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军队离退休干部工资标准最新规定
离休干部工资标准表
离休干部工资标准表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离休干部工资待遇的基础,是根据其个人工作年限确定的。
通常情况下,离休干部工作年限越长,基本工资越高。
2.职务工资:职务工资是根据离休干部在工作期间担任的职务而确定的。
不同的职务有不同的职务工资。
3.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根据离休干部在工作期间所取得的业绩和贡献而确定的。
绩效工资通常由相关部门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确定。
4.岗位津贴:岗位津贴是根据离休干部担任的岗位的特殊性和工作的艰辛程度而确定的。
岗位津贴通常与离休干部所在的单位、行业等相关。
5.养老金:养老金是离休干部退休后每月享受的固定收入。
养老金的金额通常与离休干部在职期间的工资和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等因素相关。
需要注意的是,离休干部工资标准表是根据国家政策制定的,不同地区和单位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
在使用离休干部工资标准表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适用。
总之,离休干部工资标准表是一份重要的文件,它对于确定离休干部工资待遇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
离休干部工资标准表的制定需要根据国家政策和相关法规,结合离休干部的个人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只有确保离休干部的合理权益,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军队文职军人退休政策
军队文职军人退休政策退休是每个人都会面临的一个重要节点,而对于军队文职军人来说,退休政策的制定对于他们的生活和未来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全面介绍军队文职军人退休政策,并探讨其对他们的影响。
一、退休条件根据军队文职军人退休政策,文职军人达到以下条件即可申请退休:1. 年龄要求:男性文职军人年满55周岁,女性文职军人年满50周岁。
2. 服务年限要求:文职军人至少需要在部队任职满20年才能申请退休。
此外,参与过特殊任务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文职军人,可以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提前退休。
二、退休待遇1. 退休金:文职军人退休后,将享受相应的退休金待遇。
退休金的计算按照文职军人在部队服役的年限、军衔等级和工资水平进行综合计算,确保他们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
2. 医疗保障:退休后,文职军人和其配偶仍然可以享受到军队医疗保障政策的覆盖。
这意味着他们可以在需要的时候免费享受军队医疗资源,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
3. 优先安置和就业支持:退休的文职军人可以享受到优先安置政策,他们有资格参加一些退休干部就业指导培训班,提高就业竞争力。
同时,政府也会提供一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社会工作。
三、加快退休进程的措施为了更好地照顾文职军人的退休需求,相关部门还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快退休进程,使文职军人能够更早地享受退休生活:1. 提前退休:对于一些身体状况不适应工作的文职军人,或者已经完成了本职工作任务等特殊情况的,可以向上级申请提前退休。
2. 就业安置:为了更好地帮助文职军人顺利过渡到退休生活,政府会积极搭建就业平台,提供就业信息和咨询服务,并积极组织与退休人员匹配的岗位。
3. 宣传政策:相关部门会积极加强对军队文职军人退休政策的宣传,确保每一位文职军人都能够及时了解政策内容,准确掌握申请流程和条件,促进其顺利退休。
四、政策优势和改进建议1. 优势:军队文职军人退休政策的制定充分考虑了他们的特殊身份和服务特点,为他们的退休生活提供了全面保障。
退伍军人2020年补贴政策及补贴标准
我国每年有40万左右的退役军人。
根据《兵役法》的规定:服役满12年以上,荣立二等功,战时三等功以上的;或因公(战)致伤残六级以上的士兵和转业军官,可以由地方政府安排工作。
现实中,能满足以上调整的还是占少数的,数据显示符合标准能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只占每年退役军人的两成,剩余的80%的退役军人只能自主就业、自谋职业。
所以社会各界对军人退役后的生活保障都非常关注。
目前,国家对做出贡献的退伍老兵们提供了很多补贴,2020年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5大补贴齐上阵,最高可领5万元!按照2020年最新颁布的《退伍军人2020年补贴政策及补贴标准》规定:军人离开部队时,除了能领导国家提供一笔数万元退役补贴金。
农村户籍的退役军人还能在领取一笔补贴金。
具有农村户口的退役军人,如果退伍后没有找工作,选择回家种地经济收入低,为了保证这类退役军人生活,每人每年可以领取相应补贴金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虽然这笔补贴不多,但是也能补贴下家用。
除此之外还有5大补贴政策:补贴一:红军退伍军人从2019年开始,国家给予那些战争岁月走过来的老兵,红军战士每年5万元的补助。
感谢每一位为了祖国做出过重大的贡献的红军,既是对他们的重视,也是对他们功劳的肯定。
补贴二:残疾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如果造成残疾的退伍军人,国家会根据不同的级别等级,给他们提供相应的等级补助。
目前退伍军人的补贴标准是1200元每月,伤病回家的退役军人每个月还能再领550元的补贴,也就是1750元的补贴。
如果是部队参战人员的,每人能再加600元的补贴。
对于那些为国负伤的军人来说,对于伤残人士来说,这笔钱不算多,但这笔补贴却可以保障退伍残疾军人的基本生活。
补贴三:安家补助费这笔安家补助费是需要按月工资基数计发。
按月工资基数=军衔工资+军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高山海岛津贴之和如果退伍军人复员到大中城市的,十年以内的,发0.5个月补助费;十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
军队文职军人退休政策
军队文职军人退休政策军队文职军人是指在军队内从事行政、后勤、教育、科研、文化、卫生等非战斗岗位工作的军人。
他们是维护军队正常工作运转的重要力量,对于保障军队的后勤保障和管理运营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军队建设的改革进程,退休政策也逐步完善,以保障文职军人的福利和权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军队文职军人退休政策。
一、退休条件根据军队文职军人退休政策,军队文职军人可以在达到以下条件时申请退休:1. 年满60周岁;2. 达到正常工龄(通常是35年)。
二、退休待遇军队文职军人退休后,将享受以下待遇:1. 退休金:根据不同工作年限和职务级别,退休金由相关部门核定,根据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发放。
2. 医疗保障:退休军人可继续享受军队医疗保障,包括常规体检、治疗费用等,以及药品、医疗器械的优惠购买政策。
3. 社会保险:退休后,军队文职军人也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三、退休流程退休流程一般如下:1. 提交申请:军队文职军人在符合退休条件后,需要填写退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审批流程:退休申请经过上级机关的审核和批准,并报相应的军队管理部门备案。
3. 公示和等待:退休申请公示一定时间后,如无异议,正式确定退休时间,并通知申请人。
