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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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 ( 适用于创业板 )附表 2: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适用于创业板)发行人保荐机保荐代构表人一尽职调查的核查事项(视实际情况填写)(发行人主体资格一)1发行人生核查情况产经营和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情况2发行人拥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国家知识有或使用产权管理部门取得专利登记簿的专利副本核查情况是□否□备注3发行人拥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国家工商有或使用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取得相关的商标证明文件备注4发行人拥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国家版权有或使用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文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核查情况是□否□备注5发行人拥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国家知识有或使用产权局取得相关证明文件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核查情况是□否□备注6发行人拥是否实际核验发行人取得的省有的采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发权和探矿的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权备注7发行人拥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特许经营有的特许权颁发部门取得其出具的证书经营权或证明文件核查情况是□否□备注8发行人拥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相关资质有与生产审批部门取得其出具的相关证经营相关书或证明文件资质(如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核查情况是□否□备注9发行人曾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发行内部的方式进行核查职工股情况核查情况是□否□备注10发行人曾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存在工的方式进行核查会、信托、委托持股情况,目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况核查情况是□否□备注(发行人独立性二)11发行人资实际核验是否存在租赁或使用产完整性关联方拥有的与发行人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房产、生产设施、商标和技术等的情形核查情况是□否□备注12 发行人披是否实际核验并通过走访有关露的关联工商、公安等机关或对有关人员方进行当面访谈等方式进行核查核查情况是□否□备注13发行人报是否走访主要关联方,核查重大告期关联关联交易金额真实性和定价公交易允性核查情况是□否□备注14发行人是核查情况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关联方转让或注销的情形(发行人业绩及财务资料三)15发行人的是否全面核查发行人与主要供主要供应应商、经销商的关联关系商、经销商核查情况是□否□备注16发行人最是否以向新增客户函证方式进近一个会行核查计年度并一期是否存在新增客户核查情况是□否□备注17发行人的是否以向主要合同方函证方式重要合同进行核查核查情况是□否□备注18发行人的如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会计政会计政策策或会计估计变更,是否核查变和会计估计核查情况备注19发行人的销售收入更内容、理由和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走访核查核查核查重要主要发行报告客户、产品人前期内主要销售五名综合新增价格客户毛利客户、与市及其率波销售场价他主动的金额格对要客原因变化比情户与较大况发行客户,人及核查其股发行东、实人对际控客户制人、所销董事、售的监事、金额、高管数量和其的真他核实性心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核查情况是否是否是否是否□□□□□□□□备注20 发行人的是否走访是否核查是否核查重要供应重要原材发行人前商或外协料采购价五大及其销售成本方,核查格与市场他主要供公司当期价格对比应商或外采购金额情况协方与发和采购量行人及其的完整性股东、实和真实性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核查情况是否是否是否□□□□□□备注21发行人的是否查阅发行人各项期间费用期间费用明细表,并核查期间费用的完整性、合理性,以及存在异常的费用项目核查情况是□否□备注22 发行人货是否核查大额是否抽查货币币资金银行存款账户资金明细账,是的真实性,是否否核查大额货查阅发行人银币资金流出和行帐户资料、向流入的业务背银行函证等景核查情况是□ 否□是□ 否□备注23发行人应是否核查大额是否核查应收收账款应收款项的真款项的收回情实性,并查阅主况,回款资金汇要债务人名单,款方与客户的了解债务人状一致性况和还款计划核查情况是□ 否□ 是□ 否□备注24发行人的是否核查存货的真实性,并查阅存货发行人存货明细表,实地抽盘大额存货核查情况是□否□备注25发行人固是否观察主要固定资产运行情定资产情况,并核查当期新增固定资产的况真实性核查情况是□否□备注26 发行人银是否走访发行是否查阅银行行借款情人主要借款银借款资料,是否况行,核查借款情核查发行人在况主要借款银行的资信评级情况,存在逾期借款及原因核查情况是□否□是□否□备注27发行人应是否核查与应付票据相关的合付票据情同及合同执行情况况核查情况是□否□备注(发行人的规范运作、内部控制或公司治理四)的合规性28发行人的发行人是否取得相应的环保批环保情况文;是否实地走访发行人主要经营所在地核查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情况、了解发行人环保支出及环保设施的运转情况核查情况是□否□备注29发行人、是否实际校验并走访工商、税控股股收、土地、环保、海关等有关部东、实际门进行核查控制人违法违规事项核查情况是□否□备注30发行人董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事、监事、登陆有关主管机关网站或互联高管任职网搜索方式进行核查资格情况核查情况是□否□备注31发行人董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事、监事、登陆监管机构网站或互联网搜高管遭受索方式进行核查行政处罚、交易所公开谴责、被立案侦查或调查情况核查情况是□否□备注32发行人税是否全面核查发行人纳税的合收缴纳法性,并针对发现问题走访发行人主管税务机关核查情况是□否□备注(发行人其他影响未来持续经营及其不确定五)事项33发行人披是否独立核查或审慎判断招股露的行业说明书所引用的行业排名、市场或市场信占有率及行业数据的准确性、客息观性,是否与发行人的实际相符核查情况是□否□备注34发行人涉是否实际核验并走访发行人注及的诉册地和主要经营所在地相关法讼、仲裁院、仲裁机构核查情况是□否□备注1335发行人实是否走访有关人员户口所在地、际控制经常居住地相关法院、仲裁机构人、董事、监事、高管、其他核心人员涉及诉讼、仲裁情况核查情况是□否□备注36发行人技是否以与相关当事人当面访谈、术纠纷情互联网搜索等方式进行核查况核查情况是□否□备注37 发行人与是否由发行人、发行人主要股保荐机构东、有关机构及其负责人、董事、及有关中监事、高管和相关人员出具承诺介机构及等方式进行核查其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相关人员是否存在股权或权益关系核查情况是□否□备注38发行人的是否通过走访相关银行进行核对外担保查核查情况是□否□备注39 发行人律是否对相关机构出具的意见或师、会计签名情况履行审慎核查,并对存师出具的在的疑问进行了独立审慎判断专业意见核查情况是□否□备注40发行人从核查情况事境外经营或拥有境外资产情况41发行人控核查情况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境外企业或居民二本项目需重点核查事项42核查情况是□否□备注三其他事项43核查情况是□否□备注填写说明:1、保荐机构应当根据《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有关规定对核查事项进行独立核查。

