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私募股权基金迎来新版QF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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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qflp试点基金目标规模

上海qflp试点基金目标规模

上海qflp试点基金目标规模一、概述上海市近年来积极推动金融创新,成为全球金融中心的重要节点之一。

为吸引更多境外资金进入上海市场,上海市政府推出了一系列的试点政策,其中之一便是q fl p(Qu al if ie dF or eig n Li mi te dP ar tn er)试点基金。

本文将介绍上海q flp试点基金的目标规模,并探讨其对上海金融市场的影响。

二、q f l p试点基金简介q f lp试点基金是上海市政府为吸引境外私募基金企业入驻上海而推出的试点项目。

该项目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设立合资公司或独资公司的形式,将资金投资于上海市场。

q f lp试点基金的目标是吸引更多的境外投资者进入上海市场,促进资本流动和市场发展,并提高上海市金融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三、上海q flp试点基金目标规模根据上海市政府制定的政策,上海qf lp试点基金的目标规模将根据市场需求和政策变化而调整。

目前,上海市政府制定的目标规模为20亿美元。

该目标规模旨在吸引足够的境外资金,为上海市金融市场带来更多的流动性和投资机会。

同时,这也是一个合理的规模,能够保证市场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四、上海q flp试点基金的意义和影响上海qf lp试点基金的推出对上海金融市场有着积极的影响和意义。

首先,q fl p试点基金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选择,增加了他们进入上海市场的便利性。

这将吸引更多的境外资金流入上海,进而推动市场的发展。

其次,q fl p试点基金的推出将促进上海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通过吸引境外资金和引入国际化的投资理念和管理经验,上海市金融市场将更好地融入全球金融体系,提高国际竞争力。

再次,q fl p试点基金的目标规模的设定将提升市场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适度的资金流入可以促进市场的繁荣与稳定,避免资金过度集中或过度流动带来的风险。

最后,q fl p试点基金的推出表明上海市政府积极推动金融创新和开放,为金融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遇。

qflp政策文件

qflp政策文件

qflp政策文件
QFLP (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政策文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出台的有关外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规定和指导文件,为外国投资者参与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提供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持。

QFLP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外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准入条件:规定了外资私募基金管理人进入中国市场的资质要求、登记流程和审核标准。

2. 外资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和限制:明确规定外资私募基金可以投资的领域和行业,并规定了一些限制,如对敏感行业的投资需要特别审批等。

3. 外资私募基金的运作要求:涉及到外资私募基金的募集、投资决策、净资产要求、业务监管等方面的规定,旨在规范外资私募基金的运作行为。

4. 外资私募基金的税务政策:明确了外资私募基金在中国投资的税收政策,如资本利得税、企业所得税等。

5. 外资私募基金的退出机制:规定了外资私募基金退出中国市场的程序和要求,以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通过QFLP政策文件的出台,中国政府鼓励外资私募基金管理人进入中国市场,推动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并为外资投资者
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便利,同时也加强了对外资私募基金的监管和管理。

需要注意的是,QFLP政策文件并非一份具体的文件,而是指涉及外资私募基金管理人准入和运营的一系列政策和文件,具体的内容和要求可能会根据时期和具体情况有所调整和变动。

QFLP政策最新变化及展望

QFLP政策最新变化及展望

QFLP政策最新变化及展望黄春光何芬近年来,我国陆续推出了一系列国家层面的外商投资促进政策,包括于2019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全国多地(包括新设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基于最新政罠的指引颁布或修订了当地的QFLP[1]政策。

此外,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外资对中国资产的投资意愿日益增強,我们在近期实践中注意到,QFLP基金再次引发境外投资者的密切关注。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QFLP试点地区已达17个,分别为上海、北京、天津、重庆、深圳、贵州、青岛、平潭、珠海、广东、厦门、苏州、海南、沈阳、嘉兴嘉善县、南宁及雄安新区,并且宁波也于2021年就相关政罠公开征求意见。

与此同时,以北京、深圳为代表的早期试点城市也已积极修订与完善其既有的试点政罠。

根据我们对主要试点地区QFLP政疑的初步分析,新政策总体上呈现出基金架构更灵活、资质要求更宽松、投资范围更广泛等特点与趋势。

本文将结合《外商投资法》,总结并分析QFLP政策的最新变化,并重点关注QFLP 基金在投资及退出时所可能面临的实践操作层面的主要法律问题。

1. QFLP最新政策的主要变化趋势1.1.募资架构更为灵活随着部分试点地区的政策不断完善,QFLP基金的架构选择日益丰富,从最初的“外资管外资”架构,发展出“外资管内资”与“内资管外资”等新架构,其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架构选择。

