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保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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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保科管理制度

医院医保科管理制度

医院医保科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实施“四位一体”的医疗保险管理原则:正确认识政府、社会
和患者三者之间的职责和权利,积极探索实施“四位一体”的医疗保险管
理体制,即政府(履行保险、划定报销目录及标准、行政管理)、社会
(建立合理收费、报销标准)、患者(正确使用、有效保障权益)、医疗
单位(维护患者权益、妥善使用和利用医疗保险资金)四者间的协调配合。

(二)实行责任贯彻制度:各医院及其医保科应完整、全面了解医疗
保险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法承担起信息采集、发票核对、结算审核、报销
审核、资金指标管理等职责,严格落实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办理医疗保险
事务的管理制度,确保医疗保险资金正确、有效的使用。

二、各项管理制度
(一)参保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医院应为参保者及时办理参保
手续,全面掌握参保者的基本信息,录入系统,经办相关业务的部门应做
到责任明确、工作细致、程序正确,确保参保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收费管理制度:医院应定期发布合理的医疗收费标准,实行规范、合理的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15篇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15篇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医院医保管理制度15篇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1(医保管理部分)1、认真核实医保病人的IC卡,正确输入病人基本信息。

2、严禁私自涂改医保比例、药品目录、医疗项目、费用金额等,对医保病人的'医疗费用应在认真仔细审核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医保规定进行录入及结算。

3、负责核查医保病人的真实性。

4、工作期间不允许其他非操作人员进行违规操作。

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规范、正确的进行计算机操作。

5、当日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汇总医保与非医保收费金额,并将收费及时解交银行。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21、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医保工作的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宣传医保政策规定,提高业务素质。

积极主动的支持、配合和协调医保部门的各项工作,并结合实际运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全院医保管理工作。

协调好医保管理中心,参保职工、医院等多方面的`关系,为医保患者营造一个通畅的绿色就医通道。

4、根据有关医保文件精神,严格掌握医保病种范围和用药范围,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基本的医疗保证和优质的医疗服务。

5、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保证工作序的运行。

6、设专人负责计算机医保局域网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3一、病员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整理、统一保管。

病区应将收到的住院病员的检查报告等结果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

病员出院后的住院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年限不少于30年。

二、急诊留观病历和住院病历分别编号保存。

入院病历、入院记录及所有主观病历应标注连续的页码。

三、科室必须严格保管病历,严禁病员翻阅病历。

严禁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四、病历在科室、护保中心、住院处(医保办)和病案室的流通过程中,应严格签收制度。

医院医保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医院医保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管理,规范医保操作流程,提高医保服务质量,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保工作人员,以及与我院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第三方机构。

第三条医院医保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医疗保险的政策法规,确保医保工作的合法性。

(二)公开透明原则:公开医保政策、标准和流程,接受患者和社会监督。

(三)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医保待遇的公平性,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四)高效便民原则:简化医保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为患者提供便捷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医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保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医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医保办公室,负责医保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协调。

第六条医保办公室职责:(一)负责医保政策的宣传、解释和培训;(二)负责医保业务流程的制定和优化;(三)负责医保基金的审核、拨付和监督;(四)负责与医保经办机构、第三方机构的沟通协调;(五)负责医保投诉、举报的处理;(六)负责医保工作的总结和汇报。

第七条医院各科室医保工作人员职责:(一)负责本科室医保患者的接待、咨询和解释;(二)负责本科室医保患者的病历审核、费用结算;(三)负责本科室医保患者的待遇查询和咨询;(四)负责本科室医保患者的投诉、举报的处理;(五)配合医保办公室完成相关工作。

第三章医保政策宣传与培训第八条医保办公室定期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活动,提高患者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

第九条医保办公室组织医保政策培训,确保医保工作人员熟悉医保政策。

第十条医院定期对医保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考核,提高医保服务水平。

第四章医保业务流程第十一条医保患者入院时,医保工作人员应主动询问患者是否已参加医疗保险,并告知医保相关政策。

第十二条医保患者入院后,医保工作人员应协助患者办理医保登记手续,并告知患者相关待遇。

医院医保管理部门管理制度

医院医保管理部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医保管理工作,规范医保业务流程,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医保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成立医院医保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院医保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医保科负责人、财务科负责人、医务科负责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医保科负责全院医保工作的具体实施,设立医保办公室,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医保政策的宣传、解读、执行及日常业务办理。

