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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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含临时建设用地)办事指南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含临时建设用地)办事指南
(3)属有偿使用土地的,须附用地协议书(复印件1份);
(4)属临时用地的,须提交国土部门临时用地批准文件(含附图,附图应有明确的用地范围坐标,复印件1份);
*5、已办理的规划条件(复印件1份,个人住宅用地不需提供该项申请资料);
6、已取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1份);
7、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复印件1份);
5、特殊项目如需报送其他材料的,将在申请时一次性告知;
6、本行政审批事项申请表格可从我局网站(网址:/)下载。
7.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服务窗口(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一楼)或当地管理机构服务窗口
8.审批决定机关
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或当地管理机构
2、本办事指南由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负责解释,若有调整,以实际指导为准。
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制
5.审批条件
1、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2、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3、与城市各类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配套相协调;
4、满足环保、通讯、能源、安全和综合防灾等要求;
5、满足风景名胜、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的要求;
6、征求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并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完善;
7、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
8、计划立项意见,可提交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或其他立项批复文件(原件1份);
9、根据项目需要提交其他有关部门意见,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估、压覆矿床、水土保持、文物考古勘探、环保、消防、卫生、水利、航道、海事等部门意见(复印件1份);
、属固化用地的,需提供国土部门核定的固化名单(复印件1份);属拆迁安置用地的,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及拆迁房屋的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各1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材料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材料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程序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提交材料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2、立项批复;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含临时)办事指南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含临时)办事指南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含临时)办事指南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主席令第七十四号公布)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三十八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6个工作日
实施对象和范围
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符合法定资格;
2、申请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形式,申请材料、图纸完备;
3、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4、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划条件及其他具体要求。

申报提交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申请表。

(A3纸)
2、国土部门出具的已征为国有土地的书面材料(划拨用地项目需提供)。

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投资项目由管委会国土局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将出让合同及用地范围图电子文件内部流转至大厅规划窗口,规建局6个工作日内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建设用地及临时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办事指南

建设用地及临时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办事指南

建设用地及临时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与变更办事指南e.境外企业、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原件1份),香港和澳门的需经司法部授权的律师见证(原件1份);C.《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成交确认书》(复印件1份,核原件);D.《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复印件1份,核原件)。

2、改建、扩建用地(1)申请书(表)(原件1份);(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A.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1份;B.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工商部门复印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原件各1份;C.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原件)或核准登记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各1份;D.国家机关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1份;E.单位或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各1份;F.境外企业、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原件1份),香港和澳门的需经司法部授权的律师见证(原件1份);(3)《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复印件1份,核原件);(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核原件);(5)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民航、机场等部门的,须提供各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复印件1份,核原件);(6)原已取得的《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7)原已取得的《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8)政府投资项目当年度计划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核原件);(9)规划设计方案及总平面图(原件各2份);(10)改建、扩建项目用地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的,应提供权利人同意改建、扩建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1份)。

3、临时用地:(1)申请书(表)(原件1份);(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A.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1份;B.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工商部门复印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原件各1份;C.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原件)或核准登记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各1份;D.国家机关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1份;E.单位或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各1份;F.境外企业、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原件1份),香港和澳门的需经司法部授权的律师见证(原件1份);(3)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申请临时施工用地的:A.建设工程,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指南审批单位:市规划委申请条件:完成建设项目可研批复,及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各审批事项办理办理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B中心统一收件、发件窗口联系方式:办理程序:1.申请人先通过网上申报后,提交纸质材料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B厅统一收件;2.规划委审查人员对所提交的电子文件和纸质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不予受理的,一次性告知理由;3.对于决定受理的,由审批部门进行审核,并在承诺期限内作出决定;4.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

办理方式:1.登陆厦门市行政审批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报,在取件之前或同时将对应份数的纸质材料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B厅规划委窗口;2.也可直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B厅网上自助申报区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可咨询中心统一收件窗口);同时将对应份数的纸质材料送至规划委窗口。

