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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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是针对医疗机构内医用耗材采购、库存、使用和报废等环节制定的管理规定,以保障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提高效率,并规范医用耗材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以下是一份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的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促进资源合理利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疗机构的所有医用耗材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用耗材是指为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所必需的用于一次性临床使用的各类材料和设备。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医疗机构应成立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医用耗材的采购工作。

采购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采购流程,明确职责,并指定专人负责采购事宜。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用耗材采购计划制度,定期进行采购计划编制和审核,并根据需求情况制定采购合同。

第六条采购部门应依法开展采购活动,确保采购过程透明、公正,并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评估和核查。

第七条采购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具备一定的采购技巧和业务能力,并保持与供应商的沟通和交流,提高采购效果。

第三章库存管理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用耗材库房,并制定库存管理制度,以确保医用耗材的有效管理和控制存货成本。

第九条库存管理部门应对医用耗材进行分类、编号和标识,确保库存的准确、完整和可辨识。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库存情况制定合理的库存量,保证库存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一条医用耗材的库存应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管理,及时更新库存记录,并定期进行库存盘点。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用耗材的领用和使用登记制度,并确保医用耗材的正常使用和合理使用。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用耗材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找出潜在的问题并进行改进。

第十四条医用耗材的使用人员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并注意使用的数量和限期,避免浪费和损耗。

第五章报废管理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用耗材的报废管理制度,对过期、损坏或其他不合格的医用耗材进行及时处理,确保安全和环境的综合利用。

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管理,保障基本医疗保险资金的合理利用和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用耗材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用耗材应当符合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保证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用耗材应当实行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确保价格优惠和供应保障。

第五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用耗材管理应当与医疗服务质量考核挂钩,对违规使用、浪费和超常规使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六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用耗材管理应当与医疗机构绩效薪酬制度相衔接,推动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医用耗材,提高服务效率。

第七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用耗材管理应当加强监督和审计,确保基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

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用耗材的管理第八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用耗材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药保健品、一次性医疗器械、检验检查耗材等。

第九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用耗材应当实行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由省级药械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用耗材应当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等,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用耗材目录和统一标准,明确适应症、使用范围和治疗时限等。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用耗材使用台账,实行分类管理和动态监控。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用耗材库存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库存量,避免浪费和过度储备。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用耗材使用的风险防控机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和相关企业的合作,共同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改进,提高医用耗材的质量和效果。

第三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六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用耗材管理应当加强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用耗材管理应当定期进行审计,对违规使用、浪费行为进行处罚。

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医用耗材管理办法【1】一、总则(一)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用耗材管理,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等国家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医用耗材,是指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消”字号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用消耗品、试剂、器械和用于临床医疗(诊断、治疗、教学、科研)需要,由国家规定其范围的消耗性材料。

(三)严格医用耗材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医用耗材管理机制。

为业务科室提供服务、指导、监督、管理,以保障全院医用耗材及时、规范、安全的使用。

各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院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规范我院医用耗材管理。

(四)根据国家医用耗材管理规范,对医用耗材实行分类管理。

其中,对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及其它临床使用中的高值医用耗材,各业务科室实行使用登记管理,施行全程重点管理。

(五)严格医疗耗材申购、领用程序。

医院所用医疗耗材,由耗材办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负责购置、储备、发放管理。

未经医院批准,科室不得自行购置医用耗材;严禁各业务科室或个人将未经报批手续的医用耗材进入我院临床使用。

同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名义向患者、患者家属介绍购买非我院供应的医用耗材,患者自购的耗材也不得应用于临床诊疗。

未经正规程序采购的医用耗材,医院一律不予付款,并追究当事者(科室或个人)的相关违规责任。

(六)医用耗材管理实行专人、专管制度。

各业务科室应明确科室医用耗材管理人员一名,负责科室医用耗材管理。

科室医用耗材管理员根据本科室业务开展情况,制定通医用耗材领用计划。

科室当月领用医用耗材总量,根据本院财务成本核算管理办法,列入科室当期成本核算。

(七)开展医疗业务所邀请外院专家随带的医用耗材,需由使用科室负责人提前3天时间向耗材办提交经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的临购耗材申请单和厂商资质证件、报价表进行报备,耗材办通过查询相关耗材价格并进行议价后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方能使用。

