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Sanitary standard for drinking waterGB 5749-851985-08-05批准1985-08-06实施1 总则1.1 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向居民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生活饮用水,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1。
2本标准由供水单位和规划设计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
各级卫生防疫站、环境卫生监测站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在新建、扩建、改建集中式给水时,供水单位的主管部门必须会同卫生、环境保护、规划、城建和水利等单位共同研究用水规划,确定水源选择、水源防护和工程设计方案,认真审查、设计,做好竣工验收,经卫生防疫站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分散式给水的水源选择、水质鉴定、卫生防护和经常管理,由供水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委派当地有关单位研究决定。
各级公安、规划、卫生、环境保护等单位必须协同供水单位,按标准规定的防护地带要求,做好水源保护工作,防止污染。
1。
3本标准适用于城乡供生活饮用的集中式给水(包括各单位自备的生活饮用水)和分散式给水.2 水质标准和卫生要求2。
1 生活饮用水水质,不应超过下表所规定的限量。
2.2 集中式给水,除应根据需要具备必要的净化处理设备外,不论其水源是地面水或地下水,均应有消毒设施。
取地下水直接供入管网的一次配水井,必要时,还应有除砂、防浑浊设施。
有关蓄水、配水和输水等设备必须严密。
且不得与排水设施直接相连,防止倒虹吸。
用水单位自建的各类贮水设备要加以防护,定期清洗和消毒,防止污染。
2。
3 凡与水接触的给水设备所用原材料及净水剂,均不得污染水质。
新材料和净水剂均需经过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审批,并报卫生部备案。
2。
4 各单位自备的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严禁与城、镇供水系统连接.否则,责任由连接管道的用水单位承担。
2.5 集中式给水单位,应不断加强对取水、净化、蓄水、配水和输水等设备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等制度及操作规程,以保证供水质量。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前言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 574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水质指标由GB 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增加了附录A。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为准备水质净化和水质检验条件,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三卤甲烷、微囊藻毒素-LR等4项指标延至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12.29•【文号】•【施行日期】2007.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卫生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6年12月29日发布2007年7月1日实施)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T 1721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SL 308 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生活饮用水drinking water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
3.2供水方式type of water supply3.2.1集中式供水central water supply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
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是2006年8月1日国家卫生部颁布的一部关于生活饮用水卫生的国家标准。
标准主要包括水质要求、评价方法、水质调查、消毒技术要求、管理措施等,旨在保证我国生活饮用水的卫生质量,保护人民的健康。
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的水质要求包括总有机碳、可溶性硅、悬浮物、铁、锰、氰化物、汞、砷、氟、甲烷、氯阳离子、硝酸盐等十二项指标,其中总有机碳、硝酸盐、可溶性硅和悬浮物是饮用水的主要污染物。
对于各项污染物,《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了它们的最大允许值,以确保饮用水的安全性。
此外,《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还提出了水质监测、消毒处理等管理措施,以确保饮用水的卫生质量。
水质监测,主要是通过定期检测水质的指标,确保其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消毒处理,则是通过对饮用水加入消毒剂,来消除其中的有害物质,保证水质达到卫生标准。
《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实施,为我国提供了安全饮用水,保护了我们的健康。
为了落实标准的要求,我们应该加强饮用水的监测,严格消毒处理,确保其卫生安全。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5750-2023总则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5750-2023总则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5750-2023总则》是中国国家标准,用于规定和指导对生活饮用水进行检验的方法、要求和标准。
以下是该标准的主要内容:
1. 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城市、乡村和其他生活饮用水供应单位的自来水、地下水、地表水和包装饮用水等各类生活饮用水。
2. 检验项目:标准列举了一系列的检验项目,包括物理性质、化学成分、微生物指标和放射性指标等,以确保生活饮用水的安全与卫生。
