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的调查分析报告
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02
农民法律意识现状
农民对法律的基本认知
01
02
03
法律意识薄弱
大多数农民对法律的基本 概念和原则了解较少,缺 乏系统的法律知识。
依赖传统观念
部分农民在处理纠纷时, 更倾向于依赖传统习俗和 道德观念,而非法律手段 。
对法律信任度不高
一些农民对法律体系的信 任度不高,认为法律解决 问题的效果有限,更愿意 寻求其他途径。
目的
通过实证调查,全面了解农民对法律的认知、态度和行为,为政府和社会提供 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提升农民的法律意识。
调查方法与范围
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式,对 全国多个省份的农村地区进行抽 样调查。
范围
覆盖了不同年龄、性别、教育程 度和职业背景的农民群体,以保 证调查的代表性。
农民法律意识的定义与重要性
通过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 发布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 知识,提高普法宣传的覆盖面。
开展法治文艺演出
组织法治文艺演出,以寓教于乐的 方式向农民普及法律知识。
举办法律知识竞赛
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激发农民 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提高普法效 果。
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
健全农村法律服务网络
构建以县级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乡镇法律服务站为骨干,村法 律服务室为基础的农村法律服务网络。
增进法律信任
通过实际案例,展示法律在维护权益 、解决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增进农民 对法律的信任和认同。
THANKS
感谢观看
对未来农民法律意识提升的展望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农村活动, 提高农民的法律知识和意识。
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
加强农村法律服务机构和专业人员队 伍建设,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 服务。
农村法律意识调研报告
农村法律意识调研报告导读:本文是关于农村法律意识调研报告,希望能帮助到您!法律基础知识薄弱成为制约市民法律素质提高的瓶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关于农村法律意识调研报告,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足部建立和完善,市场调节作用日益彰显。
劳动力市场调节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化转移速度不断提高。
与此相反,传统市场体制仍未得到根本改革,城乡隔离模式下的许多制度扔阻碍这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农民是合法权利得不到充分有效地保护。
由于历史级制度为得到根本改进,有些地区农民与城镇居民的差距显著。
农民是我国重要的组成部分,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农民只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才能在现实生活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农民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过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笔者与小组成员深入调研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法律意识,并和农民进行了接触,对一些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进行普及,自己印制了一些简单的法律知识发给农民,使得一些农民能在遇到问题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据了解,新农村建设后农民越来越知道法律的重要性,为了了解安义石鼻镇居民的法律意识特进行此次关于农民法律意识的调研,本次调研以调研问卷形式为主,非结构式访问的方式为辅,在发出的100分问卷中,回收率为76%,其中有效率为65%,其中年龄分布比较平衡。
于此可见,此次调研的结果真实可信,具有代表性和全面性。
一、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随着各界坚持不懈地开展普法工作以及媒体对以案说法的报道越来越多,公民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开始加强,农民也越来越注意到了法律的重要性。
虽然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但目前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却不尽人意。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匮乏。
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加上普法宣传流于形式,农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这种对法律的陌生感决定了农民在遇到问题时一般是拒法律于门外的,更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决问题,情在处理问题是在某种程度上占了极大的比重。
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法律知识运用能力不足
尽管部分农民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但实际运用能力相对较弱,难 以解决实际问题。
农民法律意识行为分析
法律意识淡薄
部分农民对法律持怀疑态度, 认为法律与自己的生活关系不
大,对法律缺乏信任感。
守法意识不强
部分农民在日常生活中存在一些违 法行为,如偷盗、赌博等,对法律 的遵守程度有待提高。
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
总结词
社会文化背景对农民法律意识具有重要影响。
详细描述
不同社会文化背景的农民对法律的理解和态度存在差异。一些传统文化和观念可能会影响农民的法律 意识,例如一些乡村地区可能存在对法律权威的认同度不高、对传统习俗的依赖较重等现象。这些因 素可能阻碍农民对现代法律体系的理解和接受。
05
代表性。
在调查过程中,采用标准化的问 卷调查程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和可靠性。
样本选取
选取的样本为农村地区的农民 ,包括不同年龄、性别、文化 程度、经济状况等群体。
样本选取考虑了地区、民族、 宗教等因素,确保样本的多样 性。
样本数量为1000份,具有较高 的代表性和广泛性。
03
调查结果概述
调查结果总体概述
THANKS
感谢观看
维权意识不足
当农民的权益受到侵害时,部分人 选择忍气吞声或私下解决,而不是 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04
深入分析:影响农民 法律意识的关键因素
教育程度的影响
总结词
教育程度对农民法律意识有显著影响。
详细描述
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农民更容易理解法律知识,并具备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 益的能力。反之,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农民可能对法律感到陌生和难以理解。