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2006年证监发行字15号)

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2006年证监发行字15号)

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指导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提高尽职调查工作质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保荐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尽职调查是指保荐人对拟推荐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进行全面调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的经营情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并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以及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过程。

第三条本准则主要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工业企业的基本特征制定。

保荐人应当在参照本准则基础上,根据发行人的行业、业务、融资类型不同,在不影响尽职调查质量前提下调整、补充、完善尽职调查工作的相关内容。

第四条本准则是对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的一般要求。

不论本准则是否有明确规定,凡涉及发行条件或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保荐人均应当勤勉尽责地进行尽职调查。

第五条保荐人尽职调查时,应当考虑其自身专业胜任能力和专业独立性,并确保参与尽职调查工作的相关人员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六条对发行人公开发行募集文件中无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专业意见支持的内容,保荐人应当在获得充分的尽职调查证据并对各种证据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独立判断。

对发行人公开发行募集文件中有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专业意见的内容,保荐人应当结合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对专业意见的内容进行审慎核查。

对专业意见存有异议的,应当主动与中介机构进行协商,并可要求其做出解释或出具依据;发现专业意见与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当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复核,并可聘请其他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第七条保荐人应在尽职调查基础上形成发行保荐书,同时,应当建立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制度。

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尽职调查工作。

word版《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可编辑

word版《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可编辑

环保情 环保批文,实地

走访发行人主要
经营所在地核查
生产过程中的污
染情况,了解发
行人环保支出及
环保设施的运转
情况
4 发行人 是否走访国家知 是 □ 否 □ 拥有或 识产权局并取得 使用专 专利登记簿副本 利情况
5 发行人 是否走访国家工 是 □ 否 □ 拥有或 商行政管理总局 使用商 商标局并取得相 标情况 关证明文件
是否核查主要产 是 □ 品销售价格与市 场价格对比情况
否□
25 发行人 是否走访重要供 是 □ 否 □ 销售成 应商、新增供应 本情况 商和采购金额变 化较大供应商 等,并核查公司 当期采购金额和 采购量的完整性 和真实性
是否核查重要原 材料采购价格与 市场价格对比情 况
是□
否□
26 发行人 是否查阅发行人 是 □ 否 □ 期间费 各项期间费用明 用情况 细表,并核查期 间费用的完整 性、合理性,以 及存在异常的费 用项目
荐业务负责人或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询问该项目的尽职调查
工作情况,要求当场填写《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
况问核表》(以下简称《问核表》,附后),并提醒其未尽到
勤勉尽责的法律后果。
二、审核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可以结合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状
况、发行人历史沿革、经营模式、公司治理、规范运作、财务
状况、募投项目、信息披露等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本项
保荐机构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名: 职务:
审核人员签名:
9 发行人 是否走访特许经 是 □ 否 □ 拥有特 营权颁发部门并 许经营 取得其出具的证 权情况 书或证明文件
10 发行人 是否走访相关资 是 □ 否 □ 拥有与 质审批部门并取 生产经 得其出具的相关 营相关 证书或证明文件 资质情 况(如 生产许 可证、 安全生 产许可 证、卫 生许可 证等)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业务示范实践第3号-保荐人尽职调查》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业务示范实践第3号-保荐人尽职调查》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业务示范实践第3号-
保荐人尽职调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业协会
•【公布日期】2022.06.17
•【文号】中证协发〔2022〕166号
•【施行日期】2022.06.17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发布《证券业务示范实践第3号-保荐人尽职调查》的通

