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最新通知】安全生产负责人、管理员资格证书新训、复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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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取证通知

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取证通知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及
管理人员取证培训通知
各部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
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6.强化职工安全培训。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

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安全生产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取证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培训人员名单
注:由于安全生产及监管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本次培训办证只是公司本部人员办证,每个电站必须有3人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请发电部要求电站上报培训人员名单,经审核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相关人员到当地安监部门培训取证,取证在今年12月10日前完成。

二、培训考试时间
培训时间:****年10月21日、22日
考试时间:****年10月23日
三、培训地点
地点由****安监局指定,目前还没有确定,培训前另行通知培训地点。

四、其他事项
1.培训考试由****安监局组织进行,未参加培训、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不予取证。

2.所有参培人员提交三张2寸彩色照片(大二寸),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和毕业证复印件。

3.所有参培人员按时参加培训,遵守培训课堂纪律,手机一律调至振动或静音,不得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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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十月十一日。

山西省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实施细则

山西省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实施细则

山西省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20号令)、《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必须依照本实施细则进行。

第三条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发证按照“依法办事、严格程序、服务企业”的原则组织实施,实行“统一规划、教考分离、分类指导、分级实施”和“统一教学大纲、统一考核标推、统一证书发放”。

第二章组织领导与培训对象第四条省煤炭工业局负责制定中长期规划及阶段性的培训计划;负责制定考核办法、方案和推荐培训教材;负责对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省监狱管理局的培训考核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各市煤炭工业局根据省煤炭工业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制定本市的实施细则;按照省煤炭工业局下达的年度培训计划,负责组织、督促本市应参加一、二级培训的人员按计划参加培训;负责安排落实三级培训机构的培训计划,组织三级培训机构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省监狱管理局根据省煤炭工业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制定本企业、局的实施细则;按照省煤炭工业局下达的年度培训计划,负责组织、督促本企业、局应参加一、二级机构培训的人员按计划参加培训;负责安排落实所管辖三级培训机构的培训计划,组织三级培训机构的培训、考核工作。

第五条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统一组织、监督、指导、协调全省煤矿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

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含监狱管理局)负责组织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省煤炭工业局负责发证工作。

各市煤炭工业局负责所管辖煤矿企业的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计划、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安全教育培训相关法律规定

安全教育培训相关法律规定

安全教育培训相关法律规定一、法律依据(一)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安全资格证书由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或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颁发,全国统一样式,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3年。

依据: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3.《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安全资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第三十六条规定:安全资格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证书由有关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或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颁发,全国统一样式,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1次。

依据: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第十九条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每3年复审1次。

(三)其他从业人员(包括班组长和农民工)以及一般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证书由有关生产经营单位或培训机构颁发,证书样式由负责培训考核的部门规定。

依据: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复训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复训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及复训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和复训大纲(试行)》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根据《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全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及以下应急管理部门中从事安全生产(煤矿除外)监管执法人员的入职培训和复训工作。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中承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执法人员和根据授权或者委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的其他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省应急厅负责监督指导全省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其中,安全生产执法局牵头负责人员入职培训和复训工作;政策法规处牵头负责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的监督和指导;人事处负责统筹协调,将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纳入年度干部培训计划;规划财务处负责保障省级培训经费。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明确牵头机构,负责指导下级和组织实施本级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和复训以及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管理工作。

第四条按照业务归口原则,应急管理部门业务监管机构负责本级业务监管执法人员及下级应急管理部门业务监管执法骨干的安全生产执法培训工作。

本级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的培训情况及考核结果抄送执法培训工作牵头机构,并报本单位负责人事管理工作的机构存档。

根据工作需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的不同业务监管机构之间可以开展联合培训。

第五条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包括基础知识、应用知识、实际操作和执法实习四个部分内容,通过入职培训,使其具备安全生产依法履职能力。

