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报告单 - 完整四不放过
事故调查报告书
荔湾区白鹤洞街“6.05”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书2020年6月5日12时20分左右,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辖内广钢新城华发尚座花园12栋一住宅阳台防盗网安装施工现场,1名工人从高处坠落受伤,造成一起致1人受伤的生产安全事故。
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区政府委托,区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区政府办、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和白鹤洞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迅速成立了荔湾区白鹤洞街“6.05”事故调查组。
同时聘请了建筑施工方面的专家参与技术原因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据对事故现场的勘查、相关当事人的问询取证、有关原始资料的调查分析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荔湾区白鹤洞街“6.05”高处坠落一般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人员和单位基本情况1.陈一鹏,男,22岁,广东省汕头市人,在广州市荔湾区锦佳3街C2-102号商铺经营一家门窗建材店,对外称“潮汕门窗”,但没有办理营业执照,也没有建筑装修装饰施工资质。
2.邹海峰,男,42岁,江西省萍乡市人,本次事故的伤者,主要从事家庭隐形防盗网的安装,没有工作单位,也没有建筑装修装饰施工资质。
3.沈茂林、吴佳纯,华发尚座花园12栋事发住宅业主。
4.珠海华发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华发物业广州分公司),华发尚座花园的物业管理单位,在小区内设立了以容浩锋为负责人的华发尚座花园物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处),内设安管部、客服部、工程部和环境部。
(二)装修工程基本情况2020年3月19日,吴佳纯委托陈一鹏承接了其华发尚座花园内住宅的装修工程,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入户花园的水电改造,地砖重新铺设;空调机外墙刷外墙腻子和外墙漆;主人房墙面拆除并修复;入户花园安装平开窗、推拉窗和防盗网;全屋安装纱窗、纱门,安装大阳台防盗网。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中的四不放过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中的四不放过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中的四不放过》
在进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时,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不能放过任何可能的疏漏和问题。
为了确保事故的调查结果准确、客观,我们必须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
首先,“不放过事故发生的原因”。
在事故调查中,必须仔细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找出导致事故的根本问题。
只有深入挖掘事故背后的原因,才能提出有效的预防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其次,“不放过责任的追究”。
对于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必须进行严肃的追责,绝不能姑息迁就。
只有如此,才能真正起到震慑和警示的作用,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不放过各个环节的重要证据”。
在事故调查中,要全面搜集各个环节的重要证据,包括现场视频、事故记录、目击证人的证言等。
不能因为时间紧迫或其他原因而遗漏重要的证据。
最后,“不放过事故调查的真相”。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需要客观、公正,不能偏袒一方,更不能随意歪曲事实。
调查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和事实,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总之,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只有严
肃认真地开展调查工作,才能找出事故的真正原因,提出有效的措施,从根本上避免和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5篇)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一、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安全事故处理应当严格遵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三、事故调查1、本所及各企业单位发生的职工轻伤、重伤事故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发生死亡____人的运输安全事故,由相应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有关人员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本所及各企业单位发生的职工死亡事故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发生的死亡____人及以上的运输安全事故,由运管所上报至上级机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责任者;(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四、事故处理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部门负责处理。
2、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理。
五、建立安全事故档案,做到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处理结案等记录和内容详实、齐全。
各单位发生的重伤事故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发生的死亡____人的运输安全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结案后____天内把所有资料整理后报运管所备案。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2)是指企业或组织建立的一套流程和规定,用于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的体系。
其目的是及时、准确地了解事故的发生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处理,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提升企业或组织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详细版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详细版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是指对于发生的事故,要坚持"没有漏洞、不推诿扯皮、不遗漏、不模糊"的处理原则。
下面详细介绍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没有漏洞",即对于事故发生的原因要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不能遗漏任何一个环节。
首先要迅速组成事故调查组,由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对于事故的起因、过程、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的了解和分析。
对于事故责任人、相关人员的证言、证据等要进行核实,保证调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同时,要借鉴以往类似事故的经验,制定相关的预防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不推诿扯皮",即在事故处理中不能出现推卸责任、扯皮等情况。
对于事故责任人要按照规定进行追责,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不能随意找替罪羊。
要依法依规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时,要加强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责任意识,避免类似责任事件再次发生。
"不遗漏",即对于事故处理中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都不能遗漏。
对于事故责任人要进行严格的惩罚,不能有任何的放过和宽容。
同时,对于事故的善后工作也要做到全面细致,包括对受害人的安抚和赔偿、对事故损失的补偿等。
要确保事故后续工作的完善,不留任何遗憾。
"不模糊",即对于事故处理中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份文件都要做到清晰、明确。
对于事故的调查报告要做到细致、准确,对于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处罚要做到明确、公正。
同时,对于事故处理的决策和措施也要做到明确无误,避免模糊不清的事故处理结果和后续工作。
总之,"四不放过"原则是指对于事故处理的全面性、公正性和严谨性要求。
