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县平台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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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8.29•【字号】朔政办发〔2018〕60号•【施行日期】2018.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18〕6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朔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8月29日朔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省市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8〕36号)要求和市领导有关批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2018年8月底前,建成覆盖全市的市级统筹、部门协同、整体联动、一网办理的市、县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满足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要求,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

二、建设内容(一)平台体系架构设计以山西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架构设计为基础,重点建设基础平台体系、业务支撑体系、关键保障技术体系和评价考核体系,依托省统建的各种平台和系统,充分利用市政务云、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市政务外网,结合朔州市的自身特点及个性化需求,积极做好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二)平台组成“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主要由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业务办理系统和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四部分构成。

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是统一展示、发布政务服务信息,提供用户注册验证、政务服务事项定位和查询、政务服务网上预约和申请、办理过程和结果反馈、用户专属信息管理和互动咨询等服务。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3.30•【字号】鲁政办字〔2015〕51号•【施行日期】2015.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51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高等院校:《山东省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推进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加快建设省级政务服务平台,为社会提供规范、高效、公开、便捷的政务服务,是2015年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重要决策,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认识,按照工作部署,如期高质量地完成建设任务。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按照统一的业务规范、技术标准和时间节点,组织精干力量,认真抓好项目落实,确保在2015年年底前建成并开通省级网上政务大厅。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步实施、互联互通的原则,遵循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统一规范和标准,组织对现有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进行升级改造,加快建设本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2016年年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3月30日山东省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推进方案根据省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决定,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互联共享、便民务实的原则,积极推进我省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建设。

一、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集行政权力运行、政务公开、便民服务、法制监督、效能监察等功能“五位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形成以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四张清单、一个平台”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权力网络运行体系,通过省级网上政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为全省提供高效、规范、便捷的政务服务。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规范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规范

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政务服务中心的规划设计、功能区域设置、标识和标牌、设施设备、运行规范、政务服务平台、服务模式。

本标准适用于市、县(市、区)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

乡(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场所建设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1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GB 5768.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GB/T 14776 人类工效学工作岗位尺寸设计原则及其数值GB/T 15566.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T 17217 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 18302 国旗升挂装置基本要求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21061 国家电子政务网络技术和运行管理规范GB/T 21064 电子政务系统总体设计要求GB 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T 26189 室内工作场所的照明GB/T 30850.1 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第1部分:总则GB/T 30850.2 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第2部分:工程管理GB/T 30850.3 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第3部分:网络建设GB/T 30850.4 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第4部分:信息共享GB/T 30850.5 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第5部分:支撑技术GB/T 32168 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服务规范GB/T 32169.1 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第1部分:基本要求GB/T 32169.2 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第2部分:进驻要求GB/T 32169.3 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第3部分:窗口服务提供要求GB/T 32169.4 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第4部分:窗口服务评价要求GB/T 36114 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服务指南编制规范GB 50068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DB41/T 1700.1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第1部分:总则DB41/T 1700.2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第2部分:服务指南编制规则DB41/T 1700.3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第3部分:网上服务DB41/T 1700.4 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第4部分:现场服务DB41/T 1700.5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第5部分:政务服务网电子文件归档数据规范3 规划设计3.1 选址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宜选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完善的位置。

四川省市(州)县(市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指南

四川省市(州)县(市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指南

四川省各市(州)、县(市、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指南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建设原则 (1)4建设目标 (1)5整体框架 (1)6数据共享 (2)7建设内容 (3)8功能要求 (3)9安全性要求 (6)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写。

本标准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冰、曾铭、赖娟娟、刘雯、蒲宇、杨燕、李蒙科、齐翌、。

引言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国信用平台一体化建设”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一张网”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信用信息跨部门、跨地区共享共用,指导我省各市(州)、县(市、区)开展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特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体化建设和信用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2017〕71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川府发〔2014〕66号)以及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等相关文件,制定本标准指南。

四川省市(州)、县(市、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指南1范围本指南规定了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建设原则和目标、整体框架、数据共享、建设内容、功能要求、安全性要求等。

本指南适用于四川省市(州)、县(市、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117信用基本术语3建设原则3.1统一标准,自主建设市(州)、县(市、区)在全省统一的标准框架下,自主安排财政预算开展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并确保平台名称、展现风格、标志标识、数据标准等方面与四川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信用平台”)保持一致。

