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则骗贷案例及启示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案例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案例
分析。
一、案例分析。
一名男子,被告称其英文名字为陈彤,系某县的居民。
该男子于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与他人共同策划骗取贷款、票据
承兑、金融票证罪,并从票据折价管理处拿取贷款,故被检察院以涉嫌骗
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起诉。
二、案例分析。
经审理查明:
1、陈彤等人为获得贷款,谋取利益,构成骗取贷款罪:陈彤等人利
用伪造的金融票据等,在票据折价管理处把伪造的金融票据拿去兑现,获
取贷款。
2、陈彤等人策划犯罪,构成组织非法筹款罪:陈彤等人计划骗取金
融票据、票据承兑及金融票证贷款,并实施多次,筹集了私人贷款,损害
了金融信用状况。
3、陈彤等人策划犯罪,构成金融票证诈骗罪:陈彤等人计划以伪造
的金融票据等,在票据折价管理处把伪造的金融票据拿去兑现,获取贷款,并非法占有贷款,损害了金融信用状况。
根据上述审理结果,应将陈彤等人判处相应量刑。
骗取贷款案例
骗取贷款案例最近,我国各地频频曝出骗取贷款案例,给受害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压力。
骗取贷款的手段多种多样,有些甚至让人防不胜防。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起关于骗取贷款的真实案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提高警惕。
案例一,虚假借款平台。
小王是一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急需资金创业。
通过朋友介绍,他找到了一个看上去很正规的借款平台。
在填写了个人信息和借款金额后,小王很快就收到了借款平台的电话,对方声称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和押金才能放款。
小王急于解决资金问题,没有多想就按照对方要求操作了。
然而,等到小王支付了数额不菲的手续费和押金后,对方却突然失去了联系。
小王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不仅没有拿到借款,还损失了一大笔钱财。
案例二,伪造贷款资料。
小李是一家小型企业的老板,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急需贷款。
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小李被告知自己的信用记录不佳,难以获得贷款。
于是,小李找到了一家私人贷款公司,对方声称能够帮助他伪造资料,通过银行的审核。
小李心存侥幸,最终选择了这条捷径。
然而,当银行发现贷款资料的问题后,小李不仅没有获得贷款,还面临了法律责任和信用记录的进一步恶化。
案例三,虚假投资项目。
小刘是一名投资者,他在互联网上看到了一个号称能够高额回报的投资项目。
对方声称只需要投入一定的资金,就能够获得可观的收益。
小刘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没有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分析,就盲目地投入了大量资金。
然而,当他想要提取收益时,却发现对方早已消失,投资项目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局。
以上这些案例告诉我们,骗取贷款的手段千奇百怪,我们要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在面对借款需求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不要轻信虚假承诺和高额回报,要保持理性思考,避免陷入骗局。
同时,加强对金融知识的学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才能有效防范骗取贷款的风险,避免成为骗子的下一个目标。
希望通过这些案例的分享,大家能够引以为戒,提高警惕,避免成为骗取贷款的受害者。
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大对骗取贷款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广大民众的合法权益,营造一个安全、公正的金融环境。
骗取贷款罪典型案例‖大竹县律师
骗取贷款罪典型案例‖⼤⽵县律师
骗取贷款罪典型案例‖⼤⽵县律师
⼀、基本案情
被告⼈桂林市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朱某伙同被告⼈邓某(已判刑)通过签订虚构车辆总价值128万,并出具该公司盖章的⾦额为128万元的虚假汽车销售发票,同时伪造邓某已经⽀付了⾸付款38.4万元的定价收据、达到被告⼈邓某不⽀付⾸付便向银⾏贷款89.6万,⽽该车实际购车发票⾦额为59.34万元。
后邓某将该车抵押、所得款项已挥霍,车辆下落不明,被告⼈朱某及某公司使⽤虚假的证明⽂件骗取银⾏贷款造成银⾏损失贷款本⾦88.607544万元。
⼆、诉讼过程
近⽇叠彩区⼈民法院以被告⼈单位桂林市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犯骗取贷款罪,判处罚⾦⼈民币⼋万元,;被告⼈朱某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个⽉,并处罚⾦三万元。
三、典型意义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危害社会的⾏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判处刑罚。
第七⼗五条之⼀的规定以欺骗⼿段取得银⾏或者其他⾦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证、保函等,给⾳乐或者其他⾦融机构造成重⼤损失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本案中,被告单位及被告⼈以欺骗⼿段,帮助他⼈骗取银⾏贷款,给银⾏造成重⼤损失,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款。
其⾏为触犯了《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七⼗五条之⼀的规定,应当以骗取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律师⼤⽵县律师
⼤⽵刑事律师。
贷款中介诈骗案例
贷款中介诈骗案例在当今社会,贷款中介诈骗案件屡见不鲜,给许多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压力。
贷款中介诈骗是指以非法手段获取他人贷款资金,并以高额利息或其他手段向借款人索取利益的行为。
以下,我们将介绍一些贷款中介诈骗的案例,希望可以引起大家的警惕,避免成为诈骗的受害者。