申请材料:1.申请报告;《方案审查及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原件)(纸质材料1份,电子材料1份(word、Excel格式));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纸质材料1份,电子化材料1份(PDF、JPG格式));3.改、扩建项目应提供原项目“一书两证”及附图和原建筑施工图(核准原件的复印件),以及土地房屋权属证明或竣工备案;(纸质材料复印件1份,电子化材料1份(PDF、JPG格式));4.设计方案文本四套(文本需提供各单体建筑规划指标一览表,需包含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各层层高及建筑功能)及电子版1份(CAD、PPT,PDF、JPG格式)(列入景观艺术评审负面清单之内的项目,还应提供建筑景观艺术专审材料PPT一份);①三维模型(电子版1份(osg格式)、具体建模方法详见《三维模型制作标准》(景观艺术评审负面清单之外的项目,在单体放样验线检查前提交即可);②建设基地最新实测地形图(比例1:500);由具有测绘资质单位对现状建筑邻近一侧的建筑角点坐标、室外地坪标高(黄海高程)、建筑高度(至女儿墙或檐口)的实测成果(纸质材料原件1份,电子化材料1份(PDF、JPG格式));③对列入日照分析负面清单之内的项目,还应提供《日照分析报告》(原件2份、电子版1份(word格式))、日照分析计算模型(电子版1份(CAD格式))、日照分析所需的现势地形图(原件1份、电子版1份)、纳入分析范围的已批建筑的资料(原件1份、电子版1份(CAD格式))(日照分析报告编制方法详见《厦门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

南京江宁区

南京江宁区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南京市江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文本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规划背景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区域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土地利用特点..........................................................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节土地利用面临形势..................................................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利用调控目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土地利用调控目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5篇》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5篇》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5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拍卖、摘牌、转让)1、申请前提土地成交确定等文件。

2、受理要件(1)建设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和申请报告(原件);(2)立项批文(原件)(3)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1/500或1/1000批准的规划出让用地红线图(原件带电子文件)(5)已有审批资料(6张规划平面总图,规划设计条件等待电子文件)备注。

以上资料注明复印件的,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需补充资料的,根据需要提供。

3、窗口办结出件必备资料(1)建设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和申请报告(原件);(2)立项批文(原件);(3)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1/500或1/1000批准的规划出让用地红线图(原件带电子文件)(5)已有审批资料(6张规划平面总图,规划设计条件等)(6)土地成交确定等文件4、下步办理告知(1)国土局办理土地使用证;(2)向我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行政划拨)1、申请前提政府批准文件或立项批文、选址会审意见。

2、受理要件(1)建设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和申请报告(原件);(2)立项批文;(3)已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6张原件带电子文件);(4)1/500或1/1000蓝线图(原件);(5)国土部门批地文件等;(6)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7)有关部门意见及相关协议。

备注。

以上资料注明复印件的,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需补充资料的,根据需要提供。

3、办结出件必备资料(1)建设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和申请报告(原件);(2)立项批文;(3)已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6张);(4)1/500或1/1000蓝线图(5)1/500或1/1000批准规划用地红线图(4张);(6)国土部门批地文件等;(7)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8)政府批准文件或立项批文、选址会审意见;(9)有关部门意见及相关协议。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材料和流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材料和流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材料和流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指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土地开发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许可的证书。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提供一定的材料,并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申请。

以下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的材料和流程。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材料1.申请书:申请人应填写并签署的申请书,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理由和依据等内容。

2.土地使用权证: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明或者土地取得合法性的证明文件。

3.用地报告:包括项目的规模、位置、用地方式、用地需求等详细说明。

4.工程测量数据:提供项目所在地的地形地貌、地质地貌等测量数据。

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6.用地规划方案:包括总平面布置、功能区划、用地用途、建筑高度等规划方案的详细设计文件。

7.规划设计图:提供符合规划要求的规划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1.准备材料:申请人应准备上述所述的各项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申请受理: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规划部门或者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受理。

4.可行性研究:在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会进行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包括项目的经济、社会、环境可行性等。

5.公示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6.许可审批:在公示之后,相关部门会根据审核结果和公示意见,对项目进行审批,并决定是否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领证手续:如果项目获得许可证,申请人需到规划部门或者土地管理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完成相关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申请人应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进行办理。

