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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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紧上报2012年度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

关于抓紧上报2012年度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
五、其他要求
(一)市发改部门会同农业、水利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确定项目县及其投资规模,并指导和督促各有关县确定好项目区。县发展改革、农业、水利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深入项目区现场勘查,准确划定项目区范围,合理确定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
(二)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农业、水利务于5月14日前联合行文将确定的项目县名单及分县投资规模(排出先后顺序),分别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和省水利厅,同时报送电子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可推迟至5月底前联合报省里。
附件:1、2012年度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分市投资规模
2、2012年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建议计划表(样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发展改革委农经处 于华美 0531-86191704
省农业厅发展规划处 徐 高 0531-67866107
二、项目县安排原则
1、投资与产能任务相挂钩;
2、投资切块到市,统筹安排;
3、集中连片、成片区规模化开发;
4、奖优罚劣。省里及市里对绩效考评差的、项目进展缓慢的、日常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产能任务县可暂停或者少安排投资。
三、申报投资规模及内容
省里根据各市承担的产能任务、项目管理及年度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确定分市投资规模,投资全部用于高产稳产粮田建设。(经测算,你市投资规模为45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600万元,地方投资900万元。)各市根据我省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的规定,综合考虑2010年度项目绩效考核情况、2010年度和2011年度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有关文件材料报送情况,奖优罚劣,选择产能任务县并确定其投资规模。每县申报投资总规模不得低于1000万元,且田间工程须严格按照每亩500元的标准确定建设内容。

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

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

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引言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是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基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

随着人口增加,我国粮食消费呈刚性增长,同时,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水土资源、气候等制约因素使粮食持续增产的难度加大;生物燃料发展,全球粮食消费增加,国际市场粮源偏紧,粮价波动变化加剧,利用国际市场调剂余缺的空间越来越小。

为此,必须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着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依据《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2020年全国粮食消费量将达到5725亿公斤,按照保持国内粮食自给率95%测算,国内粮食产量应达到约5450亿公斤,比现有粮食生产能力1增加近450亿公斤。

考虑到影响粮食生产和有效供给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本着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供给、留有余地的原则,未来1现有粮食生产能力约为5000亿斤公斤水平(2005-2007年3年粮食平均产量约4950亿公斤,2007年5016亿公斤,2008年达到5285亿公斤)。

12年间,需要再新增500亿公斤生产能力,提高国家粮食安全的保障程度。

本规划所述粮食生产能力,是指由资源状况和经济、技术条件所决定的,各种生产要素综合投入所形成的,可以相对稳定实现一定产量的粮食产出能力。

本规划期限为2009-2020年。

品种为稻谷、小麦、玉米三大作物,兼顾大豆,按照粮食生产核心区、非主产区产粮大县、后备区和其他地区对全国进行统筹规划。

一、我国粮食生产现状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新品种和新技术推广,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着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粮食产量从1949年的1132亿公斤增加到2007年的5016亿公斤,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向供求基本平衡的历史性跨越,成功地解决了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也为世界粮食安全做出了重大贡献。