案例一,某贷款中介公司以低利率吸引客户,但在签订合同后突然提高利率,并以各种理由拖延放款时间。
最终,客户在等待中发现中介公司已经消失,无法联系。
案例二,一名借款人在贷款中介处办理贷款时,被告知需要提前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用。
借款人按照要求支付了手续费用,但之后发现中介公司已经关闭,无法取得贷款。
案例三,某贷款中介公司以“信用贷款”为名义,向客户收取高额的“信用评估费”和“保证金”,并承诺可以办理贷款。
然而,客户支付完费用后,发现根本无法取得贷款,中介公司也不退还所收取的费用。
这些案例都是真实发生的,贷款中介诈骗的手法多种多样,但核心目的都是为了骗取客户的财产。
为了避免成为贷款中介诈骗的受害者,我们需要提高警惕,注意以下几点:首先,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避免通过中介公司办理贷款。
正规的金融机构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可以保障客户的权益。
其次,警惕那些承诺高额贷款额度、低利率的中介公司,如果条件过于优惠,很可能是诈骗。
另外,不要轻信中介公司的“信用贷款”、“无抵押贷款”等承诺,这些往往是诈骗手法的一部分。
在办理贷款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具体内容,避免被陷害。
最后,如果发现自己已经成为贷款中介诈骗的受害者,应及时报警并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贷款中介诈骗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损失,我们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希望通过这些案例的介绍,可以让更多的人认识到贷款中介诈骗的危害,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小额贷款合同诈骗案例
小额贷款合同诈骗案例小额贷款合同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诱使借款人签订不利于其的贷款合同,从而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
下面为大家介绍几个典型的小额贷款合同诈骗案例,以提高大家的防范意识。
案例一:高额利息诱惑诈骗分子冒充正规金融机构,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发布贷款信息,称可以提供低门槛、高额度的贷款。
当借款人联系诈骗分子后,诈骗分子以各种理由要求借款人支付手续费、保证金等费用。
在借款人支付相关费用后,诈骗分子会消失无踪。
案例二:虚假担保公司诈骗分子注册成立一家看似正规的担保公司,然后以无抵押、低利息、快速放款为诱饵,吸引借款人前来申请贷款。
当借款人签订合同并支付手续费后,诈骗分子会以各种理由拒绝放款,或者要求借款人继续支付各种费用。
一旦借款人意识到被骗,诈骗分子就会消失。
案例三:钓鱼网站诈骗诈骗分子制作一个与正规金融机构官方网站高度相似的钓鱼网站,诱使借款人在网站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身份证件等。
当借款人提交相关信息后,诈骗分子会窃取借款人的个人信息,用于办理信用卡、网上购物等诈骗行为。
案例四:暴力催收诈骗分子在放款后,以借款人违约为由,要求借款人支付高额的违约金、罚息等。
当借款人无法支付时,诈骗分子会采取暴力催收手段,如骚扰借款人及其亲友、威胁借款人等,逼迫借款人偿还债务。
防范措施1.谨慎对待各类贷款信息,对于低门槛、高额度的贷款要保持警惕。
2.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注意查看是否有隐形收费。
3.不要轻信各类担保公司,尽量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
4.保护个人信息,不要轻易泄露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信息。
5.遇到暴力催收,应及时报警,寻求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
通过其他案例和防范措施,希望大家在办理小额贷款时能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案例五:虚假APP贷款诈骗分子开发一款看似正规的贷款APP,以低息、快速放款为诱饵,吸引借款人下载使用。
当借款人在APP上填写个人信息并申请贷款后,诈骗分子会以审核为由,要求借款人支付手续费、保险费等。
金融诈骗案例及分析
金融诈骗案例及分析金融诈骗是指以非法手段获取他人金融资产的行为。
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金融诈骗案件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给人们的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起典型的金融诈骗案例,探讨其特点和规律,以期提高公众对金融诈骗的警惕,防范金融诈骗风险。
案例一,网络贷款诈骗。
小明是一名大学生,因急需资金,决定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借款。
他在某贷款APP上填写个人信息后,很快接到了一位自称“客服”的电话,对方声称需要小明先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和押金,才能放款。
小明按对方指示操作后,发现被骗走了数万元。
案例分析,网络贷款诈骗案件多发生在一些不法分子开设的虚假贷款平台上。
他们通过虚假承诺吸引借款人申请贷款,然后以各种名目收取“手续费”、“押金”等费用,最终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
案例二,股票投资诈骗。
张先生是一名股民,接到一家自称“股票投资顾问公司”的电话,对方声称自己有内部消息,能够帮助张先生获取高额收益。
张先生被对方的口才所吸引,最终在对方指导下购买了一批所谓“内部消息”股票,结果亏损惨重。
案例分析,股票投资诈骗常常以“内幕消息”、“独家分析”等为诱饵,诱使投资者进行交易,最终达到操纵股价、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案例三,信用卡诈骗。
小玲收到一条短信,称其信用卡存在异常交易,需要立即核实身份信息。
小玲按短信提示拨打了所谓的“客服电话”,对方要求小玲提供信用卡号、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结果导致信用卡被盗刷。
案例分析,信用卡诈骗常常以“异常交易”、“身份核实”为借口,诱使持卡人透露个人信息,然后利用这些信息进行盗刷等违法行为。
以上案例表明,金融诈骗手段多样,常常以高额回报、低风险为诱饵,利用人们对金融知识的不足和对风险的轻视,达到非法获取金钱的目的。
因此,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增强金融安全意识,提高警惕,不轻信陌生人的承诺,不随意透露个人财产和身份信息,避免成为金融诈骗的受害者。
综上所述,金融诈骗案件屡禁不止,对社会稳定和人民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虚假按揭 典型案例 典型意义