只有在事故处理中坚持这四个原则,才能保证事故处理的公正和有效性。
对于发生的事故,要从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处理,不能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
同时,对于事故责任人要严格追责,并加强后续的善后工作,确保事故的彻底解决和善后工作的完善。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93号令)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内容总结一.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安全生产法第83条)“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管理:P212)二.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报告、调查汇总表1.事故分级三要素:人员伤亡(含急性工业中毒)、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2.事故报告的时限1)事故发生单位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政府职能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注:a.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报告至国务院安委办,最长需要9H ,即:单位(1H)→县(2H)→市(2H)→省(2H)→国务院(2H)→国务院安委办b.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3.事故报告的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事故现场保护1)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2)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5.事故嫌疑人的控制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6.事故补报(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1)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2)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补报时限:7日3)矿山井下事故补报时限:30日7.事故调查组的组成(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注: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处置、赔偿、四不放过制度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处置、赔偿、四不放过制度篇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处置、赔偿、四不放过制度长途汽车客运有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处置、赔偿、四不放过制度第一节事故分级和责任认定1.道路交通事故定义:凡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人畜伤亡或货物损坏均称为道路交通事故。
2.道路交通事故种类:碰撞、刮擦、翻车、坠车、碾压、爆炸、失火。
3.道路交通事故分级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一)轻微事故:轻伤1至2人或直接财产损失一万元以下。
(二)一般事故:重伤1至2人或轻伤3人及以下,或直接财产损失一万元至五万元以下。
(三)重大事故:死亡1至2人,或重伤3至10人,或直接财产损失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下。
(四)特大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伤11人及以上;或死亡2人并重伤5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并重伤8人及以上;或直接财产损失十万元及以上。
(五)发生车辆严重烧车、90°翻车、坠河事故(无人员死亡),公司内部按重大全责事故考核;发生重大交通意外事故和责任无法认定的重大行车事故,公司内部均按同责考核;重伤事故伤者7天后死亡的事故,公司内部按非责死亡事故考核。
4.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分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非责、交通意外和责任无法认定。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事故发生地交巡警部门下达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依据。
若事故处理进入法律诉讼程序,责任认定一律以法院终审裁判为依据。
第二节事故现场处置和报告制度事故现场处置1、发生各类行车事故后,当事人在确保安全、减轻或不扩大事故危害的前提下,立即停车,向所在分公司报告,向公安部门报警,并积极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力措施减少事故损失,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车辆、人员等位置。
2、各部门在接受、获取所属单位或人员发生事故的信息后,应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查明信息的真伪,并迅速派员赶赴事故现场。
3、事故发生后的处置、处理过程中,所有当事人不得逃逸、串供、谎供和伪造现场,不得在有能力的条件下不作为。
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
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在现代社会中,事故的发生时有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而对于事故的处理,我们不仅需要及时迅速地处理事故现场,更需要加强事后调查和责任追究。
为了确保事故处理工作的公正和全面,我们需要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
第一不放过:事故现场的全面调查事故现场是了解事故发生原因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和基础。
因此,在处理事故时,我们不能放过对事故现场的全面调查。
这包括对事故现场的勘查、证据的收集、证人的询问等环节,确保对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进行了全面准确的梳理和了解。
通过全面的调查,我们才能够准确地确定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二不放过:责任的追究和问责一旦确定了事故的责任人,我们就不能放过责任的追究和问责。
责任追究不仅是对责任人的惩罚,更是对于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
通过问责,我们能够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提醒他们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从而预防事故的再次发生。
同时,对于责任人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不能打折扣,以起到公正公平的作用。
第三不放过:预防措施的落实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因为存在一些安全隐患或制度漏洞。
因此,在处理事故的同时,我们不能放过对预防措施的落实。
这包括对事故原因的深入分析,找出安全隐患和制度漏洞,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和改进。
通过加强预防措施的落实,我们可以大大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不放过:宣传教育的加强在处理事故的同时,我们不能忽视宣传教育的重要性。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我们可以提高人们对于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意识和能力。
这包括事故预防知识的普及、教育训练的加强等措施,让人们能够掌握自救互救的基本技能,提高应对危险情况的能力。
只有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我们才能够预防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给人们带来的损失。
总之,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是确保事故处理工作公正、全面的必要手段。
只有通过全面调查事故现场、追究责任和问责、加强预防措施的落实以及加强宣传教育,我们才能够有效地避免事故的发生,并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事故报告的四不放过原则
安全事故报告的四不放过原则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安全事故报告的“四不放过”原则一、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处理原则主要内容是: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二、具体含义1、“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一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时,首先要把事故原因分析清楚,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在尚未找到事故主要原因时就轻易下结论,也不能把次要原因当成真正原因,未找到真正原因决不轻易放过,直至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并搞清各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才算达到事故原因分析的目的。