4. 办理手续:申请人收到退休通知后,需要按照要求办理退休手续,包括办理离退休证、领取退休金等。
四、优惠政策为鼓励文职军人在工作期间发挥更大作用,军队实行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以下是几项典型的优惠政策:1. 技术职务加分:军队文职军人在评定职称和职务时,可以根据其实际岗位和工作表现获得相应的加分。
2. 退休工龄加算:退休时,对于超过正常工龄的文职军人,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增加其工龄,从而增加退休金的数额。
3. 安置政策:对于退休后需要重新就业的文职军人,军队提供相应的安置政策,帮助他们顺利转换到社会岗位。
五、展望未来随着国家军队建设的不断深化和改革,未来军队文职军人退休政策可能会进一步完善。
退伍军人2020年补贴政策及补贴标准
退伍军人2020年补贴政策及补贴标准社会各界对军人退役后的生活保障都非常关注。
目前,国家对做出贡献的退伍老兵们提供了很多补贴,2020年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5大补贴齐上阵,最高可领5万元!按照2020年最新颁布的《退伍军人2020年补贴政策及补贴标准》规定:军人离开部队时,除了能领导国家提供一笔数万元退役补贴金,农村户籍的退役军人还能在领取一笔补贴金。
具有农村户口的退役军人,如果退伍后没有找工作,选择回家种地经济收入低,为了保证这类退役军人生活,每人每年可以领取相应补贴金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虽然这笔补贴不多,但是也能补贴下家用。
除此之外还有5大补贴政策:补贴一:红军退伍军人从2019年开始,国家给予那些战争岁月走过来的老兵,红军战士每年5万元的补助。
感谢每一位为了祖国做出过重大的贡献的红军,既是对他们的重视,也是对他们功劳的肯定。
补贴二:残疾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如果造成残疾的退伍军人,国家会根据不同的级别等级,给他们提供相应的等级补助。
目前退伍军人的补贴标准是1200元每月,伤病回家的退役军人每个月还能再领550元的补贴,也就是1750元的补贴。
如果是部队参战人员的,每人能再加600元的补贴。
对于那些为国负伤的军人来说,对于伤残人士来说,这笔钱不算多,但这笔补贴却可以保障退伍残疾军人的基本生活。
补贴三:安家补助费。
这笔安家补助费是需要按月工资基数计发。
按月工资基数=军衔工资+军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高山海岛津贴之和。
如果退伍军人复员到大中城市的,十年以内的,发0.5个月补助费;十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
如果是复员到县市以下城市,增发0.5个月补助费。
补贴四:回乡生产补助费。
退伍军人如果选择回农村务农的话,可以领取回乡生产补助费,也是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
补贴五:退伍军人的医药生活补助费。
退役军人在医院看病除了享受优先待遇外,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会比普通人要高一些。
退休军官待遇最新政策
退休军官待遇最新政策近年来,我国退休军官待遇政策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与完善,旨在更好地保障退休军官的福利待遇,凝聚退役军人的热情与力量,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退休军官待遇的最新政策。
一、退休军官待遇政策的背景与重要性退休军官待遇政策的调整与完善,是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的一种重要举措。
在军队建设与军人福利方面,始终将军队建设的核心任务放在首位,积极关心退役军人的生活待遇。
退休军官作为我国军队的基层骨干和宝贵财富,他们辛勤耕耘多年,功勋卓著。
故而,进一步完善退休军官待遇政策,将有助于激发军人的荣誉感与使命感,促进军队事业的长远发展。
二、退休军官待遇政策的主要调整与完善1. 退休军官养老金的提高为更好保障退休军官的生活水平,最新政策增加了对退休军官养老金的提高。
根据军龄、职级、军职等级等因素,合理确定退休军官的养老金发放标准。
此举不仅使退休军官的养老金能够与日常开销相匹配,更进一步提升了军人的社会地位与尊严感。
2. 优化医疗保健政策对退休军官的医疗保健政策也进行了优化。
新政策对退休军官的医疗保健范围进行了扩大,不仅涵盖了常见疾病的治疗,还增添了心理健康、预防保健等方面的服务项目。
此举有效提升了退休军官的健康保障水平,为他们的晚年生活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3. 完善退休军官福利制度为了更好地关心和照顾退休军官的生活需求,新政策进一步完善了退休军官福利制度。
对于退休军官的子女教育、住房安置等问题,提供了更多精准化的政策措施。
此举既能安抚退休军官的后顾之忧,也能激发军人的工作积极性与责任感。
三、退休军官待遇政策的实施与效果退休军官待遇政策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首先,军队的整体凝聚力有所增强。
通过增加退休军官的福利待遇,使军人对自身价值的认同感更加强烈,进一步增强了军队的整体凝聚力。
其次,退役军人的荣誉感与归属感得到了提升。
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关怀与尊重,让他们感到自己所做出的贡献被认可与重视,更加坚定了他们为国家、为人民的决心与信心。
干部退休工资标准
干部退休工资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干部的退休工资标准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退休工资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干部退休后的生活质量和福利待遇。
那么,现行的干部退休工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本文将以清晰简明的方式为您解读干部退休工资标准。
干部是国家重要的管理人员,退休工资标准的制定一直受到广泛关注。
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干部的退休工资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基本工资、津贴或补贴、福利待遇和奖励性收入。
首先,基本工资是干部退休工资的基础。
干部的基本工资是根据其职务级别、工作岗位和工作年限来确定的。
通常情况下,干部的基本工资越高,退休后的工资待遇也会相应提高。
基本工资是干部退休工资的主要来源,是保障其基本生活的重要依据。
其次,津贴或补贴也是干部退休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
津贴或补贴主要是针对干部在工作期间的特殊情况而设立的。
比如,特别津贴用于奖励在特定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干部,补贴则是为了补偿干部可能产生的一些额外费用或开销。
此外,福利待遇也是干部退休工资构成的重要部分。
这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费用等。
干部的年龄和退休时的工作岗位等因素会影响福利待遇的多少,通常情况下,干部的福利待遇都会相对较高。
最后,奖励性收入也是一部分干部退休工资的来源。
干部在工作期间可能会因为出色的表现而获得一些奖励或津贴,这些额外收入也会计入退休工资中。
综上所述,干部的退休工资标准是由基本工资、津贴或补贴、福利待遇以及奖励性收入这几个要素构成的。
根据干部的职务级别、工作岗位和工作年限等因素来确定各个部分的金额。
当然,退休工资标准也会根据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财政预算和社会保障政策等因素进行相应的调整。
值得一提的是,干部的退休工资标准是经过严格审核和审批程序确定的,以确保公平公正。
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会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以适应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
