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内推优考核办法
学校推优入团实施方案
学校推优入团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组织建设,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和责任感,提高学生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我校决定推行学校推优入团实施方案。
具体方案如下:一、推优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生,特别是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领导潜质的学生。
二、推优标准。
1. 学业成绩优秀,成绩在年级前20%。
2. 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活动,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志愿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3.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学校各类活动中表现出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意识。
三、推优程序。
1. 学校将通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成绩排名等途径,确定推优对象。
2. 推优对象将接受学校组织的入团培训和考核,培养其组织能力和领导潜质。
3. 通过培训和考核合格的学生将成为学校团支部成员。
四、推优效果。
1. 通过推优入团,将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和责任感。
2. 推优入团的学生将成为学校团支部的骨干力量,参与学校各项活动的组织和策划。
3. 推优入团的学生将得到更多的锻炼和成长机会,为其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推优入团的保障。
1. 学校将为推优入团的学生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其能够胜任团支部的各项工作。
2. 学校将加强对推优入团学生的管理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3.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推优入团考核制度,确保推优入团工作的公平公正。
六、总结。
通过推优入团实施方案的推行,将有利于提高学校学生组织建设水平,培养更多具有组织能力和领导潜质的学生,为学校的发展和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同时,也将为学生的个人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平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希望全校师生积极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团员推优细则
团员推优细则发布日期:2009-7-5 9:12:0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组织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需要。
为建立健全科学的“推优”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28岁以下青年学生入党,一般从团员中发展。
发展团员入党,必须经过“推优”程序。
第三条“推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党员发展标准,保证推荐质量。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推优”工作在学院党总支领导下,在院团委的指导下实施,学院党总支要支持和帮助团委开展“推优”工作,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推优”工作健康发展。
第五条学院党总支要将“推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和团组织整体化建设之中。
在部署发展党员工作时,要对团委开展“推优”工作提出要求,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时,要征求团委的意见。
要帮助基层团干部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要求。
定期听取团组织的“推优”工作汇报,及时帮助解决“推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六条学院把“推优”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检查和考核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的内容之一。
第三章培养教育与“推优”标准第七条学院党总支和团委要制定对优秀团员教育培养的年度计划。
对于要求入党的团员,党团组织应按照党员标准进行培养,通过党校等对他们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通过思想教育和社会实践的锻炼,使他们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对他们进行党的历史和光荣传统教育,帮助他们增强党的观念,端正入党动机;要求团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知识,引导他们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模范作用。
第八条学院党总支和团委要从新生入学就开始抓紧做好“推优”工作,早教育,早选苗,早培养。
实验中学推优入团细则
实验中学推优入团细则为加强学校团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保持团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校团委特制定本办法,以更好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推优入团。
一、“推优入团”条件:1.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2.平时在班级中表现优良,行为习惯良好,学习努力,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3.具有正确的是非观,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与学习态度;思想上积极要求加入团组织;二、“推优入团”程序(二次推优制):动员发动阶段1.支部以主题班会、人生规划课、主题团日活动、专题会等形式进行充分动员;2.有入团志向的学生向班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第一次推优名单上报3.⑴班级团支部讨论,由班级同学民主投票;⑵任课教师评分制;⑶班主任签署审核意见。
综合以上三方面,最终确定第一次推优名单。
注:参加推优同学必须是在动员大会后规定日期内递交过入团申请书的同学。
4.各团支部具体名额视支部具体情况而定。
考察培训阶段5.入团积极分子(既第一次推优同学)名单公布即进入培训考核期(参加少年团校、青年团校学习班)。