三、职责分工1. 医保科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医保政策法规,制定我院医保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医保基金的审核、结算及拨付工作。

(3)负责医保患者的医疗费用审核、报销及医疗行为监管。

(4)负责医保政策的宣传、解读及培训工作。

(5)负责与医保部门、医疗机构、患者等相关方的沟通协调。

2. 财务科职责:(1)配合医保科做好医保基金的管理、审核及拨付工作。

(2)负责医保基金的财务核算、审计及报表工作。

3. 医务科职责:(1)负责协调临床科室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范医疗行为。

(2)负责对临床科室医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医保业务流程1. 患者就诊时,医保科负责审核患者医保身份,核对医保卡、证、人信息。

2. 临床科室在接诊过程中,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费用合理、合规。

3. 医保科对临床科室上报的医保费用进行审核,确保费用真实、合规。

4. 医保科对审核通过的医保费用进行结算,并及时拨付给医疗机构。

5. 医保科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监督与考核1. 医保科对全院医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2. 对违反医保政策、违规操作的行为,医保科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3. 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医院年度考核体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医院医保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医院医保科内控管理制度

医院医保科内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保科内部管理,规范医保工作流程,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医保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医保科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与医保工作相关的人员。

第三条医保科内控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医保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保政策执行。

(二)公开透明原则:医保工作流程、政策、标准等应向患者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权责明确原则:明确医保科各岗位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四)风险防范原则: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医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保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医保科设置以下岗位:(一)医保科主任:负责医保科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医保政策,协调各部门关系。

(二)医保科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医保科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医保专员:负责医保业务的办理、审核、报销等工作。

(四)医保信息员:负责医保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和上报。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六条医保业务办理流程:(一)患者就医:患者持医保卡就诊,医生根据病情开具处方。

(二)医保审核:医保专员对患者的医保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三)费用结算:医保专员根据医保政策计算患者应报销费用,与患者进行结算。

(四)费用报销:医保专员将患者报销材料提交医保部门审核,办理报销手续。

第七条医保信息管理:(一)医保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统计医保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医保信息员定期向上级医保部门报送医保工作报表。

第四章内部控制措施第八条建立健全医保基金安全制度:(一)严格执行医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基金安全。

(二)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督,防止违规使用。

第九条建立健全医保业务流程控制制度:(一)严格执行医保政策,确保医保业务办理规范。

(二)加强医保业务审核,防止虚假报销、冒名报销等现象。

医院医保科管理制度

医院医保科管理制度

医院医保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院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医保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院医保科负责全院医保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确保医保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医保资金的安全与合理使用。

第三条我院全体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保政策,诚实守信,切实履行医保职责,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二章医保科工作制度第四条医保科工作职责:1. 负责全院医保政策的宣传、培训和解释工作;2. 制定并落实医保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3. 负责医保患者就诊、住院的审核和费用报销工作;4. 协助医保经办机构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工作;5. 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6. 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医保相关工作。

第五条医保科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熟悉医保政策法规和业务流程;2. 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3.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4. 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第六条医保科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1. 医保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2. 医保费用审核和报销制度;3. 医保基金监管制度;4. 医保数据统计和分析制度;5. 医保工作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

第七条医保科应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自查和评价,确保医保工作的正常运行,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三章医保科工作职责第八条医保科负责全院医保患者的就诊、住院审核和费用报销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审核医保患者就诊、住院资格,确保符合条件的患者享受医保待遇;2. 审核医保患者费用报销申请,确保报销待遇的准确无误;3. 协助患者解决医保报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4. 定期向医保经办机构报送医保相关数据和报表。

第九条医保科负责医保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医务人员对医保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第十条医保科协助医保经办机构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确保医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中医院医保科控费管理制度

中医院医保科控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医院医保科的费用控制工作,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医保政策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医保科及其相关人员,以及其他参与医保业务的相关科室。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高效、透明原则,以降低医保费用不合理支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提高患者就医满意度为目标。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保科设立医保费用控制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医保费用控制政策、措施,协调各部门落实医保费用控制工作。