中证协发〔2022〕166号各证券公司:
为进一步提高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质量,明确保荐人的基本职责和执业重点,提出倡导性、指导性的专业标准,根据《证券法》《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关于注册制下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的指导意见》《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研究制定了《证券业务示范实践第3号-保荐人尽职调查》,经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证券业务示范实践第3号-保荐人尽职调查
2.关于《证券业务示范实践第3号-保荐人尽职调查》的起草说明
中国证券业协会2022年6月17日。

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

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

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是指保荐机构在向证券交易所申请项目上市之前,对该项目进行的综合性调查和评估的过程。

该程序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保荐机构在推荐项目上市时的尽职调查工作充分、准确,确保项目的信息披露充分、真实,从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的健康运行。

以下是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

一、确定项目的基本信息在进行尽职调查之前,保荐机构需要确定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类型、申请主体、经营范围等。

同时还需要对项目的发展历程、管理层、财务状况等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二、收集项目信息保荐机构需要通过多种途径来收集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文件、相关人员面谈、数据分析等。

通过对公司章程、合同文件、主要协议等的仔细阅读和分析,可以了解公司法律地位、权益结构、关键合同的内容等。

通过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者的会面,可以了解公司的经营理念、经营策略、核心竞争力等。

通过对财务报表、核心财务指标的综合分析,可以评估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运营能力等。

三、整理项目信息通过收集项目信息之后,保荐机构需要对信息进行整理和分类,以方便后续的分析和评估。

对于重要信息,需要进行详细记录,并与相关资料进行核对。

四、评估项目保荐机构需要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需求、竞争环境、技术实力、管理层团队等方面。

通过对项目的SWOT分析,可以评估项目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

通过对项目的市场调研,可以了解市场需求、竞争格局等情况。

通过对项目的技术实力、研发能力的评估,可以了解项目的科技含量和创新能力。

通过对项目管理层团队的评估,可以了解管理层的管理经验和能力。

五、出具尽职调查报告保荐机构需要根据尽职调查的结果,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尽职调查报告需要包括项目的基本信息、尽职调查的过程、尽职调查的结果等内容。

报告需要客观、准确地反映项目的真实情况,并对项目的风险和可行性进行评估。

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

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

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关于实施《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的通知发行监管函【xx】75号各保荐机构:为切实落实保荐制度各项要求,提高保荐工作质量,我部制定了《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以下简称《审核指引》)。

现将该指引的实施问题通知如下:一.《审核指引》暂适用于保荐机构保荐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二.《审核指引》发布后申报的保荐项目,将在见面会召开当天进行问核;发布前申报但尚未通过发审委审核的保荐项目,将在初审会前进行问核。

三.保荐机构与保荐代表人应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规定,勤勉尽责的做好尽职调查工作,有效控制风险。

特此通知。

发行监管部xx.4.6 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发行监管部xx年4月为了督促和提醒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保荐工作质量,现将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保荐机构所保荐项目的见面会召开当天,审核一处和二处审核人员共同约请该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与保荐机构和保荐业务负责人或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询问该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情况,要求当场填写《关于保荐项目重要事项尽职调查情况问核表》(以下简称《问核表》,附后),并提醒未尽到勤勉尽责的法律后果。

二.审核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可以结合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状况.发行人历史沿革.经营模式.公司治理.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投项目.信息披露等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本项目需要重点核查事项和其他事项,要求相关保荐代表人补充填写《问核表》。

