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国内工资分配管理办法
工程部工资分配方案
工程部工资分配方案一、综述工程部是企业重要的技术部门,承担着工程设计、施工管理、工程质量检验等关键工作。
因此,工程部的工资分配方案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具有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从工程部现状、工资分配理念、工资分配原则和具体的工资分配方案等方面进行论述和分析。
二、工程部现状目前,企业的工程部门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工作任务繁重,项目众多。
工程部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项目规划、工程施工管理、工程质量检验、工程技术改进等多方面工作。
工程部门的员工需要具备专业技能和能力,能够胜任各种项目的管理和执行工作。
三、工资分配理念工资分配是一项涉及到员工利益的重要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合理、激励的原则。
在工程部门,应该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能力水平、职务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工资分配方案。
同时,工资分配也应该考虑到企业的整体薪酬水平和财务状况,确保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四、工资分配原则1. 绩效为导向:工资分配应该以绩效为导向,对员工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确保绩效突出的员工能够得到相应的奖励。
2. 公平合理:工资分配应该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员工的劳动成果能够得到公正的回报。
3. 激励管理:工资分配应该具有一定的激励性,能够激励员工积极进取,努力工作,提高工作绩效。
4. 多元化分配:工资分配不应该仅仅以基本工资作为唯一的分配方式,还应该考虑其他形式的奖励和福利,如年终奖、项目奖金、员工股权激励等。
五、工资分配方案1. 基本工资:工程部门的员工的基本工资应该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学历等因素确定,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水平得到保障。
2. 绩效奖金:员工的绩效奖金应该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进行评定,绩效突出的员工能够得到相应的奖金奖励。
3. 项目奖金:对于参与项目的员工,应该根据项目的工作业绩给予相应的项目奖金,鼓励员工积极参与项目管理和执行工作。
4. 年终奖金:年终奖金是对全年工作业绩的一种综合奖励,能够有效激励员工全年的工作表现。
工程局工资分配管理办法范例
工程局工资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内部工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和约束作用,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我局稳步、健康发展,提高我局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岗位绩效工资制以绩效工资为主、岗位工资为辅,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比例约为3:7。
岗位工资随船舶动态和个人的岗位而变化,绩效工资随我局经济效益上下浮动,员工工资收入与我局长远发展紧密联系。
第三条岗位绩效工资制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
依照员工所在岗位责任、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要素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二、坚持员工的收入水平同我局经济效益相关联的原则。
实行工资分配动态管理,建立员工工资收入随我局经营成果能增能减的机制。
三、坚持“企业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科学测定各项经济指标,公正合理进行工资分配。
四、坚持考核与分配相结合的原则。
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工资构成、预算和控制第四条岗位绩效工资的构成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两个单元构成。
一、岗位工资员工岗位工资定档依据被聘任岗位(职务)、本人工龄、任职年限(现职务)等因素确定相应档次。
岗位工资分岗位基本工资和岗位薪级工资两部分。
岗位工资=岗位工资分配基数×岗位工资分配系数。
(一)岗位基本工资:按所在岗位区分。
见附表一《岗位基本工资标准表》(二)岗位薪级工资:根据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分为7个档次。
见附表二《岗位薪级工资标准表》。
薪级工资区间年限计算公式:工作(任职)年限=当年年份—参加工作年份(现职务任职年份)+1。
每个自然年份计算一次,每年1月1日更新,在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中取较高值。
(三)岗位工资分配系数:按船舶动态和个人考勤划分系数。
见附表三《岗位工资分配系数表》。
(四)岗位基本工资根据国家或地方的政策调整。
中国水利电力物的资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薪酬管理目的制定本方案的目的在于使公司员工能够与公司一起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收益;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与长期收益有效地结合起来,支持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第二条薪酬适用范围适用范围: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本部(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薪酬制定原则(一)竞争性原则:公司各岗位的年度薪酬总体水平保持在北京同行业同规模公司的平均水平,以体现竞争性的原则。
在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同比增长大于等于北京市年度GDP的情况下:人均薪酬的年增长速度不低于北京市在职员工人均年薪的增长速度。
(二)公平性原则:在承认员工技能的同时,依据所在岗位的岗位价值确定岗位工资;同时依据工作业绩确定奖金金额,以体现按劳分配的公平性原则。
(三)经济性原则:薪酬的晋升实行考评晋升,用适当的工资成本发挥最大的效用,体现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性原则。
(四)可持续原则: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依赖于不断完成电力基建或生产的服务项目。
但是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往往需要当前的利润增长点为其做支撑。
因此,为了激励公司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能够关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将员工的收入与公司的长期和短期收益结合起来。
第四条薪酬体系根据不同岗位和不同业务的工作特点,公司的薪酬体系分为以下三种:(一)本部一般的正式员工,无论级别高低均实行结构工资制。