总之,干部的退休工资标准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它涵盖了基本工资、津贴或补贴、福利待遇以及奖励性收入等多个方面。
军休工资调整一览表
军休工资调整一览表近日,军队官兵休息时可以说是迎来了一波福利政策大调整,其中就包括军休工资调整。
据了解,这次调整是针对2019年再次出台的《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官兵军事休息管理的意见》的落实,旨在进一步优化军队官兵的福利待遇,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幸福感。
下面就是本次军休工资调整一览表:一、根据职务不同进行调整从2020年1月1日起,士官、军官、指挥员、文职人员的军休工资将根据其职务层次进行区分调整。
其中,高级职务比低级职务的军休工资数额更高,具体调整方案如下:1.士官:根据其军衔级别分四个档次调整,月增加金额为280元、340元、410元、500元。
2.军官/指挥员:根据其军衔级别分五个档次调整,月增加金额为460元、620元、760元、970元、1200元。
3.文职人员:根据其职务级别分三个档次调整,月增加金额为360元、530元、760元。
二、激励加码,特殊岗位补贴为了鼓励官兵在军队工作中发挥更大的贡献,提高其幸福感和获得感,本次调整还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几个特殊岗位补贴,具体为:1.特殊工作岗位补贴:当官兵受命去执行一些特殊的任务或出现紧急情况时,可额外获得每月600元的特殊工作岗位补贴,同时获得与任务等级相应的奖励。
2.边防巡逻补贴:从2020年1月1日起,在边防部队服役的官兵每月可获得800元的边防巡逻补贴。
3.某些军种的特殊职务岗位补贴:海军水兵、特种部队士兵和陆军炮兵、防空导弹部队的官兵将享受与其所在军种相关的特殊职务岗位补贴。
三、其中还有这些待遇除了上述的调整内容外,本次军休工资调整还包括以下内容:1.休假增加:除了固定的休假时间外,官兵还可享受每年5天的额外休假。
2.休息设施改造:各级机关、部队、军事院校、单位等将加大投入改善官兵的军休休息条件,包括卫生、安全、文化娱乐、体育设施等方面。
3.休息服务提升:各级机关、部队、军事院校、单位等将加大投入提升官兵的军休服务水平,包括饮食、交通、住宿、娱乐等方面。
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服务管理办法(2020年)
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服务管理办法(2020年)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57号《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服务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11月30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立国2020年12月17日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服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做好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服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是指已移交政府安置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以下简称无军籍职工)。
第三条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理应从维护无军籍职工的合法权益出发,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无军籍职工的政策,完善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机制,落实无军籍职工生活待遇。
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理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合,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实行政府领导、民政部门主管。
按照属地原则,无军籍职工安置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指定机构是无军籍职工的服务管理单位,承担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具体工作。
民政部门理应即时将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计划和方案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重大问题,增强对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的指导。
第五条服务管理单位理应按照规定办理或者协助办理无军籍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事宜,保障无军籍职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
第六条服务管理单位理应做好以下服务管理工作:(一)发放无军籍职工退休退职费和津贴补贴;(二)按规定协助落实无军籍职工医疗待遇;(三)定期了解无军籍职工情况和需求,提供必要的关心照顾;(四)宣传解释无军籍职工相关政策;(五)按规定做好其他服务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理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对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情况,提出无军籍职工待遇调整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按规定通知服务管理单位执行。
第七条服务管理单位理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协调利用为老服务资源,为无军籍职工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创造条件。
军队离休管理制度
军队离休管理制度一、离休的主要内容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离休条例》的相关规定,凡是在现役中坚持服役一定年限,到了法定的离休年龄,无法继续胜任现役任务,可以申请转为离休的。
主要包括:1. 离退休军人的基本待遇离休军人的基本待遇主要包括离休金、优待金、住房等方面的政策。
其中离休金主要是根据个人在现役期间的职务和职级、服役年限、等级和政治身份等综合因素综合确定的,由军队部队出资;优待金是对离休军人家庭的优待支持,主要用于解决军队离退休职工生活中存在的困难;住房待遇主要是离休军人家庭解决居住问题。
2. 离休军人的社会保障离休军人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提供医疗待遇。
国家出台了离休军人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制度,保障离休军人的生活水平。
3. 离休军人的奖励和表彰对军队中的优秀离休军人要给予奖励、表彰和激励。
这样可以激励更多的官兵为部队建设、国防安全继续奋斗。
二、离休管理的原则1. 国家法律的规定军队离休管理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离休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离休军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进行管理。
2. 保护军队人员的合法权益军队人员在转为离休时,应该保护其合法的退休权益,离休金待遇、结婚登记等问题不能与其他离职人员相同对待。