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范文

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范文

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医用耗材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用耗材,是指在医疗活动中直接用于患者诊断、治疗、康复的各种一次性使用的物品和装置。

第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用耗材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加强医用耗材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回收和处置等环节的管理。

第四条医院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选择合法、合规、质量可靠的医用耗材,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五条医院应当加强医用耗材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用耗材的认识和应用能力,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六条医院应当设立医用耗材采购部门,负责医用耗材的采购工作。

第七条医院采购医用耗材,应当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进行资质审核和评价。

第八条医院应当根据医疗需求、医用耗材的性能、价格、供应商信誉等因素,合理选择医用耗材。

第九条医院采购医用耗材,应当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医用耗材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交货时间等内容。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用耗材采购记录,记录采购的医用耗材的品种、规格、数量、供应商、价格等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应当设立医用耗材储存仓库,负责医用耗材的储存工作。

第十二条医院储存医用耗材,应当根据医用耗材的特性,合理选择储存方式,确保医用耗材的质量。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用耗材储存管理制度,明确储存医用耗材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标准等内容,并定期进行盘点和核对。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医用耗材储存仓库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第四章配送管理第十五条医院应当设立医用耗材配送部门,负责医用耗材的配送工作。

第十六条医院配送医用耗材,应当根据医用耗材的特性和需求,选择合适的配送方式,确保医用耗材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用耗材配送管理制度,明确医用耗材的配送流程、时间、质量标准等内容,并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估。

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用耗材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医用耗材的采购、储存、使用管理,切实控制医用耗材的费用,提高医用耗材临床合理使用水平,保障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规定(修订稿)》、《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原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临床应用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用耗材指医疗机构在开展医疗服务过程中使用的,按国家相关法规纳入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或取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并具有医疗特征的消耗性材料,包括一次性及可重复使用医疗器械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二、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医用耗材管理组。

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任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组)主任委员,是本机构医用耗材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医用耗材保障部门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组)副主任委员。

委员会(组)由临床、医用耗材保障部门、财务、医保和医院管理专家组成,至少下设一个医用耗材(含高值)临床应用专家组。

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组)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分工,指定具体部门负责医用耗材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组)的职责:(1)贯彻执行医用耗材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本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储存、使用及高值医用耗材临床应用合理性考核评价、公示、奖惩等工作制度和相应的工作流程,并监督实施。

(2)按程序在集中采购入选范围内确定本机构的高值、低值医用耗材目录,目录内容至少包括:产品编码、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生产企业、供应商和价格;定期召开会议,审核确定临床科室申请采购的本机构目录内医用耗材品种。

(3)明确本机构医用耗材临床合理使用的牵头部门和协作部门;定期开展合理应用医用耗材动态监测和专项点评;确定本机构重点管理的医用耗材目录,定期统计、评估、公布高值医用耗材及其他异常医用耗材临床应用情况;对存在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应及时采取干预措施。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对医用耗材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医疗机构对医用耗材的采购、储存、使用和报废管理。

第三条医用耗材包括一次性医疗用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符合国家标准的物品,用于医疗、护理和诊断等各个环节。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用耗材管理制度,确保其能够满足临床需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和检查,确保医用耗材的储存和使用符合规定要求。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耗材管理信息系统,对医用耗材的采购、储存、使用和报废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

第二章采购第七条医疗机构采购医用耗材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办理采购手续,确保品种齐全、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用耗材采购计划,根据临床需求和质量要求,制定采购清单和采购计划。

