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双学位与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会计学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
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双学位、第二专业)培养方案一、学科门类:管理学二、专业名称:会计学三、标准学制(修业年限):3年(双学位:3年;第二专业2.5年)四、毕业学分:45学分五、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六、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和诚信品质,具备经济、管理、法律方面的基础知识和会计学的专业的知识和能力,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创业精神、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审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相关专业工作的高素质应用性人才。
七、专业能力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会计、审计和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通过会计方法与技能方面的基本训练, 具有分析和解决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会计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
(2)掌握会计学的基本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熟悉会计规范,了解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动态。
(4)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解决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5)具有适应经济发展、财会岗位轮换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以及终身学习的能力;八、主干学科工商管理、经济学九、核心课程(一)学科大类核心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会计学、金融学(二)专业核心课程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审计学、财务管理、十、教学计划表见附表十一、必要说明1.在主修专业按期正常毕业、并获得学位的前提下,达到双学位专业毕业资格的,发主修专业和双学位专业合一的毕业证书,两个学位证书和相应的学习成绩单。
2.在主修专业按期正常毕业、并获得学位的前提下,达到第二专业毕业资格的,发主修专业和第二专业合一的毕业证书,主修专业学位证书和相应的学习成绩单。
3.修读双学位或第二专业未能完成其全部学业,但所获学分大于或等于20学分的,视为达到辅修专业结业资格,颁发辅修专业结业证书和相应的学习成绩单。
大学辅修专业和辅修双学位实施办法
XX大学辅修专业和辅修双学位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培养基础实、适应快、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进一步提升学生的适应能力与竞争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修专业是指学有余力的本科学生在攻读主修专业的同时,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选择主修专业以外的另一个修读专业。
若辅修专业属于另一学科门类,学生可申请辅修双学位。
第二章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设置第三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总学分一般不低于30学分,培养方案由专业基础课程、专业与专业方向课程中的主要理论课程以及集中实践教学主要环节(不少于3学分)组成。
若申请辅修双学位,须另加至少15学分的教学环节,其中含毕业设计(论文)12学分。
第四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中各教学环节含毕业设计(论文)的学分和教学要求应与主修专业培养方案一致。
第五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由辅修开设学院负责制定,报教务处审核、经分管校长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申请条件及程序第六条申请辅修学习的条件:(一)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二)修满第一学年主修专业全部课程学分,且学有余力者。
第七条辅修专业开设前一学期进行辅修报名、审批工作。
教务处审核汇总相关学院申请开设辅修情况,在全校公布;学生所在学院对提出辅修申请的学生资格进行初审,辅修开设学院确定最终辅修学生名单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四章教学组织与管理第八条辅修开设学院应严格按照培养计划组织教学。
第九条辅修课程原则采取单独编班形式组织教学,单独考核;人数较少时,可插班学习,随班考核。
辅修开设学院将相关课表、考试安排分别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对各教学环节进行检查。
第十条辅修学生应首先保证主修专业的学习。
由于辅修或其他原因导致主修专业学习成绩明显下降者,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可依据本办法,书面通知辅修开设学院,劝其停止辅修学习,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一条学生由于某种原因,可以提出中止辅修学习要求,但必须到辅修开设学院办理退修手续,报教务处备案。
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实施方案
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实施方案引言:辅修专业和双学位是指在主修专业的基础上,学生可以选择修读另外一门专业并获得相应的辅修证书或学位。
辅修专业和双学位方案的实施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加广泛的知识和技能培养,拓宽学生的就业市场和升学机会。
本文旨在探讨修读辅修专业和双学位的实施方案。
一、辅修专业方案1.辅修专业的选择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职业规划选择适合的辅修专业。
辅修专业的选择应当有规定的范围,包括与主修专业相关的学科或跨学科的学科。
2.学分要求3.修读时间和安排辅修专业的修读时间应当与主修专业的学习时间有一定的重叠,以方便学生合理安排课程。
具体可通过时间表的调整或在课程上设置弹性选课的方式来实施。
4.辅修专业证书二、双学位方案1.双学位的选择学生可以选择修读与主修专业相关或者互补的另一门学位。
双学位的选择范围应当有规定,以保证学位的合理性和专业性。
2.学分要求修读双学位所需学分应当有明确的要求。
学生需要修读一定数量的学位专业课程,并达到一定的学分数才能获得双学位。
3.修读时间和安排修读双学位通常需要比较长的时间,学院应当帮助学生安排好主修专业和双学位课程的学习时间,以保证学生能够顺利毕业。
4.双学位证书修读双学位并成功完成学分要求的学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学位证书的颁发应当符合学校和学科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审核流程。
三、辅修专业与双学位的课程设置1.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的相关课程设置学院应当为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提供相关的课程,以确保学生能够获得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同时,学院可以为跨学科的辅修专业提供跨学科的课程,以满足学生的需求。
2.主修专业和双学位专业的共同课程设置学院应当为主修专业和双学位专业提供一部分共同的课程,以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
共同课程可以在专业课程中设置,也可以单独设置。
