括各单位自备的生活饮用水)和分散式给水。

2水质标准和卫生要求2.1生活饮用水水质,不应超过下表所规定的限量。

2.2集中式给水,除应根据需要具备必要的净化处理设备外,不论其水源是地面水或地下水,均应有消毒设施。

取地下水直接供入管网的一次配水井,必要时,还应有除砂、防浑浊设施。

有关蓄水、配水和输水等设备必须严密。

且不得与排水设施直接相连,防止倒虹吸。

用水单位自建的各类贮水设备要加以防护,定期清洗和消毒,防止污染。

2.3凡与水接触的给水设备所用原材料及净水剂,均不得污染水质。

新材料和净水剂均需经过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审批,并报卫生部备案。

2.4各单位自备的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严禁与城、镇供水系统连接。

否则,责任由连接管道的用水单位承担。

2.5集中式给水单位,应不断加强对取水、净化、蓄水、配水和输水等设备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等制度及操作规程,以保证供水质量。

新设备、新管网投产前或旧设备、旧管网修复后,必须严格进行冲洗、消毒,经检验浑浊度、细菌、肉眼可见物等指标合格后方可正式通水。

生活饮用水36项标准

生活饮用水36项标准

生活饮用水36项标准生活饮用水是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资源,其质量对于人体健康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水质安全,我国国家标准委发布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其中包括了36项标准。

下面分别介绍这些标准的含义及其重要性。

一、色度颜色是水中有机和无机污染物的反映。

色度标准为5度,一旦超过该标准,水的颜色就比较明显,给人造成不良印象。

二、浑浊度浑浊度是水中悬浮物的集合体,主要由细颗粒的泥沙、有机物、微生物和化学物等组成。

水的浑浊度是影响杂质嫩感、气味和口感的主要因素之一。

标准规定,浊度不得超过1NTU(注意力度的测量单位),一旦超过,水便难以直接饮用。

三、臭味、异味水的微有味道是正常的,但如果有异味、臭味,就要引起注意。

水中异味、臭味通常是有机化合物和硫化物等物质导致的,这些物质有可能来自水源、输送管道、处理设施等。

标准规定,生活用水不应该有异味、臭味。

四、pH值pH值是指水的酸碱性,标准规定高于6.5,低于8.5,若超过或低于这个范围,会对人体的生理功能产生负面影响。

五、硬度硬度表示水中的总钙、总镁离子浓度,钙和镁离子是硬度的主要成分。

硬度指标主要影响到水的清洗、发酵和制造其他饮品等生产过程。

所以对于生活饮用水来讲硬度较低更为适宜,标准规定硬度不应超过450mg/L。

六、铁水中的铁含量比较高,容易引起水垢和水变红的现象, 铁的含量不应超过0.3mg/L。

七、锰锰主要来源于地下水,通常与水中的铁形成复合物。

大量摄入锰也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如中毒等。

标准规定锰不应超过0.1mg/L。

八、氟化物氟化物是人体中必需的微量元素,但也是一种特定的有害物质。

水中氟化物的合理含量对人体健康具有重要影响,标准规定氟化物不应超过1.0mg/L。

九、砷砷是一种有害物质,摄入过量会对人体造成不可逆的损害。

标准规定生活用水中砷的含量不应超过0.01mg/L。

十、汞十一、镉水中的镉主要来自于工业废水和农业污染等。

生活饮用水标准

生活饮用水标准

生活饮用水标准生活饮用水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需的物质之一。

为了确保饮用水的安全和质量,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标准。

本文将介绍中国的生活饮用水标准,包括水质要求、监测方法和水源保护等内容。

一、水质要求1. 外观和气味生活饮用水应清澈透明,无浑浊物质和悬浮物。

水中不得有异味和异色。

2. pH值水的pH值应在6.5-8.5之间,表明水的酸碱度适中,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

3. 含氯物质水中的氯离子含量应符合国家的规定,一般不得超过50mg/L。

高浓度的氯离子对人体消化系统和呼吸系统有害。

4. 重金属水中重金属的含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例如,铅的含量应小于0.01mg/L,铜的含量应小于2mg/L。

高浓度的重金属会对人体肝肾功能造成损害。

5. 细菌和病原体水中细菌总数应小于1000个/mL,大肠菌群和致病菌应未检出。

这些微生物会引发各种肠道感染和传染病。

二、监测方法1. 水样采集和保存监测时需采用严格的水样采集方法,确保采集到的水样代表性和纯净。

采集后的水样应储存在干燥、无异味的容器中。

2. 物理指标的测定外观、气味和pH值可以通过目测和试纸法进行测定。

3. 化学指标的测定氯离子、重金属等化学指标可以通过离子色谱、原子吸收光谱等仪器进行测定。

4. 微生物指标的测定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可以通过培养基接种和菌落计数法进行测定。

