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规定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规定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规定国家林业局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司编二〇〇六年十月目录1.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的通知2.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3.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的通知(林计发[20061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林业局各直属单位:近年来,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参与林业建设工程的各种主体,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勘察设计质量有了足够重视,工程咨询、勘察设计质量也有了明显提高。
但从近期部分林业项目的执行情况和检查验收质量看,仍有一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没有按建设程序办事,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和工程建设质量。
为了切实做好林业建设项目的咨询、勘察和设计工作,我局制定了《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是林业工程建设质量的首要环节。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和培训,抓好咨询、勘察和设计人员对新的技术标准、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学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咨询、勘察设计文件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确保建设项目咨询和勘察设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咨询、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建设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相关单位都应坚持先咨询、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不得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或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
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 试行 )国家林业局2006 年 8 月前言根据国家林业局林计财建便字 [2004]001 号文,《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 ( 以下简称《编制规定》 ) 由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主编。
《编制规定》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咨询、设计单位在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过程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咨询、设计单位的意见,经过多次反复修改和论证而形成了本《编制规定》。
《编制规定》是规范初步设计文件,保证初步设计质量,加强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管理工作的文件。
本《编制规定》是林业行业编制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依据。
本《编制规定》共 4 章,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编制要求、有关样式。
批准部门:国家林业局主编单位: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主要起草人:刘德晶、闫平、王宏伟、刘明、宋子刚、李云、郭立新、杨开良、刁鸣军、邓立斌、李怡主要审定人:姚昌恬、杨冬、刘跃祥、胡迎端、陈瑞国、高述超、曾德梁、杜滨宁、赵有贤、戴慎交1 总则为加强对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 简称《设计》 ) 文件的管理,规范《设计》文件的编制,确保《设计》的质量和完整性,根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精神和有关法规及相关标准,结合林业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
对于涉及建筑工程、工业项目建设内容的林业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除应满足本规定适用的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其他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可参照国家和本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
《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应明确工程规模、建设目的、投资效益、设计原则和标准,深化设计方案,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土地征 ( 占 ) 用要求,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定货、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满足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三同时”的要求。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1目录1.据国家林业局林计财建便字[2004]001号文,由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主编,会同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编制《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以下简称《编制规定》)。
《编制规定》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咨询、设计单位在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过程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咨询、设计单位的意见,经过多次反复修改和论证而形成了本《编制规定》。
《编制规定》是规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保证可行性研究报告质量,加强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管理工作的文件,是林业行业编制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
本《编制规定》共4章,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编制要求、有关样式。
批准部门:国家林业局主编单位: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参编单位: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主要起草人:李忠平、杜滨宁、赵有贤、戴慎交、宋菲、高作锋、鞠文鹏、张国平、王立忱、王清海、王志军主要审定人:姚昌恬、杨冬、刘跃祥、胡迎端、陈瑞国、高述超、曾德梁1 总则1.0.1 为规范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简称《可研报告》)的编制,根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精神有关法规及相关标准,结合林业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其他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1.0.3《可研报告》编制应根据相应规划、已批复的项目建议书或计划任务的要求编制。
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建设条件调查和分析,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从技术、经济、管理、环境等方面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与评价。
1.0.4《可研报告》的深度应达到:能充分反映项目可行性研究成果,内容齐全,结论明确,数据准确,论据充分,满足审批项目方案、确定项目和据此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选用的主要设备规格、技术参数能满足预定货的要求;对重点项目及项目中的重大技术和经济方案,应进行两个(含)以上方案的比选;应附有评估、决策(审批)项目所必须的合同、协议、意向书、有关批准文件等。