深圳、海南及上海等地的最新政策均明确允许QFLP基金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三种架构中灵活选择。

“外资管外资”架构是QFLP政策的最初形态,也是实践中最常见的QFLP基金架构。

此架构中境外股东出资在境内设立的管理人向境外投资者募集资金,并在境内发起设立QFLP基金。

在此基础上,部分试点地区逐渐发展出“外资管内资”架构,即,境外股东出资在境内设立的管理人向境内投资者募集资金,并在境内发起设立QFLP基金,其有利于将境外管理人的先进投资管理经验与境內资金相互结合。

QFLP基金操作实务干货

QFLP基金操作实务干货

QFLP基金相关情况一、QFLP介绍QFLP(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 即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是指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通过资格审批和其外汇资金的监管程序后,将境外资本兑换为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国内的PE以及VC市场。

合格境外有限合伙(QFLP)制度为外国投资者进入中国境内的私募股权市场提供了新的渠道。

其主要的政策优势在于外汇资金可在基金层面结汇为人民币,并以人民币对外进行股权投资,因此在结汇层面相比于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有优势。

该制度最早于2010年在上海试点推出,随后在北京、天津和重庆等其他城市陆续推出。

二、QFLP的基本架构境外基金管理人通过设立WFOE(wholly foreign ownde enterprise)作GP+境外LP。

其中境外主要由境外主权基金,养老基金,捐赠基金,慈善基金,投资基金的基金(FOF),保险公司,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被认可的境外投资机构组成。

在实践中,有很多新的架构组合,比如,在GP 方面,由中外合资或境内由主动管理能力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公司作为GP或者Co-GP;在LP方面,境内投资者也可以参与做LP。

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是指在我国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包括前海)等地试行的由外国企业或个人参与投资的合伙企业,以股权的形式投资非上市公司。

其运营模式为境外公司作为海外控股股东,海外股东必须在境内收购或者成立子公司作为QFLP,由海外股东或海外股东关联公司的境内子公司作为GP 来管理,GP的出资额不能超过QFLP募集资金总额的5%。

QFLP引入境内或者境外企业作为LP,资金以GP和LP认缴出资的形式入境,再由QFLP作为投资平台投资项目。

通过QFLP,境外投资者得以将境外资本转换为人民币,投资国内PE和VC 市场。

QFLP的投资范围包括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以全部自由资金新设企业、向已设立企业投资、接受已设立投资者股权转让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为所投企业提供管理咨询:经登记机关许可的其他相关业务。

QFLP制度十周年——北京重启QFLP试点

QFLP制度十周年——北京重启QFLP试点

QFLP 制度⼗周年——北京重启QFLP 试点2021年5⽉6⽇,北京市⾦融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本市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试点的暂⾏办法》(简称“《2021 QFLP 办法》”)公开发布。

这是北京2011年开始QFLP 试点以来⾸次修改其QFLP 规则,也标志了北京QFLP 试点机制在沉寂多年后重新开启。

QFLP 试点制度沿⾰“QFLP”是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s 或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ship 的缩写,是指在试点地区创设境内基⾦架构以便将外汇资本⾦换汇成⼈民币在中国进⾏股权投资的⼀种地⽅试点政策。

QFLP 机制最早于2010年由上海推出,随后北京于2011年发布了《关于北京市开展股权投资基⾦及其管理企业做好利⽤外资⼯作试点的暂⾏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统称“《2011QFLP 规则》”)。

截⾄⽬前,全国共有包括上海、北京、重庆、天津、青岛、深圳、贵州、平潭、珠海、⼴州、厦门、苏州和海南在内的13个地区推出了当地QFLP 试点政策。

在QFLP 制度⼗周年之际,与2020年10⽉海南QFLP 试点办法的发布和2021年1⽉深圳QFLP 试点办法的修订遥相呼应,北京QFLP 试点的重启昭⽰了QFLP 制度复苏之势,也为QFLP 制度的进⼀步升级埋下了伏笔。

北京QFLP 新旧规则⽐较《2021 QFLP 办法》在⼗年前的《2011 QFLP 规则》的基础上作了较⼤调整。

由于《2011QFLP 规则》发布于QFLP 制度早期,相关规定不尽完善,本次修订结合了QFLP 制度⼗年来的发展经验,进⾏了较为详尽的补充,同时也顺应时势放宽了《2011 QFLP 规则》中⼀些不再符合市场实践和监管趋势的要求。