(二)一般外聘人员属于非正式职工,其薪酬结构采用协商工资制。
即外聘人员上岗之前与公司协商,就薪酬达成一致后执行。
外聘人员所在岗位与公司内有一致的,则按照该岗位的考核方法被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领取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的基数也是在上岗前与公司协商一致的。
(三)对适用于临时聘用、返聘或有长期合约的高级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可采用协议工资制,协议工资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并经过经理办公会批准。
第二章薪酬额度管理第五条薪酬总额管理(一)根据大唐下发的薪酬总额管理办法建立工效挂钩机制,对薪酬总额进行控制。
每年薪酬总额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_____%。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项目工资分配管理办法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项目工资分配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国际工程项目员工的工资分配管理,加大工资分配的控制力度,充分调动国际工程施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公司“全面国际化”战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地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本原则(一)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原则;(二)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三)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责任、利益与风险统一原则;(四)坚持在实现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项目成本指标可控的前提下,项目自主分配,使公司效益与员工收入合理匹配,对不同项目差异化考核,做到相对公平原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一)公司直管的国际工程项目人员;(二)各二级单位负责管理的国际工程项目人员;(三)由公司支付薪酬的国际驻外工作人员和我公司牵头的联营国际工程项目人员(联营项目需经过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工资构成及工资标准第三条项目领导班子实行年薪制,年薪制由基础月薪、工龄工资、国际工程项目生活费、年绩效考核奖、上缴公司管理费和利润现金奖励、最终超额利润提成奖六部分构成。
(一)基础月薪=基本工资×地区系数基本工资按项目与公司签订的经营责任书确定的项目等级标准,对照•水电十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项目工资序列表‣(见附表一)确定;地区系数按•水电十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项目地区工资调差系数‣(见附表二)执行。
(二)工龄工资1.工龄工资=[实际在国际工程项目工作年限(年)-1]×10美元人/月,在国际不同项目(限十局内)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实行15年封顶。
2.员工从正式调到国际项目工作满一年的次月起执行工龄工资,工龄工资10美元/人〃月。
回国的次月起执行国内工龄工资标准(因投标出国、出差到国际项目或项目完工后回海外事业部工作等均不得执行国际工程项目的工龄工资)。
3.在国际项目工作的员工不得再执行国内工龄工资。
(三)国际工程项目生活费,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标准计发(详见附表三)。
工程公司报酬分配制度
工程公司报酬分配制度一、总则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提高公司整体绩效,制定了本报酬分配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二、报酬构成1.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员工每月固定的工资标准,根据员工的工作经验、岗位等级和公司的经济状况确定。
2.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员工根据个人的工作业绩和贡献额外获得的报酬,由公司根据员工的表现进行评定。
3. 奖金:公司设立了多种奖金制度,包括年终奖、项目奖金、优秀员工奖金等。
奖金的发放标准和时间由公司决定。
4. 福利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完善的福利待遇,包括五险一金、带薪休假、员工培训等。
5. 其他收入:员工可以通过加班、出差等方式获得额外收入。
三、报酬分配原则1. 公平公正:报酬分配应当以贡献为基础,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员工。
2. 激励鼓励:通过设置合理的奖励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3. 稳定可持续:报酬分配应当稳定可持续,既要保证员工的基本生活水平,又要激励员工继续努力工作。
4. 灵活多样:公司应当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工作表现,制定多样化的报酬分配方式,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
四、报酬分配程序1. 目标设定:公司应当设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绩效评价标准。
2. 绩效评定:公司定期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定,确定员工的绩效工资和奖金发放标准。
3. 奖金发放:公司按照规定的奖金制度,及时发放奖金。
4. 考核调整:公司应当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适时调整报酬分配方案。
五、报酬分配管理1. 公司成立专门的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报酬分配制度的执行。
2. 公司建立完善的薪酬管理制度,确保报酬分配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3. 公司定期进行薪酬调查和比较分析,确保公司的薪酬水平与市场水平相适应。
4. 公司积极开展员工薪酬培训,提高员工对薪酬制度的理解和认同。
六、报酬分配监督1. 公司设立投诉处理机制,鼓励员工提出对报酬分配不满的意见和建议。
水利电力工程薪酬制度方案
水利电力工程薪酬制度方案一、前言水利电力工程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领域之一,对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水利电力领域从事工作的工程师、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的薪酬对于激励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完善的水利电力工程薪酬制度方案,以向水利电力工程领域的从业人员提供合理、公正的薪酬待遇,从而吸引优秀人才、激励职工积极工作,提高水利电力工程领域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二、薪酬目标1. 合理公正:薪酬制度要求薪酬水平要合理、透明、公正,确保各类人员都能得到相应水平的薪酬待遇。
