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管理规约同示范文本(2020版)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在企业管理中,临时管理规约是指针对特定事件或项目而制定的管理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临时性工作的有序进行,确保工作的高效完成。
临时管理规约的制定对于企业的正常运转和项目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为大家介绍一份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以供参考。
一、规约目的本规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临时性工作的开展,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加强对工作流程的控制和管理,确保临时性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规约适用于公司内部临时性工作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临时项目的实施、突发事件的处理等。
三、工作职责1. 临时项目负责人:负责临时项目的整体规划、组织实施、进度控制和成果评估。
2. 临时项目组成员:根据项目需要,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配合负责人完成项目目标。
3. 突发事件负责人: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协调工作,确保事件的迅速解决。
四、权限管理1. 临时项目负责人具有对项目相关事务的决策和管理权限,需要负责人批准的事项必须经过其同意后方可进行。
2. 临时项目组成员在项目范围内享有相应的决策和执行权限,但需遵守负责人的指挥和协调。
3. 突发事件负责人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具有应急决策和协调权利,必要时可以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寻求支持。
五、工作流程1. 临时项目的工作流程包括项目立项、需求分析、方案设计、实施执行、成果验收等环节,各环节之间必须相互衔接、紧密配合。
2. 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包括事件发现、应急响应、问题解决、事后总结等步骤,要求迅速、果断、有效。
六、工作报告1. 临时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交项目进展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进度、问题反馈、成果展示等。
2. 突发事件负责人应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交事件处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事件起因、应急措施、问题解决、经验总结等。
七、规约执行1. 公司全体员工应当遵守本规约的相关规定,配合临时管理规约的执行。
2. 对于违反规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严肃问责。
【物业管理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什么是临时管理规约
【物业管理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什么是临时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为维护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物业”〕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平安与合理使用,制订本公约。
本《临时管理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业主和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第一条〔业主的权利与义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条〔相邻关系〕各业主同意,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制度,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平安以及公平、合理的原那么,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三条〔物业的使用〕业主、使用人同意按照以下规定使用物业:〔一〕按照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载明的用处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二〕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效劳协议。
遵守装饰装修的考前须知,不从事装饰装修的制止行为。
〔三〕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擅自占用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防止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晚间时至次日上午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四〕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平安使用以及损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安装空调,应当按照房屋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未预留位置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
〔六〕合理使用水、电、气等共用设施设备,不擅自拆改。
〔七〕使用电梯,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八〕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有关规定。
第四条〔使用物业的制止行为〕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中,除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外,不得有以下行为:〔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三〕_____________________〔四〕_____________________〔五〕_____________________〔六〕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物业的维修养护〕业主、使用人同意按照以下规定维修养护物业:〔一〕对物业专有局部的维修养护,不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临时管理规约(范本)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国家物业管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条建设单位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管理规约提供给物业买受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表示认可本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
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利益的规定,应当以本临时管理规约为准。
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相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物业的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原业主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书面承诺的效力及于新的物业继受人。
第四条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本物业所在地的法规政策。
本临时管理规约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部分无效,但不影响本临时管理规约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五条“业主”指对该单元拥有或共同拥有所有权的人,并包括其日后的合法继承人或受让人(包括但不限于变卖、赠与及互易等)。
如果该单元已被合法抵押,则“业主”应包括该抵押人和抵押权人。
但以上所述抵押权人只是在抵押权人占有该单元或收取该单元的租金或利益时才算是业主。