(粤纪办发〔2009〕32号)关于转发《广东省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和《全省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

(粤纪办发〔2009〕32号)关于转发《广东省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和《全省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

粤纪办发…2009‟32号关于转发《广东省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和《全省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内容目录方案》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纪委、监察局: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设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的意见‣(粤纪发…2009‟10号),省信息产业厅和省民政厅分别制定了•广东省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和•全省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内容目录方案‣。

经省纪委、省监察厅领导同意,现将两个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协调各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中共广东省纪委办公厅2009年8月11日广东省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广东省信息产业厅二〇〇九年七月目录一、概述 (1)二、建设目标 (2)三、平台功能 (4)四、基本架构 (5)五、运行环境 (8)六、软件选用 (9)七、实施要领 (10)(一) 实施条件 (10)(二) 实施费用说明 (13)(三) 实施准备 (13)(四) 建设实施 (15)八、运行组织 (16)九、维护升级 (18)(一) 信息采集系统维护升级 (19)(二) 信息公开平台核心软件维护升级 (19)(三) 信息发布查询系统维护升级 (19)十、经费落实 (19)十一、检查验收 (20)(一) 验收组织 (20)(二) 验收要求 (20)广东省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设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的意见》(粤纪发〔2009〕10号,以下简称《意见》),实现我省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预定目标,根据《关于报送加快建设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分工方案的函》(粤纪函〔2009〕31号)的要求,省信息产业厅制定了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用于指导各市、县(区)开展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概述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是一个以互联网技术和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为通道,结合视频、短信、语音等多种媒体对农村财务、村务、党务等相关信息进行公开的综合系统。

株洲市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基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工作方案

株洲市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基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工作方案

株洲市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基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工作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株洲市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08•【字号】茶政办发〔2020〕27号•【施行日期】2020.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基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工作方案茶政办发〔2020〕2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根据《湖南省2018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湘政办函〔2018〕64号)、《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方案》(株办〔2018〕28号)、《株洲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株政发〔2018〕6号)、《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湘政办发〔2019〕55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县基层政务服务工作,完善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工作统筹推进、协调发展、规范运作,进一步提升基层公共服务水平,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坚持“政府主导、整合资源,统一建设、规范运作,信息共享、便民高效”的原则,在完善便民服务场所硬件设施的同时,创新便民服务方式,将工作重心放在服务内涵上,从简政放权、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限和扩大服务内容上着手,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周到细致、方便快捷的服务。

按照“机构人员统一、场所标识统一、流程内容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经费保障统一”等“五个统一”的要求,通过整合现有各类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场所、人员、设备、经费等资源,将面向基层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便民服务平台集中办理,逐步实现公共服务事项“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

将乡镇(街道)“一门式”政务服务系统向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延伸,着力解决基层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1.28•【字号】桂政发〔2018〕53号•【施行日期】2018.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8〕5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8年11月28日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对接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7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8〕7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加快数字广西建设的意见》(桂发〔2018〕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精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

以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加快建设纵向全贯通、横向全覆盖、业务全流程、部门全协同、效能全监管的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实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融合,推动政务服务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自助化、移动化发展。

政务服务流程不断优化,政务信息资源有效汇聚,政府监管水平持续提升,辅助决策能力显著增强。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15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15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的通知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1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推动政府网站资源集约和创新发展,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政府网站管理工作政府网站是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也是网络时代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平台,是政府政务公开、回应关切、提供服务的重要载体。

建设和管理好政府网站,有利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有利于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有利于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指引》从国家层面对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作出顶层设计,立足于解决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中存在的内容功能不规范、服务实用性差、安全防护能力弱、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等方面问题,围绕建设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提出了政府网站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基本原则和有关要求。

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办好政府网站重要意义的认识,按照《指引》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应用工作,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的管理水平和网上服务能力。

二、加强政府网站规范管理(一)清理整合存量网站。

各级各单位要对标《指引》提出的政府网站开办条件,对存量政府网站进行全面清理。

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要开设政府门户网站;省市政府部门可根据需要开设部门网站,原则上1个单位最多开设1个网站;县级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原则上不开设政府网站,通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提供政务服务。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省级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省级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省级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省级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精神,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标准化、管理法制化,经省政府同意,确定合肥、蚌埠、滁州、芜湖、黄山市为省级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试点城市。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省级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解决交易平台分散设立带来的制度规则不统一、运行不透明、服务不规范、信息和资源不共享、市场主体负担较重等问题的有效途径。