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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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项目提出的理由和进程
粮食平安一直是治国安邦的头号大事,也是以后扩展内需、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对此不时高度注重。革新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年来,我国粮食消费取得庞大成就,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颠簸较快开展。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主要商品,是关系经济开展和社会动摇谐和的基础,确保粮食平安一直是全局性严重战略效果。随着国度粮食消费资源的日益紧缺,人口不时增长,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国际外粮食供求关系发作了深入变化,确保粮食平安的压力将临时存在。为此,2020年国度启动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消费才干规划,旨在经过改善农田灌溉条件、改造中低产田地、选育推行优秀种类、推行严重技术措施、提高农机作业水平等主要技术路途,统筹实施水利主干工程、基本农田、粮食科研创新才干、劣种繁育和农技推行体系等重点工程树立,到2020年完成全国粮食消费才干动摇到达5500亿公斤以上,比现有产能添加1000亿斤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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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单位参与人员:*******************************************
总目录
第1局部实施方案说明
第2局部 概算书
1项目概略……………………………………………………………………1
1.1项目称号、树立性质及树立地点………………………………………...1
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021年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
消费才干规划田间工程树立项目
实施方案
〔含:方案说明、概算书、设计图〕
项目称号:**2021年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消费才干规划
田间工程树立项目
主管部门:**省发改委、农业厅
树立地点:**风平镇法帕村委会和遮晏村委会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摘登)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摘登)
着 力解 决 农村 居 民饮 水不 安 全 问题 。 依 照全 面 规划 、
规模 . 照 中央要 求 足额 落 实省级 财 政投 入 , 、 两级 政 按 市 县
府 也 要 切 实 增 加 农 田 水 利 建 设 投 入 , 引 导 农 民 自愿 投 工 投 劳 。全 面 落 实 节 水 设 备 纳 入 农 机 补 贴 范 围 和 节 水 灌 溉 贷 款 财 政 贴 息 政 策 。 水 灌 溉 从 典 型 示 范 转 向 全 面 推 广 , 节 水 节 以
资源保 护 和河 流健 康 保 障体 系 , 主要 水 功 能 区 水 质 明 显 改 善 . 镇 供 水 水 源 地 水 质 全 面 达 标 , 点 区 域 水 土 流 失 得 城 重
到 有效 治 理 . 下 水 超 采基 本 遏 制 : 严 格 的水 资 源管 理 地 最
制 度 基 本 建 立 , 利 投 入 稳 定 增 长 机 制 进 一 步 完 善 , 利 水 有 于 水 资 源 节 约 和 合 理 配 置 的 水 价 形 成 机 制 基 本 建 立 , 利 水 工程 良性运 行机 制基 本形 成 。
点 的 低 洼 易 涝 地 治 理 , 善 农 田灌 排 体 系 。 全 农 田水 利 建 完 健 设 投 入 新 机 制 , 扩 大 小 型 农 田水 利 设 施 建 设 补 助 专 项 资 金
大 力 发 展 民 生 水 利
做好病 险水库和 病险水 闸的除险加 固。 巩固大 中型病险
水 库 除 险 加 同 成 果 . 快 小 型 病 险 水 库 除 险 加 固 步 伐 , 快 加 尽 消除水库安 全隐患 , 复防洪库 容 , 强水资源调 控能力 。 恢 增
高 移 民群众 生产 生活 水平 。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075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075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075号建议的答复摘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4.08.23•【文号】农办议〔2024〕453号•【施行日期】2024.08.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075号建议的答复摘要农办议〔2024〕453号张莉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更高水平保障粮食安全的建议收悉。

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加大政策的引导和扶持力度2017年以来,农业农村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要求,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全国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建设规划》、《“十四五”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建设规划》,整县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工程和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项目,支持和引导种养主体建设完善粪污处理、粪肥还田设施设备,提高粪污处理利用能力,引导社会资本因地制宜建设第三方粪污处理机构,培育壮大粪肥还田社会服务组织,畅通粪肥还田利用渠道。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新格局。

二、关于推动畜禽养殖粪污肥料化利用技术及装备研发近些年,国家持续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装备的研究工作。

“十三五”期间,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重点专项,实施了“农业废弃物厌氧发酵及资源化成套技术与设备研发”、“集约化养殖粪污污染综合防治技术与装备研发”、“黄淮海集约化养殖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示范”等项目,建立了农业有机废弃物厌氧消化-沼渣制肥-资源化利用的成套技术和智能装备工程;研发了集约化养殖粪污收储运智能化控制系统及关键技术设备;在黄淮海地区开展了畜禽粪污好氧发酵与厌氧消化污染控制等技术与装备的集成推广。

千亿斤粮食实施方案

千亿斤粮食实施方案

千亿斤粮食实施方案为了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实现“十四五”时期粮食生产千亿斤的目标,制定了千亿斤粮食实施方案。

该方案是在充分调研、分析当前国内外粮食生产形势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和实际情况而制定的,旨在全面提升粮食生产能力,确保我国粮食供给的稳定和充足。

首先,我们将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

通过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精准施肥技术、智能农机装备等,提高粮食生产的效率和质量。

同时,积极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由传统的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提高农业生产的现代化水平。

其次,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田水利、农田基础设施等农业生产条件。

加大对农田水利工程的投入,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提高农田的灌溉率和排灌效率,确保农田的水资源充足。

同时,加强农田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升土地利用率和农作物产量。

此外,加强农业生产管理,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水平。

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鼓励农民逐步组建农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

加强对农业生产的技术指导和管理,提高农业生产的标准化水平,确保粮食生产的质量和安全。

最后,加强对农业生产的政策支持,为农民提供更多的生产保障。

加大对农业生产的财政投入,完善农业生产的补贴政策,降低农业生产的成本,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同时,加强对农业生产的风险保障,建立健全的农业保险体系,为农民提供更多的风险保障。