3. 公平公正离休管理应该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能搞特权主义、官僚主义,不能以职务高低、政治身份、关系远近等获利,不能有偏向性待遇。
三、离休管理的程序1. 申请军队人员可以根据国家政策,申请转为离休,需要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核和审批,才能确定是否符合条件。
2. 办理经过审核和审批通过以后,军队人员就可以办理相关的离休手续了,主要是调整个人的离退休单位和待遇,在一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和交接工作。
3. 监督军队离休涉及一定的财政支出和军队人员的合法权益,因此应该建立健全的制度,建立相关的监督机制,保证离休管理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离休管理工作的挑战1、实际年龄和法定年龄不符军队人员有些通过年龄的伪造等手段来获得离休,对于这种情况,军队应该采取严厉的措施,坚决予以纠正。
自主择业与军队退休干部待遇对照表
军队自主择业和退休干部待遇对照表
序号
项目
自主择业
退休
区别
文件
举 例
1
工资待遇
退役金,军龄满20年,发给本人原工资的80%;军龄在20年以上,从第21年起,每增加一年军龄,增发本人原工资的1%。低于安置地党政机关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月退休生活费数额的,安置地政府可以发给差额补贴。每年定期增加退役金基数:正团70元。
待遇基本相同
国转联(2001)8、9号、(2006)1号,劳人劳〔1982〕42号文件
11
抚恤丧葬
一次性发给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抚恤金标准:被批准为烈士的,为本人生前40个月的退役金;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退役金;病故的,为本人生前10个月的退役金。丧葬补助费标准为本人生前12个月的退役金。
发给本人4个月原工资的生活补助费
两者差异较大
总政、总后(1985)政干字第488号文件
4
安家补助费
对服现役14周年以下的,按现行标准发给4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对服现役超过14周年的,从第15年起,服现役每满一年再增发半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城镇安置的,一次性发给6个月本人原工资;农村安置的,一次性发给8个月本人原工资。
抚恤金标准:被批准为烈士的,为本人生前80个月的工资;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工资;符合规定的按比例增发抚恤金、特别抚恤金;丧葬补助费标准为本人生前12个月的工资。发给6个月的遗属补助和定期生活补助费。
抚恤金标准不同,自主择业干部标准是退休干部标准的1/2。另有按比例增发抚恤金、特别抚恤金;发给6个月的遗属补助和定期生活补助费。
无
退休干部不得经商办企业
2024优抚标准明细表
2024优抚标准明细表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优抚标准:一、退休人员根据《人民解放军优抚条例》和《武警部队优抚条例》,退休人员的优抚标准如下:1. 军队职务在县级以上的干部,享受待遇为退休军事工作人员标准的180%;2. 军队职务在团级以下的干部,享受待遇为退休军事工作人员标准的130%;3. 军队职务在旅级以下或役龄在15年以下的士兵,享受待遇为退休军事工作人员标准的110%;4. 役龄在15年以上的士兵,享受待遇为退休军事工作人员标准的125%;5. 事实上没有退休手续、因年龄超过服役年限或病残等原因不再服现役的人员,享受待遇为退休军事工作人员标准的100%。
二、因公牺牲人员遗属优抚根据《人民解放军离退休干部优待暂行办法》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优抚暂行办法》,因公牺牲人员遗属的优抚标准如下:1. 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享受配偶抚恤金的100%,月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 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享受抚养抚恤金的100%,月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 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享受抚恤金的100%,月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根据《人民解放军伤亡扶助条例》和《武警部队伤亡扶助办法》,伤残军人的优抚标准如下:1. 一级伤残军人,享受待遇为月工资档次110%至270%,具体标准根据伤残情况评定;2. 二级伤残军人,享受待遇为月工资档次90%至200%,具体标准根据伤残情况评定;3. 三级伤残军人,享受待遇为月工资档次80%至180%,具体标准根据伤残情况评定。
以上为2024年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优抚标准明细表。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具体执行以当地军伤、优抚机构的政策为准。
本标准明细表内容准确,排版整洁美观。
我们将继续秉持公平公正原则,为广大优抚对象提供优质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注意事项]1. 本表所列标准仅为参考,具体标准可能根据政策变化进行调整,请随时关注最新政策;2. 优抚对象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当地军伤、优抚机构申请,经审核审批后享受相应待遇;3. 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咨询当地军伤、优抚机构或相关部门。
2020年山东省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退伍军人养老金
2020年山东省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退伍军人养老金导读:养老金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以供因年老或疾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作为生活来源由失去劳动收入者定期领取。
根据国家既定政策,退伍军人可享受一定数量的养老金。
复员退伍军人(含制度实施时60周岁以上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复员退伍军人享受四部分养老金,而且其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
一、军人退役安排原则:1.军龄不满8年或干龄不满3年的军队干部原则上不得退出现役,确需退出现役的安排复员,干龄满3年或军龄在8年以上16年以下(不含16年)的军队干部需退出现役的原则上安排转业(计划安置),需要复员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由军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后方可办理。
2.军龄在16年以上(含16年)的团以下(含正团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可安排转业,也可安排自主择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3.师以上(含副师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或军龄在30年以下(不含30年)的安排转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4.士官需要退出现役的,军龄在10年以下的一律安排复员,军龄在10以上(含10年)20年以下(不含20年)的原则上安排复员,有需要转业安置的必须有接收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军龄在20年以上(含20年)30年以下(不含30年)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安排自主择业,军龄在30年以上或年龄超过50周岁以上的安排退休。