2. 激励机制:薪酬制度要有明确的激励机制,以奖励和激励工程师、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3. 能动性:薪酬制度要鼓励员工参与目标设定,根据实际表现进行薪酬调整。
4. 长期稳定:薪酬制度要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避免频繁变动导致员工不稳定情绪。
5. 健康发展:薪酬制度要与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规划相适应,促进员工的健康发展和职业成长。
三、制度设计1. 基本薪酬(1)基本薪酬:公司为各类人员规定基本薪资水平,包括工资、津贴、奖金等,确保每个人员有一定的生活保障。
(2)绩效薪酬:公司采用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薪酬调整,绩效优秀者将获得更高的绩效薪酬。
2. 岗位薪酬(1)岗位薪酬水平:公司设定不同岗位的薪酬水平,根据岗位的重要性、责任和难度确定薪酬水平。
(2)晋升机制:公司设定明确的晋升机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确定晋升和薪酬调整。
3. 福利待遇(1)社会保险:公司为员工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
(2)员工福利:公司为员工提供各类福利待遇,包括带薪休假、节日福利、职工食堂等,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
4. 绩效奖励(1)年度绩效奖金:公司将设立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员工的年度绩效进行发放,奖励表现优秀者。
工程局薪酬管理办法
工程局薪酬管理办法工程局薪酬管理办法是指管理工程局的薪酬体系以及人员薪酬的计算方式和标准。
薪酬管理办法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非常重要。
工程局薪酬管理办法的研究和实施,不仅有利于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创造力,还可以有效地控制人力成本,保证企业的长期发展。
一、工程局薪酬管理办法的目的1.提高员工的生活水平和工作动力。
2.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组织单位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留住和吸引优秀的人才。
4.严格控制企业人力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二、工程局薪酬管理办法的实施1.确定工程局的薪酬标准制定薪酬标准是薪酬管理的基础,它反映了企业的真实情况和市场的需求。
企业应该根据工作类型、工作难度、员工技能、工作经验、市场需求、等多种因素来确定薪酬标准。
2.建立工程局薪酬体系制定薪酬体系是企业要实现有序管理的必要条件。
在工程局中,应该根据不同的职位设置相应的薪酬组合,合理体现员工各项工作内容和任务的难度和价值。
3.薪酬计算薪酬计算是薪酬管理的核心,它是根据薪酬标准和薪酬体系来计算员工的薪酬。
企业需要根据员工的工作效率、学习进步和出勤情况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薪酬额度,在计算过程中,应该遵循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4.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是薪酬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对员工工作表现的评估,可以有效地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不同的工种和不同的岗位需要根据不同的绩效考核方式和标准进行考核。
5.薪酬调整薪酬调整应该是根据市场上薪酬水平的变化而进行的。
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市场的情况,适时调整员工的薪酬水平,保证员工的薪酬收入能够和市场上的行业平均水平相持平。
三、工程局薪酬管理办法的优点1.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保证企业的长期发展和竞争力。
3.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4.严格控制人力成本,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水利工程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民工工资管理制度一、总则水利工程民工工资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民工工资支付,并维护民工合法权益,保障施工安全,建立健全水利工程施工相关工资管理制度。
二、工资核算标准1. 水利工程民工的工资核算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当地的人工价格指导价进行统一制定。
2. 民工的日常工资由班组长核算,经项目负责人确认后支付。
项目负责人在支付前应当仔细核对工资核算单据,确保工资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3. 对于超时工作、加班工资等额外工资,班组长应当按照规定核算并在工资单据中明确列明。
4. 工资核算标准应当公示于工地管理办公室和安全教育室,确保民工了解自己的工资标准。
三、工资支付方式1. 水利工程民工的工资支付应当采取银行转账方式进行,不得现金支付。
2. 工资支付应当按照正常支付日期进行,一旦出现延误应当及时说明原因并尽快补足。
3. 工资支付单据应当保留备查,并定期向劳动监察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
四、罚款和奖励制度1. 对于严重迟到、旷工、不听从管理、私自离岗等违规行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和扣除相应工资。
2. 对于表现优异、积极参与、认真工作的民工应当给予奖励,包括奖金、荣誉证书等。
3. 罚款和奖励制度应当公示于工地管理办公室,确保民工了解相关规定。
五、安全保障1.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完善的安全设施和警示标识,保障民工的安全。
2. 对于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应当进行及时排查和整改,确保民工施工过程中安全无事故。
3. 民工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并参加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六、投诉处理1. 民工有权对工资支付、罚款、奖励等相关问题进行投诉,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并给予答复。
2. 投诉处理应当先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初步处理,如果无法解决可向公司高层进行申诉。
3. 投诉处理的结果应当向投诉人进行通报,并记录在案备查。
七、监督管理1. 水利工程民工工资管理制度的执行应当接受相关监督机构的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水电站项目部工资管理办法
水电站项目部工资管理办法为了发挥工资的保障和激励功能,使劳动者劳动报酬同经济效益、劳动技能和工作效率等要素有机结合,确保工程建设任务的完成,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工资分配原则(一)坚持按劳分配,以岗定薪,同工同酬的原则。