6.班级团支部为每位入团积极分子在班内确定两名介绍人,负责考察期内与入团积极分子的考察与引导;7.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并完成团校学习,通过结业考试;第二次推优入团阶段8.班级团支部按照校团委统一安排,召开支委会,从班中团校结业入团积极分子中确定二次推优入团名单(程序与第一次推优相同:⑴班级同学举手投票;⑵任课教师再次评分;⑶班主任进一步审核。
),班主任进一步审核后由各班团支部书记上报校团委;9.经班级支部推荐、校团委审核批准的入团积极分子为新一期发展团员,领取并填写《入团志愿书》;10.班级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新一期发展团员宣读《入团志愿书》,接受大会评议、表决;11、名单公示;参加入团仪式、宣誓、领取团员证、团徽。
三、有关要求:1.各班支部要把此项工作当作对学生进行常规教育与养成教育的重要抓手,全体班主任能以此为契机,认真做好广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量化考核细则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量化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共青团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能。
为使“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党章》、《团章》、中共中央组织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中央财经大学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意见》、《中央财经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团总支工作实际,制特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推优”工作须遵循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坚持考评、培养和教育并重。
通过正确的育人导向和科学合理的考评标准,引导优秀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发展对象。
第三条“推优”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推优”标准推荐,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第二章“推优”对象的范围和条件第四条吸收28周岁以下的青年学生入党一般应是共青团员;发展团员入党,应经过团组织推荐;团组织推荐之前,须对“推优”候选人进行考评。
第五条“推优”候选人须符合以下条件:1. 我校全日制团员青年;2. 年龄在18—28周岁之间;3. 提交入党申请书半年以上。
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推优”候选人,不能参与考评:1. 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受到法律处罚的;2. 有违反校规校纪和团章行为,受到校纪和团纪处分,尚未撤销的;3. 有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行为,给学校各项正常工作和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4. 截止到“推优”工作考评时,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
第三章工作机构及时间第六条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成立“推优”评审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负责“推优”工作。
工作组由院团总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院团总支副书记、院团总支组织部部长、各团支部书记组成。
院团总支组织部负责“推优”考评日常工作的开展。
团员评优评先考核制度
工程技术专业部团总支团员评优评先考核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团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使共青团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张掖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工程技术专业部团总支共青团事业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团的规定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团员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团的日常行为规范,培养良好思想品德,增强组织纪律意识,积极向上,勇于争先,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团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稳步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加强对团员的监督和管理,形成优良、高效的学风、校风,努力形成广大团员青年“学先进、创先进”的良好局面。
正本清源,名副其实,使团干部更像团干部,团员更像团员,团的组织更加充满活力,以此促进团总支各项工作向前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团员考核制度第二条本制度考核监督的对象是工程技术专业部团总支所有团员。
第三条团总支每学期对团员考核四次,分别是当年的4月、6月、9月、12月,考核表团总支留存备查。
第四条考核内容根据我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以及参加共青团活动的情况,结合《工程技术部团总支团员考核细则》给每一位学生进行细化的量化考核,考核标准如下:(一)优秀团员:1.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团的纪律条例,执行团的决议,认真完成团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在团的各项活动中积极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2.以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能以身作则,立场坚定,思想正派,品德优良,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上进心,在同学中能够传递正能量,树立良好的榜样,并得到同学的一致好评。
3.在学校、专业部学生会中任职,责任心强,积极配合专业部团总支、专业部及学生会展开各项活动,在同学们中作好宣传工作和最基层的组织动员工作,使学生和团总支组织之间有紧密的联系。
4.积极响应校团总支的号召,参与各项有益的活动。
而且在每次的组织活动中表现优秀,得到团委及团总支的认可。
“团员推优”工作的基本程序以及“推优”对象的范围条件
“团员推优”工作的基本程序以及“推优”对象的范围条件团组织对经考察已基本具备发展条件的优秀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推优”工作程序,有计划的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一般一年进行二次,同时严格控制推荐比例。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必须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办理。
