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立法问题——以我国《刑法》与《食品安全法》的对接为视角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① : 《欧洲食品安全局的治理结构评析》 , 《当代法学》 2013 年第 5 期。 杨小敏 载
·84·
法学杂志·2014 年第 5 期
品安全事件引发了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心理 恐慌, 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例如, 轰动一时的“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 ” 对于公众 的食品安全信心造成了沉重打击, 更给我国乳 制品行业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消费者开始 对乳品行业产生了恐慌情绪和信任危机, 一时 间闻“奶” 色变。 一些与该事件虽然无甚关系, 但选用了奶制品作为原料的涉奶食品企业的生 产、 销售都出现同比三成以上的暴跌。 随着经
“国以民为本, , 民以食为天, 食以安为先 ” 食品安全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关系 到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欧盟因 “疯牛病 ” 危 机事件开启了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治 理结构之路, 而我国在 2008 年爆发的 “三鹿毒 奶粉” 事件为代表的一系列食品安全危机事件 后, 公众对我国食品与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也丧 失了信任。 如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保护公众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义》 , 信春鹰主编 法律出版社 2009 年版, 第 2 - 3 页。
·86·
法学杂志·2014 年第 5 期
其他经济犯罪, 起源于经济体制改革之初, 生产 销售伪劣产品整体的社会危害性在于破坏经济 体制改革。所以在当时情况下认为食品卫生犯 罪主要侵犯了国家的食品卫ຫໍສະໝຸດ Baidu监管秩序是有其 合理依据的。 但是, 随着经济的发展, 食品安
食品安全事件也给国产产 济全球化影响扩大, 品的信誉带来了连锁性的恶劣影响。食品安全 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打击食 品安全犯罪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 一) 食品安全的概念 1. 全球层面食品安全的概念 食品 安 全 的 概 念 第 一 次 明 确 提 出 是 在 1974 年的世界粮食大会上。 在该次会议上通 过的《世界粮食安全国际约定 》 将其解释为: 无 论何时都应该确保人类能够获得足量的食物, 这些食物是能够维持人类生存和人体健康发展 的需要, 同时还提出了建立一个粮食安全系统 即世界粮食结转库存 ( 期末库存 ) 。 前述食品 安全的含义特指的是数量安全, 这和当时的全 球粮食危机的大背景是一致的, 对食品安全的 要求仅停留在基本温饱问题上。随着粮食储备 的增加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人们对粮食安 全有了更深的认识。 联合国粮农组织于 1983 年将食物安全的最终目标确定为: “任何时候, 人们都有能力享有他们生存和发展所需的基本 ” 食物。 根据解释, 这一概念包含四个层次, 其 中前三个层次强调的仍是数量安全, 而第四个
② ③
: 《食品危害的多重属性与风险评估制度的重构》 , 《当代法学》 2012 年第 2 期。 戚建刚 载 这个概念包括四项具体要求: ( 1 ) 确保生产足够多的食品 ( Availability of Food ) , 指为适应人口增长和饮食结构
变化提供持续有保障的食品供应的能力; ( 2 ) 最大限度地稳定食品供应( Sustainability of Food Supply) , 即确保市场食品价 使消费者能够承担得起; ( 3 ) 确保所有人都能获得满足基本营养需求的食品( Accessibility to 格稳定并处于合理水平之下, Food) , 这个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一是有足够的食品供应以满足消费者需求, 二是消费者有足够的购买力, 能够买得起; ( 4 ) 食品质量安全( Food Safety / Quality and Preference) , 即消费者所购买和消费的食品是安全的 、 高质量的, 并符合其消 费偏好。

