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际商法课后总答案
国际商法课后总答案
第一章一、单项选择题1.商人习惯法在11世纪出现于(A)A.威尼斯 B美国 C日本 D印度2.英国法的主要渊源是(B)A学理B判例法 C成文法 D习惯3.下列国家中,其成文法要通过判例法才能起作用的是(B)A英国 B美国 C德国 D日本4.普通法来源于(D)A成文法 B习惯法 C衡平法D判例法5.下列法律中,其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的是(D)A地方性法规 B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C制定法D行政法规6.中国法律最重要的渊源是(B)A判例法B成文法 C宪法 D习惯法二、多项选择题1.在国际上从事国际商事交易的主体基本上是(BC)A.国家B.企业C.公司D.地区E.国际组织2.大陆法的渊源主要有(ABCD)A.法律 B.判例 C.习惯 D.学理 E.法典3.下列国家中,属于大陆法系的是(ABDE)A.法国 B.德国 C.印度 D.意大利 E.比利时4.大陆法各国的法院的共同之处是(AB)A.法院的层次基本相同B.各国除普通法院外,还有一些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同时存在C.法院对法律是否符合宪法行使监督权D.各国都设有独立的行政法院E.监督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5.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职权包括(BCD)A.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B.审判全国重大刑事案件C.审判民事的第一审案件D.在审判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司法解释E.监督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四、简答题1.指出国际商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异同点。
答:共同点:两者都是调整商事主体跨国之间商事活动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区别:国际商法的主体仅限于各国的商人及各种商事组织,不包括国家、国际组织。
相比而言,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范围更加广泛,它除了包括商人及商事组织之外,还包括国家及国际组织。
2.论述国际商事惯例的法律效力。
答:第一,国际商事惯例取得法律效力的途径国际商事惯例不是国家立法,也不是国际条约,不具有当然的法律效力,要取得法律效力必须经过国家的认可。
国家认可国际商事惯例的法律效力一般有间接和直接两种途径。
《新编国际商法》课后练习答案
《新编国际商法》课后练习答案第一章绪论一、判断题1.对2.错3.错4.错5.对6.错二、单项选择题I.D2.A3.B4.A5.A三、多项选择题1.ABD2.ABC3.BC4.ABCD5.ABD四、案例分析题答:(1)法院可以依双方约定选择的第三国法律处理他们之间的争议。
根据国际商事交易的法律适用的通常规定: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使用的法律。
凡合同中双方已选择所适用的法律,出特殊合同外,一般应依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为依据。
(2)法院不可以也适用买卖合同所选择的法律。
理由是:中国消费者向法院提起的产品责任之诉,与中日双方的买卖合同无关,是另一种法律关系,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
根据产品责任的有关公约,因产品缺陷产生的纠纷一般适用损害发生地国的法律,或直接适用受害人惯常居住地法律。
本案损害发生在中国境内,受害人也为中国消费者,因此应适用中国的产品质量法。
第二章国际商事组织法一、判断题1.对2.错3.对4.错5.错二、单项选择题1.C2.C3.A4.A三、多项选择题1.ABC2.AC3.CD4.BCD四、案例分析题1.答(1)甲的看法正确。
理由是: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
本案中股东乙在未通知其他股东的情况下转让其股权,显属无效。
(2)丙的观点不正确。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得抽回其出资。
因此本案中的乙无权从公司抽回出资。
该公司章程的规定有违法之嫌。
(3)甲迅速修改章程的行为不合适。
根据公司法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2/3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本案甲独自决定修改公司章程显属不合适。
2.答:(1)公司分立时,应自公司决议作出之日起IO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刊上作出公告。
(2)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公司分立应通知债权人,接到通知的债券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或清偿债务。
国际商法课后总答案