关于农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范文(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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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1在目前全国上下进入法治建设的新时代,我县农民的法律意识状态如何?他们的权利意识、法律保护意识和民主意识的状态又如何呢?为了解现今我县农民的法律意识状况,更好地加强和增进农民的法律意识,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我们的法律有正确的态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我们选择几个乡镇采取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农民法律意识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目前我县农民的法律意识状态1、传统的习惯根深蒂固。
随着法治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多年的普法教育,全县农民法律知识贫乏的现象得到了一定的改观,农民的法律、权利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农民知道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总体来看全县农民的法律意识依然相对淡薄,传统意识较浓,农村法制宣传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主要表现在法律素养低,害怕打官司,对法律缺乏信任,薄情优先于法。
从走访的人员和媒体披露的大量案件来看,在一部分农民的脑子里的法律意识仍是空白,即使自己或家人受到了严重侵害,也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或者想寻求法律保护,确不知道该如何着手;也有一些像经济往来的行为,如借款不写借条,总以为大家是熟人、朋友,不会出问题,一旦出了问题,又无凭无据,无法求得法律的保护;更有甚者,一些村干部的法律意识也十分淡薄,公然出面去解决本村发生的刑事案件,以私了的方式解决,使得触法刑法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2、农民对法律的认识不到位,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意识浅薄。
大多数的农村村民不懂得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更多的人认为法律不是保障人民权利的实现,而在更多的限制人的行为的发生。
关于农民工法律自我保护意识调研报告
关于农民工的法律保护意识调研报告团队名称:农民工的法律自我保护意识情况的调研团队团队级别:校级(√)院级()支部级()队长: 滕月队员:乌兰、张博文、潘明、王兆新、安悦然、迟秀颖、田洁敏、于贺伟、张乐所属单位:山东大学机械工程学院09工业工程团支部指导老师:山东大学法律教研室潘昌新副教授二零一一年二月目录中文摘要: (3)一、调查背景 (3)二、调查方式 (3)三、调查结果统计及分析 (4)(一)农民工的年龄结构 (4)(二)农民工的收入情况 (4)(三)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现状 (5)(四)农民工安全保障问题 (6)(五)农民工的维权途径 (6)四、农民工维权法律意识较低的原因 (7)(一)文化素质低,法律知识欠缺 (7)(二)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低 (8)五、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的措施 (8)(一)健全法律法规,建立有效的农民工权益保护体系 (9)(二)强化劳动法律的执法和监察力度 (9)(三)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 (10)(四)降低农民工的维权成本 (11)(五)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组织化程度 (11)六、结语 (12)七、附件 (12)关于内蒙古赤峰市农民工维权法律意识调查报告中文摘要: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是我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据相关部门统计,我国农民工的数量大约为2亿人,约占到我国总人口的六分之一。
他们远离家乡和亲人,在城市居住着较差的生活环境,从事着繁重的体力劳动。
他们为现代化的城市建设和城市服务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却没有享受到城市标准的社会福利待遇,甚至会为经常为了拿到自己应有的报酬和权益而犯愁。
因此,如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既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也是摆在政府面前需要解决的难题。
关键词:农民工维权法律意识难题一、调查背景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先后出台《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旨在提高农民工地位、改善农民工生活状况的规定和措施,这些规定和措施对保护农民工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农民工的权利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建筑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调查报告[最终定稿]》
《建筑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调查报告[最终定稿]》第一篇:建筑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调查报告建筑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调查报告作者:杨调查时间:xx年11月14日调查地点: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白塔村车马碧水库搬迁项目调查对象:本项目工地所有农民工调查目的。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来城市打工的农民工越来越多,尤其是建筑工人,他们没有文化,没有一技之长,只能置身于蚊虫满地、尘土飞扬的工地养家糊口。
国家统计局xx年4月27日发布的《xx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xx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8652万人,比上年增加481万人,增长1.7%,增速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其中,从事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占比17.7%。
或许网络上说他们一天赚的比白领还多,但是他们赚的都是透支身体换来的血汗钱。
并且白领阶层每个月都可以按时领到薪水,而农民工,却不一定能够在年底的时候拿到这一年的血汗钱,大部分农民工的工资,会被拖欠好几个月到一年,有的甚至拖欠好几年,直至包工头耍赖,而让血汗钱不翼而飞。
针对社会对农民工这个群体的关心、关注力度不够的现象,针对历年来农民工工资被频频拖欠以及诸多网络爆光农民工正常讨薪反被殴打事实,针对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薄弱的现状,为了更好的对农民工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普及和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再被拖欠的愿景的尽早实现以及后续的相关社会福利的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帮扶和支持。
我们在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旧县街道白塔村的车马碧水库搬迁项目的工地上对本工地的农民工展开了本次调查活动。
本次调查活动主要针对建筑农民工工资被拖欠这个问题对本工地的农民工展开法律维权意识的调查和依法讨薪的法律知识普及活动。
因本次调查活动所调查的范围小、人数少,所以只对本次调查的本工地上的工人有效,调查结果仅供参考。
