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简易版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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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6篇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6篇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6篇篇1一、合同双方: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车主/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特种车辆保险事宜上的权益与义务。

通过本合同,乙方将其特种车辆投保于甲方,甲方承担相应风险,保障乙方在车辆损失、人身伤害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三、保险标的1. 乙方将其所有的特种车辆(以下简称“保险车辆”)投保给甲方,保险车辆的具体信息详见保险单。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真实的车辆信息及相关资料。

四、保险金额及保险期限1. 保险金额:双方约定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

具体金额根据保险车辆类型、用途及双方约定确定。

2. 保险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保险责任1. 甲方对保险车辆在保险期限内因下列原因导致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a. 火灾、爆炸;b. 自然灾害(如龙卷风、洪水等);c. 碰撞、倾覆;d. 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e. 其他意外事故。

2. 具体赔偿处理办法按照甲方相关保险条款执行。

六、投保人义务1. 乙方应按时缴纳保险费,如未按时缴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2. 乙方应妥善保管保险车辆及相关证件,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3.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险车辆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4. 乙方应确保驾驶员具备合法驾驶资格,遵守交通规则。

七、赔偿处理1. 保险事故发生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案,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2. 甲方在收到完整资料后,应及时进行核定。

如资料齐全、责任明确,甲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赔偿。

3. 如保险事故涉及第三方责任,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进行追偿。

4. 具体赔偿标准、赔偿限额等详见本合同附件的保险条款。

八、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a.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b. 乙方未按时缴纳保险费;c. 保险车辆被转卖、转让、赠送他人或变更用途;d. 发生其他约定解除事由。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范本4篇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范本4篇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范本4篇篇1特种车辆保险合同范本特种车辆保险合同甲方:(投保人名称)乙方:(保险公司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来保车辆现金价值或实际价值协商确定,投保一份“特种车辆保险合同”,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保险标的特种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军用车辆、消防车辆、救护车辆、工程抢修车辆等)。

第二条保险责任1. 财产保险责任:甲方所投保特种车辆在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如发生车辆被盗、抢劫、抢夺、纵火、爆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2. 第三者责任保险:甲方所投保特种车辆在驾驶、使用过程中,因甲方、驾驶人及合法使用人的责任而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承担责任。

3. 不计免赔责任:甲方所投保特种车辆不计免赔费,如乙方在赔偿过程中发生责任免赔,按照约定进行免赔。

第三条保险费甲方应按约定,按时足额交付保险费。

保险费的计算方式根据车辆种类、品牌和折旧情况确定。

第四条保险期间从保险责任生效之日开始,至约定的保险期间终止。

第五条保险金的给付方式1. 保险金的给付方式为一次给付,以合同约定的给付方式进行;2. 保险金的给付时间一般为事故认定后的15个工作日内。

第六条保险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甲方有权要求变更保险合同内容;2. 甲方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但需要提前通知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进行。

第七条保险事故的处理1. 甲方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及时通知乙方;2.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事故认定;3. 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进行事故赔付。

第八条其他约定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补充。

签署人:(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特种车辆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解决。

篇2特种车辆保险合同范本甲方(投保人):______(委托人姓名、名称、地址、电话)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保险公司名称、地址、电话)_________甲方按规定的约定向乙方投保特种车辆保险,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约定,以示双方的合意。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第一条保险的目的本保险合同以保险人承担特种车辆因交通事故及其他意外事件所遭受的损失,为投保人提供财产保障。

第二条保险范围1. 本保险适用于被保险车辆在中国境内使用的情况。

2. 本保险所涵盖的特种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清洁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车、电信车、邮政车、警车、校车、旅游车、军用车、拖拉机等。

3. 本保险的险别包括以下几种:(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担特种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责任。

(2)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承担特种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责任。

(3)车辆损失险:承担特种车辆在保险期间内因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和其他意外事件造成的车辆损失。

(4)车上人员责任险:承担特种车辆上的人员自身意外伤害和死亡等相关责任。

4. 本保险不涉及被保险人在境外的使用情况,不承担境外的任何责任。

第三条保险责任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被保险车辆对第三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责任。