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申请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理由及依据:(请详细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程序

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程序

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程序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在进行建设项目前,必须申请的一项必备手续。

接下来,本文将介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相关程序。

一、编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首要步骤。

申请人需要根据规划部门的要求,详细填写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包括项目的地理位置、土地利用现状、项目的区位条件等相关信息。

二、编制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在完成选址意见书后,申请人需要开始编制建设项目规划方案。

规划方案是对项目的整体规划和设计,包括项目的布局、用地面积、建筑高度、绿化率等。

此外,规划方案还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和沟通,确保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三、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将编制好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规划方案,以及相关的申请表格、资质证明文件等材料,递交给土地管理部门或规划部门。

在递交申请材料时,务必确保材料的完整、准确,并按要求进行分类和整理,以便审批部门进行审核。

四、审查和评估经过递交申请材料后,审批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估。

主要包括对规划方案的合理性、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符合城市建设要求等方面进行评估。

如果审查通过,将进行下一步的手续办理;若审查不通过,申请人需按照审查意见进行整改和补充材料。

五、公示和听证在审查通过后,审批部门将进行公示和听证环节。

公示的目的是让社会各界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影响,并提出反馈意见。

同时,针对一些重大影响的项目,审批部门还将组织听证会,听取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六、颁发许可证经过公示和听证环节后,如果没有大的异议或问题,审批部门将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给申请人。

许可证是申请人合法开展建设项目的凭证,具有法律效力。

七、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申请人需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缴纳规划许可证的费用、进行土地登记等工作。

同时,还需要按照许可证中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进行后续的建设工作,并在建设过程中随时保持与审批部门的沟通和配合。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办事指南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办事指南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办事指南前言为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流程,方便申请人提交申请,现整理出本指南,以供参考。

申请要求申请材料以下是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三份);2.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出让文件或招标文件;4.计划工程形象进度规划;5.现状照片(周边环境、建筑物);6.工程前期依法取得的相关手续复印件(加盖公章);7.相关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8.相关部门意见书原件(环保、城市规划、安全生产、消防等);9.其他相关申报材料。

提交方式以上材料请按照清单逐项排列,并于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到市规划局,递交申请人名下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申请。

审批流程受理市规划局收到申请后,按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材料的初步审核。

材料齐全的,按一次性齐全原则受理;如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书面告知申请人缺少的材料或需要补正的内容。

局级审批经实地勘察、研究和审核,经局领导审批,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市级审批经局级审批后,按规定时间内报市政府审批,市政府依法审批并出具「同意建设用地规划证明书」和「同意建设工程规划证明书」。

发证发证前,申请人须一次性交纳规划部门收取的出证费。

注意事项1.须按期限提交材料;2.如申请资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及时补正或者补充,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提交;3.应根据投资、地区、性质、用途等要求,经有关部门审批后,规划内容和目标应该具有可行性,并且符合城乡规划总体规划和空间规划;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建设的用地性质和规划用途。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是建设项目取得许可证的重要步骤。

在办理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时,申请人应该严格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材料,配合相关部门审核工作,以便顺利取得相关证照,促进建设工程的有序进行。

建设用地规划申报流程

建设用地规划申报流程

建设用地规划申报流程一、前言建设用地规划是指对土地进行开发、利用和管理的过程,旨在合理规划土地资源,促进城市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介绍建设用地规划申报的基本流程,并提供相关的指导。

二、申报前准备1. 搜集相关材料:在申报建设用地规划前,需要搜集并准备一系列相关材料,如土地调查报告、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这些材料将在后续的申报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务必确保其准确、完整。

2. 编制规划草案:根据需求和要求,编制建设用地规划草案,包括项目背景、规划目标、布局设计等内容。

草案的编制需要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要求,确保其合法有效。

三、申报程序1. 填写申报表格: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申报表格,将相关信息、资料填写完整。

