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的通知
乡村振兴局项目库建设情况汇报
乡村振兴局项目库建设情况汇报乡村振兴局项目库建设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原则(一)坚持统筹推进。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以产业、产业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三大模块建设,与行业部门规划相衔接,增强工作协同性,储备项目均要符合规划要求,避免储备项目与规划脱节。
(二)巩固脱贫成果。
规划入库项目聚焦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提升,支持脱贫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持续改善脱贫乡村基础设施条件和进一步提升脱贫乡村的公共服务水平。
(三)严格入库管理。
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项目库精细化管理机制,严格项目入库程序,项目入库前要逐级公示,实行扶贫项目阳光化管理。
同时,根据政策调整变化、脱贫攻坚进度等情况,严格落实项目库动态管理机制。
二、建设情况xx年xx月份,根据《xx省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细则》要求,谋划xx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各乡镇、部门根据项目入库程序进行谋划项目公开公示,最终确定完成了xx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总个数xx个,总投资xx万元。
(一)扶贫产业项目库项目总个数xx个,总投资xxx万元,包括资产收益、公益岗、贷款贴息、大棚、种养殖等项目。
其中资产收益项目xx个,资金xx 万元;公益岗项目xx个,资金xx万元;贷款贴息xx万元。
(二)扶贫产业配套项目库项目总个数xx个,总投资xx万元,包括产业路、水利配套、电力配套等项目。
(三)公共设施及其它项目库项目总个数xx个,总投资xx万元,包括道路硬化亮化、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贫困村基础设施提升等项目。
项目申报范围涉及全县xx个乡镇及县乡村振兴局、交通局、水利局,项目类别主要包括培训、贴息、资产收益和产业路硬化、农田水利及电力配套、街道硬化、路灯建设、安全饮水巩固提升等。
入库项目主要用于培育和壮大县域优势产业、增强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及改善行政村基础设施条件,精准施策、靶向发力,为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坚实基础。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3.14•【字号】内政发〔2022〕9号•【施行日期】2022.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结合自治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以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统领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调整完善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政策,持续提高衔接资金管理水平,确保其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中发挥效益。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平稳过渡。
过渡期内,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更大功夫、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对脱贫旗县、出列嘎查村、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
加强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强化及时帮扶,对监测帮扶对象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性和事后帮扶措施。
(二)坚持有效衔接。
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适当向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倾斜。
脱贫攻坚有关政策标准
脱贫攻坚有关政策标准一、项目资金管理1.哪类资金安排项目时需要从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选择?答: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通知》(国开办发〔2019〕7号)规定:安排使用纳入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的各类涉农资金,以及非贫困县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彩票公益金时,一律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择项目。
安排使用苏陕协作、定点扶贫、扶贫贷款及相关行业扶贫等资金时,重点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
不同项目的资金来源要符合相关资金管理规定。
2.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对深度贫困县倾斜政策是什么?答: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陕发〔2018〕10号)规定: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深度贫困县预算安排在正常增幅基础上再提高20%,攻坚期内每个深度贫困村涉农整合资金投入不低于500万元。
3.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的实施对象和资金范围是什么?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84号)规定:(1)实施对象: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区),共计56个贫困县。
(2)资金范围: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
中央层面主要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旅游发展基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工作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脱贫攻坚百日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6〕126号
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脱贫攻坚百日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脱贫攻坚百日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6〕12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华侨经济区管委会,东方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东方市脱贫攻坚百日大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0月21日东方市脱贫攻坚百日大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东方市服务社会投资百日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办发〔2016〕60号),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坚决打赢今年脱贫攻坚战,市扶贫办决定于2016年9月1日-12月31日在全市扶贫系统开展脱贫攻坚百日大行动。
一、目标任务(一)全面完成2559户11048人贫困人口减贫任务。
人均纯收入超过现行贫困线标准,“两不愁三保障”基本解决,经得起第三方考核和评估。
(二)全面完成8+1个整村推进贫困村脱贫出列。
其贫困人口要全部列入年度脱贫对象、危房改造要全面完成,生产生活设施明显改善,贫困发生率低于2%。
(三)全面完成革命老区项目建设任务。
老区项目建设,实施项目完工率100%,项目村的生产生活设施明显改善。
(四)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全市计划完成120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02户,全面完成无房户建设任务,项目完工率100%。
二、组织领导(一)成立推进领导小组。
由市政府副市长符茂才担任组长,市政府王龙志主任科员、市扶贫办罗少华主任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乡镇长、市华侨经济区管委会主任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罗少华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扶贫办,负责日常工作(见附件1)。
河北省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细则
河北省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促进扶贫项目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 10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 9号)《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 8号)和《河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冀财农(2017) 96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脱贫攻坚项目是指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到村到户项目。
第三条基本原则:(一)协调推进。