2.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承担特种车辆对第三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责任。

其中,人身伤害责任的赔偿限额为人民币五十万元/每人每次,财产损失责任的赔偿限额为人民币三十万元/每次。

3. 车辆损失险:承担特种车辆本身的车辆损失。

赔偿金额根据保险金额、驾驶员的驾驶经验、车辆的型号和价值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定。

4. 车上人员责任险:承担特种车辆上人员自身的意外伤害和死亡责任。

人员伤亡的赔偿金额根据被保险人所购买的保险金额确定。

第四条保险期间1. 保险期间为一个自然月起,至十二个自然月止。

2.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车辆一次事故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车辆保险金额的一百倍。

第五条保费和支付方法1. 保险费的计算和缴纳方式由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风险评估来确定。

2. 保险费可选择按年度支付或一次性支付,缴纳方式包括银行转账等多种方式。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范本3篇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范本3篇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范本3篇全文共3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特种车辆保险合同范本保险合同编号:XXXXX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第一条保险范围本保险合同约定甲方投保的特种车辆在特定时间内,因以下原因发生车辆意外损失或第三者造成损失时,由乙方承担一定责任范围内的赔偿责任。

第二条保险标的特种车辆的具体信息如下: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车辆品牌:_______________车辆型号:_______________车辆颜色:_______________车辆识别代码:_______________第三条保险责任1、交通事故导致特种车辆意外损失的,乙方将支付甲方相应金额的赔偿。

2、特种车辆在使用过程中被盗或被抢的,乙方将支付甲方相应金额的赔偿。

3、特种车辆被破坏或被损坏的,乙方将支付甲方相应金额的赔偿。

第四条保险责任免除1、特种车辆发生意外损失时,甲方故意制造或故意造成的,乙方有权免除赔偿责任。

2、特种车辆因未按约定使用、维护或保养而导致的损失,乙方有权免除赔偿责任。

3、特种车辆在无有效手续下使用导致的损失,乙方有权免除赔偿责任。

第五条保险费用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费用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金额,具体金额根据车辆种类、价值、使用情况等因素进行测算决定。

保险费用支付方式可选择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第六条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约定时间结束。

特种车辆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意外损失时,均在本保险合同范围内进行赔偿。

第七条保险理赔在特种车辆发生意外损失或第三者受到损失时,甲方须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进行保险理赔申请。

甲方需提供相关理赔材料和证明,乙方将在接到申请后尽快处理并进行理赔。

第八条保险续保在保险期限结束前,甲方可选择是否续保本保险合同。

如甲方选择续保,需重新签订保险合同及支付相应保险费用。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3篇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3篇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3篇篇1一、合同前言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投保人(以下简称“甲方”)与保险人(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特种车辆保险的相关事宜。

二、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特种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以及车辆上的相关设备、零部件等均为保险标的。

三、保险责任乙方对甲方在保险期间因下列原因导致的特种车辆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 火灾、爆炸;2. 雷电、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3. 碰撞、倾覆等意外事故;4. 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

四、保险金额与保险费1.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确定保险金额,并在投保时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

2. 保险金额应根据特种车辆的价值确定,包括车辆本身的价值、设备、零部件等。

3. 保险费根据保险金额、保险期限、风险因素等计算,具体金额由乙方确定。

五、保险期限1. 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 甲方有权在保险期限届满前续保,续保条件以乙方公告为准。

六、投保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特种车辆的情况,包括车辆类型、价值、使用状况等。

2. 甲方应按时支付保险费,如未按时支付,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 甲方应妥善保管特种车辆,遵守相关法规,防止道德风险。

七、保险人义务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索赔请求后,及时核定损失并进行赔偿。

3. 乙方有权对特种车辆进行查验,了解车辆使用状况。

八、赔偿处理1. 甲方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乙方接到索赔请求后,应及时核定损失,并与甲方协商赔偿事宜。