病原菌的检测需要使用PCR、ELISA等分子生物学方法。

三、水源保护1. 水源地保护应加强水源地的保护,禁止破坏和污染水源。

建立水源地保护区,限制工业和农业活动对水源的影响。

2. 水源地监测定期对水源地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水质问题。

监测结果要向公众公示。

3. 废水治理加强对工业和农业废水的治理,确保废水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建立废水处理设施,控制废水的排放量和质量。

四、结语中国的生活饮用水标准对水质要求严格,涵盖了外观、化学指标和微生物指标等方面。

同时,监测方法和水源保护也是确保水源安全的关键。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023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023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2023年)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标准,制定了以下2023年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水源水质标准:
1.1 经评估认可的水源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如地下水、河流水或湖泊水。

1.2 水源水应经过适当的处理和净化,确保达到以下标准:
-外观:无悬浮物、沉淀物、有色物质等。

-臭味:无任何异常臭味。

- pH值:6.5~8.5之间。

-含氯离子:不超过0.5毫克/升。

-含重金属: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净化处理标准:
2.1 经过水源水和处理工艺,确保水质符合以下标准:
-可溶性无机物:总硬度不超过450毫克/升。

-悬浮物:不超过0.5毫克/升。

-有机物:不超过4毫克/升。

-杀菌效果: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杀菌标准。

管道输送标准:
3.1 输送水应采取合适的管道材质和设备,确保水质不受二次污染。

3.2 公共供水设施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无渗漏、腐蚀、生物污染等问题。

水质监测标准:
4.1 监测应覆盖所有供水区域和关键环节,包括水源、水厂、水库、管网等。

4.2 监测项目包括外观、臭味、颜色、浑浊度、温度、pH值、溶解氧、总大肠菌群、重金属、农药残留等。

包装饮用水标准:
5.1 包装饮用水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水质安全、无污染、无有害物质。

5.2 包装水瓶应具备密封性,无外观破损、变形等问题。

卫生监管标准:
6.1 生产、供应和销售饮用水应持有相应的许可证。

6.2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饮用水生产、供应和销售环节的监督,确保卫生标准的执行。

生活饮用水17项标准

生活饮用水17项标准

生活饮用水17项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生活饮用水是人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是人体生长发育,保持生命健康所必须的饮品。

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我国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多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共包含了17项标准,其中包括物理、化学、微生物等多个方面的控制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17项标准,希望能为广大读者提供关于生活饮用水质量的详细了解。

第一项:色度。

生活饮用水的色度必须小于5度。

第三项:无色无味。

生活饮用水应该无色无味,不应含有任何异味。

第五项:pH值。

生活饮用水的pH值应该在6.5-8.5之间。

第六项:余氯。

生活饮用水的余氯浓度不得超过0.5mg/L。

第七项:重金属。

生活饮用水中的重金属如铅、镉等不得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量。

第八项:有机物质。

生活饮用水中的有机物质应该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第九项:毒性物质。

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任何毒性物质。

第十一项:细菌总数。

生活饮用水中的细菌总数不得超过100CFU/ml。

第十二项:大肠埃希菌。

生活饮用水中的大肠埃希菌不得检出。

通过以上17项标准的详细介绍,我们可以看出,生活饮用水的质量受到了严格的监控和管理。

只有保证了这些标准,才能保障人们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

我们在选择生活饮用水时,一定要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正规渠道购买,切勿贪图便宜购买低质量水源,以免对自己的健康造成危害。

希望本文能够对大家有所启发,让大家更加重视生活饮用水的选择和品质。

生命健康无价,珍爱生命,珍爱饮水。

第二篇示例:生活是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之一,饮用水的质量关乎着人们的身体健康。

为了保障人们的健康,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的饮用水标准,以确保饮用水的安全性和卫生性。

在我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了17项生活饮用水质量指标,对饮用水进行了严格的监控和管理。

生活饮用水的色度应不超过15度,这是因为色度反映了水中有机物和无机物的含量,过高的色度表明水中存在着较多的杂质,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国家饮用水标准gb5749-2022