“使用人”指物业的承租人或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人。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第六条本临时管理规约所涉及物业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如下: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第七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一)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二)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供电设备、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三)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时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适用于临时管理人员。
临时管理工作是指临时委派给某个人或者团队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临时管理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法》、《临时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法规。
第四条临时管理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
第五条临时管理工作人员应保证工作质量,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第二章临时管理工作职责第六条临时管理工作人员的职责主要包括:1. 协调各方资源,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2. 组织人员开展工作,建立有效沟通渠道;3. 监督工作进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4. 协助上级领导做好决策工作。
第七条临时管理工作人员应按照上级领导的安排和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第八条临时管理工作人员应维护组织的利益,保护工作的机密性,不得泄露和透露工作相关信息。
第九条临时管理工作人员应主动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断完善管理技能。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条临时管理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离职守。
第十一条临时管理工作人员应保守秘密,不得随意泄露和透露工作相关信息,涉及机密的事务须经上级同意。
第十二条临时管理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前规划好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第十三条临时管理工作人员应与相关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积极解决问题,做到工作协调统一。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对违反本规约的临时管理工作人员,根据违纪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理。
第十五条对故意泄露和透露工作相关信息的临时管理工作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对临时管理工作人员的表现出色的,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扬,以鼓励其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约由临时管理工作人员和相关领导共同遵守,不得随意修改和违背。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一、总则为了规范物业临时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小区居民的权益,特制定此规约。
二、管理范围本规约适用于小区内的临时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的维护、保洁、设备设施的维修、安全巡逻等。
三、管理责任1. 物业公司负责小区临时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确保管理工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2. 物业公司应设立临时管理工作部门,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
3. 居民应积极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按时缴纳物业费用,并遵守小区的规定和公共秩序,共同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
四、管理制度1. 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定期进行,保持清洁整洁。
2. 设备设施的维修工作及时处理,确保正常使用。
3. 安全巡逻人员应定期巡查小区各个地段,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4. 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居民的投诉和意见,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五、费用标准1. 物业费用按照小区规定的费用标准进行收取,收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的保洁、设备设施的维修等。
2. 物业费用的缴纳方式由物业公司确定,并提供相关缴费通知。
3. 如有特殊情况,物业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费用标准,并及时通知居民。
六、违约责任1. 物业公司未按照规约履行管理责任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居民造成的损失。
2. 居民未按照规约履行配合物业管理的责任的,物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七、附则1. 本规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物业公司应提前通知居民,并经居民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讨论通过。
2. 物业公司应将本规约的内容公示于小区内,方便居民查阅。
以上为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的内容,如有需要调整,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通用范文(正式版)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范本)1. 引言本文档为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的范本,目的是为物业管理方提供参考,并促进物业管理的规范、高效运作。
本规约适用于临时管理期间,以确保物业正常运营并维护居民的利益。
2. 临时管理责任•物业管理方需全面负责物业设施、设备及环境的维护与管理。
•物业管理方需保证物业的安全与基本秩序。
•物业管理方需及时协调解决物业相关的纠纷、事故和突发事件。
3. 临时管理期间的基本工作3.1 入口管理•设置专人负责入口管理,对出入人员进行登记、核实身份以及控制出入。
•明确访客管理及停车管理规定,确保安全与秩序。
•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临时管理区域,保障居民的隐私与安全。
3.2 安全巡查•定期巡查物业设施、设备及公共区域,确保正常运行。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如漏水、断电等紧急事件,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
3.3 保洁清扫•组织保洁人员定期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扫和卫生打扫,保持整洁。
3.4 绿化养护•组织专人对绿化带、花坛及草坪进行养护,保持良好的环境。
•确保植被健康成长,防治病虫害。
3.5 社区活动组织•组织临时的社区活动,增进居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提供必要的场地及设施支持,并确保活动的安全进行。
4.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4.1 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停电、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指定专人负责应急预案的执行,并做好相关培训与演练。
4.2 信息发布•发布紧急事件的通知,并及时更新最新信息。
•与居民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及时获取反馈。
4.3 救援与疏散•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与疏散工作。