入到食品生产经营的内部安全, 扩大了法律调 整范围, 对涉及食品安全的相关问题等都作出 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 ” 的全过程, 全面规定, 从而实现了食品安全全方位的保护。 ( 二) 食品安全犯罪 1. 食品安全犯罪的发生领域 目前,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 种植、 饲养环节。 表现在种植中存 方面: 第一, 在过量使用农药、 过量施用化肥、 滥用植物激素 在饲养中则存在各种工业添加剂超量、 超常 等, 规使用等问题。 比如周至县猕猴桃涂抹“膨大 剂” 事件和白洋淀的红心鸭蛋事件。 第二, 食 品生产加工环节。 主要表现在加工环境脏乱 差、 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者使用国家禁止的 食品添加剂、 食品加工使用不合格原料、 加工过 程中微生物污染现象比较严重。 第三, 食品流 通环节。比如运输、 贮藏食品环境不达标, 流通 渠道不畅通出现食品腐败、 变质, 食品外包装存 在安全隐患等。 第四, 食品消费环节。 这里的 消费环节主要是指餐饮和销售, 表现在就餐环 销售渠道混乱, 在销售的食品中添加 境不卫生、 非食品原料等。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问 题是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频发, 消费者出现信任 危机的 主 要 原 因, 也是食品安全犯罪的发生 领域。 2. 食品安全犯罪的保护法益 在我国 1997 年《刑法 》 中有关食品安全犯 罪的罪名分散地归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罪中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 食品犯罪和





③ 然而, 这一 层次则涉及到了食品的质量安全。
阶段仍未提出食品安全的概念, 对食品安全的 探讨也仅限于粮食。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 随着食品安全事件的 屡屡发生, 如 1986 年始于英国的疯牛病, 在之 后的几年波及了十几个国家, 食品安全开始成 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食源性疾病给人们的健 康造成了重大危害。数百万人因为食用不安全 的食品而患病并且许多人死亡, 有专家则指出 因疯牛病死亡的人数将以每年 30% 左右的速 最终每年可造成成千上万人丧生。 度逐年上升, 2000 年 5 月召开的第 53 届世界卫生大会上, 世 界卫生组织 ( WHO ) 将食品安全列为公共卫生 的基本职能, 要求其成员国将改善、 保障本国的 食品安全概念 食品安全作为重要责任。 至此, 正式诞生。根据世界卫生组织 ( WHO ) 的定义, 食品安全( food safety) 从食品卫生的角度, 指出 食品安全是指那些对人类的身体健康不会造成 不良影响的食物, 这种不良影响包括直接影响, 也包括潜在的影响; 从食品质量安全的角度考 虑, 指保证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不会造成损害 的, 并且是按照食物本身的方式进行加工和制 作的质量要求。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全球食品 安全战略( 草案) 》 所设定的避免人们受到食源 性疾病危害目标和其对食品安全的定义来看, 已经脱离了食品数量安全的范畴, 完全转向了 食品质量( 卫生) 安全层面。 2. 国内关于食品安全的定义 我国的食品安全概念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 演变过程。 根据我国 1995 年 10 月 30 日公布施行的

代社会是法治社会, 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必然 作为打击食品安 离不开法律的介入。《刑法 》 全犯罪的重要法律, 应当与《食品安全法 》 实现 有效对接, 才能构建起食品安全的坚固防线。 一、 食品安全犯罪概念厘定 近几年来, 我国频繁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例 “红心鸭蛋事件” 、 “地沟油事件” 、 “毒生姜事 如 、 “三鹿奶粉事件” 件” 以及最近发生的“肉毒杆 菌事件” 等, 充分说明食品安全已经成为严重 影响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 食





该罪的主要客体更应体现发生领域的特殊 律, 性, 受到经济犯罪属性的制约。 食品安全犯罪 的分类问题主要存在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应当将其置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才更有 罪上,
瑠 瑏 利于分则罪名分类的协调性和体系性。
全犯罪层出不穷, 给人们的生命健康安全带来 了极大的威胁, 学界开始了对本罪所侵害的法 益的讨论。《刑法修正案 ( 八) 》 出台之前, 有学 者提出应重新定位和设置危害公共卫生罪, 认 主张将生 为公共卫生是公共安全的应有含义, 生产销售劣药罪、 生产销售有毒 产销售假药罪、 有害食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生产销售 不符合标准的化妆品罪, 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