国家饮用水标准gb5749-2022

国家饮用水标准gb5749-2022简介国家饮用水标准GB5749-2022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饮用水标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它是中国政府在确保饮用水质量方面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旨在保障全民健康,改善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本文将对该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更好地了解该标准的内容和要求。

一、GB5749-2022中对饮用水的要求1、水质标准: GB5749-2022中共分为十一项水质指标,即总硬度、PH值、总氯、甲烷、氨氮、硝酸盐、铜、锰、砷、铅和镉。

其中总硬度最高,不得超过500毫克/升;PH值最低,不得低于6.5;总氯最高,不得超过4毫克/升;甲烷最高,不得超过1毫克/升;氨氮最高,不得超过2毫克/升;硝酸盐最高,不得超过10毫克/升;铜最高,不得超过2毫克/升;锰最高,不得超过0.5毫克/升;砷最高,不得超过0.01毫克/升;铅最高,不得超过0.01毫克/升;镉最高,不得超过0.005毫克/升。

2、水源保护: GB5749-2022对水源保护有明确的规定,要求加强水源地的管理,防止污染物污染水源,确保水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三、GB5749-2022的检测方法1、抽样:根据GB5749-2022的要求,饮用水的抽样应采用有效的、可靠的、可重复的抽样方法,以保证抽样结果的可靠性。

2、检测: GB5749-2022要求对饮用水采用有效的、可靠的、可重复的检测方法,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保证水质的安全性。

结论国家饮用水标准GB5749-2022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饮用水标准,旨在保障全民健康,改善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该标准对水质指标、水源保护和检测方法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保证了饮用水质量的安全性。

现在,我们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GB5749-2022,以保障人民健康,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随着环境污染和人口增加,饮用水质量成为人们越来越关注的问题。

为了保障人民健康,我国建立了严格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以下是我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相关内容:一、水源水质标准(一)地表水水源:地表水水源应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规定的Ⅲ类以上水质要求。

(二)地下水水源:地下水水源应符合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规定的Ⅲ类以上水质要求。

二、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一)水源水质标准:水源水应符合国家水质标准(GB 5749-2006)规定的Ⅲ类以上水质要求。

(二)总大肠菌群(TTC):TTC不得检出。

(注:TTC 是指大肠菌、粪肠球菌等菌群的总数)(三)自来水中的化学性污染物限量标准:1.余氯:余氯不得超过0.5mg/L。

2.色度:色度不得超过15度。

3.浑浊度:浑浊度不得超过5NTU。

4.pH值:自来水的pH值范围为6.5-8.5。

5.氨氮:氨氮不得超过0.15mg/L。

6.亚硝酸盐:亚硝酸盐不得超过0.1mg/L。

7.总铅:总铅不得超过0.01mg/L。

8.总镉:总镉不得超过0.005mg/L。

9.总汞:总汞不得超过0.001mg/L。

10.总砷:总砷不得超过0.05mg/L。

11.六价铬:六价铬不得超过0.05mg/L。

12.氰化物:氰化物不得超过0.05mg/L。

13.硒:硒不得超过0.01mg/L。

14.铜:铜不得超过1.0mg/L。

15.锌:锌不得超过5.0mg/L。

16.锰:锰不得超过0.1mg/L。

(四)自来水中的生物性污染物限量标准:1.耐热菌:耐热菌每100ml水不得超过100个。

2.肠道致病菌:如大肠杆菌、志贺菌、副溶血性链球菌等,不得检出。

3.病毒:不得检出。

以上是我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相关内容。

这些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人民健康、维护公共卫生、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同时,我们每个人也应该注重水的质量,保护水资源,减少水污染的产生,让生活饮用水更健康、更安全。

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

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

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是2023年4月1日实施的一项中国国家标准,归口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要求、水质检验方法。

该标准适用于各类生活饮用水。

1、浓度一种用来反映水颜色的量化程度的指标。

饮水一般要低于15度。

看到水里悬浮在强光下的阻塞程度。

饮水中浊度不得超过5度(NTU)。

2、pH值pH值就是水中氢离子的负对数,它反映了水的酸碱度。

pH值为7的溶液呈中性。

pH值越大,溶液碱度越大,pH值越低,酸性越强。

微碱度适宜人食用,反渗透水呈酸性。

3、硬度某些金属离子易与某些阴离子化合形成沉淀。

就是这些金属离子的总浓度就是硬度。

一般来说,我们把水中钙和镁的总含量叫做“硬度”,相当于10毫克每升水中的氧化钙。

水的硬度很容易形成水垢和沉淀。

4、TDS全部残渣,蒸发残余物质,并在一定温度下干燥。

其成分为mg/l,包括总可过滤残渣(矿盐)和非过滤总残渣(ss)。

5、电导水力导率反应参数与含盐量正相关。

单位为us/cm的电导率。

6、SDI用标准仪测定水中泥沙密度指数和胶体物质浓度,可间接反映杂质颗粒对反渗透膜的阻隔速度。

数值越小,阻塞速度越慢,数值越大,阻塞越快。

7、COD化学物质消耗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用强氧化剂处理水样时所消耗的氧化剂量。