•协助居民有序撤离,并提供必要的救助与支持。
5. 临时管理期满交接事项5.1 档案整理•将临时管理期间的物业相关档案归档整理,做好交接准备。
5.2 设备设施检查•对物业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正常运行。
•如有损坏或需要维修的设备,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5.3 需要注意的事项•向下一任物业管理方传达相关信息,包括小区特殊规定、常见问题解答等。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一、基本原则。
1. 临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从安排,不得擅自行动。
2. 临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 临时工作人员应当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企业的机密信息,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4. 临时工作人员应当尊重同事,遵守团队合作原则,不得进行损害企业形象的行为。
二、工作职责。
1. 临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不得推诿扯皮,不得擅自改变工作内容。
2. 临时工作人员应当保管好工作场所的设施设备,不得私自使用或挪用公司财物,如有损坏应当及时报告。
3. 临时工作人员应当维护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安全,不得随意乱扔垃圾,不得私自改变工作场所的布局。
三、工作态度。
1. 临时工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地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敷衍塞责,不得消极怠工。
2. 临时工作人员应当尊重领导和同事,不得在工作中发表不当言论,不得进行恶意攻击和诽谤。
3. 临时工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不得穿着不得体,不得言行不检,不得干扰他人工作。
四、奖惩制度。
1. 对于表现优秀的临时工作人员,企业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鼓励其继续发扬光大。
2. 对于违反规约的临时工作人员,企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甚至终止合作关系,以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
以上就是一份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希望能够为您的企业管理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您可以根据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以确保规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希望您的企业能够在临时管理工作中取得良好的效果,实现更好的发展和壮大。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为了保障小区的安全、环境卫生以及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业主们制定了以下临时管理规约,供全体业主共同遵守:1. 小区内禁止乱扔垃圾,所有垃圾应当分类投放至指定垃圾收集点。
禁止在小区内乱倒垃圾和倾倒污水。
2. 养宠物的业主须负责照顾好宠物,避免造成噪音、污染等问题。
狗主人应使用牵引绳带狗遛弯,并清理狗的排泄物。
禁止放养凶猛动物。
3. 禁止在小区内摆摊、拉客、乱贴广告等商业行为,以维护小区的安静和整洁。
4. 小区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请抽烟者到指定的吸烟区域。
5. 严禁在楼道、公共区域乱摆放杂物,阻塞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
6. 严禁在小区内大声喧哗、吵闹,尤其在夜间应尽量保持安静。
7. 禁止在小区内违法乱纪、打架斗殴等行为,凡发生纠纷应积极通过和解、调解解决。
若有危险情况发生,应立即报警。
8. 禁止未经允许随意使用他人停车位,停放车辆应按规定停放,不得占用其他业主的车位。
9. 业主有义务维护小区绿化环境的整洁和美观,不得随意破坏花草树木。
10. 每位业主应当积极参与小区议事,共同商议解决小区内的问题,并遵守小区内的其他规章制度。
对于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业主,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星级评定、追究法律责任等。
希望全体业主共同遵守上述规约,共同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和安全环境,让小区成为一个和谐、宜居的社区。
随着社区规模的不断扩大,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制定变得尤为重要。
这些规约涵盖了小区内生活的各个方面,旨在为业主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每个业主都积极参与,共同遵守和落实规约。
首先,垃圾分类是小区环境卫生的重要一环。
大家应当自觉遵守垃圾分类规定,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分别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中。
这不仅能够减少垃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还能够为可回收物的再利用提供方便。
同时,禁止乱扔垃圾和倾倒污水的规定也是为了保持小区环境的整洁和舒适。
临时管理规约同示范文本
临时管理规约同示范文本1. 引言本文档旨在为临时管理规约提供示范文本,以便在需要时进行参考和使用。
临时管理规约是为了确保在特定情况下进行临时管理工作时的规范行为和流程。
本文档将详细描述临时管理规则和示范文本的要求和内容。
2. 临时管理规约2.1 上级指派临时管理工作必须是经过上级指派或同意的。
在开始临时管理工作前,应与上级进行沟通和确认。
2.2 时限和范围临时管理工作应明确规定时限和范围。
时限是指临时管理工作的开始和结束时间。
范围是指临时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和目标。
2.3 资源分配在进行临时管理工作前,应进行资源分配的计划。
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物资资源和财务资源等。
确保有足够的资源支持临时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4 风险评估在进行临时管理工作前,应进行风险评估。
评估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和预防措施。
2.5 沟通与协调在临时管理工作中,沟通和协调是至关重要的。
确保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协调各方资源和行动,以达到临时管理工作的目标。
2.6 监控和评估在临时管理工作进行的过程中,应进行监控和评估。
监控临时管理工作的进展和效果,并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计划和措施。
3. 示范文本3.1 上级指派示范文本:本次临时管理工作是在上级部门的指派下进行的,我们将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指示进行相应的管理工作。
3.2 时限和范围示范文本:本次临时管理工作的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范围包括人员调整、项目优化等。
3.3 资源分配示范文本:我们已经进行了资源分配的计划,包括人力资源、物资资源和财务资源等。
确保有足够的资源支持临时管理工作的进行。
3.4 风险评估示范文本:在进行临时管理工作前,我们进行了风险评估,并制定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和预防措施,以降低风险和问题的发生。
3.5 沟通与协调示范文本:在临时管理工作中,我们将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和协调,以确保各方资源和行动的顺利协调,达到临时管理工作的目标。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一、前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模式也在不断变化。
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临时管理规约的出现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灵活高效的管理方式。
本文将探讨临时管理规约的定义、优势以及如何制定和执行规约。
二、临时管理规约的定义临时管理规约是指在特定时间段或特定任务中,由参与方共同制定的一种管理协议。
它可以涉及各种方面,如项目管理、合作伙伴关系、资源调配等。
临时管理规约的特点是具有灵活性和适应性,能够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变化。