统筹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力量:协调好脱贫攻坚长远目标和当前项目安排关系,以项目库建设为载体,推进项目谋划、组织实施、项目管理以及全过程监管的关系。
(二)规划衔接。
以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立足县级“十三五”脱贫攻坚实际,与行业部门规划相衔接,补齐脱贫攻坚短板。
(三)聚焦精准。
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县摘帽的要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要求,把产业扶贫作为重点,提高脱贫质量。
结合地方实际和资源禀赋,因村因户因人施策,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四)群众参与。
广泛征求贫困群众意见,积极推广贫困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引导贫困群众参与入库扶贫项目选择、批准后实施、竣工后管理,提高参与度,增强获得感。
(五)公示公告。
严格项目入库程序,项目入库前要逐级公示,经批准并建设竣工后的项目要在实施地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实行扶贫项目阳光化管理。
(六)绩效目标。
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脱贫攻坚项目库精细化管理机制,将绩效理念融入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全过程。
第四条项目入库主要流程是:村级项目申请、乡镇项目审核、县级项目审定并入库。
第五条项目入库各环节的文件及相关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做到可查询、可追溯。
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会议记录
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会议记录
一、项目库工作启动情况
按照黑龙江省乡村振兴局精神,为规范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加强项目库管理,提升项目库建设质量,提高项目与资金对接的时效和质量,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提高项目安排精准度和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项目风险,x年x月x日召开了克东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会议,会议由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孙权主持,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和业务人员以及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会上下发并详细讲解了,会后就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流程和有关要求等内容对乡镇具体业务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
二、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主要内容
对现有项目库中2021年项目进行一次调整规范,对属于“负面清单”的项目、超出现行建设标准的项目、搞形象工程的项目、不切合实际的项目、与脱贫攻坚无关的项目、无法实施的项目一律清理出库,对2021年需要纳入的项目库的项目,履行规定程序进行新增纳入,并建设2022年项目库。
三、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主要过程
按照村申报、乡审核、部门论证、乡村振兴局汇总、县委农村工作领
导小组审定的项目库建设程序,对照本村脱贫攻坚需求清单和原有项目库一个项目一个项目认真审查,确定哪些项目需要清理,哪些项目是x年及x年新增项目,并进行了不少于10天公示,x月x日后报到乡镇进行审核。
乡镇随即于x月x日x日召开专题会议审核议定入库项目并将审核情况及时反馈村级,乡级公示10天无异议后分别报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水务局、畜牧局、工信局6个行业部门论证,x月x日前各部门将论证报告反馈乡镇并抄送乡村振兴局。
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5号)精神,加强和规范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如期完成我省脱贫攻坚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国家扶贫开发、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扶贫资金管理应遵循权责匹配、创新机制、精准使用、提高效益、加强监管的原则,构建覆盖扶贫资金预算安排、资金下达、资金拨付、投资评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实施、审计监督、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扶贫、发展改革等部门负责财政资金的分配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扶贫、发展改革会同教育、卫生、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建、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分别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部门会同财政、扶贫、发展改革等部门,负责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贫困县为38个国定贫困县和15个省定贫困县,所指贫困人口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五条本办法所指扶贫资金,包括各级财政预算资金、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建设基金、政策性收益、国家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贷款和社会捐赠资金安排的用于支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人口脱贫增收等方面的资金。
(一)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扶贫资金。
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政府基金预算安排的扶贫专项资金,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的相关资金。
(二)地方政府债券。
国务院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用于扶贫的资金.(三)专项建设基金。
发展改革部门通过向国开行、农发行等国家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融资筹措的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的专项建设基金。
(四)政策性收益。
建设用地结余指标交易价款用于扶贫方面的资金。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建设的通知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0.02.06•【字号】云农财〔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建设的通知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有关处室: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1号)有关要求,为强化我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建立完善全省“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储备库。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储备建设的重要意义建设完善“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是我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的重要前提,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具有重要意义。
各州(市)农业农村部门要紧紧围绕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聚焦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领域,谋划和储备一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工程,建立完善“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分级负责,动态管理;严格规范,确保质量”的全省“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力争纳入“十四五”规划,推动投融资机制创新,为我省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项目储备的重点方向(一)围绕稳产保供谋划储备项目。
围绕农业生产基本要素,突出耕地、种子、装备、灾害防控等关键基础设施,重点在高标准农田、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现代种业、农业机械化和防灾减灾等方面储备一批项目,切实提升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和供给保障能力。
(二)围绕农业产业转型升级谋划储备项目。
重点围绕构建完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产业体系,着力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特色小镇、现代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基地、质量安全保障等方面储备一批项目,全面推进农业转型升级。
阿克陶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项目实施计划的实施方案
