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卡控措施及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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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斜井提升设备应检测、验收和试运行,各种制动、限 位装置及钢丝绳等必须经常检查是否正常,斜井必须设置防溜、 阻车装置。 二十、 隧道施工时应在Ⅳ、Ⅴ、Ⅵ级围岩地段预先设置逃生 管道。管道采用φ 600~φ 800mm的承插钢管,从衬砌工作面布置 至距离开挖面20m以内的适当位置,管内预留工作绳,方便逃生、 抢险、联络和传输各种物品。承插钢管纵向连接可采用链条等措 施,防止坍塌时将钢管冲脱。抢险救援依照《铁路隧道施工抢险救援指
高桥墩施工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
安全网未兜实、架板未铺严,设置不规范。
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卡控措施 为加强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确保隧道施工安 全有序可控,又好又快地完成铁路建设工程。现根据铁 道部《关于加强铁路隧道工程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 (铁建设 [2007]102 号)、《铁路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 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200 号)和《铁路隧道工 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4-2009)等有关规定, 制定以下隧道施工安全卡控措施: 一、施工单位在隧道工程开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 国家、铁道部安全法规、规范、规程编制施工安全组织 设计。制定完善的超前地质预报和围岩变形监控量测及 危险源识别评价与控制、爆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等隧 道施工安全组织措施。安全组织设计必须经总监理工程 师和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实施。 监理机构应根据隧道设计文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 有效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十二、高处作业遇有架空输电线路,应保证安全距离,1kv 以下4m,1-10kv:6m,35-110kv:8m,154-220kv:10m(垂直距离)。确有 困难时,应停电或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经有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作业。 十三、高温季节施工,应按照劳动保护规定做好防暑降温 工作。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 滑防寒和防冻措施。遇有 6级以上强风和浓雾等恶劣气 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和悬空作业。 十四、 防护设施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 监护。拆除时应自上而下,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十五、建设项目管理、监理机构以及施工单位,要定期对 施工现场的高处作业安全进行检查,消除隐患,保证安 全。对整改不力和重复发生同类问题(隐患)的项目要 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九、隧道内爆炸作业必须统一指挥,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 公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爆破作业证。不得采用明 火起爆,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至安全距离之外。火 工品加工、存放应在距开挖掌子面200m以外或衬砌作业 面50m以外的洞室内。 十、监控量测是确定围岩变形、调整支护参数、设计参数 的重要依据。施工单位必须将监控量测纳入施工工序, 配备监控量测专业人员,严格按照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 布点量测(一般III级围岩30—50m,Ⅳ级围10—30m, Ⅴ—Ⅵ级围岩5—10m) ,应根据实时监测数据、工况、 环境巡视和工作面异常状态等确定预警级别,形成异常 状况报告。对可能发生重大突发风险事件的预警状态, 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组织处理,并报建设、勘察设计和 监理单位。 十一、隧道采用人工开挖时,作业人员应保持必要的安全 操作距离,并设专人指挥。隧道开挖使用的作业台架应 进行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检算,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施工移动台架、二衬台车作业平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m的 防护栏杆。
二、加强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对工程自身结构及环 境风险进行全面监测。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采用 红外探测、地质素描、超前钻孔和TSP综合超前预 报等多种方式,互为补充和验证。隧道超前地质预 报应连续贯通,水平钻孔应合理布置和有一定的搭 接长度。提前识别和预测地质风险因素,超前地质 预报显示地质条件异常时,如富水区、地质断层等 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三、隧道开挖必须按设计文件及施工规范(指南) 中的方法进行,如围岩发生变化需改变开挖方法时, 必须经设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隧道洞口应设专人值班,建立隧道进出人员动 态管理制度。隧道开挖、喷锚、支护、衬砌操作人 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 可上岗。现场领工员、安全员、工班长必须由富有 经验的骨干人员担任。并做到持证上岗。
十二、采用台阶法开挖隧道时,应根据围岩条件,合理确 定台阶长度和高度。围岩稳定性较差时,应采用短进尺 或上下台阶错开开挖或预留核心土措施,必要时采用喷 射混凝土或玻璃纤维锚杆对开挖工作面进行加固。台阶 长度应控制在一倍洞径。 十三、当围岩变形较大时,上部断面开挖后应立即施作锁 脚锚管(杆)、扩大拱脚、临时仰拱等措施,控制围岩 及初期支护变形量。台阶下部开挖后,必须及时喷射混 凝土进行封闭;当设有钢架时,必须及时安装下部钢架 并喷射混凝土,严禁拱脚长时间悬空。 十四、仰拱、二衬必须与开挖掌子面保持安全距离。 ( 仰 拱距掌子面距离III级围岩不大于90m,IV级围岩不大于 50m,V级及以上围岩不大于40m;二衬施作距掌子面I、 II 级围岩不大于 200m , III 级围岩不大于 120m , IV 级及 以上围岩不大于90m。)
八、高处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悬空作业 人员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 栏网、栏杆或者其他安全设施。 九、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作业 人员必须从专用的通道或爬梯上下,严禁攀登脚手架, 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必须牢固可靠。 十、高处作业时不宜上下交叉作业,确实需要交叉作业 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用密铺棚板隔离或者采用其他隔 离设施。任何人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掷物件。禁止下层作 业人员在防护栏杆或者平台下方休息逗留。 十一、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 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 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 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脚手架、模板工程存在的问题简析