总之,千亿斤粮食实施方案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也需要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只有全社会齐心协力,才能够实现我国粮食生产千亿斤的目标,确保我国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希望大家能够认真贯彻落实该方案,为实现粮食生产千亿斤的目标而共同努力。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066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066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066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4.07.01•【文号】农办议〔2024〕74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066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农办议〔2024〕74号楼向平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拓展农业大数据应用场景精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建议收悉。

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气象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协同机制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

在《“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中对推动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进行了部署安排,重点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农业农村部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十四五”数字农业建设规划》,明确了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的重点任务和建设内容。

二是完善基础设施。

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工程,加快农村光纤宽带、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发展,截至2023年底全国行政村通5G比例超过80%。

不断完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累计建设益农信息社46.8万个,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各类信息服务超过10.8亿次。

三是推动数据互联互通。

以“全农码”为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农户、承包地块、宅基地宗地等对象赋码。

建设国家农业遥感应用与研究中心,绘制农业农村用地“一张图”,开发可供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使用的大数据公共平台基座。

目前,粮、棉、油、糖、畜禽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等全产业链大数据试点取得初步成效。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完善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政策体系,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和“十五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中,明确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的具体任务安排。

浅谈宝应县实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的思考

浅谈宝应县实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的思考

2 项 目区存 在 的主 要 问题
项 目区 目前 存 在 的主 要 问 题 是 : ④ 水 稻灌 水 技 术 落 后, 仍采 用 传 统 的大 水漫 灌 方 法 ; ⑥ 田间 工 程 配 套 率 低 ,
事务 所 对 工程 竣 工 财务 决 算进 行 审计 。 3 . 2 加 大财 政 投入 , 强 化 资金 管理 为实现“ 干 亿 斤粮 食 产 能工 程 ” 的预 期 目标 , 狠 抓 政
责 。建 设 处把 任 务 和责 任 落 实 到 工 程 建 设 的 各 个 环 节 。
严格 执 行 “ 项 目五 制 ”: 招标投标制 、 监 理制 、 公示制 、 合
耕路 2 . 8 k n; i ⑨ 新建 耿 圩 Z L B 8 0 0排 涝 站 一 座 ; ③ 配 套 斗
渠 节制 闸 2座 、 农 渠首 8 2座 、 退水洞 8 2座 、 进水洞 2 5 9 2 座、 机耕 桥 1 4 0座 ; @疏浚斗渠 2 6 . 4 k m。工 程 概 算 总 投
为提 高粮 食 产 量 , 保障粮食安 全 , 在 对 大 中型 灌 区 骨 干渠 系工 程进 行 续建 配 套 与 节 水 改 造 的 同时 , 对灌 区 田问末 级 渠 系 进 行 配 套 建 设 , 对满足 节约用水 、 实 现 科
学 灌 溉具 有 重要 的作用 。
3 工程 建设 主要做 法
宝应 县新 增 千亿 斤 粮 食 产 能 规 划 田 间工 程 大 中 型
灌 区末 级 渠 系 建 设 工 程 主要 是 对 灌 区 田间 末 级 渠 系 进
行 衬砌 及 田间 建 筑 物 配套 , 建 设 主 要 项 目为 : ⑧ 新 建 防
渗 渠道 3 7 . 2 4 k n( i 斗渠 2 . 8 k m、 农渠 3 4 . 4 4 k n) i ; ⑥ 新 建 机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农文〔2020〕156号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农文〔2020〕156号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农业农村局(农委):《河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厅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5月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编制第三章项目申报与审批第四章组织实施第五章竣工验收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河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实现项目预期目标,依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第4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田建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为支持农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安排资金对农田进行综合治理和保护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农田建设项目,是指为开展农田建设而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类型。

第三条农田建设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评价、上图入库。

第四条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管理和指导全省农田建设工作,制定省级农田建设政策、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全省农田建设规划,建立省级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统筹安排并组织完成中央下达的建设任务,批复项目实施计划,指导各地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和监督检查,对各地农田建设项目开展监督评价。

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农田建设工作,制定市级农田建设政策、规章制度,组织编制本地区农田建设规划,建立市级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建立项目库,负责安排并组织完成省级下达的农田建设年度任务,审批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汇总申报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对本地区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统计汇总等。