审核人员补充提出的事项应该明确具体,并在问核表中列明需要核查的范围或方式等。

三.保荐项目的两名签字保荐代表人填写《问核表》后,应当面誊写承诺事项,并签字确认。

四.保荐机构的保荐业务负责人或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应当参加问核程序,并签字确认。

可编辑《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

可编辑《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

可编辑《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一、背景介绍作为证券市场中的一种重要常见业务类型,保荐项目有着重要的经济和社会影响。

为了确保保荐项目的合规性和信息真实性,尽职调查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保荐机构作为保荐项目的提供者,承担了对项目的全面了解和信息披露的责任。

为了规范保荐机构对项目尽职调查情况的问核程序,本指引旨在提供明确的审核指引,为保荐机构的问核工作提供有效的指导。

二、核心内容1.问核内容保荐机构对项目尽职调查情况的问核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所属行业、投资规模、投资主体等。

(2)项目背景概述:包括项目发展背景、核心竞争力、主要市场、发展趋势等。

(3)财务状况分析:包括项目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经营稳定性等。

(4)风险分析和控制:包括项目所面临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政策风险等,以及风险的应对措施。

(5)市场竞争分析:包括项目所处市场的竞争格局、主要竞争对手及竞争优势等。

(6)管理团队情况:包括管理团队的背景、资历、专业能力等。

(7)法律事务和合规情况:包括项目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和合规风险,以及项目的合规性。

(8)其他相关问题: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可以增加其他相关问题。

2.问核程序(1)确定问核对象:保荐机构首先需要确定问核对象,即项目的综合负责人或负责尽职调查的人员。

(2)准备问核材料:保荐机构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的尽职调查报告、会议纪要、财务报告等资料,便于问核工作的展开。

(3)设定问核范围和时间:保荐机构需要确定问核的范围,即要问到哪些内容。

同时,还要确定问核的时间,确保问核进度合理,并尽量避免对项目推进的干扰。

(4)进行问核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沟通方式,对问核对象进行详细地问询和核实,确保尽职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整理问核结果:保荐机构需要将问核结果进行整理和汇总,以便于后续的审查和审核。

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对保荐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督促保荐机构强化对保荐业务的管理和风险控制,切实提高保荐业务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保荐机构应进一步健全保荐业务内控制度,强化对保荐代表人及其他项目人员的管理,完善立项、尽职调查、内核、质量控制、保荐项目持续追踪、工作底稿、工作日志、持续督导等保荐业务相关制度和保荐业务风险控制机制,切实提高保荐项目质量。

二、保荐机构应为保荐项目配备保荐代表人和其他项目人员,相关人员应具备完成保荐项目所需要的行业、财务、法律知识及较为丰富的执业经验,有能力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证监发行字〔2006〕15号)的要求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须说明保荐代表人和其他项目人员所从事的具体工作,相关人员在项目中发挥的作用。

保荐代表人和其他项目人员应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上签字,并根据自己所从事的具体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保荐机构的质量控制部门应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发现保荐项目存在重大问题和风险的,应指派专人实地走访发行人并进行必要的现场尽职调查工作。

保荐机构的内核小组应切实发挥内核把关作用,对发行人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行仔细研判,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定发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保荐机构应建立对保荐代表人和其他项目人员的问核制度,由内核小组在召开内核会议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核,督促保荐代表人和其他项目人员严格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做好尽职调查工作。

内核小组的问核工作须围绕尽职调查工作和内核会议讨论中发现的风险和问题进行,发现保荐代表人和其他项目人员的工作存在不足的,应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要求相关人员落实。

五、保荐机构须健全保荐项目的持续追踪机制,确保对保荐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避免保荐项目申报后可能出现的发行人新情况新问题不能及时在申请文件中补充披露以及反馈意见落实文件、发审委意见落实文件、举报信核查文件以及会后事项文件未履行保荐机构内部批准程序的风险。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70号——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70号——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70号——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6.12•【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70号•【施行日期】2020.06.12•【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70号《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6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2020年6月12日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证券公司执业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发行人申请从事下列发行事项,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履行保荐职责:(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二)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三)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

在实施证券发行核准制的板块,发行人应当就上述已发行证券的上市事项聘请具有保荐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履行保荐职责。

第三条证券公司从事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保荐业务资格。

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任何机构不得从事保荐业务。

第四条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应当指定品行良好、具备组织实施保荐项目专业能力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保荐工作。