其中:基础知识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和廉政警示教育、行政执法基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安全生产业务基础培训(涉及非煤矿山、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天然气开采以及冶金有色等工贸行业);应用知识包括安全生产执法程序、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执法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培训;实际操作包括体能与队列训练、现场执法观摩、模拟执法训练、案卷评查练习、模拟听证会与模拟法庭培训。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复训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复训
以往安全事故中,安全管理人员存在对安全制度不熟悉、应急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 ,因此需要进行针对性的复训。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要求,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定期接受安 全培训复训,以保持其安全素质和能力的持续提升。
培训目的
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制度、操作 规程的掌握程度,增强其对安全风险 辨识、评估和应对的能力。
为了提高培训效果和参与度,建议在培训过程中采用更多 互动式教学方法,如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等。同时,针对 不同层次和岗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可以制定更加个性化的 培训计划,以满足不同需求和实际情况。此外,建议定期 开展经验分享和案例分析活动,以便于安全管理人员在实 际工作中更好地应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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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教材的选择和编制
01
教材选择
根据培训对象和目的,选择适合的培训教材,如企业内部自行编制的教
材或外部公开出版的教材。
02
教材编制
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编制适合的培训教材,包括安全规章制
度、安全操作规程、案例分析等内容,确保教材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更新和维护
定期对培训教材进行更新和维护,以适应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企业实
01
02
熟悉行业安全法规和标准
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03
04
具备敏锐的观察力和应变能力
具备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
05
06
通过培训、学习和实践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和能力
CHAPTER 08
总结与展望
总结本次培训效果和收获
培训效果
通过本次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知识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掌握了新的安全技能和方法,提高了应 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培训中开展的实战演练和案例分析,使安全管理人员能够更好地将理论知 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训和复训安培大纲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训和复训安培大纲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训和复训安全培训大纲(一)新取证培训的教学大纲和课程1.当前国家及山东省安全生产形势、存在问题与对策;2.近期颁布实施的几项法律法规及要求,主要包括:(1)刑法修正案(六),关于事故责任人的处罚规定;(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3)《生产安全重特大事故和重大未遂伤亡事故信息处置办法》(试行);(4)《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1号令);(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

3.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理论(1)现代安全管理理论体系;(2)美国杜邦及国际壳牌石油公司的安全管理经验借鉴。

(3)事故致因理论4.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要求(1)我国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2)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编制及演练;(3)国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经验。

5.风险控制(1)风险控制理论;(2)风险控制技术;(3)国外风险控制经验及雇主责任保险的发展状况。

6.企业安全经济分析事故管理(1)安全投资分析;(2)事故经济损失分析;(3)安全效益分析。

7.重大危险源控制(1)重大危险源管理(2)重大事故防范。

8.企业安全文化建设(1)安全文化建设理论;(2)国外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经验。

9.职业危害(1)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2)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一般行业新取证培训必须满足32学时,分四天进行。

推荐课程:高危行业新取证培训必须满足48课时,分六天进行。

推荐课程(具体根据培训单位实际需求灵活调整):(二)复审班的教学大纲和课程(1)近三年来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当前安全生产形势(3)最新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复审培训必须满足16课时,分两天进行推荐课程:。

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培训通知

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培训通知

关于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
证培训的通知
各科室、区队:
根据忻煤函字【2013】27号文件结合公司现有管理人员实际情况,近期计划组织公司各科室、区队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初训、再培训及复训换证。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名单
1、参加初训人员名单
王富(带队)袁彦飞吴继维谢拴柱闫艮军2、参加第一期再培训及复训换证人员名单
雷润憨(带队)乔劲松王爱国赵凡赵兵
李俊文张培银
3、参加第二期再培训及复训换证人员名单
陈振光(带队)王翰文党少敏刘伟武秋田
丁利寿
4、参加第三期再培训及复训换证人员名单
崔百兴(带队)张亮宏索建强曹瑞升秦飞
王进文
二、培训地点
忻州市奇村华照苑宾馆
三、培训日程安排
1、初训班:5月11日--20日,11日报到
2、再培训和复训換证班:
第一期:5月21日--25日,21日报到
第二期:5月26日--30日,26日报到
第三期:5月31日--6月4日,31日报到
四、报到所需资料
1、培训人员必须具备煤炭相关专业中专或技校以上学历。

2、初训人员需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

3、再培训人员需带本人身份证和《安全资格证书》。

4、复训换证人员需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安全资格证书》。

五、具体人员名单
1、初训人员:王富袁彦飞吴继维谢拴柱闫艮军
2、再培训人员:乔劲松王爱国索建强刘伟
张亮宏秦飞王翰文赵凡党少敏丁利寿
3、复训换证人员:雷润憨李俊文武秋田曹瑞升
张培银陈振光王进文崔百兴
人力资源部
2013年5月10日。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方案(职业培训学校线下培训疫情防控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方案(职业培训学校线下培训疫情防控措施)

xx职业培训学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方案一、培训目的为坚决贯彻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xx号、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取得综合类安全合格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再培训,为作好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意识和知识技能,确保安全生产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做到依法管理、持证上岗。

二、线下培训疫情防控措施1、学员需在报名时填写《职校学员疫情情况统计表》2、参训人员必须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全程佩戴口罩。