第五条医保科设立医保费用控制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医保费用控制措施,包括:1. 制定医保费用控制方案;2. 监督检查医保费用使用情况;3. 分析医保费用控制效果;4. 向医保费用控制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第六条各相关科室应积极配合医保科开展医保费用控制工作,确保医保费用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第三章医保费用控制措施第七条加强医保政策宣传与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医保政策知晓率和执行能力。

第八条严格执行医保目录,合理使用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

第九条优化就医流程,提高就医效率,减少患者不必要的等待时间。

第十条强化药品、耗材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

第十一条加强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降低医疗费用。

第十二条实施单病种付费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

第十三条开展医保费用监测,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费用支出。

第十四条建立医保费用考核制度,对医务人员医保费用控制工作进行考核。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五条医保科定期对医保费用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六条对违反医保政策、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医保科对医保费用控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医保费用控制领导小组报告。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保科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及地方有关医保政策法规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及地方有关医保政策法规为准。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保管理工作,确保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职工、住院病人、门诊病人及医疗保险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医保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原则;3. 依法依规、规范管理原则;4. 提高服务质量原则。

第二章医保科工作制度第四条医保科是医院医保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院医保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医保科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医院医保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与医保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医保政策变化;3. 负责审核、报销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4. 负责监督医保基金的使用情况;5. 负责处理参保人员的投诉;6. 负责培训医保工作人员,提高医保服务水平。

第六条医保科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熟悉医保政策法规,具备一定的业务能力;3. 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三章医保就医管理制度第七条医院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第八条医院设立医保挂号、结算专用窗口,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的就医服务。

第九条医院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第十条医院对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实行实时监控,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第十一条医院对住院病人实行医保费用结算制度,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

第四章医保费用结算制度第十二条医院设立医保费用结算中心,负责医保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

第十三条医保费用结算中心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 认真核对参保人员身份,确保医保费用结算的准确性;2. 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合理结算医保费用;3. 及时反馈医保费用结算情况,确保参保人员权益;4. 定期与医保部门核对医保费用结算数据,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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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科工作职责1、根据《竹溪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竹溪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竹溪县医保局和我院签订的《协议》,履行职工医保、城乡医保病人在我院诊疗过程中的管理职责。

2、根据国家城乡居民医保的有关规定,和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办公室与我院签订的《协议》,履行城乡医保患者在我院诊疗过程中的管理职责。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上级有关规定,履行工伤患者在我院诊疗过程中的管理职责。

4、根据国家救助政策,完成低保就诊病人医保补助工作。

5、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方针,制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的医保制度,并监督、执行。

6、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职工医保、城乡医保、工伤政策的宣传和培训,落实医疗保险管理的监督、执行、反馈、改进的各项措施。

7、结合医院目标管理,按照考核标准对全院各临床科室医保工作进行考核。

医疗保险管理小组制度1、为了更好地保障参保病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医保诊疗行为,结合我院实际,建立医疗保险管理小组制度。

2、各科室成立医保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的医保执行、监督管理。

组长和副组长分由科主任、护士长担任。

3、科室成员是医保政策和规定的实施者和执行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医保政策、县医保局和医保制度落实各项工作。

4、医保管理小组及时有效地和医保科沟通,把实际工作中的情况、需求反馈给管理部门。

职工、城乡医保实时结算制度1、为了进一步落实职工医保和城乡医保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方便广大患者的就诊,实施实时结算。

2、实行结算时,窗口部门必须依照职工医保和城乡医保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手续进行。

3、医保微机如出现系统故障,窗口部门必须及时通知医保科,以便及时排除故障,确保实时结算的顺利进行。

4、国家法定假日或特殊情况下顺延办理。

职工、城乡医保住院预交金管理制度职工、城乡医保病人住院预交金不足,易形成病人出院欠费,给医院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为了保证正常医疗资金的需要,特制订医保病人预交金管理制度如下。