3. 检验方法:标准规定了各个检验项目的具体检验方法和实施要求,包括样品采集、试剂选择、分析技术等,以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4. 检验标准:标准规定了各个检验项目的限值要求,即生活饮用水中各种物质或指标的最大允许浓度或最小限度,以确保生活饮用水的质量符合卫生要求。
5. 报告和评价:标准规定了检验结果的报告和评价方法,包括结果的表示方式、等级划分和评价标准,以便相关单位和公众了解生活饮用水的质量情况。
总之,《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5750-2023总则》是一项重要的标准,它的实施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
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关注生活饮用水的质量,并遵循该标准的要求来确保饮用水的安全性。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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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 574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水质指标由GB 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增加了附录A。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为准备水质净化和水质检验条件,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三卤甲烷、微囊藻毒素-LR等4项指标延至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1985年8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1986年10月1日实施)1总则1.1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向居民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生活饮用水,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
1.2本标准由供水单位和规划设计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
各级卫生防疫站、环境卫生监测站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在新建、扩建、改建集中式给水时,供水单位的主管部门必须会同卫生、环境保护、规划、城建和水利等单位共同研究用水规划,确定水源选择、水源防护和工程设计方案,认真审查、设计,做好竣工验收,经卫生防疫站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分散式给水的水源选择、水质鉴定、卫生防护和经常管理,由供水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委派当地有关单位研究决定。
各级公安、规划、卫生、环境保护等单位必须协同供水单位,按标准规定的防护地带要求,做好水源保护工作、防止污染。
1.3本标准适用于城乡供生活饮用的集中式给水(包括各单位自备的生活饮用水)和分散式给水。
2水质标准和卫生要求2.1生活饮用水水质,不应超过下表所规定的限量。
2.2集中式给水,除应根据需要具备必要的净化处理设备外,不论其水源是地面水或地下水,均应有消毒设施。
取地下水直接供入管网的一次配水井,必要时,还应有除砂、防浑浊设施。
有关蓄水、配水和输水等设备必须严密。
且不得与排水设施直接相连,防止倒虹吸。
用水单位自建的各类贮水设备要加以防护,定期清洗和消毒,防止污染。
2.3凡与水接触的给水设备所用原材料及净水剂,均不得污染水质。
新材料和净水剂均需经过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审批,并报卫生部备案。
2.4各单位自备的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严禁与城、镇供水系统连接。
否则,责任由连接管道的用水单位承担。
2.5集中式给水单位,应不断加强对取水、净化、蓄水、配水和输水等设备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等制度及操作规程,以保证供水质量。
新设备、新管网投产前或旧设备、旧管网修复后,必须严格进行冲洗、消毒,经检验浑浊度、细菌、肉眼可见物等指标合格后方可正式通水。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解读
3、水质监测
• 2022版标准删除了“9水质监测”的内容,(包括9.1供水单位的水质检测) 9.1.1~9.1.5和9.2卫生监督的水质监测9.2.1~9.2.3。原因是,作为技术标 准, 不宜涉及行政管理的内容。但是,水质监测工作不会缺失。 • 3.1 卫生行政部门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1705 等规范规定了卫生监督监测的水质指标和监测频次。 • 3.2住建行政部门 •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 206)规定了供水单位水质采样点设置、检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会
1、适用于各类生活饮用水。 2、删除了水质监测的内容。
设计日供水量在1000m³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 下的渠中式供水。
水质卫生要求
4.1.7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因条件限制,水质部分指标可暂按表4执行,…… 4.1.8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感官指标和一般 化学指标可适当放宽。
1985年首次发布,2006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 2022)替代《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于
2022年3月15日发布;2023年4月1日起实施。
★ 供水水质和卫生安全评判的技术标准
★ 各级政府卫生执法、市场监管和行业管理行政部门对饮用水卫生与质量监督
• 在实际操作中,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供水单位须注意——谁来作风险评估? 谁 批准?是卫生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还是人民政府? 例如,当发生原水水质突发性污染时,经水质应急处理技术和措施处置后, 嗅和味仍然不能符合标准规定。嗅和味虽然对人体健康不存在严重的直接 危害,但对广大用户、媒体舆论、社会稳定及城市形象均有较大的负面影 响。这个责任和担当不是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供水单位能够独立承担的。