本次修订要点总结如下:(请单击放⼤图⽚,进⾏详细阅读)原创 投资基⾦组 昨天⽅达律师事务所《2021 QFLP办法》的亮点与近期出台的其他地⽅例如深圳、海南、苏州、厦门等地的QFLP试点机制相⽐,《2021 QFLP 办法》具有以下优势:案符合条件的QFLP试点企业不强制在基⾦业协会登记备试点企业不强制在基⾦业协会登记备案《2021 QFLP办法》仅要求按照现⾏规定应当到基⾦业协会登记备案的QFLP试点企业在基⾦业协会登记备案,⽽深圳、苏州、厦门、珠海等地的QFLP规则明确要求QFLP试点企业在取得试点资格后的⼀定时间内在基⾦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上海qflp试点基金目标规模

上海qflp试点基金目标规模

上海qflp试点基金目标规模
摘要:
1.上海QFLP 试点基金的背景和定义
2.上海QFLP 试点基金的发展历程
3.上海QFLP 试点基金的投资规模和成果
4.上海QFLP 试点基金的未来展望
正文:
上海QFLP 试点基金的背景和定义
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政策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可以吸引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的股权市场,该政策旨在推动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作为中国的金融中心,上海市于2011 年率先实施QFLP 试点政策,吸引了大量国际知名投资机构参与。

上海QFLP 试点基金的发展历程
自2011 年上海发布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政策以来,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外汇局上海市分局等多个部门共同建立了试点工作机制。

在十年的发展历程中,上海QFLP 试点基金不断深化试点工作,保持先发优势。

截至2020 年末,已参与试点的75 家机构累计投资项目431 批次,投资金额折合人民币约390 亿元。

上海QFLP 试点基金的投资规模和成果
经过十年的发展,上海QFLP 试点基金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截至2020 年末,参与试点的75 家机构累计投资金额折合人民币约390 亿元,投资项
目达431 批次。

这些投资项目涵盖了多个领域,包括制造业、服务业、科技产业等,为上海市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上海QFLP 试点基金的未来展望
面对未来,上海QFLP 试点基金将继续推动资本市场的国际化进程,吸引更多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市场。

QFLP试点方案及现状

QFLP试点方案及现状

QFLP试点方案及现状QFLP(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试点方案是中国政府为鼓励外国投资者参与私募基金市场而推出的政策试点。

该政策试点于2024年启动,旨在吸引更多的外国机构投资者参与中国的私募基金市场,并通过与中国合作伙伴合作的方式促进中国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

以下将详细介绍QFLP试点方案的内容和现状。

一、QFLP试点方案的内容1.资格要求:外国机构投资者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本实力和专业投资经验,满足特定的管理要求和监管要求。

2.投资范围:外国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参与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的私募基金产品,投资于中国的非上市企业股权、债权和衍生品等金融工具。

3.合作模式:外国机构投资者可以与中国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合作,以作为出资人参与资金投资和风险管理。

二、QFLP试点方案的现状1.试点地区:目前,中国的QFLP试点主要集中在上海市和天津市。

在这些试点地区,各级政府主动出台政策,提供一系列的支持和优惠措施,吸引外国机构投资者参与当地的私募基金市场。

2.试点效果:自试点启动以来,已有许多外国机构投资者获得了QFLP资格,并与中国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合作。

他们通过参与私募基金产品的筹集和管理,向中国的非上市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推动了中国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

3.政策支持:为吸引更多的外国机构投资者参与QFLP试点,中国政府还逐步改善相关法律法规,并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

例如,宽限期延长、税务优惠、海外机构进一步参与等,都对加强QFLP试点的吸引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4.发展前景:QFLP试点方案的实施为中国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随着外国机构投资者对中国市场的兴趣不断增加,预计未来QFLP试点将会有更好的发展前景。

总结起来,QFLP试点方案为外国机构投资者参与中国私募基金市场提供了便利和支持。

随着政策的逐步完善和市场的不断发展,QFLP试点的成果不断显现,为促进中国私募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qflp政策建议

qflp政策建议

qflp政策建议QFLP(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政策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支持将有实际投资能力和经验的外国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引入中国市场,允许其以境外法律为基础,在中国境内投资私募基金。

QFLP政策的出台有助于进一步吸引外资、促进金融市场的开放与发展,提高我国金融体系的国际化水平。

本文将从宏观、行业和微观三个层面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宏观层面建议1.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针对QFLP政策的特点以及其在提高金融市场开放程度、促进资本流动等方面的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该政策的理解和认同程度。

2. 完善监管体系。

对引入的外国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全面的监管,确保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规经营。

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对市场活动进行监测和预警,提高监管效能。

3. 加强金融风险防控。

鼓励外国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与中国金融机构合作,共同开展风险管理和控制工作,提高投资风险的识别和评估能力,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

4. 优化税收政策。

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外国私募基金管理机构,适当减免或延缓其在中国境内获取的投资收益的税款,降低其投资成本,提高其在我国市场的竞争力。