现将本次调查活动的结果汇报如下:本工地上目前有农民工100多人,我们对这里的100人进行了抽样调查,其中,40岁以上的有65人,40岁以下的有35人,男工89人,女工11人,40岁以下的女工,0人。
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范文(精选6篇)
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范文(精选6篇)当某一情况或事件需要弄明白时,我们必须开展调查以搞清情况,调查结束以后,还需要写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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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1第一章调查的主要说明1.1 调查项目背景调查当前中国农民法律意识的一般情况及其特征,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必要性及其方法,最后就农民相对落后的法律意识与当前法律的冲突等提出一些建议。
农民法律意识状况任何是衡量农村法制建设的重要标志。
本次调查报告以河源地区农民为调查对象。
通过调查,分析该地区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以利于提出了推进农村法制化进程的思路,为解决“三农”问题构建良好的法律环境。
1.2 调查目的在遇到纠纷或麻烦时,农民们首先想到的解决方式一般不会用法律来解决,法律方式往往是他们迫不得已的最后一招。
他们经常选择的解决方式往往是找家族内或是村内有威望的人调解。
如果纠纷再大一些,就会去找村干部解决。
在遇到纠纷时选择通过民间调解方式和通过行政方式解决的农民远远多于选择通过法律来解决的。
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来维护自身的权利不受侵害在农民的意识中仍然是一片陌生的领域。
总之,不到万不得已,农民们一般不会直接选择通过法律方式来解决纠纷。
相较法律而言,它们似乎更相信人的力量,只要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可以解决的事情就没有必要去通过法律解决。
而且他们相不相信法律还另当别论。
全社会要树立信仰法律的良好氛围。
按照著名法学家苏力的观点,信仰法律并不是一个只要下决心信仰就能信仰的,而是体现为一个过程,或者说是在一系列社会活动、经验、感受之中而达到的“皈依”。
我们不能仅仅靠论辩、靠灌输“法律必须信仰”,“对法律应多些尊重、多些崇拜”,而使人们信仰法律,而必须以实际的法律运作使他们感受到“还是信仰法律好”,感受到法律值得尊重和崇拜。
具体到农民的法律意识,决不是靠法律的严酷与冷峻,也不是靠外力的强迫、压制与威胁。
农民法律意识淡薄
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篇一:农民工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的调查报告农民工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的调查报告实践时间:20xx年1月20日~20xx年2月20日调查对象:各镇农民工实践地点:湖北省仙桃市调查目的:大力宣传农民工为城市和社会所做的贡献,客观反映农民工的现实状况,让社会公众了解农民工,在社会中尊重农民工,平等对待农民工,主动帮助他们改善生活和工作条件。
调查人:郑颖班级:12级会计电算化指导老师:辛应红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调查报告,“农民工”是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非凡概念,是指户籍身份还是农民,有承包土地,但主要从事非农业,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员。
狭义的农民工,一般指跨地区外出进城务工人员,也包括在区域内二、三产业的农村劳动力,本报告的研究范围,主要是跨地区进城务工人员。
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是中心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近年来采取多种措施,为维护农民工权益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农民工权益保障仍存在诸多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部分农民工采取过激行为的维权事件不断发生,对社会稳定、和谐社会的建立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本次调查对象是本地的农民工。
一.本镇农民工现状农民工这一时代出现的新的代名词,是中国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重要标志,是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涌现出的一支新兴的劳动力,也是推动中国经济和社会结构变革的巨大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亿万农民走出田间、走出农村、进入工厂、进入城市,用他们的双手,用辛勤的劳动和汗水,创造着自己的新生活,创造着中国的现在和中国的未来。
1.本镇农民工的主要特点(1)以自发性外出为主。
目前,农民工外出务工主要依托以亲缘、地缘关系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社会信息网络,调查统计显示,88%的农民工通过自发方式外出,有组织外出的仅占12%,自发性外出主要靠亲戚朋友介绍或帮助,就业成本低且成功率高,这也与农民工获得就业信息的渠道少,对社会职业中介机构诚信的认同感低有关。
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1.本镇农民工现状
农民工这一时代出现的新的代名词,是中国传统社会向 现代社会转变的重要
标志,是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涌现出的一 支新兴的劳动力,也是推动中国经济和社会结构变革的巨大 力量。改革开放以来,亿万农民走出田间、走出农村、进入 工厂、进入城市,用他们的双手,用辛勤的劳动和汗水,创 造着自己的新生活,创造着中国的现在和中国的未来。
主动帮助他们改善生活和工作条件。
调查人:郑颖
班级:12级会计电算化
指导老师:辛应红
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调查报告,“农民工”是中 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
的非凡概念,是指户籍身份还是农民,有承包土地,但 主要从事非农业,以工资为主要收入的人员。 狭义的农民工, 一般指跨地区外出进城务工人员,也包括在区域内二、三产 业的农村劳动力,本报告的研究范围,主要是跨地区进城务 工人员。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是中心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 此高度重视,近年来采取多种措施,为维护农民工权益做了 大量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农民工权益保障仍存在诸多问 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部分农民工采取过激行为的维权事件 不断发生,对社会稳定、和谐社会的建立以及经济社会的发 展产生了不利影响,本
4•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努力提高农民工的综合素质, 一是应以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突出加强职业技能和法律技 能政策培训,要以市场为导向,科学设置教育培训内容,使 农民工基本把握一至两门使用技能,二是在法规政策方面,
着重使农民工增加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利益诉求等方面的 法律知识,增强法律观念,提高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能力。