1、职工、城乡医保病人入院时,需交纳住院费用中由个人支付部分的费用,即住院预交金。

2、职工、城乡医保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应交纳住院预交金。

预交金额不少于同病种全费病人“住院预交金”的50%。

3、平诊入院病人,收费人员应从严掌握额度,按标准收取预交金。

4、对抢救病人和危重病人住院,可先收住院抢救的原则,但须由医院领导或总值班签字,随后科室及收款应及时催促补交预交金。

5、已住院的病人,由于住院时间和病情变化,形成预交金不足,住院收款要和有关科室取得联系,通知病人及其家属,及时补交预交金,以保证病人的治疗和医院资金周转。

6、住院收款在收到病人预交金时,要给病人出据预交金收据,并告知注意保管,出院结算时交回。

7、病人出院结算时,必须交回预交金收据。

因丢失或损坏时,必须开据单位证明或派出所、社区证明,方可结算,以免造成经济纠纷。

医疗保险病人入院逐级核对制度为保障我院医保政策的执行,建立我院医保逐级审核制度。

1、各类参险病人入院时,首诊医生要查看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医保卡等凭证。

(一次)2、各类参险病人到住院处窗口办理住院手续时,住院处工作人员进行再次审核验证,无误后方可审批入院。

不允许口头询问“有无职工医保、城乡医保”,必须查看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医保卡等。

(二次)3、病人入院到达科室时,接诊护士和主管医生再次核对病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医保卡等。

询问“有无欠缴保费”,如未缴纳保费,给予开补费证明,医保科盖章,由患者(家属)补费。

治疗过程中,护士录入诊疗项目、药品,一定要符合《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

(三次)4、医保科工作人员定期查房,核对床头卡、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医保卡。

(抽查)通过逐级核对,达到减少和消除冒名顶替、医保费欠缴和出院欠费现象。

医保对照制度1、目录对照:对照是指医院内部HIS费用项目和医保目录项目进行关联,从而使医院内部HIS费用项目收费和医保费用结算,同步进行。

完成了医院收费项目的对照,医院内部HIS收费后,医保系统自动分割每项费用明细,计算医保支付金额和患者自付金额2、目录对照的正确与否,关系着医保患者费用报销的正确性,也关系着医院医保费用结算和报账的准确性。

3、医保科负责职工、城乡医保的专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对照的要求逐项进行对照。

4、物价部门新发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文件,医院要及时执行,和医保库内目录保持一致。

5、对于专业性比较强的目录,比如医用耗材,可以请药械科专业人员的协助,减少错误的发生。

6、日常工作中发现错误,要及时删除原对照信息,重新对照。

7、新进购的药品和医用材料,新使用的诊疗项目,及时对照,以免影响患者的报销。

8、新开展的诊疗项目,及时上报医保局,申请审核开通。

参保病人身份核对制度1、临床科室收治参保病人必须核对病人身份,如姓名、性别、年龄等,防止冒名顶替。

2、核对被保险人的资料后将病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附在病历中。

3、被保险人出院后其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附在病历中归档。

4、因违法犯罪,自杀、自残、酗酒、交通事故等原因而住院者不能享受职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5、因违规操作出现冒名顶替住院的、不能享受医保待遇而按参保病人收治等情况,当事人待岗3个月,取消处方权半年以上,被县医保局查处者,加重处罚。

医保查房制度1、医保科要定期巡查科室,核查医保病人是否在院,同时核查是否有违规诊疗行为。

2、查房中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与科室沟通,限令改正。

出现重大违规,按制度处理,涉嫌违法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3、查房内容:①冒名顶替;②挂床住院;③分解住院;④虚设住院(套取医疗保险基金);⑤多记多收医疗费用;⑥提供虚假单据、票据、证明;⑦套用病种、违规录入诊疗项目等其他违规行为。

职工医保、城乡医保、工伤保险知情同意制度1、为规范医院职工医保、城乡医保、工伤保险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提高职工医保、城乡医保、工伤保险服务质量,保障参保人的知情权益,特制定此制度。

2、在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基本用药、基本技术、基本服务、基本收费的基本医疗原则,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3、在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严格执行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应尽可能使用目录内药品和诊疗项目,切实减轻参保人的负担。

4、严格履行告知义务,主管医生在为参保人提供职工医保及城乡医保、工伤保险支付范围外的医疗服务,包括自费药品、诊疗项目、医用材料时,应征得参保人或其家属(单位)同意,并要求其在“使用自费药品和医用耗材告知同意书”上签字确认。