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

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

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首先,我国将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动现代化农业发展,提高粮食生产效率和质量。

通过推广高产优质种子、粮食机械化和智能化生产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民收入。

其次,国家将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和节水灌溉技术应用,提高农田水利设施完善率,改善灌溉条件,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增加粮食产量。

同时,国家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快建设农田生态工程,提高农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恢复力,提升土地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益。

此外,国家还要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扩大粮食仓储、物流和加工设施建设规模,完善粮食生产、储存、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总的来说,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我国粮食生产能力和质量,保障国家粮食供应,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

这不仅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也将为农民增收、乡村振兴和社会稳定做出重要贡献。

在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中,我国还将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支持和投入,推动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通过组织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提高农民的生产技术水平和农业生产效益,全面提高粮食产能。

重点推动机械化、智能化、信息化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推广新型农机具、高效节水灌溉设备、智能化农业生产管理系统等,提高农作物的机械化作业率和粮食生产效率,减轻农民的劳动强度,降低成本,提高粮食产量。

此外,国家还将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产品供给结构,提高粮食质量和品牌效应。

加大对粮食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粮食加工技术改造和提升,提高加工产能和加工品质,保障粮食供给和食品安全。

在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中,国家还将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推动农业向现代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通过发展乡村旅游、特色农业、农产品电商等新业态,促进农业与农村经济全面融合,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经济振兴和乡村 revitalization。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3.10.12•【字号】豫科项〔2023〕43号•【施行日期】2023.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的通知豫科项〔2023〕43号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财政管理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各县(市)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国家高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加快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提升产业链创新整体效能,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省级创新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将2024年度河南省重点研发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项目应按照省重点研发专项指南发布的专题进行申报,围绕我省重点领域产业发展,聚焦重点方向,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请单位应为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注册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前,建有省级(含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三)项目申请单位为企业的须有实际研发活动,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他企业不低于3%,同时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记入“信用中国(河南)”黑名单。

已承担省重大科技专项逾期尚未结项验收,或近3年内存在省重大科技专项验收不通过的企业,不得申报。

(四)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年10月31日后出生),鼓励青年创新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且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逾期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国发〔2012〕4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国发〔2012〕4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既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指导全国“十二五”现代农业建设和发展,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形势“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机遇期。

(一)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更加坚实。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大幅增加农业投入,有力推动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速转变。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粮食连续八年增产、产量连续五年稳定在5亿吨以上,棉、油、糖生产稳步发展,“菜篮子”产品供应充足,农产品质量不断提高。

农业结构不断优化,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初步形成。

物质装备条件显著改善,科技支撑能力稳步提高。

经营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大幅提高。

对外开放迈出新步伐,农业“走出去”取得新进展。

农民收入大幅提高,连续八年增幅超过6%。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农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农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为满足国内需求、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发展现代农业的条件更加有利。

“十二五”时期,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机遇难得。

一是工业化、城镇化的引领推动作用将更加明显。

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

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

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套,1000亩良种繁育基地配套设施建设等。

1.2万亩、闸54处等。

建晒场1000平方米,种子仓库及加工厂房
项目万亩耕道4000米,田间道路21000米,晒场2000平方米。

10、吉安县田间工程及
21、崇仁县田间工程及
桩考仪1套,示范机具设备18台套,农机合作社建设示
范演示基地1000亩
系建设4套,移动式拖拉机安全检测系统和设备1套,无纸化计算
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商品粮基地项目
标准粮田项目。

河南省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和粮食增产任务,根据《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水利部联合下达投资计划的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均依照本办法进行建设管理。

第三条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由中央和省、省辖市、县(市、区)共同投资建设。

根据各县(市、区)在《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河南省实施规划》中承担的粮食增产任务,按照钱粮挂钩的原则,安排相应的建设任务和投资。

第二章主要建设内容第四条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高产稳产粮田建设,包括排灌沟渠、地埋管、桥涵闸、集雨蓄水设施、机井配套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土地平整、机耕道、农田防护林、积肥设施等;(二)良种科研繁育体系建设,包括农业科研体系、粮食作物国家制种基地、良种繁育基地、育秧大棚、工厂化育秧设施等,改善育种科研实验室条件、制种田基础设施条件以及配套种子检验、加工等设施设备等;(三)县级农机、植保、土肥、种子质量检测、水利等粮食生产服务体系建设,包括购置示范样机、测试、培训、监理等设备以及配套设施,病虫观测场、试验检测化验室、地力墒情监测点、储藏室等设施以及配套仪器设备配置,排灌实验设备设施等。