(二)个人收入与其劳动技能、劳动贡献、职业技术含量等要素紧密结合,实行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相结合,体现工作效率、质量和效益并重的原则。
第二条工资构成及标准员工工资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其中岗位工资为固定部分;绩效工资为浮动部分并随生产经营完成情况上下浮动(待定)。
一、岗位工资依据员工岗位责任、工作强度、劳动条件和技能水平等因素确定如下(元/月):项目部项目经理(书记):3500元项目部副项目经理(总工程师):3000元项目部部门主任:2600元项目部部门副主任:2200元职工高岗:2000职工中岗:1800元职工初岗:1300元职工服务岗:IOOO元第三条绩效工资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每月发放一次。
各部门对每个员工当月的工作情况根据岗位职责考核后,按下列标准在0.5-1.5之间确定系数经项目部指挥部批准发放:项目经理2200元,副项目经理(总工)2100元,部门主任1800元,部门副主任1600元,职工高岗1500元,职工中岗1400元,职工初岗1200元,服务岗1000元。
二、事假。
员工事假期间停发工资。
三、病假。
员工患病需向项目部指挥部递交医疗诊断证明,病假工资按2400元/月计发。
病假在三天以内(含三天)的按全额发放,三天以上按70%计发。
另根据病情将及时安排回后方休养。
患病职工身体康复,向项目部指挥部提供的出院证明和医疗费用清单等必须为原件,否则视为旷工(取消高原津贴)。
四、工伤。
因工负轻伤休息期间,按2400元/月计发。
重伤以上按水电四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绩效工资必须经项目部指挥部有关部门考核后发放。
第六条其他事项一、应由企业缴纳的员工社会保险等费用,员工个人缴费由项目部指挥部按水电四局核定的标准代扣后按月转入项目部财务。
水利电力工程薪酬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电力工程企业薪酬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册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原则;3. 与公司经济效益挂钩原则;4. 保障员工基本生活,逐步提高员工收入水平原则。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1.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职务、工龄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 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岗位工资:1. 岗位工资根据员工岗位责任、工作难度、所需技能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 岗位工资按岗位等级划分,不同岗位等级对应不同的岗位工资标准。
第七条绩效工资:1.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工作绩效、项目完成情况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 绩效工资总额不得超过员工基本工资的30%。
第八条津贴补贴:1. 津贴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餐费补贴等。
2. 津贴补贴根据员工岗位、工作性质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第九条奖金:1. 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特殊贡献奖等。
2. 奖金根据员工工作表现、项目完成情况、公司业绩等因素确定,按年或项目发放。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十条薪酬调整包括基本工资调整、岗位工资调整、绩效工资调整等。
第十一条基本工资调整:1. 基本工资调整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进行调整。
2. 基本工资调整每年至少调整一次。
第十二条岗位工资调整:1. 岗位工资调整根据员工岗位变动、工作表现等因素进行调整。
2. 岗位工资调整每年至少调整一次。
第十三条绩效工资调整:1. 绩效工资调整根据员工工作绩效、项目完成情况等因素进行调整。
2. 绩效工资调整每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
第四章薪酬发放第十四条薪酬发放按月进行,每月5日前发放上月工资。
水电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薪酬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
第三条公司薪酬管理遵循公平、合理、激励的原则,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公司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五部分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职级、工龄等因素确定,确保员工基本生活需求。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岗位责任、技能要求、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体现岗位价值。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个人绩效、部门绩效和公司整体绩效等因素确定,激励员工努力工作。
第八条津贴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根据员工实际需求和工作性质确定。
第九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优秀员工奖等,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员工贡献确定。
第十条福利:包括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节日福利等,保障员工福利待遇。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十一条公司根据国家政策、行业水平和公司经营状况,定期对员工薪酬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员工薪酬调整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调整。
第十三条薪酬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部门制定,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四章薪酬发放第十四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薪酬制度,按时足额发放员工薪酬。
第十五条薪酬发放方式为银行转账,员工需在入职时提供银行账户信息。