3.抓重点,认真解决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 一是要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依法规 范企业制度,使用农民工的企业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保பைடு நூலகம்农民工的合法 权益,要加大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监察力度,对违反国家规 定,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责令限期加以改正逾期不 改或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查处,二是要解决最低工资制问题, 制定农民工最低工资制,并与城市居民的最低工资标准结合 起来,体现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原则,三是要探索适 合农民工实际的社会保障制度,要研究制定农民工参加工伤 保险的办法,确保他们因工伤亡之后及时得到救治和补偿, 四是要建立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同享公共治理服务的体制,取 消对农民工的不合理收费,尽快解决农民工子女的就业问 题,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适应满足和保证农民工的基 本精神文化需求。
农民工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精选7篇)
农民工法律意识调查报告农民工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精选7篇)在某些事情不明真相时,我们必须开展调查以搞清情况,并将探寻到的规律和经验写进调查报告。
如何把调查报告做到重点突出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农民工法律意识调查报告(精选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农民工法律意识调查报告1调查时间:20xx年3月。
调查地点:农村、乡镇、就业办事处等地方。
调查方式:采用收集材料、电话、网聊、面谈等方式进行调查。
调查目的:了解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深入剖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前言: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成为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农民工法律素质普遍较低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一问题我对清涧县的农民工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查。
通过调查清涧县外出的农民工在外主要涉及建筑业、餐饮服务、批发零售、车辆修理、轻工业等行业。
一、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调查显示电视、广播、报刊、杂志这些传统媒体仍然是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占到了被调查人数的54.64%。
通过法制宣传橱窗获取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占到了总数的25.24%,以互联网为载体获得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只占到了总数的1.6%。
在农民工认为在哪里咨询法律问题比较可靠这一问题上,有48%的人选择了政府相关部门,44%的人选择了法律服务所,33%的人选择了律师事务所,还有13.5%的人选择了熟人介绍。
在有效解决法律问题途径这一项目上,有66.51%的人选择了依法解决,另外还有9.57%的人选择了上访,这说明大部分农民工已有了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识,而少部分把上访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也符合当前社会的实际。
在农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体条件的问题上,有84.07%的人选择了了解一些。
有85.64%的被调查者认为,当他们需要法律帮助时很方便或比较方便。
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
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1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的现代化法治进程直接影响了我国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
而现实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农民多数法律意识淡薄,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化国家这一历史性命题面前,农民的法律意识无庸讳言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从总体上讲,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现状是以淡漠为其表象特征的。
一.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服从法律,严格依法办事。
然而,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法律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
人们不了解也不愿意了解法律,依然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解决问题,农村秩序的型构与维持所需要的具体素材是长期的乡间生活所供给的,诸如“族外交涉”、“差序格局”和“爱有等差”,除非万不得已,它一般不会主动邀请国家正式法律的介入。
与轻法意识“相映成趣”的是,在农民心中既“轻法”又“畏法”。
这不能不说与我国的传统法律文化密切相关。
众所周知,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诸法合体,民刑不分”,法律的刑罚化,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最鲜明特色。
这种传统法律文化反映到人们的意识观念上,导致了对法律的狭隘认识。
时至今日,仍有老百姓把“被告”视为“罪犯”的同义语,而国家倡导法治,老百姓想到的并不是通过法治,实现权利,而是想到“严打”,要“从重、从快、从严”,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对苛刑的畏惧心理。
“知足者长乐,能忍者自安”是我国广大农民的生活格言。
在他们看来,遭遇不幸怨不得别人,而是自己的命苦。
诉讼是道德败坏的表现,为好人所不耻。
虽然,改革开放以来,人们诉讼观念已经有了很大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已经不再把打官司看作不光彩的事,遇到纠纷逐渐倾向于诉诸法庭。
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xx年xx月xx日•调查背景和目的•调查方法和样本概况•调查结果概述目录•调查结果详细分析•对策建议•结论01调查背景和目的中国农村社会的现实情况农民的法律意识薄弱,缺乏对法律的了解和认识。
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于农民法律意识的关注为了推进法治建设,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政府和社会各界开展了一系列调查和研究。
调查背景了解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和问题。
分析农民法律意识薄弱的原因和影响。
提出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对策和措施。
调查目的1调查范围23本次调查范围覆盖了多个省份的农村地区。
调查地域本次调查对象包括农民、村干部、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等。
调查对象本次调查于2021年开展,历时半年时间。