3.辅修专业和双学位专业的实践教学学院应当为辅修专业和双学位专业提供相关的实践教学机会,以帮助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中。
会计学辅修及双学士学位
会计学专业辅修及双学位培养计划一、培养目标本辅修专业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市场人才需要,掌握现代会计学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熟知经济学、管理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和方法,既懂财会、又懂管理、法律、计算机和英语的能在司法机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审计、经营管理、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二、培养规格本辅修专业的学生通过学习可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素质、知识和能力: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有较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守纪律和具有开拓精神,为祖国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2.系统掌握现代化管理、经济、会计、财务、审计、税务的基本理论、方法,有较宽厚的专业基础知识、技能和实际运用能力,富于进取、创新精神。
3.较熟练地掌握英语,掌握电子计算机在会计工作中的基本应用技术。
4.能胜任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管理部门从事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税务等的实际和管理工作。
5.坚持体育锻炼,具有健康体魄和良好卫生习惯。
三、学制、学时与学分学制:2年学时:辅修专业为470学时;双学位为534学时。
学分: 辅修专业为32学分;双学位为36学分。
四、学科与课程学科:管理学课程:本辅修专业设置课程包括:会计学原理、金融与证券基础、税法、中级财务会计(上下)、财务管理、成本会计、管理会计、高级财务会计、会计电算化、审计学、高级财务会计、行业会计。
五、学生要求非会计专业二年级的校内本科学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参加辅修专业的学习。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能够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德智体全面发展;2.第一学年主修专业课程成绩合格,没有不及格现象。
六、辅修专业合格及授予双学位标准(一)辅修专业合格标准最低总学分:32学分。
(二)授予双学士学位的合格标准1. 学分要求最低总学分:36 学分。
2. 毕业论文要求完成辅修专业毕业论文并通过该毕业论文答辩。
3.其他要求(1)申请双学位的学生必须获得主修专业学位,同时获得辅修专业证书,并且平均成绩在该专业辅修毕业总人数的前40%。
2015级会计学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
2015级会计学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要求学生基本掌握会计学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以及相邻专业的基本知识;有较深厚的管理学、经济学、会计学学科理论基础,并有较强的定性定量分析能力;知识面宽广,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精神。
培养学生成为具有扎实会计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的学生主要学习基础会计学、财务管理、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成本管理会计、审计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与能力:
1. 掌握会计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
2. 具有处理财务、金融与银行等方面业务的适应能力;
3. 熟悉国家在会计领域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4. 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三、学分与学制要求
学分要求:选本专业为辅修双学位的学生原则上应预修10学分以上高等数学(I、II)或数学分析(上、下),修满本专业的公共基础课26学分、专业必修课25学分和专业限选课6学分,并完成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12学分和实践环节1学分(上述学分合计70学分),成绩合格者授予跨学科学士学位证书。
学制要求:学制不超过2年(从申请修读双学位专业起)。
会计学专业(辅修双学位)培养方案
会计学专业(辅修双学位)培养方案(Accounting)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熟练掌握会计学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当代国际会计的发展现状,熟悉国际会计惯例以及中国会计制度,并具备管理、经济和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二、毕业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具有宽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基本知识;完成南京农业大学会计学本科所规定所有科目,能够熟练掌握会计学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受到会计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较强的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具有一定的从事会计实务以及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具有较高的中外文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具体要求:1.具有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团队合作意识和良好的环境保护职业道德;2.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3.掌握会计学及其相关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4.掌握基本的创新方法,具有创新意识和一定的财务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语言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及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5.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会计惯例;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会计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获取和传播会计知识和信息的能力;7.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强的听、说、写能力,能查询专业外文文献,较熟练的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具有一定的国际交流能力;8.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三、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1.主干学科工商管理、经济学、法学。
2.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应用统计、基础会计学、管理学原理、经济法、计量经济学、财务管理、管理信息系统、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会计信息系统、审计学等。