第十六条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的1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七条公司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第十八条公司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处罚,包括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十九条奖惩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人力资源部门制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二条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中国水利电力物的资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薪酬管理目的制定本方案的目的在于使公司员工能够与公司一起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收益;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与长期收益有效地结合起来,支持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第二条薪酬适用范围适用范围: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本部(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薪酬制定原则(一)竞争性原则:公司各岗位的年度薪酬总体水平保持在北京同行业同规模公司的平均水平,以体现竞争性的原则。
在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同比增长大于等于北京市年度GDP的情况下:人均薪酬的年增长速度不低于北京市在职员工人均年薪的增长速度。
(二)公平性原则:在承认员工技能的同时,依据所在岗位的岗位价值确定岗位工资;同时依据工作业绩确定奖金金额,以体现按劳分配的公平性原则。
(三)经济性原则:薪酬的晋升实行考评晋升,用适当的工资成本发挥最大的效用,体现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性原则。
(四)可持续原则: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依赖于不断完成电力基建或生产的服务项目。
但是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往往需要当前的利润增长点为其做支撑。
因此,为了激励公司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能够关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将员工的收入与公司的长期和短期收益结合起来。
第四条薪酬体系根据不同岗位和不同业务的工作特点,公司的薪酬体系分为以下三种:(一)本部一般的正式员工,无论级别高低均实行结构工资制。
(二)一般外聘人员属于非正式职工,其薪酬结构采用协商工资制。
即外聘人员上岗之前与公司协商,就薪酬达成一致后执行。
外聘人员所在岗位与公司内有一致的,则按照该岗位的考核方法被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领取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的基数也是在上岗前与公司协商一致的。
(三)对适用于临时聘用、返聘或有长期合约的高级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可采用协议工资制,协议工资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并经过经理办公会批准。
第二章薪酬额度管理第五条薪酬总额管理(一)根据大唐下发的薪酬总额管理办法建立工效挂钩机制,对薪酬总额进行控制。
每年薪酬总额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_____%。
工程局薪酬管理办法
工程局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局薪酬管理,建立公平、合理、竞争和激励相结合的薪酬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全体员工。
第三条薪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性原则:确保员工薪酬与其工作贡献相匹配。
2. 竞争性原则:薪酬水平应与市场保持竞争力。
3. 激励性原则:通过薪酬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 合法性原则:薪酬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四条工程局员工薪酬由以下部分组成:1.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资历和技能确定。
2. 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责任、风险和工作强度确定。
3.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程局的经济效益确定。
4. 津贴和补贴:包括但不限于高温津贴、夜班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5. 奖金:根据员工的年度绩效评估和工程局的经营状况发放。
第三章薪酬确定与调整第五条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的确定应根据员工的岗位评估、市场调研和工程局的薪酬政策进行。
第六条绩效工资的确定应依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按照工程局绩效考核制度执行。
第七条薪酬调整应根据以下因素进行:1. 员工个人绩效和贡献。
2. 工程局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
3. 市场薪酬水平变化。
4. 国家相关政策调整。
第四章薪酬支付第八条工程局应按月支付员工薪酬,支付日期为每月固定日。
第九条员工请假、休假等特殊情况下的薪酬支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局的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章薪酬管理与监督第十条工程局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薪酬管理工作,包括薪酬政策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第十一条工程局应建立薪酬管理的监督机制,确保薪酬政策的公平执行。
第十二条员工对薪酬有异议时,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工程局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五条本办法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或工程局实际情况变化,应及时修订。
水利水电监理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的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并遵循效益优先,责、权、利统一的原则,按照公司和监理项目的规模确定人员编制,按岗位职责确定人员薪酬标准。
第三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人员分为公司高管(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总经理、副经理)、总部工作人员(各部部长、各办人员)、现场监理人员和兼职人员(总部兼职人员、项目兼职人员)共四类。
第四条公司高管、总部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公司年度目标管理制度》发放。