第一章一、单项选择题1.商人习惯法在11世纪出现于(A)A.威尼斯B美国C日本D印度2.英国法的主要渊源是(B)A学理B判例法C成文法D习惯3.下列国家中,其成文法要通过判例法才能起作用的是(B)A英国B美国C德国D日本4.普通法来源于(D)A成文法B习惯法C衡平法D判例法5.下列法律中,其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的是(D)A地方性法规B特别行政区的法律C制定法D行政法规6.中国法律最重要的渊源是(B)A判例法B成文法C宪法D习惯法二、多项选择题1.在国际上从事国际商事交易的主体基本上是(BC)A.国家B.企业C.公司D.地区E.国际组织2.大陆法的渊源主要有(ABCD)A.法律B.判例C.习惯D.学理E.法典3.下列国家中,属于大陆法系的是(ABDE)A.法国B.德国C.印度 D.意大利 E.比利时4.大陆法各国的法院的共同之处是(AB)A.法院的层次基本相同B.各国除普通法院外,还有一些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同时存在C.法院对法律是否符合宪法行使监督权D.各国都设有独立的行政法院E.监督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5.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职权包括(BCD)A.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B.审判全国重大刑事案件C.审判民事的第一审案件D.在审判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司法解释E.监督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四、简答题1.指出国际商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异同点。
答:共同点:两者都是调整商事主体跨国之间商事活动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区别:国际商法的主体仅限于各国的商人及各种商事组织,不包括国家、国际组织。
相比而言,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范围更加广泛,它除了包括商人及商事组织之外,还包括国家及国际组织。
2.论述国际商事惯例的法律效力。
答:第一,国际商事惯例取得法律效力的途径国际商事惯例不是国家立法,也不是国际条约,不具有当然的法律效力,要取得法律效力必须经过国家的认可。
国家认可国际商事惯例的法律效力一般有间接和直接两种途径。
东北财大版 屈广清主编《国际商法》课后习题答案
自测题参考答案:第1章1.国际商法.是调整跨越国界的商事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2.法的渊源,又称“法源”或“法律渊源”,是一个有不同含义的概念,可以从不同角度来理解。
作为专门的法学概念,一般认为,法的渊源是指法的效力渊源,即根据法的效力来源而表现的法的不同形式。
3.国际条约或公约是国际商法的最主要渊源,是国际法主体之间以国际法为准则而为确立其相互权利、义务而缔结的书面协议。
作为国际商法渊源的国际条约可以从两个角度分为专门的国际商事公约和包含商事条款的一般国际条约。
4.国际商事惯例是指在国际商事交往中,在长期、反复的国际实践形成并被广为接受的商事习惯规则。
主要观念1.民商合一理论这种理论主张把商法并入民法,使商法成为民法典的一个组成部分,自从1847年摩坦尼利提出“民商二法统一论”后,得到一些国家的响应,开始采用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
民商合一立法体制的形成缘由,是根植于社会经济条件变化的需要,市场经济极大发展的结果,这种结果导致人的普遍商化。
商法归于民法之中进行调整,其实质是两者同属于私法,采取民商合一的国家,在立法中体现出这样的特点:①只有民法典,不制定单独的商法典,只是根据需要制定单行的商事法规。
②商事单行法只是民法的补充。
多数商事法规都是民法的补充规定,对民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所做的一种补充。
总之,在民商合一制的国家,民法与商法的关系就是基本法与特别法,基本法与补充法之间的关系。
2.民商分立采取民商分立的理论主张,除民法典之外,另行制定商法典调整国内的商事法律关系,商法是独立于民法之外的部门法。
这种主张认为,民法与商法的区别表现在:①商事关系有着与民事关系不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②商法中所确立的一些制度,只适用于商事关系,而不适用于民事关系。
③商法受习惯法和国际商业惯例影响较大。
欧洲一些国家实行民、商分立体制,也有历史上缘由,欧洲大陆各国在早期发展中曾经形成过为商人阶层创造的商事习惯法和商事法庭。
国际商法课后答案
一、名词解释:1、 普通合伙企业: 简称GP 是指依法设立的、由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企业。
2、 有限合伙:简称LP ,指由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名有限合伙组成的企业,前者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 任,后者则只负有限责任,即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承担有限责任。
3、 有限责任合伙: 简称LLP ,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组成,经依法核准登记入册,以合伙财产对合伙债务承 担责任,各合伙人对自己的行为引起的合伙组织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对于其他合伙人的疏忽、不当、渎职等行为引起 的合伙组织债务以自己在合伙中的利益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实体。
4、 有限责任公司: 也称有限公司,是指由股东出资组成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 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5、 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产分为若干等额股份,有一定以上的股东人数组成,股东以其认购持有 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