调查时间02调查方法和样本概况根据研究目的设计问卷,涵盖农民对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法律意识状况等方面。
采用问卷调查法前往农村地区进行调查,与农民进行面对面交流,确保问卷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实地调查调查方法选取多个农村地区为了保证样本的代表性,选取了多个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农村作为调查样本。
随机抽样在每个地区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确保样本的随机性和广泛性。
调查样本来源03信度和效度较高通过对问卷进行信度和效度检验,证明本次调查的信度和效度较高,能够为后续分析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样本代表性01样本数量充足共收集了500份有效问卷,样本数量较为充足,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农民的法律意识状况。
02样本涵盖面广本次调查涵盖了不同年龄、性别、教育程度、职业和地区的农民,具有较为广泛的代表性。
03调查结果概述总体法律知识水平较低大部分农民对法律知识了解较少,对法律规定、法律程序等不清晰。
法律知识获取途径有限农民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主要依靠传统习俗、经验等,缺乏正式的法律教育和培训。
农民法律知识水平很多农民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不知道如何维权,甚至不敢维权。
维权意识薄弱部分农民对法律权威性、强制性缺乏认识,对法律规定的义务和权利不明确。
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调研报告5篇范文
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调研报告5篇范文第一篇: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调研报告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调研报告农民工,主要指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家庭联产承包后,解脱了土地束缚的农村富裕劳动力,在农村中保留了土地和户籍,转移到非农产业,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特殊群体。
重庆市是一个以农业人口为主的新兴直辖市,农村人口多,山地坡地多,外出务工的农民多,是重庆的市情所在。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结合重庆实际,在组建农民工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当前我市农民工的基本状况农民工是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而产生的,并随着我国工业化、现代化进程而不断发展。
当前,我市农民工基本状况和主要特点有:(一)数量规模:人员规模庞大,地域分布广泛截止2005年底,重庆市共有农民工650万人,其中300万人在市内工作,350万人在市外工作。
他们分布在全国各个地区,主要聚集在东部、南部沿海发达城市和中西部矿产资源型地区。
农民工已渗透到各个行业,尤其从事以简单的体力劳动为主的行业。
目前,我市农民工仍以每年40万人的速度递增,已成为与我市职工队伍数量基本持平的就业群体。
从个例看:我市的云阳县有总人口127万,农村人口113万,占89%。
农村劳动力58万,年新增2万。
全县农民工达23万人。
石柱县有农业人口44万,外出务工8.5万,占全县农民人数的5.2%,占农村劳动力人数的21.5%,占农村剩余劳动力的21%。
(二)个体特点:青壮年龄居多,文化水平偏低农民工的年龄构成一般在18—50岁,平均年龄在29—30岁,平均受教育程度为7.5年。
据万州区统计,该区农民工在区外务工的有276660人,而外来务工人员为88562人。
这些农民工年龄均为18—50岁,以青壮年为主,40岁以下的占90%。
文化程度以小学、初中为主,占农民工的7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1.3%。
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问题分析(最终五篇)
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问题分析(最终五篇)第一篇: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问题分析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村户籍身份,但已经完全脱离或部分脱离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在城镇务工的劳动者。
他们在城镇建设、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已经成为一只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
但在实际工作中,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保障,工资被拖欠、企业不为他们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劳动安全得不到保护等问题普遍存在。
一、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基本内涵农民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其合法权益天然地来自宪法规定,因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最根本的就是共和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权。
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的公民权主要包括:经济性的权益。
包括:报酬权、收益权、同工同酬权、就业机会均等权、社会保障权、社会福利权等。
社会性的权益。
包括:自由择业权、劳动安全保护权、子女平等受教育权、职业技能培训权、劳动争议处理权、休息权、休假权等。
政治性的权益。
包括:人格权、人身自由权、参与社会管理权等。
二、农民工权益保障缺失现状(一)劳动权益屡遭侵害1、就业受限制。
尽管《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但由于各种制度和现实原因,很多单位在招聘员工时“限本地城镇户口”。
2、用人单位侵害农民工的合理报酬权利。
3、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缺失。
农民工传统土地保障功能和家庭保障功能都明显削弱,城市社会保障一方面因为政策限制被排斥在外,另一方面即使排除政策障碍,农民工的弱势和用人单位的强势也使他们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4、不法机构以职业介绍为名,骗取农民工的血汗钱。
(二)社会权益得不到保障1、身份遭歧视。
农民工外出就业除了身份证以外,还需具备《外出人员务工登记证》、《外出人员计划生育证》、《暂住证》、《外来人员婚育证》、《就业证》等,增加务工成本。
2、休息休假权利得不到保障。
由于农民工劳动力资源的无限供给,劳动力处于买方市场,用人单位通过延长劳动时间,占用休假休息时间,来获取高额利润。
建筑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调查报告
社会组织支持对法律意识有积极影响。如工会、农民 工协会等社会组织提供的法律援助和宣传,能够增强 建筑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亲朋好友的支持也是提高法律意识的重要因素。当建 筑农民工在维权过程中得到亲朋好友的鼓励和支持时 ,他们更有可能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04
提高建筑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的 建议和措施
设立企业维权机构
大型企业可设立专门的农民工维权 机构,负责处理农民工的权益纠纷 ,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和支持。
社会层面的支持与援助
公益法律援助