大学修读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XXXX大学修读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为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探索跨学科组织教学模式,充分利用学校优质教学资源,给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拓展学生的视野和知识面,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我校在本科生中设立攻读双学士学位和辅修专业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培养模式1.双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是:本科学生在学有余力情况下,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跨学科门类(文学、理学、管理学、工学、教育学、法学、艺术学、经济学)修读另外一个本科专业的学位教育,完成该本科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达到该专业的双学位授予条件,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前提下,经学校核准、颁发该本科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
2.辅修专业的培养模式是:本科学生在学有余力情况下,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跨一级或二级学科辅修另外一个本科专业,完成该本科专业辅修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经学校核准、颁发该本科专业辅修证书。
二、报名资格1.入学满一年的在校本科生(学生最早可在第二学期期中申请报名,第三学期开始修读);2.已完成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包括2.0)3.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修读1个双学位专业或1个辅修专业。
三、报名程序1.每年四月份及十月份开设双学士学位和辅修专业的学院提出招生计划,并经学校批准发布;2.学生报名时须经主修专业所在学院批准,再向招生学院提出申请,并由招生学院进行审核,如设有考核面试环节,学院自行组织考核面试。
对于各学院审核或考核面试通过的确定拟攻读双学士学位和辅修专业的学生,须与教务处及招生学院签订协议,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向教务处报名备案。
3.学生凭录取通知办理选课手续,参加课程学习即取得攻读双学士学位或辅修专业学籍。
四、教学组织与管理1.修读双学士学位和辅修专业实施专门的教学计划,教学计划由开设专业的学院组织制订,教务处批准实施。
教学计划由平台课程和毕业论文构成。
宁波大学会计学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
宁波大学会计学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会计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基本规格与要求学习会计、审计和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会计方法和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通过本专业的学习,学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2.掌握会计学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及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4.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和国际会计惯例;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核心课程1、学位课程财务管理中级财务会计1中级财务会计22、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会计学原理、统计学原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学、经济法、中级财务会计、中级财务会计实务、高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审计学。
四、学制与毕业要求1、学制:4年制2、毕业最低学分:164学分,其中4个创新创业学分为免费学分。
实行弹性学年制,四年制本科专业学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特殊原因者,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不超过规定学制3年。
五、授予学位及要求经济学学士符合《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学位课程必须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
六、各类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要求1、各类课程结构的设置说明通识教育课程42学分,学科大类课程33学分,专业教育平台课程和专业方向模块课程包含经济大类课程8学分,管理大类课程8学分,本专业主干课程46学分。
2、学分分配汇总表课程分类必修课选修课合计通识教育平台学科大类教育平台专业教育平台专业方向模块小计通识教育平台学科大类教育平台专业教育平台专业方向模块任意选修课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小计学分数3227272310910614138455164占总学分%19.516.516.51466.5 6.1 3.78.57.9 4.9 2.433.51003.实践性教学学分分配一览课程分类其中实践教学环节通识教育平台学科大类教育平台专业教育平台专业方向模块小计学分数8 1.541528.5占总学分% 4.90.9 2.49.117.3七、会计学专业课程设置总表课程类别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分数总学时学时分配建议修读学期修读说明讲课自主学习实验上机实习实训通识教育课程必修必修32学分,具体见《通识教育课程设置方案》:思想政治课程16学分,大学体育4学分,军事理论与军事技能训练2学分,大学英语8学分,计算机应用基础2学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辅修双学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表.doc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辅修与双学位培养方案会计学专业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具备会计及经济学、管理学与法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在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及科研机构从事会计管理及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本专业立足于我校国家级重点学科——会计学,依托我校经、法、管、文、史、理、工等学科综合发展优势,把学生培养成为以会计学专业为核心,具有较宽厚的经济学、法学和管理学相融通的学科背景的专门管理人才。
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内容的学习与训练,学生基本达到以下培养要求:1.熟练掌握会计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组织和管理大中型单位会计工作的基本技能;2.掌握从事现代会计管理工作所必须具备的管理、经济、法律和审计等方面的基本知识;3.熟悉与会计工作有关的经济、管理、财政、金融、税收和财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4.了解会计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动态,熟悉国际会计惯例;5.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普通话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6.具有较强的专业判断能力和决策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7.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以及团队精神与合作意识;8.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尚的人格和社会责任感;9.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艺术;10.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较高的外语水平。