工作程序是:一、团支部对本年度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在广泛听取团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名,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团员本人具体介绍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及工作情况。
团支部全体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大会以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获得超过到会人数半数以上同意,即成为推荐对象。
二、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初步确定推荐对象,并写出书面推荐意见连同个人总结,民主评议意见,上报给团总支。
三、团总支在团支部推荐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指定专人进行单独谈话,了解其思想、学习、工作表现。
(二)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各支部建立分册。
(三)各支部依据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条件,定期推荐。
(四)团总支不定期对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核,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五)深入基层进一步核实情况。
(六)要认真征求辅导员对被推荐对象的意见。
四、团总支召开总支委员会,根据各方面意见,全面衡量、讨论确定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并向各支部通报会议决议。
五、被推荐人详细填写《团员入党推优表》,团支部、团总支分别签署意见,由团总支送报系党支部。
六、系团总支定期汇总“推优”名单,并报院团委备案。
团支部和团总支在形成推荐意见和做出推荐决定时,必须经过委员会集体讨论和公示。
如果暂时对推荐对象不能形成统一意见,不宜草率做出决定,应对推荐对象有针对性的继续开展培养工作,待确有明显进步后,再行讨论决定。
推荐有效期限为两年,在有效期限内若出现违纪等不良行为,经系团总支研究,可予以取消。
推荐对象因专业变更、就业、升学、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原单位的,其《推荐表》应随同档案一起转到新单位的党、团组织。
推优的审核要求及流程(最新)
推优的审核要求及流程(最新)推优的审核要求及流程⼀.推优(⼀)⼤⼀新⽣发展对象的推荐及要求1、在平⽇的团⽣活、学习⽣活中⽆记过⾏为。
2、⼊党动机端正,积极主动学习党组织思想精神。
3、积极参加团⽣活,⾃觉履⾏团员义务,模范遵守团的纪律。
4、递交⼊党申请书半年以上且年满18周岁的共青团员。
5、品学兼优,学习优良,近半年操⾏评定为优;6、近⼀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在所在班级的⼈数的前30%;不在前30%的,若在⼤学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包括校级)优秀称号或奖励也可以推优。
7、团章考试补考不及格者,必修课、选修课补考者没有推优资格。
8、⼤⼀最终被推上去的最多三名。
(要求反对票⼩于5票)9、出席⼈数>=2/3应到⼈数且赞成票>=1/2投票⼈数,当赞成票数⼀样时看反对票,反对票⼀样时再看弃权票。
(⼆)⼤⼆、⼤三、⼤四年级发展对象的推荐及要求1、递交⼊党申请书⼀年以上且年满18周岁的共青团员(个别表现突出的可以半年,另需要附学院辅导员推荐证明);注:个别表现突出标准:(1)近⼀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在所在班级的前5名;(2)获得校级以上的优秀称号;(3)群众基础好(反对票⼩于或等于2票,弃权票⼩于或等于3票);(4)团⽣活表现积极。
2、⼀年内⽆补考科⽬(包括选修课)。
10、3、近⼀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在所在班级的前40%。
不在前40%的,若在近⼀年内获得校级以上(包括校级)优秀称号或奖励也可以推优。
4、⼤三如分班第⼀学期的推优⼤会以分班前原始班级成员开展。
5、且赞成票>=1/2投票⼈数出席⼈数>=2/3应到⼈数,当赞成票数⼀样时看反对票,反对票⼀样时再看弃权票;反对票必须⼩于5票。
6、⼤⼆每个学期最终推上去的名额有4名,⼤三、⼤四的名额⽆限制。
(三)凡在校期间曾受过校内处分者,⾄少⼀年内不予“推优”;凡在被“推优”后受到校级各种处分者,取消“推优”资格。
(四)推优流程及要求推优前期⼯作1.组织部召开团⽀书例会,讲解发展对象的选拨要求、推优⼤会的要求及相关细节。
某高中推优入团实施方案
某高中推优入团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选拔和培养学生,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某高中决定实施推优入团方案,以便更好地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增强学校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选拔条件1. 学习成绩优秀:要求学生在各科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综合素质评价良好。
2. 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3. 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纪律,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选拔程序1. 推优名单初选:由各班级班主任、学科老师提出推优名单,经过班级评议和学科老师讨论确定初选名单。
2. 推优名单审核:学校团委对初选名单进行审核,排除不符合条件的学生。
3. 推优名单公示:公示通过审核的推优名单,接受师生监督。
4. 推优名单确定:经过公示期后,确定最终的推优名单。
三、培养方案1. 组织学习培训:对入团学生进行团章团规学习培训,加强学生对团的认识和了解。
2. 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安排入团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
3. 组织团日活动:每月组织一次团日活动,通过团日活动增强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集体荣誉感。
四、考核评定1. 学习成绩:学校将对入团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定期考核,对成绩不合格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帮助和督促。
2. 社会实践活动成绩:学校将对入团学生参与的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进行评定,对成绩突出的学生进行表彰。
3. 团日活动表现:学校将对入团学生在团日活动中的表现进行评定,对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
五、奖惩措施1. 奖励:对入团学生在学习、社会实践活动、团日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进行奖励,如表彰、奖金等。
2. 惩罚:对入团学生有违纪违法行为的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入团资格。