二、行业层面建议1. 促进金融合作。

鼓励外国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与中国的金融机构合作,借助本地金融机构的资源和渠道,在中国市场开展业务。

推动中外金融机构的合资合作,提升中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

2. 加强人才培养。

建立与外国私募基金行业接轨的人才培养体系,吸引国内高校开设相关专业,并开展与国外知名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的合作交流,提高人才的国际化水平。

3. 推进技术创新。

鼓励外国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技术创新,推动金融科技与金融业的深度融合,提升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4. 加强信息共享。

建立中外私募基金行业信息交流平台,促进国内外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合作,提高市场信息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微观层面建议1. 简化投资程序。

QFLP概况、办理、监管及优势--2020年7月

QFLP概况、办理、监管及优势--2020年7月
3.QFLP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中由同一 实体控制的,该同一控制人通过该等合伙人的出 资占比不得超过50%。将QFLP基金定位为向第三 方募集资金的人民币基金。
4.税收:
初审审核申请材料,并核验相关原件
召开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资格联合评审会
准予审批通过后,核发业务资格批复
工商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QFLP基金
工商部门征询金融办意见,并由金融办直接回函
注册成功后,落实募集托管银行 并在中基协进行QFLP基金产品备案
在申请QFLP基金工商登记时需提交:
1、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申请表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伙协议、自有资产证明 4、个人投资者资产证明 5、拟定托管银行确认书 6、关于材料真实性承诺函等。
外商投资企业作GP,境外投资人作LP较常见
LP:境外主权基金、养老基金、捐赠基金、慈善基金、FOF、保险公司、银
行、证券公司、境外个人以及其他被认可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组成。
三、基本架构: 外资管内资 \ 外资管外资 \ 内资管外资
1、外资管内资模式
境外投资者 境外
境外投资者
境内
QFLP基金管理人
(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
GP
LP 境内投资者 LP
QFLP基金
增资或股权转让
被投资企业
2、外资管外资模式
境外投资者 境外
境外投资者
境外投资者
境内
QFLP基金管理人
(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
LP
GP
LP
QFLP基金
增资或股权转让
被投资企业
3、内资管外资模式
境外
境内
内资基金 管理人
GP
境外投资者
境内投资者

QFLP基金架构设计及操作

QFLP基金架构设计及操作

QFLP基金架构设计及操作
QFLP(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基金是指合格外国有限合伙人基金,是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开始试点推广的一项业务。

它允许境外投资者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投资于中国的私募基金,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了更多参与中国本土市场的机会。

1.基金架构设计:
QFLP基金通常由中国境内基金管理公司与境外私募基金管理人共同组成,境外私募基金管理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中国境内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和有限合伙人。

基金的结构可以是有限合伙制,让境外投资者成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享受相应的投资权益。

2.参与资格:
境外投资者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参与QFLP基金,例如具备一定的资本实力、经验和专业知识等。

此外,境外投资者还需要获得进入中国本土资本市场的批准,包括注册和监管等程序。

3.投资范围:
4.投资管控:
5.退出机制:
6.税务问题:
境外投资者在参与QFLP基金时需要考虑税务问题,包括境内和境外的税收规定。

中国可能提供一些税收优惠政策给境外投资者,但也需要境外投资者遵守相关税法和规定。

总的来说,QFLP基金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了更多参与中国本土市场的机会,促进了中国资本市场的开放和国际化。

基金架构设计应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参与资格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投资范围广泛且多样化,投资管控需合规合法,退出机制灵活,同时需要合理解决税务问题。

基于以上方面的注意和运营,QFLP基金可为境外投资者带来更多的投资机会和回报。

关于跨境资本流动的几个渠道QDIE与QDII,QDLP,QFII

关于跨境资本流动的几个渠道QDIE与QDII,QDLP,QFII

关于跨境资本流动的几个渠道一、基本概念中国的资本市场是逐步对外开放的,国内的资金要到国外去必须有一个不自由到自由的过程,而国外的资金要到国内来也必须有一个不自由到自由的过程。

在资本市场逐步对外开放过程中,我们首先接触到了两个概念: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QFII)机制是指外国专业投资机构到境内投资的资格认定制度。

QFII是一国在货币没有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开放的情况下,有限度地引进外资、开放资本市场的一项过渡性的制度。

这种制度要求外国投资者若要进入一国证券市场,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得到该国有关部门的审批通过后汇入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并转换为当地货币,通过严格监管的专门账户投资当地证券市场。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QDII)是指在人民币资本项下不可兑换、资本市场未开放条件下,在一国境内设立,经该国有关部门批准,有控制地,允许境内机构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的一项制度安排。