保荐代表人应当熟练掌握保荐业务相关的法律、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等专业知识,最近5年内具备36个月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最近12个月持续从事保荐相关业务,最近3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重大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就修订《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就修订《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就修订《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1.19•【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关于就修订《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贯彻落实《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适应注册制改革发展需要,贯彻《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精神和原则,进一步规范证券发行保荐业务,指导保荐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底稿制度,提高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质量,我会拟对《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证监会公告〔2009〕5号,以下简称《底稿指引》)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十五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是,增加对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的相关复核资料;二是,增加内核阶段工作底稿要求;三是,增加分析验证过程的相关底稿。

修订后的《底稿指引》是对保荐机构从事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时编制工作底稿的一般要求,为提高可操作性和灵活性,底稿目录具体内容由自律规则予以规定。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认真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发布实施。

为贯彻落实《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适应注册制改革发展需要,贯彻《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精神和原则,进一步规范证券发行保荐业务,指导保荐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底稿制度,提高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质量,我会拟对《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证监会公告〔2009〕5号)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登陆中国证监会网站(网址:),进入首页右侧点击“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邮政编码:100033。

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

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

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文件,旨在加强对证券发行过程中的尽职调查工作的监管,提高发行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本文将对该文件的主要内容进行简要介绍,并对其意义进行分析。

一、主要内容该文件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引言、问核范围与要求、问核程序与要点、问核结果与记录、附则。

以下将针对每个部分进行详细描述。

引言部分对本文件的背景和目的进行了概述,强调了加强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并指出问核机制是加强监管的有效手段。

问核范围与要求部分明确了问核的对象和要求。

对于以首次公开发行、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等方式进行证券发行的公司,保荐机构应主动向证监会提交尽职调查报告,并接受其问核。

问核要求保荐机构在尽职调查过程中,要求全面收集相关证券发行对象的信息,对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法律风险等进行充分评估。

问核程序与要点部分明确了问核的具体流程和关键要点。

问核程序主要包括问核准备、问核实施、问核结果确认等步骤。

关键要点包括对尽职调查报告的审核,对保荐机构的尽职调查问责,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问责。

问核结果与记录部分要求证监会将问核结果及时记录,并依法予以公布。

保荐机构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报告整改情况。

附则部分对一些细节问题进行了规定,如问核时限、问核费用等等。

二、意义分析该文件的发布对于规范证券发行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问核机制的建立能够加大对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的监管力度。

保荐机构在发行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尽调,以确保发行对象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问核机制能够将问责压力传导到保荐机构,推动其加强尽职调查工作,提高审核质量。

其次,问核结果的予以公布,能够提高保荐机构的问责透明度。

公众通过了解保荐机构的问核结果,能够判断其尽调能力和诚信度,有利于投资者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再次,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问责,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

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

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是上市公司保荐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规范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提高其工作质量,制定了以下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

一、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的目标是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管理状况、风险状况等,发现潜在问题和风险,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信息。

保荐人应当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全面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二、建立完善的调查制度和流程。

保荐人应当建立完善的尽职调查制度和流程,明确尽职调查的组织架构、工作程序、责任分工等,确保尽职调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同时,保荐人还应当建立信息收集、审核、核实、分析和报告的全面制度,确保尽职调查工作的全面性和深入性。

三、严格执行尽职调查程序。

保荐人应当严格执行尽职调查程序,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保荐人应当充分发挥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对上市公司的各项信息进行核实和分析,确保尽职调查工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加强尽职调查人员培训。

保荐人应当加强对尽职调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尽职调查人员应当具备扎实的财务、法律、审计等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具有较强的信息收集、分析和判断能力,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和保密规定。

五、加强尽职调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保荐人应当加强对尽职调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尽职调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的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尽职调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

保荐人应当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及时了解监管部门对尽职调查工作的要求和规定,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检查和审计工作,确保尽职调查工作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

以上就是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内容,希望保荐人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尽职调查工作,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信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证监会IPO审核流程

证监会IPO审核流程

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流程按照依法行政、公开透明、集体决策、分工制衡的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首发)的审核工作流程分为受理、见面会、问核、反馈会、预先披露、初审会、发审会、封卷、会后事项、核准发行等主要环节,分别由不同处室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对每一个发行人的审核决定均通过会议以集体讨论的方式提出意见,避免个人决断。

一、基本审核流程图二、具体审核环节简介1、材料受理、分发环节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工作人员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66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等规则的要求,依法受理首发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发行监管部。