二、自主择业工资待遇:满16年不满18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60%;满18年不满20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70%;满20年不满23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80%;满23年不满26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90%;满26年不满30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95%;满20年不满25年的军士长,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士长工资的80%;满25年不满30年的军士长,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士长工资的90%;同时,自主择业的军官和士兵,还将发放住房公积金和参加医疗保险。
当过兵的退休补助新政策2020
当过兵的退休补助新政策2020随着社会的发展,退伍军人的权益保障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为了更好地回馈退伍军人对国家的付出,我国近期出台了新的退休补助政策,特别针对当过兵的退休人员进行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的调整与改革。
本文将就当过兵的退休补助新政策2020进行详细论述,以便广大退伍军人及其家属了解相关的权益保障情况。
一、政策背景2019年,我国政府针对退伍军人的权益保障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的调研。
调研结果显示,当过兵的退休人员由于长期服役、将军事生涯奉献给国家等原因,他们的养老保障需求和权益保障问题与普通的退休人员存在一定的差异。
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我国政府决定制定专门针对当过兵的退休人员的新政策,以确保这部分军人退休后能够得到更好的生活保障。
二、政策内容1. 退休金调整根据新政策,当过兵的退休人员将享受到更高水平的退休金待遇。
政府将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并适度增加军人退休金的补充比例。
这将使得当过兵的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水平有明显提高,能够更好地应对生活各方面的需求。
2. 社会保险减免为了更好地照顾退伍军人的养老需求,政府对当过兵的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减免。
这意味着退伍军人在缴纳社会保险时可以享受到更多的优惠,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
3. 医疗保障待遇提升作为这项新政策的重点内容之一,医疗保障待遇的提升将使得退伍军人能够享受到更全面、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政府将加大对退伍军人的医疗保障投入,并在医疗制度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完善。
这将使得退伍军人在退休后能更方便地享受到医疗保健服务,有效解决他们在养老阶段的医疗需求。
4. 心理健康关怀由于部分退伍军人在退休后会面临心理健康的挑战,政府特别增加了对退伍军人心理健康的关注和支持。
政府将提供更多的心理咨询和治疗服务,组织退伍军人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以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退休生活。
三、政策影响此次当过兵的退休补助新政策的出台,将对退伍军人产生重要的积极影响。
退役军官退休工资补助规定
退役军官退休工资补助规定退役军官是国家和军队的重要资源,为了保障他们的生活安定和尊严,我国制定了一系列退役军官退休工资补助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为退役军官提供终身保障,并给予他们应有的尊重和回报。
本文将介绍我国的退役军官退休工资补助规定,以及其背后的法律依据。
一、退役军官退休工资的来源我国退役军官退休工资的来源主要包括国家财政拨款、军队财政拨款和社会保险基金。
其中,国家财政拨款用于支付退役军官的基本养老金和其他福利待遇,军队财政拨款用于支付军队内部的补充养老金和特殊补助,社会保险基金则用于支付退役军官的医疗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等。
二、退役军官退休工资的计算方法退役军官退休工资的计算方法根据其在现役期间服役情况和军衔等级进行综合评定。
具体的计算方法以及标准由国家有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制定和调整,并公布在退役军官的相关法律文件中。
根据目前的规定,退役军官的退休工资计算主要包括基本养老金、补充养老金、特殊抚恤金和其他福利待遇。
基本养老金是按照军人现役期间的实际工资和服役年限计算得出的,是退役军官退休工资的核心部分。
补充养老金则是对基本养老金进行适当增加,以补偿退役军官在现役期间的特殊贡献和牺牲。
特殊抚恤金是对伤残退役军官和因公牺牲的军人家属给予的特别补助,主要用于弥补其生活上的困难。
其他福利待遇包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旨在提供全面的保障和福利。
三、退役军官退休工资的申领办法退役军官退休工资的申领办法分为两个层级:一级是军人退役安置机构,二级是地方退休养老机构。
退役军官应按照规定向所在部队的军人退役安置机构递交申请材料,并经过审核和审批后,由军队负责支付退休工资。
对于由于部队已经解散或者遣散的退役军官,应向当地的退休养老机构进行申请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和支付。
申领退役军官退休工资的相关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军人退役证和相关证明文件,以及与工资申领有关的银行账户信息等。
申领办法的具体规定和流程由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加以明确,以保证退役军官的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退休军官待遇最新政策
退休军官待遇最新政策
近年来,我国退休军官待遇政策不断完善,为广大退役军人提供更好的保障和福利。
本文将就最新的退役军官待遇政策进行详细介绍。
一、退役军官待遇的提升
根据最新政策,我国将不断提升退役军官的待遇水平。
退役军官可以享受到相对较高的养老金,以及各种医疗保障和社会福利。
同时,政府还会加大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支持力度,为其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
二、退役军官优惠政策
除了提高待遇水平外,政府还为退役军官提供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比如,在购房、就医、交通等方面,退役军官都可以享受到一定的优惠待遇。
这些政策的实施,有效地提高了退役军官的生活水平。
三、退役军官服务保障体系
为了更好地保障退役军官的合法权益,政府建立了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
各级政府都设有专门机构,负责为退役军官提供服务咨询和权益维护。
同时,各级军队也建立了退役军官帮扶机制,确保每一位退役军官都能得到应有的关爱和帮助。
四、退役军官精神文化建设
除了物质待遇外,我国还非常重视退役军官的精神文化建设。
政府
通过各种途径,传承和发扬军队优良传统和革命精神,引导广大退役
军官继续发扬军人作风,为国家和人民作出更大贡献。
结语
总之,我国退役军官待遇最新政策的出台,为广大退役军人提供了
更好的保障和福利。