第九条医疗机构采购医用耗材应当采取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供应商资质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资质认证和评估,确保供应商的资质符合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采购医用耗材应当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确保医用耗材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第三章储存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用耗材的统一存放区域,确保储存环境干净整洁、温度适宜。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用耗材进行分类存放,按照品种、规格、有效期限等要求进行整理和标识。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医用耗材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库存量和有效期限的控制。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用耗材的养护和保养制度,对于过期、损坏等情况的医用耗材及时处理。

第四章使用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用耗材使用制度,明确使用流程和责任主体。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用耗材的防护措施,确保医用耗材不受污染或损坏。

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办法

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办法

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用高值耗材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医疗机构中使用的高值耗材的采购、储存、使用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规范操作流程。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需求,合理制定医用高值耗材的采购计划。

第五条采购医用高值耗材时,应当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用高值耗材采购档案,记录采购信息,包括供应商信息、产品规格、价格、采购日期等。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为医用高值耗材提供适宜的储存条件,确保其质量和性能不受影响。

第八条应当设立专用的储存区域,并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如冷藏、避光等。

第九条对于有特殊储存要求的医用高值耗材,应当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储存。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用高值耗材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其合理、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在使用医用高值耗材前,应当充分了解产品特性和使用说明。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用高值耗材使用记录,记录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员、使用数量等。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用高值耗材的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用高值耗材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对于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医用耗材管理办法医用耗材管理办法一、总则1.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制定本办法,规范医用耗材的管理,保障医疗机构的用耗材安全有效管理。

二、管理的范围1. 包括但不限于医用耗材的采购、入库、使用、清点、消耗、报废等环节。

三、责任主体1. 医疗机构:负责医用耗材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2. 医疗器械部门:负责医用耗材的申领、分发、库存管理等具体工作;3. 医务人员:负责医用耗材的正确使用和消耗情况记录;4. 财务部门:负责医用耗材采购资金的管理及支出情况核对。

四、管理制度1. 采购管理:由医疗器械部门负责医用耗材的统一采购工作,确保采购的耗材符合质量标准;采购前,须进行比价、评估,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采购。

2. 入库管理:医用耗材由专人验收入库,每批次均须在库存管理系统中登记,包括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入库后应设定合理的存放位置,确保分类管理、保质保量。

3. 使用管理:医务人员在使用医用耗材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操作规范,避免浪费和错用;每次使用均须记录使用数量、规格、批号等信息,方便跟踪和核对。

4. 清点管理:定期进行库存清点,确保库存数量准确无误;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调查核实原因,并进行处理。

5. 报废处理:过期、损坏或污染的医用耗材应及时报废处理,严禁使用;报废时应如实记录报废原因、数量,并进行合理处理。

五、监督检查1. 定期检查: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用耗材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跟进整改;监督部门可定期对医疗机构的医用耗材管理工作进行抽查。

2. 督促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医疗机构整改,并建立台账进行追踪和记录;严重违规行为将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六、附则1. 本办法由医疗机构负责解释和调整;2.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医用耗材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

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办法

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办法

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办法医用高值耗材是指在医疗过程中使用频率较高、价格昂贵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如心脏支架、人工关节等。

为了确保这些耗材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以下是一些管理办法的要点:1. 采购管理:- 建立严格的采购流程,确保耗材的质量和安全性。

- 选择有资质的供应商,并定期评估供应商的信誉和产品质量。

2. 库存控制:- 实施电子化库存管理系统,实时监控耗材的库存情况。

- 根据使用频率和保质期,合理设置库存量,避免过期和浪费。

3. 使用规范:- 制定详细的使用指南,确保医护人员正确使用耗材。

- 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高值耗材使用的熟练度和安全性。

4. 质量监控:- 建立耗材使用后的质量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使用中的问题。

- 定期对耗材进行质量检测,确保其符合医疗安全标准。

5. 成本控制:- 对耗材的使用情况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优化耗材的使用结构。

- 通过集中采购等方式降低耗材成本,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6. 信息记录:- 详细记录耗材的采购、使用和报废信息,便于追溯和管理。