2、“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二层含义是要求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不能认为原因分析清楚了,有关人员也处理了就算完成任务了,还必须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所造成的危害,并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使大家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更加重视安全工作。
3、“四不放过”原则的第三层含义是要求必须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的同时,还必须提出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加以实施。
只有这样,才算达到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终目的。
4、“四不放过”原则的第四层含义也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具体体现,对事故责任者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1)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各单位学习事故通报时,没有针对相关人员的行为及设备、环境的安全状况进行分析,对照本单位安全管理、技术管理、制度落实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分析不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
不进行一次假如发生这样的事故,对照事故调查处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哪些岗位、哪些人员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理的大讨论不放过。
2024年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处置、赔偿、四不放过制度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处置、赔偿、四不放过制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处置、赔偿、四不放过制度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事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一)、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必须采取以下紧急处置措施。
1、立即停车。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首先采取制动措施停车,避免交通事故损害的进一步扩大,也有利于交通事故的处理和现场证据的固定。
2、保护现场。
发生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保护现场,有利于查清事故原因和认定相关方的责任。
事故现场的范围通常是指机动车采取制动措施时的地域或停车的地域,以及受害人进、终止的位置。
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立即撤离现场或者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3、立即抢救伤员。
机动车驾驶人如果发现受害人受伤,应立即抢救伤员。
如立即止血,防止失血过多。
紧急情况下,可拦截过往车辆或事故车辆直接将伤员送往医院,但注意保护好现场和有关证据。
4、及时报案。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及时报案,报案时讲清楚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辆类型、号牌、伤亡和损失情况等。
5、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制定《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或安全部门报告,公司接到报告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如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应同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报告,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二)、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车辆牌号、车型、运行线路、核载(实载)人数,驾驶员姓名、驾驶证、从业证号);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以及采取的措施;6、事故报告出现的新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模板(四不放过)
事故调查报告编号:XXXXXXX事故名称事故部门日期一、事故事实陈述二、事故原因(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调查经过:分析原因:分析人:日期:三、责任人及处理措施(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四、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部门负责人:五、纠正预防措施及落实情况(制定地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整改措施人:日期:四不放过调查报告一场事故,四不放过XXXX年XX月XX日,在XX公司XX部门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事故。
这次事故给我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的损失,也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四不放过”的重要性。
事故起因分析通过深入调查和分析,我们发现这次事故主要是由于设备维护不当所引起的。
设备维护人员没有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日常维护,导致设备出现故障,从而引发了事故。
此外,公司安全管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安全培训不足,员工安全意识薄弱,这也是事故发生的一个原因。
责任追究对于这次事故,我们采取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直接责任人,即设备维护人员,因为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设备维护,导致设备故障,因此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
同时,间接责任人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作为部门负责人,他没有严格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没有组织有效的安全培训,导致员工安全意识薄弱,因此也负有一定的间接责任。
整改措施与建议针对这次事故,我们提出以下整改措施与建议:1.加强设备维护管理。
严格按照设备维护规定进行日常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同时,加强设备的巡检和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设备存在的问题。
2.加强安全管理。
严格落实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让员工充分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对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通过惩罚来警示全体员工,让他们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不足之处。
4.建立完善的事故报告和调查机制。
及时上报各类事故和异常情况,以便我们能够迅速采取措施加以应对。
煤矿安全事故四不放过的安全制度模板(三篇)
煤矿安全事故四不放过的安全制度模板1、大模板的堆放场地必须坚实平整。
2、吊装大模板必须采用自锁卡环,防止脱钩。
3、大模板吊至存放地点时,应一次放稳保持自稳角70°—75°。
在高空停放过夜时,应将相邻两块大模板拉结。
遇有6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并将大模板与建筑物固定。
4、起吊大模板之前,应将吊装机械调整适当,吊装时稳起稳落、就位准确,严禁大幅度摆动。
5、大模板操作平台的上人梯道、栏杆等防护设施应完好无损,保证安全作业。
6、____外墙外测大模板时,必须确保三角挂架及平台板____牢固。
大模板____后,立即上紧穿墙螺栓,____三角挂架及外侧模板的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7、沿建筑物外围满挂安全网,并随施工逐层上移,在第五层设置永久安全网一道。
然后逐层安设上移。
第十层设置第二道永久性安全网。
8、大模板____就位后,要采取防止触电的保护措施,将大模板串联,并同避雷网接通,防止漏电伤人。
9、拆模后应认真检查所有连接件是否已全部拆除,在确保模板与墙体已完全脱离后方准起吊。
10、在楼层或地面临时堆放的大模板,应面对面放置,中间留出人行通道,便于清理模板及刷隔离剂。