六、实施效果评估学校将定期对推优入团实施方案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方案,确保推优入团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相信可以更好地选拔和培养学生,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学校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中学推优入团实施方案
中学推优入团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组织引导工作,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
氛围,提高学生的组织意识和集体荣誉感,我校制定了中学推优入团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入团观念。
学校将通过班会、校园广播、校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团的历史、性质、宗旨和组织特点,引导学生了解团组织的重要性,树立入团的积极态度。
二、严格选拔标准,确保入团学生的素质。
学校将结合学生的学习成绩、品德
表现、社会实践等方面,制定严格的选拔标准,确保入团学生的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达到一定水平。
三、开展入团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团员意识。
学校将组织入团学生
开展入团宣誓、团章学习、团史知识竞赛等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团员意识,增强对团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四、加强团支部建设,营造良好的入团氛围。
学校将加强对团支部的组织建设
和指导,帮助团支部搭建交流平台,组织丰富多彩的入团活动,营造良好的入团氛围,激发学生入团的热情。
五、健全管理机制,确保入团工作的顺利开展。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入团工作管
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入团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入团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加强评估考核,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入团工作。
学校将定期对入团工
作进行评估考核,及时总结入团工作的经验和不足,不断完善入团工作,提高入团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我校将进一步加强中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组织引导工作,推动入团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和思想引导。
愿全体学生积极参与入团工作,共同营造和谐向上的校园氛围。
优秀共青团员评分细则
优秀共青团员评分细则共青团员是青年的主体,在新时期承担着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任。
下文是优秀共青团员评分细则,欢迎阅读!优秀共青团员评分细则一为进一步做好共青团员“推优”工作,促进党员发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根据团中央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意见》(通字[1992]18号),其中明确指出:“今后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
为了进一步落实我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工作,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院实际,研究生院团总支特制定“推优”工作的有关实施细则:一、各基层团支部要深刻领会“推优”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加强“推优”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推优”工作,促进对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
二、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标准,保证质量。
三、“推优”工作在各院系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进行。
团组织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工作情况,征求团员对开展“推优”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党组织对团组织推荐的发展对象,要认真考察,加强培养,及时讨论研究。
四、重点发展对象必须具备的条件(一)、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入党动机端正,积极拥护并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并坚持改革开放。
在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以及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积极,起表率作用。
以身作则,言行一致。
(二)、专业思想牢固,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积极肯干,成绩显著。
(三)、作风正派,为人正直,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能在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集体荣誉感强,有奉献精神。
(四)、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团的纪律,无违法违纪现象。
(五)、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
(六)、定期向党组织口头或书面汇报思想。
五、推荐重点是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及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团员青年。
推优入团实施方案免费
推优入团实施方案免费推优入团实施方案。
一、背景分析。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团队合作已成为企业和组织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而如何选拔和推优入团的人员,成为了团队建设中的重要环节。
为了更好地实施推优入团方案,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二、目标确定。
1. 确定选拔标准,明确入团人员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如责任心、团队合作能力、执行力等。
2. 制定推优入团方案,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选拔和推优入团方案,确保选拔出的人员符合团队建设的需要。