虚假按揭典型案例典型意义一、虚假按揭典型案例。
1. 案例一:开发商自导自演型。
有个小开发商,叫阳光花园楼盘的。
这个楼盘位置有点偏,房子不太好卖。
开发商的老板就想出了个“妙招”。
他找了一群自己的亲戚朋友,让他们假装购房者来办理按揭贷款。
比如说,他的表弟,本来在乡下务农,没什么稳定收入,也被拉来。
开发商给这些人提供虚假的收入证明,把表弟的年收入写成了10万,实际上可能一年也就挣个万把块钱。
然后这些人去银行办理按揭手续。
银行一开始没仔细核查,就批准了贷款。
结果呢,房子盖好后,那些“假购房者”根本就没打算真正入住或者还钱。
最后银行发现好多房子都空着,贷款却收不回来,因为那些所谓的购房者根本就没有还款能力。
2. 案例二:中介与购房者勾结型。
在某个大城市,有个中介叫老王。
他遇到了一个购房者小李,小李其实没什么购房实力,但是想通过房子赚一笔。
老王呢,就和小李商量了一个歪主意。
他们看中了一套价值500万的房子。
小李找了个小工厂开个虚假的收入证明,说自己年薪百万。
然后老王和小李把房子的价格虚报成600万。
他们去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按照虚报的价格,银行贷出了更多的钱。
小李拿到贷款后,只付了一部分给原来的房东,剩下的钱他和老王就分了。
然后小李就开始拖着不还贷款,银行发现房子根本不值那么多钱,自己被坑了。
二、典型意义。
1. 对银行的警示意义。
银行可不能再这么马虎啦。
就像在前面开发商自导自演的案例里,银行要是能多做些深入调查,比如去核实一下那些购房者的真实工作情况,而不是光看那些一眼就能看穿是假的收入证明,就不会吃这么大的亏。
银行得明白,不能只想着把钱贷出去赚利息,还得把好风险的关。
要是总是被这些虚假按揭骗,那银行的钱可就像流水一样哗啦啦地没了,到时候大家存在银行里的钱可能都不安全了呢。
在中介和购房者勾结的案例里,银行得建立更严格的房产估值体系。
不能人家说房子值多少钱就值多少钱,得找专业的评估人员,好好看看房子的实际价值,不然被人虚报价格坑了,只能自己哭鼻子啦。
民营企业骗取贷款罪典型案例
民营企业骗取贷款罪典型案例
一、罪名:虚假贷款骗取罪
案例:某A公司虚构了一家名为B公司的企业来进行骗贷活动。
A公司伪造了B公司的企业资料,包括营业执照、银行
对账单、财务报表等,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成功取得了一笔数额巨大的贷款。
后来,银行调查发现B公司并不存在,A公司
的行为属于虚假贷款骗取罪,将A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起诉。
二、罪名:抵押权骗取罪
案例:某C公司通过伪造房屋产权证明和购房合同,向银行
申请贷款并作为抵押品进行抵押。
随后,该公司将贷款资金挪用,却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
银行发现房屋并不存在或并非
C公司所有后,将C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移交公安机关,指控其犯有抵押权骗取罪。
三、罪名:虚构交易骗取罪
案例:某D公司通过与其他公司合谋,在财务报表中虚构了
一系列交易记录,将不存在的交易列入公司账目,以此向银行虚增资产,从而取得了巨额贷款。
该公司随后将贷款资金转移至其他账户,导致其无法偿还债务。
银行发现D公司的虚假
交易行为后,将其移交公安机关,并以虚构交易骗取罪将其起诉。
四、罪名:资金违规调用骗取罪
案例:某E公司在贷款合同中约定了特定的资金用途,但却将贷款资金非法使用于其他途径,未按合同履行偿还借款的义务。
银行在调查中发现E公司的资金调用违规后,将其移交公安机关,并以资金违规调用骗取罪将其起诉。
以上是一些民营企业骗取贷款罪的典型案例,这些行为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对企业及其相关人员会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
套路贷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三(化名)被告:李四(化名)、王五(化名)、赵六(化名)案情背景:张三因急需用钱,通过李四介绍,向王五借款5万元。
王五以“手续费”、“保证金”等名义,先后收取张三2万元。
借款到期后,张三无力偿还,李四、王五、赵六以张三无力偿还为由,采取恐吓、威胁等手段,逼迫张三签订多份虚假借款合同,并要求张三支付高额利息和违约金。
在张三无法支付的情况下,李四、王五、赵六将其带至其住处,限制其人身自由,并多次进行殴打、侮辱,迫使张三签下更多借款合同。
最终,张三在身心受到极大伤害的情况下,被迫偿还了远超实际借款金额的巨额款项。
二、案件争议焦点1. 套路贷行为的认定;2. 被告是否存在强迫、威胁行为;3. 被告收取高额利息、违约金等行为是否合法;4. 原告的赔偿请求是否合理。
三、法院审理结果1. 套路贷行为的认定: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四、王五、赵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虚设债权、收取高额利息等手段,诱使原告签订多份虚假借款合同,构成“套路贷”。
2. 被告是否存在强迫、威胁行为:法院认为,李四、王五、赵六在借款过程中,采取恐吓、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迫使原告签订虚假借款合同,构成强迫交易。
3. 被告收取高额利息、违约金等行为是否合法:法院认为,被告收取高额利息、违约金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应予以撤销。
4. 原告的赔偿请求是否合理:法院认为,原告在此次事件中身心受到极大伤害,故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5万元。
四、案例分析1. 套路贷行为的认定:本案中,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虚设债权、收取高额利息等手段,诱使原告签订多份虚假借款合同,符合“套路贷”行为的特征。
2. 被告是否存在强迫、威胁行为:本案中,被告在借款过程中,采取恐吓、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迫使原告签订虚假借款合同,构成强迫交易。
3. 被告收取高额利息、违约金等行为是否合法:本案中,被告收取高额利息、违约金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骗取贷款案例
骗取贷款案例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一些骗取贷款的案例,这些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也提醒我们在贷款过程中要保持警惕,以免成为骗子的受害者。
下面,我将向大家介绍一个真实的骗取贷款案例,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和警惕。
这个案例发生在某市的一家银行。
一名男子冒充了一家知名企业的高管,向银行申请了一笔巨额贷款。
他提供了一些虚假的文件和资料,包装得非常专业和真实,让银行工作人员信以为真。
在银行工作人员未经过严格核实的情况下,这名男子成功取得了贷款,并很快将钱款转走,然后销声匿迹。