对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对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对创新公共资源交易“互联网+监管”模式,规范和约束权力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各试点城市、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二、试点目标任务探索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具体思路和举措,推动全市范围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制度规则、统一交易平台、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发布、统一评标专家、统一信用管理,实现交易平台规范运行、交易制度更加完善、交易全过程监管到位的目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进一步加强市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进一步加强市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进一步加强市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1.05•【字号】邯政字〔2018〕95号•【施行日期】2018.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进一步加强市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邯政字〔2018〕9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现将《邯郸市进一步加强市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邯郸市人民政府2018年11月5日邯郸市进一步加强市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8〕4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框架邯郸市市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由市行政审批局综合业务系统、市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市级相关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共同组成。

邯郸市市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的网络环境是政务外网。

(一)市行政审批局综合业务系统由市行政审批局建设并负责技术维护。

各县(市、区)政府,市对口相关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维护。

(二)市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由市政府办公厅建设并负责技术维护。

各县(市、区)政府,市对口相关单位,市政府相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政务服务工作实际,提出数据需求。

市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满足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数据需求并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交换、信息全面共享。

(三)市级相关部门自建业务系统由各建设部门单位负责与市政务服务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实时交换、信息全面共享。

(四)市级电子政务外网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建设、管理及运行维护工作,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的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电子政务外网的网络建设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

**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市地理信息共享服务水平,推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高效应用,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广东省测绘条例》、《**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地理信息的建设维护、共享应用、安全保障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是我市统一的、权威的地理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市政府各部门都必须在该平台下开展本部门的专业应用,不得重复建设。

第四条**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由市政府统一建设,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市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根据权限共享使用。

第五条**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与使用,应当遵守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统筹建设、资源共享原则。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促进地理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服务,提高地理信息资源的共享服务水平。

第七条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平台的总体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

其中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是平台建设的牵头单位,负责平台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管理维护和推广应用;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平台建设与应用的综合协调,并在政策措施、共建共享、应用服务等方面做好支撑工作。

第八条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和更新、维护工作,并提供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的应用服务,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管理与日常维护工作。

(二)负责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的更新、建库、管理、维护工作,并提供社会化服务。

(三)负责全市地理信息资源目录的更新、管理、维护与发布.(四)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应用及各部门开展专业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提供在线地图服务及相关技术支持。

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县级)建设规范( (试行))

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县级)建设规范( (试行))

附件2:四川省县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数据中心)建设规范(试行)(V1.1)四川省卫生厅2011年12月17日目录1.网络链路 (1)2.数据存储地点 (2)3.县级平台 (2)3.1.县级平台主要功能 (2)3.2.县级平台(数据中心)服务软件功能 (3)3.2.1居民健康档案门户网站(社会公众门户) (3)3.2.2.县级区域协同和共享管理(医务人员门户) (5)3.2.3.综合卫生管理(管理人员门户) (7)3.2.4.数据中心管理 (8)3.4.县级平台建设模式 (10)3.4.1集中模式 (10)3.4.2.独立式 (10)3.4.3.混合式 (10)3.5.县级平台(数据中心)安全 (11)3.5.1.系统安全 (11)3.5.2.数据安全 (12)3.6.县级平台(数据中心)机房 (12)3.6.1.基本原则 (12)3.6.2.机房地点 (13)3.6.3机房设施 (13)4.县级平台(数据中心)建设执行的数据标准 (17)5.居民健康卡 (17)四川省县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数据中心)建设规范(试行)四川省县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数据中心)是四川省卫生信息化“25211”总体规划中的最小区域信息系统,是全省区域卫生信息化的基础。

在建设时,必须对县级平台设施、数据存贮、软件功能、网络链路等方面进行规范,才能实现县、市、省范围内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更好为公众用户、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服务。

1.网络链路县级医院、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通过VPN(ADSL)或光纤连接到县级平台。