三、实施方案。
1. 制定选拔标准,结合团队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确定入团人员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并将其明确化、量化化,以便进行选拔和评估。
2. 建立选拔机制,建立选拔入团人员的机制,包括面试、考核、考察等环节,确保选拔出的人员符合团队的需求。
3. 推优入团方案,制定推优入团的具体方案,包括入团人员的培训计划、职责分工、目标任务等,确保入团人员能够快速融入团队并发挥作用。
四、实施步骤。
1. 制定选拔标准,召开团队成员会议,确定入团人员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并形成书面文件。
2. 建立选拔机制,组织选拔小组,负责具体的选拔工作,包括面试、考核等环节。
3. 推优入团方案,由团队负责人和入团人员共同商讨,制定入团人员的培训计划、职责分工、目标任务等。
五、实施效果评估。
1. 定期评估,团队负责人定期对入团人员的表现进行评估,确保入团人员的工作符合团队的需求。
2. 调整方案,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推优入团方案,确保其科学、合理。
六、总结。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我们将能够更好地选拔和推优入团人员,确保团队的建设和发展。
同时,也能够为入团人员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使其在团队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希望全体团队成员能够共同努力,将推优入团方案落实到位,为团队的发展贡献力量。
分团委组织部推优计划
分团委组织部推优计划一、明确推优目标和标准在推优工作的起始阶段,我们首先要确立清晰的目标和标准。
这不仅是推优工作的基石,也是整个推优流程的方向指引。
我们的目标是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出众、群众基础广泛的优秀团员,使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团员队伍中的中坚力量。
为达成这一目标,我们制定了明确的推优标准。
这些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表现优秀,能够成为其他团员的榜样;积极参与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为团组织和团员服务;在集体中享有良好的声誉,得到广大团员的认可。
二、建立推优机制与流程为了确保推优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我们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推优机制与流程。
这套机制从推优对象的初步筛选、资格审核、候选人确定、公示与反馈,到最终的推优决定,都有明确的规定和步骤。
同时,我们还设立了专门的推优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执行这一机制,确保每一步都能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
三、加强团员教育和培训我们深知,教育和培训是提升团员素质、实现推优目标的重要途径。
因此,我们将加强团员教育和培训作为推优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定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业务技能培训、先进事迹报告会等活动,引导团员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为推优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注重实践锻炼和考核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是培养优秀团员的重要环节。
我们将注重在实践中锻炼和考核团员,让他们在实践中增长才干、磨练意志。
为此,我们将积极为团员提供实践平台,如组织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活动,让他们在实践中锻炼成长。
同时,我们还将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对团员的实践表现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为推优工作提供有力依据。
五、营造良好氛围和环境良好的氛围和环境是推优工作的重要保障。
我们将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和谐融洽的团队氛围,让团员在团组织的大家庭中感受到归属感和荣誉感。
同时,我们还将为团员提供宽松、包容的成长环境,鼓励他们大胆尝试、勇于创新,为团组织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校团委各部室考核制度
校团委各部考核制度为加强学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更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学生,活跃校园学术、科技、文化、艺术氛围,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我校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我校学生干部的整体素质,做到以考核促工作,以考核强管理,以考核全面提高服务质量,促使学生干部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对象校团委旗下各部二、考核办法1、团委分别对下辖各部门进行考核。
2、考核包括六项内容,每月考核一次,学期末进行总结.3、由团委办公室负责考核;学生会由主席部负责考核;少先队员由大队辅导员负责考核.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参照《校团委各部室考核细则》。
四、考核结果的处理1、每月底将本月考核结果在例会上公布。
2、考核结果不及格者,限期改正;连续两月考核不合格者,团委应根据情况予以换人调整。
3、每月底,各学生机构负责人分别将部门考核结果交团委副书记部。
考核结果将作为学生干部推优、评先及奖励的重要参考.校团委办公室2012年9月校团委各部考核细则本考核细则包括六项内容。
1、在校工作表现(15分)对各部门在学校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
第一名15分,随着名次下降,依次扣0.5分。
如某部门在学校无考核成绩,则该项分数=其它项总分*15/85。
2、例会(15分)对各部门参加例会的情况进行考核.每迟到一次扣1分,每缺席一次扣2分,每请假一次扣0。
5分。
3、执勤(15分)对各部门执勤情况进行考核。
每迟到一次扣1分,每缺席一次扣2分,每请假一次扣0.5分。
4、月计划、总结(15分)对各部门月计划、总结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月计划、总结各占7。
5分.考核等级分为:(1)7.5分: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且格式达到要求;(2)6.5分: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但格式不符合要求;(3)5分:迟交(4)0分:缺交5、日常工作(25分)对各部门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
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细则.