重庆市政府投资林业建设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重庆市政府投资林业建设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科学、民主、高效的林业项目建设管理程序,规范建设管理行为,确保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林业局《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善投资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的意见》、《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重庆林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申请使用中央财政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含国债资金)和市级财政性资金投入的林业建设项目。
国家和市对使用各级财政性资金开展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各级林业部门是林业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具体工作由其计划机构负责,其他职能机构参与项目的相关建设管理工作。
第二章前期工作管理第四条林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
第五条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提出项目建议书时,应当按照有关规范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等进行初步分析,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文件。
项目建议书一般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编制,也可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
中央投资的林业大中型建设项目必须编制项目建议书。
其他建设项目可以直接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六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对项目技术和经济上的必要、合理、可行性以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并附按有关规定取得相关单位的许可、承诺或者证明材料。
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按照国家林业局颁布的《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及其审查要求以及市有关规范,结合项目建设的具体实际进行编制。
第七条建设单位根据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初步设计确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范围,列明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用地规模、主要材料和设备选择等,其主要内容应包括设计说明、图纸、主要设备材料用量表和投资概算等,并达到国家和市规定的设计深度。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
二、 总则
3 编制依据 a)国家和地方颁布和出台的有关林地管理 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b)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c)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等空间规划。 d)相关的行业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及产业 政策。 e)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林业专业调查 的技术规程(规定)。
二、 总则
八 、成果编制与要求
使用林地统计表 a)项目使用林地按使用林地类型面积蓄积统计表
八 、成果编制与要求
使用林地统计表 b)项目使用林地按地类面积统计表
八 、成果编制与要求
使用林地统计表 c)项目使用林地按森林类别面积统计表
五 、现状调查 2 使用林地调查 c)地类划分 按乔木林地、竹林地、特殊灌木林地、 一般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 苗圃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宜林地、 其他林地等划分地类。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因子调查表格式及填 表说明见附录A。
五 、现状调查 2 使用林地调查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因子调查表格式
一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 告、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编制原则、程序、 内容和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建设项目使用林
地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编制。
本标准不适用于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
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
二、 总则
1 编制目的
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 办法》,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和监 督管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提供依据。 2 编制任务 a)查清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现状。 b)科学分析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可行性。
五 、现状调查 5 专项调查 a)重点生态区域调查 通过实地调查和查阅相关资料,查清 项目建设是否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 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说明涉及的功能 区,是否有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材料。
关于印发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规定和初步设计编制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林业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规定和初步设计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的通知林计发[2006]156号近年来,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参与林业建设工程的各种主体,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勘察设计质量有了足够重视,工程咨询、勘察设计质量也有了明显提高。
但从近期部分林业项目的执行情况和检查验收质量看,仍有一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没有按建设程序办事,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和工程建设质量。
为了切实做好林业建设项目的咨询、勘察和设计工作,我局制定了《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是林业工程建设质量的首要环节。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和培训,抓好咨询、勘察和设计人员对新的技术标准、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学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咨询、勘察设计文件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确保建设项目咨询和勘察设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咨询、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建设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相关单位都应坚持先咨询、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不得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或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三、禁止咨询、勘察、设计单位超越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咨询、勘察、设计任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批准勘察设计单位超越资质等级或业务范围承揽勘察、设计任务。