这个案例给我们教训是,银行在贷款审批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核实申请人的身份、资信情况和贷款用途,不能因为一时的疏忽大意而给骗子可乘之机。
另外,申请贷款的客户也要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不要以身份欺诈或提供虚假信息来蒙骗银行。
除了银行,个人在申请贷款时也要保持警惕。
在互联网上,有一些不法分子会以“无抵押、低利率、快速放款”等诱人的广告来诱使人们申请贷款。
一旦你被骗了,不仅会损失财产,还可能会陷入法律纠纷之中。
因此,在申请贷款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不要贪图便利而上当受骗。
此外,我们还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承诺,不要随意透露个人隐私信息,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来进行诈骗活动。
同时,也要加强对贷款骗术的了解,提高识别能力,及时发现和避免各种骗术的侵害。
总之,骗取贷款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它不仅会给个人和金融机构带来损失,也会对整个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增强防范意识,加强对贷款骗术的了解,做到不轻信、不贪图便利,以免成为骗子的下一个目标。
希望这个案例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共同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和社会安全。
骗取贷款罪判例
骗取贷款罪判例
以下是一些关于骗取贷款罪的判例:
1. 案例一:张某以虚构的身份和假冒的企业信用资料,向银行申请贷款并获得批准。
经查,张某骗取了150万元的贷款资金,并未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这笔资金。
法院认定张某犯有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 案例二:李某伪造他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并以此作为自己的身份向银行申请贷款。
李某通过虚构的企业名义和信用资料,成功获得30万元的贷款资金。
经审判,法院判决李某犯有骗
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
3. 案例三:王某与他人合谋,在银行开设多个账户,并通过冒用他人的身份信息,申请多笔贷款。
王某成功骗取了近百万元的贷款资金,并将其中一部分挪用用于个人消费。
法院认定王某犯有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20万元。
请注意,以上案例仅为参考,实际判决结果会因具体案件的情况而有所不同。
骗取贷款罪的量刑标准主要根据被骗金额大小、犯罪的手段和情节等来决定。
骗取贷款罪案例
骗取贷款罪案例在当今社会,骗取贷款罪案件屡见不鲜,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骗取贷款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编造虚假信息或者利用他人隐瞒真实情况,骗取金融机构或个人提供贷款的行为。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个骗取贷款罪的典型案例。
某某利用虚假的身份信息和不实的资产状况,向银行申请了一笔巨额贷款。
在贷款申请过程中,某某提供了伪造的资产证明和虚假的经济状况,使银行相信其具有还款能力。
银行在未经过严格的审查和核实情况下,放款给了某某。
然而,在之后的还款期限内,某某却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导致银行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在这个案例中,某某的行为涉嫌骗取贷款罪。
他利用虚假信息和伪造证明材料,欺骗了银行,获得了不当利益。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银行的利益,也损害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对社会经济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骗取贷款罪不仅仅是一种经济犯罪,更是一种社会公共安全问题。
一旦这种行为得不到有效打击,就会给金融市场和社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因此,对于骗取贷款罪,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必须依法严厉打击,对犯罪分子给予应有的惩罚。
为了有效防范和打击骗取贷款罪,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首先,金融机构和银行应加强贷款审查,加强对贷款申请人身份和资产情况的核实,严格审查贷款申请材料,防止虚假信息的通过。
其次,加强对贷款资金的使用监管,防止贷款资金被挪用或用于非法经营活动。
同时,对于发现的骗取贷款行为,及时报警并配合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处理,维护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
总之,骗取贷款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给金融市场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抵制和打击骗取贷款行为,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的安定和发展。
同时,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也应该加大对骗取贷款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安全。
骗取贷款罪的典型案例
骗取贷款罪的典型案例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隐瞒、虚构事实等手段,骗取银行、信用社、财务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贷款的行为。
这类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损害了金融机构的利益,也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个典型的骗取贷款罪案例。
某甲因生意失败,急需资金周转,但由于个人信用状况较差,无法从正规渠道获得贷款。
于是,他萌生了通过欺骗手段骗取贷款的念头。
某甲在网上了解到了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该公司对信用记录要求不高,于是某甲决定向该公司申请贷款。