县级平台(数据中心)内部局域网带宽不低于100M;与外部网络联接带宽不低于50M,建议独立光纤(或专线),按地市级部署的县级数据中心接入带宽不低于100M)。

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接入带宽不低于10M,有县区域PACS集中阅片中心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不低于30M。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1.06.14•【字号】徐人社发[2011]173号•【施行日期】2011.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徐人社发〔2011〕173号)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徐政办发〔2010〕251号,以下简称“市政府办公室251号文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农村基层平台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是我市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和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重要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251号文件精神,指导各地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农村基层平台建设,确保2012年底前全市高标准、高质量地实现城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全覆盖目标,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明确农村基层平台建设目标和标准(一)目标任务。

按照到2012年底前我市所有行政村全部建立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的总体目标和序时进度,2010年底全市达到规定标准的村级平台不少于667个,2011年底不少于1550个,2012年底所有行政村全部达到规定标准(各地分解目标见附件1)。

(二)乡镇(街道)平台建设标准:1、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并挂牌。

2、按规定足额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人口8万人(含)以下的镇工作人员配置不少于3人,8万人以上的镇配置不少于4人;专职人员持证上岗率达90%以上。

3、镇所在编人员、工作和项目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

4、有不少于60平方米的独立服务场所,按规定悬挂标志标识、设置服务窗口和配备办公设备。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三级平台建设规范标准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三级平台建设规范标准

社会心理服务三级平台建设标准(讨论稿)2018年5月社会心理服务三级平台建设标准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省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心理服务三级平台建设。

二、服务对象面向辖区公众开展心理服务。

对辖区内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及性格偏执等五类人群,特别是涉恐、涉稳、重大刑事犯罪前科、涉毒、在逃、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其他人员等八类特殊人群开展针对性社会心理服务工作。

三、三级平台建设依托各级综治中心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心理服务三级平台。

(一)县级心理健康服务中心1.场地设施要求。

三间房间,面积不小于 40m2,有独立的出入口,包括开展接待、咨询及团体活动的功能场所。

要求室内色调温和平静、温馨、舒适,配备必要电话、电脑、桌椅、资料柜等设备,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配备生物反馈、音乐治疗仪等心理干预设备。

2.人员要求。

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管理人员,1名以上专职心理咨询师,社工、志愿者若干。

管理人员应掌握社会精神(心理)服务的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

心理咨询师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并取得原国家认证的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且每年至少接受20学时专业培训。

社工、志愿者需热爱公益事业。

3.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社会心理服务平台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并做好与乡、村两级服务平台工作的对接。

建立特殊人群心理健康信息库,并纳入综治信息系统。

对服务对象开展心理评估、监测预警、心理干预等,做好严重心理问题转介工作。

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心理服务网站、大众生活论坛、微信微博和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开展公众心理健康宣传。

定期进行居民满意度调查。

(二)乡镇(街道)社会心理服务站1.场地设施。

二间房间,面积不小于 25m2,有独立出入口,包括开展接待、咨询及相关活动的功能区域。

要求室内色调温和平静、温馨、舒适,配备电话、电脑、桌椅、资料柜等设备。

县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县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观测资料
自动站 区域站 雨量站
上级指导预报
中国局 省级 市级
资料采集子系统 数


产品制作子系统

决策服务产品 公众服务产品

移动办公

子系统


农业服务产品 交通服务产品


一键式发布子系统
案 服 务

短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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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件
显示屏 大专业用户
总体网络结构
一键发布 产品制作 资料采集
网络与安全设备
档案管理 数据服务管理 移动办公
互联网
PC办公平台
移动办公平台
县级气象局值班室
县局决策领导

公共服务平台详细功能设计
• 数据采集 • 产品制作 • 一键式发布 • 档案管理 • 数据服务 • 移动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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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字号】赣府厅发〔2015〕78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5〕7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文件精神,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促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整合共享资源、统一制度规则、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电子化交易和监管为手段,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规范和约束权力运行。

(二)工作任务。

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由政府推动建立,坚持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具有涵盖统一的制度规则、共享的信息系统、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必要的交易场所,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部门提供综合服务的系统。

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应遵循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公开透明、资源共享,完善服务、创新监管,切合实际、统筹推进的原则,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推进省属行业交易机构整合、市县乡交易平台整合、电子交易系统整合,推动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林权交易、排污权交易、药品集中采购,以及房建市政、水利、交通、铁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统一规范的平台进行交易。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3.24•【字号】苏政发〔2019〕20号•【施行日期】2019.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2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部署要求,深化我省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现就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强化协同,加快建设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统筹集约。