不同级别咨询、勘察设计单位之间的合作勘察、设计,应按低级别咨询、勘察设计单位等级和范围承揽勘察、设计任务。
四、项目咨询、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咨询、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规定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规定案场各岗位服务流程销售大厅服务岗:1、销售大厅服务岗岗位职责:1)为来访客户提供全程的休息区域及饮品;2)保持销售区域台面整洁;3)及时补足销售大厅物资,如糖果或杂志等;4)收集客户意见、建议及现场问题点;2、销售大厅服务岗工作及服务流程阶段工作及服务流程班前阶段1)自检仪容仪表以饱满的精神面貌进入工作区域2)检查使用工具及销售大厅物资情况,异常情况及时登记并报告上级。
班中工作程序服务流程行为规范迎接指引递阅资料上饮品(糕点)添加茶水工作要求1)眼神关注客人,当客人距3米距离时,应主动跨出自己的位置迎宾,然后侯客迎询问客户送客户注意事项15度鞠躬微笑问候:“您好!欢迎光临!”2)在客人前方1-2米距离领位,指引请客人向休息区,在客人入座后问客人对座位是否满意:“您好!请问坐这儿可以吗?”得到同意后为客人拉椅入座“好的,请入座!”3)若客人无置业顾问陪同,可询问:请问您有专属的置业顾问吗?,为客人取阅项目资料,并礼貌的告知请客人稍等,置业顾问会很快过来介绍,同时请置业顾问关注该客人;4)问候的起始语应为“先生-小姐-女士早上好,这里是XX销售中心,这边请”5)问候时间段为8:30-11:30 早上好11:30-14:30 中午好 14:30-18:00下午好6)关注客人物品,如物品较多,则主动询问是否需要帮助(如拾到物品须两名人员在场方能打开,提示客人注意贵重物品);7)在满座位的情况下,须先向客人致歉,在请其到沙盘区进行观摩稍作等待;阶段工作及服务流程班中工作程序工作要求注意事项饮料(糕点服务)1)在所有饮料(糕点)服务中必须使用托盘;2)所有饮料服务均已“对不起,打扰一下,请问您需要什么饮品”为起始;3)服务方向:从客人的右面服务;4)当客人的饮料杯中只剩三分之一时,必须询问客人是否需要再添一杯,在二次服务中特别注意瓶口绝对不可以与客人使用的杯子接触;5)在客人再次需要饮料时必须更换杯子;下班程序1)检查使用的工具及销售案场物资情况,异常情况及时记录并报告上级领导;2)填写物资领用申请表并整理客户意见;3)参加班后总结会;4)积极配合销售人员的接待工作,如果下班时间已经到,必须待客人离开后下班;1.3.3.3吧台服务岗1.3.3.3.1吧台服务岗岗位职责1)为来访的客人提供全程的休息及饮品服务;2)保持吧台区域的整洁;3)饮品使用的器皿必须消毒;4)及时补充吧台物资;5)收集客户意见、建议及问题点;1.3.3.3.2吧台服务岗工作及流程阶段工作及服务流程班前阶段1)自检仪容仪表以饱满的精神面貌进入工作区域2)检查使用工具及销售大厅物资情况,异常情况及时登记并报告上级。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前言根据国家林业局林计财建便字[2004]001号文,由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主编,会同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编制《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以下简称《编制规定》)。
《编制规定》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咨询、设计单位在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过程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咨询、设计单位的意见,经过多次反复修改和论证而形成了本《编制规定》。
《编制规定》是规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保证可行性研究报告质量,加强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管理工作的文件,是林业行业编制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
本《编制规定》共4章,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编制要求、有关样式。
批准部门:国家林业局主编单位: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参编单位: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主要起草人:李忠平、杜滨宁、赵有贤、戴慎交、宋菲、高作锋、鞠文鹏、张国平、王立忱、王清海、王志军主要审定人:姚昌恬、杨冬、刘跃祥、胡迎端、陈瑞国、高述超、曾德梁1 总则1.0.1 为规范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简称《可研报告》)的编制,根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精神有关法规及相关标准,结合林业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其他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1.0.3 《可研报告》编制应根据相应规划、已批复的项目建议书或计划任务的要求编制。
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建设条件的调查和分析,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从技术、经济、管理、环境等方面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与评价。
1.0.4 《可研报告》的深度应达到:能充分反映项目可行性研究成果,内容齐全,结论明确,数据准确,论据充分,满足审批机关审批项目方案、确定项目和据此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选用的主要设备规格、技术参数能满足预定货的要求;对重点项目及项目中的重大技术和经济方案,应进行两个(含)以上方案的比选;应附有评估、决策(审批)项目所必须的合同、协议、意向书、有关批准文件等。
林业建设工程投资控制
一 、基本建设及投资
根据我国投资管理体制的现行规定, 凡利用国家预算内基建拨改贷、自筹资金、 国内外基建信贷以及其它专项资金进行的 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目的新 建、扩建工程,均属于基本建设。国家林 业局要求将林业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国家基 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规范化、程序化管 理。
一)林业建设工程实行基本建设管理程 序
一个工厂、一座水库、一条林区公路、一片速生丰
产林基地建设等都是一个基本建设项目。
通过基本建设能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大量新增 的固定资产和生产能力,为社会化的扩大再生产 提供物质基础,促进工业、农业等行业的可持续 经营,提高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三)基本建设分类
基本建设项目按不同的分类方式可分 为许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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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项目的投资决策缺乏准确科学依据
在国家进行工程投资项目决策时,由于林业工程建 设项目不是用同一标准编制,进行投资项目的优化 就缺乏可比性,很难从投资上区别项目的投资效果。
(三) 投资概算的编制随意性大
国家林业局第36号令——国家林业局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6号令
国家林业局第36号令——国家林业局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正文:----------------------------------------------------------------------------------------------------------------------------------------------------国家林业局令第36号国家林业局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2月15日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2015年3月30日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是指使用中央财政预算资金投资的林业固定资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林业建设项目)。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林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国家林业局建立林业建设项目储备库,作为林业建设项目决策和年度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