鼓励律师协会、法学院校等社会力量,开展针对建筑农民 工的公益法律援助活动,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 等服务。
媒体监督
媒体应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关注建筑农民工的权益问 题,曝光侵害他们权益的典型案例,推动问题的解决。
农民工遇到权益侵害时的应对方式
消极应对
一些农民工在遇到权益侵害时选 择忍气吞声,不去积极维权,往 往是因为缺乏维权意识、害怕报
复或认为维权成本过高。
非正规途径维权
部分农民工可能选择通过非正规 途径维权,如找关系、托人情等 方式,这种方式虽然有时能够解 决问题,但容易陷入更大的法律
风险。
寻求法律援助
工作环境与法律意识的关系
正规就业环境有助于提高法律意识。在正规 建筑企业工作的农民工,由于企业管理规范 ,更容易了解到自己的权益和相关的法律法 规。
不良工作环境可能削弱法律意识。部分建筑 农民工在非法用工、违法分包等环境下工作 ,此类环境往往缺乏权益保护机制,使得农
民工的法律意识难以形成和提高。
社会支持与法律意识的关系
联合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共同深入研究农民工法律 维权意识的提升策略。
家乡农民工法治素质调查报告(精选3篇)
家乡农民工法治素质调查报告(精选3篇)家乡农民工法治素质篇1摘要: 本次调查以问卷为主,调查问卷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被调查人个人基本信息、新生代农民工对《劳动法》的了解、新生代农民工处理劳动争议的方法、新生代农民工的法律需求、新生代农民工维权意识。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工作现状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必然产物,改革开放已历经30多年,农民工也已经历了两代,他们逐渐成为一个不容忽略的规模巨大的特殊社会群体。
在城市中,两代农民工均面临着低工资、较差的劳动生活条件和社会融入的困难。
然而,两代农民工中新生代农民有着与他们的父辈完全不同的成长经历与社会环境。
有人认为,新生代农民工的身上除了户籍以外已经没有了农民的影子,他们没有农业技能更不希望回到农村。
可以说,新生代农民工无论从就业技能到心理预期都将自己定位于城市,这不是一种短期行为。
从这个意义上看,新生代农民工就应当有着比其父辈更为强烈的权利诉求,他们的最终归属是产业工人、市民而不是农民。
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形成将对我国的就业和城市发展政策产生深远的意义,这决定着我国的城市发展将以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农民工。
因此,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农民工虽然自20 世纪80 年代就开始逐渐形成大规模的民工潮,涌入城市生活,但是,很多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水平相当淡薄,对法律的认知程度较低,到今天,新生代农民工的数量在不断的增加,他们更希望融入城市,他们有着比父辈们更强的学习渴望,他们的法律意识有了怎样的提高,维权意识又有了怎样的提高。
为此,20xx年暑假,我去了苏州工业园区以农民工的身份找了一份工作,期间在人才市场和企业里发放问卷,进行了一次社会调查。
本次调查以问卷为主,调查问卷的内容主要包括本次调查以问卷为主,调查问卷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被调查人个人基本信息、新生代农民工对《劳动法》的了解、新生代农民工处理劳动争议的方法、新生代农民工的法律需求、新生代农民工维权意识。
【最新】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调研报告5篇范文 (2)doc
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调研报告5篇范文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实践随着城市建设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力地推动了我区建筑业的蓬勃发展,同时解决了相当一部分农民工的就业问题,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但是,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导致就业压力大以及建筑劳务市场秩序的混乱,绝大多数进城务工的农民只能在非正式市场寻找就业机会,从事“脏、累、粗、险”的工作,农民工权益屡遭侵害,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文化生活没有保障,建筑工地打架斗殴、盗窃事件时有发生,克扣和无故拖欠工资问题屡屡出现,即侵害了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给社会造成了不安定因素。
农民工的权益是否有保障,是否能够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创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深远的历史和现实意义,对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巨大。
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我局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中,通过多年的实践和创新,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1、推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动态管理。
建立健全“谁主管、谁用工、谁负责”的项目经理首问管理责任制,在全区推行实名制管理制度,使工地的现1场管理趋于科学化,实现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的目标。
针对工地一些外来务工人员道德水准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的特点,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变以往片面强调事后教育、惩罚的做法,从宣传教育入手,开展事前防范工作,提高广大农民工的遵纪守法意识、治安防范意识、依法维权意识和自觉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
2、深入工地,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关注、关爱农民工。
近年来,我局多次联合区司法局、安监局、卫生局、交警二大队,深入工地,走进农民工身边,充分利用农民工业余学校这一平台,广泛开展了送清凉、送健康、送安全和送法律等活动。
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走访慰问辛勤劳动中的农民工,向他们送去了电风扇、毛巾、《农民工法律知识手册》、《安手生产法律教育读本》等书籍,并组织医疗人员到工地为农民工免费检查身体,法律工作者还就酒后驾车的危害、工伤问题、农民工保险缴纳、职工权益依法维护等具体法律适用问题向一线工人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
XXXX年关于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法学调查报告(可编辑).doc
XXXX年关于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法学调查报告(可编辑)关于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法学调查报告内容摘要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农民法律意识的培育是农村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一环。