我们相信,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大退役
军官一定会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到建设美好新时代的伟大事业中去。
2020年2月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调整说明
2020年2月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调整说明一、军龄工资由原服役每年15元调整为每年20元,从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基本退役金增加涉及人员2001年至2020年转业人员增加基本退役金标准,按个人计发比例增加(在系统中为2020增加退役金二)。
从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
三、年定期增资标准增加年定期增资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按个人计发比例增加。
(2001至2020年军转干部的历年增资相对应调整)。
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生活补贴调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生活补贴由原标准降为现标准,从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
五、2020年和2020年(部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领取退役金时是按老退役金标准领取,从2020年2月起按现行(新标)领取(按退役时的职务级别核算)。
六、2005年及以前转业人员入伍前参加工作年限每年给发1元,从2020年1月起。
七、核算方法(一)2001年至2020年转业人员算法补发数=基本退役金×个人比例数×16个月+服役年限×5×16+(新年定期增资-旧年定期增资)×个人比例数×14个月(含历年增资累计一个月)+附加军龄年限×1×25个月-(旧生活补贴-新生活补贴)×16(二)2020、2020年转业人员2020年1月已领取退役金人员:补发数=个人供给信上{(职务工资+军衔工资+军人职业津贴+房租补贴)×个人比例数 +军龄工资 + 新自主择业生活补贴(上表数) + 新年定期增资(2020年转业人员加两次)×个人比例数 - 退役金核定表上的实发数额}×补发年月数2020年2月正式领取补1月人员月退役金算法:应发数=个人供给信上(职务工资+军衔工资+军人职业津贴+房租补贴)×个人比例数 +军龄工资 + 新自主择业生活补贴(上表数) + 新年定期增资×个人比例数。
军队文职法定退休
军队文职法定退休一、退休基本情况军队文职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队文职人员条例》的规定,享受法定退休待遇。
文职人员的退休年龄为60周岁男性和55周岁女性,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可以提前退休或者延迟退休。
二、退休待遇及计算方法1. 退休工资军队文职人员的退休工资计算按照其在军队职务任职的时间长度、工作年限以及职位等级来确定。
基本的计算公式为: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基数×个人工作年限×0.6+每满一年加一分其中,退休工资基数是根据文职人员最后一次享受的工资确定的,个人工作年限是指文职人员在军队部队中服役的时长,每满一年加一分是为了鼓励文职人员长期在军队工作。
2. 退休金补贴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文职人员还可以享受一定的退休金补贴。
退休金补贴由个人在军队工作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和单位给予的补贴共同组成。
三、退休福利待遇1. 退休费补贴军队文职人员退休后,可以享受一定的退休费补贴。
根据个人在军队工作期间所得到的荣誉、成绩以及职位等级,退休费补贴的金额有所不同。
2. 医疗保障退休军队文职人员可以享受国家医疗保健制度的相关待遇,包括住院费用、门诊费用等方面的报销和补贴。
此外,在医疗服务方面也有一定的优先权。
3. 优待政策军队文职人员在退休后,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还可以享受一些优待政策。
比如,可以优先购买军队相关的商品和服务,可以享受一定的交通、食宿等方面的优惠待遇。
四、退休程序与材料1. 退休申请退休人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单位递交退休申请。
在退休申请中需注明个人的基本情况、退休日期选择以及退休后的联系方式等。
2. 退休材料退休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的退休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退休申请、个人的履历和工作经历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
3. 退休手续在提交退休申请和相关材料后,所在单位会根据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并最终办理退休手续。
退休手续办理完成后,退休人员即可正式享受退休待遇。
2020年军队离退休干部工资标准最新规定
2020年军队离退休干部工资标准最新规定更新:2018-11-17离退休干部就是离休老干部和退休老干部的总称.那么对于这些有特色贡献辛苦了半辈子的干部退休工资标准是多少呢?这关乎到他们晚年的生活,下面随大学高考一起了解下吧。
离休指对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实行离职休养。
离休是我国干部退休制度的一种特殊形式。
主要是指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可以离职休养。
离休范围包括: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军队的干部;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干部;在敌占区以及党的地下革命工作的干部;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离休年龄一般为60周岁,在一定职务以上的干部为65周岁。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离休人员离休年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在学术造诣和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可暂缓离休,继续从事研究等工作。
退休就简单了,就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所以,简单说,离休老干部就是解放前参加革命工作,现在已经离职休养的老干部。
退休干部就是解放后参加工作,并从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干部。
军队退休干部工资标准:一、移交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生活待遇标准(一)离休费1.离休时离休费:干部本人在职时计发的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军龄工资、教护龄津贴。
教护龄津贴:1985年7月参加工资制度的军队干部,离休退休时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86年9月1日起作为计算离休退休费的基数;离休退休时未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不执行这一规定。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已享受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94年1月起,全额计入离休退休费。