林业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相关规划的要求。
第五条国家林业局按照中央财政预算资金的投资方向,根据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制定林业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林业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开展林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第七条林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包括编制林业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以及其他相关的工作。
建设单位开展林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应当按照规定编制林业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实施方案)。
使用中央财政预算资金3000万元以下的林业建设项目,不编制林业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但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林业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应当对林业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建设条件、拟建地点和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进行初步分析,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
农业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编制要点
农业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编制要点一、可研报告编制大纲可研报告编制大纲主要应包括十五个部分,依次分别为:项目摘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市场(产品或服务)供求分析及预测(量化分析)、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项目地点选择分析、生产(操作、检测)等工艺技术方案分析、项目建设目标(规模)、项目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建设期限和实施的进度安排、土地、规划、节能和环保、项目组织管理与运行、效益分析与风险评价、招标方案、相关证明材料二、农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格式和要求项目摘要:项目内容的摘要性说明,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年限、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投资估算、运行费用与效益分析等。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宏观经济、区域经济、行业发展、项目本身等要求。
常见问题:从国际讲到国内,不讲本区域、本行业、本项目、本产品。
应当从发展瓶颈、制约因素、存在问题以及发展优势、有利条件等入手阐述必要和可行。
市场(产品或服务)供求分析及预测(量化分析):主要包括本项目区本行业(或主导产品)发展现状与前景分析、现有生产(业务)能力调查与分析、市场需求调查与预测等。
常见问题:讲宏观多,不讲本区域、本行业、本项目、本产品、本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原则上应是具有相应承担能力和条件的事业单位,包括人员状况,固定资产状况,现有建筑设施与配套仪器设备状况,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体制等。
技术合作和支撑单位实力,合作协议。
常见问题:建设单位性质交代不清、建设单位技术力量不足或表述不详、没有技术依托单位或协作单位,或没有合作协议书。
(有的要求讲清楚近年投资和建设情况,避免重复建设)项目地点选择分析:项目建设地点选址要直观准确,要落实具体地块位置并对与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基础状况、建设条件加以描述,不可以项目所在区域代替项目建设地点。
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具体地址位置(要有平面图)、项目占地范围、项目资源及公用设施情况,地点比较选择等。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林业局•【公布日期】2012.11.01•【字号】苏林规[2012]3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林规〔2012〕3号)各市、县(市、区)林业局(农委),局各处室(单位):为加强林业建设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规范管理流程,落实管理措施,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障项目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林业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结合我省林业实际,我局制定了《江苏省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江苏省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自2013年1月1日施行,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林业局2012年11月1日江苏省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林业建设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主体,规范项目的申报、批复、计划执行等管理程序,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结合我省林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林业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的国家和省级投资的林业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林业建设项目,是指按照或参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国家和省级财政投资的林业项目。
第四条林业建设项目与资金管理坚持依法合规、责权统一,责任区分、分级负责,严格监督、违规必究的原则,建立计划财务部门组织协调、综合管理,相关业务部门专项管理,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林业计划工作的职能机构综合管理林业建设项目,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会同相关职能机构办理林业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审核、申报、批复等工作;(二)负责林业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统一对外协调、办理和申报、下达;(三)负责林业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的监督管理;(四)组织开展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价。
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06.9.30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二00五年五月二十七日办计字[2005] 3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全面检查和总结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规范项目竣工验收,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或交付使用,发挥投资效果,依据《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林业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部分或全部使用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含国债资金),按基本建设程序由国家林业局审批、审核的林业建设项目(不含营造林项目),须按本细则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三条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投资计划文件;设备技术说明书、工程建设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竣工财务决算及审计报告、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整等文件。