6、 意定代理:7、 法定代理: 8直接代理:9、 间接代理: 是指代理人虽不具备代理权,但因某种表象,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代理人对本人有代理权而与代理 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依法直接归本人承担的代理。
代理人在订约时不但表明了自己的代理身份,而且还表明了被代理人的身份或姓名、商号。
代理人在订约时根本不披露有代理关系的存在,既不表明自己的代理身份,因为表明被代理人的存在。
指债务人由于种种原因不可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不是指有可能履行合同而不去履行。
即指违反合同中的重要条款。
(时间、地点、品质及数量、支付工具及方式等条款) 指违反合同的次要条款或随附条款。
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有权期 即为根本违反合同。
构成根本违约的基本标准是,实际上剥夺了受损一方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 西,即受害方预期利益的丧失,同时还必须满足两个标准:违约方应当预知这种结果,第三人能预知这种结果(客观 标准)。
国际商法课后习题答案
《国际商法》屈广清课后习题第一章国际商法概述一、判断题1、国际商法包含在国际公法的范围之内。
对错2、内国商法是国际商法的最主要渊源。
对错3、国际商法的特征使今年随着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才出现的。
对错4、国际商事惯例具有法律约束力。
对错5、德国商法采用民商分离的立法模式。
对错二、选择题1、在下列法律部门中,与国际商法关系最密切的是(A、国际私法B、国际公法C、国际经济法D、内国公法2、下列属于民商合一立法模式主张的理由是(A、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自然人、法人等,是抽象的经营型单位B、民事主体的普遍商化C、受国际商事习惯影响较大D、有一些特有的法律制度3、其本国的商法典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本国的商法影响较大,这个国家是(A、法国B、英国C、德国D、美国三、简答题1、简述国际商法的发展历史。
2、简述美国商法的特点。
3、试述在普通法系中,如美国,其判例的拘束力的表现。
4、结合实际,谈一下对国际商法特点的认识。
5、怎样判断国际条约的效力?6、国际商事惯例具有怎样的效力?7、试讨论中国民商事法律制度受大陆法系的影响大,还是受英美法系的影响大。
四、案例分析题2003年8月,中国杭泽经贸公司与日本某公司签署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了货物的价格及运输的条件,后双方发生纠纷,在适用何种法律来解决纠纷方面也产生了分歧:日本公司认为双方价格条件的约定基本是依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FOB贸易术语签订的,而最新的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2000年进行了修订,因此,应适用2000年通则;而中方杭泽公司则主张应适用合同的签订地及履行地,即中国的《合同法》。
请问:双方应如何解决这一纠纷?答案第1章一、判断题(1)错(2)错(3)错(4)错(5)对二、选择填空题(1)A(2)B(3)D三、简述题1.国际商法经历了“国际性—国内法—国际性”的发展过程,尽管前后的“国际性”却有着实质的区别。
近代欧洲各国的商法主要源于中世纪形成的商人习惯法(Law Merchant),这被认为是古代商法的最初形式,意大利的佛罗伦萨等地首先出现了保护商人自己利益的商人行会组织。
国际商法课后答案
试题自测题参考答案:第1章一、判断题(1)错(2)错(3)错(4)错(5)对二、选择填空题(1)A(2)B(3)D三、简述题1.国际商法经历了“国际性—国内法—国际性”的发展过程,尽管前后的“国际性”却有着实质的区别。
近代欧洲各国的商法主要源于中世纪形成的商人习惯法(Law Merchant),这被认为是古代商法的最初形式,意大利的佛罗伦萨等地首先出现了保护商人自己利益的商人行会组织。
这种商人自治组织制订和编撰习惯规则,这些习惯规则被因袭沿用,形成了系统的商人习惯法,这一时期的商人习惯法具有国际性的特征。
16世纪后,欧洲一些国家形成统一的民族国家,国家统治阶级开始注意对商事的立法,行使立法权,把商人习惯法变为国内法。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密切,客观上要求建立统一的国际商事法律,许多国际组织也都在积极从事研究和制订统一的国际商法的工作。
这样,商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最主要的特点是恢复了商法的国际性和统一性。
2.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其立法权属于各个州,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联邦只对有关州际或国际贸易事项有立法权,美国50多个州都有自己的商事立法。
由于美国独立较晚,对法律适用的态度更为灵活与实际,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大量制定法的出现和广泛适用,典型的商事立法当属美国的《统一商法典》。
美国的统一商法典供各州自由采用。
美国商法的另一特征是商法体系中的很多其他内容,是由判例法和制定法组成的,各州的公司法不尽相同,1928年和1950年美国有关社会团体起草了《统一商事公司法》和《标准商事合同法》,向各州议会推荐,其中《标准商事合同法》已被30多个州部分采用或修改后采用,对其他州制定公司法也有着较大的影响。