2.离休后增加的离休费:1979年起实行,1985年6月底以前离休的干部享受的副食品价格补贴;1985年7月起实行的23元生活补贴费;1988年10月增加的30至40元工资;1989年10月、1991年5月、1992年3月、1992年7月、1992年10月、1993年10月、1997年7月、2001年10月、2003年7月增加的离休费;1994年—2005年每年1月定期增加的离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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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军队离退休干部工资标准最新规定更新:2018-11-17离退休干部就是离休老干部和退休老干部的总称.那么对于这些有特色贡献辛苦了半辈子的干部退休工资标准是多少呢?这关乎到他们晚年的生活,下面随大学高考一起了解下吧。
离休指对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的,实行离职休养。
离休是我国干部退休制度的一种特殊形式。
主要是指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可以离职休养。
离休范围包括: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军队的干部;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干部;在敌占区以及党的地下革命工作的干部;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离休年龄一般为60周岁,在一定职务以上的干部为65周岁。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离休人员离休年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在学术造诣和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可暂缓离休,继续从事研究等工作。
退休就简单了,就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所以,简单说,离休老干部就是解放前参加革命工作,现在已经离职休养的老干部。
退休干部就是解放后参加工作,并从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干部。
军队退休干部工资标准:一、移交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生活待遇标准(一)离休费1.离休时离休费:干部本人在职时计发的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军龄工资、教护龄津贴。
教护龄津贴:1985年7月参加工资制度的军队干部,离休退休时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86年9月1日起作为计算离休退休费的基数;离休退休时未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不执行这一规定。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已享受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94年1月起,全额计入离休退休费。
2.离休后增加的离休费:1979年起实行,1985年6月底以前离休的干部享受的副食品价格补贴;1985年7月起实行的23元生活补贴费;1988年10月增加的30至40元工资;1989年10月、1991年5月、1992年3月、1992年7月、1992年10月、1993年10月、1997年7月、2001年10月、2003年7月增加的离休费;1994年—2005年每年1月定期增加的离休费。
(二)退休费1.退休干部: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地区津贴,按规定的退休费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军龄工资和护教龄津贴,按全额计发。
教护龄津贴:1985年7月参加工资制度的军队干部,离休退休时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86年9月1日起作为计算离休退休费的基数;离休退休时未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不执行这一规定。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已享受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84年1月起,全额计入离休退休费。
2.退休志愿兵(士官):军衔等级工资和地区津贴,按规定的退休费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按全额计发。
二、各项补助补贴标准1.交通费:从2004年1月起,给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发放交通费。
标准:军队离休干部每人每月105元(含原来已发的15元),军队退休干部每人每月90元。
交通费随离退休费逐月发放。
发放交通费后,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个人用车自理。
军队退休士官(含退休志愿兵)参照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的规定发给交通费。
2.保留福利补助、保留伙食补贴:军队离退休干部从这次工资制度改革起,保留福利补助60元、伙食补贴50元。
退休志愿兵保留福利补助25元、伙食补贴35元。
3.军人职业津贴:从1999年1月起离退休干部各职务(含专业技术)等级军人职业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80—380元。
退休志愿兵军人职业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180—280元。
4.公勤费:从2004年10月1日起公勤费按规定享受全费标准的,每人每月800元;半费标准的,每人每月400元;全费四分之一标准的,每人每月200元。
公勤费和护理费只可享受一种。
5.服装费: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干部服装费标准,从2000年10月起每人每月调整为:寒区50元。
6.荣誉金:荣获一、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者,每月发给30元;荣获独立功勋荣誉章者,每月发给25元;荣获胜利功勋荣誉章者,每月发给20元。
随工资逐月发放。
7.房租补贴:从2004年5月起每人每月房租补贴标准调整为:正军职(含相当职务等级的专业技术和文职离退休干部,下同)120元,副军职105元,正师职65元,副师职58元,正团职50元,副团职45元,营职以下40元;六级退休士官45元,五级以下退休士官40元;1955年前后复员无工作的女同志35元,领取定期生活补助费的离退休干部遗属35元。
自购自建住房和维修扩建私房的军人离休退休干部,不交纳住房租金的,不得享受住房补贴。
8.防暑降温费:军队离退休干部每人每年80元,退休志愿兵每人每年40元。
9.军粮差价补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的食物定量标准为:每人每天粮食550克,黄豆80克,植物油50克。
军粮补贴标准,仍按1999年的标准执行。
10.政府特殊津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由国家人事部批准,每人每月100元。
11.护理费: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护理费标准,按公勤费全费标准执行,每人每月800元。
享受条件:(1)军队离休干部中第一、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和抗战前期参加革命的,以及抗战后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且年满70周岁的。
(2)副军职以下离休干部因战因公伤残,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或因瘫痪、双目失明等生活不能自理的。