设立该制度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开放资本账户,以创造更多外汇需求,使人民币汇率更加平衡、更加市场化,并鼓励国内更多企业走出国门,从而减少贸易顺差和资本项目盈余”,直接表现为让国内投资者直接参与国外的市场,并获取全球市场收益。

二、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一)QFLP的定义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 QFLP)是指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通过资格审批和其外汇资金的监管程序后,将境外资本兑换为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国内的PE以及VC市场。

2011年上海市金融办发布《关于本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该试点启动,后推广至深圳、北京、天津和重庆四地,但在国民待遇条款和结汇条款上仍受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指导目录和外管局142号文等外诸多限制。

上海自贸区qflp基金政策

上海自贸区qflp基金政策

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基金是一种境外投资工具,通过私募股权基金的形式投资于中国的企业。

上海自贸区QFLP基金政策的实施,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投资渠道,也为中国的私募股权市场注入了更多的资金和活力。

上海自贸区QFLP基金政策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QFLP基金投资境内企业,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

允许QFLP基金在自贸区内设立,并且没有地域限制,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投资业务。

允许QFLP基金的投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股权、债权、证券、基金等,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机会。

允许QFLP基金的管理人可以是境内或境外的机构,但需要符合相关资质要求和管理规范。

允许QFLP基金的投资者可以是个人或机构,但需要符合相关资质要求和投资限额。

上海自贸区QFLP基金政策的实施,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投资渠道,同时也为中国的私募股权市场注入了更多的资金和活力。

未来,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市场的不断扩大,相信QFLP基金将会在中国的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外资PE新进展:QFLP的新规解读及其难点解析

外资PE新进展:QFLP的新规解读及其难点解析

外资PE新进展:QFLP的新规解读及其难点解析目录一、QFLP的基本架构二、深圳新规与北京、上海、天津的QFLP政策对比三、关于QFLP外汇资本金结汇的问题(一)QFLP外汇资本金结汇问题的产生背景(二)2014年-2016年外汇政策变化对QFLP外汇资本金结汇的影响四、关于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性质(国民待遇)的问题五、关于QFLP税务的问题外资私募股权基金(外资PE),“学名”为“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指的是依法由外国企业或个人参与投资设立的,以非公开方式向境内外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的企业,即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ship(以下简称“QFLP”)。

其主要的政策优势在于外汇资金可在基金层面结汇为人民币,并以人民币对外进行股权投资,因此在结汇层面相比于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有优势。

我国QFLP试点政策最早于2011年在上海市先行落地,后各大城市(主要有北京、深圳、天津、重庆、青岛等)的政府金融管理部门陆续颁布了本市的QFLP政策。

2017年9月22日,深圳市颁布了《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办法》(深金规[2017]1号),同时废止了实施大约五年的QFLP“旧法”。

本文借新法颁布之机,将深圳新QFLP政策与北京、上海、天津的QFLP政策进行对比,并在此基础上对QFLP的外汇结算、企业性质、税务等在QFLP发展中的重点问题进行分析,以期对申请试点的企业有所裨益。

QFLP的基本架构原上海金融办主任方星海在上海金融办创新力推QFLP时说道:“将给予国外养老基金、慈善基金、大学基金等长期机构投资者参与外资PE试点企业的资格。

”目前市场上大多数QFLP的基本架构为“境外基金管理人通过设立WFOE(Wholly Foreign Owned Enterprise)作GP+境外LP”(如图一所示)。

其中,境外LP 主要由境外主权基金、养老基金、捐赠基金、慈善基金、投资基金的基金(FOF)、保险公司、银行、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被认可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组成(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深圳新规将境外投资人类别扩展到个人投资者,但需穿透审查,详见下文)。

上海拉开 QFLP破冰大幕

上海拉开 QFLP破冰大幕

个复 杂的体 系, 牵涉 部 门 较 多 , 要 各 需
的F OF机 构 也 热 切 希 望 能 与 海 外 L P合
作 ,我 们 正 在 积 极 寻 求 试 点 的可 行 性 ” “ 。
个部 门对政策 的一 致理解 , 另外 , 要考虑
的外资 P E在 基 金 层 面 进 行 结 汇 ” ,这 种 在 立 法 允许 的情 况 下 操 作 , 因此 时 间拖 得 项 目导 向 制 的 操 作 方 法 , 别 于 P 有 E在 全 比 较 长 。 国内 一 家 著 名 F 机 构人 士说 ,毕 竟 国 OF “ 我 外L P更成 熟 , 促 进 国 内 整 个 投 资 环 境 球 的通 行 做 法 。 “ 们 更 希 望 能 在 基 金 层 能 由 于 国 家 外 管 局 的谨 慎 态 度 ,此 次 面 做 Ca i l C l , GP人 士 指 出 : QF P试 点 也 并 未 达 到 地 方 政 府 和 外 资 pa t al 有 ” 尽 的 向好 发 展 。 ” L
QF P政策终于“ L 破局” 。
不得不说 , L QF P试 点 对 于 解 决 国 内
L ( 限 合 伙 人 ) 源 紧 缺 、 民 币 基 金 募 P有 资 人 投 规 模偏 小 的 困局 是 一 大 利 好 , 且 上 海 而
的试点工作准备得 比较充分 , 有完善的备
案 以 及 惩 处 制 度 ,试 点 额 度 也 并 不 高 ,
这 次 QF P试 点 。 定 程 度 上 解 决 了 L 一
板。
当然 , 案 也 有 不 尽 如 人 意 之 处 。相 方
投 资 股 权 投 资企 业 )基 金 注 册 成 立 、 美元 L GP P换汇 的难题。《 实施办法 》 定 , 规 的运 作 方 式 , GP公 司 又 能 否 理 顺 其 中 的