- 建立耗材使用档案,记录患者信息和耗材使用情况。

7. 法规遵守:- 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医用耗材的相关法律法规。

- 定期更新管理办法,以适应法规变化和医疗技术发展。

8. 风险管理:- 识别和评估耗材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 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耗材出现问题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9. 患者教育:- 向患者提供有关耗材的信息,包括使用目的、可能的风险和预期效果。

- 增强患者对医用耗材使用的理解和信任。

10. 持续改进:- 定期评估耗材管理办法的有效性,并根据反馈进行改进。

- 鼓励医护人员提出改进建议,持续优化耗材管理流程。

通过这些管理办法,可以确保医用高值耗材的安全、合理和有效使用,同时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一、总则
目的: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控制医疗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医疗机构。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
管理部门: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医用耗材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医用耗材的采购、存储、使用、盘点等工作。

管理职责:制定医用耗材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医用耗材的采购计划和申请;监督医用耗材的入库、存储、出库和使用;定期进行医用耗材的盘点和清查;对医用耗材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三、采购与存储
采购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采用集中采购、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

存储要求:医用耗材应按照产品说明书和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存储,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四、使用与管理
使用规定:医务人员应按照诊疗规范、临床路径和医用耗材使用指南等要求,合理使用医用耗材。

管理要求:
建立医用耗材使用档案,记录使用情况;定期对医用耗材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合理使用医用耗材的意识。

五、监督与考核
监督机制: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用耗材管理监督机制,确保管理制度的执行。

考核评价: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用耗材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
解释权:本办法由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生效时间: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即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的全部内容,请各相关部门和个人严格遵守执行。

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综合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综合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综合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医用耗材的管理,保证医用耗材的质量,有效控制卫生材料的不合理使用和不合理增长,维护医院和患者的权益,促进医院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政策和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对医用耗材实行分类管理。

分类目录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和产品情况进行确定。

凡符合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器械的定义,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为“医疗器械”的各种植入人体器械、一次性材料、临床检验试剂和其它各种消耗品,均纳入管理范围。

第三条医用耗材主要是指高值耗材和低值耗材两种。

高值耗材是指单件(套)进价3000元以上或/和高价值、特殊用途材料。

主要包括:心脏起搏器、心脏介入类器材(导引导管、冠脉导丝、球囊、支架、动脉鞘、压力泵)、植入性人工器官(人工椎体、人工瓣膜、人工耳蜗、义眼台、人工晶体)、人工关节(髋关节、膝关节)、骨科内固定器械(骨板、骨钉)、腔内支架、滤器、手术吻合器和各种修补材料等。

低值耗材主要包括:一次性使用注射穿刺材料及医用高分子材料、医用卫生材料与敷料、手术材料、低值易耗器械、X线胶片和血糖试纸等设备专用材料、检验试剂等。

第二章基本管理方法第四条医院指定的设备科负责全院医用耗材的管理工作,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购买。

第五条医用耗材的采购,应严格执行政府和医院的相关法规、政策和制度按程序进行。

第六条采购医用耗材的活动中,设备科应向供应商索取、审查、保存以下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原件:(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或/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三)相关产品注册证书、登记表、报关单或商检证的复印件;(四)医用耗材生产企业或进口总代理商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明确授权范围;(五)医用耗材销售人员或法人的身份证明。

第七条设备科建立耗材的证件核对和出入库登记,登记本保存期限十年以上,以备产品质量追溯;并做好发票的核对和及时上交财务,以及手术室钢板、假体的代销入库。

医用耗材的管理办法

医用耗材的管理办法

医用耗材的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用耗材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用耗材,是指在医疗活动中使用的具有独立功能或者与医疗器械配合使用的物品,包括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消毒产品、药品包装材料等。