5750-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
5750-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
根据中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规定,以下
是5750-2023年的生活饮用水标准:
一、微生物指标
1. 大肠菌群:不得检出。
2. 霉菌和酵母菌:每100毫升不得超过100个。
3. 大肠菌群和总大肠菌群共指标:不得检出。
二、化学指标
1. pH值:6.5-8.5
2. 氨氮:不得超过0.50毫克/升。
3. 总硬度:不得超过450毫克/升。
4. 铅:不得超过0.01毫克/升。
5. 汞:不得超过0.001毫克/升。
6. 镉:不得超过0.005毫克/升。
7. 镉加铬(以Cr计):不得超过0.05毫克/升。
8. 氟化物:不得超过1.0毫克/升。
9. 氰化物:不得超过0.05毫克/升。
10. 砷:不得超过0.01毫克/升。
11. 六价铬:不得超过0.05毫克/升。
三、放射性指标
1. γ射线总剂量当量率:不得超过0.1微希/小时。
四、其他指标
除上述指标外,还包括臭味、浊度、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等指标。
请注意,以上仅列出了一部分主要指标,具体的标准要求可能还
包括其他指标,请参考最新版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以获取准确
信息。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不少地区水源短缺,有的城市饮用水水源污染严重,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
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已不能满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需要。
为此,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原有标准进行了修订,联合发布新的强制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下称“新标准”)。
2007年7月1日,由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
这是国家21年来首次对1985年发布的《生活饮用水标准》进行修订。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修订是保证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协调下,由卫生部牵头,会同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卫生、供水、环保、水利、水资源等各方面专家共同参与完成了该项标准的修订工作。
新标准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
新标准中的饮用水水质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增加了71项。
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饮用水消毒剂指标由1项增至4项;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放射性指标仍为2项。
二是统一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是实现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接轨。
新标准水质项目和指标值的选择,充分考虑了我国实际情况,并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饮用水水质准则》,参考了欧盟、美国、俄罗斯和日本等国饮用水标准。
1985年出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里,饮用水浑浊度的指标是“3-5”,新《标准》则将之提高到“1-3”,也就是说,抛开一大堆老百姓看不懂的理化指标不说,最直观能感受到的,是水色将更为清亮。
事实上,浊度不仅是感官指标,低浊度能使细菌病毒裸露于水中,消毒剂才能有效杀灭,让饮水更健康是新《标准》的核心所在。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T 1721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 17219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SL 308 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卫生计生委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生活饮用水drinking water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生活用水。
3.2 供水方式type of water supply3.2.1 集中式供水central water supply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
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3.2.2 二次供水secondary water supply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3.2.3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 small central water supply for rural areas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农村集中式供水。
2020年《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Sanitary standard for drinking waterGB 5749-851985-08-05批准1985-08-06实施1 总则1.1 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向居民供应符合卫生要求的生活饮用水,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
1.2本标准由供水单位和规划设计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