表格通常包括项目基本信息、土地利用情况、规划设计要求等内容。

2. 递交申报材料:将填写好的申报表格及相关材料递交给规划审批机关或土地管理部门。

递交时,务必按照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并提交复印件和原件。

3. 审查与评估:申报材料递交后,相关部门将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查与评估。

审查内容包括规划的合法性、可行性、环境影响等方面的评估。

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与申报人进行沟通、提出修改要求。

4. 公示与听证:经初步审查合格后,申报部门会公示建设用地规划方案,并组织听证会,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和听证的目的是确保规划的透明度和合理性,保障公众利益。

5. 审批与批复:经过公示和听证程序,审批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申报方案做出最终审批和批复。

审批部门会根据规划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申报方案做出批准、批复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四、申报注意事项1. 遵循规划法律法规:在申报建设用地规划时,一定要遵循相关的规划法律法规,确保申报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注意环境保护:建设用地规划需要充分考虑和评估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防护措施和补救方案。

3. 合理规划土地资源:在编制规划草案时,要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合理配置,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效益的协调。

南京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办理流程-标准化

南京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办理流程-标准化

南京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办理流程-标准化————————————————————————————————作者:————————————————————————————————日期: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具备资质的机构)项目建议书审批 (发改委)项目立项 (发改委、住建局)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具备资质的设计院) 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规划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环保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发改委) 安全、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手续(国土局)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审核(国土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审核 (国土局)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规划局)消防设计审核 (公安消防局) 人防易地建设费审批(民防办) 涉及水务、文化、医疗卫生等事项审批(水务局、文化局、卫生局)配套绿化用地面积审批(园林局)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施工图设计(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报建登记 (住建委)施工招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消防设计审核 (公安消防局) 人防施工图设计审批(民防办) 配套绿化用地面积审批(园林局) 防雷装置设计审查(气象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住建委)初步设计审批 (发改委)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具备资质的设计单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及委托概算审查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1.1 规划行政许可权力事项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核发;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及规划条件的出具;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及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出具。

1.2 规划非行政许可权力事项1) 建设工程验线;2) 规划条件核实;3)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规划备案;4) 利用住宅作为经营性用房的规划确认。

1.3 其他事项1) 变更规划行政许可;2) 规划审批结果有效期延期;3) 注销规划行政许可;4) 规划审批成果图件遗失补办。

二、基本材料2.1.申报授权书,原件1份(首次申报)建设单位申报人代表建设单位申报项目的身份证明材料,其上应注明申报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内职务、申报的项目名称、授权时间段等。

南京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审批办事指南

南京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审批办事指南

南京市规划局规划管理审批办事指南南京市规划局主要职责一、承担统筹全市城乡规划的责任。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研究起草全市有关城乡规划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组织开展城乡规划的战略研究。

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建设近期目标和年度建设计划。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

三、承担组织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要地区修建性规划的编制、修订和调整责任。

负责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批工作。

承办市政府委托的规划编制审批工作。

综合平衡与城市规划相关的专业规划、专项规划。

协助做好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承担管理和指导全市各类建设项目规划实施的责任。

负责审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负责规划设计方案竞选工作。

负责国有土地出让、转让的规划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农用地转用计划。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

承担建设工程验线和规划验收的责任。

五、组织对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对各类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监督管理。

负责查处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的违法建设行为。

六、指导、推进和监督各区县村镇规划编制工作。

指导、监督各区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七、承担全市测绘行业管理的责任。

制定全市测绘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

负责权限内测绘成果的审核、审批与管理。

八、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和综合利用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京市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申报材料规定建设工程申报材料的基本要求及有关说明1、审批事项申请表单以我局提交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报建人应签名申报。

申请表单下载网址:/表格下载。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

扫描文件以100dpi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流程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流程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流程在现代城市化进程中,建设用地规划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它涉及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城市功能的发展和建筑项目的实施。

本文将介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的流程,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这一过程。

第一步:确定项目需求办理建设用地规划的第一步是确定项目的需求和目标。

这包括确定地块用途、规模和功能,以及与城市整体规划的一致性。

需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并明确各项要求。

第二步:寻找合适的地块在确定项目需求后,需要寻找合适的土地用于建设。

这可能需要与房地产公司、政府相关部门或土地市场联系。

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地理位置、土地面积、用地条件、基础设施配套等。

第三步:编制建设用地规划方案一旦确定了合适的地块,下一步是编制建设用地规划方案。

这需要由专业的设计与规划团队负责,他们将考虑到项目需求、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的要求。