第三条医用耗材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安全、经济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全程监控、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用耗材管理部门,负责医用耗材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处置等工作。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用耗材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制定医用耗材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处置等环节的操作规程,确保医用耗材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用耗材的信息化管理,建立医用耗材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医用耗材的全程监控和信息共享。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用耗材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用耗材的认识和操作技能,保障患者安全。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用耗材的监督和评价,对医用耗材的质量和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二、采购与储存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需求和医用耗材的特性,合理采购医用耗材。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医用耗材,并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医用耗材的质量、价格、配送等内容。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用耗材的验收制度,对医用耗材的数量、质量、包装等进行检查,确保医用耗材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用耗材的特性,合理储存医用耗材,确保医用耗材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用耗材的出库制度,对医用耗材的数量、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医用耗材的质量和安全。

三、配送与使用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用耗材的配送制度,确保医用耗材按时送达和使用。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需求和医用耗材的特性,合理配送医用耗材,避免医用耗材的浪费和过期。

医用耗材库房管理办法

医用耗材库房管理办法

医用耗材库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的科学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用耗材,是指在医疗活动中直接用于患者诊断、治疗、康复的各种一次性使用的物品和重复使用的物品。

第三条医用耗材库房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全程监控、严格准入、定期审查、动态调整。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用耗材库房,明确库房管理职责,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医用耗材库房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成立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用耗材的采购、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应当由医务、护理、器械、药学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其中医务、器械部门负责人为委员会成员。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用耗材管理办公室,负责医用耗材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医用耗材管理办公室应当配备专业管理人员,负责医用耗材的采购、储存、分发、回收、报废等工作。

第三章采购管理第九条医用耗材的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实行集中采购和分类采购。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用耗材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流程、采购周期、采购数量等。

第十一条医用耗材采购应当实行供应商评估制度,评估内容包括供应商资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与医用耗材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产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内容。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用耗材验收制度,对采购的医用耗材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核对。

第四章储存管理第十四条医用耗材库房应当按照医用耗材的性质、用途、储存要求等进行合理布局,确保医用耗材的安全储存。

第十五条医用耗材库房应当建立健全医用耗材储存管理制度,明确储存条件、储存期限、储存要求等。

第十六条医用耗材库房应当定期对医用耗材进行清理、整理,确保医用耗材的储存安全。

第十七条医用耗材库房应当建立健全医用耗材出库管理制度,明确出库流程、出库要求等。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9.06.06
•【文号】国卫医发〔2019〕43号
•【施行日期】2019.09.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质量
正文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9〕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为规范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促进医用耗材合理规范使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
2019年6月6日。

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医用耗材管理办法医用耗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用耗材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加强对医用耗材的监督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用耗材指医疗机构、医疗设备使用单位及个人使用的一次性或可重复使用的用品,在医疗器械管理条例中包括医疗器械附件。

第三条医用耗材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加强安全质量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益,防止浪费。

第四条各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医用耗材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监督,对行政违法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留存医用耗材登记簿,保留医用耗材使用记录,做好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并在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章医用耗材采购管理第六条医用耗材的采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对供应商进行彻底审查,确保供应商符合相应要求并有生产资质。

医疗机构应当使用合法合规耗材采购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医用耗材。

第七条医用耗材采购需有相应的采购计划,采购规模、品种、价格应当明确,采购过程需按照成本控制、资金保障、质量安全、服务及时等要求进行。

第八条医用耗材采购发票及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必须得到证实和确保。

第九条医用耗材库存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前提下,对医疗机构所采购的所有医用耗材实行限额管理、计划管理和出入库管理。

第三章医用耗材管理第十条医用耗材应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相关管理人员领导专人负责,定期进行盘点,保证数量和品种与登记簿相符。