COD越大,水中有机物含量越高,污染越严重。

8、OD生物体需氧量,是微生物在有氧条件下,由于微生物的作用,在水中进行完全氧化分解时,可分解的有机物的耗氧量。

BOD可反映水体中有机物含量和污染程度。

饮用水标准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

新标准中的饮用水水质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增加了71项。

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饮用水消毒剂指标由1项增至4项;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放射性指标仍为2项。

饮用水水质标准水质与3类水水质标准

饮用水水质标准水质与3类水水质标准

<饮用水水质‎标准>常规指标微生物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菌落总数(CFU/mL) 100毒理指标砷(mg/L) 0.01 镉(mg/L) 0.005 铬(六价,mg/L) 0.05铅(mg/L) 0.01 汞(mg/L) 0.001 硒(mg/L) 0.01氰化物(mg/L) 0.05 氟化物(mg/L) 1.0硝酸盐(以N计,mg/L) 10地下水‎源限制时为‎20三氯甲烷(mg/L) 0.06 四氯化碳(mg/L) 0.002溴酸盐(使用臭氧时,mg/L) 0.01 甲醛(使用臭氧时‎,mg/L)0.9亚氯酸盐(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mg/L) 0.7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mg/L) 0.7 化学指标色度(铂钴色度单‎位) 15浑浊度(NTU-散射浊度单‎位) 1 水源与净水‎技术条件限‎制时为3臭和味无异臭、异味肉眼可见物‎无pH (pH单位)不小于6.5且不大于‎8.5铝(mg/L) 0.2 铁(mg/L) 0.3 锰(mg/L) 0.1铜(mg/L) 1.0 锌(mg/L) 1.0 氯化物(mg/L) 250硫酸盐(mg/L) 250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总‎硬度(以CaCO‎3计,mg/L) 450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mg/L) 3水源限制,原水耗氧量>6mg/L时为5挥发酚类(以苯酚计,mg/L) 0.002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 0.3放射性总α放射性‎(Bq/L) 0.5总β放射性‎(Bq/L) 1①MPN表示‎最可能数;CFU表示‎菌落形成单‎位。

当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时,应进一步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水样未检出‎总大肠菌群‎,不必检验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

我国生活饮用水标准

我国生活饮用水标准

我国生活饮用水标准我国生活饮用水标准是指国家对于生活饮用水质量所规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

生活饮用水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资源,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因此,我国对于生活饮用水的标准制定和监管非常重视,不断加强对生活饮用水质量的监测和管理,以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的安全和健康。

首先,我国生活饮用水标准主要包括对水质的各项指标的要求,如PH值、浑浊度、氨氮含量、铅、汞等有害物质的含量等。

其中,PH值是指水的酸碱度,一般要求在6.5-8.5之间;浑浊度是指水中悬浮物的含量,要求不超过5NTU;氨氮含量是指水中氨氮的含量,要求不超过0.5mg/L;铅、汞等有害物质的含量也有严格的限制要求。

这些指标的要求,直接关系到水的口感和对人体的影响,是保证水质安全的重要指标。

其次,我国生活饮用水标准还包括对水源地、水处理工艺、管网运行等方面的要求。

水源地的保护和治理是保证水质的重要环节,要求对水源地进行严格的保护和管理,禁止在水源地周边进行污染性活动。

水处理工艺是保证水质的关键环节,要求水厂采用先进的水处理技术和设备,确保出厂水达到国家规定的各项指标。

管网运行是保证水质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求对管网进行定期的清洗和消毒,确保输送至用户手中的水质安全。

最后,我国生活饮用水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一个不断完善和提高的过程。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水质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对于新出现的污染物质,也需要不断进行监测和研究,及时对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

同时,对于标准的执行也需要不断加强,加大对于违反标准的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生活饮用水质量的安全和稳定。

总之,我国生活饮用水标准是一个综合性、严格性很高的标准体系,其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至关重要。