(四)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和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建设,包括生态拦截工程、人工湿地、县级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站建设及配套仪器设备等。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五条项目申报。

每年第四季度初,根据国家通知精神,依据国家新增1000亿斤粮食河南实施规划和上年度投资计划,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农业、水利、农机部门确定各县(市、区)投资控制规模,联合下发关于上报年度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议计划的通知。

1953—1957年河南省建立国家粮食市场的历史考察

1953—1957年河南省建立国家粮食市场的历史考察

1953—1957年河南省建立国家粮食市场的历史考察作者:高旭旭张军党来源:《河南农业·综合版》2024年第01期1953年,中共中央决策实施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后,全国各地就开始逐步建立国家粮食市场。

通过国家粮食市场运营,国家能够有效掌控粮食流通,并有效、合理地满足城乡居民的粮食需求,避免粮食私商从事粮食市场投机活动。

一、占领粮食阵地:重点打击粮食私商投机经营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在征购粮食期间就开始着力打击私营粮商运营,以保证国家顺利征购到足够的粮食。

当时,各地对粮食市场流通的管理主要是集中打击粮食私商运营。

1953年麦收后,河南省财政部门和粮食部门颁发《粮食市场暂行管理办法》和《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的办法和规定》。

全省各地依据省委指示,加强粮食市场管理,规定只准为国家代购,不准私人经营和代客买卖,广泛成立交易所、服务部等,取缔粮商不法行为,稳定粮食市场。

对私营粮商进行管理的重点主要是粮行,粮行是内外大粮商的桥梁,主要从事粮食投机套购。

从河南省管理粮食市场效果来看,政府集中打击粮食私商经营,是保证国家完成粮食征购计划的关键环节。

1953年6—7月,河南省共打击不法粮商102户。

据统计,全省在县城以下初级市场广泛设立交易所115个,服务部1992个,合作社收购点2801个。

对个体经营者缩小地区差,并且限制贩运,有意识地指导这些个体经营者转业,新专五县统计组织转业775人,占霜灾后个体经营者的91%。

国营及合作社掌握上市粮食的80%以上,占领了粮食市场和巩固粮食阵地。

河南省在加强粮食市场管理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步调不一致,配合不密切,界限不明,是非不清。

一部分地区粮食吞吐结合不够,重收购轻供应,不仅影响粮食上市,还造成不应有的混乱。

二是个别地区一度发生过度强调政治动员,过多干涉农民经营自由,忽视小农经济私有特点的情况,出现强制售粮的现象。

三是交易所服务部虽已广泛设置,但收法上不一致,力量小、工具缺、技术低、业务不熟、政治领导不强局面未完全解决。

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1.09.28•【文号】国发[2011]32号•【施行日期】2011.09.2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原地处我国中心地带,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源地。

中原经济区是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的重点开发区域为基础、中原城市群为支撑、涵盖河南全省、延及周边地区的经济区域,地理位置重要,粮食优势突出,市场潜力巨大,文化底蕴深厚,在全国改革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为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重大意义。

河南省是人口大省、粮食和农业生产大省、新兴工业大省,解决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以下简称“三化”)协调发展问题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改革开放特别是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以来,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进入了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新阶段,既面临着跨越发展的重大机遇,也面临着粮食增产难度大、经济结构不合理、城镇化发展滞后、公共服务水平低等挑战和问题。

积极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发展的路子,是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核心任务。

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是巩固提升农业基础地位,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需要;是促进“三化”协调发展,为全国同类地区创造经验的需要;是加快河南发展,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需要;是带动中部地区崛起,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路子,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进一步创新体制、扩大开放,着力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着力推进产业结构和城乡结构调整,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促进文化发展繁荣,以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带动和提升农业现代化,以农业现代化夯实城乡共同繁荣的基础,推动中原经济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在支撑中部地区崛起和服务全国大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150号(农业水利类006号)提案答复的摘要

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150号(农业水利类006号)提案答复的摘要

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150号(农业水利类006号)提案答复的摘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4.08.12•【文号】农办案〔2024〕79号•【施行日期】2024.08.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150号(农业水利类006号)提案答复摘要农办案〔2024〕79号唐冬生等6名委员:你们提出的《关于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破解耕地“碎片化”的提案》收悉。