发行监管部综合处收到申请文件后将其分发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同时送国家发改委征求意见。

审受理材料 分发、分送材料 见面会 反馈会 落实反馈意见 预先披露 初审会 出具初审报告;告知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做好发审会准备发审会 2 5 8 7 6 3 问核 核准发行 落实发审委意见 会后事项审核10 封卷 9 1 4核一处、审核二处根据发行人的行业、公务回避的有关要求以及审核人员的工作量等确定审核人员。

2、见面会环节见面会旨在建立发行人与发行监管部的初步沟通机制。

会上由发行人简要介绍企业基本情况,发行监管部部门负责人介绍发行审核的程序、标准、理念及纪律要求等。

见面会按照申请文件受理顺序安排,一般安排在星期一,由综合处通知相关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

见面会参会人员包括发行人代表、发行监管部部门负责人、综合处、审核一处和审核二处负责人等。

3、问核环节问核机制旨在督促、提醒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做好尽职调查工作,安排在反馈会前后进行,参加人员包括问核项目的审核一处和审核二处的审核人员、两名签字保荐代表人和保荐机构的相关负责人。

4、反馈会环节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审阅发行人申请文件后,从非财务和财务两个角度撰写审核报告,提交反馈会讨论。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3.16•【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3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向社会公布证监会公告[201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出台,是在“积极推动发行体制市场化改革,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强化资本约束、市场约束、诚信约束”大背景下进行的。

其主要考量,在于顺应新形势下的市场发展需求,在重视保荐代表人责任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保荐机构的责任,进一步发挥保荐机构的整体作用,推动实现全程有效内控,夯实保荐项目基础。

《意见》要求保荐机构进一步健全保荐业务内控制度,提高保荐项目质量。

要求保荐机构建立对保荐代表人和项目组成员的问核制度,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尽职调查工作;要求保荐机构完善对保荐项目的持续追踪机制,避免保荐项目执行过程失控;要求保荐代表人和项目组成员在《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说明自己所从事的具体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意见》适当调整了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保荐项目家数的规定。

在现行两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一家发行人的保荐工作,可同时在主板(含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各有一家在审企业的基础上,调整为允许同时在主板(含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各有两家在审企业。

为强化诚信管理、促进保荐代表人尽职履责,《意见》同时明确,放宽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保荐项目家数限制的制度安排不适用于有违规记录的保荐代表人和长期不从事具体保荐业务的保荐代表人。

该负责人表示,中国证监会将适时修订《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积极推进保荐制度改革,进一步明确中介机构责任,把保荐责任落实到保荐业务全过程和相关业务人员,进一步提升保荐工作质量。

保荐机构应当按照《意见》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扎实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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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金融时报】4月6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

这意味着在保荐代表人聆讯制度和未通过发审会审核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问责机制的基础上,发行审核过程中将再添一个专门针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问核环节。

对此,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问核机制将监管关口前移,并将所有保荐项目纳入监管范围,是强化过程监管的重要举措。

该负责人指出,问核机制建立后,每一个保荐项目将在见面会当天由审核人员约请保荐机构的保荐业务负责人或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保荐代表人,逐项询问该项目主要问题的尽职调查工作情况,并由上述人员签字确认其已勤勉尽责履行了各项尽责调查义务。

姚刚: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内幕交易【】【博览资讯报道】日前,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表示,证券执法部门应当适应市场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针对执法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发挥我国证券执法的体制优势,加强监管,依法打击证券市场违法行为。

该研讨会由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主办、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办。

根据近年查处实践,内幕交易案件呈现以下主要特征:案件绝对数量有较大增长,相对数量上也占证监会执法工作较大比例;案发环节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是易发区、高发区,其他还包括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重大变化、上市公司签订重大合同、上市公司重大对外投资等;涉案主体上,除了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的高管、工作人员外,还有证券公司等市场中介机构的人员,甚至涉及相当级别的党政干部,也存在法人单位参与内幕交易的情况;违法情节上,一些案件违法所得与交易金额较大,内幕信息呈现多级传递、多向传递的态势,出现了一些窝案、串案,内幕交易操作更加隐蔽、复杂,逃避监管、抗拒执法的倾向与能力明显增强;从危害看,除违反公平原则、严重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发现功能之外,许多案例表明,内幕交易行为导致证券交易价格异常波动,加大了并购重组的不必要成本,加大了并购重组难度,延滞了并购重组进程,有些甚至导致并购重组失败,严重阻碍了证券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