第二章工资结构第五条公司高管和公司总部工作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技能津贴) +绩效工资(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现场监理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补贴工资(工地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伙食补贴等)两部分组成;兼职人员只发放兼职工资。
工资标准如下:1、公司高管。
基本工资:基础工资800元/月,岗位工资2000~3000元/月(董事、监事、总经理3000元/月,副经理2000元/月),技能津贴300~600元/月(高级职称600元/月,中级职称400元/月,初级职称300元/月);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400~80 0元/月(高级800元/月,中级600元/月,初级400元/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公司年度目标管理制度》发放。
2、总部工作人员。
基本工资:基础工资800元/月,岗位工资600~800元/月(中层管理岗位及会计、出纳、司机岗位800元/月,一般办事人员600元/月),技能津贴300~600元/月(高级职称、总监、驾龄10年以上驾驶员600元/月,中级职称、监理工程师、驾龄5~10年驾驶员400元/月,初级职称、监理员、驾龄5年以下驾驶员300元/月)。
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400~800元/月(高级800元/月,中级600元/月,初级400元/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公司年度目标管理制度》发放。
中国水利电力物的资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薪酬管理目的制定本方案的目的在于使公司员工能够与公司一起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收益;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与长期收益有效地结合起来,支持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第二条薪酬适用范围适用范围: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本部(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薪酬制定原则(一)竞争性原则:公司各岗位的年度薪酬总体水平保持在北京同行业同规模公司的平均水平,以体现竞争性的原则。
在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同比增长大于等于北京市年度GDP的情况下:人均薪酬的年增长速度不低于北京市在职员工人均年薪的增长速度。
(二)公平性原则:在承认员工技能的同时,依据所在岗位的岗位价值确定岗位工资;同时依据工作业绩确定奖金金额,以体现按劳分配的公平性原则。
(三)经济性原则:薪酬的晋升实行考评晋升,用适当的工资成本发挥最大的效用,体现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性原则。
(四)可持续原则: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依赖于不断完成电力基建或生产的服务项目。
但是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往往需要当前的利润增长点为其做支撑。
因此,为了激励公司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能够关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将员工的收入与公司的长期和短期收益结合起来。
第四条薪酬体系根据不同岗位和不同业务的工作特点,公司的薪酬体系分为以下三种:(一)本部一般的正式员工,无论级别高低均实行结构工资制。
(二)一般外聘人员属于非正式职工,其薪酬结构采用协商工资制。
即外聘人员上岗之前与公司协商,就薪酬达成一致后执行。
外聘人员所在岗位与公司内有一致的,则按照该岗位的考核方法被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领取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的基数也是在上岗前与公司协商一致的。
(三)对适用于临时聘用、返聘或有长期合约的高级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可采用协议工资制,协议工资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并经过经理办公会批准。
第二章薪酬额度管理第五条薪酬总额管理(一)根据大唐下发的薪酬总额管理办法建立工效挂钩机制,对薪酬总额进行控制。
每年薪酬总额不能超过营业收入的_____%。
水利总承包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办法)
水利总承包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办法)一、总则本办法旨在规范水利总承包项目中农民工工资的支付管理,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工程款支付管理1. 水利总承包项目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工程进度进行工程款支付。
2. 工程款支付应及时足额,不得拖欠或延迟支付。
3. 工程款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等电子方式进行,确保支付记录的真实和准确。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1. 工资支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条款执行,确保工资支付合法合规。
2. 水利总承包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工资支付账户,将农民工工资从工程款中独立核算。
3. 工资支付应每月定期进行,确保按时足额支付。
4. 工资支付记录应详细、准确,包括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资标准、发放时间等信息。
四、工资支付监督与投诉处理1. 对于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争议或投诉,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
2. 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确保农民工投诉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
3.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水利总承包企业的监督,确保工资支付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五、法律责任1. 对违反工资支付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违法行为,将视情况进行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六、附则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水利总承包企业所有,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
以上为水利总承包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办法)的内容。