因急症抢救无法事先确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和特殊医用材料,事后必须补办告知签字手续。

5、住院期间科室有义务应提供每日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使参保患者能及时了解疾病治疗费用支出情况,保证参保病人的消费知情权。

医保病历管理制度参保病人病历是记录诊疗活动的真实记录,是核查医保政策执行情况的原始资料。

为规范保险病人的病历书写,制定以下制度。

1、病人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科室负责整理、统一保管。

科室应将收到的住院病人的检查报告等结果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

病人出院后的住院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

2、科室必须严格保管病历,严禁病人翻阅病历。

严禁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3、科室经治医生必须如实询问病史,准确记录,如出现因记录失实问题影响患者报销的,由当事人负责。

4、科室诊疗活动必须如实记录医嘱,如因医嘱不符合医保规定,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5、辅助检查,必须下医嘱,在病程记录中有上级查房意见,常规检查外的辅助检查要说明检查的原因。

检查分析结果必须体现在病程记录中。

6、出院诊断、病种定额、辅助检查之间,必须具备严格的逻辑判断关系,严谨套用病种、诊疗目录。

医保门诊处方管理制度门诊医生为职工、城乡医保病人门诊就诊开药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开具的处方必须符合《处方书写规范》的要求,认真书写门诊处方。

2、处方剂量:一般疾病3日量,慢性病5日量(中药3-5剂)。

3、处方数额:按照我县医保局限定的额度执行。

4、诊断书写:严格禁止疾病的诊断出现医保目录外的疾病,如外伤、中毒、酗酒、毒虫咬伤等等。

5、医保科定期审阅门诊医保处方,出现违规情况按《医院管理制度》执行。

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制度1、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医疗待遇的参保人员,到指定的特殊病种定点科室就诊,必须出示《特殊病种证》。

2、医院要按照签订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规定,对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医疗待遇的参保人员进行诊治。

3、门诊特殊病患者在门诊就诊时,必须建立门诊“大病历”。

医师在“大病历”中做好相应就诊记录,即:病情变化、用药和检查治疗情况等。

4、相关科室执行特病诊疗,要按照我县关于特病诊疗的有关规定进行。

医保慢病管理制度1、有县医保认定的慢性病病人就诊,就诊时应先进行身份认定,核对“慢病证”,确定慢性病病种,使用与该病种有关的药品,不准使用与本病种无关的药品,不得弄虚作假。

2、慢性病发生的费用按医保规定结算。

3、医师不得开与病人慢性病无关的药品,对违规处方药房不得划价,收款处不得记账、收费。

医保转院制度1、对于医保患者,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必须由科主任提出建议,经专家会诊,报主管院长批准后,为患者出具“建议转诊报告书”,并办理审批手续。

2、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转院:(1)院内、外会诊不能治疗的疾病;(2)医院无条件开展治疗的疾病;(3)甲类传染病、精神病、肺结核等需要专科医院治疗的疾病。

3、转诊、转院病人实行逐级会诊、转诊制度,转诊、转院须在三日内完成。

医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1、医保科工作人员(含收款)要熟悉并管理全院医保网络系统和通迅线路的分布,熟练掌握全站医保计算机设备的运行状态。

对系统故障要及时联系有关部门尽快解决。

2、医保工作人员(含收款)负责医保系统软件的日常维护,定期对主机系统资源和数据库资源的维护和管理,并对病毒做好预防措施。

3、认真学习医保各项政策规定,熟练使用应用程序,经常对目录库进行必要的检查及维护。

4、对新增及有疑问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及时作上传处理,由县医保局统一进行控制。

5、定期向医保局上传药品和诊疗项目库,以便进行核对。

6、禁止利用医保系统的电脑浏览网页、查阅资料,防止系统瘫痪和泄密。

医保科文件管理制度1、为保证医保科文件的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做好收集、立卷、保管等工作,维护医保文件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各分工人员,按照各自的工作范围实做好文件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文件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

3、所有档案必须入盒上架,科学排列,便于查找,避免暴露或捆扎堆放。

4、文件柜要保持整洁卫生,特别是档案室防火、防鼠、防湿、防盗工作要常抓不懈,要定期检查、经常核对文件档案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文件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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