法学杂志·2014 年第 5 期
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立法问题
— — — 以我国《 刑法 》 与《 食品安全法 》 的对接为视角
舒洪水
(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李亚梅
山东济宁 272200 )
陕西西安 710122 ;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人民检察院
内容提要: 食品安全犯罪所侵害的法益是食品安全, 而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的质量安全。 《刑法》 1997 年《刑法 》 我国 对食品安全犯罪的立法规定经历了三个阶段: 单行刑法、 和《刑法修正 , 。《食品安全法 》 案( 八) 》 为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织造了严密法网, 遏制了食品安全犯罪的势头 是 , 《刑法 》 对于规制食品安全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 。从目前来看 和《食 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基本法, 品安全法》 在保护对象和规制环节上存在不一致的地方, 食品安全行政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界 。《刑法》 《食品安全法》 应当与 实现有效地对接, 从而构建起食品安全的坚固防线 。 限也不明确 关键词: 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犯罪 食品安全法 刑事立法 对接
·85·




法学杂志·2014 年第 5 期
亚急性或者慢性危 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 害。至此, 施行了 10 年的《食品卫生法 》 被废 止了, 而食品安全也完全取代了食品卫生。 正 如有人所指出的, 在立法过程中曾经出现的关 于法律名称的争论, 即叫食品卫生法, 还是叫食 品安全法, 绝不是简单的概念游戏, 而是立法理
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已成为摆在我国政府部 门和司法机关面前的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 当
作者简介: 舒洪水( 1972 - ) , 男, 汉族, 江西余干人,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 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 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西安分中心主任 。 李亚梅( 1973 - ) , 女, 汉族, 山东金乡人,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 。 — —“风险社会背景下的食品安全犯罪 本文是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青年学术创新团队— 问题研究团队” 阶段性研究成果。
④ 念的变革。 从注重食品的外部安全转变为深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 ( 以下简称《食 ), 品卫生法 》 食品卫生是指食品应当无毒、 无 害, 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 要有相应的色、 香、 味等 感 官 性 状。 具 体 而 言 包 括 以 下 三 方 面: ( 1 ) 食品应当无毒无害, 不能对人体造成任何 危害。( 2 ) 食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营养, 以满足 人体维持正常的生理功能需要。 ( 3 ) 食品应当 具有相应的色、 香、 味等感官性状。单纯从这一 概念理解, 我国的食品卫生侧重于食品质量安 全而非数量安全。但是食品卫生这一概念按照 并未 通常的理解是和食品是否干净相联系的, 突出食品不含有毒、 有害物质或者不安全因素。 世界卫生组织发表的《加强国家级食品安全性 计划指南》 中把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作为两个 概念不同的用语。 将食品安全解释为: 对食品 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和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 受害的一种担保; 将食品卫生界定为: 为确保食 品安全性和适合性在食物链的所有阶段必须采 取的一切条件和措施。 总之, 食品卫生虽然也 但是与食品安全 是一个具有广泛含义的概念, 相比, 食品卫生无法涵盖作为食品源头的农产 品种植、 养殖等环节; 而且从过程安全、 结果安 全的角度来看, 食品卫生是侧重过程安全的概 念, 不如食品安全的概念更为全面。 2006 年国务院在制定《国家重大食品安全 , 事故应急预案 》 中没有再沿用“食品卫生 ” 而 是用了“食品安全” 一词, 并将其解释为: “食物 这 中不应该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和不安全因素, 些有毒有害物质是指那些可能对人类身体造成 而不安全因素则是指可能 威胁或损害的物质, 引起消费者急、 慢性中毒或者引起感染的疾病。 对于可能引起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因素 也要纳入其中。这里的食品安全概念显然要广 泛于食品卫生。2009 年我国颁布了《食品安全 , 法》 并对食品安全作出了明确定义: 食品安全 指食品无毒、 无害, 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 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