二、培养对象主修专业课程成绩良好、自学能力强、学有余力的普通本科二、三年级学生。
三、教学管理体制与学习时间辅修双学位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
学生在大学二年级第一学期报名,第五——第八学期参加学习。
学习时间为五个学期。
四、辅修专业与攻读双学位总学分要求学生取得修读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证书,总学分不得低于50学分;取得辅修专业结业证书,总学分不得低于25学分。
会计学培养方案
会计学专业培养方案Accounting一、专业简介本专业始建于1989年创办的会计学专科专业,1995年升为会计学本科专业,2012年获工商管理(会计学)硕士学位授权,2014年获会计硕士(MPACC)学位授权。
依托工商管理和应用经济学重点学科,着力培养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突出、具有创新、创业精神的多层次应用型会计人才,是立项建设的“湖南省十三五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拥有省级精品课程《基础会计学》、全国万人优秀创业导师和省级青年骨干教师组成的省级优秀教学团队;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和三等奖1项;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4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0余项。
拥有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经济管理综合实验与模拟训练中心、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湖南省创新发展研究院、大数据与产业发展中心等教学科研平台。
二、培养目标本专业以“大智移云”背景下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优先,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系统掌握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和大数据分析等基础理论;熟悉会计、审计和税务等领域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具备较强的会计数据分析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团队合作和终身学习能力;理论基础扎实、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能在工商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从事会计、审计和财务管理工作的创新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三、培养要求A、知识要求A1 掌握数学、外语和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数据分析、文献检索、社会调查与研究方法、专业论文写作等知识。
A2 掌握文学、历史学、哲学、伦理学、政治学、艺术、社会学、心理学和逻辑学等知识;掌握地球科学、环境科学和工程技术等知识。
A3 掌握会计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会计专业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熟悉国内外与会计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国际惯例。
会计学专业(双学位)培养计划
会计学专业(双学位)培养计划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基础扎实,具备会计学方面的专业知识与能力,掌握会计核算、分析、管理、服务、咨询方面的专业基本技能,能在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各级政府机关和研究机构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1、基本素质:本专业毕业生应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基本原理;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爱岗敬业、艰苦奋斗、热爱劳动、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2、基本知识:本专业毕业生应系统掌握经济学、管理学和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通过会计方法和会计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会计学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及国际会计惯例。
3、基本能力:在具有必备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基础上,通过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培养模式,使学生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备相关岗位适应能力和相关领域的活动能力。
4、基本技能:本专业毕业生通过理论课程的学习和专业实践教学的学习,应具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专业水平,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助理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同时鼓励取得中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注册会计师单科合格证书。
三、主干学科工商管理、经济学、法学四、主要课程会计学、管理学、中级财务会计、税法、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成本管理会计、审计学原理、证券投资学。
五、学制2.5年(第三学期至第七学期)六、学位符合《江西科技师范学院本科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规定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七、总学分和总学时要求总学分:40学分总学时:560学时八、教学计划表备注:第一专业为经济类或管理类专业的,可申请免修《会计学》和《管理学A》两门课程。
辅修 双学位 人才培养方案
辅修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
为了培养具备跨学科综合素质的高素质人才,我校决定开设辅修双学位课程,以下是具体方案:
一、课程设置
学生可选择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主修专业课程按照原有课程安排进行学习,辅修专业课程则需额外选修一定数量的课程。
辅修专业课程不得与主修专业课程冲突。
二、学分要求
学生必须完成主修专业课程的学分要求,并达到辅修专业的学分要求。
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学分要求。
三、学习期限和毕业要求
学生的学习期限与主修专业相同,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辅修课程学习。
学生必须获得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的学位证书方可毕业。
四、评价方式
学生的主修专业课程评价方式按照原有评价方式进行评定。
辅修专业课程采用成绩评定方式进行评价。
五、其他
1. 学生可在入校时申请辅修双学位课程,也可在入校后申请。
申请需符合相关条件。
2. 学生可在主修课程的学习期间开始学习辅修课程,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 学生的辅修专业课程学习需先获得主修专业辅导员和辅修专业辅导员的同意。
4. 学生毕业证书上将注明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
关于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实施细则(修订)