3. 赔偿金额根据保险金额、损失程度等因素确定,具体赔偿办法以乙方规定为准。

九、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1)甲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2)甲方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3)发生重大违约行为。

2. 本合同在保险期限届满时终止,如甲方需要续保,应在保险期限届满前与乙方协商。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范本6篇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范本6篇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范本6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特种车辆的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的特种车辆(具体车辆信息详见附件)向乙方投保,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二、保险责任第二条: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对甲方因下列原因造成的特种车辆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 火灾、爆炸;2. 雷击、暴雨、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3. 碰撞、倾覆、坠落等意外事故;4. 特种车辆所运载的货物损失;5. 第三方责任事故。

第三条:乙方对甲方因特种车辆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承担保险责任。

三、保险金额及保费第四条:保险金额以甲方特种车辆的新车购置价为基准确定,具体金额详见附件。

保费根据保险金额、保险期限、风险等级等因素确定,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保险期限第五条:本合同保险期限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投保人义务第六条: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特种车辆的相关信息,如车辆信息、使用性质等。

如甲方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七条: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费。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保费,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六、保险人义务第八条: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及时赔付保险金。

第九条:乙方应对甲方的咨询、索赔等进行及时处理。

七、免责条款第十条:因下列原因造成特种车辆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乙方不承担保险责任:1. 甲方违法行为或故意行为导致的损失;2. 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导致的损失;3. 自然灾害以外的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第十一条:如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年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

2024年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

2024年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____年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特种车辆保险是指对特定使用目的的车辆进行保险保障的一种保险产品。

第二条本合同所称特种车辆,指的是在运输、工程施工、特种作业等领域中使用的专业化车辆。

第三条本合同约定了特种车辆保险的保险责任、保险费、保险事故、理赔等相关内容。

第四条特种车辆保险合同以合同文本和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为依据。

第五条投保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保险费,并且真实、准确地填写投保单。

保险人对投保人提供的资料有权进行核实。

第六条特种车辆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及终止,以合同文本约定为准。

第七条本合同未约定事项,适用保险法律法规及保险行业常规。

第二章保险责任第八条本合同约定了保险的基本责任、附加责任和免责条款。

第九条保险的基本责任包括车辆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第十条保险的附加责任包括盗抢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

第十一条保险的基本责任和附加责任的金额以合同文本约定为准。

第十二条保险责任的免除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投保人故意行为、违法违规使用车辆、保险金额超过合同约定上限等。

第三章保险费与缴费方式第十三条保险费根据车辆品牌、使用年限、保险责任等因素进行计算,具体金额以合同文本为准。

第十四条保险费的缴纳方式包括一次性缴付和分期缴付两种方式,具体缴费期限和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第十五条保险费的逾期未缴纳,保险合同将自动终止,并且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章保险事故与理赔第十六条保险事故是指保险期间内发生的由于意外事故导致的车辆损失、第三者责任以及车上人员责任等。

第十七条投保人应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提供有关事故的证明材料、申请理赔。

第十八条保险人在接到投保人的理赔申请后,有权对投保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并及时作出理赔决定。

第十九条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投保人提出的合理理赔请求进行赔偿。

第二十条保险人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有权拒绝理赔申请。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_1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_1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特种车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用于牵引、清障、清扫、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压路等的各种轮式或履带式专用车辆,或车内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清洁、医疗、电视转播、雷达、X光检查等车辆,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特种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特种车辆下的受害者。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

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第五条特种车辆损失保险:(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操作人员在使用保险特种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特种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坠落;2.火灾、爆炸、自燃;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4.暴风、龙卷风;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7.载运保险特种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或操作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特种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第六条第三者责任保险:(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操作人员在使用保险特种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本条(一)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样本6篇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样本6篇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样本6篇篇1合同编号:XXXXXX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一特种车辆的合法所有者,为转嫁风险,甲方愿意向乙方投保特种车辆保险,乙方愿意承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特种车辆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甲方在使用特种车辆过程中的合法权益,降低风险损失。