他编造了一个虚假的生意项目,并伪造了相关的营业执照、合同等文件,然后前往该公司进行贷款申请。
在申请过程中,某甲对公司工作人员隐瞒了真实情况,虚构了生意项目的高额收入,并承诺在短时间内还款。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对贷款审批程序较为简单,某甲成功获得了数额不菲的贷款。
然而,某甲并没有按照承诺的时间还款,反而消失了。
小额贷款公司多次联系某甲,却一直无法联系上。
后来,该公司发现了某甲提供的资料中存在很多疑点,遂报警处理。
经过警方调查,某甲被捕归案,最终被判处骗取贷款罪。
这个案例典型地展现了骗取贷款罪的犯罪过程和危害后果。
首先,犯罪嫌疑人通过编造虚假信息和伪造文件等手段,欺骗了金融机构,获得了贷款。
其次,犯罪嫌疑人没有按时还款,反而逃避责任,给金融机构造成了经济损失。
最终,犯罪嫌疑人因骗取贷款罪被绳之以法,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不难看出,骗取贷款罪是一种严重危害金融秩序和社会经济安全的犯罪行为。
为了避免这类犯罪的发生,金融机构应加强对贷款申请人的审核程序,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防止被欺骗。
同时,对于犯罪嫌疑人,法律应当严惩不贷,加大对骗取贷款罪的打击力度,以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正义。
总之,骗取贷款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给金融机构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我们应当加强对这类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共同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名为民间借贷实为套路贷的典型案例
名为民间借贷实为套路贷的典型案例民间借贷是指个人之间进行的借贷活动,不受传统金融机构监管。
然而,有些不法分子利用民间借贷之名进行非法集资和敲诈勒索,实际上是套路贷。
下面列举了十个典型的民间借贷实为套路贷的案例。
1. 虚假借贷平台: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创建虚假的借贷平台吸引借款人。
他们会发布虚假的广告宣传低利率借贷,吸引借款人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
一旦借款人申请借款,他们会要求借款人支付一定的手续费或押金,然后消失不见,借款人无法获得任何借款。
2. 高利贷:有些借贷公司或个人以高额利息吸引借款人。
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他们可能会隐藏高额利息的条款,或者以其他方式欺骗借款人。
一旦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借款,他们会利用高额利息追债,加重借款人的负担。
3. 虚假担保:一些套路贷平台声称提供担保服务,以吸引借款人。
他们会要求借款人支付一定的担保费用,然后消失不见。
实际上,他们并没有提供任何担保服务,借款人无法获得任何帮助。
4. 虚假诉讼:有些套路贷团伙会伪造法院文件,声称借款人违约,将借款人告上法庭。
他们会继续敲诈借款人,要求支付巨额的赔偿金或律师费用。
实际上,这些法院文件是伪造的,借款人并没有违约。
5. 恶意逼债:一些套路贷团伙会采取恶意手段逼迫借款人偿还债务。
他们可能会骚扰借款人的家人、朋友和同事,发布借款人的个人信息,甚至进行人身威胁。
这种恶意逼债行为是违法的,借款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6. 虚假投资项目:一些套路贷团伙会打着投资项目的名义吸引借款人。
他们声称有高额回报的投资机会,吸引借款人投入资金。
然而,实际上这些投资项目是虚假的,借款人投入的资金很可能会被骗走。
7. 虚假合作项目:一些套路贷团伙会通过合作项目的名义吸引借款人。
他们声称需要合作方提供一定的资金作为合作保证金或合作费用。
一旦借款人支付了资金,他们会消失不见,借款人无法获得任何合作机会。
8. 虚假抵押贷款:一些套路贷团伙会以抵押贷款的名义吸引借款人。
十二则骗贷案例及启示!(收藏吧)
十二则骗贷案例及启示!(收藏吧)风控君整理信贷风险管理出品 ID:minjianjinronglawyer转载请注明出处十二则骗贷案例及启示!【风控君提示】所谓骗贷,指的是借款人或信贷机构内部人员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做法骗取信贷机构的贷款。
随着经济下行,行业竞争加剧,各种骗贷案件层出不穷,在本期风控君整理了近期以及以往的一些典型骗贷案件,希望能对您识别骗贷有启示和参考意义。
案例1——广西玉林信贷员冒用143名村民名义骗贷800万被捕【主要问题】员工道德风险、冒名贷款近期多家媒体报道,广西玉林市陆川县某金融机构的信贷员竟冒用143位村民的名义,骗取该金融机构800余万元贷款供自己使用。
近日,陆川县检察院以涉嫌骗取贷款罪依法批准逮捕该名犯罪嫌疑人。
据媒体报道,该犯罪嫌疑人钟某由于参与“六合彩”输了钱,为了筹集资金继续参与赌博,其动起了骗取贷款的坏心思。
在2013年至2015年两年期间,钟某以帮助曾经办理过贷款的村民补办贷款手续为由,骗取村民在非本人意愿的贷款手续中签名,并私下开设村民账户以便自己领取。
钟某利用之前村民在办理贷款时留档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村民的名义申请了贷款并供自己赌博使用。
随后,一些村民陆续发现存款被金融机构莫名地划拨,甚至欠了几十万的款,至此,钟某骗贷的事实才浮出水面。
从媒体报道来看,截至2016年2月案发时,钟某共冒用143名村民的名义骗取贷款800多万元,其中一小部分用于偿还骗领的贷款。
案例2——表兄弟合谋骗贷银行60万元【主要问题】员工道德风险、内外勾结2015年2月,郓城某银行负责人到郓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其下属分行负责人徐某某放贷60余万元至今未收回,涉嫌违规放贷,请求查处。
经侦大队接报案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发现徐某某利用工作职务便利,利用手中审批发放贷款权利,与其表弟李某某合谋操纵,违规发放贷款60余万元,全部用于其与表亲李某某合伙开的企业经营上。
骗取贷款案件典型案例
骗取贷款案件典型案例骗取贷款案件是一种常见的金融诈骗手段,犯罪分子通过虚构身份、伪造文件等手段,以获取贷款资金而不偿还或以虚假资料骗取贷款。
下面是10个典型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这种诈骗行为。
1. 虚假身份案例:犯罪分子使用他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伪造个人信息,以此申请贷款。
他们可能会使用偷来的身份证明文件或通过黑市购买伪造的身份证明文件。
2. 虚构企业案例:犯罪分子虚构公司或企业,并提供虚假的企业资料和财务报表,以此申请贷款。
他们可能会伪造公司的注册证明、营业执照和财务报表等文件。
3. 虚假资产案例:犯罪分子虚构或夸大自己的资产状况,以此申请贷款。