该方案应包括用地用途、建筑规模、道路交通、绿化等。

第四步:评审和审批完成建设用地规划方案后,需要进行评审和审批程序。

这一步骤是由城市规划部门、建设管理部门等来进行的。

他们将审查方案的合规性、可行性和与城市整体规划的协调性。

可能需要进行一系列的会议和讨论,直到方案最终获得批准。

第五步:公示和听证一旦方案获得批准,接下来要进行公示和听证程序。

这是为了确保所有相关利益方都能了解并参与到规划过程中。

在公示期间,可能会接收到来自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听证会进行进一步讨论和解决相关问题。

第六步:编制详细建设方案在公示和听证程序完成后,需要编制详细的建设方案。

这一步涉及到具体的建筑设计、工程施工图纸、设备配置等。

建设方案应满足规划方案的要求,并考虑到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

第七步:施工和验收完成建设方案后,项目可以进入实际施工阶段。

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控。

一旦工程完工,需要进行竣工验收程序,确保项目符合建设用地规划的要求。

总结: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过程。

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实施方案

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实施方案

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实施方案为了规范建设用地手续办理程序,提高办理效率,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前期准备。

1.明确办理程序,在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前,需明确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以免出现漏办手续或材料不全的情况。

2.调查研究,对建设用地的规划、环境、土地性质等进行调查研究,为后续办理提供依据。

二、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申请人需按规定提交建设用地手续申请,包括申请表、规划方案、土地利用证明等相关材料。

2.受理审查,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核实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公示告知,依法进行公示告知,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平公正。

4.审批决定,相关部门根据审查结果作出审批决定,决定是否批准建设用地手续。

5.发放批复,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发放建设用地手续批复文件。

三、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办理建设用地手续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

2.材料齐全准确,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应保证材料齐全准确,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3.加强沟通协调,各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动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工作顺利进行。

4.加强监督检查,建设用地手续办理过程中,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办理程序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四、效果评估。

1.办理效率,评估建设用地手续办理的效率,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2.项目进展,评估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问题,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五、总结反思。

1.总结经验,对建设用地手续办理的经验进行总结,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2.反思不足,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反思,找出问题所在并加以改进。

六、结语。

通过本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能够规范建设用地手续办理程序,提高办理效率,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申请人能够共同遵守,共同努力,推动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南京江北新区办理规划核实流程

南京江北新区办理规划核实流程

南京江北新区办理规划核实流程一、规划核实申请1.申请材料准备:准备规划核实申请书、规划需要核实的相关文件、规划图纸等材料。

2.申请材料提交: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江北新区规划局。

可以通过线下提交或在线上提交申请。

二、初审1.申请材料初审:规划局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保申请材料齐全、规范,并核实申请内容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2.补充材料通知:如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划要求,规划局会通知申请人进行相关材料的补充。

三、评审1.专家评审:规划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估规划的可行性、合理性,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

2.召开评审会:规划局召集申请人和相关专家召开评审会,讨论申请材料,并达成一致意见。

3.修改申请材料:根据评审会的意见,申请人对申请材料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提交修改后的申请材料。

四、公示1.公示通知:根据相关规定,规划局会公示规划核实的申请内容,公示期为一定的时间段。

2.公示反馈:公示期内,市民可以提出对规划核实申请的意见和建议,规划局进行反馈并予以回复。

五、批准1.决策审定:规划局根据评审结果和公众意见,进行决策审定。

2.批准通知:规划局向申请人发出规划核实批准通知并颁发相关批文。

六、备案1.相关部门备案:规划局将批准的规划核实结果进行备案,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跟踪管理和执行。

2.监督检查:规划局会定期对已备案的规划核实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规划的实施和执行情况。