第二条保险标的本合同保险标的是甲方所拥有的特种车辆,具体车型、车牌号、车辆识别代码等详见保险单。

第三条保险金额及保险价值1. 甲方投保的特种车辆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 特种车辆的保险价值以投保时车辆的购置价值为基础确定。

第四条保险期限1. 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 保险期限的延长或缩短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在保险单上注明。

第五条保险责任1. 乙方在保险期限内对甲方因使用特种车辆导致的事故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2. 具体保险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第三者责任、车上人员伤害等,详见保险单。

第六条除外责任1. 甲方因违反法律法规、交通规则或操作不当导致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2. 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核反应等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3. 其他详见保险单中的除外责任条款。

第七条保费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支付的保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保费。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保费,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赔偿处理1. 在保险期限内,如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案并通知相关情况。

2.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索赔请求后,应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赔偿决定。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范本5篇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范本5篇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范本5篇篇1一、合同概述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旨在明确保险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投保人(以下简称“乙方”)之间关于特种车辆保险的约定。

合同内容涵盖了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保险费等相关事宜。

双方经友好协商,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二、定义与解释1. 特种车辆:指非普通民用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车辆、农业机械、林业机械等。

2. 保险标的:乙方拥有或合法占有的特种车辆及其相关责任。

3. 保险责任: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乙方因保险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为乙方所有或合法占有的特种车辆及其相关责任。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车辆的相关资料,以便甲方对保险标的进行评估和审核。

四、保险责任1. 甲方对乙方因保险事故造成的特种车辆损失进行赔偿。

2. 甲方对乙方因保险事故导致的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3. 具体保险责任范围、赔偿限额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保险条款》。

五、保险金额与保险费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选择保险金额,并在投保时如实告知车辆价值及相关情况。

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 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的具体约定详见本合同附件《保险费用表》。

本合同保险期限为一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满一年之日止。

如需续保,双方应在本保险期限届满前协商并签订新的保险合同。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终止:(1)保险期限届满;(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3)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完毕所有义务,且双方无异议;(4)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违约责任1.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时支付保险费或提供虚假资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2.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履行保险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有关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

有关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

有关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一、合同双方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二、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为特种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搅拌车、吊车、挖掘机等特种工程车辆。

三、保险责任1. 乙方承担甲方因特种车辆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失、第三者责任、车上人员伤害等损失的赔偿责任。

2. 乙方对甲方因特种车辆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保险金额与保险费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保险费,具体金额根据保险类型、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等因素确定。

2. 甲方应根据所选保险类型和保险金额,按照乙方规定的费率计算保险费,并在保险合同生效前一次性支付。

五、保险期限1. 本保险合同期限为______年/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时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十四时止。

2. 双方可在保险合同期满前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六、投保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保险标的的情况,包括车辆型号、使用性质、危险程度等。

2. 甲方应按约定支付保险费,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乙方。

3. 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七、保险人义务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及时赔付保险金。

2. 乙方应对甲方的索赔请求进行及时、合理的处理。

3. 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关于保险事宜的咨询给予及时、准确的答复。

八、赔偿处理1. 甲方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事故相关的证明材料。

2.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完整索赔材料后,应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理。

3. 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支付保险金,不得无故拖延。

九、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

2.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 若甲方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4. 合同到期前,双方可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有关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

有关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

有关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特种车辆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就特种车辆的险别、保险责任和保险费率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约定的合同。

第二条特种车辆指涉矿山运输车辆、工程车辆(包括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铲车等)、重型卡车、混凝土泵车、消防车、救护车、拖拉机等特定用途的车辆。

第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

第四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应依法履行信义原则,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中止等均应诚实、守信。

第二章险别及保险责任第五条本合同约定的险别包括机动车辆损失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全车盗抢险等。

第六条机动车辆损失险:当特种车辆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碰撞、自然灾害、火灾等事故造成车辆损失时,保险人在约定的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

第1页/共4页第七条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当特种车辆在合同有效期内致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保险人在约定的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