他们可能会提供虚假的房产证明、车辆登记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等文件。
4. 虚假就业案例:犯罪分子提供虚假的就业信息,声称自己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以此申请贷款。
他们可能会伪造工资单、劳动合同或雇主证明等文件。
5. 虚构借款目的案例:犯罪分子虚构借款的目的,声称需要资金用于紧急医疗、教育费用或投资项目等,以此申请贷款。
他们可能会提供虚假的医疗证明、学校录取通知书或投资计划书等文件。
6. 虚假担保人案例:犯罪分子找人冒充担保人,提供虚假的担保文件,以此申请贷款。
他们可能会伪造担保人的身份证明、资产证明或担保合同等文件。
7. 虚构贷款用途案例:犯罪分子虚构贷款的用途,声称需要资金用于扩大生产、购买设备或进货等,以此申请贷款。
他们可能会提供虚假的生产计划、设备报价或采购合同等文件。
8. 虚假还款能力案例:犯罪分子虚构自己有足够的还款能力,提供虚假的收入证明、资产证明或财务报表,以此申请贷款。
他们可能会伪造工资单、银行对账单或投资收益证明等文件。
9. 虚构贷款历史案例:犯罪分子虚构自己有良好的贷款历史,提供虚假的信用报告或还款记录,以此申请贷款。
他们可能会伪造信用报告、银行对账单或贷款合同等文件。
10. 虚构合作伙伴案例:犯罪分子虚构合作伙伴关系,声称与知名企业或机构有合作关系,以此增加贷款申请的可信度。
骗取贷款共犯案例
骗取贷款共犯案例在一个不算大的小镇上,有这么一对兄弟,哥哥叫大强,弟弟叫小强。
这哥俩啊,整天就想着不劳而获,能一夜暴富。
有一天,大强听人说,现在贷款可容易了,要是能从银行弄出一大笔钱来,那可就发达了。
可是呢,大强自己条件不咋地,银行根本不会正眼瞧他的贷款申请。
这时候,大强就动起了歪脑筋,他把弟弟小强也拉了进来。
大强先找了个中介,这个中介啊,也是个不靠谱的主儿,专门帮人做些弄虚作假的事儿。
中介告诉大强,得伪造一些公司的经营流水,让银行觉得他们的生意做得很大,很有还款能力。
大强和小强就按照中介说的,在网上找了些造假的人,弄了一份看起来非常漂亮的公司流水账单,实际上他们那个所谓的公司啊,就只有一间租来的小办公室,里面啥都没有。
然后呢,他们又去贿赂了一个银行的小职员,这个小职员叫小李。
小李本来也是个老实人,可经不住大强和小强的软磨硬泡,再加上那点贿赂的钱的诱惑,就答应帮他们在银行内部“疏通关系”。
小李呢,负责把大强和小强的贷款申请资料在审核的时候做做手脚,比如把一些该仔细查看的疑点给掩盖过去。
一切准备就绪后,大强和小强就大摇大摆地去银行申请贷款了。
他们对银行的工作人员那是一顿吹嘘啊,说自己的公司马上要接一个超级大的项目,这贷款一到手,那就是赚得盆满钵满。
银行的工作人员呢,看到他们提交的那些看似完美的资料,又有小李在里面捣鼓,就初步同意了他们的贷款申请。
可是啊,纸终究包不住火。
这哥俩拿到贷款后,根本就没有拿去做什么生意,而是到处吃喝玩乐,买豪车,住豪宅。
没多久,贷款就被他们挥霍得差不多了。
银行这时候发现不对劲了,开始调查他们的公司,这一查就发现了那些伪造的流水账单和资料。
最后啊,大强、小强、中介还有那个银行小职员小李,一个都没跑掉,都被抓起来了。
因为他们这是共同骗取贷款啊,都得为自己的贪心和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这就告诉我们啊,可不能想着靠歪门邪道去弄钱,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才是正道。
有个企业老板,我们就叫他老张吧。
刑事审判参考骗取贷款案例
刑事审判参考骗取贷款案例第一段:引言(100字)近年来,骗取贷款案件屡见不鲜,给金融市场和社会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
本文将以刑事审判参考骗取贷款案例为题,通过具体案例分析,探讨骗取贷款的手段、危害以及刑事审判的重要性。
第二段:案例一:身份冒用(80字)在一起信用卡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大额贷款。
他通过伪造身份证明文件和虚假资料,成功获得贷款,并潜逃。
这种手段既损害了金融机构的利益,也给被冒用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第三段:案例二:虚假借款目的(80字)某公司员工以虚构的借款目的,向银行申请贷款。
虽然借款目的看似合法,但实际上是为了个人私利。
这种利用银行信任的手法,不仅严重损害了金融机构的利益,也导致了金融市场的不稳定。
第四段:案例三:虚假资产抵押(80字)一名房地产开发商通过虚构资产抵押信息,骗取银行巨额贷款。
他故意夸大资产价值,并提交虚假的抵押文件,从而成功获得贷款。
这种行为不仅诈骗了银行,也对整个金融系统造成了严重的冲击。
第五段:案例四:团伙合作(80字)一起骗取贷款案中,犯罪嫌疑人组成团伙,通过分工合作的方式进行诈骗。
他们分别担任申请人、担保人和中介人的角色,通过虚假资料和虚构交易,成功骗取了大量贷款。
这种团伙合作的模式使得诈骗行为更加隐蔽,给刑事审判带来了更大的难度。
第六段:案例五:利用黑客技术(80字)一名黑客利用技术手段入侵银行系统,篡改客户信息,然后以客户身份申请贷款。
他成功骗取巨额贷款后,迅速转移资金并销毁痕迹。
这种利用黑客技术进行贷款诈骗的手法,对金融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
第七段:案例六:利用社交媒体(80字)一名犯罪嫌疑人通过社交媒体平台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然后冒充其身份向银行申请贷款。
他通过虚构的故事和信息,成功骗取了大量贷款。
这种利用社交媒体进行骗取贷款的手法,给金融机构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第八段:案例七:内外勾结(80字)一名银行职员与外部犯罪分子勾结,通过内部操作骗取贷款。
贷款专员合伙诈骗案例
贷款专员合伙诈骗案例一、基本案情2021年8月,江苏同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以该公司购买需要资金为由,在泗洪县银文资金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和反担保人宿迁市文丰包装有限公司、江苏新锐新生代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江苏省腾文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的担保下,使用虚假的公司公司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购销合同等材料,从泗洪农村商业银行办理了400万元贷款。
2021年8月,该贷款到期后,江苏同达有限公司经营亏损,刘某因无. 力偿还偿债贷款外出躲避,后该贷款由泗洪县银文资金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代偿。
2021 年12月,刘某将江苏同约有限公司资产转售,向泗洪县银文资金信用偿债有限公司清偿债务。
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刘某构成骗取贷款罪。