三、临时管理规约的优势1. 灵活性:临时管理规约能够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调整,不受传统管理方式的束缚。
参与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资源状况,制定适合自己的管理规约。
2. 高效性:临时管理规约能够提高工作效率。
由于规约的制定和执行是参与方共同商定的,可以减少冗余的流程和无效的沟通,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3. 适应性:临时管理规约能够适应不同的工作环境和任务需求。
无论是短期项目还是长期合作,都可以通过制定规约来明确各方的责任和权益,从而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临时管理规约的制定和执行1. 制定规约:制定规约需要参与方共同商讨和协商。
首先,明确规约的目的和范围,确定参与方和各自的责任。
然后,确定规约的具体内容,包括工作流程、资源分配、沟通方式等。
最后,制定规约的时间和地点,确保规约的有效执行。
2. 执行规约:执行规约需要各方共同遵守规约的内容和约定。
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及时解决问题和调整规约。
同时,各方应该对规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规约。
五、临时管理规约的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临时管理规约的实际应用,下面以一个实际案例进行分析。
某公司在开展一个新项目时,面临着资源有限和时间紧迫的挑战。
为了高效地管理该项目,公司与合作伙伴共同制定了一份临时管理规约。
规约明确了项目的目标和范围,确定了各方的责任和权益。
同时,规约还明确了工作流程、沟通方式和资源分配等具体内容。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精选3篇)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精选3篇)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篇1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使用人在物业管理中的合法权益,促进管理、维护、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和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活动能正常持续进行,建设管理有序、服务规范完善、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物业管理区域,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由建设单位制定,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时对本规约予以书面承诺,表示对本规约内容认可。
本规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
其效力及于以后的物业买受人。
第三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第四条(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五条(相邻关系)各业主同意,按照有利于共同生活、和谐相处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六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同意按照房屋销售合同中约定的和房屋使用中载明的功能使用物业;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一致或房屋使用说明书中未列明的,按照规划部门核准的设计用途使用物业;不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第七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时,除遵守本物业区域内电梯使用管理规定外,并共同承担电梯运行、维修、更新所产生的费用。
第八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按照国家、本市的相关规定及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相关制度,文明饲养宠物、燃放鞭炮等。
第九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车辆行驶和停放方面,遵守以下规定和约定:(一)吨以上货车(搬家等特殊情况除外)、大型客车以及载有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小区;(二)机动车辆在小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禁止鸣号、试车和练车;(三)机动车辆按规定的车位(停车区域)停放,禁止在消防通道、消防井盖、绿化等场地停放;(四)按照规定或约定交纳车位使用费;(五)爱护停车场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车位只可用作停放车辆,不得堆放杂物、安装设施或改作他用;(六)对车辆有保管要求的,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车辆保管协议;(七)。
住宅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住宅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建立物业区域内良好的公共秩序,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居住生活和工作环境,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共同利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由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三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一)物业名称:。
(二)座落位置:。
(三)物业类型:。
(四)业主总户数:。
(五)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六)物业管理区域(区域四界及附图)东至: ;南至: ;西至:;北至: .(七)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1、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主体结构、抗震结构、共用门厅、共用通道、共用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2、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共用天线、共用线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燃气管道、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本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公共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共用车库、信报箱、公益性文体设施、围墙、给排水管道、水箱、水泵、共用天线、共用线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燃气管道、消防设施、智能化设备、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以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如与《商品房销售合同》有不一致的,以《商品房销售合同》为准。
第三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业主的权利:(一)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法定权利;(二)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主自治活动;(三)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四)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议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参加筹备组,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代表,并享有被选举权;(六)对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管理的公共事项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七)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八)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九)监督本小区业主共有资金账户的收支情况;(十)依法协助物业共同制止与管理本物业区域内装饰装修等影响和侵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直至提起诉讼;(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一、目的为了规范物业临时管理工作,确保小区内的安全、卫生和正常秩序,制定此规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小区内暂无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等组织主体管理的情况下,成立临时管理委员会,负责小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的情况。