3、(1)如果是州法,州下级法院受州上级法院判例的拘束,直至受州最高法院判例的拘束;(2)如果是联邦法,联邦法院判例的判例受上级联邦法院判例的拘束,受上级直至受美国最高法院判例的拘束,但如果联邦法院审理的为州的案件,则在不违反联邦法的前提下,受州法判例的拘束;(3)联邦或州的最高法院是立法机构,其可以不受判例的约束,通过新的判例确立新的法律规则。
国际商法(第六版)课后习题答案
国际商法(第六版)课后习题答案第一章1.(1)本案如果发生在美国,Y能提起派生诉讼。
因为A公司为B公司的担保行为直接损害了A 公司的利益且附带损害了Y的利益,但没有单纯地损害Y的利益。
(2)本案如果发生在我国, Y不具备对X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因为我国法律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题目中,Y在2009年12月~2010年2月底期间连续买入A公司股票,持有A公司股份总额达到3%。
股东Y持股比例符合规定,但持股时间不符合“连续180日以上”的规定。
同时我国法律还规定:监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题目中股东乙没有通过“监事会”,而是直接向法院起诉,不符合规定。
(3)P不符合A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题目中,B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4%,P在B公司任职,则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W也不符合A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因为我国法律规定: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题目中,W持有A公司股份总额1%的股份,所以W不能担任独立董事。
2((1)A享有优先购买权。
德国的合伙规则与很多其他国家一样,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题中,合伙协议并没有其他约定,因此合伙人A享有优先购买权。
国际商法参考答案(新教材)
第一章一、思考题(略)二、案例分析(1)中国甲公司与英国乙公司所签订的合同属于国际商事合同,具有“国际性”。
判断合同是否具有国际性,就其标准而言,各个国家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主要有国籍说、住所地说和综合说等。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8条规定:“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
”可见我国司法实践中采取的是综合说的标准。
本案中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为英国公司,另一方为中国公司,完全符合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属于涉外商事合同,因此,双方所订立的合同具有国际性。
(2)应当适用国际商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商法的渊源主要有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国内法。
在国际货物贸易领域,最具影响的国际公约与国际惯例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我国《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就是说,法律一方面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允许当事人合意选择解决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另一方面也约束法官尊重当事人的选择。
本案中当事人双方合意选择了“FOB”这个贸易术语,如果就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法官就应当按照《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有关规定来解决双方的争议。
当然,如果《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没有规定的,法官还要依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所指引的法律或者有关的国际公约来解决双方的争议。
第二章一、选择题1. C D2. C3. C4. A5.B C6.B7. A8. A9. B C10. D11.B12. A B二、思考题(略)三、案例分析题1. 应当由甲乙丙丁四人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虽然甲一年之后转为有限合伙人,但是该项30万元债务是在甲为普通合伙人时发生的,因此应当与其他合伙人一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国际商法课后习题答案
第一章国际商法概述 一、判断题
1、国际商法包含在国际公法的范围之内。
对错
2、内国商法是国际商法的最主要渊源 。
对错
3、国际商法的特征使今年随着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才出现的。
对错
4、国际商事惯例具有法律约束力。
对错
5、德国商法采用民商分离的立法模式。 二、选择题
对错
1、在下列法律部门中,与国际商法关系最密切的是(
院是立法机构,其可以不受判例的约束,通过新的判例确立新的法律规则。 4、目前的世界经济呈现一体化的趋势,但由于各国的政治立场、外交政策、民 族背景等客观因素影响着世界经济的发展, 也阻碍着法律一体化的进程, 在这种 情况下,国际商法以其独特的优势以其他法律部门无法比拟的速度发展着, 其原
因就在于: 1)国际商法具有技术性的特征。所谓“技术性”是指对某一行为导致某种行为后 果,以最基本的行为标准作出的一种公式化的设置。 它尽量地避免受某一国内道 德、传统和政策的影响, 国际商法的立法规范更明显地体现了这种技术性的特点,