第八条车上人员责任险:当特种车辆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事故导致车上人员受伤或死亡时,保险人在约定的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

第九条全车盗抢险:当特种车辆在合同有效期内被盗抢时,保险人在约定的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

第十条本合同对每个险别的保险责任和免赔额等内容作出明确约定,并详细列明在合同附后的保险责任清单中。

第三章保险费及缴纳方式第十一条保险费的计算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根据险别、车型、车龄、投保地区、使用性质等因素确定。

第十二条保险费的缴纳方式可以选择一次性缴纳或分期缴纳,并根据具体情况约定缴费期限和方式。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未按时缴纳保险费,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要求被保险人支付未缴纳的保险费的权利。

第四章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第十四条合同的订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第十五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应按时支付保险费,并履行合同义务。

保险人应保证提供承保车辆的真实、准确的信息。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第一条:特种车辆保险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特种车辆的保险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辆、工程车辆、农用车辆等特种车辆。

第二条:特种车辆保险责任根据双方共同约定和车辆实际情况,保险人对特种车辆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意外事故和相关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具体责任范围如下:1. 交通事故责任保险:保险人对特种车辆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 盗抢责任保险:保险人对特种车辆被盗或抢劫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 自燃、爆炸保险:保险人对特种车辆因自燃或者爆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 进水、涉水保险:保险人对特种车辆因进入有水的区域,导致发动机进水或涉水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 特种车辆事故保险:保险人对特种车辆发生的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特种车辆保险的免赔额1. 交通事故责任保险的免赔额为每次事故的保险金额的10%,且最低为1000元。

2. 盗抢责任保险的免赔额为每次事故的保险金额的20%,且最低为2000元。

3. 自燃、爆炸保险的免赔额为每次事故的保险金额的15%,且最低为1500元。

4. 进水、涉水保险的免赔额为每次事故的保险金额的10%,且最低为1000元。

5. 特种车辆事故保险的免赔额为每次事故的保险金额的10%,且最低为1000元。

第四条:特种车辆保险的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保险费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保险期限为一年。

第五条:特种车辆保险的索赔处理在特种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及时提交索赔材料。

保险人在收到索赔材料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索赔申请的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赔偿金额。

第六条:特种车辆保险的保险期限和续保特种车辆保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

在保险期限届满前,被保险人应及时联系保险人,进行续保手续。

如未及时续保,则本保险合同自动终止。

第七条:特种车辆保险合同的解除和退费1. 被保险人有权在保险期限内解除保险合同,并向保险人提出退保申请。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范本5篇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范本5篇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范本5篇第1篇示例:特种车辆保险合同范本甲方(保险人):______(公司名称)乙方(投保人):______(公司名称)鉴于乙方要求保险人承保特种车辆的保险,保险人和投保人经友好协商,就特种车辆保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保险标的和保险金额1. 保险标的:特种车辆(具体车辆信息详见附件一)。

2. 保险金额:根据车辆价值和投保人需求确定,具体保险金额详见保险单。

二、保险责任1. 保险责任范围:本保险合同涵盖车辆因意外事故、火灾、盗抢等意外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2. 保险责任限额:根据投保人的选择,保险责任限额详见保险单。

三、免赔额和赔偿额度1. 免赔额: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须承担的自付额,具体免赔额详见保险单。

2. 赔偿额度: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的最高金额,详见保险单。

四、保险费和缴费方式1. 保险费:根据车辆价值、保险责任范围等因素确定,具体保险费用详见保险单。

2. 缴费方式:投保人应在约定的缴费期内将保险费按时足额支付,具体缴费方式详见保险单。

五、保险期限及续保1. 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自投保日起至约定的终止日止,详见保险单。

2. 续保:在保险期限届满前,投保人可申请续保,具体续保事宜视保险公司规定而定。

六、索赔和理赔1. 索赔条件:投保人须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联系保险人,并按要求提交索赔资料,具体索赔条件详见保险单。