以上是南京江北新区办理规划核实的大致流程。

具体的操作细节和材料要求可以根据江北新区规划局的要求进行调整和补充。

请申请人注意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办理,以确保规划核实的效果和合法性。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京市江宁区及所辖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20〕82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京市江宁区及所辖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20〕82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京市江宁区及所辖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京市江宁区及所辖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20〕82号南京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修改江宁区及所辖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宁政发〔2020〕59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江宁区及所辖淳化街道、东山街道、谷里街道、横溪街道、湖熟街道、江宁街道、禄口街道、秣陵街道、麒麟街道、汤山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

在江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197.4666公顷(省内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增加建设用地规模指标795.3999公顷,市内调剂增加建设用地规模指标333.3334公顷,省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补助下达建设用地规模指标68.7333公顷)的前提下,将681.8862公顷限制建设区、413.3479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将131.3215公顷允许建设区、173.3854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限制建设区;将29.5775公顷允许建设区、557.1558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

规划修改后,江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允许建设区规模增加934.3351公顷,限制建设区规模减少934.3351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保持不变。

二、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你市要指导江宁区依据经批准的规划修改方案,对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进行规划布局调整,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生态有改善,严控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

李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办理程序

李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办理程序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办理程序一、资料审查(复审)按照一个新项目的运作程序,划拨用地自选址开始,出让用地自土地局发函开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办理程序中,向政府只报审一次(本地操作程序)。

(一)办理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新增土地)1、建设单位的书面申请;2、拟建项目的相关证明文件和规划选址论证情况;3、标绘有建设项目拟用地位置的规定比例尺的地形图;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1、土地储备中心(国土资源局)的书面申请(满足净地招拍挂出让的要求);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文件;3、标绘有建设项目拟用地位置的规定比例尺的地形图;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确定许可办理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须满足以下要求方可进入规划许可程序:1、满足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2、符合土地兼容性;3、符合集中连片开发的要求;4、提供相关资料齐全。

经济适用房——发改委、住建委批文(前期)如何认定为政府投资项目(公办学校、医院、公寓等)——发改委批文、相关主管部门意见企业改制项目——政府批复城中村改造项目——六拿一圈定(会议纪要、合同或协议、城中村发函、区申请和区委托、地形图、平面图)棚户区改造项目——发改委、住建委批文旧城区改造项目——视改造细则是否出台而定,参照城中村改造项目,必须有政府批复三、办理规划设计条件批件主要办理内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一)用地性质1、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2、考虑业主申报的要求和用地的兼容性(出让类);3、严格符合相关政策(划拨类);经济适用房、不能包含居住的办公、教育用地等4、细化到小类,注意与国土部门土地分类的对接。

(二)用地规模1、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沿边就界;2、保证用地完整(出让类,不能迁就国土部门储备用地的实际);3、根据相关用地标准核算(划拨类);尤其是经济适用房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的核定4、备注:以上面积均以南阳市城乡规划测绘院根据本规划条件核定的面积范围实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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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规划局江宁分局项目审批基本流程示意
经营性项目
非经营性项目
备注:1、以上为经营性项目相关规划审批流程示意,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办事指南各阶段申报要求。

2、上述审批流程为永久性建筑及市政项目,临时性项目的申报流程可在上述流程中简化,详情请咨 询各报建窗口。

备注:1、以上为非经营性项目相关规划审批流程示意,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办事指南各阶段申报要求。

2、上述审批流程为永久性建筑及市政项目,临时性项目的申报流程可在上述流程中简化,详情请咨 询各报建窗口。

南京市规划局江宁分局
南京市规划局江宁分局主要审批科室办公信息
南京市规划局江宁分局窗口主要分工
6、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批准文件(包括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选
报材料。

7、其他相关图件,选报材料。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必报材料。

4、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方案图2套,电子和纸质文件,必报材料。

5、数字报建项目提交《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自审表》,非数字报建项目提交《建筑物指标汇总表》。

必报材料。

6、规划设计要点及上一轮方案审查意见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以上审批结果提出需要相关书面意见为必报材料。

7、规划设计要点及上一轮方案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选报材料。

8、其他相关图件。

选报材料。

1、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

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矩审批项目申请表》1份。

电子和纸质文件,必报材料。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1份。

必报材料。

5、有关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必报材料。

6、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总平面定位图2份和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基础图)2套。