关于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实施细则(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需要,充分利用我校教学资源,发挥学校办学优势和特色,实现学科间的交叉融合,根据《高等学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决定在进一步完善学分制的基础上,在本科层次实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施行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专业设置及修读条件第二条双学位是指同一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同时或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相应学位之后,修读辅修专业所获得的学位。
双专业是指同一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修读辅修专业并获得毕业证书。
第三条学校开设的双学位、双专业专业目录由学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专业设置情况和社会需求确定。
学生辅修专业必须在学校开设的辅修专业目录范围内选择。
第四条辅修专业实行学分制管理。
学生选择辅修专业一般于第三学期开始时进行。
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辅修专业,在修读期间不得改变专业。
第五条凡申请辅修专业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遵纪守法,无违纪记录;(二)第一学年的实修学分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无不及格课程;(三)身体健康,学有余力。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六条双学位教育的辅修专业不得与主修专业同属一个学科门类,双专业教育的辅修专业不得与主修专业同属一个专业类。
学校开设的同一专业的不同专业方向不属于双专业范围,同一专业的不同专业方向学生不得互选。
第七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学生纳入我校正常的学籍管理和教学管理。
为保证双学位、双专业课程的教学质量,由各学院实行单开班的上课形式,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自主确定上课形式。
第八条双学位、双专业教学开设单位负责所设双学位、双专业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实施,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学条件的提供及教学实践的落实、教材的选定等。
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政策解答
辅修、双学位、双专业政策解答1.什么是辅修、双学位、双专业。
辅修:在学习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另外一个专业的课程,称为辅修。
双专业:主修和辅修符合毕业资格,则同一张毕业证体现两个专业名。
双学位:主修和辅修不属同一学科门类,且达到两个专业的学位授予条件,可以获得两个学位。
比如数学专业辅修中文,可获得理学和文学两个学位。
当主修和辅修属于同一学科门类时,没有第二学位。
(是否属于同一学科门类,可到教务处网站左侧“培养方案”,查看2013级各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2.辅修几年毕业弹性学制下,毕业的条件是修完所有课程。
即主修和辅修的所有课程修完,就可以毕业,弹性范围为3-8年。
“修完”的概念是指达到培养方案的学分要求和课程结构要求。
仅学分总数够是不行的,例如某专业要求总学分100,如果你修了105,但缺1个学分的必修课,也不能毕业。
3.双专业毕业证书获得双专业毕业资格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为“主修(二专业:辅修)”,学信网学历注册时也按这个专业名注册。
但两个专业必须同时获得毕业资格。
比如2015年修完了主修,2016年修完辅修,则2016年毕业。
4.双学位证书获得双专业毕业证书,且获得主修学位证书,且主修辅修不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且辅修专业达到授予学位要求,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时,可获得第二张学位证书。
两个学位证书均向教育部备案。
5.申请了辅修培养方案以后,按什么标准审批教务处会计算申请学生的已修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的予以批准。
目的是如果你主修成绩太差,就好好学好一个专业吧。
6.辅修怎么上课。
多数专业是要跟主修班上课,即选课时可以跨年级选择辅修专业当学期开出的课,但存在课程时间冲突时不可选。
即你的课表上不能在同一时间出现两门课。
7.辅修学费怎么交,怎么算。
辅修学费是在每学期选课结束以后,根据你选的学分数,由财务处在你学费卡里扣。
学费标准举例:你辅修13级法学,法学专业13级学费标准为3740(该标准可到财务处网站“服务指南”查询),则你的辅修学费为每学分80*3740/3400=88元。
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暂行规定
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对人才需求多样化的要求,充分发挥我校学科综合优势,培养复合型、高素质人才,让一些成绩突出、学有余力的学生能更充分地利用我校的教育资源,学到更多的知识技能,提高学生就业竞争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学校决定在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中实行双学位及辅修专业制,并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双学位指学生在修读本专业学士学位(即第一学位或主修学位)的同时,再修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专业的学士学位。
第三条辅修专业指学生在修读本专业(即主修专业)同时,再修读另一个专业(即辅修专业)的主要专业课课程。
第四条学校实行双学位、辅修专业相互贯通培养的方式,课程学分可以相互承认。
第二章设置第五条双学位、辅修专业由专业所在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社会需要和学生的要求提出,经教务处审核,报分管校长批准后设置。
第六条双学位、辅修专业开设二级学院(以下简称开设二级学院),应提前将所开设双学位、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接受名额报至教务处,教务处予以公布。
第七条双学位、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参照主修专业的要求制订。
第八条辅修专业课程应包括该专业的主要专业课。
双学位课程应包括该专业主要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主要的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
教学培养要求应与该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要求相同。
第九条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习均实行学分制管理。
辅修专业应修读的课程总学分为30-32学分;双学位的课程可在辅修专业课程基础上增加若干门课程,总学分60学分左右,其中,实践环节和毕业论文(设计)为最低10学分。
第十条为方便同一专业的双学位、辅修专业课程学分的互相转换,双学位课程应包含(相同专业的)辅修专业的全部课程。
第十一条学生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一般从本科第三学期开始。
辅修专业的学习一般在第六学期完成,最迟应在第八学期前完成;双学位的学习,视专业要求不同,一般在第八学期完成,最迟延长二年内完成。
2021年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