第十一条医用耗材应当分类管理,按照耗材特性、用途、生产批次等信息进行引领。

第十二条医用耗材使用前应当进行誊验,符合质量标准后方能使用。

第十三条医用耗材使用后必须彻底清洗、消毒、维护。

使用过程中,应注意正确使用方法,保证安全、有效。

第十四条医用耗材的摆放、存储、保管应安排有序,保持干净卫生,保证耗材不受损坏、污染。

第十五条医用耗材使用人员应当接受培训,了解医用耗材的种类、使用方法、护理才能等信息,保证正确使用。

第四章医用耗材管理考核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模式,合理使用医用耗材指标。

医用耗材出入库管理办法制度

医用耗材出入库管理办法制度

医用耗材出入库管理办法设备科科是总务处仓库管理的主管部门。

各科室、中心是医用材料领用及使用的监督部门。

仓库保管员是医用耗材进出库的具体管理人员。

一、医用耗材入库规定(一)医用耗材采购回来后首先办理入库手续。

由综合管理科协同物业管理与医用科监督供货商向仓库管理员逐件交接。

库房管理员要根据采购计划单的项目认真清点所要入库物品的数量,并检查好物品的规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价格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并在接收单上签字(综合管理科、物业管理与医用科要在入库登记簿上共同签字确认)。

(二)医用耗材进库根据入库凭证,现场交接接收,必须按所购耗材条款内容、质量标准,对耗材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入库登记。

(三)医用耗材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入库。

(四)医用耗材入库,要按照不同耗材的型号、材质、规格、功能和要求,分类、分别放入货架的相应位置储存,在储存时注意做好防锈,防潮处理,保证货物的安全。

(五)医用耗材数量准确、价格不串。

做到帐、标牌、货物相符合。

发生问题不能随意的更改,应查明原因,是否有漏入库,多入库问题。

(六)精密、易碎及贵重货物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碰撞,倒置。

其中贵重物品应妥善保存,以防盗窃。

(七)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严禁无关的人员进入仓库。

(A)仓库保持通风,保持库室内整洁,由于仓库的容量有限,货物的摆放应整齐紧凑,作到无遮掩,标牌要醒目,便于识别辨认。

二、医用耗材出库规定(一)医用耗材出库,仓库管理员要做好记录,领用人签字。

(二)医用耗材出库,数量要准确(账面出库数量要和出库单,实际出库实际数量相符)。

做到帐、标牌、货物相符合。

发生问题不能随意的更改,应查明原因,是否有漏出库,多出库问题。

(三)仓库管理员严格执行凭发货单发货,无单不发货,内容填写不准确不发货,数目有涂改痕迹不发货。

发货单由具体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由医用人员持单领用。

发生上述问题时,管理员应及时的与具体管理部门责任人做好货物的核对,保证发货的正确性。

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医用耗材管理办法引言:医用耗材是指在诊断、治疗、护理和研究工作中所需的各类消耗品,是医疗机构日常运转所必需的物资。

良好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对于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成本、确保患者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医用耗材管理办法的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一、医用耗材的分类与管理医用耗材按照其性质和用途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包括一次性耗材、消毒器械、手术器械等。

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用耗材分类编码和档案管理制度,将医用耗材的名称、规格、产地、使用方法等信息进行登记和归档,以方便管理和使用。

对于不同类别的医用耗材,要制定相应的采购、储存、使用和报废的管理办法,确保其质量安全和合理使用。

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医用耗材的采购工作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合同的要求进行。

医疗机构应成立专门的医用耗材采购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医用耗材的采购工作。

采购时要充分考虑产品质量、价格、供货周期等因素,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签订合理的采购合同。

同时,采购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判断能力,确保采购的医用耗材符合患者需求和医疗质量要求。

三、医用耗材储存管理医疗机构应具备适当的仓储设施,确保医用耗材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医用耗材应按照规定分类存放,保持干燥、通风、无毒、无异味的状态。

储存区域要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定期检查医用耗材的库存情况,及时补充和更新。

对于近效期、过期和损坏的医用耗材,要进行单独存放,并及时报废或退货。

四、医用耗材使用管理医用耗材使用必须遵循严格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医疗机构应组织相关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用耗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的理解和掌握。