)。
A 、国际私法 B、国际公法 C、国际经济法 D、内国公法
2、下列属于民商合一立法模式主张的理由是(
)。
A、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自然人、法人等,是抽象的经营型单位 B、民事主体的普 遍商化
C、受国际商事习惯影响较大 D、有一些特有的法律制度 3、其本国的商法典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本国的商法影响较大,这个国家是
顺应了当今国际贸易迅速发展的需要。 2)国际商法具有全球统一性的特征。由于商法特殊的历史渊源,决定了国际商法 具有先天的统一性, 即使在演变为国内法阶段, 各国的商法也是相象的, 一些国 际组织的努力使一系列国际商事公约出现, 加上适用了百余年并仍在不断改进为
国际商法课后答案
试题自测题参考答案:第1章一、判断题(1)错(2)错(3)错(4)错(5)对二、选择填空题(1)A(2)B(3)D三、简述题1.国际商法经历了“国际性—国内法—国际性”的发展过程,尽管前后的“国际性”却有着实质的区别。
近代欧洲各国的商法主要源于中世纪形成的商人习惯法(Law Merchant),这被认为是古代商法的最初形式,意大利的佛罗伦萨等地首先出现了保护商人自己利益的商人行会组织。
这种商人自治组织制订和编撰习惯规则,这些习惯规则被因袭沿用,形成了系统的商人习惯法,这一时期的商人习惯法具有国际性的特征。
16世纪后,欧洲一些国家形成统一的民族国家,国家统治阶级开始注意对商事的立法,行使立法权,把商人习惯法变为国内法。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特别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密切,客观上要求建立统一的国际商事法律,许多国际组织也都在积极从事研究和制订统一的国际商法的工作。
这样,商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最主要的特点是恢复了商法的国际性和统一性。
2.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其立法权属于各个州,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联邦只对有关州际或国际贸易事项有立法权,美国50多个州都有自己的商事立法。
由于美国独立较晚,对法律适用的态度更为灵活与实际,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大量制定法的出现和广泛适用,典型的商事立法当属美国的《统一商法典》。
美国的统一商法典供各州自由采用。
美国商法的另一特征是商法体系中的很多其他内容,是由判例法和制定法组成的,各州的公司法不尽相同,1928年和1950年美国有关社会团体起草了《统一商事公司法》和《标准商事合同法》,向各州议会推荐,其中《标准商事合同法》已被30多个州部分采用或修改后采用,对其他州制定公司法也有着较大的影响。
3、(1)如果是州法,州下级法院受州上级法院判例的拘束,直至受州最高法院判例的拘束;(2)如果是联邦法,联邦法院判例的判例受上级联邦法院判例的拘束,受上级直至受美国最高法院判例的拘束,但如果联邦法院审理的为州的案件,则在不违反联邦法的前提下,受州法判例的拘束;(3)联邦或州的最高法院是立法机构,其可以不受判例的约束,通过新的判例确立新的法律规则。
新编国际商法朱敏霞课后习题答案
《新编国际商法》课后练习答案第一章绪论一、判断题1.对2.错3.错4.错5.对6.错二、单项选择题1.D2.A3.B4.A5.A三、多项选择题1.ABD2.ABC3.BC4.ABCD5.ABD四、案例分析题答:(1)法院可以依双方约定选择的第三国法律处理他们之间的争议。
根据国际商事交易的法律适用的通常规定: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使用的法律。
凡合同中双方已选择所适用的法律,出特殊合同外,一般应依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为依据。
(2)法院不可以也适用买卖合同所选择的法律。
理由是:中国消费者向法院提起的产品责任之诉,与中日双方的买卖合同无关,是另一种法律关系,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
根据产品责任的有关公约,因产品缺陷产生的纠纷一般适用损害发生地国的法律,或直接适用受害人惯常居住地法律。
本案损害发生在中国境内,受害人也为中国消费者,因此应适用中国的产品质量法。
第二章国际商事组织法一、判断题1.对2.错3.对4.错5.错二、单项选择题1.C2.C3.A4.A三、多项选择题1.ABC2.AC3.CD4.BCD四、案例分析题1.答(1)甲的看法正确。
理由是: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
本案中股东乙在未通知其他股东的情况下转让其股权,显属无效。
(2)丙的观点不正确。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得抽回其出资。
因此本案中的乙无权从公司抽回出资。
该公司章程的规定有违法之嫌。
(3)甲迅速修改章程的行为不合适。
根据公司法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2/3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本案甲独自决定修改公司章程显属不合适。
2.答:(1)公司分立时,应自公司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刊上作出公告。
(2)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公司分立应通知债权人,接到通知的债券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或清偿债务。
国际商法第三版答案
国际商法第三版答案【篇一:国际商法课后习题答案】txt>第一章国际商法概述一、判断题1、国际商法包含在国际公法的范围之内。