各级卫生防疫站、环境卫生监测站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在新建、扩建、改建集中式给水时,供水单位的主管部门必须会同卫生、环境保护、规划、城建和水利等单位共同研究用水规划,确定水源选择、水源防护和工程设计方案,认真审查、设计,做好竣工验收,经卫生防疫站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分散式给水的水源选择、水质鉴定、卫生防护和经常管理,由供水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委派当地有关单位研究决定。
各级公安、规划、卫生、环境保护等单位必须协同供水单位,按标准规定的防护地带要求,做好水源保护工作,防止污染。
1.3本标准适用于城乡供生活饮用的集中式给水(包括各单位自备的生活饮用水)和分散式给水。
2 水质标准和卫生要求2.1 生活饮用水水质,不应超过下表所规定的限量。
2.2 集中式给水,除应根据需要具备必要的净化处理设备外,不论其水源是地面水或地下水,均应有消毒设施。
取地下水直接供入管网的一次配水井,必要时,还应有除砂、防浑浊设施。
有关蓄水、配水和输水等设备必须严密。
且不得与排水设施直接相连,防止倒虹吸。
用水单位自建的各类贮水设备要加以防护,定期清洗和消毒,防止污染。
2.3 凡与水接触的给水设备所用原材料及净水剂,均不得污染水质。
新材料和净水剂均需经过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审批,并报卫生部备案。
2.4 各单位自备的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严禁与城、镇供水系统连接。
否则,责任由连接管道的用水单位承担。
2.5 集中式给水单位,应不断加强对取水、净化、蓄水、配水和输水等设备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等制度及操作规程,以保证供水质量。
浅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_5749—2022)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
食品科技浅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系列(2023)]实施对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工作的变化及建议刘俊芳,张 忠(忻州市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忻州 034000)摘 要:本文通过对比GB 5749—2022与GB 5749—2006的指标变化及限值变化,GB/T 5750系列(2023)与GB/T 5750系列(2006)的方法变化以及保存时间,浅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系列(2023)]实施对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工作的影响,并针对目前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Discussion on the Changes and Suggestions of GB 5749——2022 and GB/T 5750 Series(2023)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Rural Drinking Water Safety and Quality TestingLIU Junfang, ZHANG Zhong(Xinzhou City Water Group Co., Ltd., Xinzhou 034000, China)Abstract: In this paper, by comparing the index changes and limit changes of GB 5749—2022 and GB 5749—2006, the method changes of GB/T 5750 series(2023) and GB/T 5750 series(2006) and the preservation time, briefly discuss the impact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GB 5749—2022 and GB/T 5750 series(2023) on the detection of rural drinking water safety and water quality, and put forward corresponding suggestions for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detection of rural drinking water safety and water quality.Keywords: rural; drinking water; safety; water quality testing饮水安全与人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20180802
水质106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2016-01-11 文科_360阅 8129 转 77转藏到我的图书馆微信分享:GB 5749—2006代替GB 5749-852007-07-01 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Standard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前言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 574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水质指标由GB 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5750,是指用于检验生活饮用水是
否符合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一项
方法标准。
该标准主要涵盖了生活饮用水中的物理指标、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以及放射性指标的检验方法。
具体包括以下方面的检验方法:
1. 物理指标:包括外观、色度、浑浊度、气味和味道等的检测方法;
2. 化学指标:包括总溶解固体、氯化物、硫酸盐、铁、锰、铅、镉、铜等的检测方法;
3. 微生物指标:包括总大肠菌群、大肠杆菌群、肠道致病菌等的检测方法;
4. 放射性指标:包括放射性核素的检测方法。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5750的实施可以通过实验室分析仪器、试剂盒等多种方法进行。