使用过程中要及时记录耗材的使用情况,以便进行耗材的统计和分析。

同时,医用耗材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避免浪费和滥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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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规我院医用耗材管理,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等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医用耗材,是指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消”字号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用消耗品、试剂、器械和用于临床医疗(诊断、治疗、教学、科研)需要,由规定其围的消耗性材料。

(三)格医用耗材管理规,建立健全医用耗材管理机制。

为业务科室提供服务、指导、监督、管理,以保障全院医用耗材及时、规、安全的使用。

各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院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规我院医用耗材管理。

(四)根据医用耗材管理规,对医用耗材实行分类管理。

其中,对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及其它临床使用中的高值医用耗材,各业务科室实行使用登记管理,施行全程重点管理。

(五)格医疗耗材申购、领用程序。

医院所用医疗耗材,由耗材办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负责购置、储备、发放管理。

未经医院批准,科室不得自行购置医用耗材;禁各业务科室或个人将未经报批手续的
医用耗材进入我院临床使用。

同时也不得以任理由、名义向患者、患者家属介绍购买非我院供应的医用耗材,患者自购的耗材也不得应用于临床诊疗。

未经正规程序采购的医用耗材,医院一律不予付款,并追究当事者(科室或个人)的相关违规责任。

(六)医用耗材管理实行专人、专管制度。

各业务科室应明确科室医用耗材管理人员一名,负责科室医用耗材管理。

科室医用耗材管理员根据本科室业务开展情况,制定通医用耗材领用计划。

科室当月领用医用耗材总量,根据本院财务成本核算管理办法,列入科室当期成本核算。

(七)开展医疗业务所邀请外院专家随带的医用耗材,需由使用科室负责人提前3天时间向耗材办提交经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的临购耗材申请单和厂商资质证件、报价表进行报备,耗材办通过查询相关耗材价格并进行议价后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后能使用。

同时所用的医用耗材的功用、品质、报价等应由使用科室事先向患者和家属介绍,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

(八)凡科室及个人违规购置、使用、倒卖、盗卖医用耗材及医疗垃圾,损害医院利益的;凡未按规定日期执行医用耗材领用计划申报,影响科室正常工作开展的;凡不按规定日期执行每月清仓盘库,经核查帐实不符的;凡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给医院造成损失的,一经查实,由相关科室及个人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九)每年召开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集中汇报当年新增医用耗材的使用情况和总结。

(十)医务科等部门应加大对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价格的监督抽检力度,保障医疗使用安全。

二、适用围
本办法适用对象:(一)全院所有医疗业务开展科室及个人;
(二)涉及医疗器械耗材购置、储备、使用、管理科室及个人。

三、医用耗材领用、新增、临购
(一)对于通用类医用耗材,根据科室领用计划、库存和全院实际用量,由耗材办编制医用耗材采购月计划,提交耗材办科长和分管院长审批后,报院长审核。

通过后通知供货商供货,保证必备库存,努力实现零库存。

(二)通用类医用耗材各业务科室实行库存基数定量管理原则。

库存基数为本科室一业务用量,每领用数量以补足基数为限。

各业务科室根据本科室实际业务需求制定耗材领用计划,填报《医用耗材领用单》于每月5-10日提交耗材办购置后领用。

长假期间可根据科室实际业务需求增补领用计划,增补领用原则上不超过3月量。

特殊医用耗材根据各业务科室情况自行设定库存基数。

(三)手术使用的特殊医用材料领用计划,由手术室(通用部分,如纱布、缝线等)与相关科室(专科特殊医用耗材)分别编制领用计划进行申购、领用。

(四)对于新增医用耗材的引进,应格控制。

凡现库房有代用品的,原则上不得申购;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引进医用耗材数据库目录之外的医用耗材,由使用科室向耗材办提交《新增医用耗材申请表》和《新增耗材科室讨论会议记录》,原则上每个临床科室每季度医用耗材申请不超过3个品种,经耗材办汇总后每季度提交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审核准入。