经商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创新综合种养模式,构建绿色种植制度2022年10月,我部印发了《关于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坚持耕地粮食生产功能,保持水稻生产主体地位,科学利用稻田水土资源,提高水稻和水产综合生产能力,实现一水两用、一田多收;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科学引导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合理确定发展规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采取系列政策措施防止耕地“非粮化”。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新增了关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罚则。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强调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决策部署,2021年我部会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建立耕地进出平衡制度。

2023年建立耕地和生态保护“长牙齿”硬措施工作机制,严肃查处耕地“非粮化”等重大问题。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指导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稻渔综合种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稳步推进稻渔产业高质量发展。

同时,配合自然资源部继续抓好防止耕地“非粮化”各项政策规定落实,强化监测监管,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国家粮食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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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单位:农村水利处时间:2010-12-30 浏览1915 人次河南省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和粮食增产任务,根据《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水利部联合下达投资计划的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均依照本办法进行建设管理。

第三条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由中央和省、省辖市、县(市、区)共同投资建设。

根据各县(市、区)在《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河南省实施规划》中承担的粮食增产任务,按照钱粮挂钩的原则,安排相应的建设任务和投资。

第二章主要建设内容第四条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高产稳产粮田建设,包括排灌沟渠、地埋管、桥涵闸、集雨蓄水设施、机井配套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土地平整、机耕道、农田防护林、积肥设施等;(二)良种科研繁育体系建设,包括农业科研体系、粮食作物国家制种基地、良种繁育基地、育秧大棚、工厂化育秧设施等,改善育种科研实验室条件、制种田基础设施条件以及配套种子检验、加工等设施设备等;(三)县级农机、植保、土肥、种子质量检测、水利等粮食生产服务体系建设,包括购置示范样机、测试、培训、监理等设备以及配套设施,病虫观测场、试验检测化验室、地力墒情监测点、储藏室等设施以及配套仪器设备配置,排灌实验设备设施等。

(四)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和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建设,包括生态拦截工程、人工湿地、县级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站建设及配套仪器设备等。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五条项目申报。

每年第四季度初,根据国家通知精神,依据国家新增1000亿斤粮食河南实施规划和上年度投资计划,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农业、水利、农机部门确定各县(市、区)投资控制规模,联合下发关于上报年度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议计划的通知。

各省辖市根据通知要求,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以县为单位将本市的建议计划汇总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水利厅、农机局,同时,各县编制实施方案(草案),连同建议计划一并上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农业厅、水利厅、农机局将建议计划和实施方案(草案)汇总后,提出全省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年度建议计划和全省的实施方案,并将资金请示和建议计划联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水利部审批。

第六条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批。

根据省转发(国家)下达的资金计划,各项目县修改完成县级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编制年度项目实施方案要按照集中连片、综合治理、突出重点、按需安排的原则,不准将资金在各行业之间搞平均分配。

必须明确项目区的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技术方案和粮食增产目标等,建设地点要细化到乡镇、村,落实到地块,并与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国土部门确定的当年建设任务、建设地点等进行衔接,避免重复建设。

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主要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单项设计,编制施工图等。

实施方案由市级初审后报省发展改革委、农业、水利、农机等部门,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各县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省发展改革委根据评审意见批复各县实施方案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第七条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各项目县必须严格按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

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要按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

实行开工报告和工程进度报告制度,工程进度统计报表由各省辖市汇总后于当月30日前统一上报省有关部门。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四制”管理,即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组织施工。

项目业主要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明确规定项目的投资额度、工程规模、技术标准、完成的数量、质量和工期等,并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农业、水利、农机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职能作用,加强对工程施工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项目竣工验收。

项目竣工后,要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程序要求组织竣工验收。

项目完工后3个月内,施工单位向项目业主提出验收申请。

竣工验收分为县级初验、市级复验、省级终验、国家抽验。

竣工验收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农业、水利、财政、审计、农机等相关部门联合进行,验收合格后按要求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

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一)项目建设任务及投资计划是否按批复的方案完成,是否有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

(二)主要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规定标准。

(三)国家投资及各级配套资金是否按要求足额到位。

(四)是否建立了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滞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纪问题。

