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宿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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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住宿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得在宿舍楼内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9)住宿员工应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有突发事件应及时与总务部保安或当地派出所联系;如系住宿员工责任,视情节予以处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员工退宿办理
(1)员工离职时(含辞职、自离、免职、开除等),应于当天办理退宿手续。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宿舍管理,营造文明、安全、安静、舒适的住宿环境,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订本规定。
二、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珠海银隆产业园全体员工。
三、管理职责
1、产业园人事行政中心总务部负责宿舍入住、退宿管理及每月水电费核算工作,并负责日常检查及设施维修。
2、宿舍管理员负责宿舍安排、日常检查等工作。
2、员工住宿管理
(1)入住员工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宿舍管理员及室长的监督,服从总务部保安监督。
(2)员工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宿舍,不得将宿舍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不得私自留宿他人;一经发现将停止其住宿权利,并扣除当月绩效10分。
(3)宿舍各项设施设备(如热水器、空调、门窗、床铺等),如有损坏,由现住人员负责赔偿(购买相同型号或同类级别设备材料);如需修理安装,须至总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4)住宿员工应自觉保持清洁卫生,团结室友,维护公物;如有违规,扣除当月绩效5分。
(5)宿舍内不得打架斗殴、经商、酗酒、赌博、跳舞、打球、燃烧废旧物、乱扔杂物等,一经发现,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10分。
(6)住宿员工私人物品及贵重物品需自行妥善保管,若有遗失由员工本人负责。
(7)为确保宿舍安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严禁违章用电,不准擅自移动防火器材,不准在室内存放自行车、杂物。
(3)宿舍维修材料费由住宿员工摊分;物业公司工程人员协助维修。
5、住房标准及分配原则
(1)原则上大房4-6人/间,标准房2-4人/间,小房1-2人/间。
(2)原则上主管级人员2人/间,优先安排入住标准房;部门经理级(含经理)以上人员及高级工程师1人/间标准房或大房,副总级优先安排入住大房。
五、监督检查
3、宿舍室长负责监督宿舍清洁、秩序、安全工作,如有违规违纪或突发事件应及时与总务部联系。
四、管理细则
1、员工住宿申请
(பைடு நூலகம்)凡银隆产业园各公司员工均可申请入住宿舍,但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2)申请住宿的员工,应填写《员工住宿申请单》并于工作时间内至总务部办理登记手续。
(3)员工入住时持《员工住宿申请单》及厂牌交宿舍值班保安查验,直接办理入住手续,按安排房号、床位入住。
产业园人事行政中心不定期组织各公司进行联合检查,总务部也会安排临时检查,住宿员工应自觉配合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
六、此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七、附表
1、《员工住宿申请单》
2、《员工调宿申请单》
3、《员工宿舍维修申请单》
4、《员工退宿申请单》
(2)退宿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桌椅等清洁干净,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3)退宿员工应交还宿舍钥匙,所携行李物品应自觉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4、费用分摊办法:
(1)员工宿舍免费提供给员工使用,但住宿员工需承担水电费,费用标准按珠海市统一标准执行。
(2)宿舍每月水电费由总务部统计后,按房间实际人数摊分,在工资中扣除。
(9)住宿员工应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有突发事件应及时与总务部保安或当地派出所联系;如系住宿员工责任,视情节予以处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员工退宿办理
(1)员工离职时(含辞职、自离、免职、开除等),应于当天办理退宿手续。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宿舍管理,营造文明、安全、安静、舒适的住宿环境,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订本规定。
二、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珠海银隆产业园全体员工。
三、管理职责
1、产业园人事行政中心总务部负责宿舍入住、退宿管理及每月水电费核算工作,并负责日常检查及设施维修。
2、宿舍管理员负责宿舍安排、日常检查等工作。
2、员工住宿管理
(1)入住员工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宿舍管理员及室长的监督,服从总务部保安监督。
(2)员工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宿舍,不得将宿舍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不得私自留宿他人;一经发现将停止其住宿权利,并扣除当月绩效10分。
(3)宿舍各项设施设备(如热水器、空调、门窗、床铺等),如有损坏,由现住人员负责赔偿(购买相同型号或同类级别设备材料);如需修理安装,须至总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4)住宿员工应自觉保持清洁卫生,团结室友,维护公物;如有违规,扣除当月绩效5分。
(5)宿舍内不得打架斗殴、经商、酗酒、赌博、跳舞、打球、燃烧废旧物、乱扔杂物等,一经发现,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10分。
(6)住宿员工私人物品及贵重物品需自行妥善保管,若有遗失由员工本人负责。
(7)为确保宿舍安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严禁违章用电,不准擅自移动防火器材,不准在室内存放自行车、杂物。
(3)宿舍维修材料费由住宿员工摊分;物业公司工程人员协助维修。
5、住房标准及分配原则
(1)原则上大房4-6人/间,标准房2-4人/间,小房1-2人/间。
(2)原则上主管级人员2人/间,优先安排入住标准房;部门经理级(含经理)以上人员及高级工程师1人/间标准房或大房,副总级优先安排入住大房。
五、监督检查
3、宿舍室长负责监督宿舍清洁、秩序、安全工作,如有违规违纪或突发事件应及时与总务部联系。
四、管理细则
1、员工住宿申请
(பைடு நூலகம்)凡银隆产业园各公司员工均可申请入住宿舍,但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2)申请住宿的员工,应填写《员工住宿申请单》并于工作时间内至总务部办理登记手续。
(3)员工入住时持《员工住宿申请单》及厂牌交宿舍值班保安查验,直接办理入住手续,按安排房号、床位入住。
产业园人事行政中心不定期组织各公司进行联合检查,总务部也会安排临时检查,住宿员工应自觉配合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
六、此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七、附表
1、《员工住宿申请单》
2、《员工调宿申请单》
3、《员工宿舍维修申请单》
4、《员工退宿申请单》
(2)退宿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桌椅等清洁干净,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3)退宿员工应交还宿舍钥匙,所携行李物品应自觉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4、费用分摊办法:
(1)员工宿舍免费提供给员工使用,但住宿员工需承担水电费,费用标准按珠海市统一标准执行。
(2)宿舍每月水电费由总务部统计后,按房间实际人数摊分,在工资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