准入通过的医用耗材由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安排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议价讨论,最终确定供应商及耗材价格,并签订医用耗材合同。

原则上本季度未通过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审核准入的新增耗材,一年之不得重复提交申请准入。

(五)各临床科室外出参加各类会议,对会议上厂商介绍推广产品,不得私自签定订购合同或向厂商承诺购置意向。

确有临床业务需要的,可将相关产品资料或样品带回单位,按照医用耗材新产品申购程序办理申购。

(六)对于下列发生的情况,由使用科室填写《临购耗材申请表》,提前3天交医务科和耗材办审批同意后可进行临时采购。

原则上临时采购的医用耗材需是市医用耗材采购平台产品,特殊情况除外。

一般医用耗材临时采购价小等于市医用耗材采购平台交易参考价,未在市
医用耗材采购平台的特殊医用耗材,由耗材办、财务科、院办共同议价执行。

1、开展新医疗技术非计划临时新购的医用耗材;
2、供货商因故无法再继续提供医院医用耗材数据库目录中的医用耗材;
3、其他原因导致的无常供货的医用耗材;
禁各业务科室先使用后申报审批;耗材办对该类情况拒绝签字和入库;一切后果由各业务科室自行承担。

四、验收入库
(一)所有通用类医用耗材必须首先验收后才入库,非特殊、紧急情况禁供货商直接将医用耗材交送使用科室。

库管人员应格执行入库耗材验收制度,按《医用耗材验收单》所要求容认真验收,详细检查送货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

若验收不合格或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立即报告耗材办科长处理。

(二)对必须手术现场才能确定规格的高值耗材,实行由耗材办、手术室、手术医生、使用科室主任共同签字验收后,完善医用耗材手术签收单记录,最后由使用科室人员负责补办入、出库手续。

五、出库
(一)业务科室必须确定医用耗材的专人申领,专人负责保管,格交接手续。

(二)急诊、抢救医用耗材随需随领,其它医用耗材在规定发货时间领取。

(三)除专科特殊医用耗材,业务科室领用通用类医用耗材的数量一次不得超过两业务用量。

(四) 产品出库,遵循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专科医用耗材的发放,依据购置计划格执行一次性出库。

六、医疗器械耗材发放领用管理
(一)科主任、护士长为科室医用耗材管理的首要责任人。

(二)医院所用医用耗材,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

(三)根据医院有关规定,耗材办对医院指定围医用耗材实行每一、四按计划下发下送,保障业务科室医用耗材的正常使用。

(四)库存物品需外借时,由借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递交耗材办审核同意后可外借。

库管员应格遵守库存物资相关管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办理赊欠手续。

(五)各业务科室领用医用耗材发现与领用计划不相符或医用耗材有质量问题的,应及时反馈耗材办,并将物品核对后填写《退物单》退回库房(保持原外包装)。

由耗材办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退换手续,并将有关情况登记入档。

七、清查盘点
(一)耗材办库房每季度对医用耗材进行一次清查盘点。

盘点工作必须由财务科、调拨室、耗材办库房帐、物管理人员等组成。

根据盘点结果,认真填写《医用耗材盘存表》,逐级上报。

(二)各业务科室根据本科医用耗材申、领总数、当月耗材核销总量、库存数量,按规定日期(每月27日至下月3日)每月对医用耗材执行清查盘点工作并做好登记记录。

八、回收毁形处理
(一)对规定强制回收毁形处理的医用耗材垃圾,由医院保健科根据相关规定格执行回收工作,禁流失和重复使用。

(二)对回收的一次性无菌卫生材料由各业务科室人员统一毁形、保管并移交给医用垃圾回收人员。

(三)医院和具有医疗垃圾处理资质的专业公司签订回收合同,对医用垃圾进行回收处理。

九、附则
(一)本办法与此前本院医用耗材管理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本办法执行;有明确管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l、医用耗材手术签收单
医用耗材手术签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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