针对这些情况,证监会坚持“打防结合,堵疏并举”,在有关方面的支持和共同努力下,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姚刚表示,面对查处内幕交易这样一个世界性难题,执法部门将从严厉打击内幕交易的现实需要出发,积极能动地适用现行法律规定,总结巩固已取得的执法成果,研究解决重大、疑难、共性问题。

同时,加强案件宣传,注重警示、教育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内幕交易。

香港首只人民币IPO获批本月底挂牌【博览资讯报】长实分拆旗下北京东方广场上市的人民币REITs(房地产信托基金)已获香港证监会通过。

市场传言保荐人已于本周一开始路演推介,名为汇贤房托的首只人民币IPO将于4月11日至19日公开招股,4月29日在港交所挂牌。

由于首只人民币IPO意义重大,监管层非常谨慎,港交所在3月连续进行两次人民币交易、结算和交收的系统测试。

港交所公布结果显示,333家券商通过测试,约占券商总数的六成。

所有在港中资券商均获得参与人民币证券交易及结算的资格。

创业板挂牌公司将达两百家【】【博览资讯报道】深交所发布公告,四只新股将于7日在创业板上市,此次上市完成后创业板挂牌公司数量将达两百家。

从2009年10月30日首批28家公司登陆创业板以来,到挂牌公司数量达两百家,时间不到一年半。

在创业板快速扩容的同时,其估值也不断下降,市盈率相比最高峰已下降一半以上。

公告称,纳川股份、翰宇药业、高盟新材及海伦哲将于7日在创业板挂牌上市。

深交所网站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已挂牌的196家创业板公司总市值突破8000亿元,流通市值为2313.7亿元,平均市盈率为55.01倍,比2010年最高峰时的106.04倍缩水近一半,比2009年最高峰时的127.65倍缩水近57%。

发改委年内再次上调成品油价格【安邦经济】据媒体报道,发改委自7日零时起将汽柴油出厂价格每吨分别上调500元和400元,相当于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平均每升分别提高0.37元和0.34元。

航空煤油同期每吨上调500元。

这将是今年国内第二次调整成品油零售价,也创下历史新高。

国内多家航空公司上调港澳航线燃油附加费《新华财经》媒体6日获悉,国航、南航等国内多家航空公司上调了港澳航线燃油附加费。

据悉,自2011年4月1日(以出票日期为准)起,国航调整了香港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南航也于同日调整了内地与港澳航线燃油附加费。

据了解,这是继港龙、国泰、深航等在4月上调港澳航线燃油附加费后,部分航空公司对此航段燃油附加费的又一次调整。

美研新停板制防快闪跌市【多元环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公布新的美股停板机制草案,建议现行列入停板机制的股份,日后升跌波幅不得超过5分钟平均价的5%,以防快闪跌市重演。

新停板机制如获批准,将取代去年大跌市后实施的现行个别股份断路机制,而现机制将于8月11日到期,规定个别受限股份在5分钟内升跌波幅超过10%,将被停止交易。

在新机制下,如股票无法在规定的波动幅度内进行交易超过15秒,即会被暂停交易5分钟。

此外,新停板机制将容许股票于开市及收市两个时段的波幅倍增,而股价低于1美元的股票波幅将会较宽松。

市场有21天时间就新建议提供意见,之后委员会将进行表决。

交易商对是项建议反应不一。

证监主席夏皮罗(Mary Schapiro)表示,尽管现行断路机制有助限制市场重大波动,但证监觉得仍有改善空间,新停板建议将有助保住投资者及企业的信心。

美证监一直与交易所和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密切合作,以提出市场结构性改革方案,以防快闪跌市事件重演。

现行机制于上周便曾出现潜在漏洞,10个新成立而不受机制影响的交易所买卖基金(ETF)出现快闪跌市,一些ETFs 一度暴挫达98%,纽约交易所及纳斯达克交易所最终须取消部分相关交易。

地震冲击致使3月全球PMI大幅下滑【安邦经济】4月5日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全球经济增长在3月大幅放慢,主要是因为受美国增长疲弱的拖累,且日本经济在地震后陷入明显萎缩。

由摩根大通编纂的全球整体产出指数(GLOBAL TOTAL OUTPUT INDEX)从2月的59.2降至6个月低点54.7,但仍居荣枯分水岭50以上。

摩根大通分析师DAVID HENSLEY 表示,“尽管全球PMI在3月大幅下滑,但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日本的影响,那里的自然灾害严重打击了经济活动。