---Note: The above document is a sample template and should be reviewed and revised in accordance with applicable laws and regulations.。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项目工资分配管理办法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项目工资分配管理办法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项目工资分配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国际工程项目员工的工资分配管理,加大工资分配的控制力度,充分调动国际工程施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公司“全面国际化”战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地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本原则(一)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原则;(二)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三)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责任、利益与风险统一原则;(四)坚持在实现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项目成本指标可控的前提下,项目自主分配,使公司效益与员工收入合理匹配,对不同项目差异化考核,做到相对公平原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一)公司直管的国际工程项目人员;(二)各二级单位负责管理的国际工程项目人员;(三)由公司支付薪酬的国际驻外工作人员和我公司牵头的联营国际工程项目人员(联营项目需经过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工资构成及工资标准第三条项目领导班子实行年薪制,年薪制由基础月薪、工龄工资、国际工程项目生活费、年绩效考核奖、上缴公司管理费和利润现金奖励、最终超额利润提成奖六部分构成。
(一)基础月薪=基本工资×地区系数基本工资按项目与公司签订的经营责任书确定的项目等级标准,对照?水电十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项目工资序列表?(见附表一)确定;地区系数按?水电十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项目地区工资调差系数?(见附表二)执行。
(二)工龄工资1.工龄工资=[实际在国际工程项目工作年限(年)-1]×10美元人/月,在国际不同项目(限十局内)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实行15年封顶。
2.员工从正式调到国际项目工作满一年的次月起执行工龄工资,工龄工资10美元/人〃月。
回国的次月起执行国内工龄工资标准(因投标出国、出差到国际项目或项目完工后回海外事业部工作等均不得执行国际工程项目的工龄工资)。
3.在国际项目工作的员工不得再执行国内工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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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国内工资分配管理办法为了适应公司“全面国际化”战略,规范公司的工资管理,加大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稳定劳动关系,根据公司的发展规模和实际效益,在严格控制成本的基础上,提高员工的工资收入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本原则(一)按照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经营风险为主要依据,对不同岗位的员工执行不同工资分配标准原则。
(二)严格按照“两低于”原则,按股份公司对工资总额控制指标,维护国家、企业和员工利益原则。
(三)严格执行国家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执行•劳动合同法‣有关薪酬制度原则。
(四)坚持鼓励管理、技术、技能人才持续为公司作贡献原则。
(五)坚持在实现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项目成本指标可控的前提下,项目自主分配,使公司效益与员工收入合理匹配,对不同项目差异化考核,做到相对公平原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一)公司机关和二级单位机关人员。
(二)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国内施工项目工作的人员。
(三)其他经公司批准适用本管理办法的人员。
第二章工资构成及工资标准第三条公司领导(含咨询)班子成员执行年薪制,年薪由基础月薪和年绩效考核奖构成。
基础月薪按股份公司下发的标准执行,年绩效考核奖按•股份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年薪制暂行办法‣和股份公司有关文件执行。
第四条公司二级单位班子成员执行年薪制,年薪由基础月薪、年绩效考核奖和上缴管理费及利润现金奖励构成。
1.基础月薪标准,每年按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书面通知标准执行。
2.年绩效考核奖按公司同二级单位签订的经营承包责任书年度考核结果执行。
行政第一负责人和党委书记执行同标准。
二级单位党支部书记和副职班子成员由各单位自行考核,根据班子成员个人的工作业绩和考核结果排序,按35%、35%、30%的比例拉开差距,分别按行政第一负责人绩效奖金标准的80%、75%、70%书面报公司批准,二级单位按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复的标准执行,费用由二级单位承担。
3.每月除发放基础月薪外,可按本单位上一年各成员考核年绩效的50%分摊到每月逐月预支年绩效,在年底考核后扣回预支绩效。
4.上缴管理费及利润现金奖励,按二级单位实际上缴管理费和利润现金的6‰奖励。
5.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按年度绩效奖总额的20%扣除留作个人风险抵押金转公司财务部存放,待三年任期满,由公司审计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具体见公司与二级单位签订的经营责任书)。
第五条公司机关和分局机关人员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由月薪和年绩效奖两部分组成。
(一)月薪由基本工资、月绩效工资、工龄工资、专业技术津贴、住房生活补贴五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按员工所在岗位(职务)确定,详见•水电十局有限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系数表‣(见附表一)。
2.绩效工资月绩效工资=月绩效基数×绩效系数×月考评得分。
月绩效工资基数原则上由公司根据上年度实现利润等情况在年初时确定;系数按员工所在岗位确定。
二级单位的月绩效基数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效益书面请示公司批复后执行。
绩效系数按•水电十局有限公司机关管理人员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系数表‣(见附表一)执行。
①公司机关实行季度绩效考评打分制度,公司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副三总师、机关部门主任(包括海外事业部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部门副职)由公司领导按季度考评打分;机关部门正、副处级调研员,副主任以下(含副主任)由各部门主任按季度考评打分。