第二章竣工验收权限第四条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总投资规模3000万元以上的(含3000万元)林业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第五条总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下的地方项目,即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林业(森工)集团总公司所辖管理的林业建设项目,按以下投资规模分别组织验收:(一)总投资规模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项目,由国家林业局或委托相关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二)总投资规模在2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林业(森工)集团总公司组织竣工验收。
验收结果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总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下的直属项目,即国家林业局直属单位承建的建设项目,由国家林业局或委托相关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第三章竣工验收条件第六条申请竣工验收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计划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建设内容,能够满足使用及功能的发挥。
最新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
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一、种子与苗木(一)种子(1)林木种子检验规程(GB2772-1999);(2)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1999);(3)林木种子贮藏(GB/T10016—1988);(4)林木良种审定规范(GB/T14071—1993);(5)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原则与方法(GB/T 14072—1993);(6)主要造林阔叶树种良种选育程序与要求(GB/T 14073—1993);(7)林木引种(GB/T 14175-1993);(8)林木采种技术(GB/T 16619—1996);(9)林木育种及种子管理术语(GB/T 16620—1996);(10)母树林营建技术(GB/T 16621-1996);(11)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子代遗传测定技术(LY/T 1304-1999);(12)林木种子检验仪器技术条件(LY/T 1343—1999);(13)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选择技术(LY/T 1344—1999);(14)主要针叶造林树种种子园营建技术(LY/T 1345—1999); (15)中国林木种子区杉木种子区(GB/T8822。
2—1988);(16)中国林木种子区马尾松种子区(GB/T8822。
6-1988)。
(二)苗木(1)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T 6000—1999);(2)育苗技术规程(GB/T 6001-1985);(3)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LY J128-1992);(4)容器育苗技术(LY/T 1000—1991);(5)国有林区标准化苗圃(LY/T 1185—1996);(6)林木组织培养育苗技术规程(LY/T 1882—2010);(7)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第1部分:裸根苗(DB45/T 628.1—2009代替DB/450000B6101—1993)(8)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第2部分:容器苗(DB45/T 628。
2—2009)(9)油茶容器育苗技术规程(DB45/T 625—2009);(10)香樟绿化苗木培育技术规程和质量分级(LY/T 1729—2008 );(11)扁桃绿化苗木培育技术规程(DB45/T 624-2009);(12)《林木种苗工程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2001年);(13)《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试行)》(国家林业局 2004).二、森林培育技术(一)生态公益林及林业生态工程建设(1)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GB/T 18337。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三阶段报告编制要求
一、总体定位(一)三阶段划分根据国家前期工作管理要求,目前水利水电工程的前期工作阶段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阶段等3个阶段,其中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主要是为满足项目的立项决策要求;初步设计阶段时,项目已纳入基建程序。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三个阶段的设计报告是水利水电工程前期工作各阶段决策审批的重要技术基础,而三阶段报告编制规程是规定和规范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要求的重要技术标准。
(二)与以往有关规程规范的关系1993年,电力工业部和水利部联合颁布《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DL5020-93)和《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DL5021-93);1996年,水利部颁布《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
上述三阶段报告编制规程和暂行规定的实施,对规范和指导三个阶段设计工作、提高水利建设项目设计工作质量和提高各级政府投资决策科学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投资体制的改革,对水利前期工作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为满足国家投资决策和投资计划管理的要求,并使水利水电工程规划设计成果充分体现科学发展的理念,对三阶段报告编制规程进行了修(制)订。
(三)三阶段报告编制规程的主要作用1.项目建议书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有关投资建设方针进行编制,是进行初步投资决策、选择建设项目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
项目建议书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编制。
2.可行性研究应对项目进行方案比较,对其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进行投资决策、确定建设项目、编制初步设计的依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编制。
资金筹措方案各阶段、各类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格式、内容需进一步规范,设计深度需协调。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实施报告、初步设计编制规定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规定国家林业局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司编二〇〇六年十月目录1.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的通知2.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3.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的通知(林计发[20061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林业局各直属单位:近年来,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参与林业建设工程的各种主体,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勘察设计质量有了足够重视,工程咨询、勘察设计质量也有了明显提高。
但从近期部分林业项目的执行情况和检查验收质量看,仍有一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没有按建设程序办事,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和工程建设质量。