阿克陶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项目实施计划的实施方案为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根据《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9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3〕1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新乡振〔2023〕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X新扶领办发〔2018〕76号)等文件精神及自治州相关要求,结合阿克陶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第三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在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上,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充分利用项目自主审批权限,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优化使用机制,提高配置效率,创新方式方法,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二、项目职责权限划分(一)项目主管单位职责1.项目资金的计划下达;2.《项目实施方案》的评审及批复;3.项目前期资料的审核批复;4.项目质量进度督促检查;5.项目竣工验收;6.工程造价审计(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
(二)项目建设单位职责1.制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2.项目的招投标;3.项目合同订立;4.委托项目监理;5.项目监督检查;6.项目资金结付;7.对项目自查;8.竣工申请。
(三)项目实施单位职责组织工程开工建设。
(四)项目使用单位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
三、项目建设内容(一)2023年阿克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后项目共87个,计划投资184777.649596万元(政府投资161567.649596万元,企业投资23210万元),其中:1.产业发展类项目:56个项目,投资130618.279596万元,占比80.85%。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5.22•【文号】国办函〔2021〕51号•【施行日期】2021.05.2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5月22日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持续加大扶贫投入力度,实施了大量扶贫项目,形成了较大规模的资产,极大地改善了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为贫困户脱贫增收、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重要基础。
为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扶贫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方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框架下,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要求,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不被侵占、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
二、工作原则坚持依法依规,突出帮扶特性。
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要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衔接,遵循国有资产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及行业管理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扶贫项目资产受益群众的特殊性,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
最新扶贫会议记录
时间:2019年7月5日-6日地点:镇党委会议室参加人:班子成员、片组长、扶贫工作站长、财政所长等会议议题:关于脱贫攻坚项目库清理和动态调整工作内容:一、分管领导传达7月4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的关于脱贫攻坚项目库清理和动态调整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本乡镇项目库清理和动态调整工作。
7月1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脱贫攻坚项目库清理和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4号又组织召开了培训会,就全县项目库清理和动态调整工作进行了安排和培训,要求我们对2019年-2020年的项目库进行清理和动态调整。
下面我结合我们镇的实际情况就这项工作进行安排:1.扶贫站将项目库分村打印出来发给各位组长并将电子档发到群里共享。
2.各位片组长会后安排驻村干部和工作队长于7月6日前按“四议两公开”程序完成本村的项目库清理和动态调整,形成相应的台账资料和会议记录。
3.各村将清理出去的项目和动态调整重新纳入的项目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10天并留存影像资料。
4.7月17日上午下班前将清理出库的项目和动态调整纳入的项目表纸质版由工作队长、驻村干部、村支书、村主任签名,盖公章交乡镇扶贫站,电子版发扶贫站邮箱。
5.扶贫站做好资料的收集汇总,7月18日左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各村申报的项目库进行审核。
二、与会领导发言:(片组长、班子成员、镇长、书记依次发言)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澄迈县委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和澄迈县“十三五”扶贫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帮扶力度,使帮扶对子结有所用、扶贫工作落到实处,4月11日下午,澄迈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部署结对扶贫工作,所有承担帮扶责任的院庭领导参会。
会议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好扶贫攻坚战。
积极落实中央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扶贫攻坚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是践行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切忌喊口号,作风漂浮,切实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四个一批”要求扎实推进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四个一批”要求扎实推进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4.10.21•【文号】农规发〔2024〕26号•【施行日期】2024.10.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四个一批”要求扎实推进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农规发〔2024〕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陕西省发展改革委,上海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发展帮扶产业是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持续提升增收致富能力的重要基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关于帮扶产业发展“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部署要求,促进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推进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全面梳理、分类推动帮扶产业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全力促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在工作推进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精准指导,规划引领、分类施策,市场导向、政策惠民,联农带农、防范风险,压实责任、担当作为,稳扎稳打、久久为功。
用一年左右时间,全面摸清帮扶产业和项目底数,上下联动分类推进工作机制基本健全,“四个一批”分类工作基本完成,盘活调整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xx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项目库建设指南
确定向县级入库申报项目,并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要做好项目综合排序,提出滚动实施建议。确
定入库申报项目在镇(街)街道政务公示栏公示10天无异议后,以政府公文(函)形式报县乡村振兴局。
镇(街)资料:镇(街)街道党委会会议记录、会场照片及参会人员签到名册,项目公示公告资料,
文(函)形式报市乡村振兴、市财政部门审核。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将领导小组审定的项目录入项目库。
每年11月底前,县乡村振兴局会同县财政局根据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相关要求,结合年度任务因
地制宜确定衔接资金项目,严格按照中、省、市、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