3、凡近14天内境外返渝及中高风险返渝人员不得参加培训,外地返渝人员按当地社区提供近48小时内核酸检查报告。

4、学员进入培训教室需经过体温测试,体温高于37.3度,不得参加培训(并采取隔离措施)。

5、培训前教室需用84消毒液消毒,午休时间需二次消毒。

6、保证教室通风正常。

培训现场配体温枪、消毒酒精、消毒洗手液、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

三、培训对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培训内容新《安全生产法》解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常见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有限空间作业、机械伤害等)生产经营单位双防控机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危险化学品存储及管理方法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宣传五、参训所需资料1、新训人员:报名表、免冠证件照片1张(1寸或2寸)、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复训人员:报名表、免冠证件照片1张(1寸或2寸)、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书原件(换证费用与新训相同)六、授课老师基本情况xx:高级安全工程师,国家安全生产应急专家,xx安全技术专家,环境应急专家、职业卫生专家。

xx:高级安全工程师,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国家安全生产应急专家,xx安全技术专家,环境应急专家、职业卫生工程防护专家。

xx:博士、副教授、高级安全工程师、xx安全专家xx:副教授、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高级安全工程师、xx安全专家七、考试内容及方式考试为纸质试卷,时间为60分钟,采用百分制,80分及以上为合格。

安全资格每年再培训的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安全资格每年再培训的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安全资格每年再培训的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安全资格持有人员的再培训管理,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资格持有人员是指在单位内从事安全工作的人员,包括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安全工程师等。

第三条再培训是指对安全资格持有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以更新他们的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安全技能。

第二章再培训的方式与周期第四条为进一步提高再培训的效果,再培训应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培训、现场培训、网络培训等。

第五条再培训的周期分为年度再培训和不定期再培训。

1. 年度再培训应在每年年初进行,内容和形式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再培训计划和课程。

2. 不定期再培训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新工艺、新设备的培训等。

第三章再培训的内容第六条年度再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更新内容。

2. 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的更新。

3. 事故案例分析和教训总结。

4. 灾害防控、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培训。

第七条不定期再培训的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重点培训与工作安全相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安全操作和应急措施。

第四章再培训的组织与管理第八条单位应根据安全资格持有人员的数量和培训需求,设立相应的培训机构或负责培训的岗位。

第九条培训机构或负责培训的岗位负责制定再培训计划和课程,组织培训,并对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条单位应向安全资格持有人员提供充足的培训资源,包括教学场所、教材、讲师等。

第十一条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考核与评估机制,对参加再培训的安全资格持有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五章违纪处理第十二条安全资格持有人员在再培训中不按规定参加、通过考核或未取得相应培训证书的,单位可给予相应的警告、记过、降职或解聘处理。

第十三条安全资格持有人员在再培训中违反规定的,单位可给予相应的警告、记过、降职或解聘处理。

安全生产培训计划通知

安全生产培训计划通知

安全生产培训计划通知
各部门/项目组: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请各部门、项目组务必按照以下安排,组织好员工参加培训。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5月10日(周二)上午8:30
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工作场所危险因素及预防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三、培训对象
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新入职员工,重点针对生产一线、操作岗位的员工进行针对性培训。

四、培训方式
采取专题讲解、案例分析、互动提问等形式进行培训,加强员工的参与性和针对性。

五、培训要求
各部门/项目组要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保证参训人员到场率;
参训人员要认真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并在培训后按时提交学习心得;
培训后各部门要针对本部门实际情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制定整改措施。

培训后请各部门将培训情况报告汇总至安全部。

六、领导要求
各部门/项目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亲自参与并带头认真学习,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希望各部门/项目组认真组织安排好此次培训工作,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通过此次培训,希望能够使员工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将安全意识融入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

特此通知。

此致
领导班子办公室。

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取证通知

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取证通知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及
管理人员取证培训通知
各部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
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6.强化职工安全培训。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

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安全生产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取证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培训人员名单
注:由于安全生产及监管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本次培训办证只是公司本部人员办证,每个电站必须有3人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请发电部要求电站上报培训人员名单,经审核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相关人员到当地安监部门培训取证,取证在今年12月10日前完成。

二、培训考试时间
培训时间:年10月21日、22日
考试时间:年10月23日
三、培训地点
地点由****安监局指定,目前还没有确定,培训前另行通知培训地点。

四、其他事项
1.培训考试由****安监局组织进行,未参加培训、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不予取证。

2.所有参培人员提交三张2寸彩色照片(大二寸),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和毕业证复印件。

3.所有参培人员按时参加培训,遵守培训课堂纪律,手机一律调至振动或静音,不得请假。

****有限公司
****年十月十一日。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复训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复训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复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是针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种专业证书。

持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的人员,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够有效预防和处理安全事故,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健康。