”3月就业分项指数从53.5下跌至52.7,但制造业方面成长增强。

全球服务业PMI也大幅下降至54.0的6个月低点,2月时为59.2,接近5年高点。

“不过PMI新业务分项指数的趋势仍保持得相对不错,希望这只是暂时性的停顿,并非服务业复苏转入低速的信号。

”HENSLEY说。

PMI全球指数由摩根大通与研究和供应管理组织编纂,汇总了对美国、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中国和日本等国的调查数据。

上证重点指数和样本表现(日)2011年04月06日样本均价:市价总值/发行股本;平均股本(亿股)=总股本/期末样本数静态市盈率:市价总值/上年度年报净利润(除亏损股)企业上市缘何触礁?【香港大公报】今年首季,有6 家申请创业板上市企业被否决,占总上会30 家企业的20%。

有资深业内人士表示,这几家公司被否皆因有较严重的硬伤,且不只是单一原因。

而除了公司本身,其保荐券商也要负一定的责任,因有些券商不达标的因素非常明显,保荐券商有责任发现并提醒公司,不要犯其他企业已犯过的错误,尤其是三次上会都未能通过的企业,其保荐机构和企业自身都应好好反省。

两成创板申请遭否决截至三月底,创业板发审委共公布了16 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据统计,今年共有30 家企业上会,其中,有6 家企业申请创业板上市被否,占到了总上会企业数的五分之一。

资料显示,这6 家被否企业分别是: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华恒焊接股份有限公司、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和深圳市神舟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其保荐机构分别是:渤海证券、德邦证券、中投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光大证券和海通证券。

具体来看,鹏翎胶管、创意信息、欣泰电气三家频换股权,使人眼花缭乱。

以鹏翎胶管为例,早在被否之前,该公司就被市场人士质疑其在发起、改制中有不规范之举。

公开资料显示,九四年六月,中塘村委会和189 名中塘村村民共同设立天津大港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不合规大港鹏翎由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塘胶管厂改制而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3.5 万元(人民币,下同),总股本1.0035 万股。

其中村集体股为8038 股,企业职工1997 股,每股1000 元。

大港鹏翎于九四年八月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但实际上,截至当年九月底,大港鹏翎帐面实收资本仅为755.43 万元,其中,中塘村委会实际投入555.83 万元,较工商登记及验资确认的数据相差199.6 万元。

但保荐人渤海证券认为,中塘村委会的出资瑕疵有其历史背景,且未因该出资瑕疵对当时企业债权人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因此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除上述出资瑕疵外,鹏翎胶管还在多次股权转让过程的历史中存在众多不合规之处。

另一方面,华恒焊接、南京宝色两家公司涉嫌关联交易,公司公允性和独立性遭到质疑。

至于三次上会被否的神舟电脑,业界分析认为,其盈利能力遭质疑或是原因之一。

招股书显示,○八年至去年,该公司综合毛利率呈现逐年上升的态势,去年达15.81%。

有计算机行业分析师称,PC 行业的毛利率能有10%已非常不错了,以低价抢占市场的神舟电脑居然有超行业水平50%的毛利率,实在让人称奇。

新股发行或再现大跃进【博览资讯消息】据第一财经日报消息,多位投行人士表示,为了赶上报表审计的时间点,每个季度末都是申报材料的高峰,而为了省去“三年又一期”的披露义务,每年的3月末又将是一年里的新股申报最高潮,这样的情况将持续到4月初,并呈逐渐下滑趋势。

然而,不仅仅是审计时间窗口显现的原因,各家券商手上的新股资源也都出现了大爆发。

早在今年年初,各家券商的新股计划申报数量都较往年有显著提高,上海某大型券商的项目储备达到上百家,深圳一家创新型券商在今年一季度计划申报50家新股。

一家券商投行部总经理反映,监管部门的审核情况进程也较以前有所加快,从递交材料到上会,平均时间在5至8个月,据此推算,最近一批新股申报的上会时点将在今年9月至10月,预计今年年末又将迎来新股密集发行期,或将超过400只。

人民币国际化将借罗斯柴尔德基金再进一步【多元金融】3月31日,罗斯柴尔德面向中国投资者推出了一只7.5亿美元规模的私募股权基金(PE)。

罗斯柴尔德家族是欧洲乃至世界久负盛名的金融家族,他们推出这只新基金的主要目的,是让中国投资者得以通过一只非中国的PE收购西方企业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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