qflp外汇管理便利化制度

qflp外汇管理便利化制度

QFLP外汇管理便利化制度概述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和国际化进程的加快,为了吸引外资,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其中包括了QFLP(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外汇管理便利化制度。

本文将对QFLP外汇管理便利化制度进行介绍,并探讨其对外资流入的影响。

QFLP外汇管理便利化制度介绍QFLP外汇管理便利化制度是指允许外国机构便捷地将外汇资金投资于中国境内的私募基金。

该制度于2011年在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首次试点启动,并在2013年扩大至其他地区。

根据该制度,外国机构可以通过QFLP渠道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然后投资于符合规定条件的私募基金。

QFLP外汇管理便利化制度的主要特点如下:1.境内外资金汇总:QFLP机构可以将境内外资金进行整合,组成私募基金,增加投资灵活性。

2.外国机构参与:QFLP机构适用于境外机构、合资公司和外资子公司,吸引外国机构的参与,促进境外资金流入。

3.资金汇出:QFLP机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将投资利润、退本等资金汇回境外,方便外国机构的资金流动。

4.注册资本要求:QFLP机构的注册资本要求较低,降低了参与门槛。

5.境外投资者资格:QFLP机构内的境外投资者可以享受与其他投资者相同的投资和退出安排。

QFLP外汇管理便利化制度的意义和影响QFLP外汇管理便利化制度对于吸引外资、促进资本市场的国际化具有重要意义。

它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开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吸引外资:QFLP制度降低了外国机构参与中国投资的门槛,吸引了更多的外资流入。

外资的引入可以为我国的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

2.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QFLP制度鼓励外国机构将其外汇资金投资于中国的私募基金,有助于推动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运作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3.推动金融创新:QFLP制度引入了境外投资者的新资金和新理念,为中国的金融市场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促进了金融创新的发展。

前海私募基金管理人政策

前海私募基金管理人政策

前海私募基金管理人政策
私募基金管理人政策是指前海地区对私募基金从业机构和管理人的行业监管规定。

私募基金是指非公开募集的基金,由专业基金管理人管理,向特定投资者提供投资机会。

前海私募基金管理人政策的目的是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透明度。

根据相关政策,前海私募基金管理人需符合一定条件才能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首先,管理人应当具备一定的实力和经验,且拥有相关的资格证书。

其次,管理人需要注册成立并得到相关监管机构的核准。

此外,管理人还需履行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义务。

前海私募基金管理人政策还对私募基金的投资行为进行了限制和规范。

管理人应当遵守合规投资原则,合法合规地运作私募基金,防范市场风险。

同时,管理人需要披露基金的运作情况、基金持仓等信息,向投资者提供充分的信息透明度。

为进一步提升私募基金行业的规范发展水平,前海私募基金管理人政策还对风险控制、内部合规、投资者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管理人应设立风险控制机构,建立健全的内部合规制度,并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警示和保护。

综上所述,前海私募基金管理人政策旨在加强对私募基金行业的监管,规范行业发展,保护投资者权益。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遵守相关政策要求,加强内部合规建设,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为投资者提供安全、透明、合规的投资机会。

深圳超30亿美元QFLP试点方案待批20121230

深圳超30亿美元QFLP试点方案待批20121230

深圳超30亿美元QFLP试点方案待批21世纪经济报道陈植上海报道2012-12-30 20:59:23 评论0条随时随地看新闻核心提示: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深圳市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已拟定QFLP试点政策暂行办法,向国家外管局申请的相关额度超过30亿美元。

在获得国务院批复深圳前海新区一系列先行先试政策后,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政策悄然进入审批环节。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深圳市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已拟定QFLP试点政策暂行办法,向国家外管局申请的相关额度超过30亿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已递交申请资料的深圳版QFLP政策与上海、北京版存在诸多不同。