为了切实做好林业建设项目的咨询、勘察和设计工作,我局制定了《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是林业工程建设质量的首要环节。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和培训,抓好咨询、勘察和设计人员对新的技术标准、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学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咨询、勘察设计文件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确保建设项目咨询和勘察设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咨询、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建设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相关单位都应坚持先咨询、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不得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或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林业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申请使用中央预算内林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建设项目(下称林业建设项目)。
第三条各级林业计划(财务)部门负责牵头管理林业建设项目,其他业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参与林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第四条林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编制。
中央投资为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建设项目,必须编制项目建议书;中央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可以直接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五条项目建议书。
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提出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应当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建设条件、拟建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初步分析,并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文件。
项目建议书一般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编制,也可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
第六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对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是否必要、合理、可行以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并附按有关规定取得相关单位的许可、承诺或者证明材料。
其主要内容应达到《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林计发〔2006〕156号)深度要求。
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由具有甲级相应专业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
第七条项目初步设计。
建设单位根据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初步设计应列明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用地规模、主要材料和设备选择等,其主要内容应包括设计说明、图纸、主要设备材料用量表和投资概算等,其主要内容应达到《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林计发〔2006〕156号)深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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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规定国家林业局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司编二〇〇六年十月目录1.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的通知2.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3.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的通知(林计发[20061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林业局各直属单位:近年来,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参与林业建设工程的各种主体,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勘察设计质量有了足够重视,工程咨询、勘察设计质量也有了明显提高。
但从近期部分林业项目的执行情况和检查验收质量看,仍有一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没有按建设程序办事,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和工程建设质量。
为了切实做好林业建设项目的咨询、勘察和设计工作,我局制定了《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是林业工程建设质量的首要环节。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和培训,抓好咨询、勘察和设计人员对新的技术标准、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学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咨询、勘察设计文件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确保建设项目咨询和勘察设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咨询、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建设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相关单位都应坚持先咨询、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不得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或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三、禁止咨询、勘察、设计单位超越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咨询、勘察、设计任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批准勘察设计单位超越资质等级或业务范围承揽勘察、设计任务。
不同级别咨询、勘察设计号位之间的合作勘察、设计,应按低级别咨询、勘察设计单位等级和范围承揽勘察、设计任务。
四、项目咨询、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咨询、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设计文件不能达到国家规定深度要求的,项目审查单位一律不予受理;对出现严重勘察、设计质量问题的,或同一项目设计文件经两次以上修改仍不能达到国家规定深度要求的,将提请有关部门对其资质做降级处理,直至吊销资质。
五、《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施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我局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司。
附件:1.《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2.《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国家林业局二oo六年八月十六日附件1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国家林业局2006年8月前言根据国家林业局林计财建便字[2004]001号文,由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主编,会同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编制《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以下简称《编制规定》)。
《编制规定》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咨询、设计单位在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过程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咨询、设计单位的意见,经过多次反复修改和论证而形成了本《编制规定》。