1、立杆底部不实;
2、立杆、大横杆间距超标; 3、同一截面内架杆接头过多; 4、剪刀撑搭设不连续,间距过大,搭接长度不足,缺少斜撑; 5、连接件(连墙杆)数量不足,拉结不牢固; 6、脚手架板集中荷载或荷载超标,个别在架体上擅设吊装设备; 7、脚手架搭设、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无专项方案,无计算书, 超一定规模无专家论证;(模板工程高度8m以上,跨度18m以上;
十五、隧道双向开挖接近贯通面时,两端施工应加强联 系与统一指挥,当隧道两个开挖工作面距离接近15m时, 必须采取一端掘进另一端停止作业并撤走人员和机具 的措施,同时在安全距离处设置禁止入内的警示标志。 十六、要加强隧道内通风排尘工作,定期对粉尘浓度、 有害气体(瓦斯)进行检测,异常情况时应加密监测 频次。 十七、隧道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潮 湿或离地面高度低于 2.5m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 36V;隧道内电气设备(变压器、空压机等)和衬砌台 车、防水层台架处及动火区域必须按规定设置灭火器 材。 十八、防水板的临时存放点应设置消防器材及防火安全 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负责看管和发放。铺设地段应配 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防水板施工时严禁吸烟,钢 筋焊接作业时,应设临时阻燃挡板防止机械损伤和电 火花灼伤防水板。
案例:
1、 2010年9月25日,新疆铁龙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乌准 铁路K35公里+820.3米处2-16米钢筋混凝土箱桥在进行顶板浇 筑过程中发生模板支架失稳塌陷,造成箱桥顶板扭曲变形。 造成经济损失,影响工期,根据《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 查处理规定》,该事件属工程质量问题。鉴于事件发生在路 局“施工安全大整治、施工管理大补强”期间,性质恶劣, 影响严重,故按工程质量一般事故处理。 2、2010年10月2日,新疆亚欧大陆桥金轮建筑工程公司 承建的乌准线K23+060.2(既有里程K14+026.94)框架桥绑 扎钢筋用临时固定脚手架发生倒塌,造成5人轻伤,按照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道部令第30号)定一般B2 类事故。 3、2011年1月24日,中铁十四局施工,四川铁科建设监理 公司监理的向莆铁路尤溪大桥(DK400+870)临时拱架发生 垮塌,造成2人死亡,1人失踪,构成生产安全较大事故。
脚手架落地式50m以上, 悬挑式20m以上。
8、脚手架、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使用前未按要求验收,或验收 签认不严;过大 9、脚手板、安全网未铺满围严,与墙体(建筑物)间隙过大; 10、脚手架杆件、扣件、模板材质不合格,进场未进行复检。
公铁立交框架桥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未设安全网、未按规定系安 全 带,架板未铺严,设置不规范。
五、隧道施工机械应根据隧道长度、断面大小、地质条件、施 工方法等因素合理配置,并做到安全可靠,节能环保。 六、洞口的路基及边、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松动危石应 及时清除干净,地质不良时,边、仰坡应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七、洞口段、浅埋段应及时进行仰拱、二次衬砌混凝土施作, 形成闭合。V级围岩地段施工应遵循“短进尺、弱爆破、强支 护、勤量测、早封闭”的原则。掌子面开挖时安全员必须在 现场监控,发现异常时应采取果断措施并及时上报,必要时 先将作业人员撤离到安全地段。 八、隧道采用钻爆法开挖必须进行钻爆设计,钻爆设计应考虑 爆破振动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减小振动和降低噪 声的技术措施。钻爆开挖应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技术, 控制循环进尺,减少对围岩的扰动,并不应对初期支护、衬 砌结构和施工设备造成损伤。
五、高处作业安全标志和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安全 设施(护栏、安全网、脚手板)使用前应进行检 查,作业层脚手板应满铺固定,不得有空头板和 探头板,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 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六、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使用检验合格的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 物件上,上挂下用,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栓挂几根 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栓几个人。 七、高处作业使用的物料提升机必须按规定安装安 全停靠、断绳保护装置和限位器。在使用中要定 期对安全装置、钢丝绳、滑轮等工作情况进行检 查,发现失灵和磨损严重应及时更换。
三、安全关键环节卡控措施及要点
1、高处作业安全卡控措施要点 2、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卡控措施
(关于进一步明确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铁路隧道 设计施工有关技术规定的通知)-铁建设[2010]120号
3、电气化施工安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卡控措施 4、施工临时用电安全卡控措施 5、民用爆破物品安全卡控措施 6、道路交通安全卡控措施
三、脚手架搭设必须坚固、可靠,立杆、大、小横 杆间距要满足规范要求,连墙杆、剪刀撑、脚手 板、防护栏杆等搭设要有详细的方案和措施。并 按规定搭设平台、运料走道和人员上下扶梯。房 建工程高度超过24米,脚手架应有计算书,脚手 架搭设方案必须经总监批准后方可实施。
※基本要求
四、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组织 搭设和使用脚手架的负责人及安全人员共同进行 检查,履行交接验收手续。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 者分阶段进行。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做好验收记 录。
高处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高处作业安全卡控措施要点
为保证铁路建设工程高处作业安全,杜绝高处坠落和 物体打击惯性伤亡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建筑施工高处 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和《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 术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高处作业安全卡控措施如下: 一、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及以上的作业为高处作 业,必须执行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规程。 高处作 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列入工程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工艺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二、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 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 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患有高低血压、心脏病、癫痫病、贫血、深度近视者禁 止上岗。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交底,落 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作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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