You will get what you reward.简单易用轻享办公(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及要求(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够适应地方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具备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及相关能力,掌握会计学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能在企业、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工作的高级复合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要求1.基本要求(1)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身心素质;具有较强的自信心、进取心和社会责任感;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团队协作精神和一定的创业能力;(2)具备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信息获取能力及社会适应能力,具备从事会计实务工作的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潜质;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3)初步形成科学的思维方法,具备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一定的创新能力;具备吃苦耐劳、顽强拼搏的意志,具有良好的人文修养。
2.业务规格要求(1)了解本学科、本专业的发展动态和趋势;系统地掌握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实务操作能力强,岗位适应快;具备一定的职业判断能力、善于结合企业实际,运用政策、法规,分析和解决会计实际问题;掌握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具备运用财务软件及管理信息系统处理相关信息的能力;(2)熟悉会计工作的有关财经方针、政策、法规;了解会计国际惯例;具备经济、金融、管理和法律等方面的基本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的分析方法,具备财务分析、风险管理等能力;(3)具备一定得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人际沟通能力和专业外语应用能力。
二、主要课程管理学、初级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学、高级财务会计学、成本会计学、财务管理学、管理会计学、审计学、计算机会计学、税务会计等。
最低修读学分55学分(不含免修学分和毕业环节的学分)。
学生须修完本专业规定的所有学位课程,才有资格申请管理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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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双学位与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019年制订)
一、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
(一)培养目标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根据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口径宽、基础厚、素质高,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人才培养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诚信品质,熟练掌握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管理、经济、法律和计算机应用的知识,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和沟通技巧,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毕业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学习会计和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会计和管理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进行会计理论分析和实务操作的基本能力;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与人合作共事的能力;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与能力,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素质和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1. 知识
1.1 基础性知识
作为工商管理类学科下属的专业,会计学专业培养的学生首先应掌握管理学和经济学等学科知识,建立一个良好的、基础扎实的知识背景。
1.2 专业性知识
在具备学科基础知识后,学生需要系统掌握包括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在内的会计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熟悉国内外与会计有关的法规制度和国际惯例。
1.3 通识性知识及其他相关知识
学生还需要具备文学、社会学、心理学、历史学、政治学、伦理学、哲学和艺术学等方面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学习思想政治理论知识,掌握并运用高等数学、统计学、外语和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技能,以及适当的工程技术和信息技术知识。
2.能力
2.1知识获取能力
包括知识与信息的获取能力、以及自主学习、终身学习能力。
能够运用科学的方法,通过课堂、文献、网络、实习实践等渠道进行文献检索和资料查询并获取知识;善于学习和吸收他人知识,并构建自己的知识体系。
2.2知识应用能力
熟练掌握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准确地陈述和处理会计事项,撰写会计工作报告和财务分析报告,养成职业判断能力,提升专业水准,通过敏锐的洞察力对信息进行恰当分析,为决策支持和风险管理提出合理建议。
能够应用管理理论和方法分析并解决理论与实践问题。
2.3 创新创业能力
包括人际交往与沟通能力和持续创新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团队精神,较强的组织沟通能力与探索性、批判性思维能力,不断尝试理论或实践创新。
3素质
3.1 思想道德素质
学生需要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向上的人生理想,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价值观念和应有的爱国主义情怀,树立法制观念、公民意识和科学态度。
3.2 专业素质
学生需要具备会计专门知识和技能,具有创新意识以及问题分析能力,坚持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具有事业心、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以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和勇于奉献的精神。
3.3文化素质
具有较高的审美情趣、文化品位、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具有时代精神和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积极乐观地生活,充满责任感地工作。
3.4身心素质
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心理素质,具备稳定、向上、坚强、恒久的情感力、意志力和人格魅力。
二、培养制度
学制:弹性学制 2-3年
学位:管理学学士
学分:58
总学时:672
三、相关和相近专业
审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
四、专业主要课程
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成本与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
五、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总体安排
会计学专业(双学位、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进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