2. 理赔方式:保险公司将根据投保人的索赔情况进行审核,合法、符合要求的索赔将获得correspond的理赔。

七、其他约定1. 投诉渠道:如对本合同有任何疑问或异议,投保人可以通过相关投诉渠道进行反馈。

2. 法律适用:本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决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八、签署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保险人和投保人均应遵守合同约定并履行各自责任。

保险人:________以上为特种车辆保险合同范本,双方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内容,在签署之前仔细考虑各项条款,确保保险事宜得到圆满解决。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5篇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5篇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5篇篇1一、合同双方: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车主/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特种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吊车、挖掘机、压路机、自卸车等特种作业车辆。

三、保险责任:1. 甲方对乙方在保险期间因下列原因造成的特种车辆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火灾、爆炸;(2)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3)碰撞、倾覆等意外事故;(4)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

2. 甲方对乙方因特种车辆使用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承担保险责任。

四、保险金额与保费:1. 乙方应按照特种车辆的价值及使用情况,选择适当的保险金额进行投保。

具体保险金额及保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保费支付期限,按时足额支付保费。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保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五、保险期间:本合同保险期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之日止。

六、赔偿处理:1. 乙方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2.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赔偿请求后,应及时对事故进行评估和核定,并在法定期限内支付赔偿金。

3. 乙方应提供真实的证据和资料,以便甲方核定赔偿金额。

如乙方提供虚假证据或资料,甲方有权拒绝赔偿。

七、免责条款:1. 特种车辆的维修、保养、改装等费用,甲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2. 因乙方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保险事故,甲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3. 因地震、海啸等巨大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甲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保险责任。

4. 其他约定免赔情形,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八、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2)乙方未按时支付保费,甲方发出解除通知后解除;(3)其他约定解除情形。

2. 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终止:(1)保险期间届满;(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3)特种车辆因报废、转让等原因不再需要保险;(4)其他约定终止情形。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范本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范本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范本甲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持有有效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保险公司,乙方是特种车辆的所有者或使用者,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特种车辆的保险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险标的本合同所指的特种车辆为乙方所有或使用的,具体型号为: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保险责任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对乙方的特种车辆承担以下保险责任:1. 车辆损失保险:因意外事故导致特种车辆损失或损坏的,甲方按照保险单约定负责赔偿。

2. 第三者责任保险:特种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甲方按照保险单约定负责赔偿。

3. 其他保险责任:根据保险单约定的其他保险责任。

第三条保险金额与保险费1. 保险金额:特种车辆的保险金额由乙方根据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并在保险单中明确。

2. 保险费:乙方应按照保险单约定的金额向甲方支付保险费。

第四条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十四时止。

第五条保险金的支付1. 乙方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必要的事故证明和损失清单。

2.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尽快进行现场勘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金额。

3. 甲方在确定赔偿金额后,应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向乙方支付保险金。

第六条责任免除甲方对以下情形不承担保险责任:1. 特种车辆因乙方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2. 特种车辆因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活动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

3. 特种车辆因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损失。

4. 保险单中明确列明的其他责任免除情形。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范本5篇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范本5篇

特种车辆保险合同范本5篇第1篇示例:特种车辆保险合同范本保险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特种车辆基本信息特种车辆牌照号码:___________为了保障特种车辆的安全运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特种车辆的保险事宜以及理赔问题,正式签订本合同,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特种车辆保险的内容1. 保险期间: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零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二十四时止。

2. 保险责任:特种车辆在保险期间内,因发生下列情形而导致车辆的损失或损坏,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责任:(1)交通事故导致的车辆损失;(2)盗抢导致的车辆损失;(3)火灾、爆炸导致的车辆损失;(4)自然灾害导致的车辆损失;(5)其他意外因素导致的车辆损失。

3. 保险金额:本保险合同约定的特种车辆保险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

4. 保险金额的赔偿:对于因上述情形而导致特种车辆损失的,保险公司将按照实际损失金额进行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5. 其他保险责任约定:_____________(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其他保险责任)6. 特别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如有特别约定事项,请在此栏详细说明)二、保险费的缴纳方式1. 甲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__日内将保险费_________元整缴纳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未及时缴纳的,保险合同自动失效。