电子和纸质文件,必报材料。

7、数字报建项目提交《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自审表》,非数字报建项目提交《建筑物指标汇总表》。

必报材料。

8、规划设计要点及上一轮方案审查意见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以上审批结果提出需要相关书面意见为必报材料。

9、涉及房屋扩建及改造的项目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

选报材料。

10、上一轮方案审查意见及审定的总平面图复印件1份,选报材料。

11、其他相关图件。

选报材料。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项目申请表》1
份。

电子和纸质文件,必报材料。

2、符合国家设计规划的总平面图2份,基础施工图2套。

电子和纸质文件,必报材料。

3、规划设计要点及上一轮方案审查意见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以上审批结果提出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

首次申报时必报文件。

3、有关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必报材料。

4、《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电子和纸质文件,必报材料。

5、数字报建项目自审表(市政类)1份。

必报材料。

6、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方案图2套。

必报材料。

7、规划设计要点及上一轮方案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选报材料。

8、其他相关图件。

选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

首次申报时必报文件。

3、有关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必报材料。

4、《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电子和纸质文件,必报材料。

5、数字报建项目自审表(市政类)1份。

必报材料。

6、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管线综合方案图2套。

必报材料。

7、各专业管线部门意见复印件1份。

必报材料。

8、项目的建筑总平面图复印件1份。

必报材料。

9、规划设计要点及上一轮方案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选报材料。

10、其他相关图件。

选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

首次申报时必报文件。

3、有关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必报材料。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

首次申报时必报文件。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电子和纸质文件,必报材料。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1份。

必报材料。

5、有关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

必报材料。

6、数字报建项目自审表(市政类)1份,必报材料。

7、项目建设书批复文件复印件或开展前期工作联系函原件1份。

必报材料。

8、项目规划要点表及附图复印件1份。

必报材料。

9、1/500、1/1000的现势性管线图1份。

必报材料。

10、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道路管线综合规划设计图2套。

必报材料。

11、各专业管线部门意见复印件1
份。

必报材料。

12、其他相关图件。

选报材料。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申报材料
1
建设工程申报材料的基本要求及有关说明
南京市规划局江宁分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申报材料规定
1、审批事项申请表单以我局提交的电子文件格式填写完整,以Excel 格式保存电子文件,并打印盖章,其中申报事项不得手工填写,但报建人应签名申报。

申请表单下载网址:http///办事指南。

2、所有纸质文字材料、证照应提交扫描文件。

扫描文件以100dpi 的分辨率,按文件及文件的顺序扫描并拼接,以PDF 格式保存,文件命名为图件全名。

3、图形文件(含地形图)应提交DWG 格式电子文件,其中数字报建项目应按要求制作总平面指标计算图一并提交电子文件(建筑工程无需打印)。

4、数字报建囚犯件及要求下载网址:/办事指南。

5、设计方案和施工图图纸要求统一提交蓝图,图面上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单位出图章。

(2)注册建筑师印章。

(市政工程类除外) (3)本次申报图纸的设计版本或出图日期。

6、凡提交复印件文件的,首次提交时应出示原件以供核对。

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7、首次申报时必报材料的,在下次及今后申报时可不再重复提交。

规划验线的申报材料
6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批后监督事项申请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

必报材料。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复印件1份。

必报材料。

3、《工程测量成果报告》复印件1份。

必报材料。

4、《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验线结果表》复印件1份(报验正负零时提交)。

必报材料。

5、总平面图及首层规划标准图复印件各1份。

必报材料。

6、其他相关图件。

选报材料。

规划条件核实的申报材料
7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批后监督事项申请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

必报材料。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建筑)。

必报材料。

3、规划核准图原件1套(建筑)。

必报材料。

4、项目竣工图原件1套(建筑)。

必报材料。

5、《建筑竣工测量成果报告》原件1份。

必报材料。

6、已完成批后公示牌通知单。

选报材料。

7、项目现状照片(包括项目各个方向及周边情况)一套。

必报材料。

8、其他相关图件。

选报材料。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批后监督事项申请表》1份,电子和纸质文件。

必报材料。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套(市政)。

必报材料。

3、规划核准图原件1套(市政)。

必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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