根据2021年《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下称《规定(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新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恐吓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在两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本案刘某的行为完全符合上述追诉犯罪的规定,依法应构成骗取贷款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刘某不构成骗取贷款罪。
根据刑法骗取贷款罪的要犯表述,骗取贷款的行为须给地方银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轻微情节的”才构成骗取贷款罪。
本案股份公司中泗洪县银文资金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代刘某偿还贷款,并未给商业银行造成损失,也不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规定(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应根据罪状理解适用。
三、评析意见我们认为,刘某的李某行为不构成骗取商业贷款罪,应作为贷款纠纷预处理,具体理由如下:(一)骗取贷款罪的立法背景及目的2021年6月召开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安建在关于刑法修正案(六)增设骗取贷款罪立法草案的说明中指出,“刑法第- -百九十三条规定了贷款诈骗罪,对以敲诈勒索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规定了。
人民银行等金融部门提出,近来近些年来一些基层单位和个人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用金融机构抵押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危害金融安全,但要推定骗贷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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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下行,行业竞争加剧,各种骗贷案件层出不穷,在本期风控君整理了近期以及以往的一些典型骗贷案件,希望能对您识别骗贷有启示和参考意义。
来源:信贷风险管理(ID:minjianjinronglawyer)【主要问题】员工道德风险、冒名贷款近期多家媒体报道,广西玉林市陆川县某金融机构的信贷员竟冒用143位村民的名义,骗取该金融机构800余万元贷款供自己使用。
近日,陆川县检察院以涉嫌骗取贷款罪依法批准逮捕该名犯罪嫌疑人。
据媒体报道,该犯罪嫌疑人钟某由于参与“六合彩”输了钱,为了筹集资金继续参与赌博,其动起了骗取贷款的坏心思。
在2013年至2015年两年期间,钟某以帮助曾经办理过贷款的村民补办贷款手续为由,骗取村民在非本人意愿的贷款手续中签名,并私下开设村民账户以便自己领取。
钟某利用之前村民在办理贷款时留档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村民的名义申请了贷款并供自己赌博使用。
随后,一些村民陆续发现存款被金融机构莫名地划拨,甚至欠了几十万的款,至此,钟某骗贷的事实才浮出水面。
从媒体报道来看,截至2016年2月案发时,钟某共冒用143名村民的名义骗取贷款800多万元,其中一小部分用于偿还骗领的贷款。
【主要问题】员工道德风险、内外勾结2015年2月,郓城某银行负责人到郓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其下属分行负责人徐某某放贷60余万元至今未收回,涉嫌违规放贷,请求查处。
经侦大队接报案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发现徐某某利用工作职务便利,利用手中审批发放贷款权利,与其表弟李某某合谋操纵,违规发放贷款60余万元,全部用于其与表亲李某某合伙开的企业经营上。
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倒闭,60余万元贷款全部赔了进去。
2015年3月,徐某某被逮捕,同年11月份,徐某某被法院判刑。
案发后,李某某一直潜逃外地,公安机关多次追捕未果。
4月15日,专案组侦察民警得到可靠消息,在河南郑州发现其踪迹。
4月16日,专案组立即赶赴郑州,在当地警方配合下于一宾馆内将李某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李某某如实交待了犯罪事实。
经查,2014年,李某某与其表哥徐某某商量,利用徐某某在银行的便利条件贷一笔款来做生意。
两人经过合谋由李某某担任企业法人,随后由李某某出面申请,并找来了张某某、李某、刘某等亲戚朋友做担保,分三次贷出60余万元用于企业经营,结果由于经营不善不但没挣钱,反而连多方筹资也全部赔了进去。
目前,李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涉及问题】虚假资料、归集贷款根据新闻报道,烟台蓬莱一个海参养殖户王某在今年3月18日因骗取贷款罪被烟台开发区警方刑事拘留。
王某经营海参生意,原本生意经营出色,因扩大经营规模需大量资金,为了获得银行贷款,王某通过向银行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陈述,骗取银行贷款达2600万元。
王某为烟台海参养殖户,这些年搞海参养殖挣了些钱,想在福建海域包海进行大规模养殖,由于投资资金缺乏,于是他想到了向银行贷款。
恰好在这个时候,烟台市一家股份制银行推出了一项针对水产养殖户的贷款业务,该银行的贷款业务为“三三联保”型,即符合贷款条件的三个主体,可以互为担保人,审核通过后三方分别可以贷款300万元,贷款成功后三方总共可以获得900万元的资金。
王某感觉银行的这个业务正好能解决自己的燃眉之急,但是一比照条件,自己如果想贷款的话缺少保证人,于是王某想到了自己家里的亲戚。
王某利用自己平时建立起来的微信,找到了自己的亲戚,让他们在相关文件上签字、摁上手印,通过这种方式他伪造出来贷款所需要的文件。
没想到的是,王某的这些虚假材料竟然通过了银行审核,贷款顺利批下来了。
王某通过“三三联保”的形式共获取了3组贷款,两组900万元,一组800万元,合计2600万元。
大量资金被王某用来扩大规模,他在南方海域的养殖摊子随之铺开。
但是,从2013年开始,海参加工行业持续低迷,王某的海参养殖加工生意变得风雨飘摇。
王某从银行获得贷款后,前几年还能按期还款,但是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王某已经无力偿还银行贷款了。
无奈之下,银行向开发区警方报案。
警方受理后,通过侦查,发现王某用于申请贷款的资料中多名贷款客户存在虚假情况,且资金有归集使用的情况,相关人员涉嫌骗取贷款罪。
2016年3月17日,开发区分局决定对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刑事拘留证,于次日在犯罪嫌疑人王某住处将其抓获。