相比上海、北京版QFLP向每家试点PE基金提供一个结汇投资额度的政策,深圳版则要求试点PE基金先递交投资项目资料,再根据深圳市即将推出的一揽子新兴战略行业扶持政策,确定单个项目实际结汇投资额度。

上述知情人士解释称,深圳此举主要是为规避QFLP实际使用外汇额度占审批总额度比重偏低,以及QFLP资金未能投向本地实体经济等操作难题。

借助前海新区先行先试政策,深圳QFLP是否享有部分“国民待遇”,上述知情人士透露,深圳市相关部门一直与商务部、外管局等部门协调沟通,希望能让注册在前海新区的试点外资PE基金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框架内,适当放宽项目投资限制与提高基金持股比例。

记者致电深圳市金融办人士求证时,对方对此不予置评。

按产业扶持政策“结汇资金”深圳QFLP在试点外资PE基金出资人(LP)准入门槛设定方面,与上海、北京版有着众多相似。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深圳版QFLP要求试点基金的主要出资人包括境外主权基金、养老基金、捐赠基金、慈善基金、投资基金的基金(FOF)、保险公司等合格投资者。

这与上海、北京版QFLP不谋而合。

但在项目结汇投资审批环节,深圳似乎没有向上海、北京版QFLP“看齐”。

知情人士透露,在拟定QFLP条款初期,深圳方面没有参考“向每家试点PE基金提供一个结汇投资额度”的现有操作方式,反而借助前海新区一系列先行先试政策,在项目结汇投资审批环节有所创新。

QFLP托管方案

QFLP托管方案

QFLP托管方案在中国,QFLP(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托管方案旨在吸引外国私募股权基金进入国内市场。

该方案允许外国投资者以有限合伙人(LP)的身份投资于中国市场,为他们提供了更多机会与中国本土企业进行合作和投资。

本文将介绍QFLP托管方案的背景、运作机制以及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一、背景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吸引着全球各地的投资者。

然而,尽管中国市场潜力巨大,国际私募股权基金却一直受到限制。

为了进一步开放中国市场,推动经济发展,中国政府于2011年推出了QFLP托管方案。

二、QFLP托管方案的运作机制QFLP托管方案允许外国私募股权基金进入中国市场,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进行投资。

与此同时,外国基金需要选择由中国注册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其托管方。

这些基金管理公司在投资运营、风险管理等方面提供专业支持,确保基金的合规性与稳定性。

在QFLP托管方案下,外国私募股权基金可以投资于中国的股权和非实物资产,包括股票、房地产以及其他有价证券等。

基金的投资目标通常是与中国企业进行合作、共同发展,并通过资本运作为企业创造增长和发展。

三、QFLP托管方案对中国经济的影响1. 促进外资流入QFLP托管方案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了进入中国市场的渠道,并使他们能够直接参与中国企业的发展。

这将促进更多的外资流入,为中国经济注入更多活力和资金。

2. 提升中国企业竞争力通过与外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合作,中国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资本支持和管理经验。

这将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推动创新和发展。

3. 加强国内金融市场的发展QFLP托管方案为中国的基金管理公司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与国际顶级投资机构进行合作。

这将推动国内金融市场的发展,提升其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

4. 促进经济结构升级外国私募股权基金往往注重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这与中国正在进行的经济结构升级和产业转型是一致的。

通过引入这些基金,中国经济将得到更多的结构性调整和优化。

深圳前海中心上报25条金融创新政策

深圳前海中心上报25条金融创新政策

深圳前海中心上报25条金融创新政策央行12月3日公布对上海自贸区有关金融支持政策之后,外界对深圳前海寄予更多期待。

昨日,前海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前海在金融创新方面的推进工作已经提速,在跨境人民币、证券、保险等多个领域上报了25条金融创新政策需求,力争在明年初召开第三次前海部际联席会议落实一批政策。

几天前,深圳金博会上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专场宣讲会上座无虚席,前来了解政策的金融机构和企业踊跃提问。

这是前海跨境人民币试点开展十个月以来供需旺盛的一个缩影。

今年1月,前海率先试点双向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对本报表示,截至目前,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备案金额已超100亿元。

但另一方面,外界有观点认为,前海新一轮金融创新政策推进速度稍显不足,尤其12月3日,央行公布了《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后,外界期待前海亦能在资本项目可兑换以及利率市场化方面有更多突破。

外商投资股权投资试点工作(QFLP)已经在前海开展,第一批5家试点企业中4家已注册落地,第二批12家试点企业也已经获得批准。

目前,前海金融机构到香港发行点心债的道路已经开通,一批机构已在洽谈。

本报了解到的情况是,由于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成本在4%~4.5%之间,而点心债融资成本在7%左右,这造成了跨境贷款热、点心债遇冷的情况。