2、内国商法是国际商法的最主要渊源。
对对错错对错错错 3、国际商法的特征使今年随着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才出现的。
4、国际商事惯例具有法律约束力。
5、德国商法采用民商别离的立法模式。
二、选择题1、在以下法律部门中,与国际商法关系最密切的是〔对对a、国际私法b、国际公法c、国际经济法d、内国公法2、以下属于民商合一立法模式主张的理由是〔遍商化c、受国际商事习惯影响较大d、有一些特有的法律制度3、其本国的商法典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本国的商法影响较大,这个国家是〔a、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自然人、法人等,是抽象的经营型单位b、民事主体的普a、法国b、英国c、德国d、美国三、简答题1、简述国际商法的发展历史。
2、简述美国商法的特点。
3、试述在普通法系中,如美国,其判例的拘束力的表现。
4、结合实际,谈一下对国际商法特点的认识。
5、怎样判断国际条约的效力?6、国际商事惯例具有怎样的效力?7、试讨论中国民商事法律制度受大陆法系的影响大,还是受英美法系的影响大。
四、案例分析题2003年8月,中国杭泽经贸公司与日本某公司签署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了货物的价格及运输的条件,后双方发生纠纷,在适用何种法律来解决纠纷方面也产生了分歧:日本公司认为双方价格条件的约定基本是依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fob贸易术语签订的,而最新的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2000年进行了修订,因此,应适用2000年通则;而中方杭泽公司则主张应适用合同的签订地及履行地,即中国的《合同法》。
请问:双方应如何解决这一纠纷?答案第1章一、判断题〔1〕错〔2〕错〔3〕错〔4〕错〔5〕对二、选择填空题〔1〕a〔2〕b〔3〕d三、简述题1.国际商法经历了“国际性—国内法—国际性”的发展过程,尽管前后的“国际性”却有着实质的区别。
近代欧洲各国的商法主要源于中世纪形成的商人习惯法〔law merchant〕,这被认为是古代商法的最初形式,意大利的佛罗伦萨等地首先出现了保护商人自己利益的商人行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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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一、单项选择题1.商人习惯法在11世纪出现于(A)A.威尼斯 B美国 C日本 D印度2.英国法的主要渊源是(B)A学理B判例法 C成文法 D习惯3.下列国家中,其成文法要通过判例法才能起作用的是(B)A英国 B美国 C德国 D日本4.普通法来源于(D)A成文法 B习惯法 C衡平法D判例法5.下列法律中,其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的是(D)A地方性法规 B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C制定法D行政法规6.中国法律最重要的渊源是(B)A判例法B成文法 C宪法 D习惯法二、多项选择题1.在国际上从事国际商事交易的主体基本上是(BC)A.国家B.企业C.公司D.地区E.国际组织2.大陆法的渊源主要有(ABCD)A.法律 B.判例 C.习惯 D.学理 E.法典3.下列国家中,属于大陆法系的是(ABDE)A.法国 B.德国 C.印度 D.意大利 E.比利时4.大陆法各国的法院的共同之处是(AB)A.法院的层次基本相同B.各国除普通法院外,还有一些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同时存在C.法院对法律是否符合宪法行使监督权D.各国都设有独立的行政法院E.监督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5.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职权包括(BCD)A.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B.审判全国重大刑事案件C.审判民事的第一审案件D.在审判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司法解释E.监督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四、简答题1.指出国际商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异同点。
答:共同点:两者都是调整商事主体跨国之间商事活动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区别:国际商法的主体仅限于各国的商人及各种商事组织,不包括国家、国际组织。
相比而言,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范围更加广泛,它除了包括商人及商事组织之外,还包括国家及国际组织。
2.论述国际商事惯例的法律效力。
答:第一,国际商事惯例取得法律效力的途径国际商事惯例不是国家立法,也不是国际条约,不具有当然的法律效力,要取得法律效力必须经过国家的认可。
国家认可国际商事惯例的法律效力一般有间接和直接两种途径。
1.间接途径 2.直接途径第二,国际商事惯例法律效力的表现形式国际商事惯例取得什么样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国内法和国际条约的具体规定,各国国内法和国际条约的规定可归纳为三种情况:1.契约性效力 2.强制性效力 3.替补性效力第三,对国际商事惯例效力的限制1.适用范围的限制2.国内强行法的限制3.公共秩序的限制3.国际商法的渊源有哪些?请各举一例说明。