文章从农民法律意识的培育对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出发对目前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和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途径。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农民法律意识培育途径目录一、引言二、调查方式和结果三、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原因分析(一)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二)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分析四、农民法律意识的培养对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一)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是促进新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二)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农村的需要(三)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是培育新型农民。
实现管理民主目标的迫切需要五、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途径(一)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提高农民文化素质(二)加强农村立法工作。
健全适应新农村发展要求的农业法律体系(三)加强农村执法工作提高法律运行成效树立法律的权威性(四)创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理念和方式方法。
增强农村普法工作的实效性参考文献关于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法学调查报告一、引言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问题。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这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新农村建设离不开法制的有力保障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则是加强农村法制建设的基础性环节。
二、调查方式、结果:经过问卷调查对的农民的法律认识有了较为清楚的理解调查情况如下:⑴、你认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是()A、很重要是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B、比较重要有时试图用法律解决问题C、一般重要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运用法律D、不重要⑵、问题:当你和你家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你首先想到的是()A、拿起法律的武器B、诉诸武力C、通过关系解决D、感觉很委屈但也无可奈何E、根本没有在意过从以上的数据能够看出大多数的农民并不拥有优良的法律认识当其正当权益遭到进犯时都没有经过法律道路处理成绩而是具有“通过关系解决问题”“算了”、“算本人倒霉”等等之类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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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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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的调查报告
实践时间:2013年1月20日~2013年2月20日
调查对象:各镇农民工
实践地点:湖北省仙桃市
调查目的:大力宣传农民工为城市和社会所做的贡献,客观反映农民工的现实状况,让社会公众了解农民工,在社会中尊重农民工,平等对待农民工,
主动帮助他们改善生活和工作条件。
调查人:郑颖
班级:12级会计电算化
指导老师:辛应红
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调查报告,“农民工”是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非凡概念,是指户籍身份还是农民,有承包土地,但主要从事非农业,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员。
狭义的农民工,一般指跨地区外出进城务工人员,也包括在区域内二、三产业的农村劳动力,本报告的研究范围,主要是跨地区进城务工人员。
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是中心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近年来采取多种措施,为维护农民工权益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农民工权益保障仍存在诸多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部分农民工采取过激行为的维权事件不断发生,对社会稳定、和谐社会的建立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本次调查对象是本地的农民工。
一.本镇农民工现状
农民工这一时代出现的新的代名词,是中国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重要标志,是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涌现出的一支新兴的劳动力,也是推动中国经济和社会结构变革的巨大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亿万农民走出田间、走出农村、进入工厂、进入城市,用他们的双手,用辛勤的劳动和汗水,创造着自己的新生活,创造着中国的现在和中国的未来。
1.本镇农民工的主要特点
(1)以自发性外出为主。
目前,农民工外出务工主要依托以亲缘、地缘关系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社会信息网络,调查统计显示,88%的农民工通过自发方式外出,有组织外出的仅占12%,自发性外出主要靠亲戚朋友介绍或帮助,就业成本低且成功率高,这也与农民工获得就业信息的渠道少,对社会职业中介机构诚信的认同感低有关。
近年来,通过政府或中介机构组织和介绍外出就业的农民工逐步增多,但仍然不是主要渠道。
(2)以初中文化的青壮年为主。
根据本镇外来人口办最新统计指出,截止1月底,我镇总外来人口数量15535人,其中从业人数9535人,占总数的61.4%,年龄在18岁至49岁之间占总数的89.6%,初中级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比例是84.1%,高中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所占比例是12.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所占比例是3.8%,可以看出。
外出农民工平均年龄比较轻,也是农村劳动中受教育程度比较高的群体,他们的思想活跃,向往城市生活,有强烈的外出就业活动,也较为轻易适应现代工业生产要求,但是总体素质仍然偏低,多数人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他们只能依靠辛勤的劳动和汗水来创造幸福生活。
(3)以务工为主。
统计至今年1月底,本镇农民工务工人数占从业人数的78.1%,在建筑业就业的占8.1%,经商的占12.5%,务农的占1.3%。
2.本镇农民工维权意识
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增强,但法律知识欠缺。
通过与农民工直接对话和调查,自我评价为少具有一点维权意识的占92.9%,维权意识很高的占3.5%,仍有3.6%的人认为维权意识很差,在维权受到伤害时,有83%的人想到维权,用人单位从不拖欠工资的占97.7%,交纳保险的占75.6%,但没有交或不清楚情况的仍占24.4%,对于高温补贴赔付,没有或者不清楚的占55.6%。
我们感到,目前对劳动人身安全和防范措施普遍着重,在维权遭受侵害后,也知道要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但在具体维权法律程序和方式上却陷入茫然,甚至不得已而放弃。
二.农民工维权合法权益的现状及矛盾