(3)退休干部因战因公评为特等、一等残废或者因病瘫痪、双目失明而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经医院证明和组织批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发给护理费。
因病“生活不能自理”: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所依据的“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主要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依赖程度。
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①进食;②翻身;③大、小便;④穿衣、洗漱;⑤自我移动。
上述五项均需护理,为生活不能自理。
审批机关:移交政府安置前,军队离休干部享受护理费由军队大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军队退休干部由军以上政治机关审批。
移交政府安置后,由省级民政部门批准,从批准之月起发给护理费。
报批程序:军队离休干部年满70周岁享受护理费的,由安置地市以上安置部门审批,报省备案,从年满70周岁的当月起享受护理费;军队离退休干部因病因残享受护理费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干休所审核,市地以上安置部门审定,报省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审批,由省批准之月起享受护理费。
军队离休干部在生活基本能够自理后,经医院证明,由县级民政部门报请省级民政部门批准,停发护理费,改发公勤补助费。
军队退休干部,凡享受护理费的,生活基本能够自理后,由当地县属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经县以上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停发护理费。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经2014年9月4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2014年9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53号公布。
该《办法》分总则、服务管理内容、服务管理方式、服务管理机构、服务管理工作人员、附则6章30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0年7月18日民政部发布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暂行规定》(民政部令第3号)予以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53号《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9月4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李立国2014年9月23日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是指移交政府安置的由民政部门服务管理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离休退休干部(以下简称军休干部)。
第二条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应当从维护军休干部的合法权益出发,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军休干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军休干部服务保障和教育管理机制,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坚持政治关心、生活照顾、服务为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由政府领导、民政部门主管、服务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服务管理机构是服务和管理军休干部的专设机构,承担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具体工作。
第四条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应当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的要求,逐步实行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
第五条对在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服务管理内容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军队各级组织在举行重大庆典和重大政治活动时,民政部门应当按照要求组织军休干部参加。
第七条在建军节、春节等重大节日时,民政部门应当协调当地人民政府和军队有关负责人走访慰问军休干部。
第八条民政部门、服务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落实军休干部相应政治待遇,组织军休干部阅读有关文件,听取党和政府重要会议精神传达。
第九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做好以下服务保障工作:(一)按时发放军休干部离退休费和津贴补贴;(二)按规定落实军休干部医疗、交通、探亲等待遇,帮助符合条件的军休干部落实优抚待遇;(三)协调做好军休干部的医疗保障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医疗保健知识普及活动,引导军休干部科学保健、健康养生;(四)组织开展适宜军休干部的文化体育活动,引导和鼓励军休干部参与社会文化活动;(五)定期了解军休干部情况和需求,提供必要的关心照顾;(六)协助办理军休干部去世后的丧葬事宜,按照政策规定落实遗属待遇。
第十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军休干部遵纪守法和遵守服务管理机构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第十一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军休干部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军休干部保持和发扬优良传统,发挥政治优势和专业特长,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第三章服务管理方式第十二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为军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全时值班,并采取定期联系、定人包户等方式,为军休干部提供及时、方便的日常服务保障。
第十四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坚持共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为军休干部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
对身边无子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军休干部,应当重点照顾并提供必要帮助。
第十五条服务管理机构应当拓展社会化服务,根据需要引进邮政、银行、生活服务等社会服务项目,提高服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益。
第十六条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为军休干部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