二级单位可自行制定月绩效考评打分办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②根据海外事业部从事海外市场开发和海外项目后勤保障的特殊职能,在海外事业部从事市场开发和后勤保障的关键人员,工资按公司机关同级人员上浮一档执行。
具体人员由海外事业部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工龄工资工龄工资=(十局实际连续工龄-1)×20元/月,工龄工资实行15年封顶。
员工在十局的实际连续工龄计算方式:员工连续在十局工作满一年的次月起计算一年,以此类推(公司班子成员、二级单位班子成员不享受工龄工资)。
复退军人和因组织需要在系统内单位调入的人员可连续计算为十局工龄。
因同水电十局解除劳动关系又回十局工作的人员,从回十局工作之日起重新计算工龄,满一年后享受工龄工资。
4.专业技术津贴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分开,凡取得各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被聘任到相应岗位者可执行专业技术津贴,中级职称(含)以上聘任文件由公司下文聘任,初级以下职称,机关人员由公司下文聘任,二级单位人员由本单位下文聘任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专业技术津贴标准按•水电十局有限公司国内员工专业技术津贴标准‣(见附表二)执行。
5.住房生活补贴北京办事处3000元/月;成都办公区400元/月;都江堰办公区300元/月,施工一线的项目员工300元/月(公司班子成员、二级单位班子成员、项目班子成员不享受住房生活补贴)。
下(待)岗员工不执行绩效工资、工龄工资、专业技术津贴和住房生活补贴。
(二)年绩效奖。
1.公司机关根据公司全年的整体效益在年终时确定分配方案;二级单位机关根据本单位全年效益确定分配方案并报公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复后执行。
2、公司机关年度绩效奖考核拉开档次分配:公司机关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副三总师、部门主任、副主任、调研员(以上为一类人员);机关正科级以下人员(二类人员);二级单位机关人员均按公司现行考核办法实行360度考核。
上级考评占40%,内部(同级)考评占30%,交叉考评占30%。
两类人员按总成绩分别排序后,一类人员按正、副处级(含调研究员)分组排序,两组按35%、35%、30%的人员比例对应100%、95%、90%的绩效×考核得分÷本组最高得分的百分比拉开差距分配年度绩效奖金。
其中:正、副处级调研员按以上考评结果,绩效奖按本人所占排序组段再分别×80%、70%、60%拉开差距分配(主持工作的正处级调研员按90%执行),二类人员按确定绩效基数考×核得分的百分数拉开差距分配年度绩效奖金。
3、公司因工作需要引进在国内工作的特殊人才,执行月协商工资总额制度,不参加年度绩效考核。
4、公司机关推行末位淘汰制度5、公司机关根据连续两年的年度考核排序结果,推行末位淘汰制度,正、副处级干部(含调研员)连续两年考核为末位者,降职或免职后调离机关,末尾二、三位人员由公司分管领导诫勉谈话。
6、公司机关市场经营部,海外事业部从事市场开发和保障人员不参加公司机关的年度综合绩效考核。
市场经营部的年度绩效奖与市场开发量挂钩。
海外事业部从事市场开发和保障的人员与海外市场开发量和海外保障完成任务量挂钩,两个部门的年度综合绩效按年度经营责任书规定考核兑现。
7、机关工作人员按本人上年年终绩效考核奖的50%分摊到月,逐月随工资发放预支绩效,年底在绩效奖中扣回。
新到机关工作的人员按同岗位绩效奖低标准的50%预支绩效。
第六条项目领导班子实行年薪制,年薪制由基础月薪、工龄工资、年绩效考核奖、上交管理费和利润现金奖、实际超额利润提成奖五部分构成。
(一)基础月薪,按公司(或分局)与项目所签经营责任书确定的项目等级标准、按照•水电十局有限公司国内工程项目工资序列表‣(见附表三)的基本工资、•水电十局有限公司国内项目地区工资调差系数‣(见附表四)的标准执行。
基础月薪=基本工资×地区系数(二)工龄工资按机关标准执行。
(三)年绩效考核奖,公司相关部门在年终按•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业绩考核责任书‣有关指标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二级单位项目经理部上报分配方案,经上级人力资源部门批复后执行。
1.公司直管项目的项目经理、副经理、四总师的绩效工资由公司按责任书考核后执行,公司直管项目的项目经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责任书的各项指标考核结果书面通知项目经理部的执行标准,费用由项目经理部承担。
项目常务副经理,项目党工委书记兼副经理的,按项目经理绩效奖标准的90%执行。
项目其他班子成员由项目经理部自行考核,按考核结果和工作业绩排序,按35%、35%、30%的比例拉开差距,按项目经理绩效奖标准的80%、75%、70%书面报公司或分局,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分局人力资源管理科批复后执行。
2.在发放项目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奖时须按绩效奖总额的20%扣除留作个人风险抵押金转公司或(分局)财务保存,待项目竣工,由公司或(分局)考核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3.项目上缴现金奖励:在年度考核时项目上缴管理费及利润现金按6‰(扣除公司或分局投入后)执行提成奖励。
4.项目班子成员不得再参与项目员工的月绩效分配。
5.项目班子成员按年预考核绩效标准的50%分摊到月,逐月随工资发放预支绩效,年底在绩效奖中扣回。
6.亏损项目、拖欠职工或民工工资的项目不得执行预支年绩效。
(四)超额利润提成奖1.超额利润提成奖,公司鼓励分局(项目)尽最大努力创造最佳效益,按公司(或分局)责任制书的目标利润规定,若项目实现超额利润,公司(或分局)按项目实现超额利润的10%-20%计提超额利润奖,详见•水电十局有限公司国内项目超额利润提成标准‣(见附表五)。
原则上奖励提成总额不超过班子成员在项目施工期间工资总额的1.5倍,具体由总经理办公会按项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2.管理费上缴:新开工的项目,因项目自身投入了大量资金而导致管理费当年不能足额上缴,项目必须以充足的理由报公司或分局同意后才能延缓上缴管理费,但延期上缴的管理费总额应按同期银行利息连本带息纳入项目上缴费考核。
3.公司(分局)投入上缴:由公司投入资金为项目购置设备或其它项目调入设备物资视为公司现金投入,分局(项目)当年应及时足额上缴设备物资折旧费和及时归还贷款,因特殊原因延迟上缴,分局(项目)必须报公司同意批准后才能延迟上缴,同时,分局(项目)应承担上缴款本金和延迟期间同期银行利息及上浮1%的手续费。
4.公司鼓励项目二次开发,若项目最终结算合同额或年营业额超过项目最初签订的责任书考核档次,可按最终完成档次提高本项目的考核挡次。
第七条非水电项目班子成员的工资标准按同级项目提高一档执行。
第八条国内工程项目非经营承包班子成员(包括未签订经营责任书的项目领导班子)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绩效工资由四部分构成:基本工资、工龄工资、专业技术津贴、绩效工资(含特殊考核阶段目标奖)。
(一)岗位基本工资,根据员工所在项目的岗位和地区确定,岗变薪变。
岗位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地区系数基本工资按•水电十局有限公司国内项目工资序列表‣(见附表三)确定。
地区系数按•水电十局有限公司国内项目地区工资调差系数‣(见附表四)确定。
(二)工龄工资、专业技术津贴,按公司机关标准执行。
(三)绩效工资1.未签订责任书的项目领导班子绩效工资执行•水电十局有限公司国内项目工资序列表‣中绩效工资的5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