王某目前因涉及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贷款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主要问题】无还款能力、提供虚假房产证、收入证明根据新闻报道,大庆的小刘因看着身边的哥们都买了车,为了面子,他在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通过朋友介绍与某银行签订信用卡汽车专项分期付款业务合同,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小刘提供虚假的房产证及收入证明,骗取了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取得银行购车款近20万,用这笔钱买了车。
因小刘连续几期没有收到还款,且经过调查,小刘买的车也去向不明,于是银行选择报警。
小刘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最终,小刘被龙凤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刘在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与银行签订合同时,提供虚假资信证明,隐瞒真相,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1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涉及问题】虚假行驶证、房产证、土地证、流程漏洞付某、马某和张某在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做不锈钢生意2011年,一个叫付某某的人找到他们,问他们需不需要贷款,并称自己有“门路”可以帮他们代办手续。
由于没有财产可以抵押,三人便一同伪造了假的车辆行驶证、房产证、土地证等财产证明交给了付某某,请他来办理贷款。
付某某以前在某银行信贷部门工作过,非常熟悉贷款流程,在行业内认识几个熟人,知道银行在哪个环节有把关不严的漏洞。
三人将假的财产证明交给付某某,每人还付给了他2万元的中介费。
付某某帮张某贷款70万元,帮付某和马某各贷款100万元,期限都为1年,并与三人约定其中的70万元由他来偿还。
成功骗取贷款后,付某、马某和张某除了将一部分钱投入到自己的生意中,其余的全部用来消费。
放贷以后,银行多次向三人催收还款,但三人拒不偿还,经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判决,三人还是拒不还款,并且三人家中没有任何可执行财产。
今年1月份,奎文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银行报案后,立案展开侦查,并将付某和马某抓获归案,为银行追回经济损失46万元。
目前,付某、马某涉嫌骗取贷款已被取保候审,张某被列为网上追逃。
【主要问题】提供虚假合格证刘某2012年在泉州经营着一家集贸易、美容、汽修于一体的汽车贸易公司,其向银行申请了三笔7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每一笔的还款日期约隔半个月,还款日期到了,她却无力还款。
于是,她找了家担保公司,从担保公司贷出钱还给银行。
再以如期还款的能力从银行贷出另一笔钱还给担保公司。
这样操作到第二笔时,银行不放贷了。
没了银行放贷的钱,就无法再从担保公司借钱了。
她找了30本机动车合格证抵押给担保公司,继续贷款还给银行。
与此同时,她以同样的形式向两位好友分别借了40万元和60万元。
此后,她消失了。
找不到她的人,担保公司人员拿出抵押的30本机动车合格证比对,发现竟是假的。
报警后,警方确认证书是伪造的,并于2013年将她列为在逃人员。
躲藏两年后,刘某日前被公安机关抓获,目前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准备移送起诉。
【主要问题】内外勾结、虚假资料2003年8月,广东省佛山市著名民营企业家冯明昌因涉嫌金融诈骗大案,被司法机关收审。
可在2003年2月,他刚刚当选为广东省40位“最佳民营企业家”之一。
此后,冯旗下的拥有“亚洲最大的胶合板生产基地”美誉的华光板材因资金链断裂而停产。
华光板材曾拥有员工过万,年产值达20亿元。
同年11月,中央与广东省有关部门组成“806”专案组进驻佛山市南海区。
2004年春节后,冯明昌被正式扣查。
2004年6月,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十届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所作的审计报告中披露,广东省佛山市民营企业主冯某利用其控制的13家关联企业,编造虚假财务报表,与银行内部人员串通,累计从工行南海支行取得贷款74.21亿元。
据悉,至审计时尚有余额19.29亿元。
这些贷款大量转入个人储蓄账户或直接提现,有些甚至通过非法渠道汇出境外。
经初步核查,银行贷款损失超过10亿元。
最终,冯明昌以及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原副行长叶家声、南海支行原行长林裕行、佛山分行原行长林俊江均被处以重刑。
【主要问题】内外勾结、虚假资料005年3月,中国银监会通报一起中国农业银行涉嫌违法经营大案:在不到一年时间里,银行工作人员与信用社及社会不法分子相勾结,采取挪用资金、虚开大额存单等手法,骗取银行资金逾1.1亿元。
2004年,内蒙古银监局在银监会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贷款进行现场检查。
包头银监分局在对农行包头市分行进行现场检查中,发现所属汇通支行、东河支行在办理个人质押贷款和贴现业务中,个别工作人员与信用社及社会不法分子相互勾结,骗取银行贷款。
检查发现,从2003年7月2日到2004年6月4日,农行包头市汇通支行市府东路分理处、东河支行,包头市达茂旗农村信用社联社所辖部分信用社的人员与社会人员相互串通、勾结作案,挪用联行资金、虚开大额定期存单、办理假质押贷款、违规办理贴现、套取银行信贷资金,谋取高息,已查明涉案资金累计98笔、金额为11498.5万元。
【主要问题】员工失职、空壳公司一家国有银行从化支行被广州两家空壳的皮包公司先后诈骗贷款共计2600万元。
2015年,广州中院依法判处该支行副行长、金融业务分中心经理及两名信贷员构成国有公司、企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被判处刑事责任1年9个月到3年。
2011年6月期间,时任某国有银行从化支行客户经理(即信贷员)的李某(女)在经办广州大翔软件有限公司(下称“大翔公司”)贷款业务中,未按照规定严格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借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出具调查报告,贷前调查流于形式,贷后未严格监管。
而身为小企业金融业务分中心经理的邝某,主管信贷业务的副行长陈某,也没有深入调查核实而予以同意确认,致使银行被张某等人利用大翔公司诈骗贷款2000万元,至案发时造成银行损失将近1600万元,形成不良贷款。
几乎在同一时期,另一客户经理吴某在2011年11月至12月期间经办广州亿鹏贸易公司(下称“亿鹏公司”)贷款业务。
吴某也未按照规定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借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出具调查报告,致使该银行被张某等人利用亿鹏公司诈骗贷款600万元,至案发时造成该银行损失423万余元。