加强顶层设计,做好政策衔接,充分利用江苏政务服务网,集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对接国家平台、覆盖省市县乡村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协同共享。

以数据共享为核心,建设开放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推动面向市场主体和群众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开、政务服务数据开放共享。

优化流程。

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依托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证照、统一公共支付等基础支撑,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推动政务服务更加便利高效,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创新突破。

充分运用互联网和信息化发展成果,在建设管理、服务模式、流程优化等方面积极探索,不断创新。

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

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

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1.21•【字号】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公告第3号•【施行日期】2022.03.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正文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公告第3号《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已于2022年1月21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2022年1月21日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2022年1月21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共数据平台第三章公共数据收集与归集第四章公共数据共享第五章公共数据开放与利用第六章公共数据安全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共数据管理,促进公共数据应用创新,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保障数字化改革,深化数字浙江建设,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收集、归集、存储、加工、传输、共享、开放、利用等数据处理活动,以及公共数据安全等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涉及国家秘密的公共数据及相关处理活动,不纳入本条例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公共数据,是指本省国家机关、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运营单位(以下统称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在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收集、产生的数据。

根据本省应用需求,税务、海关、金融监督管理等国家有关部门派驻浙江管理机构提供的数据,属于本条例所称公共数据。

第四条公共数据发展和管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统筹规划、依法有序、分类分级、安全可控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数据发展和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数字政府建设等相关专项规划,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政策措施,保障公共数据发展和管理工作所需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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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区(市)县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展示页面建设规范一、概述各区(市)县建立的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必须以居民健康信息为核心,要通过各区(市)县卫生局门户网和公众健康信息服务网展示平台应用,实现本区域内卫生、信息和服务资源共享,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卫生和医疗保障服务,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及能力。

同时要上连市级卫生信息平台,下连各卫生单位,服务本区域内居民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

图1 区县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系统架构图二、建设标准根据卫生部标准数据集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卫生部《居民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技术解决方案和建设指南(试行)》,以及《成都市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导意见》进行标准设计。

选用高可靠的硬件产品与软件技术,建好基本数据库,合理有效地组织数据,做好平台基础最。

在平台运行出现异常时,具有应变能力和容错能力,确保系统可靠,数据安全,实现共享、服务、管理、协同四大功能。

1、共享:在数据交换的基础上,将分布在医疗机构、社区、公卫机构内的信息整合到卫生数据中心,建立共享数据库,为所有用户提供数据共享服务。

2、服务:公众可以通过门户网站调阅自己的健康档案,和医生进行健康咨询等。

3、管理:医疗卫生业务、医疗卫生辅助决策和综合卫生管理。

4、协同:医疗服务协同和卫生业务联动,如:专家门诊预约、双向转诊等。

三、技术要求1、数据调阅:数据调阅服务能够为居民、医疗卫生和卫生行政管理人员提供的一种基于Web方式安全的访问健康相关信息的功能。

2、健康档案调阅:居民个人健康档案调阅浏览器总体框架符合门户模式,能适应显示内容的动态变化。

3、支持多种展示方式:支持数据的Grid,Form,Chart等不同图形的显示,做到清晰、明朗,趋势及变化一目了然。

4、互动式查询模式:要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方式,显示模块允许简单的人机交互查询(条件查询,双击记录显示、图表简单钻取功能)。

在卫生综合管理网上,要具有从整区(市)县数据、区域内各医疗卫生单位、科室、个人的递进查询,同时,要有提供多种查询路径。

5、自定义展示界面:能实现模块位置的自定义配置,定义两种以上展示背景,具有统计图(柱形图、条形图、折线图、饼图、点图、面积图等),为不同用户人群提供不同的视图模式。

四、平台展示页面设计规范(一)公众门户网站模块区域卫生信息平台需建立面向区域内公众的居民健康信息网,网站页面要求设置简洁、大方,网站LOGO需要结合本地区县特点进行设计,页面各功能块标题醒目、图片美观,需建立登陆模块、信息发布模块、挂号、预约和互动模块。