11、走廊挑梁、阳台梁下面应设支柱,拆除墙壁模板时,支柱不拆(应保持三层)。
12、吊装大模板时,应注意防止碰撞已浇筑的墙体。
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高大模板工程的概率及有关规定:高大模板工程是依据____《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____办法》,确定的七大危险性较大建设工程之一,具体包括:(一)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____m的工程。
(二)跨度在____m以上,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的工程。
(三)跨度在____m以上,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工程。
高大模板工程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高,一旦发生事故,多为群死群伤事故,给社会企业将造成严重影响,为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____省危险性较大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____办法》规定:高大模板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附有关安全验算结果。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处置、赔偿、四不放过制度「范本」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处置、赔偿、四不放过制度「范本」篇一:山东省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处理工作意见山东省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处理工作意见(试行)为规范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处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过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逐年下降,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但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多发,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也时有发生。
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者,对于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建立事故预防推动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促进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交通安全监管责任、防范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把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调查处理作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确保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真正落到实处,推动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好转,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处理的范围、原则、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及职责(一)范围: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客、货运输车辆发生的一次造成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含)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理、伤员救治、责任人控制、保险赔偿、社会稳定、舆论引导和交通疏导等继续按“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行及时、妥善的处置,同时开展对责任的调查处理,省人民政府委托安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安监局)组织对相关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范规定: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应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得拒绝。
各项目部每月就本标段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做专题汇报。
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必须最短的时间内上报总监办,不得隐瞒虚报。
总监理工程师以及现场监理人员在巡视和旁站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安全事故,应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总监办,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如发现故意拖延或隐瞒不报,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鹤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鹤辉高速B标总监办05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台账种类: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单位名称:江苏安耐钢构有限公司台账编号:AQ2012-5目录第一章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 (3)一、工伤事故概念............................................................................................. .. (3)二、事故报告调查程序........................................................................................... .. (3)三、事故调查........................................................................................... .. (4)四、事故分析........................................................................................... .. (4)五、事故处理........................................................................................... .. (4)第一章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公司要认真执行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按规定做好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
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事故报告处理制度11、发生在学校的各类安全事故,现场人有责任及时汇报,并视事故大小学校按规定逐级上报。
隐瞒不报,对责任人加重处罚。
2、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应保护好现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损失扩大,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医院救治。
3、建立事故档案,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做好调查记录,查清原因,分析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加强防范。
4、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找不出事故原因不放过;事故本人和全校师生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
5、对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人员要主动关心他们,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合理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化解各种矛盾。
6、对违反规章制度,盲目指挥、失职、渎职的责任人必须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罚,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事故报告处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公司工程、运营项目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及国家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等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北京环能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司)。