同时,检验人员需要按照标准的要求,进行样品采集、检测和数据分析,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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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34 20 13 11 3
资料性附录
合计
2
142
2
300
新增检验方法
本次修订新增加了71项指标,修订了8 项指标,删除了使用毒性试剂、操作 繁琐落后的检验方法,共计使用300个 方法,包括微生物学指标、毒理指标、 感管性状指标、放射性指标。
检测项目分类:
检验项目分为常规检验项目和非常规检验 项目两类 常规检验项目42项 非常规检验项目64项
修订内容概述
标准等级修订 GB5750→GB/T5750. 标准名称修改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法》→《生活饮 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 结构修改 GB/T20001.4—20001《标准编写规则 第四部 分化学分析方法
修订内容概述
量和计量单位修改 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编排修改 按照卫生检验专业要求,并参考《美国水和 废水标准检验方法》将水质检验项目分为 13部分,采用GB5750进行系统编号,各部 分中各检验指标按顺序编号。
检验方法修订原则
(5) 删除落后的检验方法,保持先进性。 (6) 适合国情、可操作性强。
方法研究(验证)工作包含的内容
1、最佳试验条件的选择:根据方法的不同确定不 同的选择实验。 2、样品的前处理方法和干扰情况,以及干扰的去 除方法 3、最低检测浓度 按照最大取样量计算,原则上最低检测浓度应至 少小于卫生标准限量值的二分之一。 4、标准曲线 确定6-7个点,测定标准曲线,计算回归方程和 相关系数并确定方法的线性范围。
修订后《标准》与其他标准比较
修订后《标准》和城市供水水质标准常规项目相比较
水质标准
类别 1、生物学指标 2、毒理学指标
城市供水水质标 准CJ/T206-2005 《生活饮用水 卫生标准》 GB5749-2006
备注
增加大肠埃希氏菌 删除敌敌畏、滴滴涕、林 丹、丙烯酰胺,增加氯酸 盐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3 18
4 15
饮用水中微生物指标
项目 总大肠菌群 耐热大肠菌群 大肠埃希氏菌 菌落总数 贾第鞭毛虫 隐孢子虫 单位
MPN/100mL或 CFU/100mL MPN/100mL或 CFU/100mL MPN/100mL或 CFU/100mL CFU/mL
限值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100 <1 <1
说明 一般性污染 指示粪便污染 指示粪便污染 一般性污染 肠道原虫 肠道原虫
检测指标
检测方法
10 11 24
14 33 101
GB5750.7
有机物综合指标
4
9
GB5750.8
GB5750.9 GB5750.10 GB5750.11 GB5750.12 GB5750.13
有机物指标
农药指标 消毒副产物指标 消毒剂及其余量指标 生物指标 放射性指标
44
21 14 6 6 2
3、感官性状和 一 般化学 指标 4、消毒剂 5、放射学指标 项目合计
修订前《标准》 2 1 15 10 5 15 2 35
备
注
1、生物学指标 2 、消毒剂 3 、毒理学指标 无机化合物 有机化合物 4 、感官性状和一 般理化指标 5 、放射性指标 总 计
增加71项
新国标常规项目限值变化
原国标 砷 镉 铅 硝酸盐(以N计) 浊度 0.05 mg/L 0.01 mg/L 0.05 mg/L 20 mg/L 3度 新国标 0.01 mg/L 0.005 mg/L 0.01 mg/L 10 mg/L 1NTU
检验方法修订原则
(1)《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配 套方法 (2) 以《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法》和 《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2001年版为 基础 (3) 广泛征求、采纳使用者意见。
检验方法修订原则
(4) 修订应与世界先进的水质标准分析方法 接轨,参考国际饮水标准检验方法。 美国水和废水标准方法 美国EPA水质方法 ISO方法 日本水质方法 其它有关文献资料
个/10 L 个/10 L
修订后《标准》与其他标准比较
新国标与原国标比较
原国标35项 1.微生物指标 2.消毒剂指标 2 1 新国标常规42项 4 4
3.毒理指标
4.感官性状与一般 理化指标 5.放射性指标 合计
15
15 2 35
15
17 2 42
新国标常规检测项目与原国标比较
微生物:增加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 菌; 消毒剂:增加氯胺、臭氧、二氧化氯; 毒理指标:增加溴酸盐、甲醛、亚氯酸盐、 氯酸盐; 减少苯并(a)芘、滴滴涕、六六六、银; 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增加铝、耗氧 量。
新国标常规项目限值变化
原国标 砷 镉 铅 硝酸盐(以N计) 浊度 0.05 mg/L 0.01 mg/L 0.05 mg/L 20 mg/L 3度 新国标 0.01 mg/L 0.005 mg/L 0.01 mg/L 10 mg/L 1NTU
修订前后国标比较
指标的类别
修订后《标准》 6 4 74 22 52 20 2 106
修订内容概述
方法的修改 根据征求意见,并进行整理,对集中的意 见进行必要的修订 删除使用毒性试剂、操作繁琐落后的检验 方法。
检验指标与检验方法的修订
标准编号
GB5750.1 GB5750.2 GB5750.3 GB5750.4 GB5750.5 GB5750.6
名称
总则 水样的采集和保存 水质分析质量控制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非金属指标 金属指标
2006年12月29日,卫生部、国家标准化委 员会发布2006年第12号文件,批准发布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及检测方法国家 标准。标准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非常规指标的 实施项目和日期有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 实际情况确定。 全部指标最迟于2012年7月1日实施。
方法研究(验证)工作包含的内容
5、精密度 用相对标准偏差表示,按照线性范围选取低、中、 高三个浓度,每个浓度点至少测定6次,一般水样 RSD<10%。 6、准确度 用实际样品进行加标测定,同样按照线性范围选 取低、中、高三个浓度,每个浓度点测定5次,至 少测定3次,用回收率表示,一般水样回收率范围 应85%-115% 。 7、实际样品的测定 8、与经典方法的比对实验 9、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