《编制规定》是规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保证可行性研究报告质量,加强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管理工作的文件,是林业行业编制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
本《编制规定》共4章,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编制要求、有关样式。
批准部门:国家林业局主编单位: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参编单位: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主要起草人:李忠平、杜滨宁、赵有贤、戴慎交、宋菲、高作锋、鞠文鹏、张国平、王立忱、王清海、王志军主要审定人:姚昌恬、杨冬、刘跃祥、胡迎端、陈瑞国、高述超、曾德梁1 总则1.0.1 为规范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简称《可研报告》)的编制,根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精神有关法规及相关标准,结合林业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其他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1.0.3《可研报告》编制应根据相应规划、已批复的项目建议书或计划任务的要求编制。
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建设条件调查和分析,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从技术、经济、管理、环境等方面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与评价。
1.0.4《可研报告》的深度应达到:能充分反映项目可行性研究成果,内容齐全,结论明确,数据准确,论据充分,满足审批项目方案、确定项目和据此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选用的主要设备规格、技术参数能满足预定货的要求;对重点项目及项目中的重大技术和经济方案,应进行两个(含)以上方案的比选;应附有评估、决策(审批)项目所必须的合同、协议、意向书、有关批准文件等。
1.0.5《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和主持编制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资格)。
1.0.6《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有关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坚持独立、公正、科学、可靠的原则,对编制的《可研榀告》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2一般规定2.0.1《可研报告》文档名称为****( 具体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可行陛研究报告。
2.0.2《可研报告》由前引部分、正文部分及附表、附件、附图部分组成。
1前引部分内容与顺序为封面、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复制件)、编制单位职签页、编制人员名单页、前言(可选)、目录。
凡涉及森林(林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同时附有发展与改革主管部门颁发的咨询资质(资格)证书和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森林(林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相应的资质(资格)证书。
2正文部分主要内容与顺序为总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建设条件,项目建设目标,项目建设方案,项目消防、安全、卫生、节能措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招标方案,项目组织管理,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资估算与资金来源,项目评价,项目结论与建议。
2.0.3基本术语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相关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和国际习惯或国内习惯用法。
除此之外,对理解《可研报告》有重要影响的术语,应做出必要的定义。
2.0.4 各类附图等图形表示方式及符号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林业行业标准的规定。
2.0.5 词汇宜使用汉语,必要时可在汉语词汇后加注相应的外文词汇并放在圆括号内。
在确需使用无相应汉语词汇的外文词汇时,应在第一次出现时加以说明,若使用的外文词汇较多,应集中汇集为词汇表。
2.0.6 使用缩略词汇或简称时,应在第一次出现的地方在圆括号内注明非缩略词汇或全称。
2.0.7 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林业行业标准的规定;数字精度宜保留一位小数。
对种苗基地等面积偏小的建设项目,按公顷计量时,可保留2~3位小数。
计量单位表示和数字精度应保持全文一致。
2.0.8 编排与印制1《可研报告》章、节的编号参照国家标准GBl.1 的有关规定,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
节编号宜小于4级,章的标题用2号黑体,第一级节的标题用3号黑体,第二级节的标题用小 3 号黑体,第三级节的标题用4号黑体。
2正文宜用4号仿宋字体,按每页排24行,每行排30字。
3宜用A4(210mm×297mm)标准白纸两面印制,左侧装订。
同时宜制作电子介质副本。
4附表宜用A4(210mm×297mm)或A3(297mill×420r砌)标准自纸、仿宋字体两面印制。
5附图宜用A4(210mm×297mm)或A3(297mm×420mm)标准白纸印制。
6《可研报告》宜按前引部分、正文部分、附表、附件、附图顺序编排装订成册;若附表、附件、附图单独装订成册按封面、目录、附表、附件、附图或分别按封面、目录、附表(附件、附图)顺序编排装订成册。
3编制要求3.1前引部分3.1.1 封面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可选)、编制单位(加盖公章)和日期;如封面材质不宜加盖公章可增加扉页,内容同封面,并在扉页编制单位上加盖公章。
3.1.2《可研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证书为复印或扫描等复制件。
3.1.3《可研报告》编制单位职签页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可选)、编制单位(加盖资质证书专用章,可选)、编制单位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编制单位总工程师或技术质量负责人(签字或签章)、编制单位主管领导(可选)、《可研报告》编制处(科、室)处(科)长(主任)(可选)、编制处(科、室)主任工程师或技术质量负责人(可选)、编制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签字或签章)。
3.1.4 编制人员名单页按编制单位内部管理要求顺序列出编制人员名单。
3.1.5 前言(可选)3.1.6 目录应列出二级以上目录;二级以下目录,根据需要取舍。
3.2正文部分3.2.1《可研报告》编制大纲1总论1)项目提要2)依据3)重要参考文献(可选)4)关键术语定义与说明(可选)5)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6)可行性研究结论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1)项目建设背景与由来2)应用(或市场)需求(营造林项目为项目区生态环境、自然灾害现状及生态需求)与项目必要性分析3项目建设条件4建设目标1)项目建设目标2)指导思想与原则3)主要建设任务5项目建设方案1)非营造林项目——项目功能(或产品、规模)方案——项目选址方案——项目技术方案——项目工艺流程与设备选型——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方案——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建设方案——项目功能分区与总平面布臵——项目可行性分析2)营造林项目——项目建设总体布局——项目区区划——项目建设内容——营造林技术措施——项目可行性分析6消防、安全、卫生、节能节水措施1)消防2)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3)节能4)节水7环境影响评价1)生态环境现状2)项目对环境影响3)环境保护措施4)环境影响评价8招标方案1)招标范围2)招标组织形式3)招标方式9项目组织管理1)建设管理2)经营(运行)管理10项目实施进度11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1)投资估算编制说明2)投资估算与项目运行(管理)年费用估算3)项目资金来源12综合评价1)项目风险评价2)项目影响分析3)项目财务分析(可选)与项目评价13结论与建议3.2.2 编制大纲的说明1编制大纲中的节可进一步细化。
2当大纲中部分内容没有选择时,后续相应的顺序号可依次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