1.劳动力市场不规范,农民工就业难度大,农民工就业渠道不畅,目前,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种,通过职业中介机构,由市场调节方式现实,相当多的职业中介机构规范性和诚信度较差,通过中介组织介绍就业的农民工比例很低,只占到调查总数的20.2%;第二种,通过组织输送现实,由于政府的服务职能尚未完成,由此显示就业的农民工比例更低,超过70%的农民工是通过,三种方式,即自谋职业,存在盲目性大,治理失控,劳动关系难以确认,情况复杂混乱等情况,劳动保障部门主管职业中介,人事部门主管人才交流中介,两种中介并存于劳动力市场,统一的市场被认为的划分,因而形成多头、多级审批和治理,不利于规范和有序治理,部门以欺骗求职者骗取钱财的中介机构,扰乱了劳动力市场秩序,对非法中介活动的打击,劳动、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治理力度不够。
2.相关法律法规滞后,维权法律依据不足,现行立法中有关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1995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劳动部及省、市有关部门制行和颁布的相关的法规、规章。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
现有法律法规在内容上,可操作性上存在局限性和滞后性,已不能满足妥善处理保护农民工权益的需要,在农民工劳动关系、工资收入、社会保险、人身保护方面的规定不够完善,缺乏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难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国务院颁发的《法律援助条例》,对农民工的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人身伤害事故等追索医疗费和赔偿的法律事项,尚未列入《法律援助条例》受援范围,这使得有关部门在进行农民工维权时常因缺乏法律依据,而至使工作难度大。
3.法定诉讼程序繁杂,农民工维权成本高,由于农民工的非凡性,尽管仲裁结构与各级法院采取了各种措施降低仲裁和诉讼门槛,但对大多数农民工而言,维权实效与诉讼成本仍然高,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工伤事故,拒绝赔偿等侵权事件发生后,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民事诉讼的比例很低,大量的非诉讼案件,农民工或无奈放弃、或用非法方式去谋求解决。
4.农民工文化程度偏低,维权意识比较淡薄,农民工的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虽有一定增强,但由于其文化层次较低,处于弱势的农民工为了保住饭碗,对于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也是听之任之,有些农民工为了保证择业自由,也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
因此,一旦发生侵权事件,农民工自身证据缺乏,加之取证困难,导致其合法权益难以受到法律保护,不利于维权工作开展。
多数农民工职业技能单一或无技能,仅具有劳动力价格低廉的比较优势,对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则难以胜任,形成就业的结构性障碍。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的农民工,就业率超过80%,相当部门农民工对参加社会保险熟悉不足,只注重眼前经济收入,不愿花“小钱”购买保障长远利益的综合社会保险。
5.部门配合缺乏协调,维权资源存在不足,由于条块分割,各自为阵,缺乏
统一的机构和协作机制。
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与社团组织等维权主体,虽然有一些小范围的协作和配合,但总体来看,在协调配合上还不适应维权需要,维权资源还未有效整合,综合维权优势还未形成,在财力、人力上,维权经费和人员配备的缺口较大,使部门职能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三.解决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建议
1.加强劳动安全监管,大力改善农民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一是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知识培训,是他们充分了解应当如何做到自我防范和保护,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二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劳动保护措施。
2.完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使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就业目前来说,最紧要的是推动调节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劳动法》的修改。
同时,也应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相配套的劳动法律法规,使劳动关系的调整等方面都能做到有法可依,为农民工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以适应维护这支庞大劳动群体和社会的稳定。
3.抓重点,认真解决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一是要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依法规范企业制度,使用农民工的企业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加大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监察力度,对违反国家规定,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责令限期加以改正逾期不改或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查处,二是要解决最低工资制问题,制定农民工最低工资制,并与城市居民的最低工资标准结合起来,体现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原则,三是要探索适合农民工实际的社会保障制度,要研究制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确保他们因工伤亡之后及时得到救治和补偿,四是要建立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同享公共治理服务的体制,取消对农民工的不合理收费,尽快解决农民工子女的就业问题,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适应满足和保证农民工的基本精神文化需求。
4.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努力提高农民工的综合素质,一是应以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突出加强职业技能和法律技能政策培训,要以市场为导向,科学设置教育培训内容,使农民工基本把握一至两门使用技能,二是在法规政策方面,着重使农民工增加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利益诉求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增强法律观念,提高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能力。
因此,要构建和谐社会,要充分熟悉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解决农民工问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农民工问题,是在改革发展进程中出现的,必须用进一步深化改革,改快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必须从政治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统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