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
为进一步贯彻团省委深化“推优”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院“推优”工作,根据淮工委组字[1994]第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推优”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发展二十八周岁以下优秀大学生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
第三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推优”工作的重要性,帮助和支持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使“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四条各系(院)在建立团总支(分团委)委员会的基础上,在团支部委员会健全并能正常开展工作以后,方可进行“推优”工作。
第二章“推优”的对象及条件第五条“推优”的条件: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入党动机端正,充分领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3、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4、能够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团结他人,群众基础良好。
第六条“推优”的对象:1、二十八周岁以下,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团员,或二十八周岁以上递交入党申请书的非党员团干部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2、“推优”对象必须是经过系(院)团组织或院团委举办的青年共产主义学校培训合格的团员;第七条为了保证“推优”工作质量,对“推优”对象特作如下规定:1、文化课成绩在本学年有不合格的团员不推荐;2、没有受过任何表彰的团员不推荐;3、班级综合测评名次不过半的团员不推荐;4、没有参加“双学小组”和志愿者服务的团员不推荐;5、支部民主测评票数不过半的团员不推荐(参加民主测评的团员必须超过本支部团员总数的4/5);6、支部推荐程序不符合要求的不推荐。
团内推优条件
推优对象条件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为推优候选人
第一条推荐对象为年龄在28周岁以内18周岁以上、自愿申请入党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的共青团员。
第二条热爱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入党动机明确,态度端正,拥护党的领导,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第三条大一第一学期无旷课、逃课记录及其它违纪情况,学习认真刻苦,学风优良。
从大一第二学期开始的推优,统一要求推优前的上一学期无补考、重修现象,之前该重修的全部重修通过,无违纪现象,且英语必须425分及以上。
同时,大一第二学期推优候选人要求大一上学期期末考试平均成绩在年级前30%;大二及以上年级推优候选人上一学年的综合成绩(平均成绩*7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30%)排年级前30%。
第四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热心集体事务。
作为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热心为同学服务,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较强;作为普通学生,能支持校、院、班级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校园文化、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
对于在集体活动中表现优异者或各级团学组织中表现突出者应给予优先考虑。
同等条件下班干部优先考虑。
第五条注重自身品行修养,严格要求自己;传递正能量,传递负能量的不能推荐参加党校培训;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密切联系群众,与同学相处融洽,寝室关系紧张的同学应慎重推荐。
第六条之前党校毕业考核不合格者原则上不能再被列为推优候选人。
第七条名额有限,符合以上条件的同学应优中选优。
第八条推优候选人经过审查合格后方可正式参加党校学习。
学校推荐优秀少先队员入团评价细则
学校推荐优秀少先队员入团评价细则为推动中学少先队组织规范开展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团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入团)工作,进一步做好团队衔接,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根据《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团的发展对象实施办法》、《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等规定,制定《XXXX中学推荐优秀少先队员入团评价细则》。
一、推优入团适用对象XXX中学年满14周岁、未满15周岁的少先队员二、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工作小组:全体班主任三、考核要求严格团员发展程序。
团员发展工作须认真执行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规定,做到程序完备、手续齐全、档案完整。
年满14周岁方可递交入团申请、确定入团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考察、填写入团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委员会批准、入团宣誓等入团程序要严肃规范。