网站必须公开管理单位的联系方式和地址,方便群众反馈意见和建议,做到定时更新、定期建设,实现与居民之间良好的沟通和互动(网页栏目设置可参考图2)。

此处为名称在页面右侧中上设置登陆框此处须有管理部门的联系方式,方便群众反馈意见和建议图2 门户网站设置1、LOGO:分为三部分,外围太阳神鸟,中间结合本地区县特点,点缀有本区县特色的纹饰或图案,内部有标志。

2、登陆模块:区域内居民通过密码和用户名可以登录,功能要求包含居民从互联网登陆,通过有效证件信息实现个人健康档案的查询和调阅。

登录模块设置要求醒目突出,易于寻找。

此模块中要具备用户账号管理(根据用户年龄,性别,家族史和现有慢性病情况,用户可管理自己的网页,将相关的健康保健信息发布在自己的;同时可管理自己的医疗保险账号)。

登陆模块必须位于整个页面的中上偏右部位。

3、居民个人健康档案查阅:要求按照卫生部健康档案的三维模型展示,实现从居民出生到死亡全过程完善的健康信息记录,做到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健康一生。

(1)基本信息:基本信息是反映居民个人的人口学及社会经济学等特征的一组信息,记录内容相对稳定、客观性强,其中一些记录反映了个人固有特征且贯穿整个生命周期,是个人健康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人口统计学特征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国籍、民族、身份证件类别、身份证件号码等;➢社会经济学特征信息:户口性质、户籍类型、户口地址、现居住地址、本地居住时间、联系方式、紧急情况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教育特征信息:学历、学位等;➢婚姻特征信息:婚姻状况等;➢职业特征信息:就业状况、职业类别、工作单位名称等;➢医疗保险特征信息:医疗保险类型、医疗保险号等;➢亲属特征信息:子女数、子女健康情况、父母亲姓名、父亲母亲健康状况等;➢社会救助信息:残疾情况、残疾证号码等;➢建档信息:个人健康档案编号、建档日期等。

如图:图3 健康档案基本信息(2)主要疾病和健康问题摘要调阅:包括三个方面:个人健康特征、主要疾病和健康危险因素暴露水平。

不同生命阶段所具有的健康特征、所面临的疾病问题以及暴露的健康危险因素有较大的差异。

主要疾病和健康问题是从各有关卫生服务记录中动态抽取的,用于目录索引、方便信息利用者快速获取、回顾个人基本的健康状况信息。

主要疾病和健康问题主要包括:➢既往疾病史:疾病诊断、就诊时间、就诊医疗机构等;➢过敏史:过敏药物、过敏类型等;➢免疫接种史:免疫接种类别、地点、时间等;➢生育史:生育时间、地点、新生儿数量、性别、体重、接产方式等;➢主要健康指标:身高、体重、血压、血糖、心率、视力、血型等主要指标,记录时间等;➢健康危险因素:生活方式(如吸烟、饮酒、体育锻炼等)、膳食与营养、生活和工作环境、家族遗传病史等;➢特殊疾病情况: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精神病以及口腔疾病等、报告或确诊机构、报告或确诊时间等。

如图:图4 健康档案主要问题(3)主要卫生服务记录调阅:主要卫生服务活动与主要疾病和健康问题相对应。

绝大部分个人健康和疾病问题都是在接受有关卫生服务过程(如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中被发现和被记录下来,所以健康档案的绝大部分信息来源于各类卫生服务记录表单。

如图:图5 服务记录(4)按业务领域划分:健康档案记录所涉及的主要卫生服务活动包括:➢儿童保健:出生医学登记、新生儿疾病筛查、出生缺陷监测、体弱儿童管理、儿童健康体检、五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等;如图:图6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书调阅界面➢妇女保健:婚前保健服务、妇女病普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孕产期保健服务与高危管理、产前筛查与诊断、孕产妇死亡报告等;如图:图7 妇女孕卡信息调阅图➢疾病控制:免疫接种、传染病报告、结核病防治、艾滋病综合防治、血吸虫病病人管理、寄生虫病病人管理、职业病报告、职业性健康监护、伤害监测报告、中毒报告、行为危险因素监测、地方病病人管理、死亡医学登记等;➢疾病管理: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病、精神疾病等病例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成人健康体检,残疾人保健等。