为了保持和提升持证人员的能力水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要定期参加复训。

复训的目的和意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的复训是为了加强对持证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能力水平。

复训的目的和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更新知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在不断变化,相关法规和标准也在不断更新。

通过复训,持证人员能够及时了解最新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方法,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加强能力复训是一种通过教育培训来提高和加强持证人员能力的方式。

通过参加复训,持证人员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安全生产管理技能,增加工作的专业性和应变能力,更好地应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各种复杂情况。

提升责任意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肩负着重要的责任,他们需要负责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

复训能够帮助他们深入了解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对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责任意识。

复训的内容和方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的复训内容和方式因地区和个人条件而异,但总体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复训课程中包括对当前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

持证人员需要了解和掌握相关法规的要求和规定,以便正确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知识复训还包括对安全管理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包括安全生产管理的理论和实践,风险评估和控制,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学习安全管理知识,持证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安全管理理论和方法,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实践操作实践操作是复训的重要部分。

持证人员需要通过实际操作,掌握使用安全管理工具和设备的方法和技巧,熟悉安全检查和评估的流程和要点。

实践操作能够提高持证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操作技能和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

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继续教育

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继续教育

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继续教育
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的继续教育,是指取得安全资格证或安全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在证书有效期内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定期参加进一步的安全知识更新、法规政策学习以及新技能的培训,以保持其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继续教育的内容通常包括:
新颁布或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学习;
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知识更新;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交流;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及防范措施研讨;
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演练等。

完成规定的学时并通过相应的考核后,学员将获得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该证明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证书延期或者换发新证的重要依据。

具体继续教育的组织形式、内容安排、费用收取和证书打印等事项,需参照各地安监部门或相关培训机构的规定执行。

在某些地区,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特定岗位人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定的网上或线下继续教育课程,并通过测试才能办理证书延期手续。

主要负责人复训须知

主要负责人复训须知

主要负责人学员复训须知务必认真阅读本须知一、报到本期班开班时间:XX年X月X日至X月X日。

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资料:1、煤矿生产单位安全资格证培训报名审批表(两份);2、身份证复印件(二份);3、健康证明(县级以上医院)(二份);4、中专以上煤矿院校及煤矿相关专业学历复印件;(两份)5、换证需提供:安全资格证书原件,中专以上煤矿院校及煤矿相关专业学历原件;6、X月1X日上午8点到X医院体检,。

7、机考系统照相时间:X月1X日中午1点,照相费用自付。

8、1X月1X、X日交所有资料及论文。

(论文题目看下页)二、培训:上课时间为上午8:10——11:30,下午2:10——5:30。

三、考核X月X日考试,分上机考核和答辩考核,考核时学员须带上身份证,答辩考核时须按照班主任的排号顺序有序排列等待考核,答辩考核合格发放准考证进行上机考核,两项考核合格,培训才算合格。

四、课堂纪律1、学员每天上课不准迟到、早退,原则上不准请假,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实行每天签到制度,两次及两次以上缺勤取消考核资格,并告知送培单位。

2、学员上课时保持安静,关闭手机或置于静音状态,课堂内禁止吸烟。

3、学员要注意保持教室内卫生,课后要把桌面里外物品、废纸等清理干净。

五、生活1、就餐时间:早餐7:30-8:00 中餐11:30-12:20 晚餐17:30-18:202、严禁在校园内乱扔、乱放杂物或随地吐痰;严禁践踏草坪,破坏花草;严禁偷窃或损坏公共设施。

六、取证取证所需手续(任选一种):(1)单位开具委托证明;(2)报名单据原件;(3)单位公章。

请加培训中心QQ群:XXXX(相关信息公布与下载)XXXX煤矿主要负责人(矿长)论文题目(学员可任选一题)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运用现代安全管理方法,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煤矿灾害处理计划与煤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实施异同点 组织、指挥煤矿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程序、方法和要求论述瓦斯与煤尘爆炸、矿井火灾、矿井水害、顶板冒落、煤与瓦斯突出的抢险救灾决策要点(任选其中之一论述)写作顺序:1、序言2、提出问题3、解决问题方案4、取得成绩5、结论写作要求:1、论文须手写2、字数要求2000字以上煤矿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法人安全资格再培训(复训)授课计划(X年第X期)培训时间:XX年X月X日至X月X日授课时间授课内容课时授课人月日X X 报到及开学典礼 6X X 机电运输安全、防治水12 XXXX X 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应急救援12 XX X 法律法规、安全管理12 XX1X 煤矿开采安全煤矿12 XX X 答辩、理论考试 6。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合格证书样式
尺寸115mm×165mm
第二页
第三页
培训记录
培训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培训单位(盖章)
年月日
第四页
第五页
备注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编码规则资格类型填写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逃生引导员。