资金使用范围,从县级项目库中择优选择项目,编制卜.一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县乡村振兴局根据各级
严格按照中、省、市、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从县级项目
库中择优选择项目,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资金总量120%编制下一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
(三)严格管理。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其他资金安排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的项目,鼓励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方案备案后,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实施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计划,优先从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中选择相关项目,提出项目安排
意见,经县财政局审核后,形成项目实施计划,并编报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报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批。项目实施方案中超出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
择。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将项目方案报省市.乡村振兴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的同时,将项目计划及时下
入库项目公示公告
XXX乡(镇)XX村民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申报项目的公示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申报的要求,我村在通过入户查看、实地调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于年月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全村申报项目进行评议,参加村民代表人、其中贫困户代表人,通过了全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申报项目。
申报项目个,计划总投资万元,其中:申请财政投入万元,其它投入万元。
现将拟入库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意见。
意见收集人:电话:附件:XX县XX乡(镇)XX村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申报表XX乡(镇)XX村村民委员会2021年X月X日XX乡(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申报项目的公示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申报的要求,我乡(镇)于年月日,召开党委专题会议,对各村上报的脱贫攻坚申报项目,以及本乡(镇)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任务提出的申报项目,围绕项目的针对性,落地性,前瞻性进行综合研判,审核了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概算、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公示,申报列入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全乡(镇)申报项目个,覆盖村个,其中已脱贫村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个,计划总投资万元,其中:申请财政投入万元,其它投入万元。
现将拟入库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欢迎提出监督意见。
意见收集人:电话:附件:XX县XX乡(镇)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申报表XXXX乡(镇)人民政府XXXX年XX月XX日。
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衔接资金项目及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衔接资金项目及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3.08.21•【字号】鲁乡振字〔2023〕9号•【施行日期】2023.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衔接资金项目及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乡振字〔2023〕9号各市乡村振兴局:为进一步加强过渡期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切实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产,推动项目实施规范有序、资产运行健康高效,不断提升项目及资产帮扶质量成效,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好衔接资金项目实施(一)明确绩效目标。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谋划实施衔接资金项目,要选准帮扶对象,把准衔接资金投向和支持方式。
产业项目应立足乡村资源禀赋和帮扶需求,明确产业发展支持重点、具体帮扶对象和帮扶措施,建立产业发展与帮扶对象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避免采取脱离帮扶对象、单纯追求资产收益的实施方式。
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立足村内必要的基础设施补短板,以行政村为单元,着力改善农民群众基本生活条件,合理确定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厘清衔接资金与行业部门资金各自责任边界,不搞门墙亭廊栏等景观项目,坚决杜绝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二)加强实施管理。
审批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方案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项目真实必要、切实可行。
方案应具备可操作性,建设内容、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周期、资产归属、绩效目标等应详实具体。
项目建设过程中,方案确需变更的,按程序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严禁擅自变更。
按照“谁审批、谁验收”“一项目、一报告”的原则,按规定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及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客观准确评价项目建设情况,为办理项目资金决算和资产确权移交提供依据。
(三)加快实施进度。
加强项目谋划储备,按程序按时限建立完善县级项目库,入库备选项目应符合衔接资金使用要求、质优量足。
扶贫工作会议记录
扶贫工作会议记录地点:镇党委会议室参加人:班子成员、片组长、扶贫工作站长、财政所长等会议议题:关于脱贫攻坚项目库清算和动态调剂工作内容:1、分管领导转达7月4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的关于脱贫攻坚项目库清算和动态调剂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本乡镇项目库清算和动态调剂工作。
7月1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展开脱贫攻坚项目库清算和动态调剂工作的通知》,4号又组织召开了培训会,就全县项目库清算和动态调剂工作进行了安排和培训,要求我们对2022年⑵020年的项目库进行清算和动态调剂。
下面我结合我们镇的实际情况就这项工作进行安排:1.扶贫站将项目库分村打印出来发给各位组长并将电子档发到群里同享。
2、预会领导:(片组长、班子成员、镇长、书记顺次发言)扶贫工作会议记录2022年3月19日,某某某镇召开扶贫工作会议。
某某某镇镇长、分管扶贫的副镇长及相干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了县扶贫开发工作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主深入分析了目前我镇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的严峻情势,强调必须进1步解放思想,深入认识扶贫开发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坚强的履行力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完成扶贫开发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研究,对今年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作了强调,并部署以下:1、狠抓资金投入。
积极向县扶贫办争取扶贫资金。
2、狠抓产业项目。
强力推行“1村1项目”工程,,以村为单位成立合作社,加快贫困村民脱贫致富步伐。
3、狠抓危房改造。
危房改造是今年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省级财政资金投入1万元/户,要加大资金投入,迅速推动危房改造工作,争取今年在全省率先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4、狠抓数据填报。
要认真分析各项脱贫指标,克服去年数据填报的不足,避免漏报、误报、谎报的现象。
扶贫工作会议记录会议时间:2022年11月10日会议地点:村委会小会议室参会人员:镇人大主席、镇扶贫办全部人员、核桃村和落水洞村两委成员、各村小组干部主持人:某某记录人:某某会议议题:核桃、落水洞两村委会“建档立卡”回头看会议内容:第1、镇扶贫办主任对调剂工作的具体事项和程序进行解释说明,在11月20日前将调剂结果上报至镇扶贫办。