如图:图8 高血压管理卡调阅界面图9 糖尿病随访记录调阅界面➢医疗服务:门诊诊疗、住院诊疗、住院病案登记等,包括检验报告、检查报告、电子病历等。

如图:图10 就诊信息调阅界面图图11 检验报告调阅界面图图12 出院记录调阅界面图4、信息发布模块:功能要求提供本辖区内医疗资源信息发布页面。

包括健康信息及新闻,主要是提供健康教育,如各类疾病查询,健康指导,旅行和疫苗接种建议,减肥和戒烟等。

根据用户个人健康状况提供健康教育和客户化的信息,提供预防保健建议;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简介(联系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乘车路线、科室信息公布在网站上);同时,对本区域在专业领域有突出贡献或特长的专家坐诊信息予以公布,方便群众了解。

5、网上就诊预约和挂号模块:进入联网的医院和自己将要就诊的科室或医生,进行网上挂号和预约。

挂号针对首次就诊,预约主要针对复诊病人。

6、互动模块:功能要求居民可以在线提问与医疗卫生相关的问题,包括医疗资源信息、医疗政策法规、疑难杂症等;设置相应的工作人员或专家回复,并将回复信息予以发布。

(二)综合卫生管理网功能模块通过各区(市)县卫生局网站设置登录模块或链接,卫生局行政管理人员通过登录模块或链接到管理平台,查询和浏览业务应用层提供的各种分析、汇总报告,通过直观的信息展现,对各种综合信息的对比和分析,以便进行管理决策。

综合卫生管理页面展示应按照总到分或总到细原则向下展开(见图13)。

图13 综合卫生管理指标展示界面图图14 以列表形式展示日均业务明细图15 以柱状图形式展示门诊人次1、个人健康档案调阅:要求按照卫生部健康档案的三维模型展示,需要展示的指标体系如下:➢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有效证件,出生年月,性别,生活习惯,职业,住址,遗传史,家族史。

➢家庭档案:户主,与户主关系,家庭住址。

➢全民健康体检:体检类型,体检明细,体检报告➢门急诊记录:就诊时间,就诊机构,就诊科室,责任医师,主诉,诊断结论,处方或医嘱➢妇幼保健:针对妇女的孕产期保健及每个人的儿童期保健、计免情况➢用药记录:用药时间,用药明细,用药频次➢慢性病管理卡建卡情况:分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主要为建卡时间,建卡医疗机构,责任医师,疾病相关指标➢慢性病定期随访情况:分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主要为随访责任医师,随访日期,疾病随访明细➢健康老年人管理卡:健康老年人建卡日期,建卡社区,责任医师➢健康老年人定期随访情况:老年人随访医师,随访日期➢住院记录:住院时间,出院时间,诊疗及病案,用药明细➢手术记录:手术日期,手术分类,手术报告➢影像记录:检查日期,检查内容,检查报告。

➢检验检查记录:检验日期,检验内容,检验报告2、综合管理:通过平台能及时得到区域内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真实、完整数据,提供辖区内医疗卫生状况的实时监控,实现区域内所有的卫生业务的综合查询、统计与实时业务监管,如医疗卫生监督管理、临床用药监控、绩效考核、卫生统计分析和卫生决策支持等。

具体的功能模块及指标体系如下。

(1)医疗业务➢各医疗机构门诊、急诊人次数:包括日均门急诊人次数及一段时间内的门急诊总人次数,以及每月的同环比情况,能够层层下钻到明细。

下钻要求整体、各医疗单位、科室、个人四层均能够展示明细。

整体、各医疗单位、科室均显示为统计间断内各类目的数据,下钻最底层为个人的明细,包含个人业务的发生时间和具体条目。

例如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月10日,成都市xx区全区就诊总人数为1万人,其中第一医院2千人,第二医院3千人,……。

第三层下钻展示第一医院外科就诊100人,内科就诊200人,小儿科就诊50人,……。

第四层下钻展示第一医院外科1月1日接诊患者有:张三,接诊医生:李四,诊断为:普通感冒……。

图16 就诊人次同环比展示页面➢各医疗机构住院人次数:包括一段时间内的总住院人次数及月均人数,能够查询到医疗机构的床位使用效率,人均医疗费用。

下钻要求整体、各医疗单位、科室、个人四层均能够展示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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