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设计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项目
幕墙及铝合金窗设计顾问服务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改造项目-2#楼商业办公A、B 之铝合金门窗、裙楼幕墙、铝合金护窗栏杆、玻璃栏杆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本工程包括:玻璃幕墙、地弹黄玻璃门、铝合金窗(包含铝合金百叶)、铝合金护窗栏杆、玻璃栏杆、干挂石材、玻璃雨棚、玻璃顶棚、钢结构铝板幕墙,以上面积仅作为参考,结算面积以现场测量为准。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第一条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筑占地面积9500.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349平方米,建成后将成为住宅、商业为一体高层现代化住宅建筑。
第二条设计技术工作范围及内容
本次设计技术工作范围与内容如下:深化设计铝合金门窗、幕墙设计,幕墙的平、立、剖面图、大样图及各个细部的节点图、特殊功能性节点以及各种幕墙、门窗(外装饰)材料的结构安全计算过程与结果等等;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时限
在乙方设计工作开始前,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进行项目设计所需的所有相关技术资料、以及幕墙扩初设计与灯光设计等相关专业成果。
3.1乙方须在工程施工阶段提供现场配合服务,包括并不限于设计现场调整及变更、与工程进度配合等。
3.2乙方完成工程设计配合后,须配合甲方对设计成果进行验收,对存在明显设计缺漏的部位,乙方应
配合甲方提供设计调整方案并配合完成施工设计。
第四条设计费用及支付
4.1本合同约定内设计服务费按门窗洞口尺寸和幕墙展开面积设计单价计费,铝合金门窗、铝合金窗护
栏、玻璃栏杆、铁艺栏杆设计单价均为 1.80元/㎡:幕墙设计(包括:干挂石材、玻璃雨棚、玻璃顶棚、地弹黄玻璃门,铝板。)单价位为 4.00 元/㎡;
乙方收款人:
账号:
开户行:
4.2设计总费用已包括乙方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履行义务承担责任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包含施工招
标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过程乙方赴施工现场勘察、熟悉场地和审核监督幕墙门窗施工技术质量的
相关费用,以及包含乙方3次国内深圳地区以外的相关出差差旅费用,如甲方要求乙方出差次数超出合同约定范围,乙方差旅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4.3设计技术顾问服务费用分阶段支付情况表
备注:
①乙方每完成一个阶段的工作,需书面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的要求,面报该阶段设计成果,并向甲方
提交该阶段《付款申请书》。甲方书面确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安排支付该阶段设计款项。
4.4设计资料及文件提交数共计一式6份(施工图纸);
第五条差旅次数
1、本合同含乙方赴项目施工设计技术交底和审核监督相关幕墙门窗施工技术质量的所有合理次数,以及包含乙方3次国内深圳地区以外的相关差旅次数,乙方超出合同约定的差旅次数,则乙方幕墙设计师在超出次数的差旅食宿和交通费由甲方按同等工程师待遇提供,其余费用由乙方承担。
2、深圳市内工地根据项目需要,乙方应到现场或电话解决施工中遇到技术问题且次数不限。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
及时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规范及标准进行设计;
6.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设计成果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此
类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6.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工程范围内的咨询意见和相应的修改图纸;
6.4甲方有权视设计进展情况,在设计过程中的某一阶段单方面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当甲方终止合同时, 应根据乙方已进行之实际工作支付设计费
6.5乙方明确由为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包括负责各阶段成果汇报,负责与项目方案设计单位、灯光顾问专业、标识设计单位等单位的沟通
6.6甲方委派为该项目联系人,负责对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进行确认、回复、提出修改意见及
在施工阶段与乙方沟通等工作,提出修改意见或确认方案均以书面形式并由该项目负责人签名确认方可生效(传真有效)。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未付总
价款金额1‰的逾期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应付未付总价款的10%。逾期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7.2乙方现场检查设计问题应处理及时,如现场不能当即解决的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7.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
减收人民币1000元整,逾期15天仍未提交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提交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视为未提交。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迟乙方可相应顺延设计时间。
第八条知识产权及保密
8.1乙方所编制的图纸、技术文件和其他文件以及任何电子数据或CAD文档供本工程使用,其知识产权
在本合同约定设计费支付后属甲方所有。
8.2乙方保证根据本合同约定所完成的设计文件及成果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否则,由此造
成的侵权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8.3双方承诺: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商业操作手法、经营信息及本合同
内容等予以保密,因一方对第三方及社会泄密之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之所受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其他
9.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
术咨询服务合同。
9.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
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9.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
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