答:国际商事条约国际商事惯例各国国内商事法4.什么是大陆法系?大陆法系主要包括哪些国家?答:大陆法系一般是指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的总称。
西欧:以法国和德国为代表,包括比利时、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奥地利、瑞士、荷兰北欧:挪威、瑞典、丹麦、芬兰、冰岛亚洲:日本、泰国非洲:刚果、卢旺达、布隆迪5.什么是英美法系?英美法系主要包括哪些国家?答: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或判例法系,是指以英国11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在普通法律的基础和传统上逐渐形成的一种法律制度,是与以罗马法为基础的民法法系相比较而存在的一种法律制度。
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爱尔兰、印度、巴基斯坦、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等。
6.分别简述大陆法和英美法的特点。
答:大陆法:大陆法系强调成文法的作用大陆法系有公法私法之分大陆法各国非常重视法典的编纂工作大陆法系对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划分非常明确大陆法系有较统一的司法体系英美法:在法律渊源上都以判例为主重视程序法在法律结构上,具有二元性的特点法院组织复杂7.什么是判例法?在英国法和美国法中,“先例约束力原则”的内容各是什么?答:判例法是普通法的主要渊源。
它是由高等法院的法官以判决的形式发展起来的法律规则。
英国法:一,上议院的判决是具有约束力的先例,对全国各级审判机关都有约束力,一切审判机关都必须遵循。
二,上诉法院的判决可构成对下级法院有约束力的先例,而且对上诉法院本身也有约束力。
三,高级法院的每一个庭的判决对一切低级法院有约束力,对高等法院的其他各庭以及对王冠法院也有很大的说服力。
美国法:19世纪以来在英国形成的“先例约束力原则”,在美国同样适用,不过美国又有其特色。
美国联邦法院、州法院中的下级法院,分别受其上级法院、特别是受其最高法院判例的约束。
但是,美国联邦和州的最高法院不受其先前确立的先例的约束,它们有权推翻过去的先例,并确立新的法律原则。
这就是所谓“法官创造法律”。
8.在美国,联邦法和州法的关系是怎样的?答:美国联邦地位最高,但宪法又规定联邦与各州实行分权,州对联邦具有一定独立性。
9.试述大陆法和英美法各自的渊源。
答:大陆法的渊源主要有法律、习惯和判例英美法的基本渊源有判例法、成文法和习惯10.试述大陆法各国的法院组织的共同点和层次结构?答:共同点:法院的层次基本相同;各国除普通法院以外,都有一些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同时并存。
各国法院基本上都可以分为第一审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三个层级。
11.中国法律的渊源有哪些?答: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规章,国际条约、国际惯例我国的法律渊源是正式的法律渊源,司法解释属于非正式的法律渊源,不是立法。
有关行政方面的法律都分散于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之中。
12.论述我国的人民法院组织。
答:中国的法院组织系统包括普通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两类。
前者分为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1.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2.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3.中国还专门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农垦法院、石油法院等专门法院。
论述题1、英美法和大陆法的差别(1)法律的渊源不同。
在大陆法系国家,正式的法的渊源只是指制定法,法院的判例、法理等,没有正式的法律效力。
在英美法系国家,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正式的法的渊源,遵循先例是英美法系的一个重要原则,承认法官有创制法的职能,判例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2)法律的分类不同。
大陆法系国家法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私法主要指民法和商法,公法主要指宪法、行政法、刑法、诉讼程序法,进入20世纪后又出现了社会法、经济法、劳动法等有公私法两种成分的法。
英美法系国家无公法和私法之分,法的基本分类是普通法和衡平法。
普通法是在普通法院判决基础上形成的全国适用的法律,衡平法是由大法官法院审理的申诉案件的判例形成的。
(3)法典编纂的不同。
大陆法系国家承袭古代罗马法的传统,一般采用法典形式,而英美法系国家通常不倾向法典形式,制定法往往是单行法律、法规。
即使后来英美法系国家逐步采用法典形式,也主要是判例法的规范化。
(4)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不同。
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采用审理方式,奉行干涉主义,诉讼中法官居于主导地位;法官审理案件除了案件事实外,首先考虑制定法如何规定,随后按照有关规定来判决案件。
英美法系国家采用对抗制,实行当事人主义,法官一般充当消极的、中立的裁定者的角色;法官首先要考虑以前类似案件的判例,将本案的事实与以前案件事实加以比较,然后从以前判例中概括出可以适用于本案的法律规则。
(5)在法律术语和概念上也有许多差别。
这种不同实际上反映了不同的哲学倾向,大陆法系主要表现为理性主义的倾向,英美法系则更多的体现了经验主义的特点。