对于申请入团的青年,团组织要及时谈话,提出希望和要求,并择优确定入团积极分子。
每名入团积极分子在入团前要接受不少于8课时的团课培训,应有两名团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团支部要及时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考察。
入团积极分子经团组织培养、考察,并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才能成为团员。
一年两次推优入团(“11.20”和“5.4 ”各一次)。
四、考核细则1.学习成绩20%:以七年级两次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位于前10%得100分,10%-20%得90分,20%-30%得80分,以此类推。
满分100分。
2.教师评议20%:评分教师为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道法、历史、地理、生物、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老师,取平均分。
满分100分。
3.学生干部10%:担任班级干部得100分(班长、副班长);担任班级某学科课代表得90分。
(班级干部、课代表名单由所在班级班主任提供)。
取最高项加分。
满分100分。
4.团课纪律和笔记10%:有无旷课、迟到早退等现象,团课笔记质量等,由政教处、团委打分取平均值。
满分100分。
5.团知识考试30%:考试内容为团课所学习的部分内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文学院团内推优实施办法(修订稿)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培养发展对象是考察和发展新党员的必备程序,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也是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的需要。
根据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对“团内推优”工作的规定,结合人文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优对象:人文学院全体共青团员
二、推优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努力培养自身的政治理论素质。
写入党申请书时间已达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新生第一学期放宽到写过即可);
2、自觉发挥团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组织观念强,品德高尚,明辨是非,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有集体荣誉感,上一学年的德育考核等级在良好以上(新生无),无处分;
3、热爱专业,学习努力,成绩优良,无旷课、无重修现象,群众基础良好。
(1)大一第一学期为班级中高考入学成绩的前25%,大一第二学期为第一学期学业成绩的前30%。
(2)大二第一学期要求上一学年综合测评达到班级中的前50%,智育成绩为班级中的前40%,同时要求德育成绩良及以上。
大二第二学期要求上一学年综合测评达到班级中的前50%,,上一学年智育或者该学期智育成绩达班级中的前50%,同时要求德育成绩良及以上。
(3)大三第一学期要求上一学年综合测评达到班级中的前60%,智育成绩为班级中的前2/3,德育成绩良及以上;大三第二学期要求上一学年综合测评达到班级中的前60%,上一学年智育成绩或者该学期智育成绩达到班级中的前2/3,德育成绩良及以上。
(4)大四第一学期要求上一学年综合测评达到班级中的前70%,智育成绩为班级中的前2/3,大四要求德育成绩良及以上,(以上测评均指前一年度)。
大四第二学期不再发展。
4、工作认真投入,能积极参与校、院、班团等各类学生组织的各项工作事务,有较好的奉献意识和服务精神。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项体育活动,无旷操现象;
7、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生活俭朴。
8、有突出贡献者或工作成绩突出的成绩条件可适当放宽。
9、原则上每次推优名额为团支部总人数的15%。
10、学院分团委、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分队、院属各社团(干部、成员均可)、院心理协
会、院阳光分会也作为单独推优单位进行推优工作,被推选者也必须符合上述1——9条的具体条件,推优名额为各组织总人数的10%。
三、推优具体步骤:
1、团支书召开团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可扩大到班主任、辅导员、该团支部联系人,正副班长、学生党员等),对照推荐条件,初步推出候选人名单;
2、召开团支部大会(到会团员人数必须超过支部团员树的2/3以上),由团支部书记对候选人进行简要介绍,然后以无记名投票形式选出最后推荐名单,当选者的支持率至少要达到50%。
最后由团支部书记填写“团支部推优名单上报表”,经班主任签字后交学生学工办相关辅导员。
3、推优名单由学院分团委汇总后,报党总支审批,无疑义后,在全院公示,时间为一周;
4、公示无异议者即为正式的被推优人员,填写团内推优登记表,分团委填写意见并报校团委审批。
5、校团委审批后交各学生党支部备案。
四、其他事项:
1、推优工作原则上一个学期进行一次。
2、团支部大会须提前三天将会议时间、地点、主要议程上报学工办,大会由相应年级的学生支部派学生党员参与监督,班主任必须参加。
3、团内推优登记表进入该生档案。
4、被推荐的团员如果未参加党训班的,自然列为该学期的党训班学员。
5、推优结果同时在人文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6、本办法最终解释权为人文学院党总支。
人文学院党总支
人文学院分团委
2010年0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