三、临时管理委员会的成立1、符合法律法规,按照业主大会公开、民主、平等、自愿的原则,成立临时管理委员会。
2、临时管理委员会应按照小区业主的利益,择优选人,由三名以上业主组成,设委员长一名,由委员会选举产生。
临时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监督小区物业管理经营、收取物业服务费、制定小区内部管理规范等。
四、临时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与权利1、制定小区内部管理规范。
制定并发布小区内部管理规范,规范业主居住行为、公共场所使用行为,严格禁止大噪声、乱停车、乱扔垃圾等行为。
2、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委员会应根据小区状况,制定物业服务费缴费标准、时间等,并及时向业主发布通知。
3、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
委员会应定期组织业主与物业公司沟通交流,对物业公司服务质量进行监督,保证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达到业主的需求。
4、维护小区的安全和卫生。
委员会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小区内的安全和卫生,加强对小区周边环境的管理和维护,保持小区环境整洁美观。
5、制定应急预案。
委员会应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少事故的发生和影响。
五、临时管理委员会的运作模式1、临时管理委员会应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工作,研究解决问题,并记录会议纪要。
2、委员应当积极参与小区事务,协助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确保小区内的安全、卫生等工作的顺畅进行。
3、委员会应建立完整的信息交流渠道,与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等进行沟通交流,共同制定小区的管理计划和改进措施。
4、委员会应当积极组织业主参加相关培训和活动,提高业主的社区意识和参与度。
六、违约责任1、出现违约行为,应当按照规约规定进行惩罚。
如情节严重,应当取消其在委员会中的资格。
2、被取消委员资格的人员不得再次当选为临时管理委员会委员。
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国家物业管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条建设单位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管理规约提供给物业买受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表示认可本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利益的规定,应当以本临时管理规约为准.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相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物业的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原业主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书面承诺的效力及于新的物业继受人。
第四条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本物业所在地的法规政策.本临时管理规约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部分无效,但不影响本临时管理规约其他部分的效力.第五条“业主”指对该单元拥有或共同拥有所有权的人,并包括其日后的合法继承人或受让人(包括但不限于变卖、赠与及互易等)。
如果该单元已被合法抵押,则“业主”应包括该抵押人和抵押权人。
但以上所述抵押权人只是在抵押权人占有该单元或收取该单元的租金或利益时才算是业主.“使用人”指物业的承租人或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人。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第六条本临时管理规约所涉及物业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如下: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第七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一)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二)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供电设备、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三)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第三章业主权利和义务第八条业主、物业使用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社会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管理规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管理规约一致。
物业基本情况第五条(建设单位)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通过(招投标或协议)的方式选聘了(物业服务企业)向本物业提供物业服务,并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1、物业名称;2、座落位置;3、物业类型;4、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5、总占地面积:平方米;6、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商业用房平方米,其他平方米,共计楼宇栋套;7、业主数量:户;8、基本配套设施状况:(1)物业管理用房平方米;(2)园林绿地面积平方米;(3)文体设施处,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4)非机动车停车场个,建筑面积平方米;机动车停车场个,总占地面积平方米,车位个。
第七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
——培根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国家物业管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条建设单位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管理规约提供给物业买受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表示认可本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
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利益的规定,应当以本临时管理规约为准。
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相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物业的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原业主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书面承诺的效力及于新的物业继受人。
第四条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本物业所在地的法规政策。
本临时管理规约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部分无效,但不影响本临时管理规约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五条“业主”指对该单元拥有或共同拥有所有权的人,并包括其日后的合法继承人或受让人(包括但不限于变卖、赠与及互易等)。
如果该单元已被合法抵押,则“业主”应包括该抵押人和抵押权人。
但以上所述抵押权人只是在抵押权人占有该单元或收取该单元的租金或利益时才算是业主。