我们应该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标准的了解和学习,提高对饮用水质量的重视和监督,共同维护好我们的饮水安全。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1、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
(1)杂质指标。

:对颗粒物、悬浮物、铁、锰、铝、铬、汞、砷、镉、硝酸盐、化学需氧量(CODMn)、氨氮(NH3-N)、总磷(TP)和氟化物(F-)形式的污染物有要求;
(2)微生物指标:对细菌总数(TVC)、总大肠菌群(TC)、腐殖性大肠杆菌群(FC)、总胆汁淀粉样蛋白(TP)、病原体等有一定要求;
(3)物理指标:如水温、PH值、比重、电导率等应符合一定标准;
(4)放射性污染指标:例如放射性β-射线强度、γ-射线强度、同位素比等。

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饮用水应符合流动性、透明度、无异味、无毒害、无污染源及未受病原性微生物危害等要求;
(2)生活饮用水微生物指标应符合“卫生饮用水微生物分类标准”中的一般要求;
(3)生活饮用水涉及污染物的水质指标,应符合“中国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4)中关于杂质污染的一般要求。

3、质量标准
(1)成膜性:生活饮用水中,成膜性指标应符合GB5749-2024中关于成膜性的一般要求;
(2)味:生活饮用水应无明显的异味,也不得有其他物质的腐败味、异味和臭味;。

生活饮用水标准

生活饮用水标准

生活饮用水标准
第一篇:生活饮用水标准概述
生活饮用水是指符合国家规定的直接供人们饮用、生活、洗浴、农业灌溉等用途的水。

为保证人们的饮用水安全,国家颁布了一系列的生活饮用水标准。

那么,生活饮用水标准的具体内容都包括哪些呢?下面来一一介绍。

第一部分:水源水质标准
水源水质标准是指源头水的质量要求。

根据不同的水源类型,如地下水、地表水、山泉水等,设立了各自相应的水质标准,其中包括了总大肠菌群、总磷、总氮、氟化物等项目的限制值。

源水处于自然环境,容易受到人类活动、工农业污染等因素的影响,符合水源水质标准对于后续的净水处理和最终的供水质量至关重要。

第二部分:自来水水质标准
自来水水质标准是指水经过净水处理后的最终供水水质要求。

自来水水质标准包括了对于营养因子、微量元素、致病微生物、有害化学物质等的限制值。

净水处理一般包括了预处理、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等过程,这些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均要求严谨,以达到最终的水质标准,从而保证人们的生活饮用水安全。

第三部分:配水管网标准
配水管网标准是指供水管网、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等工作的标准。

这部分标准主要涉及到供水管网的材质、密度、管长、线路设施等方面,同时,还规定了二
次供水的水质、压力等相关参数的要求。

配水管网标准是最终确保供水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的重要环节。

以上就是生活饮用水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了水源水质
标准、自来水水质标准、配水管网标准等。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在每一个环节都要注意执行相应的标准要求,以保证人们的生活饮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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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指标、水质分级、标准限值、水质检验以及标准的监督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的水源水质(包括各单位自备生活饮用水的水源)。

分散式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亦应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8161 生活饮用水源水中铍卫生标准
GB11729 水源水中百菌清卫生标准
GB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3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分级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分为二级,其两极标准的限值见表1。

3.1 一级水源水:水质良好。

地下水只需消毒处理,地表水经简易净化处理(如过滤)、消毒后即可供生活饮用者。

3.2 二级水源水:水质受轻度污染。

经常规净化处理(如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其水质即可达到GB5749规定,可供生活饮用者。

3.3 水质浓度超过二级标准限值的水源水,不宜作为生活饮用水的水源。

若限于条件需加以利用时,应采用相应的净化工艺进行处理。

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GB5749规定,并取得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及主管部门批准。

4 标准的限值
4.1 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不应超过表1所规定的限值。

4.2 水源水中如含有表1中未列入的有害物质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5 水质检验
5.1 水质检验方法按GB5750执行。

铍的检验方法按GB8161执行。

百菌清的检验方法按GB1729执行。

5.2 不得根据一次瞬时检测值使用本标准。

5.3 已使用的水源或选择水源时,至少每季度采样一次作全分析检验。

6 标准的监督执行
6.1 本标准由城乡规划、设计和生活饮用水供水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主管部门、卫生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6.2 各级公安、规划、卫生、环保、水利与航运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责,协同供水单位做好水源卫生防护区的保护工作。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水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广祥、江运通。

本标准委托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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