第二章工程、运营项目安全事故等级划分第四条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执行以下标准(本制度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一)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1.30人以上死亡。
2. 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3. 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二)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定为重大事故:1. 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2. 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3.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三)造成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事故:1. 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原则安全生产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原则1、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版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权[2004]7号2、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主要是“四不放过”的原则:发生事故的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的责任人及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事故的防范措施不放过,有关责任人和领导没有处理不放过。
3、安全生产法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什么样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内没有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copy理作出详细的规定,但是法律确定了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知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以上都是书上讲的!!!!!不过在答卷的时候有些矛盾,如下题: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道照()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
A.尊重科学B.科学严谨C.依法依规D.实事求是E.注重实效正确答案:BCDE注意教科书的理解与答题存在冲突你们发现没有啦!4、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应坚持什么原则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应坚持【遵守规程、实事求是】的原则。
5、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73条规定,事故调查应按什么原则“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
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6、依据安全生产法事故调查应当遵循什么原则?按照“百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度处理不回放过;(答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交通事故四不放过台账
交通事故四不放过台账
————————————————————————————————作者:————————————————————————————————日期:
交通事故『四不放过』
教育台账
单位:上海仲科冷藏物流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
交通事故“四不放过”教育统计表
单位名称:
2016年5月18日
序号驾驶人驾驶证号事故时间事故地点事故类型事故原因损害后果事故责任
1
朱其清2016、5、1
8
S32高速死亡事故行人在高速行走被撞
交通事故“四不放过”教育记录
时间6月6日地点南陈路31号主持人顾琪琪记录人董超
事故责任人朱其清准驾车型A2 性别男年龄50
事故车辆号牌沪DC9088事故车辆类型厢式货车事故时间2016、5、18事故地点S32高速新桥事故后果行人在高速公路行走被撞死亡
与会人员
事故简要情况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责任人安全驾驶经历分析:
事故车辆安全状况分析
事故责任人处理情况:
责任追究情况: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单位责任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宣传教育情况(附签到录) 工作照片:。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各地安全监管部门通过正确适用其规定,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了事故的发生。
但笔者在适用该条例时,也发现了一些比较令人迷惑的问题,现提出来,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没有可依据的法律法规来确定死亡赔偿数额目前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两个,就是《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没有关于赔偿的规定。
(-安全员之家)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第一,因工死亡人员可以获得工伤社会保险;第二,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因工死亡人员无论事故责任大小均可以获得工伤社会保险,单位没有缴纳保险,由单位负责赔偿(至于死者按照责任对单位进行赔偿,这里不谈),这没有争议;但依照哪个民事法律、怎样赔偿,则不好确定:《安全生产法》是2002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按法理来讲,应该适用2002年11月1日当时民事法律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但是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现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该适用最高院的《解释》,该《解释》中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和《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又发生了矛盾,或者说依旧没有法律规定对赔偿数额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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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报告单 - 完整四不放过
背景
在{日期},发生了一起{事故类型}事故,造成了物质损失和人
员伤亡。
为了全面了解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进行了详细的调查。
调查过程
以下是我们对事故进行调查时采取的步骤:
1. 收集事故现场证据:我们仔细搜集了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
和物证,以便全面了解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
2. 访谈目击者和相关人员:我们与事故现场的目击者、受伤人
员以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访谈,以获取他们的证言和观点。
3. 审查相关文件和记录:我们审查了与事故相关的文件和记录,包括安全检查报告、维护记录和工作日志等,以了解任何可能的违
规行为或不当操作。
4. 进行技术分析:我们以非常严谨的方式进行了技术分析,包
括事故现场的测量、重建和模拟,以得出准确的结论。
调查结果
经过全面调查,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1. 事故原因: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事故原因}。
具体来说,{详细原因描述}。
2. 责任认定:根据我们的调查结果,我们认定{责任方}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因为{责任方行为或疏忽}。
3. 安全建议:为了防止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我们提出以下安全建议:
- 建议1:{详细建议内容}
- 建议2:{详细建议内容}
- 建议3:{详细建议内容}
结论
通过这份完整的事故调查报告单,我们提供了对事故原因的详细分析和责任认定。
我们还提供了有针对性的安全建议,旨在帮助预防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在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持续关注安全问题,并积极采取措施以保护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