“使用人”指物业的承租人或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人。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第六条本临时管理规约所涉及物业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如下: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第七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一)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二)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供电设备、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三)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临时管理规约
楼板等承重结构,损坏共用的设施、设备,在外墙上拆改、增设门窗,或者扩大 原有门窗尺寸,损坏和改变房屋外貌;
(二)在楼板、阳台、露台、屋顶超荷载铺设材料或者堆放物品、在室内增设超
荷载分隔墙体;在外墙安装存在安全隐患、有碍观瞻或者破坏小区整体环境的物 品;
(二)自觉维护物业的整洁、美观和共用部位、通道的畅通及共用设备、公共设 施的完好;
(三)安装空调,应当按照房屋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未预留位置的,按照物业 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
(四)当物业的专有部分出现影响他人正常使用的情况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应
当及时维修,消除隐患。
第九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合法使用房屋,保障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 构安全,使用物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推选业主代表,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被选举权;
(三)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四)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就物业管理服务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五)提出制定或者修改本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六)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饰装修房屋或者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应 当恢复原状,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装饰装修房屋前,业主、物业使用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 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
(二)施工时遵守物业服务企业对施工人员、 施工时间和装修设备使用等方面的 要求;
(三)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物业使
住宅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住宅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为了保障住宅小区居民的生活安全并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特制定本规约。
所有住宅小区居民和管理人员都应遵守本规约。
一、环境卫生1.暴露于公共区域的垃圾和垃圾桶必须每天清理,放置在特定收集点,以维护小区环境的干净整洁。
2.居民应当将其住房内生成的垃圾放入专用垃圾桶,不得将任何种类的垃圾随意搁置,并要妥善处理家电电器设备等物品的废弃物。
3.小区内饲养宠物的居民应负责保持公共区域和其宠物场所的清洁卫生。
4.禁止在公共区域乱丢烟蒂、口香糖和其他垃圾。
5.在小区道路、人行道、车位等处,禁止随意停放车辆和电动车。
二、安全措施1.未经授权,禁止任何人在小区内进行施工等危险作业。
2.禁止在小区内焚烧垃圾、杂草等,以免形成火灾。
3.禁止在小区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危险品。
4.如要报修,应向物业公司或相关部门进行报修,禁止私自拆卸、维修电线、自行安装电力设备。
5.禁止搭建临时棚户,危及小区安全的行为。
三、社区公德1.禁止在小区内大声喧哗、放音乐、吵闹,尊重他人的休息权和正常生活秩序。
2.尊重邻里,禁止私拉乱接电、使用高功率设备等行为,维护小区用电安全。
3.禁止在小区内乱贴乱画、毁坏小区公共设施等行为,要保护公共财产,共同维护良好的小区环境。
4.禁止在小区内晾晒衣物、杂物或造成噪音扰民,遵守小区相应的居住行为规定。
四、其他1.保护绿化环境,不乱采摘、破坏小区内绿化树木等公共设施。
2.小区有特定的小区文明公约,建议居民认真阅读,积极遵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烟花爆竹、不非法上网等违法行为。
4.如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向物业公司或公安机关报警,并积极采取措施,不干扰事故处理。
以上规定不限于私人房屋,亦适用于小区内的公共建筑和道路等场所。
任何违反本规约的行为都将接受相应的处理。
希望小区居民共同维护小区的美好环境,营造和谐的居住氛围。
注:本规约由本小区物业公司编辑,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联系物业公司。
临时管理规约同示范文本(通用3篇)
临时管理规约同示范文本(通用3篇)临时管理规约同示范文本篇1一、为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促进管理有序、安全舒适、环境宜人、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项目实际,制订本规约。
二、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机构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
三、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前将本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第一买受人与出卖人签订物业时,本规约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由第一买受人对本规约的内容予以书面确认,其效力及于此后的物业买受人。
四、若本规约的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则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本规约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一部分物业基本情况(应与买卖合同内容一致)五、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区域四至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用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
七、物业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及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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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09875
临时管理规约同示范文本
临时管理规约同示范文本(2020版)
一、为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促进管理有序、安全舒适、环境宜人、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项目实际,制订本规约。
二、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机构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
三、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前将本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第一买受人与出卖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本规约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由第一买受人对本规约的内容予以书面确认,其效力及于此后的物业买受人。
四、若本规约的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则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本规约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一部分物业基本情况(应与买卖合同内容一致)