需要指出的是,进入20世纪后,这两种法系之间的差异已逐渐缩小,融合也在发生,如法国国家行政法院、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瑞士联邦法院、西班牙最高法院等在某些方面也采用判例法或承认判例有拘束力;英美法系各国的制定法的地位也不断提高,但差异将是长期存在的,某些历史上形成的不同传统还将长期地存在。
2、要约和承诺的概念和特征答:(要约)概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肯定和明确的意思表示,商业贸易中又可称为发盘。
发出要约的当事人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当事人为受要约人,简称受约人。
特征:第一,要约必须由特定的当事人向特定人做出,非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建议,仅应视为邀请做出发价,除非提出建议的人明确地表示相反的意向。
第二,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主观目的。
第三,要约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
(承诺)概念:承诺(又称为接受)是指被要约人无条件地及全面地接受要约人的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
特征:第一,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
第二,承诺必须向要约人做出。
第三,承诺的内容应当和要约的内容一致,否则视为拒绝要约,并构成新的要约。
第四,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规定。
第二章一、填空题1.有限合伙企业,是指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既有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又有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其中,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人。
2.公司合并可分为新设合并、吸收合并和收购。
3.外商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4.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证明股东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一种有价证券。
5.我国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退伙时,对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7.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方在合作期内可以先行收回投资。
8.广义的公司资本,是指公司用以从事经营、开展业务的所有资金和财产,包括公司自有资本和借贷资本两部分。
9.有限合伙企业,是指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既有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又有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
10.我国新《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选择题1.依照世界上主要国家公司法的规定,一般认为有限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A)A法人 B 非法人组织 C 财团法人 D 社会团体法人2.就雄厚的资本和强大的实力而言,目前在发达国家居统治地位的公司形式是(BD)A无限公司B有限公司C两合公司D股份有限公司3.依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至少(D)A10人B5人C8人D3人4.我国法律规定,发起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起(C)年内不得转让A1 B2 C3 D45.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份公司董事会由(BCD)人组成A3-5人 B 5-7人 C 5-15人 D 5-19人6.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在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D)作为公司的法定公积金。
A3% B5% C7% D10%7.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是(ABCD)A一个自然人B财产为投资个人所有C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D不具有法人资格8.合伙企业的特征是(ABC)A人的组合B对债务负无限责任C不是法人D对债务有无限责任9.我国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是(BCD)A约定的经营期届满B约定解散事由出现C吊销营业执照D法律规定的解散原因10.公司的特征是(ABCD)A拥有自己财产B以自己名义享受权利,承担义务C以自己名义起诉D有日常经营管理权三、名词解释1.有限合伙企业:是指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既有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又有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