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从金融企业入驻前海的情况来看,前海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一个创新支撑、良性循环、自我生长的金融生态圈。

截至11月底,前海已经累计批复入区企业2642家,2013年1~11月注册企业数量超过以往累计总量的11倍,注册资本超过2051亿元。

前海已引入30家世界500强企业,包括汇丰银行、瑞士银行、三井住友银行、东京海上日动等公司。

其中,金融业占据绝对支配地位,接近七成,除银行、证券、保险、公募基金等传统金融业态外,PE、公募基金子公司、互联网金融、保理、小额贷款、要素交易市场等新型金融业态也在前海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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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前海对符合条件 的外籍个人提供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 (即对其在前海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 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15% 的部分进行 返还),这也是外资基金管理公司选 择前海的重要考虑之一。
普华永道拥有丰富经验,可以为外资 基金管理公司在前海设立QFLP提供一 站式的服务和解决方案(包括企业设 立、税务架构咨询、优惠申请、协助 办理AMAC的登记和备案手续等)。 如有任何问题或需要帮忙,请联系我 们。
2. 适当降低LP的标准和条件
资产规模要求
老版QFLP
新版QFLP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 自有资产规模 • 境外机构投资者:净资产 • 境内、外个人投资者:
不低于1亿美
不低于500万美元
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元或管理资产 • 境内机构投资者:净资产 规模不低于2
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约 亿美元
15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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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问题如何影响您业务的进行更深入地讨论,请联系您通常的普华永道联系人或以下方式之一:
葉招桂芳 税务合伙人 +852 2289 1833 florence.kf.yip@
倪智敏 税务合伙人 +852 2289 5616 jeremy.cm.ngai@
备案
金管理公司来说是个好消息,更方便
其为境内、外的LP的管理资产。 新版QFLP第二十四条规定,外商投资
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应在取得业务资 新版QFLP降低了对LP的资产规模要
格批复函的12个月内完成在AMAC的 求和最低出资要求。前海相比其他地
登记,并成立首个外商投资股权投资 区(例如上海),LP的门槛和要求更
总的来说,新版QFLP进一步优化了审 核流程、降低了门槛和完善了事后监 管机制,未来会吸引更多的QFLP在前 海设立。
然而,新版QFLP并未有提及对于合伙 企业及其投资者有关收益的税务处理 方法(例如,外国机构GP或LP从 QFLP取得的投资收益适用的企业所得 税率为10%还是25%等),因此这方 面的问题仍需要待其他相关税务法规 出台才能够厘清。
求一致,体现了内外资统一标准的原
则。如果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 已成立的试点企业,从新版QFLP颁布 登记、备案手续,将面临被取消资格。 之日起计算上述12个月和6个月的时限。 外资基金管理公司可能对相关登记、
普华永道的观察
备案的要求和程序不熟悉,建议其寻 求外部顾问的协助。
老版QFLP仅允许“ 外资管外资” ,即外 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仅管理外商 投资股权基金。新版QFLP下,允许“ 外资管外资” 、“ 外资管内资” 和“ 内资 管外资” 3种模式,进一步扩大了外商
要点
新版QFLP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1. 扩大了基金管理人的范围和其管理的基金范围
• 新版QFLP第四条规定,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可以发起设立或受托管理外商投资股权投资 企业及境内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
• 此外, 第五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境内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参与试点工作,发起 设立或受托管理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
熊小年 税务总监 +86 (755) 8261 8280 collin.xn.xi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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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境内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 低,更便于基金管理人从各类LP处募 成立的所有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或 集资金。 境内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应在6个
月内完成在AMAC的备案。未及时办 向AMAC登记、备案的要求,与内资
理上述登记和备案手续的,领导小组 基金管理人、内资私募股权基金的要
取消其试点资格。
人民币 (约45万美元)或 近三年年均收入不低于 50万元人民币(约7万5 千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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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万美元
• 境外机构投资者:100万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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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内、外个人投资者: 100万人民币(约15万美 元)
金融服务税务新闻快讯
3. 明确试点企业需要向中国证券投 股权基金管理人的试点对象和范围, 资基金业协会(AMAC)登记、 有助于吸引更多的资金。这对外资基

前海私募股权基金迎来新版QFLP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
金融服务税务新 闻快讯
简介
2017年9月22日,深圳颁布了《深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办法》(深金规[2017]1号,以 下简称“新版QFLP”),将原《关于本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和《深 圳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老版QFLP”)合二为一,并对内容进 行了修订,以吸引更多的境外投资者和境外资金来深聚集,提升深圳金融国际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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