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布日期】2022.02.15•【文号】民发〔2022〕11号•【施行日期】2022.02.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乡村振兴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乡村振兴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党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参与乡村振兴,既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责任,又是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重要体现,更是社会组织实干成长、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广阔舞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党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现就“十四五”期间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通知如下:一、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要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在中央设立的5年过渡期内,民政部门要从工作机制、发展规划、政策举措、服务对象、考核机制等方面,保持支持、激励、规范社会组织参与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聚焦全面加强巩固拓展社会组织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引导社会组织在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发展壮大脱贫产业,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努力增强脱贫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
乡村振兴部门一方面,要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原则,将社会组织参与帮扶纳入乡村振兴工作统筹谋划、一体部署;另一方面,也要注重从实际出发,根据形势任务变化和社会组织参与特点,出台、优化服务保障举措,进一步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力度。
湖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湖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精神,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中央、省、市、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主要用于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资金(含用于扶贫发展、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国有贫困农场扶贫、国有贫困林场扶贫等支出方向的资金);省级农村低保、五保精准扶贫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省级精准扶贫“五个一批”转移支付资金;根据省委、省政府支持连片特困地区发展政策切块到片区县市的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其他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财政性资金。
省级农村低保、五保精准扶贫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省级精准扶贫“五个一批”转移支付资金以及根据省委、省政府支持连片特困地区发展政策切块到片区县市的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等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坚持精准使用,围绕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的基础上,把资金使用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与脱贫成效相挂钩,统筹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切实使资金惠及贫困人口。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实行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责任“五到县”,中央和省级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切块下达。
县级政府作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使用和管理主体。
第二章预算安排与资金分配第五条省、市、县级财政建立与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精准扶贫需求相适应的财政扶贫投入增长机制。
省级财政依据脱贫攻坚任务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对纳入统筹范围内的中央财政资金,分配给国定贫困县及重点片区县的资金增幅不得低于该项资金的全省平均增幅。
新增资金、新增项目、新增举措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市(州)、县(市、区)财政根据本地脱贫攻坚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扶贫资金,并切实加大投入,资金投入情况纳入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内容。
娄底市财政局、娄底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娄底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娄底市财政局、娄底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娄底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娄底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1.09.27•【字号】娄财农〔2021〕269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村镇建设正文娄底市财政局、娄底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娄底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娄财农〔2021〕269号各县市区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市直相关单位:为确保过渡期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支持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原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为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共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娄底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娄底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娄底市财政局娄底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9月27日娄底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过渡期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衔接资金是指市级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资金,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1.支持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
包括: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等支出;继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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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园区管委会,各区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扶贫项目的计划组织和管理,更好地发挥扶贫规划项目引领作用,根据省市扶贫部门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库建立范围
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项目都属于项目库建立范围。
二、项目库建设内容
(一)产业发展项目:包括种植业、养殖业等一、二、三产业项目。
(二)基础设施项目:包括村组道路铺建、危房改造、人畜安全饮水、基本农田改造、农田水利、农村桥梁涵洞、农村电网、光纤通信等项目。
(三)公共服务项目:包括群众服务中心、文化广场、图书室、卫生室、校园等项目。
(四)社会保障项目:包括“两无”兜底、医疗救助、孤儿救助、临时救助等项目。
(五)其它项目。
三、项目库建立原则
(一)“优先贫困村出列”原则。
应因村施策,统筹规划,入库项目应与当地产业发展思路相结合,能有效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注重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确保贫困村如期出列。
(二)“优先贫困户脱贫”原则。
应因户制宜,以发展能够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