三、特种车辆保险的免赔额与附加条款1. 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保险合同将被解除:(1)甲方因特种车辆保险欠缴保险费,并经催告仍未缴纳的;(2)甲方故意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的;(3)甲方将特种车辆出租、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变更车辆使用性质的。

2. 保险期满时,保险合同自动终止。

1. 在特种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甲方应当立即通知乙方保险公司,并提交相关的理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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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Is Necessary To Clarify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Parties, To Restrict Parties, And To Supervise Both Parties To Keep Their Promises And To Restrain The Act Of Reckless Repentance.编订:XXXXXXXX20XX年XX月XX日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简易版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简易版温馨提示:本协议文件应用在明确协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具有约束力和可作为凭证,且对当事人双方或者多方都有约制性,能实现监督双方信守诺言、约束轻率反悔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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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应该怎么来设置除了普通保险合同必备的责任范围、除外责任、保险期限、保险人义务、争议处理方式等条款外,还应增加哪些特殊条款呢下面就请您和看准网合同法编辑一起来看看吧。

【关键词】1.总则2.保险责任3.责任免除4.保险金额责任限额5.保险期限6.保险人义务7.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8.赔偿处理9.保险费调整1.合同变更和终止11.争议处理12.其他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特种车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用于牵引、清障、清扫、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压路等的各种轮式或履带式专用车辆,或车内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清洁、医疗、电视转播、雷达、X光检查等车辆,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特种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特种车辆下的受害者。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

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第五条特种车辆损失保险:(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操作人员在使用保险特种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特种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坠落;2.火灾、爆炸、自燃;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4.暴风、龙卷风;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7.载运保险特种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或操作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特种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第六条第三者责任保险:(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操作人员在使用保险特种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本条(一)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

责任免除第七条保险特种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四)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五)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六)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特种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七)保险特种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八)保险特种车辆上固定的机具、设备由于内在的机械或电气故障引起的损失。

第八条保险特种车辆造成下列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二)本车驾驶或操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三)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四)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五)精神损害赔偿;(六)在作业中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造成的财产、土地、建筑物的损毁及由此造成的人身伤亡。

第九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特种车辆损失;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三)利用保险特种车辆从事违法活动;(四)驾驶或操作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特种车辆;(五)保险特种车辆肇事逃逸;(六)驾驶或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3.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

(七)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八)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或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九)保险特种车辆或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十)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或操作人员使用保险特种车辆;(十一)被保险人、驾驶或操作人员的故意行为;(十二)保险特种车辆(不含牵引车、清障车)拖带其他车辆或物体。

第十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责任限额第十一条特种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特种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二)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折旧率表折旧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不计折旧。

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新车购置价的8%。

(三)在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四)投保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应在保险合同中列明设备名称与价格清单,并按设备的实际价值相应增加保险金额。

新增设备随保险特种车辆一并折旧。

第十二条第三者责任保险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万元、2万元、5万元和1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

保险期限第十三条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第十四条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

第十五条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

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第十六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一)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须知;审核索赔材料后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在被保险人提供了各种必要单证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

(二)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日内支付赔款。

第十七条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第十八条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在保险期限内,保险特种车辆改装、加装等,导致保险特种车辆危险程度增加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否则,因保险特种车辆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付保险费。

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

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发生保险事故后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

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当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引起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赔偿处理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二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保险特种车辆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或操作人员的驾驶证或操作证。

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

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进行处理的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

第二十三条因保险事故损坏的保险特种车辆或第三者财产,应当尽量修复。

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

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据保险特种车辆驾驶或操作人员在事故厂中所负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特种车辆损失保险按下列方式赔偿:(一)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1.发生全部损失时,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

(二)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或协商确定保险金额的:1.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实际价值的,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保险金额与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

(三)施救费用的赔偿方式同本条(一)、(二),在保险特种车辆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被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承保财产的,按保险特种车辆与被施救财产价值的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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