五、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用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
七、物业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及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八、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接受物业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
(二)参与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活动;
(三)监督前期物业服务机构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四)对本物业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授权物业服务机构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公共秩序和环
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对本物业区域内影响业主共同利益、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进行投诉;(七)提议召开业主大会,提出补充、修改本规约的建议;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的其他权利;
九、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物业服务机构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二)按规定交存、管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三)遵守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配合物业服务活动;
(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互助友爱,和睦相处;
(六)出租、转让物业时,告知承租人、买受人遵守本规约;
(七)参加业主大会并予以表决;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的其他义务。
十、开发建设单位对于未售出的物业,享有业主的权利,履行业主的义务。
十一、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时,不应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也不应损害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十二、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遵守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十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规划用途使用物业。
确需改变物业规划用途的,应
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同时,告知物业服务机构、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
十四、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需要装修房屋的,应告知物业服务机构,签定房屋装修服务协议,明确相关的权利义务、服务内容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因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应及时恢复;给其他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五、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不擅自拆改。
十六、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与物业服务机构协商确定合理的位置,并做好噪音预防及冷凝水的处理。
十七、遵守本物业区域车辆行驶和停放的规定。
十八、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区域内饲养动物的,应符合有关规定。
十九、本物业区域内禁止以下行为:
(一)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改变房屋外观;
(二)擅自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三)违章搭建、私设摊点;
(四)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五)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六)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七)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八)法律、法规和本规约禁止业主的其他行为。
二十、物业保修期满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行承担其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责任。
因维修养护不及时给其他业主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十一、各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配合物业的维修养护。
因维修养护需要进入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机构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给予配合。
因阻挠维修养护,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阻挠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十二、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二十三、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时,应当事先通知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确实无法通知到的,物业服务机构可在公安部门、社区居委会和其他无利害关系业主的监督下,先行进行维修,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并做好善后工作。
二十四、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提前公告,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二十五、利用依法归业主共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所得收益归相关业主所有,分配及使用由相关业主共同约定。
第三部分物业服务费用
二十六、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摊,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
业主委托物业服务机构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之外的特约服务的,其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另行约定。
二十七、业主出租物业,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负连带责任。
转让物业的,业主应与物业服务机构结清各项费用。
二十八、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规定交存、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资金余额不足首次归集数额的30%时,应当按规定续交。
第四部分附则
二十九、业主、物业使用人、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机构违反本规约约定的,受侵害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十、本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三十一、本规约所称物业使用人,是指房屋承租人、共居人。
三十二、本规约由业主、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机构各持一份。
三十三、本规约作为物业买卖合同附件,自物业第一买受人签字承诺之日起生效(承诺书见附件),至业主大会制定的管理规约生效之日终止。
附件: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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