竣工报告要附有审计部门的财务审计报告。

(五)项目建设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六)效益指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七)粮食生产情况、项目建设情况等基础材料和统计报表是否完备,项目建设有关文件、资料是否齐全。

第九条建成项目的管理。

建设单位要做好项目工程文件、技术资料的整理、财务登记造册。

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办理产权交接和登记手续,明确管理主体及相应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运行管理机制,保证工程正常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基础设施项目要建立工程养护使用管理制度。

每项工程竣工后,工程所在地或业务主管部门要落实后期管理、养护制度,保证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对建成项目,要标注项目建设位置图。

省级、市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建成项目数据库,对建成项目建档管理。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条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必须严格按照固定资产项目财务制度的规定使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按部门或行业切块,严禁滞留、挤占、挪用。

各项目单位要建立专账,做到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

所有项目实行报账制,以保证项目工程进度和资金的安全。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工程建设资金的拨付和管理工作,项目建设单位提出资金申请,经审核无误后10日内应将建设资金拨付到位。

第十一条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中央投资补助占总投资的80%,中央补助投资为基本建设投资,地方配套资金为财政性资金,其中省级承担地方配套资金50%以上,其余配套资金由市、县各承担50%,财政直管县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项目建设所需配套资金应及时足额到位。

对配套资金不落实、项目不按时开工、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县(市),省将视情节轻重调减其下年度投资规模。

第十三条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费、基本预备费和项目管理费,要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并从配套资金中支出。

第十四条发展改革部门要定期组织农业、水利、财政、审计、农机等部门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建设单位要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项目竣工验收时,要附有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

第五章项目建设试行标准第十五条各项田间工程建设达到有关规程、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

项目区内土地平整,灌排、农机通行、农技服务等条件得较大改善,田间渠系配套通畅,桥涵闸等建筑物配套齐备,水资源有效利用率明显提高,基本上形成旱能灌、涝能排的高产稳产粮田。

第十六条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标准:其中良种繁育体系:建成稳定的良种供应及检测体系,建立与所需良种相适应的繁育基地,种子检测设施完备,育种单位科研条件明显改善,能够提供有效的良种、技术支撑。

项目区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商品化供种水平提高到85%以上。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技推广服务设施齐全,设备完善,手段先进,科技入户率有较大提高。

耕地质量监测体系:监测设备配置合理,每县每年能获得容重、田持、有机质、全氮、微量元素等32项指标的1000多个数据,并能随时获得大量土壤水份数据,能够对耕地质量与施肥效应实行定点、长期、有效监控,动态掌握耕地质量和土壤养分变化趋势。

植保服务体系:项目区统防统治水平大幅提高,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预报准确率提高到95%以上,造成的损失减少20~30%,农药使用量较目前减少20%左右,土壤中农药残留量降低20%以上,粮食品质显著提高。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及监测体系:面源污染治理工程设计科学,工程布局合理,治理效果良好,能有效控制稻田退水的污染。

监测设施完备,监测点分布科学,监测及时有效。

第十七条项目建成后,完成《规划》确定的粮食增产任务。

粮食播种面积保持稳定,粮食单产水平明显提高,粮食商品率、粮食人均占有量及农民收入有较大提高,成为国家稳定的商品粮生产基地。

第十八条管理制度标准。

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粮食生产情况、项目建设情况等基础材料和统计报表完备,并建立一整套切实可行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第六章组织管理第十九条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量大、建设期长、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责任重大,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

省成立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发改、财政、农业、水利、国土、科技、审计、农开、农机部门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共同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各市、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地的项目管理工作。

按照以县为单位实施的原则,各项目县成立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建设办公室。

项目建设办公室负责制定和完善项目建设各项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全面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组织编制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及年度计划,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对投资计划和项目执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竣工项目进行验收或预验收;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粮食生产情况、项目建设进度情况、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等信息。

第二十条政府各职能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和服务,共同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主要负责组织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批与资金计划的制定和下达,以及协调平衡项目建设区域和建设内容,并负责组织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拨付和监管,以及地方配套资金的筹措与落实。

农业部门负责指导高产稳产田和农技服务体系项目建设,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合理工期和生产需要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水利部门负责指导水利工程建设,合理调配水资源,保障粮食生产用水需要等。

国土部门负责实施好土地整理和复垦开发项目,保证耕地占补平衡。

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负责实施好中低产田改造项目,逐步提高中低产田生产能力,扩大高标准农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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