单位类型填写冶金等工贸行业、职业卫生、应急救援。

证书全市统一编号,编号共9位。

第1、2位为发证年份后两位数字。

第3、4位为类型码,代表单位类型和资格类型。

其中01代表冶金等工贸行业主要负责人,02代表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管理人员,03代表逃生引导员,04代表职业卫生主要负责人,05代表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06代表应急救援主要负责人,07代表应急救援安全管理人员。

第5~6位为县市区代码:01盐湖区02河津市03永济市04临猗县05万荣县06稷山县07闻喜县08平陆县09芮城县10新绛县11绛县12垣曲县13夏县14禹都15空港16风陵渡17华信
第7-11位为流水号,按照唯一性原则由发证机关自行编制。

例如:冶金等工贸行业主要负责人盐湖区2012年发放的第一张培训合格证书编号为:12010100001。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复训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复训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复训
近年来,安全生产意识逐渐提高,但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

为了进一步提升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企业决定对所有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复训。

考核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考核合格复训时间为两个工作日,由专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授课。

考核成绩合格者,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认证后,方可取得合格证书。

此次考核合格复训是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举措,希望广大职工能够积极参与,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以保障自身、公司和社会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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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行业再培训学时要求

高危行业再培训学时要求

每年再培训时间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再培训计划:再培训计划是指由于新技术的引进和工种变换,对员工重新就业和适应新的32作岗位的职业培训。

其实施可通过员工培训中心来进行。

在培训内容、专业设置、学习期限、培训方式和机构设置等方面。

有极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主要培训方法:办短训班;举办专题研讨会;职务轮调,熟悉各个环节;职业游戏;视听教育等。

安全培训的意义:对职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是让职工了解和掌握安全法律法规,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的主要途径,是保证安全生产,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

建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使职权:一、查阅资料: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二、依法处置:1、生产违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设施: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三、排查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和复训大纲(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和复训大纲(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和复训大纲(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2.10.12•【字号】陕应急〔2022〕418号•【施行日期】2022.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陕西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和复训大纲(试行)》的通知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现将应急管理部发布的《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和复训大纲(试行)》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省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

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和复训,是建设高素质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迫切要求和重要举措。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安全生产执法队伍为目标,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和复训工作。

厅机关各处室要按照年度执法人员培训安排,加强新入职人员培训,有计划地安排所属人员参加轮训,切实提升人员执法能力。

二、科学谋划。

按照《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和复训大纲(试行)〉的通知》要求,各市(区)要立足本地区安全生产执法现状,科学制定年度培训复训工作计划,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入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或528学时,复训不少于两周或80学时的培训要求,做到入职人员培训和执法人员轮训全覆盖。

三、注重实效。

各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在组织开展培训复训中,要注重强化培训实效。

要按照政治建队和准军事化管理标准,重点突出执法人员政治训练,强化执法队伍军事作风和纪律建设。

在课程设置上,通过执法礼仪示范、模拟现场执法等形式,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执法办案质量,树立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优良、作风过硬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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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生产负责人、管理员资格证书取证培训(复训)的通知
各企业负责人、安全员:
因我街道企业日益增多,需要参加取证培训(复训)的人员数量增多,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培训班每班参加人数不得超过150人,故原本每年两次的培训(复训)班已无法满足企业培训的需求。

为确保企业能及时参加培训,并提高培训质量,现在根据开发区安监局的指示,对安全生产负责人、管理员资格证书取证培训(复训)进行如下调整:
一、安全生产负责人、管理员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新取证培训时间为两天。

取证后,每年需进行一次复训,时间为一天,复训完成后市安监局会在证书上盖章并写明培训时间,到期进行换证,脱审一年即视为无效证书,需重新取证培训。

二、需要参加取证培训或复训的人员可随时将申请资料(①申请表格、②身份证复印件、③两张证件照)统一交至龙溪街道安监站(龙溪街道东大楼二楼,电话:2111280/2111279)进行预先报名。

三、街道安监站将报名人员按报名时间进行编号,人数达到开班数量后,与开发区安监局联系,及时组织开办安全生产负责人、管理员资格证书的培训(复训)班。

四、确定开班时间后,街道安监站会通过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报名人员参加。

接到通知的人员于培训当天在培训地点领取之前上交的报名资料并缴费参加培训,培训现场将不再接受当场交送资料的报名,未预先报名的人员无法参加当期培训。

附件: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管员)安全培训合格证申请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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